十八、没有人能逃得过冥都
阮铃被这一切的变故彻底吓傻了,躲在我身后,不出声的抽噎。我放下林杰,让他的头垂在沙发垫子上——没用了,就算我刚才徒劳的运用了能想到的一切急救措施,也不见丝毫起色。林杰已经离开了,他的灵魂不在这里。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准确判断灵魂的所在了。阿炯依旧在笑,对我道:“别这样,把那个女孩给我。”
“你想对阮铃怎样?”
“我只想要她帮我一个忙,我有个很好很好的朋友,在冥都很寂寞,我从冥都逃出来之前,曾经发誓一定也要把他弄出来。现在履行诺言,也算迟了些。”阿炯道,继续向我伸出手,好像阮铃是唾手可得的东西,“把她交给我吧,本来我在学校的时候就想动手,不过这种事情,如果身为‘门’的那个人求生意志太强,我那个朋友从冥都出来就会变得很不容易……它们会很快发现再把它拉回去的。”
“你从一开始吓唬阮铃,就是想趁她绝望的时候召唤冥都的恶鬼?”我说,“现在你就不怕被它们发现?”
阿炯有些悲剧性的说:“看看她,看看她吧!”
阮铃哆嗦着说不出话,整个人靠在我身上,我还没有见过有人这么绝望和无助的,当我摇着她让她振作,她都不能集中精神来看我一眼。
如果有恶鬼通过阮铃逃出冥都的话,那么阮铃就会彻底死亡的。
“不行!”我对一脸稳操胜券的阿炯大吼大叫。
说这个有什么用呢,难道我能阻止他吗?
我不能,因为我什么都不会,林杰是个天师,英飞无所畏惧,甚至梅都有自己的手段……而我会什么?
甚至女医生穆烟送我的那块麒麟护身符现在都不在身上。经过那么多次的侥幸,我都不信老天爷会再帮我。
阿炯也意识到我的窘迫,道:“你知道阻止不了我,何必还这么傻乎乎的垂死挣扎呢?难道你真的要死在我手下,才心安理得吗?我是很想杀掉你,但不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时机还不成熟。能多活一阵子,应该是很高兴的事儿吧?……让开!”
一股巨大的力量把我扔了出去,重重的撞上了墙壁。
我爬起来的时候发现阮铃正被一股黑色的烟气包围……或者说,阮铃包围着那股烟气。黑色的旋涡一样的气体是从阮铃的胸口升起来。阿炯兴高采烈的伸出一只手——另外一只黑色的手从阮铃身上猛地蹿出来。
阿炯拉住那只手,口中喊道:“快出来,趁它们还没有发现——”
我连滚带爬的过去,拉住阮铃,想把她从阿炯那里带离开。
“你不能——”
呼啦一下,一阵黑风,再看那只手已经不见,阿炯笑盈盈的露出他的虎牙,冲我挥挥手,顷刻之间消失不见。
阮铃倒在我怀里,我一屁股坐在地上。
过去了吗?难道就这样轻易的脱险了?
很快我又一次发现自己是傻瓜,阮铃已经不行了,她的灵魂正在一点一点化为碎片,我甚至可以听到灵魂消逝前那种无奈而痛苦的叹息。阿炯胜利了,他带走了他的恶鬼朋友,阮铃会死,她的身体和灵魂都无法承受两个空间交错的压力。
十九、爱之深、恨之切
一双小小的脏的发黑的球鞋,膝盖上磨出两个洞的蓝色运动裤。我抬头,发现曹羽站在那里。
瘦瘦的小孩,一双单眼皮的眼睛,流露出与年龄毫不相称的神气。
“他成功了?”他问,脸上是急不可耐又充满疑惑的表情。
而阮铃居然动了,向他伸出一只手。
“曹羽……我一直在等你……”
小孩向后退了一步,像是在躲避什么令他惧怕的东西,我这才注意到他的手受了伤,往下滴着暗红色的血,这些血接触到地面便会完全崩散,宣示着它们和曹羽本人一样,都是不存于这个世界的虚无。
曹羽看我一眼,苦笑道:“她在出生的时候便被我施了咒,无论多久,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她都只能看到我最美好正常的形象——即便现在,我受了伤无法恢复二十岁的模样,她还是无法察觉。”
“真正的曹羽早就死了,我吞噬了他的灵魂,按照他的生命轨迹编派自己的存在,从小学、初中高中,咳,本来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会在阮铃的脑海里一直跟着她读完你们那所大学。”
“意外?发生了什么意外?”
