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wyc
发表于 2009-11-4 00:10
我觉得那些鼓励老太太去打官司的人才不厚道,根本就不是从老太太本身来考虑问题,也不想想老太太打官司,成败几何,那么大年纪的人,经受得起大起大落的情绪刺激否,律师费交出去,却官司打不赢,又是啥局面…… ...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1-3 2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老先生之前為了逃稅 做了假證明
如果揭發出來 搞不好連線在的財產都要賠下去
那老太太能分到的就更少了
飞在德中间
发表于 2009-11-4 00:11
我觉得那些鼓励老太太去打官司的人才不厚道,根本就不是从老太太本身来考虑问题,也不想想老太太打官司,成败几何,那么大年纪的人,经受得起大起大落的情绪刺激否,律师费交出去,却官司打不赢,又是啥局面…… ...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1-3 2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的观点都表达过好几遍了,可有些人还是选择性失明.
{:5_38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4 00:11
年关难过啊!对了,我爸妈下周来,这破天是不是就南欧能玩了?
CindyamMain 发表于 2009-11-3 11: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去塔希提
飞在德中间
发表于 2009-11-4 00:12
经济危机呀{:5_38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3 23: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让偶也装回有钱人吧.{:5_39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4 00:12
今天其實卡在 那筆遺產到底老太太有沒有權利
論壇上有些人認為 從人情來講 老太太應該有權分
有些人認為 從法理上來講 這筆錢並不屬於婚後財產 所以老太太沒權分
這兩種看法都有道理但是今天如果老太太要找 ...
catwyc 发表于 2009-11-3 11: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Genau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4 00:14
所以这个事情,如果从“情”来讨论,论坛上的发言连盲人摸象的程度都没有,根本不了解这家人的情况嘛。阿姨和老伴平时的感情有多深厚不知道,阿姨和子女相处如何不知道,阿姨和老教授结婚以前是否有子女不知道,子 ...
小五妈 发表于 2009-11-3 11: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岂不是又成了没人情味儿了{:5_332:}
照一般规律,上论坛来哭诉的,都应该是有理的,对的……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4 00:16
我觉得那些鼓励老太太去打官司的人才不厚道,根本就不是从老太太本身来考虑问题,也不想想老太太打官司,成败几何,那么大年纪的人,经受得起大起大落的情绪刺激否,律师费交出去,却官司打不赢,又是啥局面…… 楼上有人把民法拿出来,请给出链接…… 我找律师朋友问过有关案例了,这种情况下官司的赢面很小,除非老头自己出面跟子女打官司…… 老太太能说服自己老头出面打官司吗?我觉得把握太小了,老头80多了,受不起折腾,还要临死前跟自己子女反目,很好看的戏吗?老太太不赶紧把现有老头名下的财产弄到手,去折腾那些没多大戏的钱,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1-3 2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35:} 完全同意。
现在最重要的是,老太太利用老头对她的内疚,赶紧把老头名下的东西弄到手,绝对不是打官司。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4 00:18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11-4 00:05 编辑
非常抱歉大晴天及晴格格,我看混了ID,向你们道歉
DLIII
发表于 2009-11-4 00:18
好话丑话都要说,事物本来就是2面性的.
你的宽容就是大家都该一边倒的赞扬阿姨该跟LG上法庭闹的你死我活?
大家把阴暗面暴光,是让当事人更客观的处理.
只拣好听的说,其实是对阿姨不负责任.
话说回来,大家都是在猜 ...
飞在德中间 发表于 2009-11-3 22: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理解你的意思, 宽容待人, 不等于赞扬老太支持她走法律路线呀。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1-4 00:18
嫩的观点都表达过好几遍了,可有些人还是选择性失明.
{:5_387:}
飞在德中间 发表于 2009-11-3 2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那些把什么人情,什么争一口气拿出来说的,才是没人情,把自己摆的位置倒是很超然,可真滴为人家老太太想过会面对什么情况了吗?在德国,打这种财产官司,绝对是旷日持久,老头子女年纪小点还撑得住,老头老太太撑得住?说什么同情不同情的,同情能解决问题?很多时候就是自认好人的,把事情办坏了,坏了事还一脸无辜。
DLIII
发表于 2009-11-4 00:20
我觉得那些鼓励老太太去打官司的人才不厚道,根本就不是从老太太本身来考虑问题,也不想想老太太打官司,成败几何,那么大年纪的人,经受得起大起大落的情绪刺激否,律师费交出去,却官司打不赢,又是啥局面…… ...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1-3 2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这个。
网上的发言, 可以看看参考, 扩大思维方向。 不过真的要做什么, 还是得自己心里有数, 不能够承担的风险, 千万别干。
Sunnysky
发表于 2009-11-4 00:24
DLIII
发表于 2009-11-4 00:27
简单看了一下那个帖子,有两点感受:
首先,我想问问大家,一千多欧元在德国算多吗?住的房子稍微大点,出点什么事,或者说想去好点的地方旅游几次,以后行动不便进个好点的养老院,这点钱都挺拮据的吧?一个70多 ...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3 00: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欢迎情哥哥来婚版发长篇! {:5_394:}
写完看帖感受, 嫩对那个老太有啥建议没?
飞在德中间
发表于 2009-11-4 00:28
我没理解你的意思, 宽容待人, 不等于赞扬老太支持她走法律路线呀。
DLIII 发表于 2009-11-3 23: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在就事论事,分析阿姨要请律师挣财产(老头的父亲留下的遗产)的动机.
