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可怜的威莉——她在对一生中最奇怪的经历寻找解释,她想她找对了地方。卡尔佩什·帕特尔把车停在第103街和百老汇的拐角处,帮她把行李拿出出租车,不肯收钱,径直朝哥伦布 大街和中央公园那个方向开去。她漫无目标地在百老汇大街走着,心里估摸着如何走出闹市区。纽约对她有双重的威胁,既有米歇尔的打手,又有纽约市警察局。这些人在派出去逮捕她之前都看到了她的照片。钱倒不成问题,她可以钻进一辆出租车,让司机把她送到波士顿或者匹茨堡,或者其他任何一个大城市,在那里藏起来,直到米歇尔找累了为止。可是她信不过那些出租车的司机,某一天晚上司机可能听到“全美国通缉”的罪犯,然后径直跑到警察局去报案。来到第九十六街,她想到长途汽车。长途汽车四通八达,谁也注意不到它们身上,特别是坐车的大都是穷人。如果她到了长途汽车站,可以买一张车票,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威莉想,坐长途汽车不会反复确认身份,她后悔没有让卡尔佩什·帕特尔把她送到长途汽车站大楼去——照那个家伙开车的速度,几分钟就到了。
威莉走到路缘上,伸出右手,用左手提着装有百元钞票的白皮包,拉着旅行箱在地上滚。车辆从她的身边川流而过。她看到的几辆出租车上面已经有人。空气变得灰暗和阴冷,她真希望自己穿上了夹克。夹克还可以把血迹遮盖住——有几个人好奇地看着她身上的血迹。她又想到了汤姆,一股灼热的惊慌、罪恶、绝望像河水一般流过她的全身。
一阵冷风从百老汇大街呼啸而过,她身体前倾去看车辆,与此同时打了个寒战。在白天的昏暗之中,她看到朝北过去两个街区一辆出租车顶上闪着黄色的灯光,像是明亮的灯塔。天空中雷声滚滚,远处的闪电不时地闪烁着,威莉希望下雨之前能坐上出租车。
红绿灯又变了。
旁边一个街区有一辆白色的汽车拐过弯,驶进了百老汇大街,看上去很像米歇尔的那辆梅塞德斯。但不可能是米歇尔的车。不过跟米歇尔的车一样,这辆车的速度很快、模样很标致,像猎犬扑食一样抖动着。一团像胡桃大小的恐惧塞在她胸口上,记录着全身的惊恐程度。那辆车闪着灯光,抖动着身体朝她驶过来,她不能再站在那里。
威莉弯腰去捡包,朝北边街道上那辆不可能是米歇尔的梅塞德斯望了一眼,清晰地看到贾尔斯·科弗利握着方向盘,罗曼·理查德坐在他身边。她只想走到他们前头去,别让他们看见了。她一只手拎一件,在人行道上奔跑。
在一长串的雷声中,天空更阴沉了。威莉迅速穿过人行道,当她的手碰到附近一家商店的门时,听到汽车的喇叭声和关车门的声音。胸口的恐惧展开了翅膀,碰到她的心脏。她听到喀嚓喀嚓的脚步声,便朝左边看了一眼,发现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正横穿马路朝她奔来。
她拼命地奔跑——像一只逃命的羚羊。旅行箱几乎没有什么重量,不过那一只装钱的包在右边很碍事。整个天空都劈成了一道道白炽、迅速移动的闪电。雷声在头顶上爆炸,回响在百老汇两边的建筑上。到处的人都在奔跑。
子弹一样的雨点猛砸下来。不一会儿她就全身湿透了。接着她的右脚在前面滑了一下,身体失去了平衡,不听意志的使唤,而是听凭惯性。她踉踉跄跄地想站稳脚跟,两腿在身体前面伸开,好像是给人推了一把似的,仰卧在百老汇的人行道上。人行道成了一条雨骤风急的峡谷。她在穿过这条峡谷。原来无可争辩的百老汇现在不见了。她就像个木塞子漂浮在急流中,随着心跳而加快速度。她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动着,似乎在这条风雨交加的黑暗峡谷中滑行了很长一段路。一阵炽热发光的震颤攥住了她全身,使她惊慌失措,身体像受了重创似的,软绵绵的。正个世界都黑暗了,萎缩了,然后膨胀成一道急促的光亮放射出去,把她像一块碎布一样抛到前面。
接着,她又回到了有明亮窗口的大楼中间,她的脚在结实的路面上打滑。她意识到自己站直了身子。在季风气候带来的大雨中她受冲力的作用,趔趔趄趄地朝眼前最明亮的那个窗户扑过去。那是“巴恩斯和诺贝”超大型书店一楼的一个窗户。窗口上堆着很多书,还有一张不太大的海报,上面有一张作者的相片,这个作者要朗读他自己的作品。
相片下面写着:
今晚8点
蒂莫西·安德西
朗读《迷失男女》中的片段 她在情绪低落的时候经常读这位作家的作品,可笑的是,现在正是读他作品的时候。她得避避雨,坐下来喘口气,从汤姆被谋杀的悲痛以及自己在风雨和黑暗中逃跑的慌乱中恢复过来。她的头仿佛真的在旋转,身体的中心似乎还在一个巨大的兔子洞里奔跑。她一生中第一次觉得自己跟漫游奇境的爱丽丝有相似之处。
她摇摇晃晃地来到门口,几乎看不清雨帘那边是什么,也不知道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是不是也跟踪她穿过了那个狭长的通道来到了这里。除了避雨之外她还有最后一种自我安慰的想法,那就是米歇尔的打手最不可能到这里来找她。转门的另一边,一个身穿便上衣的门卫上下打量着她。她腿上直淌水,流到脚下的地毯上形成一个小水坑。
威莉说:“安德西的朗读见面会在哪儿?”
