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尿在这儿就行。你他妈到底想来干吗?”
我盯着他。
“对天发誓,简威博士。我刚去一个朋友那儿,参加一个小聚会,现在刚刚分手。我开车路过,看见灯亮着就猜你一定在这儿。我想你也许用得上一个帮手,你知道,一个熟悉情况并且懂行的帮手。”
“你懂的可不止这些。我很感谢你的好意,但是你不能进来。我记得今天下午就对你说过的。”
“是的,可是警察们已经搜过这里了呀。我又不懂警方的办案程序,只不过是担心你会突然遇到难题,看有没有能帮上忙的。我可不想妨碍你工作,只希望帮你抓到干这事儿的那个混蛋,仅此而已。”
“好吧,路比。吓到你了,我很抱歉。”
“吓得我简直少活十年。”
“你就走吧,千万别想再来这儿。如果真的需要帮助,我会去找你的。”
“我不过想帮帮忙嘛。你知道,要想发现书里藏的秘密,会有多么棘手。我知道你懂得很多,简威博士,不过一个真正的书商总能帮你省点儿时间。”
“好的,”我说,“要是需要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你觉得我用下厕所不碍事儿吧?实在憋不住了,简威博士,不骗你。”
“那我得在旁边看着。”
“嗨,你真想得出来。”
我跟着他走进浴室。我把马桶盖打开,然后退回到门口,让他自行解决。他的目光落到马桶后的书上,一个书商的自然反应。
“垃圾。”他说道。
“是的。”
他拉上裤子冲了马桶。“谢了,简威博士。”
我们走回大门。突然,我问,“你对丽塔·麦金利知道多少?”
“那个冰美人?”
“你这么叫她?”
“大家都这么叫。每年总有一两次,她会把丹佛所有的书店一扫而过。扔下一大笔钱,买下所有不寻常的东西,但是挑剔得要命。她有我见过最好的眼光。书只要折了一个角她都不会碰,无论值多少钱。稍有一点毛病她都不要,可她却不在乎出最高价,买最好的东西。”
“我想,这就是她绰号的原因吧?”
“当然这只是部分原因。另一部分是,圈里人觉得她对人冷淡,从不会靠在柜台上闲聊,似乎对拉家常毫无兴趣。”
“你对她印象如何?”
“兄弟,我爱她。我但愿她每周能来两次,也许那样我就能脱离贫民窟了。再说,她长得也不难看。她进来后,确实让我觉得蓬荜生辉。”
“怎么我从没听说过她?”
“还真问倒我了。也许是因为她不做零售吧。”
“她在这儿多久了?”
“在丹佛?我不知道,几年吧,大概。”
“她从哪儿来的?”
“东部,我想。见鬼,我不清楚。她来的时候,我可个会问这些傻问题。”
“那她最后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有一阵子了……也许一年?比以往更长些。我能记得,是因为那次我们特地准备了一些很棒的货色。单在我们店里,她就花了六千块钱。兄弟,是六千块呀!”
“你还了解什么?”
“什么都没了,真的。她和这个案子有牵扯吗?”
“这正是我想搞明白的。”
“在我看,完全不合逻辑。,我是说,波比。维斯福和丽塔·麦金利?开什么国际玩笑?”
要是放在几小时前,我也会这么想。可是现在就不一样了。
我继续盯着他,想知道更多。
“喂,简威博土……几乎任何有关丽塔·麦金利的事都是传闻。没有人对她真正了解。不过这并不能阻止人们议论纷纷。当然,我也听到一些屁话。干这一行,总无法避免听到些流言蜚语,不过我讨厌散播那些闲话,我的意思你懂吗?”
“路比,现在我们发现了一具死尸,却没找到嫌疑犯。我的意思你懂吗?”
他叹了口气。“有人认为她是个掘金女郎。”
“哪些人?”
“谁他妈的知道这种八卦是从哪儿开始的?就是有那么一天你开始听说而已。要是你听得足够多,你甚至会开始相信。”
我看着他。
他慢吞吞地边走边说,“还有一件事,她并不是一直这么有钱,也不是一直都有这么多书,现在她却都得到了。我认识不少有钱的书商,但很少是白手起家的。要在这行杀出一条血路,没有一笔启动资金是非常困难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搞到这样一大笔钱和那么多好书,办法可不多……”
“那么,你们认为她是从哪儿搞到这些东西的呢?”
“噢,每个人都知道她是怎么发迹的。这可没什么神秘的——几年前的一期《书蠹周刊》,用了整版篇幅作了详尽报道。只是没人知道这场交易的幕后,这才是神秘之处。我只记得这些。她那时和一个藏书家约会,后来跟他搬到了一起。他死了,死的时候把一切东西,书籍、不动产、钱,一切的一切都留给了她。”
“这个人老吗?”
“我想不老。”
“你知道他去世的时间地点吗?”
他摇了摇头。“我想不起来了。你可以给《书蠹周刊》写信,我肯定他们会把那篇文章寄给你的。丽塔·麦金利搬到这儿开始营业以后,他们又登了一条关于她的消息。我记得我看过,不是什么长篇大论,只是短短几句话,说她乔迁此地,即将开业……那是三四年前的事了。那个人的名字我想不起采了,我应该记得的,他是个优秀的收藏家,以至《书蠹周刊》用了整整两页篇幅来报道他的死讯。”
“那篇文章有没有说他的死因?”
“当然。就是这一部分让流言四起。他是自杀的。”
第十章
路比的探访让我大伤脑筋。反复思量之后,我决定离开时把那些好书一起带走。回家时,卡萝尔正在床边读着福克纳。我把波比的书搁在地板上,然后把给她的生日礼物放到书后。“嗨,那是什么东西?”
“噢,不过是给物证室的东西。我不想把它们留在空屋里。”
她走过来看了一眼。“这些很值钱吗?”
“是的,不过也就这么多了,其他全是垃圾。”我看了看表,一点一刻。“你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你有什么借口?”
“打场脱坯扛大个……去还一笔陈年老账。”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吗,克里夫,最爱你的谈话技巧。你是不是去会纽顿了?”
“啊——哈。”
她叹了口气目光流转。“然后呢?”
“他答应做我参加警察舞会的舞伴。”
“太好了。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儿。”
“噢,对不起。我真希望把他的问题留到待会儿讨论。现在我只想痛痛快快冲个澡,然后给你来一轮重火力发射。”
半小时后,她依偎在我怀里。这真是很棒的体验,尤其对于刚值勤了一昼夜的我而言。现在,总算可以入睡了,可是我却睡不着,脑子里全是我们俩的事,现状、未来,还有我的问题,我仿佛置身于一片变幻莫测的海域。我想知道,要是我突然不干了,她会怎么看我。她是那种精力极度旺盛的女人,当警察是她全部的梦想。
她从没提过孩子,从来没跟我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仿佛能听到她说,我必须告诉你,克里夫,我不想要孩子。
我天生就不适合做母亲。如果我告诉她,我宁愿做个书商而不是警察,她一定会大吃一惊,眼神充满狐疑,怀疑我是不是在开玩笑。也许她的反应不会那么剧烈,毕竟她至今已经干了八年,时间长得足以让她筋疲力尽。
也许她能理解我的厌倦,只是不愿意面对,那会让她的世界坍塌的。
“你在想什么?”她问。
“如果我想交了警徽,去当个书商,你怎么看?”我说。
不过说这一切时,我用了一种不太正经的口气,就像说和杰奇一起参加警察舞的腔调一样。除了大笑,她拿我毫无办法。
只是她笑不出来。她只是躺在我怀里,我们都沉默了很长时间。
电话铃声打破了僵局。
“上帝呀,”我疲倦地说,“如果是汉尼斯,我会杀了他。”
“我来接,”她说,伸手从我身上够过去,“我会告诉他你已经殉职了,葬礼安排在后天。”
她拿起电话。我听见她说哈哕,然后是长时间的静默,一句话都没说,她就挂电话了。
“谁呀?”
“有个家伙想向我推销饮水机。”
“在夜里两点?”
她一言不发。
“到底怎么回事?”我问。
“好像是碰上了一个神经病,扰得我睡不着觉。开始是八点,之后每隔一两个小时就打一次。”
“他说什么了?”
“有次他自言自语来着。”
“说什么了?”
“老一套。阴道、婊子、妓女,还有别的脏话。”
“他有没有说到一些私人话题,表明他知道你是谁?”
“他怎么会知道我是谁?这种骚扰电话都是随便乱拨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觉得这个不像。”
她坐起来,把灯也打开了。
“今天出什么事儿了?”
我把杰奇的事简单告诉了她。看得出来,她不信骚扰的人是杰奇。
“我要把话筒拿起来,”她说,“要是你不睡一会儿,明天就爬不起来了。”
电话再次响起。
“随它去吧,”她说道,“他看没人接就会挂的。”
可我还是拿起了电话。什么都没说,只是听着。他也在那头听着。这样持续了将近一分钟。然后我说,“你玩得开心吗,纽顿?”
他挂了电话。
“是纽顿,”我说,“我叫他名字他就挂了。”
“那什么也证明不了。”
“好吧,跟你说实话,我闻都闻得出来是那个婊子养酌,行了吧!”
