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10 12:13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4-10 12: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人心态不平衡,恐怕平时是有苦说不出。才到这里来看到别人有点家当的,就妒嫉成性!唱着高谱,装着自己那么无私脱俗!
$考虑$
没有就是没有,嫉妒也没用$NO$ 同情一个:(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10 12:14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10/4/2008 12: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就是没有,嫉妒也没用$NO$ 同情一个:(
同情也没有用啊!
重要的还是要高谱和脱俗的问题啊!

qiqiw123 发表于 2008-4-10 12:16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4-10 12: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情也没有用啊!
重要的还是要高谱和脱俗的问题啊!

脱吧,再在婚版脱几天,ta就可以去宝宝园地脱了,到那时候,这里就可以太平了.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10 12:17

原帖由 qiqiw123 于 10/4/2008 12: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脱吧,再在婚版脱几天,就可以去宝宝园地脱了,到那时候,这里就可以太平了.
脱光最好!$汗$

qiqiw123 发表于 2008-4-10 12:18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4-10 12: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脱光最好!$汗$

侬特雌!$怒吼$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10 12:19

原帖由 qiqiw123 于 2008-4-10 12: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脱吧,再在婚版脱几天,ta就可以去宝宝园地脱了,到那时候,这里就可以太平了.
MS Ta在这脱了一下就溜了$m9$
别走,让MM们好好给Ta上上课$kiss$

[ 本帖最后由 中国花 于 2008-4-10 12:20 编辑 ]

qiqiw123 发表于 2008-4-10 12:21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2008-4-10 12: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S Ta在这脱了一下就溜了$m9$

ta习惯铁道游击战,把大家火挑起来后就溜了,前一阵不就有人因为ta被封了阿.
nb!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10 12:23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10/4/2008 12: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S Ta在这脱了一下就溜了$m9$
别走,让MM们好好给Ta上上课$kiss$
到别处去脱了!$m17$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4-10 12:24

原帖由 qiqiw123 于 2008-4-10 11: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啥ta总是喜欢挑拨离间呢?$frage$

那是TA的惯用手法了
TA自己对这个世界心理极度不平衡,所以只好自欺欺人而已

zuzuzu 发表于 2008-4-10 12:41

娃娃妈对事件的发展还是预见得很准确的, 对LZGP的心态和想法也把握得很准确, PFPF!
开始偶对两老还抱有幻想, 希望他们在LZ夫妻两的劝说下能够一碗水端平, 看来是不可能了.
那就只有劝LZ想开点了, 重新考虑自己的事业发展, 不再依靠GP了.
诉诸于法律偶认为不是个好办法, 毕竟是一家人, 老人还在, 也没有取胜的把握, 算了吧.
LZLG以后也不用受家里小商店的牵挂, 专心在外面发展事业, 塞翁失马, 焉知非福.$送花$

海棠 发表于 2008-4-10 14:22

lz妹妹你一直在强调自己的老公多么优秀,我相信这一点,你的公婆也是看得到的.而相反,你的大哥却不那么优秀,离开父母或者说离开这个商店,可能在社会上混得不会太好.如果我是你公婆,我也会多留点东西给大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二儿子可以在社会上更好的生活,大儿子却得靠着家里,多给大儿子些,于情于理都讲的过去.

至于遗嘱,如果我没记错,如果他是有效的,那么将来就按照遗嘱执行,把全部财产都给大儿子或者都给二儿子,只要是一份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这个执行.当然,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合同,任何东西都有漏洞,所以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官司还有的打,不过这种毕竟是少数.

