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2 23:23
啥叫属于你的?啥叫不属于你的?这定义实在不好定。。。就像我举的例子,上面还有人说,在德国LOTTO不算夫妻共有财产,但是额老公真中了,不分额,额肯定咽不下这口气。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2: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属不属你,第一人情定不了的有法律做主定义,第二人情可以做主定义的情况下,老头也不认为自己70岁的时候才从自己爹那里继承来的这份遗产,有后老伴一份。就这么简单。
QCheng1
发表于 2009-11-2 23:23
三十年的情谊。。。额能理解老太太,尽管自己也许不会这么做。。。但是如果额老公要是中了LOTTO不想着跟额分享,都给了他爸妈,额心里也肯定不舒服,尽管额也会安慰自己想开些。。。
额觉得这个阿姨跟你后姥姥的做事还是不太一样,国内人人都穷,争个房子好了不起了,也是关系到生存利益。。。这个阿姨争的巨额遗产,谁没这笔钱都能生活得好好的,额相信老头子的孩子们没这笔钱也衣食无忧的,说白了,都是争一口气而已。。。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2: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不是争气,说白了就是为了争钱。德国很多老人年纪比较大了以后才开始同居,
同居几十年就是不结婚,就是怕到时候有财产纠纷。遗嘱都写的很清楚,财产给自
己亲生子女。那些个老太太,在老头过世后既没有房产,也不可享受老头的退休金。
不过老头的遗嘱里会规定未婚老伴享有房子永久的居住权,但产权给亲子女。相比
那些老太太,那个阿姨算幸运的了。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3:24
60# rainbow929
同一你的看法!{:5_377:} ,换了是我,也要争口气,连商量都不商量,就把钱都发完了,这还能算在一起生活了30年的一家人么!
kkitty 发表于 2009-11-2 22: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就是这个理儿!在一起生活三十年啊,还是人生最相依为命的后三十年。。。寒心。。。{:5_377:}
catwyc
发表于 2009-11-2 23:25
看来这位mm知道的比我还多。。。
不如讲讲给大家听呀???{:5_320:}
TOC 发表于 2009-11-2 22: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沒啊
我是猜的.......
{:5_390:}
大頭表情看不出來嗎??
TOC
发表于 2009-11-2 23:2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2 23:27
我觉得不是争气,说白了就是为了争钱。德国很多老人年纪比较大了以后才开始同居,
同居几十年就是不结婚,就是怕到时候有财产纠纷。遗嘱都写的很清楚,财产给自
己亲生子女。那些个老太太,在老头过世后既没有房 ...
QCheng1 发表于 2009-11-2 22: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国内很多再婚的老人,一个后顾之忧也是怕以后后老伴会跟子女有财产纠纷。很多老人都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杜绝这种隐患。
TOC
发表于 2009-11-2 23:28
kkitty
发表于 2009-11-2 23:28
啥叫属于你的?啥叫不属于你的?这定义实在不好定。。。就像我举的例子,上面还有人说,在德国LOTTO不算夫妻共有财产,但是额老公真中了,不分额,额肯定咽不下这口气。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2: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这个道理,大家生活在德国,都知道,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如何的,可能逢年过节的子女象征性的拜访一下父母就算了事了。平时,肯定都是老太太照顾老头的饮食起居,如果说老头有一笔钱,可以留一小部分给老太太,那么老太太如果想回中国,或者想环游世界,再或者扶贫去了,至少,老太太可以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再说老太太如果不能自理了,也要住到养老院去,多点钱,至少能得到不错的治疗,这都是于情于理的,尤其老头死后,如果再把房子给了自己的后代,那老太太惨不惨?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了!现在都能不商量就把钱都给子女了,我看这房子也很悬,赶紧叫老太太想办法,找律师什么的,先看看能做点什么是保障她自己权益的事吧
two steps
发表于 2009-11-2 23:29
你哪里看到我说是用来扶贫的???
请找出来。。。。。
TOC 发表于 2009-11-2 2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我不是说你, 我是说那个搂住 , 就是昨天那个楼的搂住。。。。。{:5_369:}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3:30
属不属你,第一人情定不了的有法律做主定义,第二人情可以做主定义的情况下,老头也不认为自己70岁的时候才从自己爹那里继承来的这份遗产,有后老伴一份。就这么简单。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2 22: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额老公也觉得这老头子做得绝。。。怎么着俩人相依为命了那么久。。。
刚刚额问额老公,要是他中了LOTTO,会不会分额一半?额老公说,“不会。。。
都是咱俩的,怎么能分呢?”