曹羽并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道:“我本来是个没有名字,没有形象的恶鬼,它们派我出来守护我们的‘门’,于是我剥夺了曹羽的灵魂,制造了自己的身份——一个只为了阮铃存在的人,离开了冥都,我的存在只是为了她,而我的生活里面也只有她,这个世界上我只跟她做伴,甚至别人都看不到我。这样长久以来,一直到了我们高中毕业,我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冷静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我看看曹羽,再看看阮铃。
“你,爱上她了?”
曹羽哭丧着脸道:“不知道那是不是爱,但我是别无选择。发现自己开始完全离不开人类——这是多么可怕的感觉!我只有逃跑……她是个人类,我们不可能有将来,放弃是最明智的选择,不是吗?”
我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但很难过的承认他是对的。
曹羽干笑了几声,道:“可是后来我发现逃跑没有用的。”
“所以你回来找她?你为什么不像以前一样,找个机会出现在她生活中?难道冥都不肯放过你们?”
曹羽道:“它们没有,它们知道我不能背叛它们!我回来并不是想再继续守护她,其实那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我附身在网络上,也许只是想设法看看她,跟她聊聊也好。”
“所以你给她写信?又用我的qq——”
曹羽道:“不是!我是给她写信,但那时候并没有用你的qq,我只是用一个没有昵称的qq号遇到了张晴晴!”
“张晴晴……”我倒吸了一口冷气,“那个奇怪的qq是你的……那么教唆张晴晴去杀阮铃——”
曹羽平静的说:“是我,是我想杀阮铃,所以利用了张晴晴和她的影子。但是每次到了关键的时候,我又下不了手,甚至会临时引你再去救她!”
“引我去救阮铃的是我,一次又一次想要杀阮铃的也是你?”我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你这是爱她?……你神经病啊?”
“我不知道怎么做,谁也没教过我……后来我遇到了阿炯,他给我你的qq,说要帮助我解决阮铃,同时我也要帮助他,把你拉下水。”
“我和林杰之所以接近阮铃,充当她的保护人,又跟冥都扯上关系……这些都是阿炯的安排,你们的安排!”我愤怒了,我真的很愤怒,没有人愿意充当一个木偶,“你们凭什么拖我们下水?”
还有一件事,我隐约想起来,事到如今,不得不问。
“张晴晴是谁杀的?”
曹羽低头,不知是为了躲避阮铃的手还是我想要杀了他的目光,接着平静而不耐烦的说道:“是我。”
“我已经利用过她,就必须灭口,这是冥都的规矩。”曹羽道,“你不用再问,那个叫小吴的人是也是我安排你女朋友去杀的,我那天在网上跟你说话,被冥都的人发现了,它们很愤怒,怪我把秘密告诉外人,于是小小惩戒了我一下……我为了戴罪立功,便主动请缨去杀小吴,但事到临头,却发现已经元气大伤,根本无法操纵影子……你的女朋友梅在校园里发现了我,我便告诉她如果杀掉小吴,冥都就会放过你。”
梅就这样相信了恶鬼的条件,帮助他们又杀害了无辜的小吴。我觉得心里猛然间天翻地覆的绞痛起来,阮铃还在虚弱的叫着曹羽,我生硬的把她拖到身后,对曹羽道:“你真是混蛋……阿标也是你杀的?”
曹羽苦笑道:“也对,梅只是个小角色,不可能使用影子傀儡。你们寝室的那个同学——”他说到这里忽然露出害怕的神情,仿佛看到我身后的世界末日一样,倒退起来。
背心发冷,有东西在吸取着周围的热量,我感觉身体瞬间僵硬,过了好久才能够轻微动起来,慢慢向前倒下。
脸贴在地面上,我发现我比地面还凉。
耳边是曹羽的惨叫,没有来自阮铃的声音,我什么也看不见,只是觉得脚腕被拖住,慢慢的滑向了什么地方。
一片漆黑。
第五十一章冥都(结局)
二十、惩罚×曹羽耳边有类似野兽的嚎叫声,可是我看不见。
只觉得周身冰冷,却没有发抖。
我的身体瞬间消失掉,记忆却愈发清晰起来。那是多么神奇的空间啊,我看到英飞蹦到我面前,对我道:“小狼,我说过要来看你,就一定会来。”
接着是林杰,穿着一身黑西服,顶着墨镜,咧嘴道:“我酷不酷?这可是最新造型。”阿标不冷不热的对我笑,梅也在课桌后面招手,我忍不住跑过去——但顷刻间她便消失掉。
英飞、林杰、阿标还有梅,统统不见了。
我的周围恢复黑暗。
有个声音低沉的响起,像是对我说话。
“你看到了什么?”
