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eethome 发表于 2008-4-7 07:35

原帖由 oliviar 于 2008-4-6 20:11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那句话,店是你GP的,他们爱给谁,是他们的自由。
另外,你GP每月给你们1000欧,还不够啊?
这么好的GP上哪里去找啊?
楼主你太不知足阿, 我们公婆不但一分不给,还欠我们钱呢,要是我有你这样的公婆还不幸福死了!!!;) ;) ;)

sw230 发表于 2008-4-7 08:01

我前面的帖子没有了,今天上来说一下结果,GP说,等我老公学习结束后再看,老公现在在读MBA,是由公司代培的那种,学费是由公司出,有个小工资。其他的房产大致上分的也差不多。我们再三和公公婆婆说,我们也不愿意现在就谈论公婆一生的积蓄,但是因为和老公的哥哥有过几次非常不好的过往,而且公公一再的当着我们和婆婆的面说,如果他们现在不写遗嘱的话,明天如果出事故的话,那么我们就肯定要吃大亏的,因为公婆太了解老大的为人了,太NB,太dominant了,在家里是称王称霸,飞扬跋扈,公婆他们自己也对老大和老大媳妇害怕三分呢,之所以现在在这个店的经营和所有权上有犹豫,原本是要给我们的,但是经不起老大的每天的威逼利诱。公公说,他很庆幸,我们没和他老大一样那么自私,那么不会顾及父母和兄弟情意。

sw230 发表于 2008-4-7 08:02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4-6 14: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明白,哥哥自己的商店经营不好,反而得到第二家商店$frage$ 公公的逻辑有待探讨。
是公公心软,老大一哭穷再加上威逼利诱,公公就犹豫了。

sw230 发表于 2008-4-7 08:12

原帖由 oliviar 于 2008-4-6 16: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希望LZ的LG和他爸妈谈判有个公正的结果,不过LZ也不要抱太大希望。感觉你GP既然决定了, 恐怕、。。。
gp还没有最后下决定,除了商店以外,其他的房产和门市,基本定型,我和gp说,绝对的公平是没有的,就是在法庭上也是,我们只是要求,不要太过分就行,我们不是那种不讲道理和情意的人,我和老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比起他老大和老大媳妇Hauptschule毕业不是强太多,老大最后也是在公公的税务顾问那里作的Ausbildung,还不是公公的税务顾问看在公公的面子上才让老大作的呢。你们都不知道,有一次,在退税的时候,老公有个问题要问公公,正好老大也在,公公也不怎么明白,就叫老大过来看看,结果老大鼻子哼了一下,说全德国人都会,就你们父子不会啊???结果公公很是生气!!!这样的事太多了!!兄弟间强卖,丝毫不顾及兄弟情面啊,GP也只能是背地里和我们说他们实在不像话,还告诉我们说不要害怕老大他们。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7 08:51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7 09: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gp还没有最后下决定,除了商店以外,其他的房产和门市,基本定型,我和gp说,绝对的公平是没有的,就是在法庭上也是,我们只是要求,不要太过分就行,我们不是那种不讲道理和情意的人,我和老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 ...
建议让你GP写书面的东西$考虑$要不将来反悔就晚了$考虑$