额说,那是不是说都是额的?他说是,都打到你帐上。。。哈哈!
波波咱俩不争了,这个问题咱俩意见相左很正常,只要额老公跟额意见一致就没问题~{:5_346:}
TOC
发表于 2009-11-2 23:32
freeman
发表于 2009-11-2 23:32
额老公也觉得这老头子做得绝。。。怎么着俩人相依为命了那么久。。。
刚刚额问额老公,要是他中了LOTTO,会不会分额一半?额老公说,“不会。。。
都是咱俩的,怎么能分呢?”
额说,那是不是说都是额的?他说是 ...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2: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你就别刺激人家阿姨啦.乖,到其他地方去玩哈{:5_327:}
catwyc
发表于 2009-11-2 23:32
是这个道理,大家生活在德国,都知道,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如何的,可能逢年过节的子女象征性的拜访一下父母就算了事了。平时,肯定都是老太太照顾老头的饮食起居,如果说老头有一笔钱,可以留一小部分给老太太,那么 ...
kkitty 发表于 2009-11-2 22: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問題是老太太想靠打官司拿錢的話
一來老先生還活著 只要老先生還活著 這筆錢給誰就是老先生說了算
要是老太太想說 拿不到錢 就離婚
這筆錢更是沒有老太太的份
話說回來 如果真的祇是為了爭口氣 那就離婚吧
表示對老先生不尊重自己的憤怒
可是老太太應該也是不想離的所以說來說去 不就是爭錢而不是所謂的為了爭口氣嗎?!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2 23:34
额老公也觉得这老头子做得绝。。。怎么着俩人相依为命了那么久。。。
刚刚额问额老公,要是他中了LOTTO,会不会分额一半?额老公说,“不会。。。
都是咱俩的,怎么能分呢?”
额说,那是不是说都是额的?他说是 ...
波波咱俩不争了,这个问题咱俩意见相左很正常,只要额老公跟额意见一致就没问题~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2: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5_387:}
TOC
发表于 2009-11-2 23:34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9-11-2 23:35
争遗产主要就是咽不下那口气吧,说拿去扶贫应该也是气话。
彩虹说得挺好,换位思维,要是结婚30年,我老公竟然撇我在一边,我就算不需要那钱,但那口气肯定是要出的。
就算是老头父亲的遗产,算他自己独有的,但30年,那增值的部分,起码有他老婆一分。
再说,这老头80岁,有重病,是谁照顾他的?还不多是他老婆?这老头干得出这种事,太过绝情。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3:36
呵呵,你就别刺激人家阿姨啦.乖,到其他地方去玩哈{:5_327:}
freeman 发表于 2009-11-2 2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将心比心额比较同情这个阿姨哈~~大家奏表再次刺激这个阿姨了{:5_327:} 。。。当然,当然也只能劝她想开了。。。
kkitty
发表于 2009-11-2 23:37
如果说老头就1万欧,老太太真就没必要争了,
如果说10万欧,分给2个子女,也ok了,
如果30万、50万欧,还是分给两个子女,没老太的份,那就说不过去了,毕竟钱不少,够分的,就算不平均,给老太太5万,剩下的分给儿女,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现在,根本都不商量,就越过老太太这个人,分完了,这太过分了!这不是贪,这是人之常情啊!相濡以沫三十年啊!老太太怎么不该争口气呢,该争!我还建议,就算把她那份得钱都抠出来,哪怕给律师,也比都留给这些黑心子女强!
