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58

第十三章

  那天晚上,蒂姆·安德西一会儿愁苦地醒来,一会儿睡着了做噩梦。睡梦中周围的一切,包括脚下的土地,在仔细观察下都是一堆电脑游戏的玩意儿。他在田野上奔跑,在空荡的大楼周围转悠,在鬼魂出没的城市里漫步,可这一切都跟海市蜃楼一样虚幻。脚下的卵石、马赛克、长长的山坡、墙壁和挂在墙壁上的烛台,都是闪光的,卡通一样的电脑效应。

  他起床的时候比上床时还难受。平时起床后冲个澡总可以祛除头脑中的紊乱,今天却只有一半的效果。他哼了一声,用毛巾把身子擦干,从几个抽屉里拉出要穿的衣服,然后坐在床沿上。在这个极为平常的时刻,脑子里的记忆把昨天早上发生的事情又回顾了一遍。

  他双手拿着一只拉开的袜子。袜子对他毫无意义,只是一根用布做的管子。天使的脚落到了人行道上,那只脚美得令人惊讶。他看到了天使腹股沟上光滑的白肉,那展开时发出爆裂声的巨型翅膀,以及辉煌雄伟的起飞。突然,安德西的眼睛里几颗泪珠夺眶而出。他把袜子穿到脚上,来到朝格兰德街的那个窗前,往下张望。灰暗的早晨,不时地下着阵雨,人群中有的举着撑开的雨伞,有的手拿着折叠的雨伞,来来往往。他没有看到鬼鬼祟祟的天使,也没有看到野蛮的贾斯帕·科尔。拐角处那个黄色的东西使他想起科尔丢弃的书。

  “我不可能看到那一切,”他告诉自己。他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贾斯帕·科尔对他的影响超出了他自己的想像。他完全沉浸于这件事之中,焦急异常,怒不可遏,终于使自己的头脑进入到了超现实的境界。睡梦中他四处漫游,在幻觉中的泥泞地带迷了路。他想把昨天看见天使当作是想像力过度发挥的结果。

  他决定第一次在房间里吃早饭,并且不去看窗外。

  他坐在电脑屏幕前,立刻发现自己又惹上麻烦了。前一天由于过度沉浸于故事之中,产生了记忆缺失,因而写出了一页又一页的文字,描写女主人公的艰难境地。他现在似乎需要得健忘症,因为他的语言正变得呆滞和笨拙,女主人公的麻烦似乎是人为地安排的。

  他放弃了冥思苦想,调出电子邮件。现在看邮件也是一种值得打问号的行动,跟眼睛闪亮的书迷交谈也差不多。这些书迷一个个变成了苍老、肮脏的疯子。他担心的事情又发生了,电子邮箱里出现了一大堆没有回信地址的邮件。他删除了垃圾,阅读了正儿八经的电子邮件,答复了需要回信的邮件,然后又取出那些不知从哪儿发来的信。

  一个名字是“伯恩615”的家伙希望跟他传递如下信息:

  不对劲,不公平,你这个同性恋

  我不知道我在哪儿

  蒂姆心想,对不起,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不过有关伯恩615的事情仍在他的脑海里萦绕。)

  “西拉克斯”告诉他:

  耐心点,你很快就会知道这一切。

  看和听,我当你的向导。

  “卡里科基蒂”则提供了如下信息:

  我的身体呼出了气

  我只看见一层烟雾

  还有马达的轰鸣

  有人永远不喜欢你

  可我喜欢

  最后一封信是最让人伤脑筋的,写信的人叫“普劳”:

  你不是那种

  流氓不再

  是哈哈

  “普劳”——能有多少个普劳呢?安德西认识的那一个是他的战友,在比弗中尉手下干,真名叫菲利普·福特勒,但大伙儿都叫他“普劳”。是个脸蛋长得很甜、念狭隘的保守派,参加过比弗中尉在龙谷举行的第二大军事演习。大伙儿都说是在龙谷下游举行的,管他在哪儿吧。普劳不喜欢蒂姆,不过他知道谁跟蒂姆的“花儿们”作对,谁就没好果子吃,也就把那种厌恶藏在心里。蒂姆心想自己从前也许是个流氓。的确,他爱吹牛,爱炫耀,像普劳那样的农村孩子从来没有遇到过他这样的人。

  普劳在龙谷受到六七个小时的火力攻击,身体整个地给机关枪的子弹切成了两半。这在当时是他的不幸,而现在则是蒂姆·安德西的不幸。

  蒂姆站了起来,身体内的一些器官在微微地颤抖,又从桌子那边走到假壁炉跟前。这个壁炉有一个煤气装置,如果打开开关,看起来跟真壁炉没什么两样。接着他又来到壁炉右边漂亮的书架旁边。看着一排排熟悉的书名和作者姓名,他心里可以得到一种安慰。这里有马丁·艾米斯、金斯莱·艾米斯、雷蒙德·钱德勒、斯蒂芬·金、赫尔曼·布洛赫、缪里尔·斯帕克、罗伯特·缪西尔的作品,然后是一大排黑封皮的美国丛书,接着便又是小说,按不严格的字母顺序排放着,有克劳利、康内利、利汉、利瑟姆、埃里克森、欧茨、伊里斯·默多克。伊里斯已经死了,金斯莱·艾米斯、钱德勒和赫尔曼·布洛赫也死了。多恩·鲍威尔,你也去世了。你们这些伙计还互相交往吗?普劳冲进来了,你们害怕涉足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58

  他走到窗前往下张望,什么也没看见。今天的普劳怎么可能是1968年记忆之中的普劳呢?这不可能。

  直到目前为止,蒂莫西·安德西过着半宁静的生活,如今这种生活似乎崩溃了。昨天他在幻觉中看到姐姐和那个愤怒的天使;昨天一个发疯的家伙假冒书迷前来监视他,惹他生气;今天一个死人给他发来电子邮件。街道上,汽车和卡车冒着大雨就像铅垂线一样垂直地朝东爬行。

  他估计真的还有一个叫普劳的人。那个叫西拉克斯的人说蒂姆很快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正是这个西拉克斯操纵了这些邮件。蒂姆无法说服自己去相信西拉克斯能够安排在“炉旁餐馆”和街道上发生的所有事件,不过毫无疑问,一个居心叵测的家伙能够用很多不同的名字发送好几吨古怪的电子邮件。

