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0:33
出于职业需要,杀手对刑侦学显然是感兴趣的:“好,反正有时间,那就让我来见识一下科学。”他甩了甩枪。
在枪口威胁下,程淮南后悔莫及,极不情愿地把书递给杀手。
杀手左手托着书本,右手的枪时刻对准程淮南:“快说,是在哪一页,我倒要见识一下。”
“是本好书呀,塑封的精装本,封面很光滑,摸上去很舒服吧?”程淮南说着,要凑过去翻书,但被伸上来的枪口逼退了。杀手警觉地说:“别耍花样!否则我立刻开枪。”他恢复了凶神恶煞般的神情,叫道:“我不会上当的,你退后,不要靠近我。”说完,他重重地把书扔在桌子上,命令:“把它翻开,翻到那一页。”
“你不能这样对待一本好书。”程淮南心疼地说着,但也只好听话地退后一步。
杀手讥讽说:“你还是担心自己的性命吧!”
程淮南走到书桌边拾起书本,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捧过来。由于视力不好,他只好凑到窗口亮处去看。忽然,他把书朝窗外一扔。书迎着风哗哗地响着,飞出了窗口。
这一切发生得极为突然,等杀手反应过来,《刑侦学》已经从视线中消失了。他惊得目瞪口呆,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我保证你现在不敢杀我。”
看着程淮南镇定自若的样子,杀手怀疑他疯了:“你被吓疯了?”
“不明白?你想,你刚才是不是用左手托着书本?”
“是,怎么啦?”
“所以书的封底就清清楚楚地印上了你五个手指的指纹。你想杀了我再把书捡回来?从这么高的地方飘下去,谁知道它掉到了哪个角落?”看到杀手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程淮南又说:“这就是住高楼的优点。”
“那又怎么样?你保证一定会有人发现这本书?”
“不一定,也许,它被孩子拾走了;也许,它被捡垃圾的捡走了;也许,它掉进烟囱烧掉了;也许,有人把它收藏了。”
“哈哈,所以,警察不会发现它的。”
“这要看人们会不会把著名侦探小说家之死与这本《刑侦学》联系起来。一般情况下,人们还是有点想象力的。而且,那本书的扉页上还有我的签名。”
“是的,也许会有人想到你的死与这本书有关,并把它交给警察。不过,这也许要过很久?”
“你知道光滑的塑料能保持指纹长久如新。一般来说,在三个月内都能提取有效指纹。在良好的环境中,最久的记录是八个月。我真希望警察局里没有你的案底。”
可怜的杀手额头上沁满了汗珠,手不由自主地颤抖,显然,他的内心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这时,程淮南注意到,这个男人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小指齐根断掉了。
杀手注意到程淮南在观察他的右手,恶狠狠地说:“我们老大的规矩,失败一次切掉一根手指。所以这次我不能失败。”他想起了断指之痛,脸上露出了狰狞的表情。显然,他不愿轻易放弃这次的立功机会。最后,他决定试一下运气,就命令程淮南说:“来,坐下!”
程淮南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在那种情况下,只好乖乖地坐下。杀手问:“绳子在哪儿?”程淮南用脚踢了踢抽屉。
杀手把他捆在椅子上,然后,撇下他走到窗口,趴在窗台上朝下看。
程淮南问:“你在找书?看见了吗?”
因为猎物被绑上了,所以杀手头也不回地说:“从22楼看下去,什么都看不清。他妈的,太高了!有个望远镜就好啦——你家有望远镜吗?”
“没有啊。”
杀手盯了他一会儿,说:“难说。我找找,你老实呆着。”说完,他就在屋里四处翻箱倒柜。
程淮南认输了:“别翻啦。算你运气好,我家正好有一个。”
“在哪?”
“阳台上。”程淮南舒适地坐在椅子上,将要被杀的人神色坦然、气定神闲,杀手却声嘶力竭、焦头烂额。
杀手没理他,把枪揣到裤袋里,急急走向阳台。费了好大的劲,他才把望远镜从架子上卸下,终于磕磕碰碰的把这台114MM口径的天文望远镜抱进了书房。“好一个大家伙,足足有一米长吧?你还有这种爱好?”
“我说过,知识总是多多益善。”
杀手有更紧迫的事要做,所以不再逼问程淮南,他把望远镜筒架到窗台上,然后双眼凑近去看。看了一会儿,他抱着望远镜抬起头,问:“怎么不清楚,这玩意儿怎么弄?”
程淮南懒洋洋地躺在椅子里,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旋转调节钮。”
杀手摆弄了一会儿,最后生气地把望远镜丢到书桌上,掏出枪说:“现在,我把你的手松开,你替我调好。”
程淮南开始调节望远镜,频频将它拿起来放到眼前,他一边摆弄,一边说:“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0:34
“如果你愿意,就叫我吴刚吧。”
“一定不是真名。不过你可能知道吴刚的故事。月亮上看起来像模像样的吴刚、月桂树,其实只不过是一些环形山的阴影。如果你爱好天文,就会喜欢上这种望远镜。”说完,程淮南把望远镜递给吴刚。
吴刚托起望远镜,举到眼前,兴奋地叫道:“真的,我看得清楚了。对面楼上的东西,被我看得一清二楚。”
“你看见什么了?”
吴刚沉浸在惊奇中:“太阳能热水器的管子……窗帘的花纹……还有,对面墙上空调的牌子是‘海尔’……一清二楚,近在眼前!”
程淮南忽然笑起来:“你说对面的楼?你在望远镜里看到的楼房,距离这里起码四千米呢!”
为了证实这话,吴刚撤下望远镜,目测远处高楼的距离。点头道:“是的,真有四千米距离。”
“你现在用的只是37.5倍的目镜,如果换上200倍的目镜,会更清楚,甚至能看清月亮表面的细节。不用说阿基米德环形山、奥托里克环形山等比较大的环形山,就连直径在1千米以下的小环形山,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所以月球上并没有玉兔与月桂树,在科学家的望远镜里,它们只是大大小小、层层叠叠的环形山。”程淮南开始了科普宣传。但是,吴刚没忘记他的困境,他又开始寻找《刑侦学》,不时抬起头调整方向。
忽然,吴刚兴奋地大叫:“哈哈,我看到了——那本该死的书落在屋顶上呢!”
“这样就不会有人发现它了?”
“所以,我可以杀你了。”
“我教了你这么多,你难道一点都不感激我?临死前,我还有个小小的要求。”
“说吧!”
“我想最后看一眼我的女朋友。”
吴刚大惑不解,眼珠子快瞪出小眼眶了:“你女朋友?你说过她要到吃晚饭时才来。”
“不,我现在就能看见她。”
“照片?我给你拿。”
程淮南说:“把望远镜拿来吧。她就在远处那幢楼上看着我呢。”
“看着你?”
