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4 20:45
食物热气腾腾,君初的眼光也是热气腾腾,看她吃东西特别香。
“君初。”曼丽吃饱了,喝下一口茶,试探地叫道。
“嗯,什么事?”君初递了纸给她擦嘴。
“没什么事,就是看看这样叫好不好听。”曼丽低头道。
在上海市所有的馄饨店里,果记并不是最有名的,在君初与曼丽心里,却是最美味的地方,恋爱中的男人女人,吃的是心情。
到了曼丽的小屋,君初捉她的手,吻她,仍然是额头,叫她赶紧睡,照例是等她睡着了才走。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君初在心中默念古训。
曼丽红色的睡衣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角,足以让君初把所有的古训抛之脑后。
“我睡不着,君初,我今天的心里很放松,君初,你说吴美娜还会来找我吗?”曼丽问。
“不会了,有我保护你。”君初看着她,卸妆后的曼丽宛如清水芙蓉般,“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这轻轻的一句,曼丽的头赶紧缩到被子里,不敢伸出来。怎么办?怎么办?答应还是不答应,如果轻易答应,他不会觉得可贵;如果不答应,他会觉得她不喜欢他。当女人真是麻烦,单身想被人爱,被人爱了又想只爱她一人。
“曼丽。”君初推了推她,“我是认真的,这几天晚上我都在失眠。我喜欢你的鼻子你的眼睛你的一切的一切,我想我是不是疯了。你觉得呢?”
“我想你是疯了。”曼丽觉得被子里的空气让人窒息,心脏在扑通狂跳,“你不觉得我们开始得太快了?”
“太快?”君初道,“我恨不得马上把你带回家,见我的母亲,告诉她你就是我的女朋友。我想告诉全世界的人,我找到了可爱的你。”
“你还真是肉麻。”曼丽抖了抖被子,“凡事开始得快,结束得也快。”
君初锲而不舍,“哪条法律规定不许一见钟情?哪条法律又规定爱情必须是要慢慢地发现,不能一触即发?你一定要答应我,徐曼丽小姐,否则……”
曼丽睁大眼睛,“否则你会怎样?”
“否则我今天晚上就赖到你答应为止。”君初有点坏坏的笑。
“天气这么冷,你就在这坐一个晚上吧,我睡了。”曼丽转过身去,背对着君初,露出白皙的脖子。她没有想到君初会把她的身体扳过来吻她,这次不是教堂式的圣洁的吻,这个吻是充满欲望的,直奔她的唇和颈。
曼丽推开他,却又无力。
君初充满了力量,那些吻是温柔的,却有着霸道的气息。他的陌生的柔软的舌伸进了曼丽的嘴,然后是脖子,呼吸有些急促。
曼丽急了,脚从被子里伸出来,膝盖一蹬,不知哪来这么大的力气,君初也是始料未及,咚的一声坐在地上,屁股生疼。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君初从地上爬起来,屁股上并没沾太多灰尘,曼丽很注意地板清洁。
“冲动是魔鬼,你走吧。”曼丽拿被子蒙住头,他咬了她的脖子,虽然很轻,仍然有点痛。
“请你原谅我。”君初根本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平时彬彬有礼的家伙现在却像个色狼,也觉得留在这里有点尴尬,走到门口道,“不管怎样,我是真心喜欢你,你的身体和你的灵魂。”
屋子里静静的,曼丽的眼角流下一滴眼泪,她想君初真的很可恨,竟然没有经过她允许就吻她,OH, MY GOD! 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
想起他这么高大却被踹在地上的样子,又觉得好笑了。曼丽忘记了吴美娜的冤魂还会不会来索命,也许之前那次被鬼吓得夺门而逃,潜意识里只是希望依靠这件事情作为一个导火索,点燃自己跟君初之间的火花。
而现在反而不怕了,女人,真是有情饮水饱,恋爱大过天。
所以,不但没有做噩梦,反而做了春梦。梦见被个男人抱得紧紧的,再看那个男人的脸,似曾相识,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君初。
曼丽早上回味的时候心里还是怪怪的。
张少廷心里也是怪怪的,怎么电台播音员生得这般别致。以前也认识一个,年纪大,皮肤也是黑黄黑黄的,可惜了一把好嗓子。
早上对父亲张定邦道,“我要你给我警察局户籍科长的电话。”
“你这次又要调谁的资料?”
“一个播音员的。”
张定邦讽刺道,“怎么,不捧电影明星,改了兴趣了?”
“你要想我乖乖上那鬼军校步你的后尘,麻烦你帮我这个忙。”张少廷看了父亲一眼,在上海,张定邦也算是个风云人物,市长见了他也得客客气气,在家里,在老婆面前,偏偏是只绵羊。张定邦连姨太太都不敢娶,对外面的野花,也是过花丛不折花一朵,只能远远地欣赏,远远地感叹。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4 20:46
戴碧珠看了看张定邦,插了句话,“儿子要什么就给,别说话绵里藏针的,身上哪里不舒服跟我说,给你修理修理。”
戴碧珠是极其溺爱这独子张少廷的,但凡他开口,尽量满足他。
“少廷,这次是怎样的一个女孩?”戴碧珠喝着咖啡,透着大窗户看着窗外的太阳,袍子是兔毛,戴碧珠并不喜欢紫貂皮,觉得俗。衣柜里不少衣服是张定邦去法国带回来的,还有那些花花绿绿的帽子,各式各样的都有,所以出席各项宴会时,总是焦点人物。
“妈咪,等我追到手了再带给你看不迟。”张少廷胸有成竹道,把面包中间涂抹了花生酱递到母亲手里,算是对她刚才那番话的回报。
“妈咪相信在上海没有你追不到的女孩子。不过儿子啊,要小心点,人心难测,要穿好雨衣呢。”戴碧珠用暗语提醒张少廷。
“今天学校不是有军训吗,这么晚了小心迟到。”张定邦的声音明显比刚才小了很多。
“张定邦,儿子一个星期回来一次陪我吃个早餐你话那么多干什么?你吃完了你自己去忙你那摊子事去!”戴碧珠说话清脆有力,其实倒是有去电台播时事新闻的天分,举手投足之间就是一个字,酷。
其实一个女人混到戴碧珠这个地步也算是成功了,要什么有什么,老公长得标致又听话,事业一帆风顺,儿子上了军校,模样继承了父母的全部优点,除了有点霸道有点花心有点爱骂人有点爱耍赖有点爱撒谎外,其他都是完美的。尤其是眼睛,简直让戴碧珠最喜欢,简直跟自己的一模一样。戴碧珠的父亲是上海斧头帮的老大戴士魁,虽然年事已高,却是德高望重。下一任斧头帮帮主已经内定了,是戴碧珠的哥哥戴玉龙,是个混世魔王的坯子,无恶不作,危害四方——但这八个字却是黑社会的标志。
戴碧珠小时候很霸道,这是遗传。
张定邦走到门口,张少廷突然想起了什么,放下手中喝了一半的牛奶,对父亲道,“爸,咱们今天换个车开,你开轿车,我开军车。”
“为什么?”张定邦有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没什么,就是开车的时候被个傻司机给撞了一下,车灯有点破。”张少廷说这话的时候明显底气不足,明明是他自己的错,全部推到了司机身上。
“啊,你这个混小子,我的新车啊!”张定邦心里发毛,真后悔把车借给了这个家伙。
“换嘛,我觉得开军车让我感到自己有种军人的自豪感,这不正是你要求我的吗?”张少廷把钥匙塞到父亲手里。
“你这个败家子啊!”张定邦大吼一声,实在忍不住了,“车是随便乱开的吗?出了事情怎么办?”
