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7 10:22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7 10: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书面的就是遗嘱了,他们还在考虑具体遗嘱事宜。
你GP应该写赠与吧,这样还能避税$考虑$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4-7 10:22

德国老人65岁还很年青着呢,现在惦记着财产,说不定他还没死就破产了,留点心思走自己小家的路比较好,除非确定自己两夫妻如何努力都不及公婆剩下的产业值钱,那这孩子也生得不怎么值了。

Blüte 发表于 2008-4-7 10:22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7 10: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书面的就是遗嘱了,他们还在考虑具体遗嘱事宜。
书面的一定要公证啊,否则不是遗嘱。对这种不讲道理,自私自利的人你们不必讲客气。跟GP说,他们
留下自己足够的养老的钱,其他平分。你们退让的话,老大当你傻瓜。

莱茵 发表于 2008-4-7 10:25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2008-4-7 10: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GP应该写赠与吧,这样还能避税$考虑$

现在赠与好像不能避税了吧?$考虑$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7 10:27

原帖由 鸡毛菜 于 2008-4-7 10: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赠与好像不能避税了吧?$考虑$
如果总资产超过免税最低额(忘了具体多少)的话,每10年允许免税赠送子女20万好像$考虑$

Blüte 发表于 2008-4-7 10:29

原帖由 鸡毛菜 于 2008-4-7 10: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赠与好像不能避税了吧?$考虑$
doch,父母没人可以给每个孩子205,000欧的财产,免税,去世前10年。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4-7 10:36

这么多人出谋献策:) ,如果楼主公婆的态度真如楼主描述一样,相信楼主一早就想好办法让他们服贴了。也不需要来这里请教了。

你公婆还很年青,而你老公书没读完,就算读完,走出校们能作出什么成绩来你公婆还难以预见,所以他们不打无把握的仗,道理就这么简单。

sw230 发表于 2008-4-7 10:51

我要出去一下,一会回来$握手$

莱茵 发表于 2008-4-7 11:03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4-7 10: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老人65岁还很年青着呢,现在惦记着财产,说不定他还没死就破产了,留点心思走自己小家的路比较好,除非确定自己两夫妻如何努力都不及公婆剩下的产业值钱,那这孩子也生得不怎么值了。

不是说67岁才是退休年龄么?
:( :( :(

莱茵 发表于 2008-4-7 11:05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2008-4-7 10: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总资产超过免税最低额(忘了具体多少)的话,每10年允许免税赠送子女20万好像$考虑$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4-7 10: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och,父母没人可以给每个孩子205,000欧的财产,免税,去世前10年。

感谢两位。
又学习了。
$送花$ $送花$ $送花$

莱茵 发表于 2008-4-7 11:07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4-7 10: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多人出谋献策:) ,如果楼主公婆的态度真如楼主描述一样,相信楼主一早就想好办法让他们服贴了。也不需要来这里请教了。

你公婆还很年青,而你老公书没读完,就算读完,走出校们能作出什么成绩来你公婆还难以预 ...

她lg是公司培训类型的读书。
早就走出校门了。

谋财是天性啊
何况清官难断家务呢
一起学习一下吧
不要用批判眼光啦。

sweethome 发表于 2008-4-7 11:24

觉得楼主这样的女人很可怕!你公婆还年轻你就惦记人家财产,人家愿给谁给谁,用不着你操心把$bs$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4-7 11:35

原帖由 鸡毛菜 于 2008-4-7 11: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lg是公司培训类型的读书。
早就走出校门了。

谋财是天性啊
何况清官难断家务呢
一起学习一下吧
不要用批判眼光啦。
不是用批判的眼光,白菜,不管你相不相信,老天总是眷顾有智慧而又善良的人,大多数有钱人都很精明,他们知道如何支配自己的金钱。
德国不少人活到7,80岁都还要买LOTTO,可见,他们绝对不会在刚退休的时候就把金钱发配给下一代。而孩子都是父母的骨肉,他们要的是把自己努力的结果一代一代传下去,而不是短时间的去帮哪一个比较听话的孩子。

wula2004 发表于 2008-4-7 11:38

这就是经济。老公给我讲过,自己的生活变得好了的时候,自己并不会满足,自己的满足感来源于自己的生活比别人的生活好。如果自己的生活不变,而别人的生活变好了,自身就会产生不平衡心理。