“我说过我正在戒烟,但忘了告诉你,她也有一台同样的望远镜。为了让我戒烟,她用望远镜24小时对着这扇窗口录像,我不得不成天呆在这间开着窗的屋子里。”
“录像?”吴刚发疯似的抢过望远镜,朝对面楼上看。
“是的,她给我录像。如果让她找出我抽烟的罪证,我们就吹了。”程淮南顿了一下,为了让吴刚的脑子转过弯来:“刚才,你能看见那边窗帘上的花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我们在录像里也同样清楚。你看见我女朋友的望远镜了吗——粉红色墙壁的那幢楼,左面起第四个窗口,上面起第六个窗口。”
气氛紧张到了极点,过了一会儿,吴刚气急败坏地说:“是的,那间房间拉上了窗帘,可是在窗帘的缝隙中间有架望远镜。”
“借助天文望远镜,录像清楚得可以分辨出这把手枪的型号。如果我没说错,是仿“六四”吧?”
吴刚低头看了一下。土制手枪乌黑的枪管反射着幽蓝的光泽。他下意识地把手枪贴近身体,似乎想用衣服把它盖起来。
“现在警方的破案率很高,尤其是枪案,你知道我省涉枪案件的破案率是多少吗?”
吴刚期待地、怔怔地望着程淮南。一旦面临死亡,再凶残、嗜血的恶棍都会胆战心惊,因为他们只是将别人的生命视为草芥。
“92%。你的特征太明显,被通缉的话,会让人一眼就认出来,一个杀手的长相也不该这样。”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吴刚颤抖的声音。
“我说过,书能救命。你读书太不认真了,这可不好。”程淮南悠然答道。
吴刚记起自己刚才好像说过类似的话。他忽然蹲在地上,双手狠命揪着自己的头发。
“你们老大的规矩,失败一次砍一根手指。人生就是一种选择,你选择什么——被砍掉手指,还是死刑?”
罪犯蹲在地上,他已完全崩溃,只差磕头求饶了:“大哥,只要你不告我,我就听你的。”
程淮南冷笑道:“你应该记住两件事:1、不要随便骂别人是书呆子;2、开卷有益。”
吴刚连滚带爬,出去了。
程淮南想:幸亏我知道对面楼上有个偷窥狂,明天邀他一起看流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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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0:37
死亡的快感
每当我睡得昏昏沉沉时,我总会梦到同一个梦,而且每一次我都通身流着冷汗,从颤抖中醒来,有的时候,我甚至会象女人一样尖叫着。
其实我并没有梦到什么不可思议或者骇人听闻的事情,我只不过梦到我杀掉的那几个妓女濒死时的表情,我欣赏她们在极度欢乐时突然现出恐惧的样子,她们的神经依然处在兴奋状态中,一波一波的快感正通过她们最隐秘的部位向全身输送,但是突然发现危险降临的恐惧却使得她们的身体僵硬无比。
我很难具体描述她们的形态,可能和一具剧烈颤抖的木偶有点相似吧。当她们完全断气之后,我仍然能够感觉到她们体内的热潮,可是有两次,因为她们的身体太僵硬了,我费尽心机才毫发无损地从她们体内抽出自己。
当我这样做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在内心里我觉得那是一个女人最完美的死亡,当那个器官带来的快感席卷她整个身体,让她身体快乐的颤抖和扭动,这个时候,我只要手上稍微加点力,就能让她们体会到真正的生死交加的欢乐。我很欣赏那个时候她们爆发出的想象不到的力量,那个时候的女性是我一生见过最美的东西。即使后来面对警察询问的时候,我也感觉不到有任何惭愧。
我坦然向他们承认自己做过的事,是八个还是九个或者更多我已经记不清了,因为现在的社会和我小时候已经大不一样了,我甚至可以在一天内找到很多愿意回家和我上床的女性,只要我的身体允许。也许正因为我的坦白吧,从看守所出来之后,他们并没有把我送到戒备森严的监狱,而是送到了远离人烟的一所医院进行检查。这些愚蠢的人以为我的精神有问题,可忽略了我的智力并没有缺陷。
在医院的第一天晚上,我就安然从医院逃了出来。也正是由于我的智力正常,我完全可以理解他们对我的判断,我是很现实的人,非常明了我的精神状态对于这个社会的严重性,我也清楚,我想要过正常生活可能会遇到的危险,在城市中,我无可避免地会面对许多的诱惑,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都有那么多活力四射的女孩,而且随时准备着和像我这样的陌生人回家上床,我也知道,如果那种情况真的发生了,我一定会再做一次同样的事情,而我准又会被抓住,送回到无论是医院或者是监狱的高墙内,我可不想让这种情况发生。
况且我现在并不是那么有钱,想领一个女孩回家恐怕不是那么容易。幸好,在看守所里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叫做二球,通过他的描述,我逃到了这个鸡鸣三省的小镇,住在一个僻远的小山村。这里的生活古朴而简陋,光是进山出山就要几天时间,当然也就没有被商品社会所侵袭,现代化社会所有的一切便利这里都不存在,这很是让我抱怨,不过这里的诱惑相对也少得多,看不到女性光滑的臂膀和浑圆的腿,家家户户住的都比较远,而这些,却能让我充分享有自由和生命。二者对比,我宁愿还是选择后者,原因我已经说过了嘛,我是一个很现实的人。
第一次圩上赶集的日子,凭着我自己采集的一些山货,我也拿到集市上来换点我需要的东西,本来我还担心别人会对我产生怀疑,因为毕竟我是在城市长大的啊,和这些山野之民还是有区别的,而我现在最不想引人注目。可是来到集市上一看,我的顾虑就全部打消了。来自附近省份的山民们操着各自的方言叫卖,也根本不管别人听懂听不懂。语言在这里失去了作用,交易几乎全部是靠手势来完成的。虽然也有货币流通,但是以物易物也仍然是主流。发现这点让我很兴奋,因为如果要挣钱,我就不可避免地要和别人产生长期合作,这样我的身份可能就会引起别人的猜疑。
现在这样好多了,我把手里的山货换了很多自己需要的东西,还惊喜地发现,居然还有烟叶卖,这下好了,我学着烟老板的样子,把烟叶碾碎卷到烟纸里点燃,深吸一口,味道还真不错呢。在我回家的路上,我向路边的农户讨了一碗水,坐在他家门前的石头上,看着远处连绵起伏的山脉,和垂在山顶的如血的夕阳,不禁为这落日的美景所震撼了,我的心中也涌起了一种神圣的,宗教般的情愫,直到太阳慢慢垂下,夜幕冉冉升起,我对自然的虔诚才被腹中的饥饿所击倒。我告谢了农户,匆匆走在山路上,心中不禁想,如果一切就这样继续,这里未尝不是一个终老的好处所啊。
可是你也知道,你越是不想发生什么事情,事情就会朝那个方向发生,这据说还是他妈的什么定律,我记不清了,我把这叫做死亡定律。
那天我又背着一口袋山货去赶集,却看到集市的中心搭起了一座大棚,用那种五颜六色的防雨布裹的严严实实,只开着一个小口供人出进。小口处摆放的桌子后面坐着一个人,前面立着一块大招牌。尽管那招牌上的画是在太拙劣,但是还是能看到好多女郎摆着种种无耻的造型,尤其是她们的胸部和屁股更被画师夸张地描绘了。一看到那块招牌,我全身的血液就呼呼地沸腾了,耳朵里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太阳穴的血管一跳一跳的,有一股熟悉的欲望被唤醒。我自知不妙,强力抗拒着心中的念头,把目光从招牌上转移到桌子后面那个人身上,结果更让我大吃一惊,那个人竟然是二球。他也发现了我,正从桌后站起来,大声喊着我的名字。这个二球,难怪他爸会给他起这么个名字!