我没有回答,它便又说:“你是不是看到很多人?很多对你来讲,非常重要的人?你不想失去他们,对不对?”
说这些有什么用?我已经失去了,林杰和阿标都死在我面前,而梅,我不知道该怎样保护她。
那声音道:“你的朋友林杰和阿标是被我们灭口的,阿炯和曹羽并不知道,那两个傻瓜还以为逃过了我们,不知道自己一直被监视着。那个叫梅的女鬼,虽然帮我们杀过人,还是必须灰飞烟灭。你是一定要死的,你还有什么朋友,我们迟早会知道,凡是那些想要追究你死因的,下场显而易见。”
不……英飞会保护自己的,他才不会害怕这些躲在暗处,甚至不能亲自来到人间作恶的小鬼。
那声音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冷笑一声道:“我们虽然不能来到人类世界,但我们可以利用影子,凡是没有光线的地方,都存在我们的力量。我们可以从人影、树影,各种阴影里面做出傀儡来,从来没有哪一种生物可以逃过我们。”
有……我听见自己说,有可以逃过你们的,阿炯,他不是一直生活在学校里,你们从没有把他抓回去或者灭口。
“他曾经是我们的一员,知道如何逃过我们的攻击。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把他抓回来……只不过因为他躲进了你的学校,才能坚持到今天。”
为什么?我们学校里有什么……
冥都的那些恶鬼们没有告诉我,也没有再说话,我保持着冰冷虚无的感觉,无法揣测时间的流逝,很久,很久……不知道多久。我听到有人惨叫,有人痛哭。
“曹羽,当你决定背叛的时候,就应该知道结果。”那声音在个很遥远的地方说。曹羽好像在哭,声音怪怪的,半天才说:“我没有想过背叛,我只是想离开!”
“离开就是背叛,我们不会给你机会让你成为第二个阿炯。”
“那好吧,杀了我吧,让我跟她在一起。”
冷笑声。
“两个碎了的灵魂可以在一起吗?”
呜咽,没有阮铃的声音……我不敢想象,只希望她并不痛苦。
最后冥都的声音说:“我们不会杀掉你,那样太便宜你,让你继续存在下去才是最痛苦的,你会有无穷无尽的时间来承受痛苦……”
曹羽发出惨叫,这一声撕心裂肺,仿佛所有都随着惨叫被夺走。
二十一、交易内容
“你都听到了?”我还没有回答,便感觉浑身燥热起来,存在的感觉再度回来,似乎从气体恢复到固体,猛一下摔到地上,膝盖生疼,却免不了欣慰起来。
这点回到人间的喜悦很快又被负疚和痛苦蒙住了,我想起林杰他们来。
这时我身后又响起了那个声音。
“我们改变主意了,我们可以把你失去的还回来,被冥都杀死的人可以在七天之内复活,也就是林杰和你的同学阿标。这是一笔交易,你必须答应我们的条件。”我回头,发现半空中出现一个漆黑的漩涡来……漩涡的周围是散落的白色碎片,不知为什么,那些碎片让我想起阮铃,在她弥留之时出现的白色灵魂的影子,似乎正是碎片的来源。
还是看不清声音的源头,阮铃的事情足以让我发疯。
“我凭什么跟你们做交易?”我大声喊。
冷笑,还是那样冰冷的笑声。
“你不是想阻止悲剧吗?你不是想挽回一切吗?你的朋友的生命……我们可以还给你!”
一连串的面孔忽然蹦了出来,在旋涡中盘旋,我看见林杰和阿标,他们正瞪大眼睛看着我,阿标脸上全是茫然,而林杰却两眼通红,仿佛还是在问那句话。
“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小狼?你为什么不来救我?”
不!不能这样下去,我必须救他。
“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吧!”
捶在地上的手流出鲜血来……不用再想,我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阻止悲剧,否则就死掉。
“林杰和阿标会活过来,而且他们都不会记得发生过的事情,怎样?这是多么划算的交易,你会答应的,一定会答应……就像以前一样。”
一片空白,语言依旧遥远,我几乎失去思考的能力了。
“考虑好了吧?我们不愿意再等……机会只有一次!”