既然楼主也能在德国毕业,相信能力也是有的.何必一定要拘泥于这个商店呢?别让自己为了这样的事情烦恼了,春天来了,郊游去吧

DLIII 发表于 2008-4-10 16:01

前面zuzuzu的一句话说得很好, “塞翁失马, 焉知非福”, LZ两口子既然已经把你们的意见和公婆表达清楚了, 就别再为这个事情伤神了。 谋事在人, 成事在天, 你们谋了, 成不成就看老天怎么安排。 学学小妹的心理自我平衡法, 那样你会生活的开心很多。

如果老大夫妻真如你所说, 他们就算得到了公婆全部财产, 也不会一辈子生活无忧。 日子还长着呢, 骑驴看唱本, 走着瞧。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10 16:07

原帖由 DLIII 于 10/4/2008 16: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前面zuzuzu的一句话说得很好, “塞翁失马, 焉知非福”, LZ两口子既然已经把你们的意见和公婆表达清楚了, 就别再为这个事情伤神了。 谋事在人, 成事在天, 你们谋了, 成不成就看老天怎么安排。 学学小妹的心理自 ...
对!同感!

sw230 发表于 2008-4-10 16:08

原帖由 海棠 于 2008-4-10 14: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妹妹你一直在强调自己的老公多么优秀,我相信这一点,你的公婆也是看得到的.而相反,你的大哥却不那么优秀,离开父母或者说离开这个商店,可能在社会上混得不会太好.如果我是你公婆,我也会多留点东西给大儿子,手心手背都 ...
还别说,这几天的天气真的挺好啊。我也不是执拗不讲事理的,心胸狭隘的人,可是我发现,有的人就是一个字贱!!,你对她越是恭敬,她越是拿你不当回事,而且还给惯坏了。我也是有儿女的人,我在如何对待不同能力子女的态度上和你不同,如果我是公婆的话,我会一分也不再给老大,因为他必须要学会理财,养成正确的金钱观,也要让他尝尝没钱的滋味,金钱的来之不易,如果一味的娇纵,到头来却是害了他,因为金山,银山,有一天也会挥霍殆尽的。公婆也不会永远都在,老大没钱了,就可以跑去公婆那要钱吧。至于我们争取那个商店,也不仅仅是商店的事情,是Gerechtigkeit,我这人还有毛病就是好打不平,这次是为老公.这几日,翻找了欧化导报,找到钱主编的关于这方面的文章,民法规定就是遗嘱里不写老公是继承人的话,老公照样有权利上法庭申述,并获得必得部分。不过,等老公回来我要找个这方面有经验的律师来咨询一下,做好准备。我也是和前面一位mm的观点一致,大面上吃点小亏就不计较了,我爸爸老说吃亏就是福,但是也不能这么个吃亏法!$怒吼$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10 16:09

原帖由 DLIII 于 2008-4-10 16: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前面zuzuzu的一句话说得很好, “塞翁失马, 焉知非福”, LZ两口子既然已经把你们的意见和公婆表达清楚了, 就别再为这个事情伤神了。 谋事在人, 成事在天, 你们谋了, 成不成就看老天怎么安排。 学学小妹的心理自 ...
$支持$ 支持David他妈:D

sw230 发表于 2008-4-10 16:12

原帖由 DLIII 于 2008-4-10 16: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前面zuzuzu的一句话说得很好, “塞翁失马, 焉知非福”, LZ两口子既然已经把你们的意见和公婆表达清楚了, 就别再为这个事情伤神了。 谋事在人, 成事在天, 你们谋了, 成不成就看老天怎么安排。 学学小妹的心理自 ...
谢谢你还有空来回我的帖子,儿子一定很乖吧!$ok$

qiqiw123 发表于 2008-4-10 16:20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10 16: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别说,这几天的天气真的挺好啊。我也不是执拗不讲事理的,心胸狭隘的人,可是我发现,有的人就是一个字贱!!,你对她越是恭敬,她越是拿你不当回事,而且还给惯坏了。我也是有儿女的人,我在如何对待不同能力子 ...

我粗心阿,没看到你跟gp谈的结果。
既然有结果了,他们态度表明了,就算了,凡事争取过了,就不遗憾了。
日子的经营还是靠自己,你们好好努力,以后还是照样会很好的,时间会证明和评判的。
放松心情!