二球朝我跑过来,紧紧抱住我,他和我是在看守所认识的,那时他因为故意伤害被抓了进来,后来听说被他打伤的那人死了。当夜他就越狱逃跑了,这家伙有着一身蛮力,脑子有时聪明有时糊涂,不过和我倒是一见如故,我也知道,即使这里的人知道我的名字,他们也不会知道这个名字曾经杀害过那么多女性,因为两个地方相距实在是太远了,而且当你每天为下一顿饭发愁的时候,是很难去关心别人的事情的。我们两个都知根知底,也没有相互揭发的顾虑,这样也好,好歹还有个说话的伴儿嘛。只是你身后的那大棚是怎么回事啊,会心的寒暄过后,我问二球。
“老哥,我在外面跑了太多地方了,实在不行了,狗追得太紧,我就拉了个演出队回咱这儿来了,以后领着他们赶集,还不怕这些土包子看的口水直流。“二球兴冲冲地说:“老哥,你也进来看看,不收你钱的,白看,要是看上哪个,晚上你就领回去。”二球拉着我就朝里面走。真是二球啊!
我急忙摆脱他的手:“哥不爱那些,你又不是不知道。”
二球一愣,过了一会才想起什么似的,拿手使劲捶着自己的头,一副懊恼的样子,随后自己哈哈一笑说:“你看我这二球脑子,那算了,老哥,你自己逛去,以后常来集市,我每次都在的,得空咱们哥俩儿喝酒。”
当天晚上二球就来了,还领着一个女娃子,那女娃年龄不大但是风尘气十足,和以前那些女的一样骨子里透着一股骚味儿,看的出二球是特意嘱咐过的,没有化妆,穿的衣服也非常普通,宽大而且色调黯淡,偶尔想浪笑几声也被二球高声喝阻。二球向我介绍这是演出队的领舞小草。我心里琢磨我记得那招牌上面领舞不是曹爽小姐么,看来这二球有时还不是那么二球。二球支使小草去做饭,我们两个喝酒,尽管这样,无意中瞟到小草生火时撅起的肥厚屁股和腰间那一抹雪白,还有不经意间露出的脚腕上的花格丝袜,我心头的火还是剧烈燃烧了起来,手心里满是汗而喉头却干渴无比。
日子继续在延续着,我还和以前一样上山采货,逢圩赶集,好像原始人一样自给自足,同时也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准备着。每次赶集,最热闹的当然就是二球的大棚歌舞团了,回回都被围得水泄不通。二球的日子也过得很滋润了,不过对我倒还不错,几乎每次见面都拉着我去喝酒,有时还财大气粗地甩给我他高价买来的卷烟。有时我也替他算帐,觉得他的门票钱并没有那么财源广进,可是既然有吃有喝,而且不用担心半夜闯进人来给你带铐子,对别人的事情还是少琢磨为好,因此我也从来没有问过他究竟是做什么。二球也从来没有问过我的打算,这家伙有时也并不是那么二球。我们两个就在默契中喝着酒,直到有一方喝醉。本来假使就这样也挺好,如果不是那该死的死亡定律。
天气渐渐转冷,冬天快要到了,我每天缩在家里无所事事,百无聊赖地打发时间。因为过冬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所以我很久没有去赶集了,雪阻碍了山路,二球也很久没有找我来喝酒了。可我蜗居在家里,却是心神不定,因为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说,最近山里发现了几具尸体,初步断定是被人用刀刺死的。远在几百里外的警察也过来看了一回。这消息让我有点惊恐,我太熟悉警察了,他们有可能永远都不再来了,也有可能突然将这方圆几十里的地都翻个遍,那时不可避免的要问到我,这太让我头疼了,警察的询问有时也并不那么容易应付。而且我隐隐有点预感,这事恐怕和二球有点关系,因为那些死去的人,都是附近比较富裕的商户,也是朝二球那草台演出队跑的最勤快的,饱暖思淫欲,这话真是精辟。就在我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二球却在一个夜晚跑到了我家,让我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那天晚上我已经吹灭灯躺下了,听到有人在啪啪扣我的门板,还有二球使劲也压不住的大嗓门:“老哥,我是二球,快开门。”这可真是半夜鬼敲门,估计也没什么好事,我想假装没听到不给他开门,可是他敲的太用劲了,我担心过一会门板被他拍裂,那他直接就进来了。无奈起床给他开了门,二球进门后什么都没说,一个劲就催我穿衣服,我看他这时候那混劲上来了,而且好像是真有什么事,于是赶忙穿上衣服,他看我出门,用一辆破自行车带着我就走,一直来到他那演出队的营地。
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营地其实就是一间大屋,里面隔开一个个小房间,姑娘们都在里面住着,现在姑娘们都神情慌乱,哆哆嗦嗦站在自己房门口,衣冠不整感觉象一群接客的妓女。我压抑住心头的邪火,尽量不朝他们看,二球拉着我一路狂奔来到一间屋门口,推门进去,里面一片零乱,满地散乱着衣物,许多玻璃器皿都碎在地上,床头的地上有不大不小一滩血,被子里裹着一个人一动不动,是小草。
我立刻明白了,但是还是看着二球的眼睛,二球倒是痛快地说了:“老哥,小草被人给干了。”
“今天演出的时候她说她不舒服,我就让她先回来休息,等我们晚上完了赶回来,就看到她躺在地上,光着身子。”二球咬牙切齿地说。
“那她有事没有?”我加重了语气问。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0:38
“她没事,她现在是睡着了。她就是因为不愿意,被那杂种打昏了才干的。”
我舒了一口气,只要不再死人,那就好说,千万不能再惊动公安了,什么干不干的,你不就是干这个的么,只不过这次没有人付钱罢了。一想到这些,我忍不住就开始联想。身体里的欲望又开始蒸腾,我意识到我该立刻离开这里。于是我拉着二球的手出了屋子,躲在看不到那些姑娘的角落里对他说:“等小草养好伤,你带她离开这里吧,发生这样的事,再呆下去她受不了的,可是咱们又不能去公安局备案,啊,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不行,老哥,小草刚才说了,她认住对方的脸了。他一定是附近的人,我要把他找出来,我要让他知道我二球的女人是不能乱动的。”二球恶狠狠地说,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小草的伤势并不重,第二天就起床了,二球便拉着她和我去集市上寻找,赶集几乎天天都有,只不过地点变换而已。二球混劲完全上来了,每天拉着我们去不同的地方赶集找人,他很早就起床,别一把刀在身上,走在小草的身边。我无可奈何地跟在他们身后,担心最终引起别人的注意。有时我疑心二球真正爱上了这个不知道叫小草还是曹爽的女子,因为我分不清那是爱的力量还是仇恨的力量。这股力量不仅支撑着他早出晚归,而且改变了他的人性,他的声音越来越冷淡,他的行为也趋于简单化,他甚至已经不同我交换看法,只是一味地去寻找。随着他身上的杀气越来越严重,我心中的担忧也越来越沉重。小草也越来越沉默。十几天以后,寻找还是没有结果,我委婉地表示,我没办法继续陪他们找下去了。二球很不满意,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但我坚持不再找下去了。于是那天下午,我们在集市上找了一家小酒馆吃饭。席面上很沉默,我向二球敬了几次酒,他都没有理我,眼光仍然执着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小草更是眼光迷离而迟钝地看着匆匆过客。我自觉无趣,自己低头喝了几杯酒,看样子这次二球是不会掏钱了,我决定尽早结束这酒局。我扬声招呼老板来结帐,老板打着哈哈从后面的厨房来到前厅,向我们走来,就在这时候小草突然全身一抖说:“是他,就是他。”
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炸响在我和二球的耳边,我盯着小草问:“你能肯定吗?能肯定就是他吗?”