two steps
发表于 2009-11-2 23:38
搂住息怒,我们知道你没说过扶贫。。。
扶贫一说的起源在这里。。。。
昨天在这个帖子里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040570&extra=page%3D1&page=10
我143 楼问:
70多岁的阿姨想要这笔钱做什么呢? 自己不是也没儿没女的,要那么多钱以后捐赠阿?{:7_444:}
two steps 发表于 2009-11-1 22: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imisu 145楼回答说:
如果是为了几十W就来争,也就没多大必要了,我不是已经说过退休金是财产的万分之一么,所以这个数字还是对人吸引力很大,阿姨想争回来拿回中国去扶贫,或者设立一个什么助学基金,我觉得她报着这个想法很好的
mimisu 发表于 2009-11-1 22: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于是, 就有了扶贫一说。。。。。。。。。{:4_307:}
catwyc
发表于 2009-11-2 23:39
争遗产主要就是咽不下那口气吧,说拿去扶贫应该也是气话。
彩虹说得挺好,换位思维,要是结婚30年,我老公竟然撇我在一边,我就算不需要那钱,但那口气肯定是要出的。
就算是老头父亲的遗产,算他自己独有的,但30 ...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9-11-2 22: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老先生的遺產好像是在他七十多歲時得到的
所以就算有增值 也沒到三十年那麼多
而且之前有人提了說不定人家遺囑說了要給孫子的
老先生自己說不定 一來想省遺產稅
二來怕到時候自己先走了 自家祖產落到老太太手裡
自己的小孩反而沒份
三來怕老太太再談各黃昏之戀啥的
誰知道呢~~~
{:5_386:}
小五妈
发表于 2009-11-2 23:39
問題是老太太想靠打官司拿錢的話
一來老先生還活著 只要老先生還活著 這筆錢給誰就是老先生說了算
要是老太太想說 拿不到錢 就離婚
這筆錢更是沒有老太太的份
話說回來 如果真的祇是為了爭口氣 那就離婚吧 ...
catwyc 发表于 2009-11-2 22: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我也觉得离婚最解气,但是这个阿姨的状况,她离了婚,生活来源都没有了。基本和自杀没什么两样。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3:40
如果说老头就1万欧,老太太真就没必要争了,
如果说10万欧,分给2个子女,也ok了,
如果30万、50万欧,还是分给两个子女,没老太的份,那就说不过去了,毕竟钱不少,够分的,就算不平均,给老太太5万,剩下的分给儿女,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现在,根本都不商量,就越过老太太这个人,分完了,这太过分了!这不是贪,这是人之常情啊!相濡以沫三十年啊!老太太怎么不该争口气呢,该争!我还建议,就算把她那份得钱都抠出来,哪怕给律师,也比都留给这些黑心子女强!kkitty 发表于 2009-11-2 22: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对,哪怕回国扶贫,也比都留给这些黑心子女强!{:5_342:}
catwyc
发表于 2009-11-2 23:40
如果说老头就1万欧,老太太真就没必要争了,
如果说10万欧,分给2个子女,也ok了,
如果30万、50万欧,还是分给两个子女,没老太的份,那就说不过去了,毕竟钱不少,够分的,就算不平均,给老太太5万,剩下的分给儿 ...
kkitty 发表于 2009-11-2 22: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怕爭這一口氣
到時候人財兩失啊~~~
{:5_386:}
TOC
发表于 2009-11-2 23:40
testhula
发表于 2009-11-2 23:40
这个后妈如果只有四十多岁,或者他们两口子除了这份遗产,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生活来源,老头不给她分一分自己从老爹那里继承来的遗产,我觉得不尽人情。但现在的情况是,后妈已经70岁,后妈跟老头的生活来源充足(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2 21: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0:} 嗯,有道理。 问题可能就出在老人的那笔钱也是他自己继承的遗产,所以觉得分给儿女很正常。德国的教授应该自己也有存款。其实,分的时候也给老伴儿留一份也许就没有现在这些矛盾了。
catwyc
发表于 2009-11-2 23:42
其实我也觉得离婚最解气,但是这个阿姨的状况,她离了婚,生活来源都没有了。基本和自杀没什么两样。
小五妈 发表于 2009-11-2 22: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所以說 老太太其實也不是真的要爭口氣
其實還是要爭錢而已
只是不要到最後 啥都沒拿到 還欠依筆律師費就好
{:5_355:}
TOC
发表于 2009-11-2 23:42
kkitty
发表于 2009-11-2 23:42
就怕爭這一口氣
到時候人財兩失啊~~~
{:5_386:}
catwyc 发表于 2009-11-2 22: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怕啥,反正一个70多,一个80多,都是快入土的主了,更没啥好怕的了!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3:43
{:5_390:} 嗯,有道理。 问题可能就出在老人的那笔钱也是他自己继承的遗产,所以觉得分给儿女很正常。德国的教授应该自己也有存款。其实,分的时候也给老伴儿留一份也许就没有现在这些矛盾了。
testhula 发表于 2009-11-2 22: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就在红字部分,分的时候一点一点三十年的情分都没想过。。。唉,替老阿姨不值。。。{:5_386:}
Sunnysky
发表于 2009-11-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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