  蒂姆终于使自己平静了下来。走到桌前时忽然记起今天收到的第一封电子邮件。圣物匣中学橄榄球队的中锋是一个叫比尔·伯恩的人,他体重250磅,是个反社会者,经常用今天邮件里那些骂人的名字称呼蒂姆。什么“同性恋”啦,“鸡奸”的。蒂姆那年十七岁,还不大懂事,听到之后并没有生气;只是有点尴尬,内心有一种说不清的羞愧。他并不想成为那种人。直到第一次性体验之后,他才感到可以接受。跟他相好的是个名叫结城加藤的美籍日本人,阴森森的样子,虽然只有十七岁却老于世故。后来蒂姆找的“花儿们”都是以这个人为样板的。跟加藤好上之后,他极力使自己感到罪恶和羞愧,可这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用。性的体验是那么美妙,蒂姆无法说服自己这样的事会是邪恶的。

  另一方面,比尔·伯恩对他的偏见丝毫没有改变。他们在圣物匣高中的那几年里,这个家伙每次跟他说话都带刺。比尔·伯恩还活着吗?当然,蒂姆没有证据表明这个“伯恩615”就是当年高中橄榄球场更衣室里的老对头,但他很想知道伯恩现在怎样了。他在米尔港最好的朋友汤姆·帕斯莫尔只要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可以告诉他。汤姆·帕斯莫尔是个私人侦探。不过,蒂姆不想为这样的事浪费朋友的时间。他自己就可以查出比尔·伯恩的现状来。

  这时一个叫切斯特·芬尼根的人浮现在他的脑海里,这个人可以告诉他与高中那个班级有关的所有事情。许多高中毕业班都有一个班级秘书,对这些人来说,学校的前四年生活十分得意、顺利,充满了田园诗意,是成年阶段的生活无法比拟的。他们上的大学跟班里其他的人都不一样,他们只能在想像中经常重返中学校园,在那可爱的走廊里去散步。切斯特·芬尼根就是蒂姆在圣物匣高中最后一年时自封的班级秘书。当时谁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现在就不同了。

  他从互联网里查到了切斯特的电话号码,立刻就开始拨打。两年前从州立农场保险公司退休后,切斯特·芬尼根把全部时间都花在圣物匣中学的“档案”管理上。蒂姆想像他每天坐在家里,放映别人自制的橄榄球比赛和毕业典礼的录象。

  (尽管蒂姆对切斯特有这样的看法,需要指出的是:芬尼根长期从事保险业务,度过了三十四年幸福的婚姻生活,有三个已经成年的孩子,其中两个毕业于著名医学院。第三个孩子叫西莫斯,被认为是败家子。他带着从父亲那里继承的漂亮脸蛋来到洛杉矶。在当演员的工作之余给人按摩。三个孩子都毕业于圣物匣高中。另一方面,切斯特·芬尼根是这么说的:)

  “喂,是你呀,蒂姆!接到你的电话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哎呀,这简直就像是心灵感应,因为我刚刚想到你,还有你读三年级那年在化学课上耍的花招。我是说,你对化学老师的议论。哇,他一家子都是讨厌鬼。你怎么样?最近写什么新书了吗?你知道吗?咱们同学当中数你的名气最大。天哪,我记得在《今日》节目里看到过你,是什么时候,去年?”

  “是前年,”蒂姆说。

  “啊呀,当时我看着你,对自个儿说,乖乖,就是那个伙计,当年差点没把洛克斯利神父给气死了。神父今年三月去世了,你看到了吗?我把这个消息放在班级通讯上了。”

  “哦,看到了,”蒂姆说。

  “他八十九,你可知道,健康一下子全垮了。不过要是他看见你跟凯蒂·库里克交头接耳,当然不是说他真的看到了,我知道他心里会怎么想!”

  “我正是为这事儿给你打电话呢。”

  “哦,真遗憾哪,蒂姆,你没去参加他的追悼会,我们有十到十二个人去了,大家提到了你,可以这么说。哦,是的。”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59

  “事实上,我是想知道比尔·伯恩,我突然想起你能够给我提供最新的信息。”

  芬尼根沉默了片刻,这个间隔显得特别长。“那个多姿多彩的比尔·伯恩哪。我估计你是想知道事情是怎样发生的。”

  蒂姆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蒂姆,你怎么啦?”

  “嗯,我也搞不清楚是怎么了。”

  “讣告在《分类新闻》中连载了两天。什么?我猜想你在网上看到了吧。”

  “是有这么回事。”

  “《分类新闻》对比尔的死没有详细的描述。当然,在网上通讯中我也没法写得更具体。这些你都收到了,对不?”

  蒂姆告诉芬尼根他收到了网上通讯,但没有说他当时根本没看就删除掉了。

  “嗯,你想知道比尔那野小子呀。嗯,太不幸了。他在城里的这个酒吧间,是伊兹酒吧。好多律师都到那儿去闲逛,因为那儿靠近市政厅和法院。那是礼拜五凌晨一两点的样子。勒兰德·罗斯走到比尔跟前,说:‘我知道你跟我老婆鬼混。’勒兰德·罗斯是个很阔气的商务顾问,在城区有个很大的办公室。比尔说他疯了,矢口否认跟那家伙的老婆有瓜葛。哦,对了,那家伙的老婆整个的一个花瓶子,从头到脚都惹是生非的。

  “就这样他们俩吵了起来,没一会儿勒兰德·罗斯,这个社会的支柱拔出了手枪。没等别人前来劝阻就朝比尔开了火。虽然两人只隔了两英尺远,他却没打中比尔,比尔还不知道呢,以为自己中了弹,就打了罗斯一拳,把他打得昏了过去。然后他自个儿也倒在地上。可怜的比尔·伯恩。他至少醉得跟罗斯一样,以为自个儿受了伤。其实他真的受了伤,因为倒地的时候一只胳膊肘给摔坏了。比尔的体重一直有三百磅。

  “来了辆救护车,把他俩送到阴山医院。绑在轮床上。一路上比尔大发雷霆,挣扎着要打罗斯。罗斯昏迷不醒。到了阴山医院后,他们先放比尔下来,他一个劲地翻滚,他们就干脆把他扔了下来,这下子就送了他的命。呸!唉,严重的心脏病,致命的心脏病,心脏爆炸。他们没法子救活他。”

  “这么说他是醉酒死的,死在阴山医院急救门诊外面的轮床上。”

  “准确地说,他死的那会儿不在轮床上。”

  “罗斯好了吗?伯恩真的跟他老婆有一腿吗?”

