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2:49



我到不絕得老先生子女太貪
本來就是他家的錢 人家願意分是一回事
不願意也沒啥不對的

到是如果老太太真的是為了這筆錢而生氣的話
我絕得老太太才是太貪了
把算盤打到人家家裡的祖產了
老先生才真是浪費的 ...
catwyc 发表于 2009-11-4 11: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joyes13 发表于 2009-11-5 22:50

假设啊
各位已婚的MM同意不同意以下这种情况。
老公还是你的老公,但是他挣的钱都交给他父母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2:52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11-5 21:56 编辑

有写人为什么开口闭口“二婚”,黄昏恋之类的呢?一是二婚在法律上并没有低结发夫妻一等吧,何况在国外,谁在乎是几婚啊,这种说法,也就是中国。所以,有些人认为,她是二婚,所以就自降身价,一边呆着去吧?!二是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4 11: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到底想说法律,还是想说人情?不知所云……法律上婚姻是平等的,不管头婚二婚清晨恋黄昏恋,但是这件事本身牵扯到的东西,却跟再婚这种状况有很大关系。
某些人爱的贪的谋的,不见得其他人都爱都贪都谋,这道理都不明白{:5_38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2:54



不能那么说。虽然照顾是相互的,但是女人还是处于弱势的,这在伦理和法律上都是默认的。不然,为什么德国法律都那么维护女性,离婚男的要给女的那么多赔偿?虽说现在没那么苛刻了,但是还是偏向于女方的。反过来说,如果是老阿姨有了笔遗产,但不给老头,那也是说不过去的。两人结婚了,除了相互照顾,一方有的东西,都应该和另一方分享吧,不然叫婚姻?当然,双方不可能都是同一水平线,肯定有一方条件好,那就多拿出点来,就是这样,你也不能说水平线低的那方,就是动机不纯了。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4 11: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以伦理来说,人对自己子女偏心也是伦常之一。
如果以法律来说,该说的其实大家都说了,你不明白我也没办法。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2:57


问题是我不觉得老太太是只为了钱去闹老头子啊。
而且,你所说的只是假设。
现在已经发生的事实是,老头子的做法的的确确伤害了老太太啊。
你怎么总是置事实于不顾,却为幻想而担忧呢?{:5_367:}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4 12: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题是老太太确实因为钱而闹老头子了,虽然你不觉得。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2:58


我发现大家说到后来都是假设。。。有点不明白,怎么总是有人置事实于不顾,却为幻想而担忧呢?{:5_367:}

现在已经发生的事实是,老头子的做法的的确确伤害了老太太啊。。。所以才引起老太太那么大的反弹。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4 12: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其实也是假设啊,假设老太太不是为了钱闹,是为了气而闹。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3:00


丑话说前头,大家能早点达成一致再开始新生活也好。。。建议现实的人都这么做。。。。再感叹一下,钱的确能让人惊醒三十年的理想梦。。。说到底,老太太太理想主义了。。。她那个年代,受毛爷爷影响深重,也是可以 ...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4 12: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晕,这你也信。
如果你不相信shyshy和月牙说的关于浙江捐献的宣传一事,你听说过上海纺织女工杜晓云捐献遗产一事儿么?那个宣传势头你知道有多大么?

xiaowla 发表于 2009-11-5 23:02


民法1369指的是Verfuegungen ueber Haushalsgegenstaende
1368说的是Geltendmachung der Unwirksamkeit.
实际上关于夫妻各方财产单独管理的限制,是1365和1366条规定的。不过1365的法律用句我觉得简单如xiaowla这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3 23: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凌波说的对,1369不适用。我又翻了翻书,就我的理解,1364规定夫妻各方财产单独管理规定,1365
规定的限制是,如果处理财产的一大部分就需要对方的同意了。1368说的是没有这个同意而处理财产的一大部分,配偶可以上法庭主张无效。这个财产的一大部分,好像要到50%还是70%了,这个好像还有司法解释,就搞不清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3:08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11-5 22:10 编辑

德国老人老后在自己身体状况还不错的情况下一般是会把财产分给孩子的。
不过前提是孩子们懂事。
目的是为了不去付那个全额的养老院费用。
有人说老奶奶一个月有个1000多欧日子可以过得挺好了,可这钱一进养老院就一分不剩了。一般养老院带护理的收费在2500以上,1000多全得上交。要是没个孩子每个月贴上个一俩百的,自己连包糖也没法买。
oldfox 发表于 2009-11-4 12: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都说了老头老太太还有房子,如果真到了住养老院的地步,那房子总不会空着吧,或租或卖。而且老太太老头这么多年,就没有考虑到交个保险,以后保险公司给出一部分pflege的费用么?难道俩人从一开始就认定了老头的爹百分之百会给他儿子大笔遗产?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3:15

还有一点,跟了这么多天帖子,我非常非常地不舒服:

凭什么就是老爷子比老太太早走?凭什么!医院下病危了?上帝发话了?

