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27

第十六章

第三天中午,我的电话响了。

    “我想是简威博士。”

    “猜对了。”

    “是路比。今天的早报可把你骂得够呛。”

    “你该看看那个家伙被我揍的样子。”

    “我看到了,朋友。他鼻子肿得就像刚从珠穆朗玛山上滚下来。不过,我可不是来闲扯的,有几个问题要问你。准备好了吗?”

    “来吧。”

    “第一题。你想用那本戈尔丁的书赚点快钱吗?”

    那本书正巧放在我的面前。我凝视着它沉吟,不,他妈的不。我再也见不到这么好的版本了。

    路比察觉到我的情绪:“如果你想做一个书商,简博士,你千万不能爱上那些书。”

    “当然,”我说,而我的人生新阶段也从此开始了。

    “第二题,”路比说,“你能让我在这里赚点小钱吗?

    “听起来很公平。”

    “到目前为止答案正确。现在是关键一题。你准备做决定了吗?”

    “也许。”

    “看完报纸我就想,也许你准备好了。这份报纸让多事都变清楚了。”

    “你在打什么主意?”

    “见面再说。一小时后来我书店,带着那本书。”

    他的客户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为了这本书已绍找一年了。“你见过的最挑剔的人,”路比说,“他愿仕价钱,不过一定得是全世界最好的版本。”他见过至少十来本了,都不合意,路比说,有人告诉了他这儿有一本。

    路比已经提醒过我,他得为这本书交上4 百大元。

    那家伙毫无怨言买下了书。他留下了一张支票给书店,随后快乐地离开了。

    我有一种奇异的兴奋感和无法言喻的信心。此刻开始,我拥有的每本书都可以出售。

    “简威先生,看来你毕竟还是个书商,”奈夫说,“现在你需要的,只是找个地方挂起招牌,以及迈出这步的勇气。”

    “这又让我们回到了第三个问题,”路比说,“那边街角的铺位空了快半年了。以前是个希腊餐厅,没人想过干别的。不过伙计,那将会是多棒的书店呀。有宽敞的空间,浓郁的气氛——要是有钱,我都想把它租下来,那样我就不会被绑在这张破租约上了。”

    我走到那个街角,往橱窗里张望。

    这房子是老式的,天花板很高。我猜它大概建于1910年,一座古董房。前廊被拆掉,并且砌上了砖,新建了商店的门脸,窗户上也加了炉架。最后一任房客更是毫不留情,墙上沾满污垢,地上全是沙砾,天花板塌陷,曾经铺着地毯的地方,现在已经成了老鼠臭虫的乐园。不过,你要是能透过尘埃看到这里的潜力,一切破败对你也就无关紧要了。

    我把招租的号码记下来,然后回到路比店里,给那人拨了电话。他想要800 块钱一个月,签两年的租约,他会负责店铺的外部保养,我则负责内部。那个地方算上地下室,共有2500平方英尺。我说我有兴趣,我们同意下午见面再谈。

    “要是我真干了,那我们可就是竞争对手了。”我对路比说。

    “这可吓不到我。”

    “干吧,一年之后这里就会大名远扬。”奈夫说。

    “相信他,简威博士,”路比说,“相信这事儿。一定要有信心,你得相信好人终究能胜利。”

    “我当警察太久了,再也不会信这套了,路比。”

    “那就信这个吧。”他举着夹在两指间的支票说。

    “他把支票给了我们,”奈夫说,“如果你允许我们提五十块钱,我就给你开张三百五的支票,那我们就扯平了。”

    “情况一定正在好转,”我开心地说,“你又能开支票了。”

    “赶快把它兑现,简威博士,”路比说,“上次的钱里还剩下一点,我现在就把这张存进去。不过你可得快点去提。”

    我跟那家伙见了面,签下了租约。然后我就向部里辞职。

    我给斯蒂打电话。我们谈了十分钟,他说的主要内容可以如下概括。

    你一直是个好警察,简威,别因为一个愚蠢的错误,就把这一切都抛弃了。跟那个畜生干到底。

    我再也不想战斗了。我回家写了辞职报告。

    这事如同火山一样一发不可收拾,横扫整个部门。

    我的电话没完没了地响,并且接连持续了好几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29

第十七章

我得亲手修好这房子。我渴望看到它从我身边拔地而起。我一点也不觉得形势逼人,银行的存款还没动,我打算用解雇金、拖欠的假期和退休金回款来应付,而且还能有节余。我买了木料、油漆和地毯。一条街外就有家银行,正好能开个支票账户,讨厌支票的书探子可以立刻兑现。我知道我得给书店起个名字,想起个温和点、有点文学色彩的,不装腔作势。我决定叫它“再来谈心”,然后打电话预定招牌。

    我知道至少得一个月,才能把它收拾利落。第一晚,我弄走了旧地毯,真是一件让人恶心的工作。路比没等我开口就来了,很认真地帮忙。在他当书商之前,曾经当过木匠。他的动作不再敏捷,不过技术还是没挑。穿过屋子时,他给我提了很多建议,还说会带着自己的工具,时不时过来帮点小忙。我塞给他二十块钱。他说他才不是为了钱才来的,可同时,他实在太窘迫了,实在无法拒绝。第一周他来了两三次,我们逐渐形成了有规律的夜生活。我叫来比萨饼,和他一直干到十点。我们无话不谈,让我隐约感到了一种兄弟般的温暖。

    第二周,《丹佛邮报》的图书版编辑打来电话。他想做一篇“警察变书商”的报道。我对这个主意可不觉得怎么样,因为报纸仍然拿我的火线辞职大炒特炒。不过我明白,我得用上所有能得到的帮助。这篇报道登在上星期日,题目是“他用警徽换了书店”。照片上的我,看上去几乎像个人样了。“看看这个,”我对空荡荡的书店说,“毕竟我还不算太坏。”文章也勉强合格。警察局里不肯透露姓名的混蛋发表了一通毁谤言论,扼要重提我曾经打死过两个人,还引用了一些我批评杰奇。纽顿的原话。这些我倒还都无所谓,不过,文章还引了一段路比的话。路比·希尔斯,丹佛的老牌书商,其书店就在简威的新书店附近。他说,简威是我所见过的,这行以外的最好的书虫。我知道他考虑这事已经多年,他会取得非凡的成功,他有一双慧眼,这会把他带到成功巅峰。

    “他妈的,你真是这么说的吗?”我怀疑地问他。他摆出一付学者的架势,放了个很响的屁。“我想我说的是,对一个老警察来说,到他这种程度还算不赖。天哪,每次吃咖喱虾他都百发百中。”

    那个星期,我一次也没见过奈夫。“奈夫不喜欢流汗,”路比笑着说。他告诉我,他跟奈夫认识了十年之后,才渐渐成了搭档。“兄弟,我还以为我们会所向无敌呢,”路比说,“奈夫对早期图书了如指掌。他是个魔术和口技专家,曾经拥有本州最好的魔术书收藏,不过就像别的东西一样,他高价卖了一些,剩下的也渐渐消失了。我嘛,最擅长插图版的书,美国文学以及非传统的东西。我喜欢关于罢工和激进政治的书籍。我有种别人想像不到的感觉,让我知道,能从一本好书里吸取到多少养分。我们是第一流的书商,简威博士,这话我只跟你说。我俩以为我们全都罩得住,问题是……好吧,你知道问题在哪儿,你自己也说过。我们有太多坏习惯,在一起时尤其变本加厉。只要我们看到一本喜欢的书,就会不顾一切买下来。最后,我们却不得不用比进价更低的价格,把它割肉甩卖来交房租。你不能老这么做,可我们好像一开始就停不了。书就像是毒品,我们俩就好像绑在一起,顺着马桶往下冲。”

    “那你们为什么不分开呢?”

