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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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的就是遗嘱了,他们还在考虑具体遗嘱事宜。
你GP应该写赠与吧,这样还能避税$考虑$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4-7 09:22

德国老人65岁还很年青着呢,现在惦记着财产,说不定他还没死就破产了,留点心思走自己小家的路比较好,除非确定自己两夫妻如何努力都不及公婆剩下的产业值钱,那这孩子也生得不怎么值了。

Blüte 发表于 2008-4-7 09:22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7 10: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书面的就是遗嘱了,他们还在考虑具体遗嘱事宜。
书面的一定要公证啊,否则不是遗嘱。对这种不讲道理,自私自利的人你们不必讲客气。跟GP说,他们
留下自己足够的养老的钱,其他平分。你们退让的话,老大当你傻瓜。

莱茵 发表于 2008-4-7 09:25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2008-4-7 10: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GP应该写赠与吧,这样还能避税$考虑$

现在赠与好像不能避税了吧?$考虑$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7 09:27

原帖由 鸡毛菜 于 2008-4-7 10: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赠与好像不能避税了吧?$考虑$
如果总资产超过免税最低额(忘了具体多少)的话,每10年允许免税赠送子女20万好像$考虑$

Blüte 发表于 2008-4-7 09:29

原帖由 鸡毛菜 于 2008-4-7 10: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赠与好像不能避税了吧?$考虑$
doch,父母没人可以给每个孩子205,000欧的财产,免税,去世前10年。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4-7 09:36

这么多人出谋献策:) ,如果楼主公婆的态度真如楼主描述一样,相信楼主一早就想好办法让他们服贴了。也不需要来这里请教了。

你公婆还很年青,而你老公书没读完,就算读完,走出校们能作出什么成绩来你公婆还难以预见,所以他们不打无把握的仗,道理就这么简单。

sw230 发表于 2008-4-7 09:51

我要出去一下,一会回来$握手$

莱茵 发表于 2008-4-7 10:03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4-7 10: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老人65岁还很年青着呢,现在惦记着财产,说不定他还没死就破产了,留点心思走自己小家的路比较好,除非确定自己两夫妻如何努力都不及公婆剩下的产业值钱,那这孩子也生得不怎么值了。

不是说67岁才是退休年龄么?
:( :( :(

莱茵 发表于 2008-4-7 10:05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2008-4-7 10: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总资产超过免税最低额(忘了具体多少)的话,每10年允许免税赠送子女20万好像$考虑$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4-7 10: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och,父母没人可以给每个孩子205,000欧的财产,免税,去世前10年。

感谢两位。
又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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