“以后我会小心的,我以委员长的名义发誓。”张少廷举起右手,眼神却无助地看着母亲,对他无限溺爱的母亲。
戴碧珠噗哧笑了,哪里有这样的发誓!随口说道,“唉,我说张军统,我看你也不是小器的人。”
“好吧,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月内不准逃课,开车要慢速。”张定邦把钥匙拿出来,郁闷不已,今天要开重要会议,听说是有机密事件宣布,开个破了车灯的车出席,实在是一件没面子的事情。
张定邦对这母子俩,只是无奈,只得乖乖就范。
张定邦一走,张少廷高兴得跟猴子似的,跳到戴碧珠面前鞠躬,“谢谢年轻貌美高贵大方雍容华贵贤良淑德艳惊四方青春永驻的戴碧珠小姐!”
正说得开心,一个爆栗磕上了他的脑袋,张少廷躲闪不及,哎哟了一声,戴碧珠道,“以后开车再这样鲁莽,仔细我扒了你的皮!你要是出了什么事,你爷爷会拿我问罪的。”
“明白了,我会小心。我该走了,姆妈保重。”张少廷吻了吻戴碧珠的额头,一出门就看见停在大院子里积雪旁边的军车,心里别提有多舒服了,打开门跳进去开走了。
黄埔军校里都是些意气风发年轻气盛的家伙,可别小看任何人,也许随便一个军官将来都是抗日战场上的精英。
一个星期,曼丽都没打电话给君初,君初也未到电台来找过她。曼丽心里觉得有点失望,是不是那一脚踹得太重了,伤了他的自尊心?一看见那束马蹄莲,花茎很短了,花蔫着,说不出的丧气,顺手拿出来扔在垃圾桶里。曼丽心里有点难过,他难道就这样放弃了吗?
其实自己心里是喜欢君初的,只是恨他太着急。没有性经历的女子总是以为是君子的男人就得克制自己的欲望,忍耐着。果子没熟就急着摘,吃到嘴里的不高兴,果子自己也不高兴,迟早是你的,急什么!
其实忍耐对于君初来说有些困难,那截人肉香肠根本不听自己大脑的指挥,非但不听,还经常妄图反过来指挥大脑。那天晚上强吻的过程就是肉体战胜意志的过程,那东西谁的话都不听,想起来就起来。谁解男人苦,右手最清楚。当然,左撇子是例外。君初那天晚上回家洗澡的时间特别长,嘴里发出嗯嗯的声音,有点像便秘的叫喊,其实是在呻吟。喷薄而出的那一瞬间,思维定格在曼丽与自己交欢的瞬间,姿势是传统式,可见君初是传统的男人。
君初这个星期深刻反省,也给曼丽点时间考虑。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偶尔会约老杜喝酒,也仅是喝个半醉。君初请教老杜,“女人是不是只有在寒冷寂寞恐惧的情况下才需要男人?”
老杜做无可奈何状,用越来越熟练的汉语回答君初,“我的女人跟你的女人是不同类型的书,我的女人是一本教科书,你的女人是一本小说。”
“WHAT DOES THAT MEAN? ”(此话怎讲?)君初将酒杯里的威士忌晃来晃去,并不好喝,但这间酒吧不卖老白干与花雕,只能选择这个。
老杜解释道,“哲学家说过,每个女人都是一本书。我的妻子比我大,经常教育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以及怎样才能彻底地把包皮里的污垢清洗干净,所以我认为她是教科书。”老杜喝一口威士忌又接下去说,“你的女人是一本小说,小说自然是跌宕起伏情节曲折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了结局,谁还愿意读下去?好的小说就是让你一口气想看到底,却又猜不到下一页是什么的小说。”
君初瘪瘪嘴,“我不知道,也不明白。”
老杜看了看时间,“老弟,我要回去读教科书去了。你也走吧,我开车送你一程。”
“小说?女人?哲学家?”君初摇摇晃晃站起来,结了账。
有的女人就是一本黄书。黄书人人都爱读,会深刻记得里面的情节。读的时候大多遮遮掩掩,假如说起那个女人就一脸鄙夷,嘁,那种贱货。其实恨不得自己钻进去读,仔细领略其中滋味。
那么,你是一本什么书?你爱读什么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4 20:47
十六、
吴美娜的法事请了十多个和尚,彻夜念经。伊玲这几天来去自如。徐伟良没有想到身边的这个女佣兼奶妈就是造鬼的人,只是觉得她去那边帮忙能够减轻自己的负罪感。
米雯不抽鸦片,脸色也渐渐好了起来,打扮一下是个漂亮的孕妇,头发短短的,摸上去有点扎手,她是为了孩子才牺牲自己的头发。徐伟良也懒得出去花,店里忙碌,进货出货什么都得自己经手。忽然希望曼丽找个男人,条件好不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人品可靠,将来自己的生意也可以有个人可以接手。生意人,满脑子记挂的就是自己的生意。
伊玲有时候觉得好笑,笑自己,笑别人,笑活着的,也笑死去的。生亦何欢,死又何哀,伊玲最遗憾的是没有找到丈夫的尸体,那可爱的孩子连爸爸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徐伟良不再去灵堂,他下跪的时候不敢面对吴美娜。
我们人人心里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心中有鬼,忙碌的时候会遗忘它的存在,夜晚在床上反复回忆,它们便如失控的水龙头一样流得到处都是。被往事和回忆折磨着,漫长的人生就如漫长黑夜,到了尽头,我们又成了别人心里的鬼。
廖金兰发现最近君初非常之听话,但却变得非常之不爱说话。也不再像前些日子喜欢听收音机,只是拿块绒布盖着。有一回蓉妈在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打开,君初第一次对蓉妈大声说话,“关掉,关掉!吵死人了!”