“好!”我的声音沙哑的不是从自己嘴里发出来一样,“你们的条件我答应,什么都可以,只要把他们还给我!”
旋涡仿佛很满意,一瞬间我发觉自己的左手疼痛异常,身体被一股黑色的烟雾包围起来——紧接着锥心刺骨的疼痛,心口被生生挖开一样,我不能动,不能呼喊,唯有默默忍受,而且听得那个声音在耳边这样说——
“好,从现在开始,你也是冥都的‘门’,我们会给你的灵魂打上印记,让你跟其他的‘门’不同,不管有多少我们的同伴通过你的灵魂来到人间,你的灵魂也不会因为承受不住而受伤或者消亡。”
“回到学校去,找到阿炯和逃跑的那些我们的同伴,让他们通过你的灵魂回到冥都来!记住,只有把我们的同伴全部找回来,我们才会关闭在你身上的‘门’……这也是你欠我们的。”
“作为条件,林杰和阿标都会完好无损的回到他们生活里去,而且如我们刚才说过的,不会再记得这段事情。”
我顾不上太多的问题了,只是大声道:“那阮铃呢?阮铃……”
“这个我们无能为力了……”那个声音说,并且从第一个字开始,越来越远。
黑色的火焰,好疼,我的身体几乎被烧化了……
二十二、冥都所做的事情
“小狼!起来了,随堂考试你不去啊?”我睡眼朦胧的坐起来,胖子在我头上打了个爆栗。并没有缺胳臂少腿,我发了约莫半分钟的愣,然后指着斜对面的铺位说:“阿标——”
“阿标早就跟子强走了,执行光荣伟大的站座任务!”胖子道,“你快点!一班的人都走光了,这边就剩咱们断后了。”
校园里一如既往,我不敢相信的夹着书,忽然蹭到了一个高个女生。“秦涓?”她看了我一眼,勉强笑笑。
“阮铃……还有张晴晴呢?”
秦涓摇头。
“你知道晴晴的事情了,阮铃她昨天被发现倒在一个叫灵山的地方,好像是远足途中突发急病……还是不说了,我还有事。”
“怎么走路像逃跑?”我不解道。
“那还用说吗!”胖子道,“前不久人家一个寝室的人还其乐融融,认识你跟林杰以后闪电般的死了俩!你说你们不是有点妨人吗?”
“喂,那你怕不怕我?”
“切,”胖子看我一眼,吐了口唾沫在树坑里,说,“我不迷信的。”
傍晚我去找林杰,他游戏打的正起劲,寝室里两台电脑,一台是他的老牛,一台是阮铃的,林杰按照桌面的图案叫她“小猫”,很懊恼的说:“我本来想带她去家里玩玩,谁知道她要自己出走……拦也拦不住。”
我坐下,问他:“你不记得回家以后的事情了?”
林杰摇头道:“我根本没回家啊,在寝室发了两天烧,你忘了?后来还到医院去,跟你那个同学,就是有一阵子非要做我徒弟的阿标一起吊瓶子,差点被他烦死。一直师父师父的叫,搞得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唐僧。”
冥都真的可以修改记忆?我拿不准是不是要把那件事情告诉林杰,想了想,忽然一个可怕的念头浮现出来。
冥都把什么记号印在我的灵魂上,那么我想什么,做什么,不是一直在它们监控之下?林杰如果知道这件事情,是不是还一样逃不过被灭口的命运?
