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shuangbaby 发表于 2007-8-28 13:23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8 14: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忘记说了
如果去咨询律师的话,律师也会建议买卖双方五五承担损失的
我当初丢了一个200多欧的包裹(因为卖家收邮费是7欧,我也想当然的以为是post的带保险的包裹,结果她寄的是paeckchen)
最后协商过后也是 ...

同意五五分担损失,两方确实都有疏忽$握手$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28 13:23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8 14: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忘记说了
如果去咨询律师的话,律师也会建议买卖双方五五承担损失的
我当初丢了一个200多欧的包裹(因为卖家收邮费是7欧,我也想当然的以为是post的带保险的包裹,结果她寄的是paeckchen)
最后协商过后也是 ...
还有这点
卖家收了7欧邮费,他确寄的paeckchen,太不厚道了

假如是我,律师的建议我是不会采纳的,毕竟我付了带保险的邮资!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28 13:24

原帖由 xiaoshuangbaby 于 2007-8-28 14: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五五分担损失,两方确实都有疏忽$握手$
但我觉得5,5不公平,尽管说我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我跟人家也是5,5,或者说损失我全负责

毕竟疏忽也有大有小!

晚樱草 发表于 2007-8-28 13:25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28 14: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你说的这个是双方应该建立了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吧,比方说EBAY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没有这么个合同,那法官就会相信买家的确是没收到吗?

ebay不算合同,对私人卖家来说只是平台而已

晚樱草 发表于 2007-8-28 13:25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28 14: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这点
卖家收了7欧邮费,他确寄的paeckchen,太不厚道了

假如是我,律师的建议我是不会采纳的,毕竟我付了带保险的邮资!

我有疏忽,我只看了邮费,没看她说寄packchen:( :(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28 13:26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8 14: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bay不算合同,对私人卖家来说只是平台而已
但是毕竟也是有证可图的吧

象LZ这个情况也算吗?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28 13:26

原帖由 晚樱草 于 2007-8-28 14: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有疏忽,我只看了邮费,没看她说寄packchen:( :(
哦,那就难怪了!!$汗$

晚樱草 发表于 2007-8-28 13:28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28 14: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那就难怪了!!$汗$

所以那次教训十足
我才知道不少人还试图利用邮费赚钱$bs$ $bs$

Vivien.WW 发表于 2007-8-28 13:28

ebay对私人买卖双方不止是平台,她家说得很清楚~~~

Versandkostenr不仅包括实际邮资,还包括Verpacken的费用

[ 本帖最后由 Vivien.WW 于 2007-8-28 14:30 编辑 ]

晚樱草 发表于 2007-8-28 13:29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28 14: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但是毕竟也是有证可图的吧

象LZ这个情况也算吗?

双方都保留了当时的短信的话,也可以当作证据的
如果卖家可以提供当时的网页,证明她在网页上写过选择不带保险的方式自己承担损失的话,卖家几乎就没责任了
不过我估计是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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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情以何堪包裹丢失全过程,寻找解决方案!(希望卖家和买家们都来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