半个月过去了,吴美娜的鬼魂不来,君初也不来。
他大概是放弃了,想不到对我这么好的沈君初竟然就这样放弃了,说到底就是要我的身体,见我态度强硬觉得碰了钉子大约觉得没面子吧?曼丽胡思乱想着。天气依旧是寒冷,但不下雪也不下雨,就是干干的冷。鼻子上了火,睡觉的时候觉得自己是条喷火龙,上节目也是无精打采,话少了些,多半是放歌给听众欣赏,然后用手掌托着下巴看着外面的车灯发呆。
老张最喜欢的饭后甜点也取消了,不敢多要求,只是希望那位沈先生快来,因为他来的时候曼丽的眼睛变得格外明亮,身体里似乎藏匿着扑翅的快乐小鸟,身体轻盈,插上翅膀就能飞起来的那种。
过年前,曼丽到好好百货公司买了大包小包的糖果、礼饼,准备回郊区看望父母,顺便休息一段时间。房租是可以不交的,房子空在那。“爵士风情”节目过年停播,取而代之的是早就录好的拜年音乐,每天一个小时,唱戏,喜洋洋的梆子,也有黄梅戏,给老人家准备的。
新电影海报已经出来了,不是《姊妹花》,是一出喜剧电影《十字街头》,一大家子人印在海报上,分不清楚谁是主演谁是配角,一律挂着招牌式的笑容,一律拱手恭贺新禧,好像他们祝你万事如意就真的事事顺利。
打扫房间的时候,君初的卡片掉了出来。卡片放在衣服的口袋里——出了太阳,想中午的时候把衣服晒晒,倒过来晾在阳台上。
要打电话给他吗?曼丽问自己。
廖金兰与蓉妈爱上了逛年货街,因为君初说了,过年电影厂的同事要到家里来聚餐,要蓉妈早早准备。
腊月初七晚上,君初半夜起床,亲自熬粥给家里的老人喝。这是准备很久的,也是孝敬的具体体现。淘米,泡果,剥皮,去核,到后半夜开始煮,要用微火炖到第二天清晨,这腊八粥才算熬好。跟别家腊八粥有所不同,君初家里的除了糯米、桂圆、糖、莲子、银耳、红枣、百合、山药、绿豆、红豆,其他像胡桃仁、松子仁、芡实也是分成一堆一堆,花生要磨成粉,并不是一颗一颗,这样更容易消化。
到了天亮,蓉妈按照地址送了一些给君初在上海的亲戚朋友,然后全家人一起品尝。味道跟去年的一样美,老太太提着女朋友的事情,希望快点抱上孙子。
电话响了,是老杜,说年底要回国一趟,走之前想跟君初见面吃饭。廖金兰在电话旁边听得清楚,叫他快去快回。
曼丽路过邮局,打算告诉君初她过年要去父母家,租的房子那边没人,叫他不要去找她,但又觉得这个借口太荒唐——君初并未来房子找过她,否则会像上次那样留下纸条。
后面排队打电话的人嘀咕了声,打不打?
曼丽在心里也在问自己,打不打?
好吧,打过去,顺便也有个交代。他是吻过她,但现在曼丽想跟他说清楚自己心里的想法,积极的那种,想告诉君初其实自己这几天一直都在想念他。
拨通电话的时候,君初正去银行的路上,一点预感也没有。
接电话的是廖金兰,“沈宅,找哪位?”
曼丽之前听君初说她的母亲也在家里住,所以礼貌道,“伯母,请问沈先生在家吗?”
“哦,君初啊,刚出去,请问您是哪位?”廖金兰听出她的声音,就是电台里的那个女声。
“哦,不在。我是沈先生的一个朋友。”曼丽说道。
廖金兰说:“你要留下口信吗?”
“不用了,谢谢您。”曼丽挂了电话。
曼丽一阵失望。无法用语言表达。
君初也觉得这样就过去了,毕竟相处时间不长,想着曼丽心里并没有他。晚上回来的时候问老太太,“有人打电话找我吗?”
廖金兰说有一个女的。
曼丽,是曼丽!
“她说什么了吗?”君初急切地问。
“就说找你,我说不在,她就挂了。”廖金兰很少看见君初这样的表情,君初从来都是波澜不惊。
“我出去一下!”君初也顾不上解释,朝曼丽房子走去。
从楼下看,没有灯,君初上去敲门,无人。会不会在睡觉?又咚咚咚敲了三声,仍然没有声音。
她会去哪里?她是不是又因为害怕逃出去了?这么一担心,君初良心不安起来,责怪自己当初太冲动,这几天碍于面子也没去电台找她,只能失望而归,到走廊灰暗的灯光下留了纸条在门上。回来时坐在车上在行人中寻找曼丽,连个相似的背影都没有。
徐伟良见曼丽带着一大堆东西回来,心情好了些,毕竟是女儿贴心。曼丽说吴美娜的魂也没再出现过了,米雯也松了一口气,但还是拉不下面子跟曼丽说话。
倒是曼丽大度,不计前嫌——如果不是米雯将事情抖出来,吴美娜怎能甘心入土为安?现在这样,至少可以给她家人一些补偿,于是问候,“姨娘的肚子还好吧?”