刚决定缄口不言,又听见林杰说:“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一直追查阮铃的死因……”
“你知道阮铃是怎么死的?”我大吃一惊,马上追问。
林杰有点失落,道:“是啊,你忘了我们还为了她吵过一架,调查过她喜欢的曹羽,甚至怀疑都是冥都做的,于是我想带她到老家避避,恩,就是那天我发了烧,给她打电话,才知道她出走了。”
原来都还记得大概。
“后来,”林杰说,“没想到那个狼心狗肺的曹羽啊,口口声声说什么因为做了保护人所以爱上阮铃,竟然用这个理由杀她!前几次手软没坚持到底,后来认识了更狼心狗肺的阿炯,妈的,这回学乖了,让他害死阮铃……我一定会报仇的,只是迟早、迟早的问题。”
屏幕上一片血红,林杰又让人爆头了。他骂了一句人,丢下鼠标。
他能这么记得,也好,我甚至开始觉得那些关于冥都的一切都只是来自于幻觉和想象了。
“这些是谁告诉你的?”离开的时候我忍不住问道。
林杰啊了一声,说:“莫灵给我来了一封e-mail,曹羽下手时候他在。”
我觉得莫灵一定还隐瞒了什么。
但那现在看来并不重要,我又回到了自己的生活里,至少表面如此。兄弟们没有考试的日子依旧打牌看碟玩游戏,林杰照例跑来我们寝室插科打诨,梅偶尔叫我去自习,休息日我们跑到郊外约会,那里人很少,空气好,而且只有那时候她才会笑。
对于小吴的死或冥都、曹羽的任何事情,我们只字不提。
一切都恢复原样——真的恢复原样了吗?我现在体温比以前低,总是手脚冰凉,但左手腕上有个黑色的印记经常发热,它让我回忆起冥都——就是那帮恶鬼在我身上留下了这东西,它们在我梦里嚎叫,提醒着我那所谓的交易。
那个声音总是说:“……这是你欠我们的。”
但我不想让自己胡乱猜疑,所以置若罔闻。
某天去找林杰,他不在寝室。阿炯在他的铺上吃薯片,大大咧咧的告诉我说他最近喜欢这种口味,所以不得不到林杰这里顺手牵羊,就地销赃。
“冥都的事情我全知道,”他说,而且很快乐,从上铺跳下来,嘴巴都不擦。将走时候,他叫住我,道:“还记得我想要杀你的事情吗?”
“我做事总是有始有终的,你放心。”
露着小虎牙的那张狡猾明亮的脸,仿佛世上最阴险的恶魔。
后记
第四卷的小狼故事之所以称为新版,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内容方便略有差异。
从《冥都》开始,小狼被迫走上了一条帮助恶鬼对付恶鬼的荒唐而艰难的道路。冥都强迫他成为追捕阿炯等逃跑恶鬼的工具,另一方面,他开始对自己为什么会遇到如此多的灵异事件,还有阿炯口中的“历史常常巧合”产生怀疑。想要追寻过去的经历,寻找未来的出路,这个时期的小狼不同于前三卷中,毫无防备,每每都是凭勇气和运气脱险的小狼。故事内容也不再绝对独立。
第二、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每章从原来的一万字左右调到了五千字。这是为了方便不间断更新和大家的阅读习惯,另外有些故事篇稍微长一些,像前三章那样分作“上”“中”“下”,已经有些牵强。
第三、更新速度。初步定为一周之内不定期更新,每次更新一章。多谢大家长久以来对小狼的支持。
By:icy
第五十二章不死苔藓(一)
一、许成功我第一次看见许成功的时候,他正在跑,一边跑一边张牙舞爪面露惊恐,仿佛正被什么恶鬼追着。虽然当时街上人很多,还有不少停下来看他的热闹,但就是没发现有什么人在追他。而且在我看来,他本身更像个鬼,有谁的皮肤会像墙皮一样苍白没有血色,随处可见爆起的青筋呢?
我认为他有皮肤病或本身就是个怪人,这不在需要操心的范围,况且他很快消失在一条街的尽头,我已经再也看不见他的背影。
第二次看见许成功,是在一个小饭馆里。那天我午睡过头,睁眼傍晚七点多钟,肚子响得像擂鼓。可惜晚饭没了,夜宵没开始,想起校门口有家远近闻名的面馆,我便信步游疆的溜达出来,要了一碗面端到临窗的桌上,岂料刚刚坐好,居然浑身不自在起来。
掰开一次性筷子,我终于发现了不自在的缘由。
许成功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正对面,瞪着一双非洲饥民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面前那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
他脖子很长,我正奇怪怎么有人的脖子这么长,就见他又伸长了一点,这下几乎贴了过来,使得他的下巴不偏不倚正好到达碗上面,嘴角的口水随时可能流到我的碗里。
“你——”我举着筷子不知道说什么好,把面挪一下吧,说不定人家的脖子还有伸缩度,万一凑到我脸上来可是大大不妙。
许成功却是泰然自若,挥挥手道:“没关系,你继续,我看看就好了,真的看看就好。”
我小心翼翼道:“你是不是很饿?”