我家公婆也和我说过将来家里房产的分配,我有时候也有点不平衡,和老公念叨,老公说,就是公婆一点不给都没什么,自己不会挣么?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7 11:39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4-7 11: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用批判的眼光,白菜,不管你相不相信,老天总是眷顾有智慧而又善良的人,大多数有钱人都很精明,他们知道如何支配自己的金钱。
德国不少人活到7,80岁都还要买LOTTO,可见,他们绝对不会在刚退休的时候就把 ...
那也不能给两个孩子分配不公吧$考虑$

莱茵 发表于 2008-4-7 11:41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4-7 11: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用批判的眼光,白菜,不管你相不相信,老天总是眷顾有智慧而又善良的人,大多数有钱人都很精明,他们知道如何支配自己的金钱。
德国不少人活到7,80岁都还要买LOTTO,可见,他们绝对不会在刚退休的时候就把 ...

可见贪婪是人的天性啊!

我觉得楼主所描述的事情过程
就我看来是可以理解的
争财产是一方面
更重要的,是打击兄嫂一下$汗$

我承认我阴暗$害羞$

反思一下,对父母,我很惭愧:(

sonne0211 发表于 2008-4-7 11:42

其实老人还活着,就谈不上什么财产分割吧?
店只是交给老大经营,也未必就是把店给老大了吧。
再说,儿孙自有儿孙福,现在lz不愁吃喝,何必想那么多呢,想多了自己还累,多给你lg吹吹枕边风不就行了。
我觉得还是把心态放平和一点。
是自己的就是自己,不是自己的也无所谓。
人要求太高,就不容易快乐。

莱茵 发表于 2008-4-7 11:45

原帖由 sonne0211 于 2008-4-7 11: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老人还活着,就谈不上什么财产分割吧?
店只是交给老大经营,也未必就是把店给老大了吧。
再说,儿孙自有儿孙福,现在lz不愁吃喝,何必想那么多呢,想多了自己还累,多给你lg吹吹枕边风不就行了。
我觉得还是 ...

4242
想要财产,得先付出
至少让公婆心甘情愿才行

Blüte 发表于 2008-4-7 11:47

原帖由 wula2004 于 2008-4-7 11: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是经济。老公给我讲过,自己的生活变得好了的时候,自己并不会满足,自己的满足感来源于自己的生活比别人的生活好。如果自己的生活不变,而别人的生活变好了,自身就会产生不平衡心理。

我家公婆也和我说过将 ...
嗯,家里没多少财产,也就没必要去惦记什么。相反,我和老公经常考虑如何让父母生活的愉快一些。
这种明显有财产,而且父母也愿意分的,没必要放弃,靠自己的努力很好,自己的权利完全可以争取的啊。
楼主,你们最好也问问公婆将来的经济来源等等,尽一份孝心。$ok$

Blüte 发表于 2008-4-7 11:49

原帖由 sonne0211 于 2008-4-7 11: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老人还活着,就谈不上什么财产分割吧?
店只是交给老大经营,也未必就是把店给老大了吧。
再说,儿孙自有儿孙福,现在lz不愁吃喝,何必想那么多呢,想多了自己还累,多给你lg吹吹枕边风不就行了。
我觉得还是 ...
话是这么说,完全靠自己的努力挣一套房子也不容易的。
我和老公完全白手起家,没什么抱怨的,当然如果有帮助也不会拒绝。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4-7 11:49

原帖由 鸡毛菜 于 2008-4-7 11: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见贪婪是人的天性啊!