米雯不说话,挺着越来越大的肚子。
徐伟良轻轻咳嗽了一声,米雯这才懒洋洋道,“托大小姐的福,好得很呢。”
曼丽碰了个钉子,吃了晚饭就回房了。不用上班,忽然心里空空的,也不知道君初现在怎样,大约忘记我了吧?曼丽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4 20:48
十七、
各自的年过得热闹,内心却又落寞。那漫天飞舞的雪花也只是片片凋零。
君初想起小时候融化的雪人,觉得自己傻,越喜欢的东西总是消失得越快。心不在焉地陪着老太太逛遍上海,逛好好百货公司的时候想起曼丽,乘蓉妈跟老太太买东西的空当,到楼顶电台打听曼丽的消息,说要等过年以后才上班。
曼丽这边也去过几次外滩,站在当初跟君初一起散步的位置,心中自然是感慨万千。徐伟良怕米雯受不了风大,找人拍了张全家福就回去了。
风的确是大,把君初留的字条吹落了,在空中盘旋了几秒钟,不知所踪。
曼丽回来的时候,门口空荡荡的,这个年过的,一点变化都没有。叹息一声,开始搞卫生,晒被子,忽然瞥见窗外树枝的芽,春天已经来了。
上班,不知道是谁发明了上班。曼丽进入电梯时,给了电梯小姐一个红包。
一进去播音室,曼丽惊呆了,整个播音室都是百合,金色、白色、黄色,花的世界,芬芳的。
君初。
曼丽看到一个人影。心里扑通扑通的乱跳,他果然还是舍不得我离开。
张少廷坏坏地笑,“曼丽小姐,新年快乐。”
怎么是你?曼丽眼中的光芒黯淡下去。
“下班请你吃饭?”张少廷今天开学第一天就逃课。
“不用了。”曼丽看见他的表情,想起自己小时候邻居家调皮的小孩,心里一阵漠然。
张少廷走近,“我来接你下班?”
警卫做了个请的动作。
曼丽看也不看他,到播音室坐了,戴上耳机,向听众致以新年问候。
张少廷开着车在路上狂奔,这个女人怎么这么不识趣!她不知道我是谁吗?我要的东西从来都没有得不到的!
君初在路上漫无目的地逛着,一辆军车呼啸而过。路边成衣店没什么生意,人很少,收音机里忽然传来曼丽的声音,“跟大家分别很久了,我是你熟悉的陌生人,在电波另一端被你聆听。在这个热闹的新年后是否记得去年的朋友?如果是值得珍惜的,请不要轻言放弃。送大家一首歌,不管是新年还是旧年,曼丽陪你走过,送大家一首《鱼儿哪里来》,愿你记得那些美好的片段。”
君初的眼睛有点湿,是对自己说的么?梦醒一般,走到花店包了一束马蹄莲到电台,开电梯的小姐仍然是那一位,看着自己微笑。
警卫去年的胡茬在今年仍然留着。
曼丽在播音,没有看见君初来。那些百合散发着幽香,朵朵娇艳无比,数额庞大,让人眼花。
清洁工蒋高娟看见他,便道,“你也是来追曼丽小姐的吧?”
君初回头看了看她,个子小小的,眉宇之间透露些痴气,便随口问道,“这些花是给曼丽小姐的?”
“是啊,一个男的,曼丽小姐还没上班就吩咐花店的人来布置了,奇怪得很,他竟然知道曼丽小姐最喜欢的是百合花。”蒋高娟叽叽咕咕的很快地说话,也不管别人是否听懂了。
“啊。”君初看看手中的马蹄莲,觉得顿失颜色,连那纯净的白都散发着腐败枯萎的意味,仔细看,有点黄,花瓣有些皱。
走到好好百货公司的门口,一个长着脓疮的乞丐伸出手来,君初把花丢给他。那个乞丐拿着那束花换了二十块钱。
有时候满心期待的东西,得到的是相反的结果。我们还是要继续期待。不期待,又能如何?
曼丽趴在化妆台上写今年的新计划,台长说要在一个星期内上交,反正都要写,早写早完事。不小心抬头看了看镜子,花团锦簇中是自己年轻漂亮的脸,看自己的瞳孔,越看越入神,猛的出现一个骷髅头,只有嘴唇上沾了少许皮肉。曼丽出了一身冷汗——原来只是打盹的时候做了个噩梦。
曼丽对清洁工蒋高娟道,“把这些花都拆下来扔了吧。”
“扔了?多可惜。曼丽小姐您在节目中不是说你最喜欢的是百合吗?”蒋高娟抓起一朵做深呼吸状。
“我最喜欢的是马蹄莲。”曼丽走进台长办公室。
蒋高娟瘪瘪嘴,开始扯那些挂在墙上的一朵朵的花。
如果有爱情,花是芬芳使者,倘若没有,那只是用钱换来的植物的生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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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0:49
曼丽下班的时候在好好百货公司门口转了一圈,发现君初终究没有来。看看自己磨花了的绒线衫,决定到里面逛逛。
服装柜摆着几件奢侈品,价格都接近四位数。店员并不殷勤,冷冷地看着观望的顾客,一边提醒着,光看别摸,君子动口不动手。
曼丽喜欢的,就是第一眼看上去心动的,无论是衣服还是男人。
那件带些湖水绿色的外套,上面别着羽毛形状水钻胸针,穿在模特身上,灯光照射下,衣服仿佛是活着的,对自己招手,“来买啊,来啊,你动动钱包,我就是你的。”
曼丽的心里在说,“你不属于我,我只能欣赏你。”
衣服道,“你现在不下狠心,以后我就要穿在别人身上了。”
曼丽的身体微微摇晃着,对衣服道,“我很喜欢,但也许你不适合我。”
衣服道,“不尝试怎么知道合适不合适,相信自己的感觉!”
店员打量着曼丽,清秀五官透露些活泼,虽然不是珠光宝气,却也气质不俗。如果劝说劝说,这件衣服兴许就能卖出去。这个月的奖金也就有了着落。
“小姐,这个衣服很适合你,试衣间在这边。”店员马上走过来,不由分说地把衣服从模特身上剥下来。
曼丽拿着那件衣服,在试衣间的镜子前犹豫,终于忍不住穿上了,从里面出来时,女店员觉得这件衣服找到了主人。
她像个天使,虽然没人知道天使长什么样子。
“这件衣服是巴黎进口的,全上海仅此一件,小姐真有眼光。”店员帮曼丽整理着衣服的下摆,“它天生就是属于你的,不大也不小。”
“哦,谢谢。”曼丽瞥了瞥价格,七百八十,刚好一个月的工资,“不用了。”
曼丽工作后从来没有问家里要过钱,如果买了这件衣服……
曼丽在穿衣镜前转了几个身,不是自己的,在自己身上多停留一阵子也好。
“刚才这位先生已经帮您付过钱了。”店员将曼丽的旧衣服包好放在袋里交给她。
曼丽一阵诧异,君初却已经站在眼前。刚才看见曼丽在门口焦虑等待的样子,君初恨不得想冲过去拥抱他,告诉她,他有多么想念她。
店员又说道,“这胸针是送给你的,配这件衣服是锦上添花。”
曼丽刚想说不要这件衣服,手已经被君初拉住往外走。
“你还来找我干什么?”曼丽甩开他的手,赌气说道。周围的景色,全都慢慢变得可爱起来,四周的法国梧桐,枯枝上点缀嫩绿。
君初又牵着曼丽,“我们去喝咖啡?”