  “那个爱尔兰矮胖子总是搞别人的老婆。女人都迷他,你就别问为什么了。”

  蒂姆想到普劳,很想马上结束交谈。

  “刚才我想起那天你和我开车到兰登湖去,”芬尼根说。“记得吗?乖乖,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特纳跟咱们一块儿去了吗?对,他去了,因为迪基·斯多克威尔把他推下了桥墩,记得吗?”

  蒂姆不仅想不起来去兰登湖的那次旅行,而且连特纳和迪基·斯多克威尔是谁都不知道。如果不加阻拦芬尼根还会跟你聊上一个小时,讲些只有他自己记得的黄金时刻,蒂姆故意弄出一些噪音,表示要结束他们的谈话。

  接着他记起芬尼根可以永远地驱除掉闪现在他视线里的鬼魂。“我估计伯恩的名字在你的通讯录里。”

  “那当然。”

  “那么你有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喽。”

  “有是有,只是不会再用了。”

  “你能告诉我吗?”

  “你要这种东西干吗?”

  “跟我的工作有关,”他说。“我要排除一些可能性。”

  “哦,我明白了,”芬尼根说。“等一等,我把数据库调出来……好了,找到了。比尔那野小子的电子邮件地址是:伯恩615@aol.com。”

  “啊,”蒂姆说。“是的,嗯。太古怪了。”

  “不古怪呀,”芬尼根告诉他。“许多带AOL的地址都这个样儿。”

  鬼魂又闪烁着回到视线之内,那个不是死于枪击的比尔·伯恩胸中有个公平问题。再说,他有一种失落感。

  “切斯特,我给你一些电子邮件地址的前半部分,你看看你的数据库里能不能查到。”

  “你是说名字,对不?”

  “我只是做个试验。”

  “喂,如果我帮你的忙,可得从你的版税里扣啊!”

  “去跟我的代理人说去,”蒂姆说着,打开电子邮件。“赫费是谁?你那儿有个赫费吗?”

  “这个我都不用去查——是鲍伯·赫夫曼。Huffy@verizon.net。是个好人。三个月前得了癌症。做了两次切除手术,然后就给核武器击中了。朋友,咱们这是个危险的年代。”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01

  蒂姆记得鲍伯·赫夫曼是个瘦长个子,红头发,那样子好像永远都是十六岁。“还有个普雷斯顿吗?”他把那个名字拼了出来。

  “当然有,presten@mindspring.com。就是保罗·雷斯顿。你可得记住他。故事很离奇。保罗是新年那天死的。中了子弹。可怜,他在一家卖酒的商店里站着,碰到了抢劫,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保罗混得很不错啊!每年都给学校捐很多钱。”

  这番话里带有一些责备,不过芬尼根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另一个问题上。

  “蒂姆呀,这些电子邮件地址都是死人的。出了什么事?”

  “肯定是有人跟我捣乱。最近几天我收到好几封以这些人的名字发来的电子邮件。”

  “我说那是缺德,”芬尼根说。“这么滥用咱们同学的名字。”

  “我刚刚想出了另一个,”蒂姆说。“Rudderless一定是勒斯·鲁德。你可别告诉我说他也死了。”

  “勒斯2001年九月十一号死于车祸。这你没听说也不奇怪。还有吗?”

  “劳梅、内尔姆、卡里科基蒂还有个叫西拉克斯的。”

  “我马上就可以说出这其中的两个,不过让我查查……好了。这个家伙真是个王八蛋,不管他是谁。卡里科基蒂是凯蒂·费努堪,低咱们一届,记得吗?那小妞长得可真甜。天哪,当年我对凯蒂·费努堪可嘴馋哪。这话可别让我老婆听见了,啊?去年二月,凯蒂死于大火。她到新泽西去看孙子,谁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大家都跑了出来,只她一个人没出来。我想,一定是吸入了大量的烟。过去我是干保险的,我知道什么?”

  蒂姆感到一阵痛苦,死亡就那么怡然自得地徜徉在米尔港一所普通小高中的同学中间。

  “好了,劳梅和内尔姆的情形也一样,是劳·梅耶和迈克·莱恩。莱恩去年死在了爱尔兰,劳·梅耶是在科德角附近航海的时候淹死的。”

  “啊,天哪,”蒂姆说。

  “我听说他是个蹩脚的水手。最后一个名字是什么?”

  “西拉克斯。”

  “他好像不在这儿。没有,那么这个名字可能是真的。”

  “他说要做我的向导。”

  “那是跟你闹着玩的。”芬尼根抬高了声调。“就是这个家伙给你发送垃圾邮件。一定是跟你一块儿上过学的人。其他人怎么知道这些人呢?他专挑那些你很关心的人。”

  “要是我不关心呢,”蒂姆想。“那也够伤脑筋的。”

  “一定有人能追查出这个混蛋。”

  “我认识几个人,没准他们能够帮上忙,”蒂姆说。“谢谢你的帮助。”

  现在他的电脑就像个敌人,蹲伏在他的桌子上不停地吐出各种霉素。如果西拉克斯用互联网上查出的死人名字跟他发送电子邮件是因为他本人跟蒂姆是同学,那么他是怎么知道菲利普·福特勒的呢?蒂姆的生活中没有哪个人既了解他高中时的生活,又熟悉他在越南的当兵生涯。比尔·伯恩和普劳的惟一交叉点就是他蒂莫西·安德西。

  他返回前面,重新阅读。有个自称西拉克斯的人搜查他的历史,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信息,并用这些信息给他发送电子邮件。蒂姆想不出别的解释。西拉克斯已经自告奋勇要当他的向导,那就让他继续走下一步吧。由于没有完整的地址,这种邮件交谈只能是单向的,这样他总是会走下一步的。西拉克斯再次露面的时候,蒂姆会知道该如何答复。他每次都可以把没有@符号和域名的邮件删除掉。

  他记起姐姐那可怖的情形,那个奇境中的小爱丽丝身体前倾,朝他喊着:“听我们说。”他第一次把阿普里尔的命令跟电子邮件联系了起来,全身不由得一阵痉挛。他像一只油亮的黑蟾蜍蹲在桌子上,无助地望着电脑。下面死人的声音冒了上来,把一些文理不通的文字一个个键入到屏幕上,这些声音仿佛来自无底洞。