    他耸了耸肩。“因为一件事,我们真的互相喜欢。我还是觉得,要是我们都能改邪归正,将会是自从蝙蝠侠和罗宾以来的最佳搭档。再说,要是我们散伙的话,就得马上宣布破产从头再来。我已经太老了,不能再重来了。所以我们就维持现状,日复一日,努力让自己别亏得太多,同时做着发财梦。”

    “大鱼不是每天都会上钩的,路比。”

    “还用你说。不过有时的确能碰见,总在你最想不到的时候。不过我开始相信奈夫的话了,大鱼总去找那些没想钓它的人。”

    又一个晚上要结束。我开始收拾工具。

    “还有岁数的问题,”路比说,“我不能永远干这个,我不能一辈子总是到处淘书。坦白的说,即使我永远见不到十块钱的书,那也无所谓。我想走高价路线,像丽塔麦金利那样。可几乎所有干这个的,都有启动资金。像我这样的,只能累得腰酸腿软,一天天老去。”

    “你的看法会变的。”

    “这个该死的真理不会变。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变老。我呢,只会逐渐慢下来,像钟表一样,最后停摆。

    奈夫则会变成一个隐士,他的叔叔一年前死了,给他留下一个破破烂烂的牧场。他每周末都去那儿,你知道吗?他甚至不肯给我电话号码,就想一个人呆着。他说即便书店烧了,他也没兴趣知道,至于比这更小的事儿,那就更不要麻烦他了。不过我得告诉你一个秘密,简威博士,希望你别告诉任何人是我泄露的。我想他正跟那个米莉·法默打得火热。她上星期说漏了嘴,讲了些牧场的事儿,所以我知道她去过。她认为奈夫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家伙,真让人难以置信,毕竟她也见过我呀。”

    我至少还有两周才能开业,不过书已经堆积如山了二十四小时都有书探子来敲窗户,推销他们的货色。人们很好奇,这是件好事。邻居们都往店里张望,在离开时往往会冲我竖大拇指。

    我知道开业时会有丰富的藏书,不过这还不能把这个地方填满。我得对亚利桑那的书作出决定了。路比挥挥手,表示毋需考虑。“我要告诉你一个道理,简威博士,请相信我是善意的,因为我们正在成为朋友。你不需要那些书。尽管我真的想赚那笔发现费,不过如果我是你,我会完全靠自己的积累,把这个书店一点点建起来。只有这样,你才能从中学到东西,才能把那些没用的东西剔除。相信我,在你睁眼前就会被书淹没。只要人们发现你肯出钱,该死的书就会从四面八方向你涌来。”

    那个女孩来的晚上,我们刚刚开始工作。正是夏天,我们开着门,好接点傍晚的凉风。我一抬头就看见她,穿一条嫩绿色的裙子,看起来好像只有十七岁。她有一把红棕色的头发,满口苏格兰腔。

    “这就是那家书店吗?报纸上写的新书店?”

    “被你发现了,”我说,“不过你来得有点早。我们还没开业呢,大概还要等一两周。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我正在找工作。我人品诚实可靠,工作卖力,个性讨人喜欢,而且我喜欢读书。”

    “你被聘用了。”路比在房那头说。

    “别理这个老糊涂,”我说,“我才是老板。”

    “我知道,我看过你的照片。不过他说话声音这么大,我还真以为他是真正的主人呢。”

    “聘用这个孩子吧,简威博士,”路比说,“她看上去不是挺聪明伶俐吗?”

    “我就是聪明。我的脑子快得像一阵风。问我问题。”

    “你叫什么名字?”

    “这太简单了。问我点跟书有关的问题。”

    “《太阳照样升起》的那个点是什么?”路比说,“每一个书虫都知道答案。”

    “什么是,点?”

    我们俩大笑。

    “你不能指望我懂那些从没学过的东西。不过只要告诉我一次,我就永远不会忘。哦,有件事儿我忘说了,我是廉价劳工。”

    “赶快聘用她吧,简威博士,在这话传出去之前。”

    路比说。

    “别强迫他,我看得出他正在思考。为什么不给你自己找点更有用的事儿呢?告诉我那个点是怎么回事。”

    “在第181 页上,‘soppped ’这个词有三个‘p ’,”路比说,“这就是所谓的点。”

    “换句话说,第一版有个错误,而后来的版本没有。现在我可知道了,我是有专业知识的员工。”

    “你几岁了?”我问道。

    “这有什么关系呢?”

    “我只想知道,是不是在教唆青少年离家。”

    “上帝保证,我二十六了。”

    “别想糊弄人。”

    “我真二十六了。你看什么呢,难道不相信我?这是我的又一个优点——从不说瞎话。我的判断力无可挑剔,总能给你些有用的建议,而且非常准时。凭你付的那点可怜工资,你还想要什么呢?”

    我们对望了一眼。

    “幽默感也是我的一个优点。”她说。

    “你看起来,超不过十五岁。”我说。

    “我今年二十六。等我明天再来,我会拿些东西证明的。”

    “明天我们不开门,未来几个星期我们都不打算开门。”

    “我知道。我是来帮忙准备开业的。”

    “看,小姐,我还不知道能不能请得起帮手呢。”

    路比清了清喉咙。“我能插句话吗,简威博士?”

    “似乎我还阻止不了你。”

    “聪明人点一下就够。你不想把自己绑在柜台上吧?你需要的,是让自己不受约束到处搜罗好书。”

    “正是。”那个女孩说。

    “你得在这个世界里生活,见见人,打打电话。”

    “打电话很重要。”那个女孩说。

    我们四日相投。她的眼睛是淡褐色的,带些天真可爱的味道。

    “如果你二十六岁,我就是惠斯勒的妈妈。”我说。

    “我十九岁。到目前为止我说的别的话都是真的,除了迫不得已撒点小谎。我又饿又累,急需一份工作。我太需要了,为此我不得不撒谎,甚至愿意干上一架。只要你允许我干活,明天我就穿工作服过来——免费,只要给点吃的就行。我上油漆很棒的,能给你节省很多时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30

我正要开口。她喊了起来:“求你别说不!求你,求你,起码在你亲眼看到我干活之前,什么也别说!只要明天给我找点活儿干,一周内你就会发现离不开我。我保证……我保证……真的。”

    她顺着来路走出书店,迅速消失在街上。

    “好了,”我说,“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已经告诉你了,”路比说。“她是个好孩子,刚漂洋万里来到这个国家,你不忍心让她沦落风尘吧?她正是这个地方所需要的。”

    我们继续工作。过会儿路比说,“还记得奈夫讲的吗,简威博土?诚实是最大的财富。再没有更对的真理了,而且它总能有效。”

    “她都没说她的名字,”我说,“我出五块钱打赌,她再也不会来了。”

    不过她身上有些东西,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是我喜欢的。早上我到的时候,她正坐在人行道上,穿着一件旧的棉布裙。

    “你迟到了。”她开始教训我。“我八点就来等你了。喏,我给你的橱窗准备了一棵植物。”

    她递给我一个铁罐子,里面栽着一棵弱不禁风的可怜野草。

    “这是个象征,”她说,“刚长出的时候小得不起眼,几乎不存在,就像你的生意一样。你们会一起成长起来的。”

    “要是这个小东西死了,我猜我就得关门大吉啦。”

    “它不会死的,简威先生。我绝不会让它死的。”

    我开门,和她一起走进去。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斜射进来,屋里充满太阳味儿,清新而喜人。再搀杂着新鲜的木屑味儿,奇妙又刺激。

    “你打算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埃尔斯佩思。普莱德。“她把手塞进了我的手里。

    “以前的朋友们叫我粉红,因为我的头发。你可以叫我普莱德小姐。”

    我笑了。

    “我相信我们的关系应该保持在工作层面上,”她说,“你呢?”

    “绝对的。”

    “来开始工作吧。”

    她在后面刷漆,我则在前面忙着摆弄书架。我把前门支起来。锯木声传遍整条街,人们停下来张望,有的还问这问那。我虽然不善应酬,可这都是潜在顾客,而我已经成为生意人了。我干活比计划的慢,不过普莱德小姐整个早上都没闲着,几乎从没休息过。中午,我到后面叫她吃午饭,她已把整个房间的三分之二刷完了,而且干得很不错。

    我出去买了些三明治,回店里和她共进午餐。她真是饿坏了,狼吞虎咽。现在我不关心她的个人问题了,我们之间只有工作。她干起活不知道累,一开口就能提出好些关于用色、装饰以及墙上需要放什么东西的建议。

    “除了书之外,你会卖艺术品吗?”她问。我告诉她,我相信一次只能学好一门学问,她说,“那你就得在墙上挂幅画,不是为了卖,只是装饰。”她对这个店真的很关心,像她自己的一样。到了下午,我就发现她的话应验了,我开始问自己,如果没她的话,我该怎么办?