“不去,不去。”曼丽把头扭一边去,“谁要喝你的臭咖啡。”
君初拉过曼丽的身体,用力地拉过来,两个人的鼻子几乎要碰到一起,“去不去?”
马上有人围观,看这对鸳鸯在闹什么别扭。中国人都喜欢看热闹,尤其喜欢看的是男女吵架和跳楼自杀。如果吵架的不够激烈,没有耳光没有哭闹,跳楼的没有血光四溅,没有一声闷响,就不过瘾。朋友说约着见面时,大家都很忙;幸灾乐祸时,人人都是时间的富翁。
曼丽不想被人看热闹,只有点头答应了。
因为那件新衣服的缘故,自己也很喜欢自己,路过橱窗的透明玻璃,总是忍不住看看,看自己走路的姿势是否优雅。身边的那个影子,就对着自己笑,抱歉的温柔的笑。
咖啡是苦的,犹如这磨难的人生。偶尔遇见自己真心喜爱的男子或女子,他们就是咖啡伴侣,融合在一起,苦是苦,回味起来有幽香。
曼丽搅拌着咖啡,问君初,“后来怎么消失了?”
“我还问你呢!连个电话都舍不得打,真的这么恨我么?”君初握住曼丽的双手,“我气得好几个晚上睡不着。”
“我也是。”曼丽的手这次没有甩开,“我觉得你讨厌我,所以远离我,我打过电话给你,你却不在家,在过年前那一天。”
“我知道,后来我去找你还给你留了字条,你也没有给我回电话。”君初皱眉头,“我回家就变得很准时,总是守在电话旁边,也不敢听收音机,怕想你想到疯掉。”
曼丽嗯了一声,原来他留了纸条的。
误会解释清楚,还得到了自己喜欢的衣服,这个男人也不算太坏,想起那天晚上亲热的一幕,又说道,“那你以后还对我坏不坏?”
“不敢了。”君初见她语气缓和,心里踏实了些,故意埋怨道,“你看,上次踢了我的屁股,到现在还痛。”
曼丽咯咯笑了起来,因为屁股这个字眼从斯文扫地的君初嘴里说出来特别有趣。
“你说你哪里痛啊?”曼丽歪头问。
“屁股啊,怎么了。”君初一脸疑惑。
“哈哈哈哈。”曼丽乐不可支,女人即是如此,没来由的笑,没来由的悲。
看她笑得那么开心,君初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愉快。曼丽一笑,君初听到花瓣舒展的声音,也许是春天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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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0:49
十八、
张少廷一回家脾气大得很。咚的一脚,皮鞋甩得飞起来,一只在门角落,一只站立在门口。
佣人赶紧收拾,看样子少爷今天不顺心。
戴碧珠过来抱了抱他,“儿子怎么了?谁惹我宝贝生气了?”
二十岁,意气风发的年龄。张少廷在家谁也不怕,在外更是如此。换了几个女朋友,口味刁钻,脾气也不好。再坏的孩子在妈妈眼睛里都是完美的。
张少廷推开戴碧珠,委屈道,“怪我爸,找的什么资料!人家根本不喜欢什么百合花,全被清洁工扫掉了!”
张少廷后来又去了一次电台,蒋高娟认识他,因为帮忙摆花,张少廷还给过她一百块辛苦费。蒋高娟道,“多可惜哦,就这样扔掉了,我都舍不得呢,拿了几枝插在厕所里,喷香的。”
张少廷哭笑不得,随口问道,“她不是喜欢百合吗?”
“哪里,我问过了,说是喜欢马蹄莲。这些小姐啊,其实花有什么好的,又不能吃,不如喜欢菜啊,你最喜欢吃什么菜?”
张少廷看了看她,想了想,“我喜欢吃牛肉。”
“哦哦,牛排,我懂了,我从来没吃过的,在画报上看见过一次,没有饭吃的,光吃肉。”蒋高娟挥舞着拖把,在地上画着8字。
“你能帮我个忙吗?”张少廷觉得她不傻。
“好啊,我愿意啊。”蒋高娟停下来,看四周无人,老张在盯着机器,一个男播音员表情严肃认真地向各位听众播报远方传来战火的消息。
蒋高娟不关心这些,现在打仗是打仗,还没到上海来,她也是有一部收音机的,放在家里,她知道上海是大城市,日本人不敢炸。直到后来漫天飞舞着太阳旗标志的零式飞机,蒋高娟才如梦初醒,原来时事评论员就相当于占卜师,有时候准,有时候失误。
张少廷掏出一张钱,“把曼丽小姐这个月的排班表给我。”
蒋高娟眨巴眨巴眼睛,“好啊好啊。”
当张少廷接过蒋高娟从曼丽化妆桌上拿过来的那张主播排班表时,君初也接过曼丽从包里拿出来的主播排班表。
曼丽说道,“给,以后就知道我是在哪里了,不在电台就在去电台的路上,不在去电台的路上就在家里,不在家里就在回家的路上,不在回家的路上就在电台。”
君初做头晕状,“顺口溜。”
这间咖啡厅也兼做一些糕点、西餐。曼丽没有吃晚饭,就顺便一起吃了。君初点了牛排,曼丽吃羊排,一个罗宋汤,一份餐包,一份水果色拉。
灯光朦胧,在这朦胧中,曼丽觉得新的生活在向自己招手。
此时,蒋高娟也正在向张少廷招手,“再见啊张先生,你真是好人呢。”
两百块,真是个好人,如果自己再漂亮点就好了,算了,一个清洁工,一个神经病。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4-14 20:51
十九、
春天来得有些迟,但终于还是来了,花花草草伸懒腰,纷纷打起精神,像是憋了一个冬天,现在就要拿出看家的本事来讨好公园里的路人。
君初牵着曼丽的手,慢慢地散步,一边拿面包屑喂那些大嘴鲤鱼。
君初忽然捧着曼丽的脸,“曼丽,跟我回家好吗?”