现在老爷子还没死呢,只是生过病而已,就这么巴不得人死?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4 13: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一些人的善良嘛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3:19


先不去想二婚的目的是什么,就是养一条狗养了三十年,三十年的情分还摆在那里呢。。。当然,对狗就不用太去照顾狗的心情,人的心情还是多多少少要照顾些的吧?
不过其实再争下去的确没意思了,正反方其实都承认了老头子没做好。。。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4 13: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承认老头子没做好,因为后面的隐情我们知道的并不多。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3:27


额现在是抓紧一切机会教育老公,免得以后哭都来不及{:5_387:} 。。。
但是保不齐有那种平时看着好好的,关键时刻才暴露本质的呢?更何况,还存在着一个被子女挑唆的重要因素。。。{:5_367:}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4 14: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彩虹,现在貌似你把错误都归在老头子女身上,因为你现在的生活中重点是夫妻之爱,可等你有了子女后,你会重新认识夫妻和父子母子关系的。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5 23:36

恩,凌波昨天很忙,今天很闲。{:5_38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3:40




据我所知,老头一个月是1800多退休金,阿姨没有的,她是家庭主妇.还有老头特别节俭,规定阿姨一个月买菜和全部2人开销要在930内.
mimisu 发表于 2009-11-4 16: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你确定你这个阿姨跟你说的是实情?老头是教授,德国教授属于Beamte,其Pension比他在职时少不了太多的。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3:45


额的意思就是,做不到让老头对老太比子女好,至少也要一视同仁,分遗产的时候哪怕一个念头闪到老太也好。。。都不能一视同仁,当然更不可能对老太比子女更好。。。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4 19: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彩虹,其实我觉得让你觉得不爽的是,这个老头没有把自己老婆摆在第一位,偏向子女,可是慢慢你就知道了。
我们龙龙刚出生时,我家属还把我排在第一位,龙龙排在第二位,这才过了一年,龙龙跟我已经并列第一了{:5_369:}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09-11-5 23:45

又批改作业啊{:5_31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3:48

恩,凌波昨天很忙,今天很闲。{:5_387:}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5 22: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明天继续忙{:5_38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3:48

又批改作业啊{:5_310:}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09-11-5 22: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补作业{:5_371:}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6 00:03

本帖最后由 rainbow929 于 2009-11-5 23:07 编辑


彩虹,其实我觉得让你觉得不爽的是,这个老头没有把自己老婆摆在第一位,偏向子女,可是慢慢你就知道了。
我们龙龙刚出生时,我家属还把我排在第一位,龙龙排在第二位,这才过了一年,龙龙跟我已经并列第一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2: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本来额运气真不想再理这贴了,但是看你爬楼认真批改作业的份儿上奏没绷住。。。{:5_387:}
其实吧,龙龙跟你并列第一很正常。。。我虽然还没孩子,但是也看了不少心理书籍,加上童年的记忆,我是觉得对待孩子跟配偶是应该并列第一的,因为孩子的幼小的心灵里,总觉得爸爸妈妈是在TA之前认识的,生怕因为这个关系没法得到父母更多的宠爱,甚至总是担心父母爱对方爱过爱TA。。。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而一个人成长的关键就在于幼儿期,对以后的人格影响很重要。。。这个话题扯远了。。。

言归正传,我明白就是因为后妻与前妻的子女没有血缘上的任何关系,所以更要求老头子要一碗水端平,做好姿态:无论后妻还是死去前妻的子女都是他们这个大家庭的一分子,分配遗产时不能隐瞒其中任何一个,显得把TA一脚踢开的感觉。。。尽管这份遗产可能在法律上根本不属于后妻,但是老头子是有支配权的,如果老头子动用支配权分一部分给后妻,那就是后妻的,这样做至少算是对她陪伴三十年夫妻生活的一种无形中的肯定,钱无论多少,至少能起到一种象征作用,三十年的枕边人,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就像后来有人举例,老公晚上有应酬,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一定要向老婆汇报,但是打个电话汇报请示一下,还是非常应该的,这是尊重妻子的表现,就算有可能在跟妻子怄气闹别扭啥的,如果不想继续扩大事态,只要没离婚,仍然要一码归一码,不是么?