“克里夫,我可不想在凌晨两点跟你讨论。”
“听着,”我严肃起来,“杰奇和我,今天我们交手了。他对我恨之入骨,恨不得把我切成碎块。我和他之间,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她用一只胳膊撑起身子,在窗前留下一道剪影。
“他会拼了老命来整我的。我认为他一点也不怕我这身警服。这个混蛋什么也不在乎,就是不顾一切想要把我撕碎。”
“听上去挺可怕的。”
“没跟你开玩笑,就是深仇大恨。今天我给芭芭拉的建议,也许不太合适。”
“克里夫,你需要休假了。”
“我得抓住这只狐狸的尾巴,这才是我最好的休假。我要找到能站得住脚的证据,把他搞垮。”
“你真是个典型的A 型血人,四十岁前保证英年早逝。如果不想那样,最好躺在沙滩上去听听热带海风轻轻拂过棕榈树。”
“然后会闷得发狂,像坐牢一样。那可不是我想要的。”
“我也能陪你去,那样你就不闷了。”
又是沉默,每分钟都显得那么漫长。
“我会尽力帮你的。”卡萝尔说道。
“事实上,你还真能帮我些大忙。”
“你说吧,我一定做到。”
“离开这儿。”
“噢,克里夫,你简直疯了。”
“我整天都在想这事儿,自打我让他尝了一个点三八的住处打电话,骚扰我身边的女人,折磨我最亲近的人。
你走就没事了,我们的事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她痛苦地吸了口气。
“亲爱的,你愿意为了我离开吗?”
“我当然会听你的,”她说,“不过无论如何,我讨厌临阵退缩,甩下你一个。”
我拍了拍她的屁股,“好孩子,听话。”
“你这个不尊重女性的混蛋!”
我们笑了。就在这一刻,我感到自己心里隐隐作痛。
又过了好久,我们才进入梦乡。而一旦睡着,我就沉得像块木头,一夜无梦。次日清晨,我帮她收拾好东西,从后门拎出去,发动了她的车子。我观察了足足十分钟,确定杰奇没有藏在街上的某个角落,才让她开车离去。
她摇下了车窗。“我一点也不怕,你知道。”
“我知道你不怕。”我说,“可是我怕!”
第十一章
我给丽塔·麦金利打电话,结果还是那段录音。这回我留了言,告诉她我是谁,以及我希望就一宗谋杀案的调查事宜跟她谈一谈。我留了两个号码,家里的和办公室的。我致电新泽西的AB,也就是《书蠹周刊》,这是古旧书交易业的行业周刊。每周它都会列出几百本书的书目,都是各地的书商求购及出售的。这样,即便一个远离尘嚣的隐士,也能迅速找到自己需要的书,而不必跟别人打交道。通过这本周刊,谁都可以做生意。除去这个占大部分篇幅的书目,每期周刊还有些行业动态类文章——讣告、人物介绍、书展报道。我向周刊编辑解释,询问在过去几年里刊登过的关于丽塔·麦金利的文章。电话那一端是位学识渊博的绅士,马上就知道了谁是丽塔·麦金利,以及那几篇故事大概在什么时间刊登。他答应下次邮寄周刊时,给我寄来复印件。
我去樱桃溪路探访罗兰·戈达德。这里是丹佛东部充满了高级商店的住宅区。戈达德的“阿库什奈古籍善本书店”,就坐落在这一区域的中心。戈达德有一种冷峻的作风,除了某些细微差异,他和埃默里·奈夫的风格很相似。你总是能找到办法和奈夫交朋友,只要有足够耐心并且不介意他的冷淡。可是在戈达德这儿,你永远别想。
他的态度永远冰冷而傲慢,无论顾客还是书探,都会觉得他高不可攀。假如他还有朋友,那也一定不属于书商圈子,起码我认识的人里,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
戈达德和哈克尼斯真是有天壤之别。他们在几乎所有方面都不适合做搭档。戈达德是个相当挑剔而难以取悦的人,哈克尼斯则大大咧咧,随意马虎。关于书籍生意,所有哈克尼斯认为有趣的东西,都无一例外遭到戈达德的鄙视。哦,他会卖给你一本史蒂芬·金的书,无论在别的方面有什么缺点,他确实是一个出色的书商,知道怎么赚钱。不过离开他书店的时候,你可能会觉得自己虚弱得像个白痴。
戈达德主要从事一些“真正重要”的书籍交易——摇篮期的古版本图书,十六世纪诗歌,插图版手稿,精美的皮革书籍。他拥有一些很棒的东西。甚至他的书店的名字也散发着浓郁的传统风格。“阿库什奈”是梅尔维尔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工作过的一条捕鲸船的名字。‘我喜欢他的书店,对他的存货更是着迷,虽然我几乎没在那儿买过东西。要是哪天我娶了希腊女船王什么的,戈达德就会发大财喽,当然大部分都将是我贡献的。
“阿库什奈”是丹佛屈指可数的三家请得起全职雇员的书店之一。那儿的职员叫朱利安。兰伯,凭自己的实力,他完全可以成为优秀的书商。兰伯就像他的老板一样,自由从事书籍交易。事实上,路比曾经告诉过我,书探子们宁愿和戈达德交易,因为他出价更高。我到那儿的时候戈达德不在,不过我也没闲着,在他从后门进来以前,我一直在翻阅他的古籍存货。早晨那阵繁忙已经过去了,他和兰伯坐在柜台后面整理书目。戈达德每年都会编发几期书籍目录,尽管丹佛市从没人见过这些目录。他拥有全州最好的参考书图书馆,不过在分享信息方面,他真是名副其实的铁公鸡。
当我自我介绍时,戈达德和兰伯吃了一惊。我知道他们曾经在附近见过我,我们曾经偶遇并搭过几次腔。
不过直至此刻,他们才把我这副嘴脸和那个打电话要求见面的简威探员拼在一起。我直奔主题,他们最后一次见到波比。维斯福是什么时候?同样的问题,同样的答案,主要都是戈达德在回答。距波比上次来已经两周了,他最后来这儿和逛书店街差不多是同一天。“他有些书想卖给我,”戈达德说,“不过那些书不适合我。”我告诉他,我曾听到传闻,说他一直跟波比有相当巨额的交易。
他皱起了眉头,“肯定是杰瑞·哈克尼斯说的,这家伙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大概一年前,维斯福有次幸运的发现,那天我买了他所有的书。他有些书而我买了,仅此而已。”
“都是些什么书?”
“《绿野仙踪》系列。维斯福在一次家庭旧货大甩卖中无意中发现了它们。三十二册《绿野仙踪》系列,每本一块钱。大多数时候这类书都是名副其实的破烂,可他找到的却非常完好,漂亮极了。”
“是第一版吗?”
“只有几本是。最引人注目的是这些书的保存情况。半数以上还有护封,所有彩色插页都艳丽如新,没有丝毫磨损,甚至封面也是。”
“你还有剩下的吗?”
“噢,没了。这些书不到一个月就卖光了。”
“那么对你们来说,这是一次幸运的合作哕。给他多少钱?”
他看来有点戒心,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
“我真的希望知道。”我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宁愿保留财务方面的隐私。”
“当然你有权这么做,如果那个人没有被谋杀的话。”
他闪烁其词。“我记不清楚了。”
“你付给他现金吗?”
“这么大额的交易不会用现金的。”
“那就是说你开了支票给他。也就是说你会留下这张支票的纪录。”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这些事可以不谈吗?”
我没搭茬。
“我只是不想让人知道我的私事。大多数时候,我付的价钱比城里任何人都高。可是你应该明白,我不想让运的发现,那天我买了他所有的书。他有些书而我买了,别人都知道我的私事。”
“这是一次谋杀案调查,”我说,“我可没打算在布告板上展示它。”
“我只是不明白,我们一年前做的一宗交易,怎么能跟证据扯得上关系?不过如果你答应保密的话,我会说的。我付给他七百元。”
“你有支票存根吗?”
“有,在家里。如有必要,我可以拿给你看。”
“那些书的售价如何?”
“我不太清楚。朱利安?”
“两千二百块。”兰伯说道。
“也就是说你付给他的不足三分之一。”我说。
“这是公平合理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戈达德说道。
“他投入的成本不过三十二美元。”
“这无关紧要。那些书很容易脱手。”
“是的。”
“好吧,”我轻叹了口气说,“你是对的,这些情况可能无关紧要,但是如果有关系,我会向你要那张支票存根的。你说他几周前来过这儿。发生了什么?”
“正像我跟你说的,他有几本书。有一本不错,不过保存情况不令人满意。”
“所以你就什么也没买?”
“正是。”。
“那么这就是你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这是我最后—‘次见他。”
空气中似乎有些余音未了的意味。过了片刻我才意识到,一直忙碌不停的兰伯抬起头来,盯着他老板的眼睛。“难道不是吗,朱利安?”