  他得出去。

  蒂姆·安德西离开了住宅楼,漫无目标地在格兰德街上闲逛,然后左拐弯到了伍斯特街,再右拐来到布鲁姆街。他的双手插在雨衣的口袋里,头上戴着那顶仍是潮湿的帽子。虽然他是给鬼魂撵到街上来的,但脑子里仍然没有摆脱鬼魂的纠缠。身边经过的车里,司机像极权主义国家里的秘密警察一样满脸怒气。人行道上来往的人们一言不发,低头看着地下。

  他来到克劳斯比街,路面上铺的是卵石,风很大,现在跟二十年前他刚搬到这附近时一样,空荡荡的。他突然感到一阵孤独,但对孤独的来临感到很高兴,因为孤独才是他真正自我的一部分,不是那种可怕的鬼魂。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02

  几天前蒂姆草草地浏览了一本爱米莉·狄金森的书信集,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封“主人”信件中的一句话——这是写给一个不知名的男人的——“我死的时候曾经想过——我能看见你——于是我尽快地死去。”他有好长时间没有那么喜欢一个作家的名句了。这句话阴暗的意思中带有一种愁苦,而这种愁苦从街道上每一个空荡的窗口和每一扇紧闭的门中渗漏出来。安德西极力不去理会这句话,极力躲避这种愁苦。因为他想到过失败,所以就真的失败了,周围的孤独和悲哀越来越沉重。

  有某种东西促使他奋进,随之他回到他这一代人的战争中。这个促使他奋进的东西就是普劳,二等兵菲利普·福特勒。一个特别不愉快的幻象布满了蒂姆的脑袋,不管他在特定的时候是否能够看得见,这种幻象时而悄悄地朝他溜过来,时而退回去,时而又无声无息地躲在他的保护之下。当时在战场上普劳的身体离奇地被截成两段的时候,蒂姆·安德西离他只有六英尺远,所以他看清了小伙子死去那四五秒钟之内的一切——他伸手把他的两截身体拼到一起,嘴巴一张一合的像个寻找奶头的婴儿。还好,他当时没有看见普劳的眼睛。

  他渴望听到别人的声音,本想到炉旁餐馆去的——好了,不去炉旁餐馆了,到格林尼治村的任意一家酒吧或者餐馆去得了: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这一带——周围是西百老汇街,布鲁姆街,百老汇大街和运河街——的确成了他的村子,他的家乡,一个他可以真正感到舒服的地方。

  他环顾四周,看到有个东西在移动。在这条只有他一个人移动的街道里,想到还有别的东西移动有点让人毛骨悚然。他转过身来,然后扭过头去,扫视着人行道和那座建筑物的正面,他不知道这座建筑物的名字。仿佛街道上的人都撤离了,目的就是为了把他困在里头。

  不可穿越的薄雾像乌黑的铁幕一般悬挂在街区的两端。市区常有的喧闹声此时寂静了下来,显得很遥远,像是给墙挡住了似的。他想如果仔细地观看路面上的卵石,就可以看见虚幻这东西有着光滑、卡通一样的色泽。过去两天里发生的一切完全是有人精心策划的,目的就是要把他引到这里来,引到虚幻的克劳斯比街这个空荡的街区里。

  他想现在发生的一切才是真实的。他的思维已经逾越了自己的界限。当他再次转身面朝北时,灰色的空气仿佛也在抵抗他。北面是到城外去的方向,朝这个方向走他就回到了布鲁姆街。转身的时候他发现一个东西在移动,这次移动的那个东西比刚才的近得多。蒂姆扫视店面和窗户,这一次才真正看清这些东西都是漆黑的。那个移动的东西在他的右边,一块大平板玻璃窗户的后面。这个窗户里头是一个废弃了的美术馆。他仔细地观察着窗户,只见空荡的房子内黑糊糊的。

  从前这个美术馆是“极简抽象派”画家展览的场所,展品主要有模拟的人体部位、垃圾堆和大量的文本。在这个巨型窗户肮脏的窗帘后面,光秃秃的墙壁掩藏在黑暗之中。他的目光游移到克劳斯比街北端大门一样的云雾上。这时美术馆后面黑暗中的那个东西露出了本来面目,随即又悄然隐退。不管那是什么,反正那个东西在看他。他猛地抬起头来,盯着窗户;接着横跨人行道,把里面看得更清楚了。

  在房间的尽头,一个模糊的影子从黑暗中出现了,随着他的移动而向前走动。

  “天哪,”他想着,突然回忆起一件痛苦的事情。“我不是在哪儿描写过这种情形吗?”

  他很不情愿地又朝前迈了一步。里面的那个影子不知是故意模仿他,还是向他挑战,也向前挪动了一下。在大房子后面的黑暗和混沌之中可以看出那个东西——显然不是人——在摇晃着,像烟一样时而膨胀,时而移动。一个又长又宽的躯体朝下降落了几英寸,仿佛是蹲下了。有几个像耳朵一样的东西。一双银色的眼睛进入他的视线,全神贯注地望着他。一股钝器般的力量朝他袭来。蒂姆倒吸了一口气,连连后退。他觉得好像有两个手电筒正照着他。那个怪物的眼睛悬挂在昏暗的空气中,冷漠而淡然,充满了决断和厌恶。

  他下意识地后退着,离开了人行道,来到卵石路面的中间。看来千万不能转身。

  尽管他知道这种恐惧很荒唐,可还是很害怕。他继续横穿街道,与此同时眼睛与那个怪物对视,来到另一边的人行道上,然后一阵风似的转身朝布鲁姆街奔去。周围的空气震颤着,劈啪作响。他再次意识到天在下雨。还没有跑上两大步,在看上去是空墙的地方开了一扇门,一对男女从高大的铁门里走了出来。周围的世界又像过去一样虚无缥缈。来到布鲁姆街,仿佛穿过了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屏障。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03

  人行道上出现的行人瞪着他,他放慢了脚步。在横穿百老汇街的时候,他的脚步已经放慢到步行了。心在胸口内狂跳,他可以听得见自己喘粗气的声音。两个红光满面的小伙子头发像是可以防雨似的,扭过头来看着他的窘态。

  “我没事,”他说。

  小伙子们把头扭了回去,放开脚步,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

  奇怪,离开克劳斯比街后,世界在他的眼里变得那样的正常。如果这两个年轻人知道他收到死人的电子邮件会说什么呢?别再提那一茬了。安德西对那些乱七八糟不屑一顾。他决心集中精力写作。从今以后凡是没有域名的电子邮件他都不读,一律删掉。他需要的是井井有条,是高效率。