“二楼,上扶梯,然后右拐。不过,你首先可以穿过儿童专柜到女厕所去擦干身子。”
“谢谢,”威莉冲他笑了笑,朝后退了一步,离开那个小水坑。她头发上,衣服上,腿上还在淌水。
“太太,请告诉我你衬衣上那不是血。”
“是化装用的血,”威莉说着强做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很潇洒地朝扶梯走去。
在洗手间里她剥下衬衣,用小纸片擦着手臂、脖子和上身。牛仔裤湿透了,要脱下来就得一边使劲拉,一边扭动着身体。她用卫生纸擦着腿,纸很快变黑,没用了。折腾了好一阵子,她看上去还是像只落汤鸡,不过像是刚掉下水的落汤鸡。威莉又从纸筒里抽出一卷纸,最后擦了擦脸,离开了洗手间。
走过书架中间一条弯曲的通道,来到朗读地带,坐在一张空椅子上,从一个消瘦的男嬉皮士和一个矮胖的女嬉皮士的脑袋中间看着蒂莫西·安德西。安德西身体靠在讲台上,请大家提问题。看到房间另一边的那个中年男人,她感到很震惊,立刻觉得今天发生的可怕事件都是有人故意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她到这里来,而她按别人的意图来到了这里。这里——以及难以言表的古怪环境——离蒂莫西·安德西这位她非常喜欢的小说家很近。而当她并不是感觉良好的时候,安德西对她的关心溢于言表。她觉得蒂莫西·安德西要给她什么东西,要告诉她什么事情;安德西会画一张只有她能读懂的地图。她从前面的人头和人身的缝隙中看着蒂莫西·安德西,心里产生了一种愚蠢的信念:如果没有这个人,她会丢失的。
安德西看着她——两人的眼睛悠闲地对视着——然后目光游移,对一个留着胡子的男人说:“你请,先生。”这个人问了一个枯燥乏味的问题,与出版书有关。蒂莫西·安德西在用客套话安慰这个人的同时,瞥了威莉一眼,目光中带有浓厚的兴趣,仿佛认识她似的。接下来很多人提问,安德西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时而挥动着手,时而自我嘲笑,并不时地看威莉,仿佛是要告诉自己她还在这里。
问题回答完了之后,一群人到讲台前围着安德西。威莉一动不动地坐在座位上,她不知道轮到她跟安德西说话的时候该说些什么,不过她知道要说的一定是私事。
威莉意识到安德西使她想起了汤姆·哈特兰。蒂莫西·安德西比汤姆大十到十五岁,体重比他要重一点,蓬乱的头发已经灰白,模样并不像汤姆,只是能让人联想到他。此外安德西还有一种大难不死的神情,究竟是什么大难她就不知道了,而这种神情是汤姆所没有的。安德西又瞥了她一眼,她想,不,不只是能让人联想到汤姆,他就是汤姆。
安德西向那个好像是主持人的青年妇女嘀咕了几句,这个妇女随后很关切地来到她跟前,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并问她是不是需要帮忙。
“是的,可不需要你帮忙,”威莉在心里说,而说出来的却是:“我在来这儿的路上遇上了雨,而且,瞧!我的卫生纸用完了,可我身上还是湿的。”
“我到书店后面去给你拿条毛巾来,”那个妇女说着,走了。她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一条很大的红毛巾,上面印有“格拉德斯通书店举行盛大海滩朗读见面会”在字样。威莉把毛巾搭在头上,用力擦拭,最后头发和头皮好像基本上都干了。她把毛巾拉下来擦着手臂。衬衣也不那么粘着肉了。血迹像是湿纸上画的水彩画,融化后扩散开来,现在则有点马奈绘画的特征。
排队的最后一个人到了桌子跟前,威莉站了起来,拎着包,穿过一排空椅子。那个主持的妇女大步走上前来,问她是不是要安德西在她的书上签名。 “不完全是,”威莉说。“只是这个……我想见见那个人。”
那个妇女美貌的脸上显出一丝忧虑。“你不会在这儿制造什么麻烦吧?”