    三点钟我抬头,看见彼得站在门口。“我有一箱体育书,简威博士。”现在他们全这么称呼我了,都是跟路比学的。我浏览了一下,买了其中的一半。我买得很有信心,价钱也公道。我知道我要什么,此外的任何东西都不在考虑之列。我不会买有瑕疵的书,一点水渍墨迹都不行。我设计了一套标准,要是一本书有一页被划了线,那就等于每页都被划了线。如果一套书的一册皮面有缺损,那么整套书就都有缺陷。我只要原版好书。我只卖那些具有永恒价值的书,而不是现在流行的垃圾。我掏钱给彼得,然后提醒他,汉尼斯仍然想跟他见面,谈谈波比的死。“我对这事儿一无所知。”他回应说,随后继续上路。

    当我回过头想工作时,普莱德小姐正站在身后。“我可没偷懒,你知道。我只想看看你怎么买书。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你的帮手,所以你可以把这看成我的第一课。

    你为什么挑了这些,而不买别的呢?为什么不要简·方达的书?难道它们不畅销吗?“

    我在她身旁坐下,一本本翻看那些书。有些是路比已经教我的。棒球书全是好东西,简威博土,橄榄球则是浪费纸张。因为棒球迷喜欢看书,而橄榄球迷则喜欢狂欢。关于篮球的书不值一读,而曲棍球类书籍则比较慢热。一定要买高尔夫球的书,任何一本这种书都卖得掉。可以买赛马和赛车的书,关于台球和象棋的也要买,而且越老越好,不过千万别买保龄球的书。而我自己,则加了以下规则:一本好的杰奇。罗宾逊传记,抵得上十本乔。纳马斯的书。罗宾逊的故事充满矛盾、戏剧性和冲突的张力,不用说还有棒球本身的吸引力。即使一百年后,他的故事仍然引人人胜。

    至于简·方达的健身书,呸!世上有两类截然不同的作者,写畅销书的和写其他书的。像简·方达这样的畅销书,只会在排行榜上登场两周,随后便销声匿迹。每个畅销书读者都会在它火爆时买上一本,等过了六个月,你想白送都没人肯要。

    我们继续工作,眼看夜色将临。她已经累一整天了,而我才刚刚开始有精神。她时不时走出来,活动一下手脚,然后又接着埋头干一个钟头。她问我,希尔斯先生今晚是否过来。我说不知道,希尔斯先生的来去,从来都是随意的。那天晚上路比没来。八点我让她回家,我会多呆一会儿,到处转悠一下。她说她想留下,和我一块儿转转。我们一起吃了晚餐,是外卖,随后我继续干到十一点。要不是因为跟手脚僵硬的她一起干活没什么乐趣,我本可以再干三个钟头的。,无论如何,这一天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

    “好吧,”我说,“我开车送你回家。”

    “不用客气了。”

    “我知道。不过现在已经是深夜,你干得很辛苦,而且这条街很乱。拿上你的东西走吧。”

    “嗯,事实是,简威先生,你让我难堪。我无家可归,没有一个你可以送我去的地方。”

    “那你住在哪儿?”

    “此刻我住在,嗯,一堆东西之间。”

    “你怎么了?在公园露营吗?”

    “至于今晚,我还没决定呢。”她钻进里屋,拿出那个一直随身携带的小手提箱。“事实是,和你见面前一个小时,我才刚到丹佛。我身上只有五美元,而我花了一半在洗衣店里。那儿有一张星期天的旧报纸——我就是这样知道你的。命运,简威先生。”

    “好吧,普莱德小姐。今晚你得睡在一张舒服的床上。”我掏出钱包。

    “不,不要。我不会为这个收一分钱的。我告诉过你……”

    “请原谅我的措辞,普莱德小姐,不过,你误会了。”

    “我想要一份长期工作,先生,不是一天的工钱。”

    “要是我的口袋只有两块钱,一天的工资看来也能派上用场。再说,我不会让人白干的,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拿着这些钱……”我把六十块钱塞进她手里,“然后我们去给你找个旅馆。”

    “那好吧,我会收下这些钱,不过你必须同意,这是贷款,而不是工资。”

    “别得寸进尺了,普莱德小姐。你今天表现不错,别在最后关头留下不好的印象。现在,让我们闭嘴离开这天过得不错。我们从陌生人开始,经过了迟疑不决的阶段,最终成了朋友。我俩坐在地上吃饭,这可是相当亲密的。我们俩谈论书籍,不同版本的区别,还有希望。对方身上,我们不了解的故事能写一本书,而我们了解的部分只不过能填满一页纸。我喜欢我所知道的她。我喜欢她,她给我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突然间,我觉得对她的幸福负有责任。

    我们找的那家旅馆,离书店只有几条街,这样她就能省去不少交通时间。我给了她一把钥匙,这样她就不用每天早上在门口等我了,然后我走进那家旅馆,替她付了一周的房钱。

    第二天跟第一天一样:我们埋头干活,一起吃东西,很少交谈。书探子们来兜售各式宝贝,而普莱德只站在身后观察这一切。晚上,路比加入了我们的行列,我们一直干到十点。我付钱给他们俩,而普莱德小姐并没争论。至于路比,只要钱是给他的,他从不争论。

    我们三个相处融洽,这家店正逐渐成形。“真有一家书店的样子了,简威博士。”路比说。这种感觉很充实,不错,感觉棒极了。我们有说有笑,特别是在晚餐时,钱是我付的,不过我很高兴身边能有这些朋友。

    普莱德小姐是从爱丁堡来的,她把那里叫做“老烟囱”。她不时冒出来的苏格兰土话,让我们一点也摸不着头脑。我很高兴她至少还学过英语。她的奋斗故事简直能赚人热泪。她是个孤儿,在自己的国家里穷困而绝望。

    美国一直是她最大的梦想。她拿到了一年期工作签证,而她则希望能续签。她已经来六个月了,大部分时间在纽约,最后三个星期则在路上。纽约让她失望,她的赞助人突然去世,留下她独自面对险恶的大苹果。不过对丹佛的感觉还不错,她喜欢丹佛,这里是她的美国梦即将展开的地方。

    路比身上挂条围裙,手里刷子朝天指着。“把所有疲惫不幸的家伙,还有你的书探子们统统送来吧。”他的模样像祈祷,让我们笑了半天。

    十天后的晚上,我们终于完工了。这里看来焕然一新,简直可以说棒极了。路比最后一次收拾工具时,普,莱德用吸尘器把整个屋子打扫得焕然一新。而我,只是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充分享受这一刻的平静和满足。

    现在轮到书了。我腾空了我的公寓,把所有存货一古脑儿搬了进来。路比看到我的收藏大吃一惊。“我现在要告诉你,简威博士,你收藏的小说类图书,将会是整,个西部最重要的藏品。老天,看这本《生活战争》!我简直不敢相信!约翰。尼古拉斯也没这么多!”我告诉他,我打算用这些书在玻璃柜里摆一个金字塔,可他摇了摇头。你一次只能摆一本出来,他说,对于珍稀书,你永远不能一次摆两本同样的书,否则就没人会买。顾客们总会看到很多不错的书,真正会掏钱买的,永远是那些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现在或者永不,就是这种感觉。

    我们用了一个晚上给这些书标价。普莱德小姐根据标准比价,给普通书标价。她会在《尚在供应书目》里查找,要是我们拥有的那本保存完好,她就按半价标注。

    路比和我,则给那些值得收藏的书标价,不断争论应该高点还是低点,争论着稀缺程度、市场需求,还有永远的——品相。“记住,路比,我不想要高价。”我会说;然后路比就用极度厌恶的眼光看我,“你还是什么也不懂,”他说,“你真是不懂,标上高价会让一本好书卖得更快。该死的,人们喜欢认为他们买的东西物有所值。

    如果你定价太低,看起来就像一点也不珍惜它们。“他会把一本书贴在耳朵上,然后闭上眼睛,就像这书会跟他说话一样。那时他就会发表公告:”七十五块,“他说,虽然我会争论,但他还是会摆摆双手:”七十五块,简威博士,你不能少要一个子儿。你想让自己看上去像傻瓜吗?“

    就这样直到天亮。这夜一眨眼就过去了,就在这一瞬间戛然而止。“你看书时总会这样,”路比说,“一小时快得像一分钟。你都不晓得时间溜到哪儿去了,就像跟女人做爱一样……”

    随后他俩就都走了。路比要回家睡几个小时,普莱德小姐则回了旅馆。我在店里踱来踱去,此时此刻才领悟到——我选择了什么,抛弃了什么,在一个月内,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深吸了口气。这里弥漫着油漆和锯末的清香,闻起来像一部新车。它是真实的、活生生的,而且属于我。它甜蜜而又激动人心。我的未来生活突然有了方向,有了把握感和所有者的豪迈。

    辞职又能怎样?我还有另一份终身职业呢,一份很棒的职业。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33