“打那以后,他还来过一次,”兰伯说道,“当时你不在,那天早上很忙,就像今天一样。他只呆了几分钟。
情况有点不寻常,因为他什么也没做,既没有瞟一眼我们的书,也没有书要卖给我们。“
“那是什么时候?”戈达德问。
“最近。不超过一周。”兰伯闭上眼睛陷入沉思,“我想可能是星期四。”
“后来怎么样?”我问道。
“没事。他不过是来看看罗兰。他说他在酝酿一桩交易,他想见见罗兰。”
“他是这么说的吗?”,“就是这样,”兰伯说道,“他正在酝酿一宗大买卖,他想看罗兰是否感兴趣。”
与其说罗兰对此感兴趣,不如说他大为恼火,“你怎么没告诉过我?”他质问。
“那天早上我忙得不可开交,没时间跟那个家伙扯淡。后来我就忘了这事儿,我可不觉得他真能找到宝藏。你知道那些家伙,对他们来说所有事都重要,所有买卖都是大买卖。”
“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可不像是你的作风。”戈达德说道。
“难道每次这些人开口说话,我都该刻在石板上吗?我很忙呀。我在管理一家书店。我以为,如果真有重要的事,他会回来的。然后我就把这事儿忘掉了。”
“如果你们不介意,”我说道,“我想回到我的老问题上。等我走了以后,你们爱吵多久就吵多久。”我轻弹了一下笔记本。“你们俩谁知道波比和丽塔。麦金利在干些什么吗?” 戈达德盯着我看。兰伯则毫不掩饰地笑出声。
“谁告诉你这个的?”戈达德说道。
“所有人。”
“我可头一回听说。”
我看着兰伯,“你呢?”
他的哈哈大笑被拦腰截断,然后他的脸开始变红。
刚才他忙着处理一本书,而这时则假装心不在焉。对一个像兰伯这样的家伙,就是一个肯定的信号,说明他知道一些东西——一些他不愿说出来的东西。
“别急着回答,”我说道,“只不过是有个家伙被谋杀了,而我得设法找出凶手。”
他挑衅地抬头看着我。“好吧,我是刚刚才想起来的。那天他出门时有点生气。他等罗兰超过了一个钟头,而我最后告诉他,我不知道他还要等多久。那天你去给你的新车上牌照了,”他转脸对戈达德说,“谁能知道这种事要花多长时间呢?”
“我在那儿呆了三个钟头。”戈达德说道。
“那会是……什么?”我说道,“你觉得那天是星期四。”
“是星期四。”戈达德说道。
谋杀案发生前一天。
“那么出了什么事儿?”我看着兰伯问道。
“维斯福突然变得不耐烦了。他大步走向门口,好像准备离开。不过离开之前,他回头对我说,‘我想丽塔。麦金利对我要卖的东西更有兴趣。’然后他气势汹汹踏出了大门。”
戈达德摇了摇头,“这事儿越来越糟。你怎能忘记这样的事呢?”
“我告诉过你。”兰伯说,“那天店里乱得象个疯人院。我不能一心二用,一边忙着讨价还价一边兼任秘书。”
“还是回到正题上吧,”我说,“波比提到或者暗示过,他有什么书要卖吗?”
“没有,正如我告诉你的,他身上什么也没带。”
“他还说了什么?”
“没了。”兰伯说道。
我们彼此注视了一会儿。
“你一定得记住一件事,”兰伯说,“你得考虑信息来源。有多少次这些家伙走进来,以为他们找到了一本价值千元的书,而事实上它却不值一文!我可不认为跟维斯福这样的家伙维持关系,该是我的首要事务。尤其当我在一小时内处理七百元生意的时候。”
“好吧,算了。”戈达德说道。
可这还没结束。“关于丽塔·麦金利,你们能告诉我些什么吗?”我说道。
“我什么也不知道,”戈达德说,“我从未见过这位女士,就算在街上遇见她,我也认不出来。”
“但你对她的声誉总有所耳闻吧?”
“我知道她有些不错的书。我听说的就这些。不过我可不从其他书商那儿淘书。我不这么做生意。”
我看着兰伯。他的耳朵周围又一次变红了。在法庭上。他将会成为一个糟糕的证人,如果他要隐瞒什么的话。
“你没有杀波比真是谢天谢地,兰伯,”我说道,“一个警察的工作,只不过是尽可能找到真相。”
他的眼睛斜睨着上方,样子不太坚定。“我去过那儿一次。”他说。
然后,在一段很长的停顿之后,他对戈达德说,“我没跟你透漏半个字,是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喜欢我的做法。”
戈达德确实不喜欢。屋里的温度降低了五度。
“我想看看她的货色,仅此而已。”兰伯说道,“人们议论纷纷,于是我就想看看她到底有些什么。”“我希望你没有以本店的名义作为买家出现。”戈达德冷冰冰地说道。
“我没必要这么做。她很清楚我是谁。她认识所有的人。”
“你什么时候去那儿的?”我问。
“去年秋天,感恩节前。”
“你能告诉我怎么去那儿吗……能给我画张地图吗?”
“当然。找起来也不太困难。不过你需要的可不只是一张地图。她屋子周围有高高的篱笆,没有电话预约的话,谁也进不去。你必须打电话留个言。”
“通常她会回电话吗?”
“她给我回了电话。几个小时之后我就得到了她的回音。”
“她是什么样的人?”
“生意人。”
“你去的时候她没给你找麻烦吗?”
“她有什么理由不让我去呢?她只是在做生意啊。”
“我刚听说过,她可不会铺上红地毯迎接客人。”
“我才不会这么说她。她是一位真正高贵的女士,”
兰伯红着脸说,“她待人彬彬有礼,而且我得说,她的专业知识很了得,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想必是。”戈达德说道。
“你觉得她的藏书如何?”我问道。
“绝对令人难以置信。我从没见过那样的书。她有一册菲茨杰拉德亲笔签名的《天堂的这一边》,门肯画的插图,还有菲茨杰拉德本人的一条批注,内容是恳求门肯写一篇书评。这本书封套鲜艳如新,毫无瑕疵。她有一整堵墙,都摆满了侦探小说——第一流的、绝佳的版本。
你见过保存完好的罗斯。麦克唐纳的头三本书,或者是第一版的美国版《斯黛尔神秘事件》吗?她有一本由玛格丽特。米歇尔、克拉克.盖博及费雯丽亲笔签名的《飘》。盖博还在自己的签名下面写了句话,‘现在,亲爱的,所有人都会瞩目的。’那儿真有好多很棒的东西,你甚至不知道从哪儿看起。”
戈达德咕哝着。
“还有件事,”兰伯说道,“你记得那个关于海明威和伍尔芙在对方书上签名的传说吗?”
我从没听过这件事,于是要求他提供详情。
“三十年代的某个时间,一个居住在印第安纳州的妇女,把一个装有海明威和伍尔芙的书的包裹寄给麦克斯。帕金斯,要求签名。这些书在帕金斯的办公室里堆了几个月。然后有一天晚上海明威和伍尔芙都在那儿,而帕金斯想起了那些书,于是就让他们签了名。可是他俩都不那么规矩,海明威觉得如果他们签错了书,那将会是一个出色的玩笑。于是他坐下来在伍尔芙的《在灯塔上》上题了一通醉话,并且签上伍尔芙的名字。伍尔芙对《永别了武器》也如法炮制。后来他们开始比赛谁签得多。伍尔芙在一本书上的题字占满了空白页直到封底。”
“伍尔芙能用长句子时决不会用短句。”戈达德酸溜溜地说道。
“我想说的是,”兰伯多此一举地解释,而此时他不说我们也猜得出来。“麦金利拥有所有那些书,笔迹的真实性毋庸置疑。她好像在搜集不寻常的组合,不规则的签名,还有完好的品相。嗨,她有一本《愤怒的葡萄》,上面有斯坦贝克酒后的题词和一幅他的涂鸦,画了一个长着六英尺阴茎的家伙。我是说,一个家伙要是长着这么大的家伙,准得摔个狗吃屎。在那幅画下面,斯坦贝克写道,‘Tom Joad在路上。’我能说的是,虽然我也见过不少书了,可这样的藏品却从没见过。”
我又问了些问题,不过大多不重要,而他们的回答也无足轻重。接着我让兰伯画了一张丽塔·麦金利家的地图,转身离开,留下他们继续争吵。我致电总部,跟汉尼斯聊了几句,丽塔·麦金利没有回电。我给了汉尼斯几个新的书商名字让他查,二十分钟后我到了一片丘陵地带,向常青镇进发。
正如兰伯所说,这是浪费时间。她住在一条山路的尽头。你得先穿过常青镇,再出城大约八或十英里,折回到一条清楚标明“私人住宅”的道上,麦金利的房子就在路的尽头,占据了整个山顶。正如兰伯所说,她的隐私权被一道上锁的大门和十尺高的篱笆保护得十分完好。我以前从不知道,人们还能建造这么高的篱笆,可现在它就在我眼前。我从篱笆的缝隙张望,并穿过树丛顺着篱笆墙一路摸去,最后搞清楚了,我只是在绕着山顶兜圈子。在一段树丛稀疏的地方,我能瞥见她的房子,那些玻璃窗闪着耀眼的光。我对着墙缝大喊,使劲叫她的名字,但是始终没人理睬。
沿途下山时,我跟人聊了聊。我在每座房子前停车,向每个人询问山顶那个神秘的女人。她给所有人的印象都一样,一个面目模糊、谜一般的人物。没人认识她,所有人都只看到车里的一个侧影,只知道她是女的。去年圣诞节,有人为所有住在山上的居民举行了一次派对。
除了丽塔·麦金利外,所有人都到齐了,而她则送来了辞谢信。
在常青镇,我再次给她打电话,还是只能听到那段电话录音。我给她留了段措辞强硬的留言,告诉她我需要立刻见她。不过我有种预感,她是不会搭理我的,我只能紧盯不放死缠烂打。我还有个预感,这个工作将会是繁重而棘手的。
第十二章