“绝对不会,”威莉说。
那个妇女伸出一只光滑的小手,指甲闪闪发亮。“我叫凯瑟琳·辛德曼。公关部的。是我邀请安德西先生今晚到这儿来的。”
“我叫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威莉说着,期待对方有某种认识自己的表示。可那个妇女并不认识她。“我给年轻成年人写小说。其中一本得了纽贝里奖章。知道《夜屋》吗?”
“什么?”
“《夜屋》。是我那本书的书名。”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本书。不过我估计你想跟安德西先生谈谈,作者对作者。”
“正是。”
“看样子机会马上就到了。”她们俩看着签名的桌子以及桌子前那个头发蓬松的老头。那个老头把许多本蒂莫西·安德西写的书装进一只破蛤壳似的旧旅行箱里,一边装,一边叫嚷。
“藏书家,”凯瑟琳·辛德曼说。“这种人一公开露面,你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我们见到过非常蹊跷的人,我是说真正的怪物。”
她朝威莉笑了笑。“我很惊奇居然不知道你的名字。我们这个书店也有很多年轻成年人的书,我尽量把所有作者的作品都弄过来。你知道吗?如果你得过纽贝里奖,你的书我们就会有许多册。请你签签名行吗?我到儿童专柜那边去,拿几本过来,好吗?”
威莉本来很担心这位新朋友凯瑟琳会闯进她跟蒂姆·安德西的对话中来,而现在她有机会支开凯瑟琳了。
“好的,”她说。“你要待多久就请便吧。”
凯瑟琳·辛德曼迈开大步走开了。
威莉看着安德西的眼睛盯着那个古怪藏书家渐渐远去的背影,她真希望安德西能这么看她。仿佛她用自己的心灵触及了他的心灵,安德西在椅子上慢慢转过头来,眼睛直瞪瞪地看着她,目光中充满着审视和欣赏。他似乎在掂量她,估算她的年龄,甚至数她有多少颗牙齿。他的热情和幽默把本来是厌恶甚至侮辱的东西转变成了友好的观察和赞许。在威莉看来,受到他这样的注意正是她所需要的,而安德西在未经请求的情况下主动地给予她了。
接着,她看见安德西在注意她衬衣上的血迹。他明白那是什么,而这个最后的细节也表明他还明白别的事情。威莉朝前挪动了一下,现在知道该对他说什么了,她看到安德西的脸上掠过一连串的表情,有不信任、震惊、爱、恐惧和完全的认识。他说:“这不可能发生。你叫威莉吗?”
他知道她的名字。通过特殊的、独一无二的方式威莉找到了这个人,他既能发现她生命的意义,又能拯救她的性命。当她开口说话的时候,那是来自灵魂的声音。“我想我需要你的帮助。咱俩认识吗?”
第二十三章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西拉克斯告诉我你的伟大时刻今天晚上到来,可他没有说这个伟大时刻会把我吓坏。嗯,他还说我应该干得漂亮点,要坚强,要勇敢,所以我猜想西拉克斯明白自己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两种相互矛盾的念头抢着要控制我的身体:我既想双手搂住她,又想赶快离开那里,越快越好。接着理智介入进来告诉我说,我这样做很荒唐。理智说这是一种巧合,只不过是一种高级形式的巧合。威莉,这个威莉,如果那就是她的名字,溜进那个房间的时候刚好“露西·克雷夫兰”溜进到我的书里。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像过我的女主人公长得什么模样,我的脑子里就装着这个很像小说人物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的女人。
当然,理智不知道它自己在说些什么。
现在是早上四点三十。威莉终于在半个小时之前睡着了。就我所知,我们在这里很安全。我谨慎地看了看汽车停车场的四周,没有发现费伯那辆银灰色梅塞德斯车的踪影。(关于这一点,以后再讲。)
再回到书店里:我们俩寒喧一番之后,威莉说:“你很像我相识很久的一个熟人。真是怪事——我第一次看到你就觉得你对我极为重要。”
这并没有对我脆弱的信念有太多的帮助,我的信念就是:她的相貌在两种意义上都只是巧合。
“你知道我的名字,”她说。“威莉。是你说的。”
“那真是你的名字吗?”