“错不了的,就是他,我认得这张脸。”小草的眼中满是疯狂和恐怖。二球这时早已扑了过去,他捏紧拳头朝着老板迎面就是一拳,把老板打翻在地。然后疯狂地踹着对方,顺手把能抓到的东西都愤怒地砸到对方身上,店面里很快就满地狼藉了,其他食客都惊呼着躲了出去。我扑过去,抓住对方的头发,把脸扭向小草:“看清楚点,不要冤枉了别人。”
“不会错的,就是他,就是他。”小草捂住脸疯狂地喊着,与此同时,二球已经一酒瓶砸在了老板头上,血很快流下来模糊了老板的脸。老板呻吟着,嘴里断断续续地说:“住手啊兄弟,这是怎么了?我什么也没有做啊,你们认错人了吧?”
我再看看小草,她仍然是一副仇恨而且肯定的表情,我认为一切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再怀疑了,我操起自己的条凳,大力朝老板背上抡了几下,直将他打得趴在地上不断咳血。就在这时,我听到围观的人群一阵惊呼,我掉头一看,二球已经拔出了他身上的那把尖刀,一只脚狠狠踩住老板的一只手,正准备蹲身下去扎。我的头嗡的一声,打人是打人,可千万不能弄出人命来。我放下手中的条凳,一把抱住二球:“二球,不能动刀子,教训教训他就行了,可千万不能杀了他啊。”可是我哪能扛得住二球的蛮力啊,他只轻轻地一甩身子,我就跌倒在地,看着他的刀子又举了起来,我再也顾不得许多,顺手抓起身边的条凳就抡在了二球的身上,二球被砸的一歪身子,刀子没有扎到要害,却将老板的手牢牢钉在了地上。
事情结束得很顺利,我向周围的群众说明了原因,没有人对老板表示怜悯,我劝二球留了点钱给老板治伤,二球也照做了,我们安然离去了。三个人沉默地走在山路上,二球满身都是酒菜的污秽,正拿自己的衣襟擦拭着刀上的鲜血,他扭头看看小草,伸手揽过她说:“好了,事情结束了,没弄死那老杂种算便宜他了。”他又转回头看着我说:“看不出老哥下手也挺狠的嘛,砸我那一下现在还疼着呢。”看得出来,二球现在比较正常了,他的仇恨已经发泄一空。我暗自庆幸。而小草的神智还是有点恍惚,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走路也磨磨蹭蹭的,我虽然很想立刻回到家里躺下,把今天这一切都忘掉,但是也只能随着她的步伐一点点向前挪。这时,后面有自行车的铃音响起,我朝路边闪了闪,自行车从我们身边一闪而过,留给我们一个背影。小草的眼睛突然灵动了一下,她呆呆看着前面那个人,停住了脚步,身体变得有点僵硬,她喃喃的说:“是他,就是他,就是前面那个男人。”
二球一时没明白过来,然后他把眼睛投向我,我在他眼里发现了和我一样的惊恐。
这件事情太可怕了!
记得事情刚发生的时候,小草告诉我们说,对方是一个和二球差不多高大的汉子,而刚才那个老板却明显比二球要瘦小好多。当时我们都太狂热了,忘了她曾经形容过的特征。而刚刚骑车过去的这个人,则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秃顶。而这么明显的特征,她以前却从来没有说过。
在我们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四个人,自然的,这四个人都被小草指认了。每当她又指认一个新人时,我的心就向下沉一点,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心可以一沉再沉。看的出来,二球也很沮丧,他迈开大步走在前面,夕阳照在他的身上,他腰间的刀不时将阳光反射在我的眼睛里。我看看二球狂暴的背影,又看看癫痴的小草,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我下决心要结束这一切。
当天晚上我翻山越岭,来到最近的镇上,将一封举报信塞进镇治安所的门缝里。然后连夜又返回了村里。下午当我睡醒的时候,刚刚好能听到警车开进山村的声音,然后村里是枪声大作,第二天在集市上我就听到了消息,警方根据举报,去捉拿几起命案的嫌疑人兼越狱通缉犯张二旦,张二旦却用家中的猎枪负隅顽抗,最后被警方击毙。警方在他死后搜查他的住处,发现了血衣等证据,但是却没有找到最重要的作案工具也就是杀人凶器,不过根据举报信中所讲,走访了几个群众,证明张二旦在前一天还曾持刀伤人。凶器的描述特征非常符合尸体上的刀伤。犯罪动机当然是图财害命了,不然张二旦家里搜出的那么多现金怎么解释?
那天晚上我如释重负,事情就是按照我的预想发生了。二球当然不会束手就擒,而这里的警察估计也没有耐心一一追查,二球本来就是个通缉犯,现在被打死了,就不再继续详查了。而那么多证据的发现更在我预料之中,方圆几十里敢动刀杀人的也就是他了。这一下,附近总算又要安静了,而我也就安全多了,至于小草和那帮女孩子,少了二球,自然会有三娃子四喜子出来领导他们,倒不用多操心。为什么这么做,我是个现实的人啊!所以我很兴奋,自己沽了几两酒躲在家里抿着,越想越是得意,越是对自己所做的这一切感到满足。最后我酒意朦胧地躺在被窝里迷糊着,却听到门板被人轻轻扣响了?是警察来了么?我不由得紧张起来,坐起身倾听,却是小草的声音:“老哥,我是小草。”
“哦,是小草啊,有什么事吗?”我披上衣服,心里在琢磨着她来干什么,走过去把门打开,于是小草随着一股凉气冲进了我的屋子,身边还带着一个大行李袋。
“老哥,我怕,二球今天就在我那个屋被打死的,其他的女孩子今天都走了,就剩我一个人,我在这里也不认识别的人,只好过来麻烦你了。明天我也要走了。”小草说着,倒是不见外地把行李朝地上一放,一屁股就坐在了我的床上。我这时才关好门,转头一看小草,那种熟悉的感觉顿时充斥了全身,尽管屋里并不暖和,我却觉得一股暖流迅速走遍了我的全身,滚烫滚烫!
以前每次见到小草,基本上都是二球带过来的,因此打扮比较朴素,而今晚的小草可能是想到明天要出远门,所以刻意化了浓妆,看上去是如此的艳俗,她穿着一件大开领的风衣,从风衣的下摆出露出半截子光洁的大腿,朝里延伸着是神秘的阴影,她仰脸看着我,而我居高临下刚刚可以看到她那丰满结实的乳房,被令人心悸的蕾丝花边包裹着。最危险的诱惑来自她的眼睛,她眼里那楚楚可怜的神情让我不由欲望大增。和以前的那些女子比起来,小草的年龄要小的多,我简直是下意识地想到她的死一定更美,同时微弱的道德感又提醒我该赶她走。我使劲咽下一口唾沫,垂死挣扎般地说:“小草,老哥这里就一张床,地方也不大,实在容不下两个人,你还是回你那屋里睡吧。要是真的害怕,你就在镇上随便找个人陪你不就行了?”