第十八章

这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们开业的第一周引起轰动,第一天就卖出了两本《生活战争》,那天关门前,我们总共做了将近一千元的生意。三本斯蒂芬。金的书第二天被抢购一空。到周末,我已经收入了3000元。我的胡子刚长出来就被刮掉,然后又长了出来又被刮掉。我从来不打领带,人们都说我快变成吉普赛人了。

    杰奇·纽顿提起诉讼,向我索赔一千万美元。这案子看起来,像是会年复一年没完没了进行下去。我的律师是一位朋友,他说别担心,我们会赢的。

    我一点也不担心,只是略有些遗憾。偶尔我会梦见波比,还有那个未知的凶手,不过我跟自己说,那个整天操心的行当,我已经彻底脱离了。

    回头来看,当警察的日子简直如同隔世。我再也不会在梦中听到警笛了,甚至一篇关于警察毒贩火并的报道,也让我完全无动于衷。从部门离职后,我曾经受邀参加过几次葬礼,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成了一个真正的局外人。我仍旧跑步健身,保持着良好的体格仅仅因为这是习惯。我仍然持枪,也因为这是习惯,不过现在我得申领持枪证,就像任何一个守法公民一样。

    一年当中,我见过几个老朋友。我再没见过卡萝尔听说她现在和一个警官在西区同居。汉尼斯还是那副牛脾气,我们常一起喝啤酒,一起谈论旧案子,还有那些旧时光。

    我觉得他也不再像以前那么卖力工作了。他没找彼得谈过,也没找过丽塔。麦金利。搬家公司这条线索似乎颇有希望,可最终也归于寂静了。

    警察们没法侦破波比的案子,这帮笨蛋。而最终这个任务,还是不得不落到了我的身上。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44

第十九章

从此,我的日子变得惬意起来。我七点起床,在几条街外的咖啡馆里吃早餐、看报纸、喝咖啡,在九点以前。我把给书店开门的活儿留给了普莱德小姐。现在她有了自己的公寓,当然还是可以步行去书店的。每天不到九点半,她就会雷打不动出现在店里,这真的给了我很多自由,让我尽情寻觅猎物。从一开始,我就惊诧于我的收获。过去,我偶尔会逛逛廉价书店,常常一无所获。而从我成为书商那一刻起,好运气来临了。那些从前满布灰尘的书店里,突然冒出了许多真正的好书。现在我懂了两件以前不懂的事。以前我眼光狭隘,只顾找自己感兴趣的书。而现在,我则买下了一本眼部手术的医学书,带彩色图解,厚得可以作枕头,1903年出版。

    这可是我以前绝对不碰的东西,买它花了一块钱,然后向一位不在本城的医学专家报价一百元。我还花了十块钱,买了两本一套关于19世纪以来畜牧业的书,非常专业。我想在我的店里,要价125 元会很合理。我学到的第二件事是,毫无目的的行动很难发现好书。找书的过程并不是随机的、偶然的,我必须得去书籍的所在地,而且总得去。一本摆在明处标价极低的好书只会呆上几个小时,甚至几分钟,然后就会有一个书探子赶来把它挑走。我想成为第一人,而且很多次我的确做到了。我满城转悠,像个吸尘器一样,把好书一网打尽。

    在我选择的领域里,也就是文学类首版书和侦探小说,我大量进货而且搞得不错。我对市场作了一番研究,预见到了即将来临的潮流。这就是格拉夫顿,尽管我本人并不太喜欢她的作品,不过它来得正是时候。她的处女作《A 代表不在场证据》,一直在二手书市场疯狂炒卖,每年价格都会翻上一番,现在人们已经对一册品相良好的首版书要价三四百块了。格拉夫顿的文笔轻松活泼,可读性颇强,有很强的娱乐性,不过欠缺挑战性。她的父亲曾经写过文学史上最机智最引人人胜的书籍之一,他的《无可置疑》被很多人推崇为一本巨著。可现在,要是我想卖出这本书,却不得不利用他女儿的名声。于是我收藏起一册,静待更高明的时代来临。在别人
还以6.5 美元贱价出售《黑色星期日》时,我就发现了托马斯。哈里斯。他的《赤龙》,尽管在故事开头的一个情节上确实有漏洞,你不可能拿着玻璃刀从窗户进去,最好的办法还是用锤子把窗户砸开。不过作者和那部电影,还是义无反顾助长了这个神话:“把我的玻璃刀给我,医生。只要在玻璃柜上开个小洞,我就能把‘希望之星’钻石取出来。”啊哈,找个时间不妨试试看。不过这个小错误无伤大雅,《赤龙》一书如此精彩,以至我会接受哈里斯喂给我一切东西。那时候,他还在对《沉默的羔羊》进行润色,这是一本五年来我读过的最棒的惊栗小说。

    我读那本书的时候,老是想着格林沃德先生,想他是否会喜欢这本书。这书证明了我的那个观点,就是优秀作品可能来自任何地方,甚至包括畅销书排行榜。

    托马斯.哈里斯,他毋庸置疑是个一流天才。我祝他长命百岁,不过为防万一,我已经开始囤积他的作品了。现在收藏家们开始发现他了,在近期的目录里,我发现《黑色星期日》逐步向百元价位靠拢,而我已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收藏了堪称完美的6 册。

    简威自创的书探子法则诞生了。你买的东西一定是你喜欢的和你会读的。相信你的判断力,要有信心。好的作家也许会死去,并和其他人一样被世人忘怀,可他们总有一天会卷土重来的。

    我正在实践所谓的思索人生。晚上我会读些淘来的书。我读那些从没听过也无法想像的东西,我还听音乐,大部分是爵士乐,而且不断学习其他书商的目录。我学起来很快,而且不会忘记经手的任何一本书。这游戏就是这么玩的,生意人的精明、好运气和洞察力,三者缺一不可。谁的水晶球最准,谁就会赚到最多的钱。他会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正确的地点,拥有最充沛的精力,采取最佳的行动,收获最好的结果。

    我仿佛早就经历过这一切,似乎预见到了这些还没发生的事,最终找到了归宿,找到了那个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干的职业。

    在被突然拉回旧世界之前,我已经作了三个月生意了。事情发生在万圣节前夕,我的店里来了两个不速之客:杰奇·纽顿和丽塔·麦金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48

第二十章

经过一轮艰难而毫无所获的淘书历程,我到店里已经很晚了。白天越来越短,不到五点天就黑了,这也是我们正常关门的时间。通常我会尽量在四点前赶回店里,这条街治安不太好,我不想留下普莱德一个人来关门。

    可那天我因为去的地方远点,没能及时赶回来。当我把车停在门前,已差不多五点了。我看见普莱德在核对今天的账。我进去时,她冲里屋使了个眼色,等我近些,她则举起计算器,向我展示今天的业绩。总额1425元,开业以来卖得最好的一天。我吹了声口哨。“有个大买家,”她说,“他们还在这儿,就在里面。”

    她给我看那些收据。他们买走了约翰。斯蒂芬的《尤卡坦半岛旅行记》,一本精美的1843年第一版,包在原版封面里。还有那本我上个月才从邮购手册买到的《调情者》,价格昂贵,两本加起来差不多要1200元。

    “要不是有这两本书,今天又是平常的一天。”我说。

    “他们看来有点怪,简威先生,”她压低嗓门说:“不过既然肯花钱,谁会计较呢?”

    “怎么奇怪法?”我问。

    “嗯,他们是三点半来的。发话的是其中一个,一来就指名道姓找你。我跟他说你不在,他就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说可能五点以前,他就要我给他看这里最好的书,随后说,我要买下它,付的都是百元大钞。”她轻轻提起收银机的小抽屉,于是我看到那卷大钞。“他不肯收找头。给了我十二张百元大钞,还说不用找。我告诉他这不合规矩,我们不接受小费,可是他好像听不见一样,径自走开了。我还以为他要走呢,可他没有,一直在店里转来转去,现在正在里屋。”

    我耸了耸肩,“要换是我,普莱德小姐,我一定会收下的。”

    “早知道你会。”

    我坐在柜台后,开始查看销售情况。“要是你想的话,现在可以走了。”

    “噢,我还要再呆一会儿。哈克尼斯先生过几分钟会来带我去吃晚餐。”

    我坐直了身体。“杰瑞·哈克尼斯?”

    “有什么不妥吗?”