尽管我自封专家,可找到案子第一个突破点的,却是汉尼斯。我在山上瞎转悠的功夫,尼尔已经到了街上,并且跟更多书商谈了话。他到了一家东六街上的书店,波比有时在这里出没。店主是一个叫尚·巴克利的中年男人。他搜集图书的眼光颇为准确,而且售价低廉。他店里光线暗淡,因此常被误认为是旧货店,不过他可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故意把书价定得那么低,有时甚至低得有点过分。人们捡到这样便宜的货色,总会忍不住跟别人谈论,于是巴克利的店里,就永远挤满了前来寻宝的人。他的店里满布灰尘、破旧不堪、毫无条理,书堆在地板上,充斥着每一个角落。巴克利是个令人愉快的家伙,为人和善、有点害羞、讨人喜欢、风趣睿智。一年前的下午,我曾和他促膝谈心,我们聊政治、警察及图书交易的种种微妙。他刚以80块钱,把一本价值250 块的《裸者与死者》卖给了一个同行。他很清楚,但是并不在乎图书指南上说这书值多少钱。那个书商也许能挣到一份高额利润,不过这并不容易。这些年来,作者头上的光环已经褪去了很多,人们已经不再关注他,买这书的家伙还真有点冒险。巴克利在跳蚤市场花了八十五美分,就买到了这本书。他是我见过的书商里,在保持书籍流动性这方面干得最好的。
我把他列在约见人物名单的末尾。书探子们很少去他那儿,他们不喜欢把书卖给低价零售商,因为赚不到什么钱。可是波比一周前,揣着鼓鼓的荷包来过这儿。
他亮出了一卷钞票,而且都不是小额的。在巴克利看来,好像都是百元大钞,少说也有几千块钱。经过汉尼斯的不断鼓励,巴克利终于记起了波比来的日期,是上周二,谋杀案的前三天。
还有一件事儿,那天波比打扮得衣冠楚楚,礼服加领带,头发胡须都修整过,皮鞋擦得锃亮,巴克利好一会儿才认出是他。他四点三刻到店里,快打烊了。巴克利正在接电话,一开始并没在意。波比慢慢踱到后面,开始浏览架上的书。渐渐地,巴克利开始不耐烦了。他是个严格遵守时间的人,准时营业和打烊,很少为任何人延长时间。五点一刻,巴克利把灯逐一关上。最后走到后面,用一种温和而带歉意的口气说,“我现在得关门了。”
波比抬头咧嘴笑了,巴克利吃了一大惊,甚至后退好几步。还没人见过书探子波比穿西服打领带呢。
“老天,波比,”巴克利说道,“你这是要去哪儿?参加葬礼吗?”
“是的,”波比说道,“今晚我要埋葬旧的生活。”
你立马就能看出,他是多么享受这一刻,巴克利说。
这些街头混混总是一有一点钱,就忍不住趾高气扬,被幻想冲昏了头脑。“今晚我要做一单这辈子最大的买卖。”
波比侃侃而谈。
那又能有多大,巴克利想,不过他很有风度,没好意思开口。
“我不会再当书探子了,巴克利,”波比说道,“再也不会给任何人擦鞋了。”
“那你打算干什么?”巴克利问。
波比露齿一笑,一付很狡猾的样子。“你很快就会看到的。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过了今晚,我会成为一个书商,跟你们这些家伙一样。我需要的只不过是一笔赌注。”
就是那时,他拿出了那卷钞票,为了加强效果。
“好了,”巴克利说道,“看来你好像已经发达了。”
“这只不过是零头。从今往后,我要在你这儿疯狂购物了,巴克利。看着你一块多就把这些书卖了,而我自己却买不起,简直让我痛不欲生。今后,这一切都会改变。”
“好吧,”巴克利说,“不管今晚要发生什么事,我都祝你好运。”
“不需要运气,只需要在七点钟到那儿就行。这将是丹佛市能见到的最大的一宗交易,可甚至所有人都对此毫无察觉。”
“无论如何祝你好运。”
这就是波比和巴克利对话的要点,巴克利也如是告诉了汉尼斯。
“那么,”汉尼斯说道,“这意味着什么呢?”
“是呀。”我说道。
“看来像是杀人动机。”
“你说这是一次简单的抢劫杀人?”
“当然。那家伙拿着那么大一卷钞票到处炫耀,很多人会为这点钱干掉你的,尤其是在这家伙经常出没的地区。”
“如果谋杀案发生在当晚,这种说法也许有理。”我说,“但他只是要去某个地方花掉那笔钱,他应该在两小时之后就到了,他去巴克利的店里只不过想消磨时间。这就是为什么他一本书都没买——他无钱可花。”
“你是说那一大卷钞票不是他的?”
“其中每个钢蹦都不是。实际上,波比还是穷光蛋。”
“那这又能说明什么?”汉尼斯问。
“让我们动动脑筋吧。有一个问题,他是从哪儿搞到这身行头的?我搜过他的住处,你知道,我可没看见任何一件像样的衣服。”
“你当时在找书。我可见过你看书时的样子,对别的什么都不会留意。”
“也许吧。我会回去再看一眼,不过我发誓,只要公寓里任何一个角落有体面衣服,我都愿意吃了你的内裤。”
“无论有没有,”汉尼斯说,“问题仍然存在: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波比曾经有一套只穿了一个晚上的体面衣服。他要么是借来的,要么是租来的。听起来不像是租来的行头,不够正式。巴克利没说他穿着晚礼服,对吧?”
汉尼斯轻轻一乐。“他说的是套装和领带。”
“我觉得咱们最好问问巴克利,那些衣服是否合体。我认为他是借来的外套和领带,从一个身材差不多的人那儿。”
“那可能是任何人,”汉尼斯说,“他的身材可没什么特别的。”
“就穿一个晚上,当然不必完全合体。我猜他的外套加领带还有那些钱,都是从同一个家伙那儿搞来的。而且我认为,就在巴克利看见他之后两小时,他还是像以往一样穷得叮当响。三天后他在戈达德那儿试图卖一些东西,兰伯说他身上什么都没带。事实是,他再也没有那笔钱了。他在星期二的晚上把钱给了某人,而他们也没有为这钱杀了他。我认为他直到星期五晚上才遇害,抢劫的动机不能成立。” “倒也不一定。”汉尼斯说,“也许不是为钱,也许下手的人拿的是波比用那笔钱换来的东西。”
“那就不是一般的抢劫了,对不?不是一般的凶手。
一般的凶徒会不理会价值五万美元的书,直奔收银台抢走二十美元?这家伙得有相当渊博的知识才行,而且还得有相当残酷冷血的动机。“
“好吧,”汉尼斯说道,“有这样的家伙存在吗?”
“这样的家伙有好多。”
“我来告诉你这案子是怎么回事。有人付钱给波比去干某件差事。假设是让他递送些文学名著吧。现在我们还不清楚波比是怎么搀和进去的——我们不知道为什么雇他的人不能自己去,而要雇个书探子。也许这个并不重要。书探子接下了这差事,然后出卖了雇主留下了货物。他的雇主花了三天才追踪到他。”
“也许。”我说道。
“这样的东西会有多大呢?”
我不解地看着他。
“波比去巴克利那儿的晚上,身上有数千美元。”汉尼斯说,“假设他是要用批发价买什么东西。”
“好了,到目前为止我明白你的意思。”
“你付五千美元买的东西,零售价又该值多少?”
“去你的,汉尼斯,那大概是一到两万美元吧。”
“有没有可能更高呢?”
“如果超过这个价钱,那就不能算是批发,而是欺诈了。多数令人尊敬的书商都认为,零售价的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四十,是公平合理的批发价。两万美元就是最高限了。不过对于高价货,有时候你不得不付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你遇到一册价值二十五万的书,你可能得把收购价提高到零售价的百分之七十五,甚至百分之八十。即使这样,书商仍然有暴利可赚。”
“如果他能卖得出去。”
“这种价位的书总卖得出去。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卖的东西,莫过于一本真正稀有的书了。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弄到买这本书的钱。”
我还是不明白他推理的方向。汉尼斯思考问题,总是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我倾向于跳跃式思维,所以有时需要——个逻辑性强的人来搭档,让我注意到一些早就摆在面前的东西。
这一次,他好像也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他摸索着,试图找到出口。
“一分钟前你说了些话,”他说道,“就是有信誉的书商认为如何如何。那么这些家伙到底有多少信誉?”
“作为一个整体,他们就像其他人一样,好坏都有。
有些绅士就像是出土文物,不过这样的人每天都在消失。也有些自私鬼,现在这种人每天都在增加。还有些奸诈卑鄙的小人,一两个疯子。要是你一无所知,有些人会骗走你身上最后一个铜板。不过我认为,作为一个整体,他们的道德水准还不错。毕竟也是文化人嘛。”
汉尼斯点了点头。
“尼尔,我还是不明白你要说什么。”
他眨了眨眼又重提假设。“抢劫。波比买了什么东西,于是某人打破了他的脑壳,抢走了那东西。如果这东西小得足以让他随身携带的话,克利夫,这个推理就行得通。我知道这个问题听起来会很蠢,不过,这么小的东西能值这么多钱吗?”