当然就会有不是很好听的话,有的话说的很尖锐,
所以一些人就觉得不该说这样的话,大家应该说得婉转些,好听些.对阿姨的动机不要想的太阴暗.(这是偶个人的理解)
{:5_363:}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4 00:29
我觉得那些把什么人情,什么争一口气拿出来说的,才是没人情,把自己摆的位置倒是很超然,可真滴为人家老太太想过会面对什么情况了吗?在德国,打这种财产官司,绝对是旷日持久,老头子女年纪小点还撑得住,老头 ...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1-3 23: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表达了好多次了,没人理,算啦,反正我还是认为这场官司不值得打。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老头知道老太太很生气,如果有感情,肯定会做出补偿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4 00:30
有些人壮年时工资也就这么点, 所以他们理所当然的觉得一个老年人这点钱不算少了。
Sunnysky 发表于 2009-11-3 13: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是啊,穷人嘛,自然对生活要求不那么高了
DLIII
发表于 2009-11-4 00:32
大家在就事论事,分析阿姨要请律师挣财产(老头的父亲留下的遗产)的动机.
当然就会有不是很好听的话,有的话说的很尖锐,
所以一些人就觉得不该说这样的话,大家应该说得婉转些,好听些.对阿姨的动机不要想的太阴暗.(这 ...
飞在德中间 发表于 2009-11-3 23: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这样。
那个老太真的打算请律师争财产? 希望她千万别这么糊涂, 有些气, 得生生忍受, 就算要出气, 要想别的路, 请律师争财产是下下策。
不管怎么样, 我还是比较同情她的, 30年的枕边人, 这么大的事情都不和她说一声, 够寒!
飞在德中间
发表于 2009-11-4 00:34
我们表达了好多次了,没人理,算啦,反正我还是认为这场官司不值得打。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老头知道老太太很生气,如果有感情,肯定会做出补偿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3 23: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 啊.
偶LG说为了钱和自己相处30年的人上法庭,说明钱对她来说比感情重要.
(要拍偶的人先看清:阿姨在家里绝对掌管财政大权)
,这次生气是觉得老头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给他颜色看看吧.
{:5_355:}
DLIII
发表于 2009-11-4 00:36
{:5_335:} 完全同意。
现在最重要的是,老太太利用老头对她的内疚,赶紧把老头名下的东西弄到手,绝对不是打官司。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3 23: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19:}月牙, 你不太容易被人欺负。
PimmsL.D.N.
发表于 2009-11-4 00:41
是啊是啊,穷人嘛,自然对生活要求不那么高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3 23:3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陷入穷富讨论中
Ando
发表于 2009-11-4 00:44
30年的婚姻换不来一个信任,德国人太阴险阿
也好,这样一来,老头死了老太太也不用难过了。潇洒过第2春吧。{:5_342:}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4 00:49
{:5_319:}月牙, 你不太容易被人欺负。
DLIII 发表于 2009-11-3 23: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34:} 脾气不好,忍不住话,经常自己送上门让人欺负。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4 00:51
必须问,那问了不同意就不能自作主张了? 如果还是能自己做主,那问了又什么法律效益?
如果婚前财产都不能自己处理,那还分那么清楚婚前婚后干啥呢?
这个 民法1368条,1369条 的原文能找出来么?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3 23: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民法1369指的是Verfuegungen ueber Haushalsgegenstaende
1368说的是Geltendmachung der Unwirksamkeit.
实际上关于夫妻各方财产单独管理的限制,是1365和1366条规定的。不过1365的法律用句我觉得简单如xiaowla这里所翻译理解的话跟1364条关于个人财产管理的第一句有冲突。所以,还是得问专业律师,这个1365具体内容该如何理解,具体事物上又该如何理解。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4 00:52
嫩今天起早了么?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3 2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挺早的,十点不到就起来了{:5_367:}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4 00:53
挺早的,十点不到就起来了{:5_36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3 23: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19:} 这还早?你真幸福啊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4 00:54
年紀大不代表她/他 的作為都是正確的
{:5_386:}
catwyc 发表于 2009-11-3 23: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争论中,指责别人没有同情心和宽容常常被作为一种压制和封口手段,不稀奇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4 01:00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11-4 00:28 编辑
你眼睛瞎得厉害
Sunnysky 发表于 2009-11-3 23: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是看错了,不过你也用不着这么咬牙切齿恶狠狠得吧{:5_332:}
我向大晴天跟晴格格道歉{:5_336:}非常不好意思
peacedove
发表于 2009-11-4 01:04
我选择相信这件事情,所以我没有在那个楼里回帖,当然我也没仔细爬楼,也可能中间漏掉什么细节。。。
但是按JMS的总结来说,我不觉得这个阿姨去争家产有什么不妥。首先,他们在一起生活30年,而不是3天。。。作为一个女人,一起生活了30年最终得知老头子一分没留给自己,那份感觉肯定很奇妙,普通人都不会大度到一点不去计较。。。我不觉得“老头的孩子不愿意分家产给后妈”是属于情理之中。前面说了,他们不是只生活3天,而是三十年,三十年的时光后妈让自己的亲爹生活充实而快乐,懂事点的孩子应该明白后妈得家产是应得,说白了孩子们就是自私。。。阿姨气愤可以理解,不蒸馒头争口气,就算自己无儿无女没什么用处,拿回国内扶贫我也是信,毕竟阿姨是老一辈复旦毕业的人,那个年代有那种觉悟,我是信的。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2 21: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4 01:07
{:5_319:} 这还早?你真幸福啊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3 23: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有起的更早的时候,上周六周日不到7点就起来了{:5_354:}
testhula
发表于 2009-11-4 01:11
小龙他爹{:5_38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3 23: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5_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