    我继续我的工作。我绝不想在她能见人的事上说三道四。不过是的,去他的,既然她提起,这事儿的确不太妥当。她还是小女孩,哈克尼斯的岁数相对大了点。

    是的,我有点不高兴,我不太喜欢这事儿。去他的,我对她已经太老了,而哈克尼斯,比我还足足大上八岁。

    我一直费尽周折,努力跟普莱德保持纯洁的工作关系,可现在,她却要跟杰瑞。哈克尼斯约会!

    “简威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这是你的私事,普莱德小姐。我只不过在想,他好像有点老。”

    “好玩的是,我从不这么看他。不过你说的对,他肯定有你这么老了。”

    我冲着天花板翻白眼。

    “我在开玩笑,简威先生,你的幽默感去哪儿了?对我来说他当然太老了,我又不会嫁给他……除非……”

    “什么?”我急促地说,“除非什么?”

    “如果他愿意给我方便,让我能得到绿卡,我也许会考虑这事儿。任何人只要肯帮我留下来,我都会考虑的。不过哈克尼斯先生没打算这么做,他想请我吃顿晚餐而我答应了,仅此而已。不过,要是你还有活的话……”

    我摇了摇头。“记住别去任何黑暗角落。”

    “永远不会的,先生。我只是希望他能告诉我一些专业知识。”

    “我相信他会的。”我干巴巴地说。

    “我想知道一切。”

    “有一天你一定会的。”我真心诚意地说。

    她学得很快。要是我们不得不把她遣返苏格兰,那将是这个国家的悲剧,我想。书籍交易的艰巨性并没有让她担心。事实上即便是一个老道的书商,一年里看到的大部分书,也都是以前从未见过的。她面对这个无底深渊,竟然毫无畏惧而且信心十足,即便一个真正的天才,也不可能洞悉全盘,而这却是普莱德小姐为她自己设定的目标。

    在三个月里,她学得如此之多,以至我开始让她用我的支票来买书了。她用我的钱从书探子那儿买书,就像我本人一样不受限制。确实她犯过错,不过我也是这么学到东西的。每周她至少会搞一次激动人心的大采购。

    我知道在不远的将来,终有一天她会离开,或许不是回苏格兰,而是去一个属于她自己的地方。此时此刻,在我们共同分享的这段缘分里,我的任务就是让她快乐。

    “顺便说一句,我打算给你加薪。”我说。

    她考虑了一下,好像可能会拒绝似的。不过她还是说:“我想这是我应得的。”

    我听到里屋传来了笑声。这笑声熟悉而刺耳,就像旧日的梦魇。我听到那两个家伙小声说话,其中一个笑了起来。

    随后他们走了出来。是杰奇·纽顿,还有一个模样像是职业杀手的家伙。杰奇什么都没拿,不过身边那位带着支长枪。他总算开始带保镖了,看来这个混蛋还是能吸取教训的。枪这种东西总能让人看见,我自己的就挂在皮带上,在后腰。够起来不太容易,不过要是真有事发生,我能用足够快的速度拔出它——比杰奇想的更快。

    那个保镖是个彪形大汉,和他的主子在店里转来转去,假装看书。我努力抑制住说点俏皮话的冲动,只是任由他们干自己的事。普莱德小姐朝柜台挪了一步,我看见她把剪刀悄悄抽了出来。

    这孩子一点也不傻,普莱德小姐。

    我看着她的眼睛说:“你干吗不立刻回家呢?”

    “啊,啊,哈克尼斯,记得吗?”

    “回家吧,普莱德小姐。”

    她一动没动。杰奇转过身来看她,她也勇敢地对视。

    “想出去兜风吗,美人儿?”他说。

    她摇头。

    他走了过来,一直看着我。

    “你好吗,XX?”他说。

    今天的情景,跟我给他车胎放气那次截然相反。现在轮到我一言不发,而他则滔滔不绝。“如果换我,肯定不会要这个地方。这么多贵重的书,这么个不太平的地段。我听说有些匪帮,除了到处乱逛乱砸之外,没有别的嗜好。”

    离我三尺远,他停住了脚步说:“这世上总是有些混蛋,在等着破坏你的生活。”

    只有他一个人在说话。

    “把你的玻璃砸烂,深更半夜倒进来一加仑汽油。嗤!”

    然后,他打开袋子,拿出两本已经买下的书。我知道会发生什么,却无法阻止。他已经付钱买了这些书,有收据为凭,这些书与我无关。

    他翻开斯蒂芬的书,撕下那张有一百四十年历史的地图,然后用它擤鼻子。

    他从那本800 美元的书里扯下一页,点燃,然后用它点着了保镖嘴里一直叼的雪茄。

    “本店禁止吸烟。”我平静地说。

    “噢,对不起,我没看见你们的牌子。”杰奇·纽顿说完,把还摇曳着火光的那页纸扔到地上,用脚踩了几下。

    接着,他把那本书摊开递出,那个枪手就把湿乎乎的雪茄扔了进去。杰奇把书卷了起来,然后隔着柜台递给我。

    “你有垃圾桶吗?”

    我用两根手指捏起了那本书,把它丢进垃圾桶。

    他们走向门口。

    “欢迎再来。”我说。

    杰奇大笑着走了出去。普莱德小姐长出了一口气,那把剪刀从她手中滑到地上。

    “我早该认出他来,”她说,“直到刚才我才想起他的照片,此前我一直不知道。”

    “没关系。”

    “这种表达蔑视的方式可够昂贵的,你说呢?”

    “因人而异。他花得起这钱。”

    “不过,这种花钱方式有多可怕呀。”

    我看见杰瑞·哈克尼斯走近窗户。走开,我想,现在我可没心情应付这个。

    他当然不会走开。他拉开门走了进来。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系一条领带,穿一件蓝色运动外套,看起来简直就像衣冠楚楚的英国绅士,1968年的酷哥。

    “准备好了吗?”

    普莱德小姐取了外套,围上披肩。哈克尼斯不断把重心从一条腿移到另一条腿。当目光扫到我脸上,那副潇洒的形象一下就溶化掉了,看起来很不自在。

    “你没意见吧,简威?”

    “嘿,我又不是她的监护人。小心点就行。”

    我们又对视了一眼,我的话都写在眼睛里,完全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们都已过了青春期,我们有着共同的年纪、经验和欲望。我知道他想要什么,而他也能知道我的意思。我说的是别来这套,伙计,想都别想,我的声音清晰得像一记巴掌。只有普莱德小姐才听不见。

    我独自面对这个凄清的夜。万圣节快乐,简威。天空飘起了小雪。明天,我想,我要在附近走走,跟哈克尼斯先生碰个头。可我立即就推翻了这个计划。管你虐己的事吧,我想。要是惹恼了她,她就会离开你,反正想用她的人有的是,比如今天来的那个老家伙。我的心情和天色一样阴沉。纽顿咄咄逼人,使我不得不考虑如何防守,而普莱德小姐也让我心烦意乱,我不知道该从哪里找到启示。我不想看书,不想工作,不想回家,也不想呆在这儿。我正在沮丧之中,无可救药,任何事情也不能让我重新振作。

    就在这时门开了,丽塔·麦金利走进了我的生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50

第二十一章

我知道是她。我脑中早有她的形象,而她和我想的一模一样。几星期前,我收到AB杂志寄来的复印资料,不过只有文字而没有图片。我把材料通读一遍,转给了汉尼斯。这不是我的活了,不过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偶尔我还会发现自己想她。从某种意义说,她正是解开波比一案的关键所在。我没什么事实证据,不过直觉告诉我就是这样。她几乎和我想的一模一样,一头黑发和一双褐色的美目,美得令人目眩。认识她的人只给我描绘了寥寥几笔,然而我却用惊人的想象力,将剩下的空白填满,并绘成了一幅完整的形象。而今,这个形象栩栩如生站在我的面前。惟一弄错的,是她的衣着:想像中她裹在皮裘里,珠光宝气,而现实中,她却完全不是这副打扮。她穿一件朴素的旧外套,里面的衣服也很平常,甚至可以说保守。她戴一顶小巧的帽子,这可挡不了多少风。她的两颊由于寒冷,已经变得绯红。她手里拿着一个布袋,而我以为她是应该拎个精致女包的。她既和我想像的完全吻合,又似乎毫无相似之处。

    “您是简威先生吗?”

    我说我就是。

    “我是丽塔·麦金利。”

    我立即感受到别人说过的那种感觉——在书籍交易这个宇宙里,我是那么的渺小和微不足道,真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这点的。她散发着完全真实的气息。你能够直视她的脸,从她脸上看到她的心,连一丝一毫的虚伪做作都没有。她走到柜台边,“前段时间,你给我留的言可真够生硬的。”

    “对于得不到任何回应的人,难免会有点生硬。难道你从不回电话吗?”