  他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就像是为今后六个月的生活制定了基本原则。他要开拓出一块空地,在这块空地上没有迟疑和紊乱,在这里他要写出自己的书。在想像的保护区域内,他要让女主人公出场。是女主人公处于情感的极限,而不是他自己。他需要恢复平衡。

  心里有了底,蒂姆拐到伍斯特街和格兰德街,透过毛毛细雨看到自己那栋住宅楼的大门。这时一个上身穿着带风帽的运动衫,下身穿着牛仔裤的高个子从敞开的门里走了出来。“哦,不,”他想。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然后,他仔细地看了看风帽边沿下面的脸,看到已经露出半边脸的贾斯帕·科尔。科尔朝他傻笑着。

  蒂姆停了下来。有那么一两秒钟,科尔的脸似乎在颧骨上滑动,而颧骨本身又在移动着。惟一不动的就是他的笑容。科尔转身的时候,脸也随之消失。他有意朝西百老汇街缓慢地走去。一个绿头发、脸上有刺青的姑娘耷拉着脑袋穿过了车流。

  “喂!”蒂姆喊道。“你在干吗?”

  科尔慢吞吞地拐过弯,蒂姆紧随其后。有一阵子他看见科尔的背影有意识地躲避他,然后从一群警察身边经过,就不见了。这些警察正注视着一家商店的入口。蒂姆想喊警察,但又意识到自己无案可报。

  “哦,他妈的,”他说。“哦,该死。”其中一个警察看了他一眼,那意思是说:“你真的要打搅我吗?”

  他转过身朝格兰德街55号奔去,仿佛匆忙能改变房间里已经发生的事情似的。钥匙卡在了锁里,需要身体的侧扭才能把它推到适当的位置。虽然蒂姆的脑子里除了焦虑之外是一片空白,可他还是在纳闷科尔没有钥匙是怎么进去的。来访的客人按蜂鸣器是进不去的。里面的住户得下楼来为他打开两道门。想到这一点蒂姆又有了希望。也许科尔的造访只不过是在悄悄地跟踪他,就像捏了捏你的信封而没有撕开。

  他绕过电梯,冲向楼道口,脚后跟碰在金属的台阶上咔嚓作响。来到门口的时候,他已经在喘粗气了,左肋痛得要命。他用左手按住肋骨,右手把另一把钥匙塞进锁孔里,门自动地开了。他没有打开锁,而是差一点把门锁上了。

  “真他妈的见鬼,”他说着,极力回忆刚才出去的时候锁门了没有,可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事实上,他连自己是坐电梯下去的还是走下去的都想不起来了。不过离开房间的时候忘了锁门那是不可想像的事情。

  他屏住呼吸,推开门,走了进去,身体直挺挺地靠在墙上。以这个姿势站着,他处于一条狭长走廊的尽头,一边是装有镜框的相片,另一边是一排挂衣钩,眼睛只能看到房间内垂直的一部分。他意识到自己谨慎得有点荒唐,于是脱下身上的衣服,然后大声喊道:“有人吗?”他来到狭长走廊的尽头,审视着整个房间。家具没有挪动,也没有损坏任何东西。

  接着他注意到房间后面靠墙的书架前十到十五英尺的地板上铺着撕碎的纸张。走近前去,才看清纸上印有字,是从书上扯下来的。他敏锐地注意到一半的纸张漂浮在一个闪亮的黄色水坑里,过了半秒钟便闻到尿的气味。

  安德西走到毁坏的书页跟前,看到熟悉的句子中熟悉的文字。这些纸是从他新近出版的书中撕下来的。他哼了一声,双手放在太阳穴上,仰头看着书架。五册准备送人的《迷失男女》还在原地基本上没动,但已经变得皱巴巴的,给搓揉过了似的。他小心翼翼地绕开那滩尿,取下两本,发现书中大沓的纸给撕走了。

  “我简直无法相信,”他说着,走到电话机跟前,拨打玛吉的号码。

  “玛吉,刚才你让什么人进这栋楼了没有?”

  “问得真逗。再问一个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04

  “我肯定你没让任何人进我的房间。”

  “啊哦,你这话好像不对劲。”

  “有人闯进了我的房间,”他说。“有个家伙撕了我的书,还在地上撒了尿。”

  “你以为是我放他进来的吗?”

  “不是,不是。有可能是我没锁门。我只是想知道你看见什么了没有。”

  “你打算怎么办?”

  “出去叫警察,”他说。

  她笑了。“你要到熟食店去买几个吗?”

  “刚才我看见几个警察在拐角的地方。我去跟他们谈谈,就不打电话报警了。这样来得快些。”

  “缠住他们哪,放牛娃,”玛吉说。

  蒂姆又冲下楼梯,发现雨已经停了,街道上开始干涸,人行道上出现一块块深灰色的小水坑。他绕过一群正在查看大量旅游指南的日本男女,拐过街角。警察刚刚开始散开。第一个看见他的是那个刚才瞥了他一眼的警察。

  “警官,”他说。“对不起,我请求您的帮忙。”

  这个警察制服上的标识牌上有鲍尔卡的字样。“先生,是什么事?”

  “有人闯进了我的房间,损坏了东西,还在地上撒了尿。我知道是谁干的,我可以把他的名字告诉您。我进来的时候他正出门。”

  “是住同一栋楼的吗?”

  “不是,这人我不大认识。”

  鲍尔卡向一个胖得有点笨拙的警察做了个手势,那家伙摇摇晃晃地走上前去。蒂姆总是纳闷像这样的警察是在哪里买的制服。“你叫什么名字,先生?”鲍尔卡 问。

  蒂姆把自己的姓名告诉了他。

  “这是我的搭档,贝克警官。咱们去看看。”

  给分区打了电话之后,贝克警官在去格兰德街55号的路上掏出一个破旧的小记事本,写下了一些细节。

  “是科尔,”蒂姆说,“不,他不是我的朋友。我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他是怎么进这栋楼的?”鲍尔卡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

  进了大门,蒂姆自动往楼道上走。刚走上第一个台阶,贝克警官问他:“你住几楼?”