“你大概是读了我的作品才知道我名字的。”她说。接下来的几句话打消了安德西所有的希望,以为世界不再是以固有的方式在运转。“威莉·帕特里克。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
她的容貌很迷人,这样使事情更糟了。我可以感觉到脚下的土地在分离。一秒钟之后,我就要做自由落体运动了。
“这很尴尬,”她说着,迟疑了。“通常我并不拜访其他的作家,跟他们说一些蠢话。其实我很少见到别的作家。嗯,除了……”
接下来的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一阵含糊的支吾。“对不起,”她用略为清晰一点的声音说,把紧握着的双手放在眼睛上。
我想是该我做出决定的时候了——她停止了谈话,让那个名字悬在我们俩面前的沉默之中。我只能说我已经说出的话。我本来可以假装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不过最后我却别无选择。
“除了汤姆·哈特兰之外,”我说。我身边的楼房,以及楼房里一排排的书,还有百老汇大街上的车辆和街灯都屏住了呼吸。威莉放下手,看了我一眼,那神情充满了宽慰和悲哀,我恨不得把她搂进怀里。
“你认识他吗?”
楼房的墙壁没有倒塌,脚下的土地还在我的脚下,车辆仍然在百老汇大街上来来往往。所有的动物和所有的人仍然在呼吸,于是随着一阵呼吸,我深入到了最终将要还原为现实的小说之中。“我认识汤姆·哈特兰,”我告诉她。“我还知道他跟你很亲密。”在那一刻我只能讲这些。“我们应该在这儿把这件事谈谈。”
这时,凯瑟琳·辛德曼走到了我们的身边,威莉把头扭了过去。凯瑟琳装出一副突然闯进来干扰我们的样子。
“可能出了什么问题,”她告诉威莉说。“我找不到你的书。在我们的数据库里也找不到你的名字。你觉得应该在哪儿?”
“这我就不明白了,”威莉说。“也许我的名字没写对。”
“是布赖斯·帕特里克吗?还有威莉,对吗?”
“这就对了,可是——”
“书名是《夜屋》吗?就是得了纽贝里奖的那本?”
她脸上的表情使威莉鼓足了勇气。“这就怪了。我写了三本书,都出版了。最后一本得了纽贝里奖。如果你们的书架上没有我的书,那说明你们的生意没做好。如果你们的数据库上查不到,那就说明你们的电脑应该更新。”
凯瑟琳转向我。“我在《出版新书》和纽贝里网页上都查了。”
“我肯定在纽贝里网页上!”威莉说。“你想说什么?”
“辛德曼小姐找错了书,”我说。“咱们走吧。”
我用一只手拿着那只装钱的包,用另一只手搀着威莉的胳膊。
到了自动扶梯跟前,威莉在我前面一两英尺,她说:“我得问你:你怎么知道汤姆死了?你说你原来认识他?”
我做了个手势让她上扶梯。上了扶梯后,她仰头看着我,既是告诉我什么,又是问我问题,她说:“你应该知道打死他的人在到处找我。” “我知道他们的一切,”我说。“你可以想当然地认为我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
“汤姆用手机给你打了电话,对吗?奇怪,他从来没告诉过我他跟你很熟。”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拿出我的手机,拨打411,询问我的宣传员家里的电话号码。
“布莱恩·杰克尔是谁?”
我示意她别做声。杰克尔的家在拉契蒙特,他在家里接的电话。听到是我打来的电话,他并不很高兴。给宣传员打电话的作者,特别是给家在拉契蒙特的宣传员打电话的作者,几乎都是抱怨又有人伤害了他的尊严。作者总是苛求,很自私,一点小事大惊小怪的——问问出版社的人就知道了。听我说完之后,布莱恩·杰克尔更不高兴了。
“你想取消波士顿的那场朗读见面会,还要更改所有电台采访的日期?你疯了吗?”