我觉得楼主所描述的事情过程
就我看来是可以理解的
争财产是一方面
更重要的,是打击兄嫂一下$汗$

我承认我阴暗$害羞$

反思一下,对父母,我很惭愧:(
钱在他父母手里,我绝对不相信什么因为他兄嫂威逼利诱他父母就乖乖的把店和钱双手奉上,很多东西看当事人的一方面陈述并不是就无轨可循,毕竟,生活都必需符合逻辑,何况大部分的人性(特别是类似人群的人性)都相对接近的。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7 11:52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4-7 11: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钱在他父母手里,我绝对不相信什么因为他兄嫂威逼利诱他父母就乖乖的把店和钱双手奉上,很多东西看当事人的一方面陈述并不是就无轨可循,毕竟,生活都必需符合逻辑,何况大部分的人性(特别是类似人群的人性)都相 ...
虽然不喜欢你$汗$ ,但是赞同你的观点$送花$

莱茵 发表于 2008-4-7 11:53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4-7 11: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钱在他父母手里,我绝对不相信什么因为他兄嫂威逼利诱他父母就乖乖的把店和钱双手奉上,很多东西看当事人的一方面陈述并不是就无轨可循,毕竟,生活都必需符合逻辑,何况大部分的人性(特别是类似人群的人性)都相 ...

应该是兄嫂哭诉过不下去了
父母心疼子女,一时没管住嘴,说了句大话
也是有可能的吧

后来lz夫妻两个喊冤
公婆两个一核计,还真是太偏了点儿
就又改了口风
这样理解不知道对不对

反正觉得老两口挺闹心的$汗$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8-4-7 11:59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4-6 23: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是啊,站着说话当然不腰疼啊!


嫩公婆也有财产让你惦记?$frage$ $frage$

小妹 发表于 2008-4-7 12:13

每个月有1000欧很不错了, 我公婆钱全给老公姐姐买房, 我老公工作后他们又自己买房, 我们掏钱, 每年要给钱, 如果生病再多给, 其实公公是公务员, 公公婆婆退休金也不少, 都有医保, 但没办法.跟没有资助, 还要出钱的人相比你幸福多了. 想开点, 公公婆婆的财产还是尊重他们的决定, 能公平更好, 不公平也不要生气, 自己挣, 你和你老公学历都高, 又有好的经济基础, 以后日子肯定很不错的. $送花$ $送花$

小妹 发表于 2008-4-7 12:20

原帖由 鸡毛菜 于 2008-4-7 11: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是兄嫂哭诉过不下去了
父母心疼子女,一时没管住嘴,说了句大话
也是有可能的吧

后来lz夫妻两个喊冤
公婆两个一核计,还真是太偏了点儿
就又改了口风
这样理解不知道对不对

反正觉得老两口挺闹心 ...

老两口肯定闹心, 我现在在我公婆面前不能提与房子有关的事, 我老公也不敢提, 他连我们出大部分钱买的房子房产是谁都不敢问, 怕他妈闹.$汗$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7 12:37

原帖由 sw230 于 7/4/2008 1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来说说富翁姑姑家的分配制度,大姑姑家是这样,2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印刷工厂,工厂的经理是老大,生产是由老二管理,女儿管销售,工厂的股份是4家分,家庭成员人人有份,份额可能有区别而已,但相差也不很多 ...
:( :( :(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7 12:39

原帖由 Blüte 于 7/4/2008 10: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书面的一定要公证啊,否则不是遗嘱。对这种不讲道理,自私自利的人你们不必讲客气。跟GP说,他们
留下自己足够的养老的钱,其他平分。你们退让的话,老大当你傻瓜。
对得!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7 12:41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脱俗的人啊~~
记住: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切等自己经历到了再摆清高也不迟!否则空口白话唱大调谁不会阿!
$m27$

[ 本帖最后由 蛇妖MM 于 2008-4-7 12:43 编辑 ]

zuzuzu 发表于 2008-4-7 13:00

原帖由 小妹 于 2008-4-7 12: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每个月有1000欧很不错了, 我公婆钱全给老公姐姐买房, 我老公工作后他们又自己买房, 我们掏钱, 每年要给钱, 如果生病再多给, 其实公公是公务员, 公公婆婆退休金也不少, 都有医保, 但没办法.跟没有资助, 还要出钱的人 ...
为什么啊, 不明白你怎么可以做到如此忍气吞声的.$f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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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财产分割不均的问题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