“回家,去哪里?”曼丽其实已经明白几分。
廖金兰准备在清明时回去扫坟,而且知道君初找了一个女朋友,虽然没有明白地表示出来,但听他接电话时的表情与时常浮现的莫名其妙的笑容就明白了一切。
问了蓉妈,蓉妈也表示赞成。
廖金兰对蓉妈说,“君初这孩子年轻时光顾着学习、创业,现在也快三十了,也没正儿八经地谈个朋友,说来也让人担心。现在有了女朋友,也让人担心,是个怎样的女子?会不会对君初好?漂亮不漂亮?丰满不丰满?能不能生养?家庭条件好不好?人品怎么样?书读得多不多?会不会做饭?有没有节约的好习惯?爱不爱打扮?脾气好不好?喜欢不喜欢小孩?孝敬不孝敬老人?有没有工作?多少钱一个月?……”
张少廷发完脾气后,对这个女人也失去了兴趣。军校旁边新开了一家舞厅,专门供军官们休公假的时候消遣之用。
因为最近张定邦管得比较严,几乎每天都要去询问儿子有没有按时上课按时就寝,所以张少廷没有太多的时间去顾及曼丽。晚上溜到舞厅喝酒跳舞,十二点前准时就寝,点名的时候醉醺醺地喊到,也好过不到。
张少廷逛舞厅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女子,名丁丁,丰乳肥臀细腰,一沾上就脱不了身。张少廷二十岁,丁丁十九岁。
丁丁的床上功夫却是让张少廷咋舌,她的下体可以自如收缩。而且双手灵巧,尤其是小拇指,身体一边在张少廷脸上摩擦,手指却绕到腰后,顺着缝隙缓缓插入,轻如鸿毛,由浅及深。这种激情是少廷有时候一天要泄五六次。
在附近的小旅馆,少廷抽烟,冷笑着看美艳的丁丁吞吞吐吐,看她兴奋地抬头。
丁丁是个暗娼。
她觉得自己很喜欢张少廷,英俊,挺拔。
张少廷每个星期回家倒头就是睡觉,戴碧珠从他身上闻到一股精液的味道。以前偶尔有过,是张少廷从洗手间待很久才出来时闻到的,他自渎很正常。可是刚从军校回来就不正常。戴碧珠敏感,但也只是问道,“是不是最近很累?”
张少廷顶着黑眼圈,“什么鬼军官精英速成训练计划,你儿子我现在都快受不了了,都快崩溃了!”
所谓军官精英速成计划是黄埔军校借鉴美国西点军校的做法,选出最优秀的军官——当然家世更要显赫,这样可以保证血统纯正——用残酷、严厉的训练手段,锻炼出一群优秀的指挥官。其实张少廷这样说自己倒是对不起教官汪海洋。汪海洋跟张定邦以前是战友,同在一个部队,只是张定邦有黑社会撑腰,自己又懂得看上级脸色行事,爬得更高罢了。级别不一样,交情还是在。对待别的学员,汪海洋都是严厉加严厉,对待张少廷自然不一样,手段温和了很多。比如做俯卧撑,如果别的学员在训练时做不到一百个,汪海洋一定对准后背狠狠踩下去,一边教训道,“是不是在床上俯卧撑做多了,到我面前就成蔫货了?”
轮到张少廷时,汪海洋语气缓和很多,“做得了多少算多少,晚上要注意早些就寝。”
但张少廷一次比一次做得少,训练时险些晕倒,遭人耻笑,但没人敢笑。
汪海洋有一次提前半个小时去宿舍清点人数,到了张少廷宿舍时并未有人在,顺便问道,“你们谁看见张少廷了?”
这下炸开了锅,有的说在舞厅跟丁丁在跳舞,有的说跟丁丁在旅馆逍遥,有的说回家了。等到十二点,张少廷摇晃着回来。
“去哪了?”
“报告教官,我出去买了些用品。”
“用品呢?”
“用完了。”
汪海洋无奈,却也多了心眼,经常看见张少廷跟个年轻妖娆女子混在一起,走在路上假装是不认识,但却不约而同走入旅馆大门。
晚上张定邦回来,问了问张少廷,戴碧珠担心道,儿子最近回来好像很累,你们那个军官什么速成班是不是把人往死里训?
张定邦一边换睡衣一边回答道,“谁还敢把你的宝贝儿子往死里训啊?教官是汪海洋,打了招呼了,这么多年的老关系,他不知道轻重?”
戴碧珠躺在床上,推了推几乎要睡着的张定邦,“我说你,就知道睡!一点也不关心儿子!”
张定邦强打精神,“我怎么不关心,隔三岔五的打电话过去问每天有没有参加训练,有没有回来睡觉,一切正常啊。”
戴碧珠想了想最近张少廷的异常举动,拨通了汪海洋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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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0:52
“你好。汪宅。”汪海洋正准备洗澡,手里拿了条大毛巾,他平时是住在军校的,周末回去跟老婆、孩子聚一聚。
“是我,戴碧珠。”
汪海洋的手抖了一下,“嫂子,你好你好。”
戴碧珠问道,“你老实说,少廷最近的情况怎样?我要听实话——如果你是为了他好。”
汪海洋知道戴碧珠的来头,丝毫不敢怠慢,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看到的、传言的、自己想象的说了出来。
戴碧珠一边听一边叹气,继而变得愤怒,汪海洋最后说了句,“嫂子别生气,年轻人可能没什么自制力。”
张定邦已经睡熟了,他不喜欢管儿子,管松了是错,管严了也是错。其实传闻他也听过一些,男人嘛,二十岁的年纪,是下面指挥上面的年纪。当然,很多人到了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都差不多,只是有些人懂得动物与人类的差别,交媾与做爱的差别,有些人不懂或者不想懂得太多罢了。
尽管张定邦已经睡熟,台灯被电话砸中的声音仍然让他在梦中不寒而栗。戴碧珠很久没有发脾气了,她发起脾气来,是要死人的。
张少廷睡到中午才懒洋洋地下来,戴碧珠佯装不知,“上次你说那个喜欢百合花的女孩怎样了?”