“也许是吧,”我说。“如果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你会这么想的。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我要开车到米尔港去,今晚就动身。”
威莉和电话里的布莱恩·杰克尔异口同声地说:“米尔港?”我跟他们一样也对自己说的话感到惊讶。
“记得吗,十号星期三那天我在新叶书店有场朗读见面会?我弟弟十二号星期五结婚,我要在那儿待到星期六。十三号以后的安排可以不必改动。而那占据了整个行程的百分之九十。”
最后我同意最重要的电台采访还是要搞,安排在十一号星期二的上午,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用电话的形式进行。我回老家的时候总是住那家饭店。
威莉瞪着我,那神情就像新来美国的移民看着自由女神像。我展开双臂,让她走进我的怀里,然后我把她搂住。她依偎在我的怀里,脑袋靠着我的胸骨,双臂像泡沫一样抱着我,头发给毛巾搓揉得很蓬乱,衬衣仍很湿,把黑色的点子印在了我的衬衣上。是我给了她生命。不管这一切是多么的令人难以置信,毕竟就像西拉克斯所预料的那样,她的确就在眼前,我得应付她。
我的脑子里有许多问题:小说人物能真的像普通人那样活着吗,他们的生命也会有终结的时候吗?他们死的时候会怎么样?他们走进我们的世界里是不是意味着他们的历史现在成了我们历史的一部分?(书店里发生的一切表明不是这样。威莉的名字不在《出版新书》上,她得的纽贝里奖是我在书中给予她的。)据西拉克斯说,我得把她带回米尔港,可我回家之后跟她做些什么呢?西拉克斯还提到某种牺牲——我可不喜欢这个。事情很明显,可我无法忍受西拉克斯引导我得出的那个结论。
天哪,我是不是要跟菲利普介绍威莉呢?
西拉克斯还跟我讲了些什么?根据我的记忆,我创造了第二个黑暗人,并把他跟卡林德合二为一了——的确,我认为米歇尔·费伯比卡林德更体面,但不像他那么精神错乱。
我最大的问题是,我怎样使威莉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如果她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她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就更可怕,更让人心烦意乱。既然现在事情是这样了,我只好照料她,让她慢慢地琢磨出个所以然来。
“真奇怪,你经常让我想起汤姆,”我们俩站在一楼扶梯右边搂抱在一起的时候她说。
“我们俩有很多共同之处,”我说。
“你瞧,安德西先生,你得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他死了?你一定要告诉我。这让人毛骨悚然——难道你不懂吗?”
“我看到你的时候想出了个所以然。”
她附和着我刚才撒的谎。“哦,你一直期待着他的到来,难怪你满脸惊慌的样子。如果你一下子就认出了我,那么他一定对你讲了好多关于我的情况。”她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我还在惊恐之中。我看到为我未婚夫效劳的那两个家伙,我未婚夫叫米歇尔·费伯——我看见了那两个男人,贾尔斯·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在街上跑,罗曼·理查德手里有枪,我上了出租车之后,他就朝汤姆开了枪。汤姆的血溅到我的衬衣上。出租车开动了,开动了,像火箭一样……”她说着抽泣起来。
“我敢肯定是这样,”我说着,把她搂得更紧。我的心为她而疼痛,我也很想哭。
“好像我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信得过你……任何事情……你让我感到了安全。”
“那太好了,”我说。“我希望你跟我在一起能感到安全。”在那一刻,我真的能冲进一栋着火的楼房,把她救出来。 “我的未婚夫杀了我丈夫,”她说。“他还杀了我女儿。这够惊人的吧?是米歇尔·费伯。汤姆跟你提起过这个人吗?
“提起过一两次。不过请你告诉我,威莉:你是怎么从……”我意识到我不能说出第103街,现在还不行。“你从出租车司机那儿是怎么到这里的?这发生在一场暴风雨之中,对吗?”
“发生了什么倒不重要。他们追赶我,是贾尔斯和罗曼·理查德——他们从米歇尔的那辆车里出来,沿着街道追赶——我给风吹起来了,随风飘荡——我的脚绊在了人行道上,就在你的海报前面。”
这是我能得到的最好的回答:她是给风从一个世界吹到了另一个世界。那一定是在打那个炸雷的时候发生的——就是在我表演我的绝招让大伙儿喀嚓立正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是阿普里尔为威莉打开了一个空间,而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我。在某种意义上,是阿普里尔把威莉赐给了我。然后我看到了西拉克斯的那只手,或者他写作的特点。我真懊悔不该看到的。
“我就像一片树叶给风刮出了隧道。”她的身体一动不动,就像一只鸟给你窝在手掌上一样。“你知道,我有一阵子是疯了。也许我还会发疯的。”
威莉身体后仰,但我们俩还是依偎在一起。她那又短又蓬乱的金发就像是麦迪逊大街上的理发师花了好几个小时做成的,脸上充满了激情。我在书的开头曾经写到她像个迷茫的漂亮孩子,可我并不知道她究竟有多美。原来只是停留在表面的美,现在却由于悲伤、恐惧、智慧、努力、想像以及坚定而冷静地运用来应对局面和忙于事务的能力而变得深沉。我过去知道这样的作品,我也知道我对她的处理不够好。她考虑问题十分周到,超出了我的想像。当我俯视她的脸,注视她眼睛的时候,我明白了为什么要把她带在身边的部分原因——这个迷茫的孩子会在米尔港迷路的。一旦把她带到了那里,她就再也无法走出来了。
所以我决不能假装,决不能说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些。
“我觉得好像认识你的时间最长,”她说。“你也有这样的感觉吗?”