DLIII 发表于 2009-11-6 00:15


本来额运气真不想再理这贴了,但是看你爬楼认真批改作业的份儿上奏没绷住。。。{:5_387:}
其实吧,龙龙跟你并列第一很正常。。。我虽然还没孩子,但是也看了不少心理书籍,加上童年的记忆,我是觉得对待孩子跟配 ...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5 23: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彩虹, 歇了吧, 你说的够多够明白的了。 理解你!

我有孩子, 为了孩子我可以连命都不要, 但是如果我要赠送给孩子什么, 之前肯定会和LG商量打招呼, 这是尊重。 两种感情, 两种处理, 不好比较第一第二。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6 00:17


本来额运气真不想再理这贴了,但是看你爬楼认真批改作业的份儿上奏没绷住。。。{:5_387:}
其实吧,龙龙跟你并列第一很正常。。。我虽然还没孩子,但是也看了不少心理书籍,加上童年的记忆,我是觉得对待孩子跟配 ...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5 23: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3:} 从来都觉得自己是父母的No.1的人飘过,我一直都觉得,我爸妈爱我超过任何。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6 00:18

我老公晚上有应酬或者想出去玩,有时候说,有时候忘了,前者好,后者我也不生气,但是别人可能就觉得lg做错了

那个老头老太之间没有沟通好,不管具体是老头没说,还是说了老太没在意,或者其它,说到底,这件事时候来说对夫妻间的感情交往有多大的影响,只有他们俩人自己能最终拿主意

我们在这儿以我们自己对婚姻的观点来说他们俩之间的对错,怎么都不可能说准的
所以我觉得彩虹和凌波说的都有其道理,出发点不同而已

既然那俩个发帖子的都不想详细说老头老太之间的事,我们就更说不清哪方的出发点更合理

testhula 发表于 2009-11-6 00:18

还在讨论啊。。。。。{:5_355:}

小五妈 发表于 2009-11-6 00:18

为毛一提三十年的婚姻就有功劳苦劳的说法?我一直以为那是为了建立什么什么,建设什么什么而付出汗水努力工作。婚姻就是两个人过日子,有嘛功劳苦劳的?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6 00:19


{:5_393:} 从来都觉得自己是父母的No.1的人飘过,我一直都觉得,我爸妈爱我超过任何。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5 23: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这样的,如果我爸妈都是纷纷争着爱我,而没有让我感到他们也在相互爱着,会让我对以后不太相信爱情,对婚姻没有信心的。。。
很幸运,我小时候能清清楚楚感觉到父母之间也是爱着的,而他们也都一起爱着我。。。{:5_360:}

testhula 发表于 2009-11-6 00:20

恩,凌波昨天很忙,今天很闲。{:5_387:}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5 22: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

testhula 发表于 2009-11-6 00:21


彩虹,其实我觉得让你觉得不爽的是,这个老头没有把自己老婆摆在第一位,偏向子女,可是慢慢你就知道了。
我们龙龙刚出生时,我家属还把我排在第一位,龙龙排在第二位,这才过了一年,龙龙跟我已经并列第一了{:5_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11-5 22: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说的啊?{:5_389:} 还是嫩自己想出来哒?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6 00:23

Es ist gut, dass wir drueber gesprochen haben.

这句话是说
1。有不同意见
2。没有做决定(选其一)的必要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6 00:24

为毛一提三十年的婚姻就有功劳苦劳的说法?我一直以为那是为了建立什么什么,建设什么什么而付出汗水努力工作。婚姻就是两个人过日子,有嘛功劳苦劳的?
小五妈 发表于 5-11-2009 23: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

柴米油盐酱醋茶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6 00:25

本帖最后由 月牙丨突 于 2009-11-5 23:28 编辑


不是这样的,如果我爸妈都是纷纷争着爱我,而没有让我感到他们也在相互爱着,会让我对以后不太相信爱情,对婚姻没有信心的。。。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5 23: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啊,他们对我的爱是奔放的爱,除了行为,还一天到晚挂嘴边,老爸叫了我26年的“囡囡”,老妈叫了我26年的“宝贝”,他们都舍不得叫我名字。

但是,他们之间的爱是含蓄的爱,他们从不说“爱”,但是行为之间表现出来的都是爱,这个太多太多了。比如我爸出差,不管几点到,我妈一定烧好饭菜坐着等,等老爸到家后,给他放好洗澡水,趁我爸洗澡的时候热饭菜。我妈例假的时候,一点家务都不用沾,我妈要沾,我爸会立刻抢过来。

我爸妈享受的待遇,我都有享受,所以我在他们之上。

不是说,我爸妈爱我了,他们互相就不爱了,那是不一样的爱,但是,对我似乎又浓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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