“她?”张少廷想了想,“不错的,一起吃饭,买了些礼物送给她。”
戴碧珠冷笑了声,叫他坐下吃饭。
“下午陪妈妈去一趟外公家,大伯也很久没见你了。晚上赶回去来得及的。”戴碧珠不经意地拿起杯子喝茶,是透明的玻璃杯,可以看到张少廷一瞬间转动眼珠的慌张。
“哦,不过下午我们要训练的,我不去爸爸会不高兴。”张少廷撒谎,鼻尖上冒着汗珠。
“那好吧,我会告诉你大伯你也很想他。”戴碧珠笑了笑,喝下一口茶,太浓了些,对佣人道,“换杯淡的来,昨天晚上没睡好,还尽给我泡这些鬼东西。”
张少廷觉得戴碧珠有点奇怪,一看果然面色憔悴,赶紧讨好地走过来,“母亲大人,睡眠很重要,要注意休息。”
要是平时,戴碧珠早就笑他贫嘴了。但今天,戴碧珠破例没有笑,也没理他,只是吃饭,慢慢地咀嚼,眼神冷漠。
张少廷回到座位上,不敢说话,默默地吃,想着丁丁说周末下午给你个礼物,就很想知道礼物是什么。
张少廷上楼换衣服。那件装了曼丽排班表的西装,放在衣柜的最里层。
男人较之女人总是更健忘,所以大多男人比女人过得潇洒,不快乐是因为有好记性。
张少廷出门前吻吻戴碧珠的额头,“妈,我回学校去了,你要记得睡回笼觉。”
戴碧珠心里一阵暖意,但马上硬起心肠来。这小子,还想用美男计过关,没门!
戴士魁下午喜欢打麻将,几个小帮派头子争着给他放炮让老爷子开心。不一会儿,筹码满了桌。另外一个屋子,戴玉龙在给几个人开例会,表情十分严肃。现在斧头帮基本上已经控制整个上海黑社会的主要阵营,赌场、夜总会与马会。
有人在门口报,大小姐到。
戴碧珠一进来,老爷子赶紧让位,“来来来,我手气正红着呢。”
戴士魁知道戴碧珠这个时候出现肯定是来找牌局的,女儿嫁给军官也算是强强联手,又生了个外孙,也算是顺心如意。
戴碧珠见许多人在场,有些话又说不出口,下一任准帮主戴玉龙带着分堂的在里面开会,也不好叫,只得先坐在牌桌上。
戴碧珠越打越烦闷,想起汪海洋说的“已经跟我借第三回钱了,说是不敢问家里要”、“跟那女孩没进旅馆门就搂抱了”、“据说不是正经的”……
上家打牌喜欢喊,打出个牌说了句,“一只鸡!”其实就是一条,外号幺鸡,他习惯叫成一只鸡。
当的一声响,戴碧珠抓起桌上的牌一扔。
然后大家都愣在那里。
戴士魁颇为不解,“发生什么事了?”然后对里面开会的几个道,“别商量了,出来下。”
老头子虽然接近退休,但这一声熟悉的喊,曾经掀起过很多次腥风血雨。
戴玉龙见妹妹过来,叫其他人散了去,一家人坐一起,听着戴碧珠的描述。戴玉龙劝慰道,“男人嘛,总是有些放纵的。”
戴碧珠一下站起来,“你们就知道帮他说话!都是你们,少廷现在才堕落成这样子!”
也不知道平时是谁溺爱他,还好意思说别人。戴玉龙与父亲在心里同时想到这个,但不敢发作。
“好啊,你们不管是不是?我自己去找!”
戴碧珠拿起包准备走,被戴玉龙劝住了,“我还能不管你的事?我想说的是,其实少廷是个好孩子,只是因为年纪小,被人诱惑了嘛。”
戴碧珠觉得有道理,又坐下来听。
戴玉龙继续道,“给他点教训就行了。”
戴碧珠道,“可不许打他,我从小都没动这小子一根手指头。”
戴玉龙对身后的三个男人说了帮规第七十条。
戴碧珠这才把绷紧的脸放松了。
从豪门赌场里出来三个男人,一个女人。女人是戴碧珠,三个男人都是戴玉龙手下,裤腰里,有锋利的小斧头,镀了一层薄薄的黄金,是帮里执行帮规的三个。
丁丁等了很久,张少廷才到旅馆来。澡也顾不得洗,扑到床上就摸。
“干什么嘛?”丁丁躲闪着,这么些日子以来,张少廷不停地给她钱,只想她不用去找别的男人。他知道她没有父母却有弟弟妹妹,她走这条路实在是无可奈何。丁丁喜欢张少廷对她的迷恋,除了用肉体回报,还能怎样?
“我的礼物呢,礼物呢?”张少廷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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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0:52
“你上次不是说要换一个地方弄吗?”丁丁翻过身体趴在床上,给张少廷的手上抹凡士林。
张少廷高兴极了,因为还从没尝试过那个神秘之处。而且她乐于接受,真是太好不过了。以前跟电影演员玩可没这么开心,那些女孩忸怩作态。
丁丁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但是很真实,很投入。张少廷固执地就喜欢了。以前不认识,认识后就很喜欢。现在是喜欢,以后呢?不知道。管他呢!
不戴无边女帽好不好?张少廷不喜欢穿袜子洗脚的那种隔离感。
不好。丁丁翻过来认真地说道,会有小孩。
张少廷不以为然地又把她翻过去,有小孩生下来,偷偷养着玩。
张少廷先是仔细翻开看着,觉得挺好玩,像一朵半明媚半忧伤的菊花,举起自己的小香肠以四十五度角进入。
有了凡士林,做爱更开心。
张少廷对于那种奇妙的快感一下子不适应,忍不住喊了一声,“哎呀,我的妈妈呀,真舒服!”
门被为首的斧头帮打手一斧子劈开。
说妈妈,妈妈真在眼前。
戴碧珠气得眼睛都发绿了,儿子光着屁股趴在一个女人身上,果然是精英,果然是速成训练,都训到床上了!
丁丁赶紧抓起床单裹着身体。
张少廷来不及把湿漉漉的弟弟用东西遮盖住,就被戴碧珠看见了。
让人尴尬的是,上面沾了少许暗黄色的东西。
戴碧珠扬起巴掌,张少廷赶紧闭上眼睛,在那一瞬间想,妈的,这一下会不会痛死。
丁丁狠狠挨了一耳光。
戴碧珠笑着对张少廷道,“周末妈妈等你回家吃饭。”
她四十岁,他二十岁,她的心碎了。
张少廷跪在地上拖着戴碧珠的腿,“求你,我下次不敢了,你放过她,你放过她!”