酸牛奶 发表于 2008-4-10 16:44

看糊涂了,什么个结果阿$frage$

zuzuzu 发表于 2008-4-10 17:16

原帖由 酸牛奶 于 2008-4-10 16: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糊涂了,什么个结果阿$frage$
就是GP偏向老大呗, 本来答应给LZ的店又反悔不给了.
LZ就为这事儿生气了.
是挺可气的.
但是二老还在, 打官司争遗产好象还没到时间.$郁闷$

cosimo 发表于 2008-4-10 17:19

lz mm是觉得有被欺负的感觉吧。 争到财产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要老大知道,不是他要怎样就怎样的。 看了lz mm的描述,觉得那个大哥两公婆简直就是无赖加泼妇$汗$

pidi 发表于 2008-4-10 21:59

看来你还是真下功夫研究了继承法。
不过我要告诉你一点,如果你公婆在遗嘱上只给你先生1欧元地话,
那么这个遗嘱是有效的。一分不给,你们还真有资格起诉。不过也是他们死后。
这个案例可以参见成龙和他的律师商量后,修改了他的遗嘱。留了1港币的遗产给小龙女(他私生女的事情估计全世界都知道)
这个遗嘱是和律师商量着来的。要比聪明,谁比谁傻?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10 16: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别说,这几天的天气真的挺好啊。我也不是执拗不讲事理的,心胸狭隘的人,可是我发现,有的人就是一个字贱!!,你对她越是恭敬,她越是拿你不当回事,而且还给惯坏了。我也是有儿女的人,我在如何对待不同能力子 ...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8-4-10 23:03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10 16: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别说,这几天的天气真的挺好啊。我也不是执拗不讲事理的,心胸狭隘的人,可是我发现,有的人就是一个字贱!!,你对她越是恭敬,她越是拿你不当回事,而且还给惯坏了。我也是有儿女的人,我在如何对待不同能力子 ...
十分支持lz家争取自己应得财产。但是对于你说的要找律师咨询财产分配不公十分$汗$ 。
但是,财产现在还在你公婆手里,他们有全权分配自己的财产,就算他们要把财产全部赠予老大(生前),就算上法庭,你们也争取不到这部分赠予的财产。你们能够分到的是遗产。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11 09:34

没想到还有这种GP$m7$

zuzuzu 发表于 2008-4-11 09:43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2008-4-11 09: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想到还有这种GP$m7$
你LG有兄弟姐妹吗?$汗$

莱茵 发表于 2008-4-11 10:33

原帖由 pidi 于 2008-4-10 21: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你还是真下功夫研究了继承法。
不过我要告诉你一点,如果你公婆在遗嘱上只给你先生1欧元地话,
那么这个遗嘱是有效的。一分不给,你们还真有资格起诉。不过也是他们死后。
这个案例可以参见成龙和他的律师商量 ...

成龙?这么下作啊!$bs$
看来lz也要小心一些拉!

zuzuzu 发表于 2008-4-11 11:06

原帖由 pidi 于 2008-4-10 21: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你还是真下功夫研究了继承法。
不过我要告诉你一点,如果你公婆在遗嘱上只给你先生1欧元地话,
那么这个遗嘱是有效的。一分不给,你们还真有资格起诉。不过也是他们死后。
这个案例可以参见成龙和他的律师商量 ...
不知道这个案例是否适用于德国.
偶也听说过分遗产时, 孩子不能被剥夺继承权, 都有资格继承法定的部分.
还有这个一欧的说法, 还是第一次听说.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4-11 11:10

原帖由 zuzuzu 于 2008-4-11 11: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这个案例是否适用于德国.
偶也听说过分遗产时, 孩子不能被剥夺继承权, 都有资格继承法定的部分.
还有这个一欧的说法, 还是第一次听说.
所有合法的遗嘱都是生效的。

Blüte 发表于 2008-4-11 11:12

原帖由 zuzuzu 于 2008-4-11 11: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这个案例是否适用于德国.
偶也听说过分遗产时, 孩子不能被剥夺继承权, 都有资格继承法定的部分.
还有这个一欧的说法, 还是第一次听说.
$支持$ $支持$ 在德国没那么容易剥夺继承权的。

zuzuzu 发表于 2008-4-11 11:12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4-11 11: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有合法的遗嘱都是生效的。
是的, 但是子女也可以上诉, 偶知道有告赢的.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11 11:19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4-11 11: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有合法的遗嘱都是生效的。
不懂请不要乱说$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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