    “我一直有回电话的习惯。这次事出有因,我前段时间出去了。”

    “你一定走了很长时间。”

    “我有六个月没跟外界联系了。本来可以打电话回来查信息,可是系统出了毛病。”

    “你干什么去了,环游世界?”

    她没理会我的问题,开门见山地说,“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什么也没有,就目前而言。”

    “我记得电话里提到了一件谋杀案。”

    “我还以为你没听到呢。”

    “我的答录机录下了这段,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跟谋杀案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原来如此。”

    她环顾整个书店,此时我再次感到自身的渺小和微不足道。出于某种原因,我觉得被激怒了。

    “别对这个地方太在意,”我说,“只不过是用来打发余生的地方。”

    “你干得不错。”

    我在她脸上寻找讥讽的痕迹,不过却一点也没有。

    她在店里四处浏览了一下,顺便往里屋瞟了一眼。“你好像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她说。

    “你感到意外吗?”

    “当然。这可不是我以为一个警察能懂的事儿。”

    “别担心,我也知道怎么揍人。除了智力之外,我身卜还有别的特点。”

    我的幽默感毫无反应。“这些东西很不错。”她真诚地说。

    “谢谢。”我说。

    “你肯定收藏很长时间了。”

    我没说话。

    “你有很好的品味。”

    “对于一个警察来说。”我说。我咧嘴一笑,同时摊开双手。

    “我想这证明了,一个好的书商可以来自任何行业。即使图书管理员也有机会。”

    “你不喜欢图书管理员?”

    “我自己就曾经是。他们是世上好书的最大敌人。除此之外,他们是好人。”

    她捏起一本书,打开来,读着什么。不过她的目光从书页离开,越过书脊遇到了我的眼睛。她的双眼寒光凛冽,要是在攸关生死的情况下,我可不会对这位女土说半句谎话,我想。

    “如果你还不知道,让我告诉你,在图书馆和书商之间,一直有一场无休止的战争。”她说,“没有和平,最多只能算暂时的休战。”

    “我还真没听说过。”

    “是的,我们互相仇视。”

    “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我们都在找相同的东西。很多情况下,这些东西是独一无二的。他们把我们视为雇佣兵被贪婪和高额利润驱动着。”

    “这太可笑了。”

    “当然。不过你没办法改变他们的看法。”

    “那我们又怎么看待他们呢?”

    “我只知道自己的看法,因为我曾跟他们一起工作我看到的,是足以令人痛哭的图书馆。无价、珍贵的书籍被送了进去,结果却被搁在发霉的地下室,任由它们腐烂。老辈人以为死后把书捐给图书馆,是对这个世界做了件好事。他们还不如把书拿来烧掉呢。公共图书馆尤其过分,他们根本没有足够人手和知识来处理这些书。毕竟,公众一定得拥有他们的通俗小说,所以图书馆一下就买了五十本,然后哭诉他们没钱。”

    “你在哪儿工作过?”

    “一开始,我是在堪萨斯的一个图书馆,那真是一个典型。它在三十年前得到一批珍贵的图书捐赠,这批收藏至今还呆在最初的地方,一间地下室。五年前,天花板开始脱落了,于是那批书就被埋在两千磅的石膏下面,我情愿出一大笔钱,把那批书从那里弄出来。”

    “你为什么不这么做呢?大部分人对金钱的反应都很积极。”

    “算了吧。当你真的想这么干,就会出现很多复杂的情况。有时你能赢得一场战争,拯救出一些美妙的书籍。更多时候你则会失败。你想问我些什么?”

    “我想,你最好跟负责这个案子的家伙谈谈。”我把汉尼斯的名字电话告诉她。

    “会问什么?”

    “我想,这最好应该由汉尼斯来告诉你。”

    “你在电话里提到了一个叫维斯福的家伙,他出事了?”

    我点了点头。我这可是在赶一趟浑水。我知道是否应该跟她讨论这件案子,不过毕竟,我已经好奇很久了。

    “我应该认识他吗?”她问。

    “你是说你不认识他?”

    “在此之前,从没听说过这个人。”

    “那斯坦利·巴拉德呢?”

    “他我倒认识。我为他做过一次评估。一个好老头。”

    “你看过他所有的藏书?”

    “每一本。浪费了许多时间。”

    “你在里面什么都没发现?”

    “他加入了两个读书俱乐部,百分之九十九的书都是从这两个俱乐部来的。你跟我一样清楚,这些东西能值多少钱。”

    “历史书还可以。”

    “可是巴拉德先生并不是历史学家,对吗?他是个文人,那些全是读书俱乐部版的小说。”

    垃圾,我想。

    她说:“当他打电话要求评估的时候,我告诉他除非那些书值得这么做,否则这是浪费他的钱。我的工作可不便宜,简威先生。我的专业程度丝毫不次于一个律师的专业知识,而且很难获得。我接到这种电话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冷静,在跳进汽车冲下山之前,我通常会问几个问题。”

    “什么问题?”

    “换了是你也会问的。对于一般爱好者来说,为什么他们要做评估?这道问题把大多数人拒之门外。很多时候,他们只会回答说,他们想知道这些书值多少钱。他们只是闲得慌,浪费他们和我的时间。等我告诉他们,图书评估费用起价是每小时六十美元时,他们就迅速退缩了。偶尔你会碰见一个真的想做评估的人,他想为书籍上保险,于是就得在草拟保险合同之前,给他的书做评估。要么就是他受了灾,地下室被水淹了,而保险公司不想理赔。我做的工作大部分就是这些。我不喜欢保险公司,他们全都想向客户报低价,有些甚至声称,那些书根本值不上保险额。这时我就登场了。告诉你,对这个我一点也不害臊,再没人比我更适合去对付奸诈的
保险公司了。不过我想这些你也知道。”

    “我一点也不知道。在这一行,我完全是个新手,我自己都还没做过评估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52

“这笔钱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听我的,下次你再登广告,一定要加上大大的‘从事评估业务’字样。只要你走出去,看一看那些书,做一点调研,写一份报告,就会拿到别人一星期都赚不到的钱。在如今这个时候,也算相当可观了。”

    “你做的大部分都是保险索赔吗?”

    “不,不过我确实接过一些这种案子。就在这次外出之前,我刚接了一单,很典型的案子。那个家伙在一场水灾里,损失了所有书籍。水管子裂了,那时他却正在朋友家。故事的结果你也能想到。地下室有他收藏了二十年的书。那些书从没做过评估,本应包含在家庭财产险里。按照重置价值,你知道那条款。可是,保险公司不肯赔,那家伙交了一个两千元的账单,可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这是他们犯的最大错误。于是,那个家伙给我打电话,我就过去看了看那些书。基督,那家伙所要的根本没超出书的价值,而只是很少一部分,相信我。其中有些很棒的书,看见它们被毁得不成样子,真让我心疼。不过我还是都看了一遍,等我干完的时候,那个家伙拿到了三万五千美元的零售估值。”

    “光凭你这份报告,保险公司就转变了态度?”

    “他们采取一贯的做法,派了个走狗来质疑我的专业能力。你可以想见我们交涉的情形。于是看来我们只能上法庭了。如果他们想这么玩,我可没意见。可是突然之间,那家保险公司的某个人,脑筋终于转过弯了。于是他们愿意和解,打电话让我按每一本书的价值列出清单,并且给出所有的零售及批发价的根据。我很乐意这么做,突然之间变成这家公司出钱雇我工作。要是我在做这张清单时喝了杯咖啡,那会花去他们五块钱。他们本可以一开始就采取正确的行动,少花点钱就了结这事儿的。可他们决定骗人,于是账单就暴涨了。我给了他们一份全是索引、脚注和比较的清单,他们根本无法质疑。我花了三天时间,做了这份六十页的清单,每小时八十五美元。最终,他们向那个家伙付了评估值的一少半,一万五千块,这才达成和解。真正让他们肉疼的,是除此之外,他们还得付给我佣金。”

    我在脑袋里做了道算术题。“你肯定让他们花掉了那笔当初打算赔偿的价钱。”

    “两千四百块。人们还说这世界上没有天理。”

    “那巴拉德?”

    “我依足了程序来做。问他为什么要评估,好让我能肯定他的钱花得不冤枉。就这么简单。如果你有一点职业道德,这是你必须得知道的第一件事。”

    “这有什么区别吗,比如你发现不值得,可你还是做了评估?”