  “三楼。”

  “咱们坐电梯吧,”贝克说着,按了按钮。

  三个人一言不发。电梯到了三楼,门开了。他们走了出来。

  “你跟这个科尔是什么关系?”鲍尔卡问。

  “我是个作家,科尔假装是我的书迷。他带了几册书要我签名。就是他撕下来,撒上尿的那本。”

  不等他说完鲍尔卡就说:“我估计他瞧不起你的作品。”贝克则说:“人人都是批评家。”两个人还在相互打趣,电梯门开了,玛吉·拉走了出来,站在漆黑的走廊上,踮着脚,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两个警察安静了下来。

  “严重吗?”她问。

  “只是有点尴尬,”蒂姆说。

  两个警察瞪着她。她说:“幸好咱们有这些帅哥警官,不怕流氓的干扰。”

  鲍尔卡把目光转移到蒂姆的身上。“你是个作家,哈?我老婆喜欢读书,她知道你的名字吗?”

  “不是没有可能,”蒂姆说着,开了门。

  “已经可以闻得到了,”鲍尔卡说。“这股臊味真够意思的。”

  “像是老虎尿,”贝克说。

  蒂姆领着他们穿过走廊。

  “我记得小时候在动物园闻到过这种气味,”贝克说着,侧身避开挂衣钩。

  几分钟后气味越来越浓烈,最后有点刺眼了。

  玛吉看到这场面哼了一声。

  鲍尔卡和贝克在房间里踱着步,不时地在记事本上写着,仔细查看书本,观察他们觉得好奇的东西。

  “别着急,”玛吉说。“我知道一家很棒的清洁公司,专门清扫老虎尿。”

  鲍尔卡的眼睛老盯着她。“那么你是从哪儿来的?”

  “那你想我是从哪儿来的?”玛吉问他。

  “嗯,不是本地人。中国或者日本,或者某个亚洲国家。现在该你自个儿说了。”

  “其实,我出生在法国农村的一个小镇上。”

  鲍尔卡听了有点难为情。“啊……你估计是谁干的?你看到有人进来或者出去了吗?”

  “没有,”【原文为法语――译注】她说。

  他转身面对着蒂姆。“估计你能给我们描述一下。”

  “我可以试试。白人男子,大约六英尺高,一百八十磅。我不知道他多大年纪。每次看到他都比上一次的年龄要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05

  两个警察对视了一下。

  “你还记得他穿什么衣服吗?”

  “一件带风帽的运动衫。蓝牛仔裤。我估计是旅游鞋。”

  “你说每次见到他都比上一次的年龄要大,这是什么意思?”贝克问。

  “开始我以为他是个年轻人,大约四十出点头。”

  贝克和鲍尔卡都是三十出头的人,他们又对视了一下。

  “可打那以后,我每次见到他,他都比原来要老,我意思是说,后来我看到了他脸上以前没有看到的皱纹。”

  “我们有了他的姓名,”鲍尔卡说。“科尔先生并不难找到。”他递给蒂姆一张名片,停了片刻,又给玛吉一张。“如果还有别的事就给我打电话。找到了这个罪犯我们再联系。他没偷走什么,对吧?”

  “除了心的宁静之外吗?”蒂姆说。

  “瞧,还不算很糟糕。叫个清洁公司到这儿来,就可以恢复原样。你丢失的只是自己写的两本书。”

  “可他是怎么进来的呢?”蒂姆问。

  “找到了那个伙计,我们会问他的,”贝克说。

  “不用多长时间就可以听到我们的消息,”鲍尔卡说。

  “不能打保票,”贝克说。“这种事一般有一两天就可以弄个水落石出。”像鲍尔卡一样,他也忍不住老盯着漂亮的玛吉。跟搭档不同的是,贝克不用再强压心头的冲动了。

  电梯门关上了,蒂姆还没来得及说点什么,玛吉却抢先说道:“如果我是贝克警官夫人,可以住在长岛去教法语课。”

  “他恐怕没有想跟你结婚,”蒂姆说。

  “遗憾,”【原文为法语――译注】玛吉说。“现在咱们来清扫一下,好吗?”

  他们用餐巾纸擦,餐巾纸用完了,又到熟食店去买。八卷“邦蒂和布劳尼”牌的餐巾纸塞进了黑色的塑料垃圾袋。为了防止臊气逃逸出来,他们又把垃圾袋的口系牢,然后拿出拖把和桶,一遍又一遍地清洗书架前面的地板,干了半个小时。蒂姆把白酒和小苏打洒在有尿的地方——这是他自己的发明——然后擦洗,再用清水漂干净。撕坏的书装进了另一个黑袋子里。

  “你觉得怎么样?”

  “还能闻到那气味。”

  “要不要叫清洁公司?”

  “叫吧。”

  玛吉飘然走到她跟迈克尔·普尔合住的那个房间。蒂姆独自在这里忍受猫科动物的尿残留下来的气味。这种气味跟白酒的芳香混合在了一起。他鼓足勇气,坐到电脑跟前,沏了一杯薄荷茶,从一个画有清教徒图案的盒子里拿出一些低碳无脂肪的甜饼干,再把这两样东西搬到桌子上。屏幕右下方一个闪烁的小光标提示他又收到了新的电子邮件。现在不行,谢谢,不行。责任心驱使他调出文件,接着点击最后一页,尽力继续往后写。女主人公马上就要经历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了,这也是该书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她马上就要发现一些能把呼吸、空气和光明带到现场的细节了。蒂姆得集中全部的注意力。

  在随后的一个半小时里,他成功地写出了一个段落。未读的电子邮件还在他的潜意识里滴答作响,影响着他发现细节的构思过程。“好吧,”他心想。“我投降。”他把文件最小化,调出当天新收到的八封邮件。其中两封是作家兼编辑邀请他为主题选集撰稿。三封是垃圾;他随手删除了。另外三封是陌生人用密码作为名字发来的,没有主题行和域名,他也删除了。收件箱还剩下刚到的一封,也没有主题行和域名,不过发信人是西拉克斯,他那些鬼魂邮件中最有权威性的一个作者。他点击了这封信,阅读西拉克斯的发来的信息“

  现在你准备好了听

  你的向导给你说了吗?

  他试验性地把光标挪到“回复”图标上,然后点击了一下。屏幕中央不是通常的电子邮件回复格式,而是出现了一个空白的大长方形,呈淡蓝色。他想起曾经看到过别人的电脑上出现过快速信件窗口。

  “好吧,”他对自己说。“咱们试试看。”他在蓝色的盒子内打上了个“是”。

  不到一秒钟时间在他回复的那封信下方出现了这些文字:

  西拉克斯:我的学生,你的决定不错呀,你这愚蠢的混蛋!