“有,就好像我跟你一起生活了好几个月似的。”
她那蓬乱的头又低到我的胸口中间,她的双手把我抱得更紧。我能感觉到她的双臂在颤抖。
然后她松开手,退出了我的拥抱。“你还想听一件怪事吗?我总是读你的书,当我……”
“沮丧的时候?”
我这一下又令她惊讶不已。“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听说了很多。我想我是个文学上的佐拉福特。”
她摇了摇头。“如果你的书是要安慰我,那我就不读了。这完全是另一个条件。”
我正在猜测她的另一个条件是什么,并且纳闷我为什么以前不知道的时候,突然注意到跟前面我问的最重要的那个问题——也就是她生存的条件——有关的事。
“威莉,”我说。“瞧你的衬衣。”
她俯视着自己的衣服。她的衬衣已经干了,里面的胸罩看不见了。衬衣的颜色很鲜艳,纯白的,就像电影明星的微笑。
“汤姆的血是怎么搞的?刚才还在那里!”她把洁净的小手盖在衬衣前面。“怎么不见了?”
“问得好。”
“汤姆的血,”她说着,脸上又出现了惊慌和恐惧。“我想让它回来。这不公平。”她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至少,这样的话,我在警察面前就不那么显眼了。他们也在追捕我。”她瞥了我一眼,看我敢不敢接受这个挑战,好像在问:“朋友,你作好准备了吗?”她说:“我不懂。”然后眼睛盯着衬衣上那鲜艳的白色。“我想现在我是在蒂莫西·安德西的世界里。”
我扭过头去,不让她看见我眼中的泪水。“我们得搞清楚在我们上车的时候,追赶你的人是不是藏在外面。”
“你的车在哪儿?”
“我的车在运河街的车库里。咱们要去坐的那辆就停在前面。”她显出困惑的神情。“我的出版商安排了一辆车来接我,然后送我回去。布莱恩搞这种事很在行。”
威莉阴沉而怪异地看了我一眼。“你没问我警察干吗要追我。你连眼都没眨一下。”
当然我不能告诉她我已经知道了伪造的罪状。“事情进展得这么快。还来不及去想。”
“我受到了诬告。是抢劫银行。真是荒唐,可警察还在追捕我。我意思是最好还是去米尔港——我可以躲在那儿,直到指控取消了为止。”她叹了一口气。“证据是一张图象合成技术制作的照片,上面是我拿着枪对准银行行长。全都是陷害。不过我的确带了很多钱,就在你脚下的那个包里。如果咱们给逮住了,那可就是罪证了,对吗?” 我带着她走出那条狭窄的通道,来到门口。“他们可能会乱编。咱们到门口去,我四周瞧瞧。如果安全的话,我就跟你挥手。”
她攥着我的手臂,点了点头,然后松开了手。“快点。我不愿让你走开。”
威莉走到书店前面一个装满电脑游戏的架子旁,我拎那个白包,从桌子和没精打采的门卫跟前走过,打开两道门,来到了外面。空气像是洗过了似的,街道中间和人行道上泛起一股清净的石头香气,那是城市生活的乐趣之一。穿着黑色西服的“市内租车公司”的司机靠在方向盘上,用询问的目光看着我。“等一会儿,”我做了个手势,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刚才这场风暴来得异常猛烈和突然,跟那天下午我在格兰德街追赶贾斯帕·科尔时索霍区的那场风暴一样。子弹般的雨点,所有的噪音和狂暴的电流,都表达了科尔的愤怒。
我相信,我知道他藏在街道对面的行人中间,在商店后面那家泰国餐馆的门口,瞪着眼看我。我能感觉到他的存在,感觉到他那凝视的目光。我要尽自己的职责,如果他能不杀我,他就一定要得到满足。科尔是世界上最清晰的“萨莎”。很可能他的整个生命就是乱闯边界,就是一场带电的风暴,就是令人扫兴、令人震惊,就是幻觉。
我虽然能感觉到科尔,却看不到他;我也辨认不出追寻威莉的那些家伙。她还站在窗户跟前。我用右手做了个手势让她过来。一秒钟后,她来到书店外面,跟我手牵着手,快步朝“市内租车公司”的汽车走去。司机从座位上爬下来,走到汽车后面。
“要我给你拿包吗,先生?”他问。
“我们自己拿,”我告诉他,“不过请你把这位女士的行李放进行李箱里。”
威莉和我坐在汽车宽敞的后座上,那个白包放在我们的中间,活像一条大狗。我想至少我们不必担心会留下信用卡的痕迹。司机从后视镜上看着我们,说:“我们直接回格兰德街吗,安德西先生?”他那意思是说:“跟你漂亮的书迷乐一乐吗?”