sw230 发表于 2008-4-7 09:06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8-4-6 17: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本来也回了一个长的贴,可惜一发就没了,跟黑网站是同步的哈
楼主心头的石头够大够沉,放一放可能会生活得更好
首先没必要人比人,比如看公公的富翁姐姐们家的分配制度...
人其实生来不平等,有的人得到的就是比另外的 ...
我来说说富翁姑姑家的分配制度,大姑姑家是这样,2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印刷工厂,工厂的经理是老大,生产是由老二管理,女儿管销售,工厂的股份是4家分,家庭成员人人有份,份额可能有区别而已,但相差也不很多。二姑姑家大儿子和小儿子分管不同的工厂,两个女儿是管总体的销售和人事,也是每个子女都有股份和分红。关于我家商店管理方面,老大在接手商店的时候,也只是作了税务方面的Ausbildung,其余的也是从头开始的,我想这个学习经营的过程也不是很长吧对于我们,尤其我老公本身的专业也一直和经营管理有关,区别就是现在的商店经营就是Einzelhandelkaufmannlich。如有我们接手的话,有公公的支持只能比老大经营的好,因为我们在理财方面明显比他们强很多!!!至于兄弟手足情意方面,我前面也说了,我和老公不是那种不讲手足的人,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的也太没必要吧,我以前每次从中国回来都给老大家的孩子带礼物,我妈妈经常和我说要和老大搞好关系,我也是这么努力的,毕竟我是外国人,一个人在这边除了老公孩子就是gp,也是看在gp的份上,在和老大有些小的不快也尽量克制,可是我带回的中国礼物人家根本不领情啊,在人家高贵的眼里,中国的东西多便宜啊,老大家的说给婆婆的,东西以欧元算是不值钱,但是不是个心意吗,千山万里的背回来啊!!不仅是这个,见面我们若不先打招呼,人家当你是空气,我们要是先打招呼了,人家心情好的话,会哼一下,不好没听见,这样的情形,公婆见识过,他们也很尴尬啊!但也没办法,自己的孩子没教育好,给惯坏了连做人起码的礼貌都没有!至于平等,当然没有绝对的平等,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绝对的平等不存在,就放弃追求相对平等的维护自身合理合法的利益的权利啊,权利历来都是经过斗争而得来的,天上但是我们也要表达我们要求平等的意愿,我也是有两个孩子,如果我对其中一个过分溺爱,那么对另外一个就是造成极大的心里伤害,平等的爱对每个孩子都是很重要的。我以前的帖子也说过,现在帖子没有了,gp对我们的确很好,连我自己的妈妈都这样说,我们也不是不懂事理的,所以对老大和他媳妇的所作所为看在公婆份上也尽量忍让,好不让老人在中间为难和生气,老大他们向来都是恶人先告状的,如果我们自卫的话,但是现在看来,这给老大错误的信号了,以为我们是软柿子了,可以任他们随意捏鼓,我和老公现在就是要在家庭重大会议上,也要表达我们自己的意愿和争取我们自己的合理权利!!争取合理的权利也履行该履行的义务!就是老大媳妇在砸桌子,在河东狮吼,我们也要顶住!$怒吼$

[ 本帖最后由 sw230 于 2008-4-7 10:29 编辑 ]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7 09:09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7 10: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来说说富翁姑姑家的分配制度,大姑姑家是这样,2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印刷工厂,工厂的经理是老大,生产是由老二管理,女儿管销售,工厂的股份是4家分,家庭成员人人有份,份额可能有区别而已,但相差也不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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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230 发表于 2008-4-7 09:10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2008-4-7 09: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让你GP写书面的东西$考虑$要不将来反悔就晚了$考虑$
现在是这样,就是商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上还未确定,但是商店的房子是说确定给我们了,因为老大现在的那个商店的房子也归他了,说实在的老大的那个商店的位置还更好呢,门市也比我们的多,hai,不计较那么多了,差不太多就行了。gp是要立下遗嘱的,昨天他们这样说的。

[ 本帖最后由 sw230 于 2008-4-7 10:17 编辑 ]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7 09:12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7 10: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是这样,就是商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上还未确定,但是商店的房子是说确定给我们了,因为老大现在的那个商店的房子也归他了,说实在的老大的那个商店的位置还更好呢,门市也比我们的多,hai,不计较那么多了,差不 ...
你GP只是说说给你们,没有书面的东西没用的$考虑$

sw230 发表于 2008-4-7 09:18

原帖由 中国花 于 2008-4-7 10: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GP只是说说给你们,没有书面的东西没用的$考虑$
书面的就是遗嘱了,他们还在考虑具体遗嘱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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