“镇上那些人都是些泥腿子,一辈子都没有出过山,满身都是腥味儿,我可不想和他们在一起,我想找的是老哥这样的男人。”小草自顾自地说着,已经把她的风衣脱掉了,于是被低胸毛衣裹着的丰满胸脯似乎更加坚挺了,而那肥厚的屁股却使劲向上翘着,把她的短裙都弄得前后不齐了。我感觉全身的血液开始朝一个地方流动,太阳穴又是一阵疼痛。我赶忙扭头,将门稍微拉开一点缝,让冷冷的晚风吹拂着我的脸:“小草,哥知道,你是二球的女人,二球今天刚死,哥就和你不干不净,实在是没有那个兴致。”
“呸,谁是他的女人!”小草猛然骂了起来,我惊愕地回头看,小草继续说下去:“你以为他真是靠我们演出挣钱的嘛,告诉你哥,白天我们在台上演出,他就在下面拉客,等到晚上就把我们送到那些人家里。我是他的女人的话那倒好了,他想干我的时候就来了,可是要是别人出钱,他也愿意让别人干我。他闲的无聊了就想出许多恶心的花样了,让我们陪他玩,”说到这,小草猛然将她的裙子解开,一双赤裸裸的大腿在灯下闪闪发光:“哥,你看,我大腿都被他折腾成这个样子!”我低头一看,在她那浑圆大腿的根部,最细嫩的肌肤上却有着几个烟疤,但我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肌肤旁边那条半透明的小内裤吸引了,在那黑色丝裤的里面,同样是黑色的一片,而且有几条黑色的小草调皮地从裤边遛了出来,我已经说不出话来,抬头看小草时,她也满脸风骚地看着我:“哥,想摸就摸两把吧,过了今晚,明天我就走了,咱们兄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面了,我在这里几个月,从来没见哥碰过女人,一定早就寂寞的撑不住了吧,今晚妹妹就陪哥了,随你怎么折腾我吧!”小草将她的身体慢慢放在我的床上,将她的双腿张开。
我知道这场仗我打输了,妈的这小母狗样的婊子是专门来勾引我来了!我看着她充满淫欲的笑容,如果她知道她每笑一次,就离死亡更近一步她怎么想?她是如此的青春,迷人,性感,和我以前的那些女人味道一定是不一样的。我痛苦地思考着这些,手却已经放到了她高耸的胸脯上开始摸索。小草发出一声呻吟,听上去真是销魂。罢了罢了,反正她本来明天就要离开这里的,所以她不在别人面前出现是不会引起别人怀疑的。尸体就受累点搬到远山深处埋掉就行了,一个冬天后自然肥沃了土壤。不会有什么后顾之忧的。想到这里,我迫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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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0:39
夜市
你也许到过这个城。你也许注意到,夜市的角落中有一位年轻人,他眼神温暖。
这城是小小的,可是不管它有多小,它也总是个城。每个城都有自己的夜生活。这里也不例外。夜浓了,灯起了,这里便喧闹起来。排挡食铺一字沿街摆开,洒了孜然和辣椒的羊肉在炭火上吱吱作响,人们坐在露天的桌子旁边,酒嗝打得震天响。金鱼和猫放在一起卖,十元三双的袜子和五元一件的内衣堆成山。你能看到穿着暴露的女子驾着两条大腿呼啸而过,更多的时候,她们涂了红嘴唇,穿着修补过的丝袜挨在你身边,嗲声让你请一杯酒。也许会有鬼鬼祟祟的小子走近你,低声问你要不要他的玉,别急着走开,偶尔里面真的会有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真家伙。
韩梦遇见他的时候,正在地摊上翻拣着贝壳做的手链。摊主要十元一条,她讲价到五元两条。摊主不肯,她便作出要走的样子,期望着摊主叫住她。这时她看见了他。那个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缩在夜市的角落中,望向她。
她于是走了过去,并没理会摊主在身后叫她的声音。
年轻人的面前有个小小的摊子。藏蓝色的棉布,洗的旧了,虽然铺在地上,但是干净的很。他有好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脏脏的皮带扣,上边雕了一个印第安人的头像。一小颗破碎的红色珊瑚。一大堆五颜六色的玻璃珠子。一大丛紫色的晶石。几把银色的小刀子,刀柄有镂空的花朵,看起来古旧,却磨得发亮。
韩梦慢慢地翻拣着,这些东西触感温暖,如同寄放了某人的梦想。
她微微抬眼,却看到年轻人怔怔地看着她,眼神温暖。
韩梦有些慌了,忙埋下头,长发散落在脸旁,遮住视线,他的,她的,他们的。
那年轻人却突然去拢她的长发,手指碰到她的脸庞,冰凉的温度。
她的脸却突然火辣辣地热。
她下意识地抬头,侧了侧脸,避开他的触碰。
她看见年轻人眼里的些些失望,于是红着脸笑笑,问:这个是你做的?
那是一串象牙色的手链。十片薄薄的椭圆形穿起来,用透明的鱼线系好。仔细地看,椭圆形上面还刻了梅花,朵朵不同。极精细的手工,仿佛真有暗香浮动。但是竟看不出是什么做的。每一片都有微微的弧度,仿佛极薄的象牙,又好像小小的贝壳,触感圆润。
年轻人笑了笑,点点头。
她又问:是什么做的?
年轻人眼中多了些温情,指指自己的指端。
她惊了一下:竟然是指甲么?你自己的?