戴碧珠摇摇头,虚掩上门。
那些斧头小又锋利,一下一下砍在丁丁的身体上,三个人,一个负责剁脚,一个负责跺手,一个负责砍大腿。
丁丁喊不出来什么,只是看见自己眼前一片血红,喷的姿势太磅礴,自己看着自己的两只脚没了,然后是手,然后是大腿。
丁丁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脸砍成了什么样子,张少廷却呆了。他知道斧头帮,但不知道是这样锋利的斧,那三个男人三斧头就把脸砍得皮开肉绽,横着那一斧头速度过快,一颗眼珠子从眼眶弹出来掉在白色床单上,很大,圆滚滚的一颗。丁丁是属于张少廷喜欢的大眼睛女孩,现在证明果然很大。
有个男人拿出枪,对准头砰了一声,半个脑袋飞到墙角,剩下的半个腾腾冒着热气。
而没有头的身体像块猪肉,床是砧板,头发是葱,指甲是蒜,爱是毒药。
张少廷跪在地上哭,她太可怜的,连喊痛的权力都没有。
丁丁脖子喷出的血几乎溅满了整张墙。他的头发向下滴血,眼睛都睁不开,他不敢再看那个半个小时前还鲜活的女孩。
三个男人砍完了没有什么表情,对于他们而言,这是工作。就如曼丽在播音室播音,君初在电影厂拍镜头,徐伟良在药店卖药,蒋高娟在电台扫垃圾一样。工作,专注,认真,斧头帮的这三个杀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砍完后掉头就走,也不忘记到楼下丢给目瞪口呆的旅馆老板一叠钞票叫他把房间里那个女的找个地方埋了。
其实他们中间有个人很想拍拍张少廷的肩膀告诉他要玩就要小心点,但还是作罢了——他并不想变成床上这个碎得像烂泥一样的女人。
死一般的静,血喷得差不多了,那些破碎的肢体开始变得暗淡,那种尸体的黄开始显露。它们渐渐失去了弹性,在拼命往外咕咕的冒着最后的红色液体。那些砍下来的大腿一抽一抽,到处都是红色。丁丁以前说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红色,现在如愿以偿。
突然听到张少廷一声绝望的呐喊,又是死一般的静。没有什么好喊的,喊破嗓子,死去的也不会再活过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张少廷回过神,跌跌撞撞爬起来穿上裤子到洗手间洗脸,镜子照着丁丁的残破躯体,太阳下山了,窗外有游行的爱国学生走过,“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抵制日货,从我做起”之类的声音不绝于耳。
他们真是快乐,有着自己的信仰。
有一缕夕阳透过窗户照在床上,温暖的照着冰冷的。
她不是什么好人,她只想赚钱,她年轻,贪玩,想赚钱的同时想找个靠山,找个势力大的少年军官。丁丁一度觉得自己很幸运,遇见张少廷。
她曾经躺在他的肩膀上问过,如果你妈妈就站在我们面前怎么办?
张少廷当时说,“你猜。”
丁丁假装害怕地说,“会把我跺成肉酱的吧?”
张少廷把丁丁抱得紧紧的,“不会,我妈说只要我喜欢的,她都会喜欢。”
看来女人的话不可全信。
只要我喜欢的,她都会喜欢。
回忆至此,泪流满面,那缕会拐弯的阳光也渐渐远离,尸体渐渐冷下去。去尝试忘记,就当从来没发生;去尝试远离,就当从未遇见你。
夜深了,旅馆楼下的司机打着哈欠,终于等到了张少廷。张少廷胸口血迹斑斑,他闭上眼睛抱了那冰冷的躯体。
丁丁悲伤地站在半空中,她越来越淡,淡到虚无,甘心地离去,张少廷抱了她,足矣。
旅馆的床上,那颗眼珠却流不出眼泪。
“妈妈,我错了。”张少廷跪在父母床头到天明。
“你可以后悔,但却改变不了现实。”戴碧珠对于这件事情做出这样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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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20:55
二十、
春天。
曼丽终于挑好礼物准备去拜访君初的母亲,顺便也给蓉妈带了。有点担心地问君初,“我头发乱了没有?”
君初怜惜道,“别担心,没有那么可怕,我母亲很好的。”
“你确定?”曼丽还是有点担心。
君初用吻做了回答。
这段时间君初几乎每天都接曼丽下班。有一次兴致来了,曼丽下班早,君初带她去电影厂看拍电影,在一个影棚竟然遇见当年的主考官丹萍。
丹萍夸奖道,“曼丽小姐越来越漂亮,不当电影明星真是可惜。”
君初在旁边说道,“其实用声音让人愉悦是一样的。”
丹萍这才注意到二人是一起的,夸奖君初有眼光。
曼丽有点小得意,君初说,“其实曼丽的眼光更好。”
又跟老杜见了面。在酒吧喝酒,老杜第一次见到曼丽便对君初笑道,“你把你的小说带来了?”
曼丽不解,“什么小说?在哪里?好看不好看?”
君初把食指放在嘴边,神秘一笑。
老杜听过曼丽的节目,聊起来甚是投机。
朋友都见得差不多了,曼丽越来越喜欢君初,每次他一脸骄傲地介绍说这是我女朋友曼丽时,她都觉得很开心。判断一段感情是否是真的,有个标准,就看是否能够堂堂正正暴露于阳光下。
心情好的时候,百毒不侵,曼丽在春季流感季节,成功躲过一场大病。君初却是不停地咳嗽,曼丽每天熬梨子枇杷膏给他喝,君初感动不已。
是的,就是她。
廖金兰在动身之前终于答应见见曼丽,一来也算了却心事,儿子可以进行交接了,长这么大了,养得不容易,一下子要给出去,心里还是有点舍不得。二来看儿子眼中的完美女人到底是什么模样。
蓉妈是见过曼丽的,印象很好。自从帮她抓鬼以来,曼丽总是托君初买些好吃的过来。蓉妈的胃口没有廖金兰这么挑剔。
曼丽正想着心事,君初已经开始叫门。
曼丽今天穿得中规中矩,到膝盖的格子裙上面配着黑色绒衣,短短的呢子小领西装外套显得人精神焕发。
见到蓉妈,真是亲切,赶紧叫了。
到客厅,廖老太太正襟危坐,君初介绍道,“妈,这是曼丽,我女朋友。”
廖金兰心里一抽,脑子里忽然想起一句俗语,有了老婆忘了娘。
曼丽赶紧叫道,“伯母好。”拿起手中的礼盒,“这是小小的心意。”
君初的家很大,但装饰朴素,帘子被太阳晒得有些褪色,桌布刺绣的图案很是别致。
蓉妈过去接了,去厨房准备晚餐,因为是周末,两人都休息,晚上可以去看场电影。君初最近特别喜欢看电影,因为曼丽在身边,好像回到当初第一次遇见的时候。
曼丽有时候问,“假如问你要票的是别人,给不给票?”
“给。”君初说道。
曼丽问,“如果是男人呢?”
“不给。”
“如果坐你旁边的是别人会不会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