许成功道:“我不饿,也没……钱。”
我当机立断,放下筷子,连带碗一起推过去,道:“吃吧,我请你!”然后站起来。
许成功抓住我,急忙道:“我不饿,真的——”我生怕他不小心,拿我的袖子擦了嘴,只好陪着笑脸说:“不饿也请你吃!别客气,吃吧!”他不放我,道:“那你呢?”我指指柜台道:“我再去要一碗!”许成功道:“本来你都坐好了,都怪我,你呆会还到不到这边来吃?”我被他扯的无可奈何,说:“来,来,我再要一碗还到这张桌子上吃,可以了吧?”许成功噗哧一下笑了——我果然没料错,唾沫星子全部溅到桌上那个碗里去。
“好,我等你,等你回来一起吃!”他说,样子竟是单纯快乐的。
那顿饭我吃得胃疼,而许成功却狼吞虎咽,乐不可支。我很佩服此人吃得那么投入还有空跟我说那么多废话,从面馆的屋顶一直到脚下的蟑螂,这个家伙能把所见到的一切无聊的东西串在一起叨咕个遍,好在我胃口健全,愣是顶风吃面,一碗吃毕抹了一下嘴,发现许成功还没有闭嘴的趋势。
他只是抹抹嘴,打个饱嗝,面前的那个碗光洁油亮,足见舔的多么认真。临走的时候,许成功依依不舍,好像我是他多年不见的故友亲朋。“你还来这边吃面吗?”我看看他,再看看门口一脸厌恶的店员,只得点点头。
“太好了,”他说,“我真高兴认识你!”
我没想到还能第三次见到许成功,而且还是那么奇怪的境遇。
二、新宿舍
自从进入大四,日子一直不咸不淡,大家仿佛一下子都有了空闲,好用来思考别的事情。胖子宣布他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在学校里找个女朋友享受人生,黑子声称准备考研,却常扔下书包跑去跟老乡游泳打球,不亦乐乎。子强没了学生会的工作,似乎成为了诗人,蹲守在寝室不住遥望对面的女生宿舍,说是很想偶遇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你听说过那么一句话吗?罗马不是在一天建成的?”子强歪坐在凳子上,一如既往的一边遥望窗外,一边道。
我不知道这位多愁善感的又动了哪根筋,随口说:“是吧,怎么想起这一出来了?”
“我们马上要离开这里了……以后对面就是居民楼,再也遇不到我那个姑娘了。”子强搓着手指道,“我觉得咱们学校比上帝厉害,人家罗马还不是一天建成的呢,他们竟然用一个假期就把自行车棚子变成了宿舍楼,而且,哼哼,现在窗户还没装呢就让咱们搬过去,说是夏天快到了不会冷!”
我可没想到会跟那栋闲置一冬天的破烂宿舍楼有个浪漫邂逅,放下小说,惊讶道:“这条消息哪里来的?”
子强摆出一副卧底模样,道:“绝对可靠就是了,不用管那么多。”
“咱们这楼里的人全部都会搬过去,然后现在这个宿舍装修,好九月份给新生住。”子强道,“没想到临毕业还得搬一次家,真是晚节不保。”
不至于吧……搬家?我抬头看看铺上那些破烂,心想如果搬家的话还不如全部扔了。
三天后。
“子强!”我拼命蹬着三轮车,后面是一宿舍人的铺盖,“是你说党员要起带头作用的!干我什么事儿?”子强在后面推,陪着笑脸道:“我不是答应请你吃鸡翅膀了吗?你要是半截反悔,我就买一堆,叫兄弟们在你面前吃!”
“妈呀,咱们同居了这么多年,俺现在才发现你这么人面兽心!”
“少罗嗦了!新家就在前头,加把劲go——go——go!”
新宿舍果然很破烂,住进去的当天完晚上,兄弟们抱着枕头沉重缅怀了一下老宿舍。按照胖子的话讲:“以前多好啊,三金四银铜二五,咱们好歹住的一块银元宝,哪像现在这样,居然搬到社会最底层,又阴又潮,墙皮都发霉了。”
从四楼搬到一楼——我不敢说上午搬家的时候,还为此清醒一番呢,幸亏不用爬楼,否则我这副身板肯定被六床铺盖摧残死。
这时屋中间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充满委屈道:“你们还好了,我那个黄金不换的单身宿舍也没了!我说什么了我?”
五个枕头心照不宣的朝一个目标砸去,林杰捂着脑袋道:“干嘛这么凶暴?”黑子吼道:“大半夜的也没灯,你小子蹿出来吓唬什么人?”