    她对此避而不答,眼睛因为生气眯成了一条缝儿儿。

    “别对我妄下判断。区别大了。”

    “什么区别?”,“你是真想知道吗?”

    “我跟你说过,这事儿跟我没关系了。”

    “好吧。那我就是在浪费时间。”

    我以为她要离开,可是她没有。她开始更仔细地翻看那些书。我继续我的活,随便她看。半个多小时后;她把所有书过了一遍。

    “喂,我有几句话要告诉你,然后就得走了。”她说“我不在乎你怎么看我,不过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个人告诉我,他加入一个读书俱乐部超过五十年了。这段时间里,他买的全是小说。我告诉他,我收取的酬劳可能比他所有藏书的价值还高。他说他不在乎钱,他只想给继承人留下一份档案,好让他的后事更容易处理。从他的话里,我猜到他的继承人之间,关系并不融洽。”

    “这能算是最轻描淡写的陈述了。”

    “总之,你明白了。他不在乎花钱,只想让他们在他死后少争一样东西。见鬼,如果他决定这么花钱,又不什么不可以呢?只要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我又有什么资格来告诉他们,不值得这么做呢?我还是不想干,这不符合我的习惯,再说丹佛有很多人会很乐意干,而且收的酬劳少得多。如果你想知道真相,我实在无法面对—万本俱乐部版的小说,逐一把它们看完,即使是有人付钱也一样。我不需要这笔钱,而且除非这工作让我有兴趣,否则我不会再接活儿了。可是这位老先生执意要我做。他想要一份绝对不会引起质疑的文件。也许他的要求听起来有点离谱,简威先生,不过他的口气,就像这是一个人死前的临终要求一样。”

    “这并不离谱,也许这确实是他最后的要求。他今年夏天死了。”

    “我很难过。他是个非常好的老人,我喜欢他。”

    “每个人都这么说。”

    她的态度缓和了一些。“他就像……我的祖父……只不过读书的品味好一些。有些顶呱呱的书,不过都是些不值钱的版本。我还能说什么?”

    “你做了评估?”

    “是的。三周后我下山做了那次评估。所费时间不多,我也没多收他钱,仅达到最低的专业水准。”

    “你是怎么做的?”

    “什么意思,我怎么做?我看完那些书,然后写了份报告。里面没有任何值得单列出来的东西,只需要数数总数就行了,而我也就是这么做的。事实上,他在我去之前就数完了,是我让他做的。花钱请一个评估师,干一些你自己也能干的事,就毫无意义了。我做的只不过是看看这些书,真是动作迅速,只去了四个钟头,就把他全部藏书过了一遍。”

    “有没有可能因为你看得太快,所以漏掉了什么?”

    “面对这么多的藏书,这种事总是难免的。我能说的只是,我看过书架上的每一本书。跟老人说的一样,从头到尾都是俱乐部版的小说,还不如印这些书的纸值钱呢。”

    “你的书面报告怎么写的?”

    “就这些。没有价值,除非当作废品回收。不过,没准儿某个室内设计师会有兴趣,用它们装饰某个摩登家庭的书架。” .她的陈述到此为止。至今为止,她提供的情况没什么特别,这也是她将要告诉汉尼斯的。对于警察来说,现在该提问题了。可我已经不是警察,所以必须斟酌自己的话。你可不能告诉某人,警察会问什么问题,这会让她提高警惕,让她占上风。

    可我无法抗拒这种诱惑。“要是知道有人买了那里的全部藏书,你会感到吃惊吗,麦金利小姐?他是否做了一单大生意呢?”

    我再次看到她的愤怒,不过这次她强压住了怒火。

    “没什么能让我吃惊,”她说,“总会有人买些东西,也总会有人当冤大头。等你再干一段肘间,就会发现这点的。”

    我微微耸了耸肩。“这个家伙懂书,”我说。此时,我脑袋里响起了警钟,警告我在丽塔·麦金利对汉尼斯作出陈述之前,不能再向她透露更多了。

    她渐渐怒形于色。“也许他没你认为的那么懂行。也许他失去了理智,简威先生。也许我跟某人狼狈为奸。你想让我说什么?”

    “什么也没有。”

    “你是不是认为,我在评估报告里故意掺假,跟买书的人里应外合?你找我就是为了这个吗?”

    “我怎么想无关紧要。我已经不是警察了。”

    “我得走了,”她再次说,“不过先让我看看你那个柜子里的几样东西。”

    我把书拿出来,她仔细检查着。“再给我看看别的。”

    现在,她完全是一付精明商人的样子。我也想摆这付架势,把那些书拿给她。

最后,她把大部分都放了回去,最终买的是索尔。贝娄的两本罕见小说,那是不到一个只前,我从彼得那儿买下的完美版本。路比给它们定了价,当时我觉得已经很高了:《摇摆的男人》400 元,《受害者》250 元。

    她没跟我要折扣,金钱对她来说,好像根本无所谓。

    我按常规给她打八折,于是她开了一张520 元的支票。

    接着,我就陷入了漫无目的的闲扯。突然之间,这个晚上显得如此漫长而黯淡,我是那么不愿看见她离开。

    “我很惊讶你买了这些书。有个我认识的老书商说,它们很可能会给我陪葬的。贝娄应该是另类作家,没人会喜欢收藏的。”

    “我想你的朋友错了。起码在贝娄上。”

    她向门口走去。我想拉住她的袖子,给她看点东西。

    什么无关紧要,只要是有趣的、她没见过的就行。

    你想看看一个警察真正的盘问程序吗,麦金利小姐?

    可事实上,我说的却是:“瞧,我可没对你暗示什么。”

    她在门口转过身,看了我一眼。于是我放弃了抵抗,给我这次对丹佛警察局的背叛行动画上了完满的句号。

    “我知道那些书不值一文,”我说,“我们看了俱乐部的账单。他保留了从第一天开始的全部账单,一份完整的档案。换了是我,单看保存的档案,也可以作评估的。”

    “那太好了,”她爽快地说,“我想我是不用坐电椅了。”

    她把门打开。要么现在要么永不,我想。

    “找个时间吃顿晚饭,好吗?”

    “不啦,”她几乎同时回答说。“谢谢你的邀请,不过,不。”

    拉开的门在她身后关上。我又伫立于这广袤的宇宙中,独自面对空荡荡的房间。她的香水留下一丝淡淡的痕迹,她的记忆则经久不散。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53

第二十二章

我梦见了她。我俩在书籍的海洋里一起遨游,在我的梦中。这真是美妙。我很长时间没谈恋爱了。一个正迈向高龄的单身汉,已经不敢相信一些东西,他害怕。

    然而,丽塔·麦金利点燃了我心里的那把火,我知道。我像浇上了汽油的灰烬。这对年轻人来说也许是正常的,不过对我这样过了而立之年、平时只跟“关系”不跟“爱情”打交道的男人来说,这种感觉鲁莽而怪异。它并不让人讨厌,不过随之而来的,却是担惊受怕和浑身上下的不自在。

    早上,我给汉尼斯打电话,把事情做了了断。我残存的警察责任感让我这么做。我把麦金利下班后的到访告诉了他,我们谈了些什么,我泄漏了些什么。他似乎不太关心,市长并没要求警察加班加点侦破波比的案子。

    等他们取得联系,他会乐意跟麦金利聊聊的,不过谁也不指望,这次会谈能有任何收获。

    两小时后,他打电话告诉我;麦金利上午11点会去警察局。

    大约两点左右,我给她打了电话。她开着答录机,不过不到一小时,她就回了电话。

    她的声音冷淡而疏远。“简威先生,您都想明白了吗?”

    “想明白什么?谋杀案还是图书生意?”

    “如果有一天,你把图书生意都搞清楚了,一定要让我知道你是怎么做的。我能为您效劳吗?”

    “帮我想清楚。”

    “昨晚我就告诉过你,今天早上我又告诉了你那位汉尼斯先生,对这个案子我一无所知。”

    “我指的是图书生意。我想去你那儿,看看你的藏书。”

    此时,我觉得自己仿佛成了透明人,被脱光了暴露在世界面前。我做好了被回绝的准备,而她也确实那么做了。

    “对你来说,从我那儿买书没钱可赚。”她说,“我所有东西都是高价零售。”

    “我敢打赌,一定能找到些东西。”

    “我不这么认为。你不可能赚到钱,再说,我现在很忙。我刚到家,累得要命,而且还有成千上万的事要处理。事实上,此刻我真的毫无热情待客,一点也不需要人陪。”

    “好吧,你说得很清楚,打扰了。”

    “对不起。再见。”

    简威第二次受挫。第九局下半场,两球出界,球迷们已经站起来,准备退场了。我把书店交给普莱德小姐,随后出去转悠。我到了山景道上的DAV 书店,书刚摆出来,看上去像垃圾。我从丽塔·麦金利的角度再来审视书,于是看到的更全是垃圾了:一些无聊人寻找的无聊书,俱乐部版的推理小说,俱乐部版的科幻小说,色情小说,等等等等。但愿这些书不会在千年后被发掘出来,让未来的人据此判断我们的生活。

    正想着丽塔·麦金利发呆,突然我的目光落在一本书上。我伸手及时拿了起来,此时一个身影在我身后出现。

    “你好,简威博土。”

    我转过身来。“嗨,彼得。生意如何?”