  (喽喽)好吧,让我跟你讲讲死亡,你需要事实来——

  要不,用你的语言,小朋友,而你的语言跟我过去的语言差不离,现在你该掌握一些有关死亡的情况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06

第十四章

  梅尔林·勒杜伊特:

  虽然我是个小神,我却是伊利诺伊州米尔港镇的上帝,新泽西州亨德森尼亚镇的上帝,以及这两地之间所有地方的上帝。我的眼光降临到哪里就在哪里颁布法规。由我来决定谁死的时候身上裹着绸缎的床单,身边围着医护人员,谁凄惨、孤独地饿死在地窖里。我的名字不叫梅尔林·勒杜伊特;准确地说,我住在梅尔林·勒杜伊特的体内。

  现在我很乐意讲述威莉·帕特里克最近的一些情况,最好是从这个小妞迎接挑战那儿开始,因为这件事举足轻重。

  在预约去伯格道夫商店买东西的那天,威莉给她的作家朋友汤姆·哈特兰打了个电话,同意到圣雷吉斯的科尔王酒吧见面喝一杯酒。汤姆提出了约会地点,还告诉她说他在认真考虑一些与她有关的事情。说话的时候,汤姆的口气异常严肃。威莉琢磨着大概跟她的代理人或出版商有关。她像是米歇尔驯顺的女朋友那样把这次约会通知了贾尔斯·科弗利。贾尔斯提议由他开车送她去。说是喝一杯酒,喝起来就是两杯了,何必要惹那个麻烦。最后她同意了。

  前一天,桑托里尼兄弟告诉她说,他们觉得真的应该把屋子旁边那棵大栎树的主枝砍掉。这根主枝多年饱受损伤,随时可能倒下来,砸坏屋子——至于会砸坏到什么程度他们说不准,也不敢打保票树枝一定会倒下来,可他们还是坚持要砍。夫人,你是想省钱,我不怪你,可最后你去的还要多得多。我要说的就这些。威莉根据老板的旨意拒绝了他们,两人悻悻地耸了耸肩膀,溜走了。

  兄弟俩走了之后,她走上前去,打量着这棵树。虽然看不到树的全貌,但看到了那根主枝伸出去,然后在米歇尔办公室的顶部又弯回来,不像是受了损伤的样子。也许米歇尔不许他们俩砍是对的。

  威莉一边做简便的午饭,一边想费伯人虽不在,说的话却起作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用两勺金枪鱼色拉涂在一片脆面包上,再将半个自家种的西红柿切成一些小三角形,还有一罐没有咖啡因的可乐。她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剧《过日子》。这台小电视机是从她原来的公寓里搬来的,现在放在厨房的长餐桌上。对她这颗装满了故事的脑袋来说,《过日子》简直就是一场盛宴。每一道菜都比前一道更丰盛,色泽更艳丽,而且这个宴会每天一个小时,无休无止地进行着。以前,每天看完一集电视连续剧后回到桌前,一条故事的小河流遍全身,只等着她打开闸门。

  很可惜,从第77东街搬到吉尔德兰路来之后,肥皂剧的神奇功效消失了。现在她一连几个小时只挤出一些别扭的句子,最后连这样的句子都干涸了。

  那天吃晚饭她喝了两杯酒,长篇小说《大使》的第一章只读了一半就睡着了。(威莉通常读英国小说家的作品,如:A.N.威尔森、A.S.拜厄特、伊里斯·默多克、缪里尔·斯帕克等。身体不适的时候读犯罪小说,情绪低落的时候她喜欢读蒂姆·安德西的书,那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犯罪小说,不过书中有犯罪的描写,通常是骇人听闻的犯罪。情绪特别好的时候,她就拣起非小说类的书,如《大脑两半损伤时意识的起源》)

  晚上十一她醒了,倒在床上,马上就做起一生中最难受的噩梦。

  在离地面大约八英尺的空中,她像照相机一样观看着一个男孩的后背。这个男孩十几岁的样子,短短的黑发,下身穿一条松垮的牛仔裤,上身穿一件有夹层的替恤衫,正注视着一栋废弃的屋子。他的姿势很古怪,甚至是很优美,她想这个孩子一定有一副漂亮的面孔。因为明知是在做梦,她想:男孩的脸比自己的脸更漂亮,更有男子汉气派,但跟她的脸完全一样。男孩试探性地朝空屋子迈了一步。威莉知道那屋子只是技术上的现在空空荡荡,而实际上对男孩有道德意义上的危险。如果他走进那个门,屋子会像陷阱一样把他关在里面。有一个肮脏、贪婪的鬼魂正在前面窗户上往外张望,它会永远地夺去男孩的生命。威莉知道孩子的危险,可那孩子并没有因此而放慢脚步。整个楼房都在颤抖地等待着要吞噬他——她能感觉到楼房饥饿的腹部深不可测。她无法移动,也说不出话来。恐惧不断加大,使得她的瘫痪更加严重。

  男孩在那条崎岖的小路上又迈了一步,前面就是门廊和期待着他的门。仿佛一个雪球里面没有了雪,屋子和孩子分开站立着,各自以自己的身体为界限。在雪球的里面一个病态的欲望不断膨胀。威莉不忍看下去。欲望在对男孩嘀咕什么,男孩迟疑的脚步越来越靠近门廊。最后她再也无法忍受了:恐惧使得她超越了禁锢,失控地在那神圣的空间里飞了起来。她朝正在前进的男孩俯冲下来,仿佛脚踩在一根银子做成的轨道上。在极为短暂的那一瞬间,她没有把男孩撞倒,而是钻到了他的体内。这时她猛地醒了过来,喉咙里那一声尖叫变成了喘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2:07

  那天晚上有好几个小时,威莉一会儿翻来覆去,一会儿安静地躺着。第二天去曼哈顿的时候,她坐在米歇尔那辆车的乘客座位上,听贾尔斯·科弗利讲一些他们俩都不感兴趣的琐事,心里的紊乱不亚于蒂姆·安德西最难受的时刻。多亏了她的未婚夫请了一个名叫金伯利·托德亨特的年轻姑娘给她帮忙,伯格道夫商店在她的身边就像一个将自己包起来的绒毛钱包。在托德亨特的带领下,她在十几样眼花缭乱的商品中选择了两样,最后舍弃了那套生产厂家是奥斯卡·德·拉·伦达的衣服,挑了一套色彩艳丽的普拉达牌。然后,她们又去买了一双极富性感的袜子,生产厂家是吉米·周,还选了一些托德亨特事先推荐的其他装饰品。花去了米歇尔·费伯大量的钱之后,威莉回到车里,叫贾尔斯送她到市博物馆。