年轻人合上眼,冲她摇摇头,暖暖地笑。他做了一个手势,然后又放在胸口。
莫非是他的情人?韩梦心中感到微微的失望。
你女朋友?她试探地问。
他望住她,纯净而无辜的眼神。好一会儿,他合上眼,歪着头,做了一个长久的睡眠的手势。
韩梦喃喃着:她死了?......对不起。
韩梦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在想他,那个眼神温暖干净的年轻人。她上楼的时候在想着他,进门的时候想着他,洗澡的时候也在想着他。洗完澡,韩梦站在镜子前把头发吹干。她觉得她恋爱了。
韩梦是个普通的政府职员,有一份稳定而不高的收入,和一个稳定而不高的男朋友。偶尔给杂志写写风花雪月的稿子赚点外快。这些风花雪月的文章让她的心底抱有一分小小的浪漫。她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温柔,他的东西精巧可爱,每一件也许都有一个故事。可惜,他不会说话。韩梦想。不,这算不了什么。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和他结婚。我们爱上了一些人,却和另一些人厮守终身。这是谁说的?她忘记了。不过这话很对。韩梦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年近三十的她保养的很好,皮肤光滑有弹性,还仿佛二十五六的样子。不太用力笑的话,也看不到眼角的细纹。最让她骄傲的是一头乌黑的长发,浓密黑亮,但却柔顺之极,垂感极好,低低地摆在腰间。秀发飘动之际纤腰款摆,自有一番风情。韩梦顶顶看不起做了离子烫的女人们,那都是假的,只有她的才是货真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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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0:40
我还很漂亮,韩梦有些脸红地想,而且,他有些喜欢我。
这一夜,韩梦睡得很好。她梦到了那个年轻人看着她,温暖地笑,把那串如晶似玉的指甲手链戴在她手上。早上醒来,她面色潮红。
韩梦的爱情如同野草一般迅速地长起来。她每天都去夜市。跟那个年轻人说说话,打打手势。她知道了他从小失去父母。她知道他流浪在各个城市和乡村。她知道他迷恋着一切精细的玩意。她知道他喜欢自己做首饰。她知道他像孩子般固执和天真。她看得到年轻人眼中炽热的光芒。他如同一只温驯的小兽,依恋着她。他像孩子般纯洁,喜怒哀乐全都写在脸上。她笑,他也笑。她要离开,他便不快乐,哀哀地看着她,直到她不见。他却不再触碰她,似乎那天她的反应伤害了他。最多,他只是红着脸摸摸她的头发,便迅速地把手拿开。韩梦有些微微地失望,但是又有一点点的感动:他尊重她。
韩梦觉得自己有些不可自拔。已经有些闲言碎语传到她的耳里,说她跟个夜市上来路不明的摆地摊的混在一起。这个城毕竟很小。她的男友也许已经知道了,但是只是忍着没说。也许他还蒙在鼓里。这些都不重要。韩梦觉得她的爱情很伟大。一个纯洁的哑巴男孩,仿佛这污浊社会中唯一的天使,善爱,多情,敏感而容易受伤。
也许我可以跟他一起,随他到各个地方去,摆个小小的摊子,做首饰,谈我们的爱情。这样无声的爱情。韩梦温暖地想。她惊喜地发现,自己温情了许多。
韩梦做决定的那天,似乎年轻人已经有了感应,早早收拾了摊子。带她到公园散步。也许失去某些感觉的人,另一些感觉会更加强烈吧。韩梦想。他们找了个长凳坐下,韩梦在想着如何对他说她的决定,她牺牲一切的决定。她为自己感动。
这时他拿起她的手,给她戴上那串如晶似玉的指甲手链,夜色中,通透异常。她惊呆了,鼻子有些酸酸的。他把头埋在她比夜色更浓的黑发中,嘶哑不清地说:爱......
韩梦终于抑制不住自己,泪流满面。她感到猛烈的爱情敲击着她的心脏。
她紧紧地抱住了他。用力吻他。
他并没有回应。
他冰凉的手指放在了她的咽喉上。
年轻人站起来。他嫌恶地向地上吐着唾沫。他拿了一块洁白的手帕擦嘴和手指。当他觉得韩梦的味道已经消失的差不多的时候,他皱着的眉头才舒展开来。然后他蹲下去,再次确认韩梦的死亡。手指瘦弱而细长,但是却很有力。他看着韩梦发紫肿胀的脸,露出满意的微笑。他小心地把指甲手链卸下来,宝贝似的放进口袋中。他从怀里拿出一把银色的小刀子,刀柄镂空着花朵,刀子看来虽然古旧,但是却磨得发亮。他经常使用它。当他所爱的东西很难得到的时候,他总是使用它。
他戴上一副透明的橡胶手套,开始一点点地剥下她的头皮。他很小心,不去伤害那乌黑油亮的柔顺长发。他的眼中漫溢着热烈的爱意。
你也许到过其他的城。你也许看到夜市的角落中有一位年轻人,在灯火喧闹中分外纯净,眼神温暖。他的面前多了一个乌黑油亮的花环,精美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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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0:41
环
1、逃离
我不是故意要杀他的,是他逼我。
我看见了,我看见了,我看见了,他杀人。
对,杀人。他杀人。用一把刀子,狠狠的,插进那个人的脖颈。天啊。很多血,很多血流出来。红色的。红色的。那么可怕的红色。
我沿着灰色的街道跑进遥远的黑夜里。夜色沉沉的。乌云直压下来,雨铺天盖地。我喘不过气。我快不能呼吸。我没命的奔跑。白色的长裙湿漉漉的贴在我身上,冰冷的。那种寒冷,一直渗到我的心脏里去。我只有跑。我想这样或许可以让我暖一点,让我离他远一点。
我不敢回头,我怕他唤我的名字,我怕看见他在血里冲我笑,红色的微笑。
不要怪我,我不是故意的。如果我没有到地下室去,如果你没有杀那个人,如果你没有发现我,或者,你没有贩卖毒品,又或者,那个人没有发现,那么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可是,什么都发生了。那个时候,你向我走过来,你问我看到了什么,你还在笑,你杀了人你还在笑。那个人的血映着你的笑容。你不知道你有多可怕。红色的。你笑了。我杀了你。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真的。
我在雨中跑着。我的脑子一团糟。我什么都无法去想。我糟糕极了。
很多雨打在我的脸上,散着浓浓的血腥味道。这味道绕着我,缠着我,让我睁不开眼睛,让我窒息。我要死了。我快死了。
我没有力气了,我停下来了,我不能再跑了。我栽倒在一滩泥水里,雨点击打着我的后背,我没有知觉。泥土的腥气,掩不掉我身上血红的味道。我突然颤抖起来,毫无理由的颤抖。他来了。
他来了。他就在我的身后。我感觉得到。他就在我的身后。他要把手伸过来了。他要说他爱我了。他要笑了。
我挣起来,猛的睁开眼睛向前冲,用我仅存的生命离开他。我看见雨,是红色的。
我拦了一辆计程车。司机用很奇怪的眼光看着我。他不想让我上车。我对他说,要么带我走,要么杀了我。那个男人眼光畏缩起来,犹犹豫豫的让我上了车。他一定会疑心。他一定猜出我杀了人。不管他了。我得离开。我得逃离他。越远越好。我不想看见他的笑,红色的微笑。
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那个司机不停的从后视镜里看我,打探的目光。我把眼睛投向雨幕的黑暗里。我总算能离开他了。他不会找到我了。我会走的远远的,随便什么地方,离开他就好。会好起来的。我会离开他的,离开那片红色,血的颜色,揪心的颜色。
我的心骤然紧缩。他来了。他在哪里?他就在附近。我没有摆脱他。他还在。
车子突然刹车停了下来,好象撞上了什么东西。我向前望去。我看到挡风玻璃上一片红色,鲜红的颜色,像血一样,蔓延开来。他就在那红色里微笑。