    “还能再好点。你几乎漏掉了那本书,它值多少钱?”

    我翻开书,取下封面,嗅嗅有没有发霉的味道。这是一本足够好的首版书,只是衬页有折痕,某个笨蛋在上面写了自己的名字。

    “噢,这本嘛,大概三四十块吧。”

    麦金利小姐不会要它,即使只卖两块钱。不过对彼得这样的家伙,这书简直就是他们的命根。

    “该死,”他说,“再晚一分钟,我就能得手了。”

    “反正它也是你的了。”我说,然后把书递给他。

    “耶稣基督,简威博士……”

    “圣诞快乐,提前两个月。”

    “天呐。”

    我们并肩走出去。我俩在停车场里聊了会儿。我问他有什么收获,他说是的,有些不错的东西要给我看,一两本过硬的货色。他可能本周晚些时候来找我。

    此时,他突然变得僵硬。我看着他的脸,还以为心脏病突发。他摇摇欲坠,如果不是我抓胳膊,他就要摔倒了。

    “喂,彼得,你没事吧?”

    “没事儿,当然。”

    他看起来可一点不像没事儿的样子。有点像一条被钓起来的鱼。

    “我得走了。”他说。

    “我开车送你吧。”

    “不……不用。公车来了。”

    他挣脱我的手臂,跑向对街。一辆车突然转向,差点撞上了他。他的身子被带得转了一圈,可这也没影响他的速度,仍然全力向车站冲去。他的那本刚买的书,就掉在我的脚边。

    我把书捡起来,看着那辆公车开走。这是怎么回事?

    我暗自纳闷。

    是害怕。彼得对某个东西太害怕了,以至完全被吓傻了。有什么东西,把他吓得屁滚尿流。

    我环顾四周。这是个繁忙的十字路口,车流汹涌,人群熙熙攘攘。街边对立的是两间便利店,第三个街角有家小店和墨西哥咖啡馆。我试图回忆彼得当时在做什么,看什么,不过最终无法肯定。我穿过街道,从一家便利店买了口香糖,接着就把这事儿抛在一边,接着忙我的工作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6-24 13:55

第二十三章

“丽塔·麦金利来过电话,”我进门时听见普莱德说,“就在一刻钟前。”

    我装出一付冷静的样子。检查了一下收据,生意差劲。我们的收入刚过一百,仅仅能抵得上开销。

    我去看路比。他正准备结束今天的生意,奈夫已经回家了。他们今天的收人还不到五十。

    今天对整个书店街来说,都是差劲的一天。

    我没有去哈克尼斯那儿。能看见窗里的灯光,所以我知道他在。

    夜晚很凄凉,孤独的感觉分外强烈,而我有预感,无论丽塔·麦金利对我要说什么,都无法给我温暖。

    可她真的给了我惊喜。当打电话给她,她竟然充满歉意。

    “通常我不会这么无礼的,简威先生。可能是时差还没调整过来。”

    “哪里的话,是我太冒昧了。”我撒谎。

    接着是长时间的静默,终于她说:“如果你还想来,我当然欢迎。”

    “什么时候呢?”

    “明天下午或任何时间。最好晚点,这样我可以稍微作些休息和调整。”

    我简直觉得头晕目眩,简直就要倒了。伙计们,简威还有戏,真令人难以置信。尽管过去的二十四小时里,他不断击球出界,可这场比赛竟然还他妈的有戏!

    普莱德在给绿色植物浇水,它已经被移了两次盆,正在长成一棵小树。我还从没见过什么东西,能在三个月里长成这样。

    “这是什么东西?”我问。

    “我不知道。不过是随手挖出来的。”

    “要是哪天它长出牙来,记得把它杀死。”

    然后我们开始每晚仪式,准备打烊。

    “你还没告诉我,”我说,“哈克尼斯怎么样?”

    “一个可爱的人。十全十美的绅士。”

    我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想找个借口,把他脑袋拧掉。不过遗憾的是,我恐怕帮不上忙了。他人不错,他的风度无可指责。”

    注意保护自己,普莱德小姐,看好你的船头船尾左舷右舷。现在咱们把这宝贝锁起来,让这糟糕的一天就此结束,你说呢?“

    “今天确实够闷的。我去关灯,再把答录机打开。”

    她消失在屋里。我把前门上锁,然后开始数钱。没多久,我就觉得脖子的毛竖了起来。转身向外看,只见杰奇·纽顿正坐在一辆车里,盯视着我。这是一辆加长的黑色轿车,保镖坐在驾驶座上。

    “啊——哈。”我说。

    普莱德小姐刚从里屋出来,问我:“你跟我说什么?”

   “我说我们有伴儿了。”

    “噢,上帝。”

    “千万别看他们,别受他们一点影响。继续干你的活,然后准备离开。”

    我把招牌翻过来,让他们不至于有什么想进来的念头。普莱德小姐匆忙收拾起她的东西。

    “咱们准备好了吗?”我说。

    “我准备好了。”

    “很好。今晚我送你回家,绕道从西边走。别争论,就这么办。我们就从那些畜生身边过去,开我的车走人。明白吗?”

    我把店里的灯关上。电话铃响了。

    我听到那部答录机启动的声音,然后开始录音。我不喜欢这种机器,不过普莱德小姐说服我安了一部,好让我们不会错过任何重要消息。如往常一样,她是对的这个该死的机器帮了我们大忙。

    “我要看看这是谁,”我说。“你先等一下。别看那些家伙,也别让他们觉得你担心。我马上回来。”

    等我走进屋里,答录机已经录完了。很可能是丽塔。

    麦金利,我想,要取消明天的约会。我把磁带倒回去,播放这段留言。

    是彼得。他扯紧嗓子,听起来焦急不安。“我得跟你谈谈,现在。”他说。

    我等了片刻。我知道他没挂电话,可最终什么也没说。他似乎突然被吓傻了,就像上次一样,他是个吓破胆的可怜傻瓜。

    “噢,该死。”他说,随后挂了电话。

    我把磁带倒回去,又放了一遍。跟那天一样,他莫名其妙。我不知道他在哪儿,也不知道怎么跟他联系。

    也许路比知道。

    我重新放好磁带,回到门前关了最后一盏灯,挽起普莱德的手说,“咱们走吧。”

    锁好店门后,我们从杰奇的车旁走过。那个打手发动了引擎,车子在我们身旁慢慢滑动。我会忍受十秒钟,我想,然后就要教训人了。我走到路比的店里,这里已经打烊上锁。我经过哈克尼斯的店,这里也关门了。只有克莱德·菲克斯还开着门,他坐在窗前凝视着街道,就像一只秃鹰。

    我们转过街角,来到一个小停车场,这条街的车都停在这里。那个打手的车缓缓跟在身后。我为普莱德拉开车门,然后走到那个打手的车前,那辆车停了下来,只有马达还在转。

    我敲了敲车窗,杰奇把车窗打开一道缝儿。

    “到此为止,纽顿。今晚要是再让我看见你的屁股就得有麻烦了。”

    “彼此彼此。”那个打手说。

    我盯着杰奇。“这个家伙会说英语吗?把手在方向盘放好,臭嘴。敢碰一下你的枪,我就让你见祖母去。”一阵故意的停顿后,我对杰奇说,“现在我有话告诉你,纽顿,你也听着,臭嘴。如果你想活到下一次生日,千万别惹我。别……惹……我!”

    “硬汉子,”那个打手说。“我会陪你一程,硬汉子。”

    “就算走跳板,你也会迷路。赶紧开着这辆破车,混蛋!”

    杰奇想装出被逗乐的表情,却不太像。他摇起车窗,用手示意把车开走。我看着车尾灯逐渐远去,又对着空无一人的街道,独自站了好久。

    只不过是书店街的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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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死亡约会》--作者: (美)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