“当然能。你为什么不信呢?”
“我只不过觉得,花了五千块,你应该得到一本比小册子大点的东西吧。”
我给他讲了《贴木尔》的故事——一个家伙如何在一家书店花了十五块钱买到,然后在一次拍卖会中把它卖了二十万元。
“我讨厌这个故事,《帖木尔》是什么东西?”
“坡(爱伦·坡)的第一本书。只不过是本薄薄的小册子,像你所说的,不过这世上最昂贵的东西,就是小得不起眼的。比如宽幅印刷品、小册子、文件……”
“都是些你能揣进口袋的东西?”
“当然。这是一个书商或者书探子要学的第一课。永远留意小东西。”
“所以说,认为那个书探子可能携带一些招来杀身之祸的东西,这个想法并不太离谱。”
“一点儿也不。你就想像某人发现了一小卷耶稣亲笔签名的卷轴,你认为这样的东西值多少钱?”
“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也正是我想说的……一个抢劫的动机。某个小到他可以揣进衣服口袋里的东西,可是价值连城。他被派去买这东西,却被另一个人干掉并且抢走了这东西。”
“如果真相如此,那么它又指向了图书交易圈。不是什么突然挑起的斗殴,也不是什么夙敌。答案就在金钱里头。那笔钱到哪儿去了,从哪儿来的?如果我们能追踪到这笔钱,我们就会知道很多现在不知道的事情。”
“还有一件事我们可以查一查,”汉尼斯说,“从宗教角度调查一下如何?”
霎时间我意识到,尼尔这一整天,在脑袋瓜里琢磨的是什么了。
“他们说咱们的受害人有宗教信仰,”汉尼斯说,“几年前在监狱里皈依了上帝,这就意味着他常去某个教堂。
这也意味着他有书籍以外的生活,也许还有些截然不同的朋友。也许他有个信赖的牧师,你在书店里看到的,只不过是他生活中的一面。“
我坐直了身子。“我怎么能漏过这样的线索呢?”
“你光顾着看书了,”汉尼斯说。
第十三章
波比的尸体搁在停尸房里没人认领。就算波比的生活中有教会,也没有对这个教友的去世付出丝毫关心。没人出面说要给波比搞一场体面的葬礼。验尸官为死去的波比做的事,比多数人在他生前所做的还多。他的办公室花了不少时间,进行了一场漫长而徒劳无功的寻亲工作。他们听到了一个流言,说波比有个住在盐湖城的姐姐,不过没有得到查证。波比跟人说过,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他又不认识自己的父亲。他跟好多人提过宾夕法尼亚州,不过也无从证实。波比曾经说过,他十七岁时参过军,因为健康原因退伍,平足。令人惊讶的是,这也无法查证。军队方面没有关于一个叫波比。维斯福的人的任何记录。这很重要,验尸官说,如果能证实波比在军队里服过役,他就有资格安葬在洛根堡了。他们还有几条线索待查,有时候一具尸体会被冷藏数周,直到所有的线索逐渐消失。由于缺乏一切——教会、葬礼、亲属,波比将会被埋在河边,一个没有标识的乞丐墓地中,由推土机把他掩埋。
早晨,我回到书店的线索上,而汉尼斯则开始调查波比住所附近的教堂。我寻访了几家新的书店,又带着一些新的问题回访去过的书店。波比有没有提过他常去哪家教堂?他是否提起过在图书圈子以外的一个牧师,或者别的什么人?我跟书店街的老朋友都聊过,又回到樱桃溪路跟戈达德他们聊了聊。这个早晨就这么荒废了,就连路比店里的两个书探子,也不了解波比。其中一个曾经见过,他和那个叫彼得的书探子在一起过,不过没人知道彼得姓什么住哪儿。我在本子上记了些东西,不过我有种感觉,这一点意义也没有。
与此同时,汉尼斯在中午之前找到了那家教堂。我们认为他很可能会去家附近的教堂。他没有车,可能也不愿每个星期天跑远路去教堂。路比记得,波比有次用轻蔑的口气说,天主教“不是真正的信仰”,所以估计他不会喜欢圣公会教堂,大概也不是个路德教教徒,或是任何教条繁多的教派。在我看,波比很可能是被某个福音教派的小分支所吸引。寻找的过程很简单:汉尼斯在第五次尝试的时候找到了这家教堂。这是大学路旁众多小礼拜堂中的一个。那个牧师一眼就认出了波比的照片。
是的,波比是这儿的常客,他很少错过礼拜,而且经常在星期三晚上来查经。他总是和一个叫杰斐逊或约翰逊的同伴一起来,那是他的好朋友,他们总是形影不离。
汉尼斯问,他们上个星期三是否来了。事实上他们确实来过,那个牧师说。突然之间,杰斐逊或是约翰逊成了朱利安。兰伯之外,在波比。维斯福生前见过他的最后一人。
牧师在教堂登记处找到了那个人的名字。佳维。杰克逊,住在盖洛街,离这儿只有几个街区。布道者跟他们都不熟。他俩不太跟人交流,在教堂里显得相当安静而且时常沉思。这个牧师看起来,就像你常在电视中见到的家伙一样,反应敏捷而狡猾,身穿昂贵的套装。汉尼斯不太喜欢他。
“教会能为埋葬他的信徒做什么呢?”汉尼斯问道。
“视情况而定。”那个牧师说。
“什么情况呢?”
“看他们是否做过安排。”
“也就是说,看他们是否有钱。”
“有钱能使鬼推磨,汉尼斯先生。”
“看来老波比的骨灰要被草草掩埋了,除非有人愿意买单。”汉尼斯说道。
牧师扬起头来,竭力装出一付同情的样子。
河边墓地似乎是老波比唯一的归宿了。
我俩在路比的店里碰了头,接着一块儿去找佳维。杰克逊。他住在一幢简陋的复式公寓里。除了将近半打猫咪外,没人跟他住在一起。猫,他解释道,是最初把他和波比撮合在一起的介绍人。这个地方散发着强烈的酸牛奶和陈旧猫沙的气味。前厅有个书架,刚进屋我就被吸引过去,浏览了一下书名。里面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不过是些通俗本的小说和五花八门的垃圾。最底层的书架沾满了猫尿,所有书页都粘在一块儿。要是这儿能有本福克纳的首版书,我会痛哭的。
杰克逊和波比一年前在教堂认识。礼拜结束后,他俩坐在长凳上继续聊天。此后,杰克逊邀请波比去他家作客,共享柠檬水和午餐,他们很快成了朋友。杰克逊认为自己是波比最好的朋友。他比波比大十五岁,不过他们有共同的爱好和人生哲学。他们爱上帝、书籍、还有猫屎的味道,先后顺序大致如此。他们有聊不完的话题,每星期在东十七街的咖啡馆聚上两次,并一块儿吃饭。他们一起讨论上帝的神迹,波比认为上帝对他有所安排。我想,等他发现这个安排的时候,会吃惊的。波比总想当个牧师,不过这一生,他却疲于奔命。杰克逊是在今天早上,才从报纸上知道波比的死讯。
“你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我问。
“礼拜三晚上。他总是来这儿,我们吃了点东西,然后一块儿去教堂。我们都不开车,总是一块儿走着去。”
“你们谈了些什么?”
“晚餐时我们讨论了上帝的神迹。”
“此外还有别的吗?”
“那就没了。”
“别的时候呢?”
“从教堂回来,我们接着聊。波比看起来不想回家。
我嘛,我已经退休了……我不介意晚点睡觉,聊个痛快。“
“那天晚上你们都聊了些什么?”
“他说他做完了一单大买卖。不过交易的结果,却跟他最初的想法不太一样。”
“他什么时候做的交易?”
“头天晚上,他忙了个通宵。”
“他告诉你交易的内容了吗?”
“没有。他只提过,交易数额巨大,不过没成功。”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也没细说,只说他做事儿老是不顺,不知怎么,事情总不对劲。他不理解,为什么上帝老让他失败。他想,也许上帝仍然在为他年轻时干的荒唐事生气。这就是他为什么来找我——他需要相信上帝是善良的,上帝不喜欢报复和惩罚,虽然他的安排并非凡人能够理解。
他不会为了我们的利益或权力做安排,他的行动有更大的目的。我们都不得不时常提醒自己。“
“效果怎么样?”
“我就这么跟他聊着,似乎对他有帮助。我认为他正想下一个决心。”
“是关于什么呢,先生?”
“关于该做的事。他当时很生气,直到我们讨论之前,他甚至生上帝的气。我尽力帮助他,把这股怒气指向了别的地方。”
“那是哪里呢,杰克逊先生?”
“他自己,自身的软弱和其他缺点。”
“也许还有别人可以怪罪?”
他耸了耸肩。“我可没让他这么干。我永远也不会出主意,让一个人去恨另一个人。”
“他提到过他恨谁吗?”