2、爱情
那个女人杀他的时候,我看到了。
我很喜欢他。他开这个店,总是卖一些希奇古怪的玩意儿。有透明的粉红色玳瑁镜框,有会放屁和打嗝的木头人,有镶嵌着蓝松石的大大粗粗的银镯子,还有,真正鲜红色的鹿皮,很大一块。我爱那鹿皮。他将它挂在最里面的墙壁上,鲜红色在阴暗霉绿的墙上洇开,分外妖娆。他的店里总是散发着令人迷醉的甜腻香气,鸦片一样的。他身上也有这种好闻的味道,他在这味道里微笑,令我心碎。我总是幻想他会冲我微笑,说他爱上我了,然后把那块鲜红的鹿皮放到我的手里。是的,他冲我微笑,他问我需要点什么。透过他透明的微笑,我能看见自己干枯的辫子,黑色老土的眼镜,脸上的雀斑,发育不良的身体,兰色的洗的发白的学校制服,结结巴巴的微笑和说话。我恨我自己。我知道他永远不会爱上我,然后把那块鲜红的鹿皮放到我的手里。
他总是跟那个女人在一起。那个女人很好看。好看到用一把刀子插进他的胸膛。很不巧的,我刚好看见了。
我只是路过店面,看见门还开着,就走进来。想看看那块美丽的红色鹿皮。看它以一种婀娜的姿态铺在那里,无奈的悼念我不可能的恋情。我看见地下室亮着灯。我本应该离开的,可是我没有。也许我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情。我躲在门背后。我听见混乱的声音,气喘的声音,那个女人逃走的声音。她在很远的夜里缩成一个白点。
屋子里很静,可以听见微弱的喘息。我从黑暗里走出来。到地下室去。他在血泊里,喘息,目光散乱,刀还插在他的胸口。我走过去,蹲下来,仔细地看他。他的脸是青白的,血液一点点的离他而去。他好像认出是我,嘴唇蠕动。我想他在向我求救。我对他微笑,把手伸过去握住刀柄,深深地刺进去,然后告诉他,我爱他。
然后,我取下那块鲜红的鹿皮,美丽的血色。你知道,我想这块鹿皮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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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0:42
3、厄运
我真不应该让那个女人上车,她会给我带来厄运的。
那个女孩冲到我的车前的时候,或者更早一点。我就知道,我今天是倒了大楣了。
晚上才出门的时候我就难受。她说要跟我分手。她说我不给她自己的空间。她说我没有情趣不懂得温柔。她说我让她喘不过气来说我让她窒息。她说不好意思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了。她说这些话时都懒得看我。她兴致勃勃地涂着口红。那口红还是我买给她的,一百二十八块。
我听见我嘶哑的声音在说我爱她。她不理我。她在看镜中的自己。她眼里永远没有我。
我静静地看着她,痛苦的发现已经不能挽回。于是我离开了。以后再不回来。
我发现自己下楼的时候很困难。我的眼睛里都是她。我看不到路。她的脸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想到她的微笑。我想到她柔软的身体。我想到她会说话的黑头发。我想到她抛弃了我,离我而去。我真的想哭。我真没用。
那个穿白衣服的女人拦下我的车的时候我的心很乱。那个女人眼神慌乱,嘴唇颤抖。她站在雨里,头发湿成一绺一绺的,白色的裙子裹在身上,沾满了泥水和血迹。我不想让她上车。我觉得她是不祥的人,她会给我带来厄运。
我还是让她坐上了车。她的手死死的抠住我的车门。她大声说要么带她走要么让她死。我能看到她眼睛里决绝的血丝。我终于让她上了车。现在我知道了。那时我应该杀死她。她已经给我带来了厄运。
白衣女人坐在后面,目光散乱。像是在寻找什么,又像是在躲避什么。我从后视镜里偷偷地看她。她意识到我的目光。于是看向遥远的黑夜。她有些怕我。但是,我也怕她。我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她,会带来厄运。
这个时候那个女孩冲到了我的车前。我不知道什么让她如此惊慌却兴奋的奔跑。她的眼睛在车灯前面,褐色的眼睛里面闪着奇异的快乐。她瘦小干枯的身子像一块破布一样飞起来,然后无声的落到一滩泥水里。她手中那块红色的布也飞起来,盖在了挡风玻璃上。霎时间,车内一片血红。在黑暗里,血一样的闪着红光。
她一定死了,那个女孩。我杀了人。我真倒霉。我知道这个白衣女人会给我带来厄运。我就知道。
这时我听见车后一声急促的抽气声,我回头看,那个白衣女人歪在了后面。黑色的头发贴住脸,我看不清她。我走下车来,拉开门问:小姐,你没事吧?她不做声。我扶起她的头,发现她已经没有了呼吸。她眼珠里充满了血,那样死去了。
我站在雨里,头脑一片混乱。很多东西塞在我的脑子里。我很难受。我想呕吐。我要爆炸了。夜色模糊起来,又渐渐清晰。这时我看见一个警察走过来。为什么会有警察?我知道我大难临头了。我不应该让那个女人上车。现在我怎么解释?那个女孩,那个女人,还有,后车箱里她紫红肿胀的尸体?哦,是她说的,我让她窒息了。她这次没有骗我。
我真不应该让那个女人上车,真的。你看,她给我带来了厄运。
4、玩笑
这是我没有想到的,为什么这个司机会拿出一把刀戳进自己的胸呢?
我只是问他出了什么问题。他就惶恐的看着我,然后迅速的拿出一把刀子把自己给杀了。天知道我根本什么都没有做。我只是看见他的车子迅速急停。我以为这该死的雨天让他的车子抛锚了。我认为他需要帮助。天啊,这该死的雨!他让我什么都看不清!
不行,我不能耽误时间了。我掌握了那个古玩店老板贩卖毒品的证据。我得去逮捕他。然后,我得给自己放个长假。我太累了。我需要休息。警局不能像用驴一样用我。我不能在这里耽搁。我得打个电话叫救护车来,看看还能不能收拾这个家伙。
该死,我的电话又坏了。这个家伙总是在紧急的时候出毛病。雨渐渐小起来,我看见路边的电话亭。我奔过去,希望在第一时间叫到救护车。
我走进电话亭,想要拿起话筒拨号。可是我做不到。我发现我的手指无法触摸电话,我看见我的手探过了对面的电话。然后我想起来我已经死了。我跟那个古玩店老板摊牌的时候,他用一把刀子杀死了我。奇怪,今天碰到的都是刀子。也许我应该打个电话给局长让他加大打击私藏危险物品的力度。
雨停了,我又回到了计程车旁,我发现了三具尸体。尸体们弯曲着,加上我,象一个环。我觉得有点好笑。然后我看向天边。黑蓝的天际默然透出一些绚烂,一颗星亮在云端。我想我终于可以休息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0:43
整容
“让鼻子再高一点,空气才新鲜,再见单眼皮再见,腰围再小一点……”秋秋兴高采烈地哼着歌,一手挽着麦丁的胳膊,脚步轻快得要飞起来似的。
女友的好兴致丝毫没有感染到麦丁,他拉长一张马脸,自顾自地说道:“下次要再有这种聚会,别拉上我,无聊!”
麦丁的沮丧很容易被人理解。秋秋是电影学院表演系大四的学生,真是眼若秋水肤如凝脂,170公分的高窈身材,绝对的美女。反观麦丁自己,接近178公分的个子算不上矮,瘦削的脸上安着不太挺拔的鼻子,嘴唇虽厚却谈不上性感,“大眼无神小眼勾魂”是他最爱听的话。总之只要是审美观偏大众化的人都不会说他好看。两人走在一起,麦丁特别敌视那些打量他们超过两眼的人,总觉得他们每个人心里都在说一朵鲜花插在那什么上。
今天被硬拖去参加的是秋秋他们一个师兄的生日PARTY,到场的嘉宾几乎都是与秋秋同系的师兄弟姐妹,每一个不打折扣地光彩照人器宇轩昂,一片男俊女俏的迷人风景。
从来到这里的第一秒,麦丁就渴望着离开。可是,看着兴致高涨像只蝴蝶般翩然全场的女朋友,他也只得强作笑颜陪她一一应酬,且不断安慰着自己这有什么那些人长得好又怎样好花也得要绿叶衬。
其实,只是当当绿叶也没什么可生气的,关键是他无意中听到——
“那个就是你说的最佳男朋友?”