大虾同志在上铺抱着唯一幸免的枕头,委屈道:“哪个该死的没有插门?妈妈的,吓死我了。”
林杰摸了一张凳子坐下,道:“别吵别吵,我不是从门进来的。你们这么大的窗户框子,看了就让人有钻进来的欲望,我干嘛走门啊?”
我没好气道:“你没看见窗户框子上的胶带吗?”
林杰恍然,道:“那些乱七八糟的是胶带啊?我帮你们清理掉了!好在我带了除灵剪刀!小狼,来看看我的新发明,又美观又实用!”
他拿着把明晃晃的剪子摸了过来,我差点抱着被子逃跑。
“站住!”我说,“你大晚上钻到我们寝室里,不是为了炫耀你的剪子吧?”林杰嘿嘿笑两声,说:“也不是,我一个人住惯了,现在屋里人多就睡不着……要不这样,今晚我跟你……”
从不同角度传来干呕声。
十分钟后。
午夜的学校清净的很,我冻得直哆嗦,比不上林杰兴致盎然。“你把我叫出来究竟有什么事?”我问道,“不会只是为了月下玩剪刀吧?”
林杰把剪刀收起来了,一本正经道:“当然有事,想让你陪我去找个地方!”
“什么地方?”
“0305号地下室!”
无聊,我骂道,这个你也信。林杰扯住我袖子,道:“这个你也不信吗?”
这根本是无稽之谈嘛!我说,是学校里天天都可以听到的没有根据的瞎编乱造!林杰道:“去——瞎编都是有根据的!我相信有0305号地下室!”
你找它干什么?
“我现在没有单身宿舍了,要想继续我的研究,必须找一个新的秘密基地。”林杰说,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小本来。
那是一本很黄很脆的小册子,在路灯下面我勉强看清楚封皮上黑色钢笔写的几个字:校园秘史。“手抄本?”我有点啼笑皆非,“你在哪里找到的?”
“图书馆啊!他们打算扔掉的一堆烂书里头。”林杰兴奋的说道,“你看看第五章。”
“0305号地下室,是战争时期实验生物武器的秘密场所,入口极其隐秘,据说只能在午夜十二点的月光下找到。主要传闻:战争时期,五个医生进入0305号地下室实验生物武器,后因为实验失败,军方为了防止扩散,用水泥封闭了地下室的入口。该地被圈为校舍后,经常有传闻说夜归的学生看到五个身穿白色长袍,戴口罩的人在某地站成一圈,一言不发。相传曾有学生发现了0305地下室入口,自制炸药炸开了门,此后该学生失踪,入口神秘消失。”
我从小本子上抬起头来,道:“林杰,怎么听怎么不是个好地方!而且这段东西我听胖子侃大山的时候就重温好几遍了。你也信?”
林杰摆摆手,指着那段话上方的空白处道:“你看看!”
“我看不见!”
林杰道:“忘了!”脱下他的黑框眼镜给我,那是他专门特制的观察灵体的眼睛,据说功能强大,优美实用……虽然我看来是专门装酷用的。
不过戴上那眼镜以后看东西,忽然有种新鲜的感觉……好像周围的东西都在呼吸一样,我发觉电线杆好像在看着我,而路灯在眨眼睛,身边这个最大的活物——林杰催促道:“赶快看!”
我这才低头,手抄本那页本来空白的地方,浮现出很多密密麻麻的小字来,那些字全部是淡绿色的。
三、绿色的笔记
“1956年10月24日,我发现了传说中的0305号地下室。本来我以为那是一个传说,但是那天晚上,那五个穿医生袍的人……我相信我不是看错了,他们的确站在那里!真是太奇妙了,有谁想得到看起来最难的谜题,居然如此简单!我悄悄躲起来,发现了他们进入地下室的方法,也听到了他们的谈话——那是他们最后一次回到这里,他们决定放弃0305还有里面的‘好东西’。这真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终于可以亲眼看看我一直想得到的……我决定明天进入那里!”我对林杰道:“缺字太多了,从字面上很难搞清楚进入的方法,而且还有这一段,让人不明白……”
“1956年10月25日,我利用五棵树的月色进入了0305号密室,这里什么都没有,除了……我不知道从哪里才能找到我要的东西,它一定存在,他们说过的,因为不能把它带走,只能把它留在那里……”
“后面这是什么字啊?”我说,“我完全看不清楚了!”林杰老实道:“我也看不清。”
“这里什么都没有,除了……”这两个字呢?