“他当时怒不可遏。他觉得别人对他撒谎,欺骗了他。我觉得,他像在试图下决心,要采取些行动。”
“他提过任何人的名字吗?”
他摇了摇头。
“也许这名字你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他告诉你是从哪儿弄到交易的那笔钱了吗?”
“我猜是别人给的。我知道他是个穷光蛋。”
“那他有没有说过关于交易地点的话?”
“没有……一句都没有。”
我看着汉尼斯。他皱皱眉头摊开两手。
“抱歉,我这儿是个死胡同,”杰克逊说道,“我愿意帮忙。波比遇到了件可怕的事。我想帮你们,不过这是他的私事,而我又从不刺探别人的隐私。他向我借了一套礼服和一条领带,想给人留下好印象,说这会是他新生活的第一天。后来,他又后悔该穿旧衣服去。对他来说,穿得这么正式,实在太费劲了。他把衣服还回的时候,弄得乱七八糟的。”
“我们能看看那套衣服吗?”
“就在衣柜里。”
他走进里屋,过了片刻拿着那套衣服和领带回来。
裤子松松垮垮地挂着。正如巴克利所说,这套衣服有个背心,在日光之下,看起来破旧不堪。
“他很抱歉借走了这套衣服,”杰克逊说,“正如你们所见,他把它毁了。他向我道歉说,一旦有钱就给我买套新的。波比这人就这样,他从不会事先算计,只是想打扮得光鲜点,体验一下那种感觉。他一点也不考虑,自己要干的是什么活儿。”
“也就是说,有很多书?”“噢,是的,这个我倒是知道。他花了整晚的时间搬那些书。”
我掏了掏衣服口袋,还有背心的。在裤子口袋里找到两张7 —11便利店的收据。
“这收据是你的吗?”我问。
杰克逊看了看然后摇摇头。“一定是他落下的东西。”
我把它拿给汉尼斯。“看不出是哪一家分店,”尼尔说,“丹佛市有上百家7—11. ”
杰克逊突然插话,“是麦迪逊街上那家。现在我想起来了,他那天很晚去的那家店。他将近两天没吃东西了,肚子很饿。之前,他连续干了四个钟头的活儿,简直快要晕过去了,于是他走出二层阳台想透透气。他看见那个招牌,7 —11,在半条街以外。它是惟一在子夜营业的商店。这有点不寻常——通常他们不会在这种地方开店,不过它就在那儿,好像是上帝特意为他准备的。他口袋里有两块钱,于是就去买了杯软饮料和一块蛋糕。”
我向他要电话簿。麦迪逊街上只有一家7 —11便利店,门牌是12印多号,离这儿不远。
之后,我们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那栋房子。它位于7 —11往北半个街区的马路对面。这是这条街惟一一栋有二层阳台的房子。门敞开着,里面的人正在给甩卖的东西标价。有几块牌子写着本周末将举行大甩卖。屋里摆着书架,事实上每个房间都有书架,所有架上都空荡荡的。
第十四章
“你们的书都到哪儿去了?”我站在门口冲着里面说道。一个男人抬头扫了我一眼。“我们周六才开始卖东西。”
“我只想知道,你们的书都去哪儿了。”
“星期六再来,我会告诉你的。”
一个自以为聪明的混蛋,我想。我走进屋子,汉尼斯跟在身后。我亮出了警徽说,“现在,请告诉我好吗?”
他看着警徽,无动于衷。“也就是说,你是为我服务的啦。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因为你找不到一份像样的工作,我就必须手忙脚乱奉承你吗?”
“嘿,伙计,我不想吓唬你,我是在为一桩谋杀案做调查。”
“噢,是吗?谁被杀了?”
“让我来提问,好吗?”
我知道这是糟糕的开始。我见过很多这种的角色,他们讨厌警察,而我从来不擅长跟他们打交道。
“想问什么随便,”他说,“不过我当然有权保持沉默。”
“你确定吗?”
“当然。我是个律师。”
一个讨厌警察的律师,我想,一不留神就会让他抓住把柄。
“我分毫都不欠你们这些杂种,”他说,“今早我才收到一张罚单。”
这时,那个女人抬起头来。她三十多岁,比男的小几岁。要是穿得凉快点儿,躺在游泳池边,她会是个美人儿,就是贝蒂。戴维斯年轻时那种放荡的美,卑鄙而又聪明,而吸引力也正是来自于此。现在,她浑身又热又脏,在忙着没完没了的工作——把数百件生活物品分门别类、精挑细选,最后挂上一个价签。
“你刚刚有幸认识了瓦伦泰·弗莱彻·巴拉德,”她说,“他很迷人,对吧?”
我可不知该拿他们怎么办了,不知他们是在唱双簧,还是我撞破了他们的好事。他的表情可不像是故意演戏。
“除了拿着他妈的雷达探测器,设置狗屁超速陷阱,骚扰所有守法公民,把全社会吓得屁滚尿流,那个该死的市长就没别的工作给更该死的警察做了。”他大发牢骚。
“别跟他说话,”那个女人说,“跟傻瓜没法沟通。”
那个男人自顾自地继续说着,“你看他们在山景道干的屁事,突然把他妈的限速降低到三十英里。那儿有四条车道,限速该是五十英里。你以为市长是关心交通安全?别逗我了,他们派了十个狗屁警察加班加点,只是为了多开罚单,好增加财政收入。等你今年工资上涨的时候,条子,记住钱是从谁的兜里偷来的!”
我讨厌“条子”这种说法,不过确实没什么可反驳的。这么使唤警察,我也反感。如果需要警察加班,让他去调查谋杀案吧,去追捕强奸犯吧,让他在犯罪率高的地区巡逻,也还多少有点意义。别让他躲在树后,把雷达探测器摆在没有标明时速的街上。别让警察做得比贼还下三滥。这家伙是对的,所有人都不喜欢这样,人们讨厌警察,就是从这里来的。
“可恶的强盗,”他说,“你们这些混蛋怎么不去死呀!”
我能做的,只是尽力让气氛松弛些。“嘿,我只在干份内的工作,”我说,“我在找一个杀人犯。”
“那我再问你一次,”那个家伙说,“谁被杀了?”
“那个你卖给他书的人。”
他眨了眨眼。那个女人站起来看我。
“现在你愿意跟我谈谈吗?”我说。“也许我们的关系会往好的方向发展。我是简威警官,这位是汉尼斯警官。”
这家伙终于平静下来,“我是瓦尔·巴拉德。”
他没打算介绍那个女人,甚至不愿承认她的存在。
我甚至觉得他们从不直接跟对方说话,这事儿看起来颇为奇怪。
她说,“我叫朱迪斯·巴拉德·戴维斯。那个一直跟你说话的傻瓜,老喜欢装成我哥哥,这可不怪我。”
他的漠视策略继续进行,对她这番表白,所有回应只不过是个略显厌恶的表情。我逐渐地看清了他们的关系。她对他大肆羞辱,不过却是借助第三者进行的。
我问:“这是谁的房子?”
他俩同时开口,似乎没人愿意让步。
“让我再试一次,”我说道,“这是不是你的房子?”
我的手指向了她,巴拉德马上气急败坏,立刻扭头工作,不搭理我。我不得不回过头来给他做工作。
“这房子是我伯父的。斯坦利·巴拉德。”
“他去世了,对吗?”
“他死了。”她说道。
“他什么时候死的?”
“上个月。五月初。”
“他是怎么死的?”
“老死的……癌症……我不知道。”她似乎并不关心。
“当你那么老的时候,身上所有零件就会一下全垮的。”
“他有多大岁数?”
“八十,我猜……我不清楚。”
“他是你父亲的弟弟?”
“是哥哥。他们俩相差二十岁呢。”
“你父亲呢?”
“死了。很早以前死于车祸。”
“你母亲呢?”
“也死了。要是你在寻找还活着的巴拉德家族传人,我就是。”
我望向他。“那么你呢?”
“我告诉过你我姓什么。”
有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你们是兄妹吗?”
没人愿意回答。
“说呀,伙计,到底怎么回事?你继承了老头的遗产?”
“不是我们中任何一个。”她说道。
“你们俩?”
她夸张地叹了口气,“是的,他妈的,是我们俩。”
“好吧,”我友善地说,“那也不难,对吗?你们平分这房子和里面所有东西,对吧?”
“这好像是私事。”巴拉德说,“说到底,我继承了什么,我怎么处理,跟别人有关系吗?”
“我得盯紧他妈的每一个钢崩儿,”朱迪斯说,不过像是自言自语。“要是他抓着机会,会把我眼珠挖出来。”
“天呀,真高兴看到人们这么友善融洽。”我说,“你俩一直都这么有趣吗?”
“我恨死他了,”她说,“这可不是秘密,先生。我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要把这房子卖了,把钱分了,再也不用再见他那张蠢脸。”
“需要的时候过来找我,我就在隔壁。”巴拉德说完,扭头走开了。
“狗杂种!”朱迪斯骂了一句,在他走出房间之前。
我突然有种疯狂的想笑的欲望。她白了我一眼,让我忍住了。
“这俩人真是狗咬狗,你是这么想的吧?”
“没有,”我说,“我只想知道,你们到底是怎么摘的?”