“是啊。”
“富家公子?”
“不是啊,小麦在家公司做软件开发员。”
“只是个普通职员?唉,秋秋,不是师姐多嘴,你可一直是我们表演系的系花哪,那么多人追你你都不屑一顾,我们还以为你眼光高看不上,可是,没想到到头来居然就找了这么一个既没家底又没长相的?!”
“师姐,我……”
“秋秋,要懂得运用上天赐给你的优势,女人的时间,浪费不得!要不师姐给你介绍一个?”
跟秋秋叙旧的一个师姐趁麦丁上卫生间时拉着秋秋无比惋惜地教育她。以上一段大为打击男人自尊的对话被从另外一边卫生间折回来的麦丁听得一清二楚,气得他扭头就走,哼,都是些以貌取人金钱至上俗不可耐的家伙。可是,走了不到一半,顾念着自己若这么扔下女朋友走掉好像太没风度了,为了不让她为难,麦丁只得转身回到秋秋身边。
秋秋一直忙于跟她的熟人天南海北地聊天,并没有留意到情绪越来越差的麦丁。
“你怎么啦?谁惹到你了?”秋秋放开挽着麦丁的手奇怪地问。
还能有谁?当然是你那些人模狗样眼高于顶的师姐师妹!一肚子窝囊气的麦丁生生把这话咽了下去,只说:“没什么,只是,我不喜欢人太多的地方,你是知道的,我从来不喜欢凑热闹。”
“哦,”秋秋垂下头,赶忙向他道歉:“对不起,我只想着跟师兄他们已经好久没见过面了,而且之前他们也一直很照顾我的。还有,借这次聚会我也想把你正式介绍给大家嘛。”
看着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般的秋秋,麦丁心疼了:“我也没说什么嘛,跟我道什么歉啊,傻瓜。”
“你不生气了?”秋秋试探着问。
麦丁一笑,摇了摇头。
“好嘛,以后我再不拉你去这些场合了。不早了,我们找地方吃饭,去东大街那家火锅店好不好?”秋秋的脸上立即阴转晴,绽放出花儿样的笑颜,不等麦丁回答,她拖着他的手就要往前走。
“等等!”麦丁突然拉住秋秋。
“干嘛?不想吃火锅?”男朋友额头上几粒茁壮的青春美丽豆让她记起前天两人才吃过一餐正宗川菜,而麦丁每次吃过辣的食物,脸上就会冒豆豆,所以他对辣的东西并没有太大兴趣。
麦丁并不回答她,只怔怔地看着这张无可挑剔的脸孔。撩开秋秋额前的一缕发丝,他异常认真地问:“秋秋,我到现在都不明白,为什么你会……会跟我在一起?比我好的男人多的是,我既没钱,长得也……”
“嘘!”秋秋把食指压在他的嘴唇上,嫣然一笑:“虽然你既不帅又没钱,不过,每次看见你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安心特别幸福。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会这样。嘻嘻,大概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3-12 20:44
秋秋的答案很简单,却让麦丁千万分的感动。眼前那一双灵动清澈的眸子让他绝对相信她说的每个字都是实话。
麦丁狠狠地把秋秋拥入怀里,信誓旦旦地说:“你想要的幸福,我都会给你。”
“小麦,能天天看到你,就是我至大的幸福。”秋秋贴着他的耳朵,甜丝丝地应道。
得妻若此,夫复何求?!
麦丁想哭。
他要证明给人看,麦丁绝不是什么撞了头彩的癞蛤蟆。虽然现在还无法兑现他的诺言,但是,来日方长,一切总会好起来的。
麦丁的天鹅,会得到属于她的幸福。
最近一个星期以来,麦丁满脑袋考虑的只有两个字——跳槽。
他工作的这家公司规模不大,在业界算得上小有名气,可老总也是出了名的吝啬。哪怕他一年都不购置新衣服哪怕他上哪里都是骑破自行车哪怕他吃最便宜的工作餐,存折上的数字还是连新房的首期款都付不起。
不过,都说天无绝人之路,半个钟头前的一通电话带给了麦丁天大的希望。致电给他的是本地另外一家软件公司,约他明天去面试。三天前麦丁在网上发现了这家公司招聘开发部主管的广告,他毫不犹豫就发了自己的简历过去,然后就开始心焦火燎地等着面试通知。麦丁之所以如此看重,是因为这个软件公司隶属人尽皆知的盛唐集团旗下。能有多大的发展空间麦丁并不在意,唯一吸引他的是“盛唐”这块金字招牌,它旗下的公司,不论涉及哪个行当,其薪水福利的优厚程度都令任何同行望尘莫及。
无论如何都不能失掉这个机会!
麦丁不断地给自己打气,他相信以自己的资历完全能够胜任这个职位。
整个晚上麦丁都没有睡好,辗转反侧好梦噩梦做了一堆。
第二天,他向公司请了半天事假,准时来到长瑞大厦。盛唐集团刚刚把总部迁入这座顶级写字楼,麦丁要面试的公司就在这儿上面。
除了死党大林,麦丁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包括秋秋。
做了三次深呼吸,又闭上眼默念了N次诸如老天保佑阿弥陀佛之类的话后,麦丁举步迈进这座气势俊伟的豪华大厦。
三位面试官的工作效率非常之高,半小时内10名侯选人就被刷掉了8个。
麦丁是两个幸存者之一。
“两位请跟我到休息室小坐。”在上司的示意下,漂亮的秘书小姐把麦丁跟2号选手领出了考场。
身后的大门啪嗒一声关上了,麦丁的心悬得更高了。
坐在休息室里松软的沙发上,两个竞争对手都心不在焉地喝着水。
麦丁努力地回想着刚才面试时的各个细节,哪个考官说了什么用了什么表情点了几次头,都成了他评估胜算几率有多少的主观依据。
墙上恪尽职守的挂钟滴答作响,彻头彻尾煎熬着麦丁的心脏。
“麦先生,请跟我来。”
20分钟后,秘书小姐挂着职业性微笑出现在麦丁面前。
很快,麦丁重新回到了考场,坐在三个有绝对权利决定他去留的裁判面前。
“麦先生,经过考评,我们一致认为,以专业知识和相关从业资历来说,你与另一位应聘者势均力敌,都是这个职位的最佳人选。”考官一开门见山。
麦丁的神态极其自然,只是左手把右手握得更紧。
“但是,这个职位的对外性很大,需要接触遍及整个亚洲及欧洲北美地区的客户,所以对外在形象也有一定的要求。”考官二毫不留情。
“要在两位中间作出一个选择实在让我们为难。麦先生在这行是难得的人才,我们衷心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合作。”考官三配合得天衣无缝。
千祈万求,得来的却是最坏的一个结果。
麦丁的手无力地松开,站起身,竭力挤出一个微笑:“谢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