“不,我们径直到运河街的金山停车场车库,”我说。“请告诉我你是不是觉得后面有辆……”我及时停了下来,朝旁边的威莉瞥了一眼。
“一辆银灰色的梅塞德斯轿车,”她说。“里面坐着两个人。”她停顿了两秒钟,显出犹豫的神色。“开动的时候有点抖动,像是在路上滑似的。”
“我看见过好多那样的车,”司机说。“我总以为是运动员在开车。”
汽车朝南穿过市区,威莉一会儿对我进行评价,一会儿扭过头去看后面的窗户。“我不相信我刚刚走到你跟前的时候你就认识我。”
“你也不应该相信,”我心想。
她看着后面百老汇大街上川流不息、闪闪发光的车辆。“我想是汤姆出去叫出租车的时候给你打了电话!”
我心想:他当时并不知道他认识我。
“我从隧道里给吹出来后,看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那张海报,上面有你的名字!你不觉得这有点吓人吗?”
我想:比你想像的更吓人。
“我们到了米尔港,会在一起,对吗?”
我点点头,心想:“就跟你和汤姆在米尔福德一样。”
“我还想告诉你一件事,”她看了我一眼,目光中充满焦虑,担心我听了之后会做出什么反应。“在过去的两天里,我发生了一件令人烦恼的事。一连几个小时,通常是一种过渡性的时间段,从我的生活中删除掉了。就像根本不存在似的。我坐上车,开到街上,轰,一瞬间就到了目的地。有时候我甚至没有下车,就已经到了一栋楼房里面,跟人说话。”她把手放在我的手腕上。“听我说,我可能要垮了。”
“是两天前开始的吗?”
她又长时间地望着后面。“我想是的。你知道吗?也许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我只是两天前才刚刚意识到。就好像我生命的某些部分给略过了似的——不像是给删除掉了,而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我们可以带你去看医生,检查,检查。”
“不过现在又没有了,现在就是一种过渡,对不对?我们要去把你的车开回来,就这样。也许是让你治好了!”
我想:“如果血迹要一个小时才能褪色,一个活人消失掉要花多长时间?”
“哦,天哪,我得告诉你我是怎样弄到这些钱的——还有詹姆士·帕特里克的照片,我是怎样从吉尔德兰路的那栋房子里逃出来的——还有我那可怜的孩子——还有波罗的集团——还有……”她身体倒在座位上,头靠在我的手臂上。她的嘴张开着,仿佛她还没有告诉是什么事情而自己先惊呆了。 “威莉,以后再说吧。我已经知道了一些情况。”
“那真奇怪,”她说。“世界上所有书店里的所有作家……”威莉伸出一只手,我接住了。“我有一种可怕的感觉,好像被人操纵了,好像自己是一个木偶,给人牵着线,被迫去做这些我不会做的事情。你能想像吗?”
她又转过身来,把手从我的手里抽了出去,看着外面的车辆,喘息着。她的头栽了下去,身体挪到了座位的边缘上,朝外望着。“我想我看见他们了!蒂姆!他们在那儿,又回来了!”
“你看见什么了吗?”我问司机。
“什么也没有,”他说。“可我不能老是看着后视镜。”
威莉呜咽着。“呜……,我不能肯定。像那样的车怎么能吹过那样的风洞呢?”她的脚滑到了地板上,双膝跪在座位上,两只手臂支着垫子。“蒂姆,我知道这不公平,可就像我们现在这样,我也觉得像个傀儡。我是说,我干吗要在这里,在这辆轿车的后座上——跟你一起?今天晚上之前,我从来没跟你见过面,我看见你的那一刻,立刻觉得你仿佛就是我在这个世界里最重要的人。贾尔斯和罗曼·理查德在追捕我,而你帮我逃跑,这就足够可以说明问题了。可是我在这儿,你在那儿,我们马上就要去米尔港!”