“天生如此,一直这样。这就是天生的对头,我可不想谈这事儿。”
“要是你俩都不说话,怎么一起工作呢?”
“很困难。你还想知道什么?”
“那些书怎么了?”
“我们把它卖了,你知道。”
“你们把钱分了?”
“不然还能怎么样?”
“你认识买书的人吗?”
“从来没见过。我们干活的时候,他就出现了。像你一样大摇大摆进来,说他听说我们有些书,想问我们愿不愿意做笔交易。”
“他说没说是从哪儿听说的?”
“没有,我也没问。那人有现金,这才是我关心的。”
“你们卖书之前,有没有看过那些书?”
“我干吗要关心一堆旧书呢?再说我告诉过你,我们急着想卖掉它们。除非不得已,我才不想再见他呢。”
“那就是说,卖掉它们之前,你俩都没看过那些书,也没有找个书商来看看?”
“瞧,”她不耐烦地说,“里面没有什么古籍,明白吗?全是些平常的废物。任何人只要有半个脑袋,就能看出这点。”
她开始生气了。我猜是因为不想被人觉得愚蠢。她说,“人人都知道古老的书值钱,所有人都知道。”
我摇了摇头。
“你懂什么?”
“不多,懂一点。”
“一个警察还能看书?电视里哪个警察爱看书?别想对我指手画脚。你看见那些书架了吗?上面曾经堆满了书,每间房都如此。他把地下室布置得像个他妈的图书馆。你知道这房里一共多少书吗?难道我还要不嫌麻烦,把这堆垃圾再翻一遍,只为了找几本值点钱的烂书吗?”
我耸了耸肩。
“再说,”她说道,“这活儿斯坦干过了。”
“什么活儿?”
“他找个书商来作评估。是三四年前的事儿,当他第一次查出有癌症的时候。他做了评估,他死的时候评估报告和其他文件在一起。”
“你记得评估师的名字吗?”
“我有什么必要非得去记一个评估师的名字呢?”
“我想会需要看一下评估报告。”我让这话听起来像命令,而不是请求。“你有副本吗?”
“信不信由你,所有单据我都有副本。有个像他那样的狗杂种在身边,我还是留一手的好。”
隔壁的巴拉德听到这些,怒气冲冲走了进来。
“如果想跟我谈的话,最好快点开始,”他说,“我今天还有很多活儿要干。”
我轻松地转换了谈话对象。
“你看过那些书吗?”
“当然没有。里面没什么值得我费劲的。相信我,里头什么也没有。这个小丑想要,就让他把这些该死的东西拿走吧。我告诉他,可以买下我的这一半。”
“你就这么卖掉了它们?”
“我把我的一半卖给了他。”巴拉德说。他仍然拒绝承认,和妹妹共同拥有这一切。
“他来这儿把所有书都拿走了,”朱迪斯说,“这就是你想问的吗,探长?那个小个子把所有书都搬走了,行吗?他给了我点钱,还有一些给了……”她指着她的哥哥,后者的表情反感,似乎很不喜欢被妹妹指划。
“咱们谈谈那个拿书的人吧。你说他是突然冒出来的?”
“当时我们就像今天一样呆在这儿。我一抬头就看见他,站在门口的样子像个傻瓜。”她点了一根香烟,慢慢吐出云雾。“他穿着不合体的衣服,却像百万富翁一样趾高气扬。我们刚开始工作他就来了,然后说他想买下这些书。” “谁他妈的在说话?”巴拉德吼道,“可恶,你到底想不想跟我说话了?”
“噢,无所谓。”我有点筋疲力尽。
“我跟他说,在大甩卖前卖掉这些书的惟一方式,就是整批出售。我可不想让人挑挑拣拣,你明白吗?把它们全部弄走,这就是我要的。”
“他怎么回答呢?”
他挥了一下手。“书都没了,对吧?”
“我没问你这个问题,巴拉德先生,这是一目了然的。我想知道的是,当你告诉他他必须得买下所有的书,那个人是怎么说的。他的反应是什么?”
“他什么反应也没有。他只说了句,给它们标个价吧。”
“你给它们订了多少钱?”
“要是在大甩卖里,我想它们一本能值一两块。不过要是一次搬光的话,我告诉他可以割点肉。”
“那么最后的成交价是多少呢?”
“他给了我两千块。另两千块给谁,就不关我的事了。”
我看着朱迪斯,后者正在喷云吐雾,一副自我陶醉的漠样。“你拿了那两千块,戴维斯夫人?”我用尽可能温柔悦耳的声音说。
“你最好相信这点。”
巴拉德带我参观了整栋房子,朱迪斯远远跟在后面,仿佛把他当贼防着。我实在想不出来,是什么矛盾让他们成了现在这样。我能想像的只是,他们这几天咬紧牙关一言不发瓜分老人战利晶的样子。这幅画面让我莞尔。
只有贪婪才能造成这一切,两个贪婪的人之间,必然会产生强烈的仇恨。 地下室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能想像那些书没搬走时的样子。这里排放着许多书架,就像图书馆一样。
我做了一个简单的计算,这里和楼上总共能搁九千本书。
“这个老人真的很爱书。”我仰慕地说道。
“有些人喜欢性,”朱迪斯在门口说道,“有些人喜欢书。”
“就是说,你卖这些书才每本四毛钱?”
“我没打算斤斤计较,”巴拉德说,“那个家伙带了两千块来,两千块就是两千块,再说我想让这些垃圾立刻消失。”
我拿出一张波比的照片。“是这个家伙吗?”
“就是他,”巴拉德说,“这是他死后照的吗?”,我点了点头,又把照片给她看。她漠不关心地把目光投向别处。
“你认为是谁杀了他?”她问。
“走着瞧。”我说。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结论如下:他们敲定了这单交易,于是波比就在上周的某个晚上,把这房子里的所有书一扫而空。他干重活时,仍然穿着那套傻乎乎的衣服。他们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像他从哪儿来往哪儿去什么的。这宗交易的惟一记录,是巴拉德写的一张收据,还复印了一份给她。波比签了个难以辨认的名字,却把属于他的那份收据落在桌上。他只想拿着书赶紧走人。
他坐的巨型卡车是从U —haul搬家公司租来的。到现在,我们总算有点进展了。路比说波比没有驾照,这就意味着租车的是另一个人。我如饥似渴等着新名字的出现,迫不及待想找到这个尚未露面的同谋。我觉得我们离破案只有一个名字之遥,而我要这个名字,现在就要。
但是波比是一个人来的。如果有别人租车,为什么不让这位老弟帮忙干点重活呢?原因显而易见,波比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事。他坚持一个人把书装进车里,而那两个继承人当然没有异议,反正他们也没打算帮忙。
波比带了几百个纸皮箱,花了整晚装箱装车。巴拉德则和他妹妹忙着办自己的事。不知不觉一个晚上就过去了,拂晓时波比把最后一箱书装上了车。
这整个过程中,汉尼斯始终一言不发。尼尔就是这样,像隐身人一样只是聆听、观察,他把所有的信息加在一起,然后紧盯着结论,看有没有漏洞。我没注意他溜了出去,出门时才看到他正在前廊,跟一位邻居交谈。
“克里夫,这是格林沃德先生。他跟巴拉德先生是五十年的老朋友了。”
我们站在巴拉德家的前廊上,隔着篱笆和格林沃德交谈。他1937年搬来的时候,巴拉德已经住在这里了。
他们对书都有着伟大的热情。巴拉德是个老光棍,格林沃德的妻子1975年去世了,两人经常在几条街外一家喜欢的餐厅共进晚餐。
格林沃德是个坚韧的老头,光溜溜的脑袋上只有几缕白发和一撇白胡子。透过窗户,我能看到他的藏书。
他俩属于同一个读书俱乐部,格林沃德说:每个月他们都要买几本书,读完了再一起讨论。他们并不是真正的藏书家,尽管在五十年间,他们都攒下了大量的书。格林沃德说,看见一本你喜欢的书放在架上,堪称一种慰藉,倒不一定非得是保存完好的稀有版本。他俩有一个共同看法:书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囤积的。他俩都曾送出很多书——给孤儿院、图书馆,还有一些慈善组织。
“拥有一本昂贵得让你舍不得读的书,又有什么用呢?”
他说道。“买书的乐趣,一大半在于把书送给别人。”
我能理解他的意思,尽管并不赞同。“巴拉德先生可曾拥有过什么值钱的书?”
格林沃德把目光投向别处,耸了耸肩说:“我可想不出来。我们不是为这个才买书的。”
“不过有时,人们会意外拣到一些好东西。”
格林沃德又耸了耸肩。
“巴拉德先生逛过家庭大甩卖或二手书店吗?也许他发现了什么?”
“从来没有。而且我可以绝对肯定地告诉你,他不是一个书探子,他是个买书人。他从不去二手书店,他买的都是新书,而且他全都读了。从我认识他那天起,他就是‘每月一书俱乐部’的成员。我想,他在那个俱乐部成立后不久就入会了,三十年代早期。不信你可以去查——他保存着从那个俱乐部收到的所有通讯,从入会那天开始。”
“真的?”