  威莉在印象派的展室里徜徉着,心里想着汤姆·哈特兰说得那么严肃的问题,眼睛自然是半看半不看。刚才科弗利把她撂在大门口,然后又开着车去干他神秘的差事去了。也许汤姆说的那件事跟出版没关系。汤姆从来就不跟她谈写作上的事。她一次又一次地想到汤姆对米歇尔 费伯的看法不好,很可能他安排这次老朋友的会面,这次约会,就是为了说服她不要跟米歇尔结婚。

  以前看到莫奈的干草垛和鲁昂大教堂是一种巨大的享受,而今天这两幅名作跟画报上的画没什么两样。她想汤姆对米歇尔的看法不好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他们两个人完全没有共同点,汤姆看问题带有政治观点,在他的眼里,给波罗的集团效劳的人不是受骗的傻瓜就是坏蛋。她跟米歇尔初次见面的时候,米歇尔是怎么说的?“他们经常把我叫去,把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事情弄得更加含混不清。”她想米歇尔这么说是为了表明他是个公司律师。(她意识到这是米歇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说的俏皮话。)

  威莉不知不觉中来到柯罗的一幅画前。她一直很喜爱这幅作品。整幅画有窗户大小,描写风暴来临时的乡村景色。空气灰蒙蒙的,跟画中其他的景物一样充满了期待。河岸上有一棵大树,一个放牛娃跟牛紧紧挤在一起。画中的核心景物就是那棵遮盖着牛、放牛娃和河岸的大树——是一棵椴树,威莉想。大树在越来越强的风中伸着自己的手臂,它的手颤抖着,树叶被吹得朝后靠近树干。那就是画的中心,画的心脏。树叶的阴暗面闪烁着灰绿色的光芒,非常好看。毫无疑问,树叶颤抖时发出哗啦啦的声响。物质世界的里面有某种神圣的、非人的力量从闪烁、颤抖、被撩开的树叶中诉说着。人们看到了那些树叶,威莉在内心十分紊乱的时候也在想,我也看到了你们了,树叶,我也能感受到风暴的来临。

  后来,她想是这幅画把她撵出了博物馆。法国农村那场预料之中的风暴结果降临在了纽约市。她走上楼道顶,俯视着下面如潮的湿夹克和雨伞从门卫的身边涌进来。在此之前,威莉的身体就已经预感到这场风暴的来临。戴尔雷公司的工人在屋顶上爬来爬去,桑托里尼兄弟关心那棵栎树……看来把贾尔斯·科弗利调离他的工作岗位是错误的。她简直想取消跟汤姆·哈特兰的约会了。不过,如果出了什么问题,罗曼·理查德可以用手机向他汇报。她不情愿放弃跟汤姆在一起的机会。

  从大都会美术馆到圣雷吉斯这一段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当威莉先汤姆而到,坐在酒吧间靠墙的位子上,挥手让守侯在旁边的服务员走开的时候,她真的不记得这段时间是怎么度过的。两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就连雨打在贾尔斯·科弗利汽车挡风玻璃上的情形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下了车就朝饭店的遮篷走去,那里一个门卫举着一把巨大的黑伞。即使是这一点记忆也像梦幻一般,跟记忆中老电影里的黑白镜头差不多。

  她真的发了疯。那段时间怎么能消失了呢?丢失的那几个小时就像夏洛克从她身上割下的一磅肉。回想起博物馆里的情形,威莉又发现了一个无法解释的错误。她只对三幅画有清晰的记忆:莫奈的干草垛,莫奈画的鲁昂大教堂以及柯罗的那幅作品。这三幅作品的两边挂着一些模糊的乱涂鸦,就像是画面上涂着一层凡士林。这些模糊的东西充斥整个画廊。大都会美术馆里面真正的绘画作品就是她驻足观看的那几幅。

  一个熟悉的声音问威莉为什么脸色阴沉,她抬头看到英俊、善良的汤姆·哈特兰正弯腰面对着她。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心脏砰砰乱跳,决心把内心的紊乱掩藏不露。于是,她不假思索地说“哦,汤姆,别告诉我你要我到这里来是为了说米歇尔的坏话。”接着她对自己的冲动表示道歉。这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嘴上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很难听的哀鸣。“科尔王”酒吧间内附近的顾客都把位子朝别的地方移动了几英寸。

  汤姆·哈特兰要了一杯白酒和一杯伏特加的鸡尾酒,在他的循循善诱之下威莉描述了下午那段古怪的经历。

  “嗯,”汤姆说。看样子是与紧张有关的暂时性遗忘症。威莉,你没有发疯。过去你一直是神情恍惚,听凭别人告诉你去干什么,现在你到了人生中一个不可逆转的紧急关头,你部分的自我已经开始反抗了,我想这是一个很好的兆头。”

  “哦,不是这样,”威莉说。“我是对的,你想说服我不要结婚。你真不够意思。你就不能为我高兴高兴吗?”

  “我但愿能为你高兴,”汤姆说。“你瞧,那些写侦探小说的人即使是儿童作家,都在学习如何获取各种信息。因为我为你着急,所以我对米歇尔·费伯和波罗的集团进行了研究。结果令我沮丧,我至少得跟你商量商量。”

  “你窥探别人的秘密,到一些阴暗的角落去窥探,结果发现了一些垃圾。够高尚的,你呀。”

  “威莉,你停住,听我说。咱们就从婚礼开始,好吗?难道你不想多花一些时间来考虑该穿什么吗?还有花呀,吃的呀,音乐呢?你这场假设的婚礼究竟在哪里举行?”

  米歇尔计划在漂亮的庄园里举行个人庆祝仪式。这个庄园跟农庄差不多,是一个跟布莱德斯赫德差不多的地方,名叫布莱克伍兹,在新帕尔兹或者伍德斯托克附近的山上。如果下雨的话,仪式就在图书馆举行,据说这个图书馆非常富丽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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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夜屋》--作者:[美]彼得·斯陶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