林杰摇头,说也看不出来。
我对林杰说,那你就是自找麻烦了!我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0305地下室里有过什么。林杰道:“当然有,就是那五个医生当年研究出来的东西啊!”
“生物武器?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说,“还有写这个东西的人……”林杰道:“他就是失踪的那一个,对不对?”
“不可能,第一,他没有写用炸药炸开入口,而是利用什么五棵树的月色进入到地下室里;第二,他既然写在抄有这件事情的手抄本上,那先后顺序很明显,炸入口的事情在他之前已经发生过。”
林杰道:“可惜不知道当年炸开入口的时候是怎么一个情景!你说那么大一件事情,总有人看见吧?”
可以问问老校工,我说,忽然发现自己被绕进去了。
“我还是不明白,你真的只是为了秘密基地——”林杰道:“我当然是为了那个!”我说:“这样吧,实在不行你去我家!这个0305听起来太诡异,还是不要再找了。”
林杰点点头,可我看的出来他并不服气。
四、再见许成功
其实我也口是心非,口头叫林杰不要再想,当天晚上却辗转反侧,琢磨了半天。首先那段笔记是用什么写的,林杰说他不知道,不过一定不是一般的东西,能够只用通灵眼镜看到的东西,一定是灵体,但一个学生怎么能够用灵体写东西呢?那句缺少关键的两个字的话,在我看来至少可以明白一个意思。“这里什么都没有,除了……”
这几行字是在0305写的!因为是“这里”,不是“那里”,那个学生很自然的写出这样的话,证明他正是在0305地下室里!如此推断笔记看不清楚的原因,大概是被地下室里的某种东西侵蚀了,原来的颜色褪去,新的灵体取而代之。
那又是什么东西?
后面我没再想,因为睡着了。我的梦境里,在手抄本上看到的那种绿色笔迹像虫子一样的扭动着到处乱怕,数量成倍增长。“林杰!把你的虫子带走!”我大喊。
林杰抬起头,咧嘴一笑,牙齿上满是绿色的虫子。
我是被一阵惊呼声吵起来的,接着一只肥大的手毫不客气的穿过被窝,把我扽起来。裹着被子我看见屋里站了相当不整齐的一堆人。
但除了扽我的胖子,这帮家伙都不是我们寝室的。每个人都瞪大眼睛,一副看热闹的兴奋相。“怎么了?”我只能问胖子,他指指窗户那边。
挨着窗口是一张空铺,新宿舍从六人一间改成了八人一间,所以我们寝室经过自由选择,挨着窗口的两个下铺都是空的,这两个可怜巴巴的铺位当真是凄凄切切,冷冷清清,床板上黑糊糊发了霉,挨着的半面墙星星点点布满了黑点,看看就让人头皮发麻。
现在这帮观众看的是其中一个床板,有个瘦瘦的人蹲在上面,光着脚板。
他在吃墙皮。
十根细长的手指插到墙上,一边挖一边向嘴里填,这个家伙吧唧吧唧仿佛吃得很香,仿佛偶尔从手指尖掉下来的那些白乎乎中夹着黑糊糊的粉末是世界上最有味道的东西一样。他偶尔还会挖挖床板,剜起发霉的木头,舔个没完没了。
虽然没吃早点,这副模样也够我恶心半天了。
我明白屋里这么热闹的原因了,如果一个疯子一大早上跑到隔壁吃发霉的墙皮,我也会跑过去看的。
胖子在我耳边悄悄道:“子强他们找校警去了!你也真是的,睡这么死,要不是我忽然想起来,我看打雷都吵不起你来!”
昨晚睡太晚了。那个吃墙皮的还是那么夸张,我听见同班的榨菜同学在门口那边说:“就算是早点,现在也该吃饱了吧?”
而那人还在吃,速度有增无减,又卖力又投入。我看见他指头剜入了墙,指甲几乎脱落下来,只剩下一点点粘连着。
这人却完全不知道疼一样。
那白的吓人的手挖着,挖着,嘴里咀嚼个不停。
寝室里气氛冷下来,不知什么时候起,大家眼里的闹剧变成了恐怖片,有人从门口溜走,一个接着一个,胖子在招呼我,正打算一起出去,我忽然听到一声饱嗝。
这让我想起什么来,于是又看了那怪人一眼,碰巧那人也回了一下头,让我终于看见圆睁的一双眼,白的毫无血色的皮肤,还有……跟当初看着那碗面条一样的迫切,渴望到达极点的神情。
“许成功?”我大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