“噢,是的,他保存所有的传单和会刊。你能在他的书房里找到这一切,在那个大公文柜里。他总是留着俱乐部的广告传单,并在上面做纪录。当然,他从不在书上写东西,不过他会在每月收到的传单上做些笔记——要买哪些书,要留哪些书,哪些书送人。我也这么干,这个习惯也是从他那儿学的。我的档案只有二十年,他保存的就久远得多了。”
“能不能让我过去,先生,看看您的藏书?”
“当然可以。”
我们走进格林沃德家里。这里就像个图书馆分馆,一排又一排的书架,全都是些名著的平装本。这两个老人品位不错,任何人都能看得出来。
“我们有很多共同语言,斯坦和我。我们一起环游世界,却从不用离开这个街区,你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我说,“这是个绝妙的爱好。”
“噢,是的。不过今天,这事越来越难了。好书越来越难找,人们不再看书了,或者只看那些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书。我不明白他们,属于我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我知道的每个作家都已经死了,没有人再写值得一读的书了。这个世界跟我小时候完全不同,现在出版的东西我可读不下去。你呢?“
“有些还行。”我说道。“过一阵子就会有点可读的东西出现,格林沃德先生。我不知道它们怎么出现的,或者为什么,不过它们仍然会冒出来。有时候一本伟大的著作不仅能够出版,还会被很多人阅读。”
“斯坦会喜欢你的。”他说。“他喜欢所有懂得阅读和珍惜好书的人。他是个老式的绅士,不像隔壁的那两个家伙。他们对每一个钢崩儿斤斤计较,肯定会让斯坦在棺材里不得安生。斯坦从不看重钱。荣誉、信任、友谊,这些才是他的信仰。一个好老头,像他那样的人再也没有了。”
我们回到巴拉德房里。我告诉朱迪斯,我得看看她伯父的文件。他们俩跟着我进了那间小书房,看着我在旧文件柜里翻检。就像格林沃德保证的那样,它们都在那儿,关于俱乐部的一切记录:收据、账单,还有写满了注释和脚注的宣传单。好在巴拉德学习过书法,。他的字体很小,但是清晰美观。在我看来,这位老人为本地的经济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买下了当月的主要推荐书和其他六本书,平均价格是每本一元。相对于今天一本20块的价格来说,虽然不多,可那是1931年,很多人一周工作60个小时,挣的钱还不够他买书的。
“你们的伯父是干什么的?”我问。
“他是个股票经纪人。”朱迪斯说。
“他1931年加入了读书俱乐部。对股票经纪人来说,那不是个好年景,不过他好像还是有很多钱,可以用来买书,即使在大萧条时期。”
“他的钱是继承的,”朱迪斯说,“我不知道有多少,当然他没有留下什么,大概他把钱全花在书上了。经济好坏对他毫无影响,他总是有钱买书。”
我翻检着那些文件。“我得拿走它们。”
他们很不情愿。这时他们开始警惕,用怀疑的目光看我。我几乎能猜到他们的想法:也许那个老头把他的现金藏了起来,这里恰巧有一张藏宝图;也许这堆文件里,夹着一张存折或支票什么的。
“我觉得你不能把这些东西带走。”巴拉德说道。
“有必要的话,我可以拿到法庭命令,我想你们清楚这一点。”我说道。“干吗不让我们大家都好过点呢?”
“这到底是些什么呀?”朱迪斯问,“有值钱的吗?”
“要是有的话,我也会吃惊的。我们打包的时候,你们可以自己亲眼看呀。我会给你们一个收条,等事儿了结以后,你们可以全部收回。”
“谁来收回这些东西?”巴拉德说道。
“谁他妈的想要谁就拿回来。”
我们开始收拾文件。这会费点时间,因为与此同时,巴拉德和朱迪斯几乎要拿着显微镜,来检查每份文件。
“这样下去的话,得花整整一个晚上。”我说道,“让我们转入正题吧。评估报告的正本在哪里?”
“在遗嘱执行人那儿,”朱迪斯说,“一个叫沃特·德里夫斯的律师。我想他当年和斯坦一起当过兵。”
“我们得抽个人去见他。”我对汉尼斯说。
“我去吧。坐出租车就行了。”
“好,要是快的话,还可以在办公室关门前赶到。我会打电话,告诉他你正往那儿赶。”
我完成工作时,天已经黑了。我们把文件柜里的所有东西装进了六个大纸皮箱,然后把它们搬进了我的车。
巴拉德和朱迪斯都没有要帮忙的意思。我道谢后就离开了,留下他们继续忙活。真希望我永远不会落到他们那般田地,在开车时我这样想着,接着又想起了杰奇。纽顿,夜色越来越黑。
汉尼斯正在十七街上等我。胳膊底下夹着一个文件夹,里面有遗嘱和一份评估报告。沃特·德里夫斯向他介绍了遗嘱的内容,随后他看了一下评估报告。
“上面说些什么?”
“几乎全是读书俱乐部的小说。一文不值。”
“谁做的评估?”
“常青路上那位夫人,丽塔·麦金利。”
我抱怨了一声。
“现在该怎么办?”汉尼斯问。
“回到起点。是一件很小的东西,为了得到它,波比不得不买下整个该死的图书馆。一件小到可以放进口袋揣走的东西,不过非常值钱,你一想起它,后脖梗的汗毛都会竖起来。”
“咱们怎么才能找到呢?”
“掘地三尺,必要的话,我会把本州所有纸片全筛一遍。”
我在路比的书店放下汉尼斯,他的车停在那儿。然后我开车回家,打算开始一夜的漫长工作。
接着,发生了一件改变我一生的事。
第十五章
传媒很卑劣。你可以回避电台和电视,可那些报纸的头条新闻一旦登了出来,就铺天盖地无所不在了。我决定给自己减压。我会把每篇报道读上一遍,好知道将面对什么,然后就把它们忘掉。
《丹佛邮报》简单而友善,上面写着:警察被控施暴。在此之下,有一条小些的标题:杰斐逊县居民称其被警察铐住双手,并遭受殴打。
《洛基山消息报》则不一样,想看我在日出前被处决。消息报的读者喝早茶时,会读到“由于暴力袭击,警察被要求上缴警徽”。真是令人欣慰的客观看法。
我成了两份小报的头版头条。
他们一如往常,总要比事态发展落后十个钟头。而其后的发展,据我所知,会让这个故事继续在第一版上停留一天。
我被内务部召见,要我根据指控作出声明。我向两个板着面孔的警察讲了事情经过,他们一言不发记下了我说的一切,只在结束时间了几个问题。
一天后,我的证词听起来愚不可及,不可理喻。我肯定像一部伊斯特伍德演的电影,一个比罪犯还要疯狂的警察,而这种印象还是基于我的说法。杰奇的版本就是另一个故事了。在那个故事中,我把他双手反铐着打他,他有伤疤可以作证——蹭破了的双腕,断了的鼻梁,肿了的脸。他还有个证人,芭芭拉·克洛维尔小姐已经做好准备,在法庭上支持他的陈述。
毋庸置疑,这事儿肯定会上法庭的。即便我向内务部交待情况时,杰奇和他的律师鲁迪。莱文也还在大楼里暴跳如雷呢。
探长布恩。斯蒂并不高兴。他是个老谋深算的强硬警察。他告诉我会发生什么,而我早料到了。杰奇会起诉,他会起诉整个警察局,不过他真正想整的是我。如果可能,他会把我碎尸万段。局里会尽力帮我,不过由于我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我们合约不会承担这一责任,很楞能最终我得为自己辩护,用我自己的钱。该死的律师和保险公司,斯蒂说。转眼我就会芎上两万美元的法律帐单,更糟的是整个司法体系的天平向杰奇倾斜,他们总是对有钱人倾斜。杰奇会在法庭上跟我没完没了,他会不断拖延,拉长整个过程,直到把我银行的最后一个硬币抢走。
下班时,我又被叫到斯蒂的办公室。我被带薪停职了,最后的处分要根据调查的结果决定。
那天晚上,我在路比那儿又扔下了一千块钱。
我是按批发价买的,而且买得不赖。
等第二天的报道登出来,我已经死猪不怕开水烫了警察被停职,两张报纸都是这么写的。报上有幅杰奇的照片,看起来像是劫后余生。旁边还有我的照片,一个长相猥琐的混蛋。他们用的是我八百年前的证件照,惨不忍睹。单看这两张照片,你永远不会知道,这两个家伙谁才是真正的恶棍。
我从朋友那儿没得到什么安慰。我跟汉尼斯谈过他让我想起一只哈巴狗,总是送一些不切实际的鼓固其他伙计更差,有人向媒体透露了我和杰奇的宿怨,用非常煽情的方式讲的,报纸更是在此基础上添油加醋看起来,似乎我对他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却找不到任何证据。他们说我总是和他过不去,千方百计把他往死里整。情况看来不妙。
终于轮到卡萝尔了。她在我受到威胁时离开,等威胁过去,我却已经变成了一坨臭狗屎。我们谈了几次可是毫无结果。这是我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她虽然说她想搬回来,却最终没有足够的勇气,我已经不再是她心目中那个优秀的警察了。于是,我俩之间有了一段冷淡的距离,这可不是我希望的。为了她的安全,我让她暂时避开,自己一个人面对那个恶棍。等恶棍终于倒下,在英雄的身旁,却无人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