“难道那么做不对吗?”
“事情就这样给弄糟了。”
“那是对的吗?”
“那是对的,因为你说我们要这么办。如果你说要到别的什么地方,那也一样,我不知道。去查尔斯顿,去克兰科,去芝加哥。我的能动感很值得怀疑。你呢?你好像把这一切看成是理所当然!”
“我的能动感?”我心里纳闷。我从来不用这样的表达方法。
“威莉,我一直都把任何事情看成是理所当然的。整个世界似乎是一团巨大的混杂物,每一样东西都不得其所。”
“安德西先生,”司机说。“你让我注意找的那辆梅塞德斯刚才超车过来了,就是我们后面的第四辆。”
“哦,妈的。”威莉攥着我的手,极力想躲到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甩开他们,”我说。司机在下一个拐角勉强闯过了一道黄灯,在随后的十分钟里他左突右拐地穿过一条条街,最后来到第九大街,又往南拐去。司机像个在逃的罪犯,一味蛮干,开着那辆大车穿过原本不存在、自己硬挤出来的缝隙,在畅通的十字路口闯红灯。威莉不时地看着车后,我也注视着车外。有两三次,那辆梅塞德斯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之内,总是在行驶不便的地方——在交通堵塞的路段,或者是前面有一辆前后两节的大客车挡住去路的时候,抑或是一大群人横穿马路的地方。
到了运河街,司机说:“我想咱们赢了,安德西先生。有一二十个街区没看到他们了。”
威莉感谢她的上帝,我感谢我的上帝。汽车停在金山车库的前面,我给了司机五十美元的小费。一辆模样差不多的车子从停车场出来的坡上驶了下来,我们坐了上去。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坐在我的身边,我开着车在闪烁着千万盏灯火的夜色中穿过哈德森河。
我可能看见了米歇尔·费伯那辆鲨鱼似的车子从新泽西收费公路的路侧停车带开过来,也有可能就在威莉睡着之前,她看到那辆车在我们后面一英里的地方翻越一座小山,所以我回到房间之前要很快在停车场周围巡视一番。
我们住进了“失去的回声”旅馆的119房间,这儿离俄亥俄州雷斯蒂图辛镇的高速公路有九到十英里。我们离纽约已经很远很远了。要是他们能在这里找到我们,那真是奇迹,我想他们找不到的。在“失去的回声”旅馆已经出现了奇迹,有一个奇迹已经足够了。
我本来打算分住紧挨着的两个房间,可威莉告诉我没有必要把钱白扔掉,另外,她也不想一个人过夜。她说:“我很想旁边有个温暖的身体,既然汤姆死了,我们又不可能把他找回来,就选择你了。”
我们仍然站在旅馆外面,看着面前这栋豪华的建筑。它就像是某个做木材生意的百万富翁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盖的猎场旅馆,全是巴伐利亚式的,有数不清的分支结构。建筑的正面装饰着花哨的波曲形花纹,有图案复杂的角楼和窗洞。房屋的每一寸似乎都有装饰:黑色的木头上雕刻着巨大的常青藤小枝,飞翔的木头鸭子,站在树枝上的猫头鹰,半嵌在水泥上的大蛤壳。仿佛每隔六十分钟一只巨大的布谷鸟会从沉重的、双重加固的前门突然跑出来。大多数的窗户闪着暖融融的灯光。停车场旁边茂密的树木把枝叶挤进来,覆盖着楼房的后面和两边。 我们走了进去,要一个可以俯视停车场的房间。柜台上的服务员(一个面孔和蔼的小个子,名叫鲁隆·戴维,后来才知道他是“失去的回声”旅馆的主人)点头答应,示意我们登记。我用一个临时想起来的名字填了上去,支付了一个晚上的费用。然后他把我们带到119房间。
“我们的客人大多喜欢窗口朝树林的房间,”他说着,从那张大床边走过,来到房间那边的几个窗户前,“不过如果你喜欢停车场,这里就可以看到。”他拉开沉甸甸的锦缎窗帘,让我们朝外看。从树梢上面可以看到停车场的后半部分。停车场再过去便是一个覆盖着成千上万棵树木的陡峭的山坡。
威莉打了个哈欠。“对不起。我熬不住了。”
小个子轻快地走到房间中央——没有别的办法形容他退出房间的动作。像是跳踢跶舞,可他的脚又几乎不着地。“那么,哈莱顿先生和夫人,请你们享受完美的床,享受做梦的快乐,还有你们彼此的伴侣之情。”
还没等我给他小费,他就行了个礼,走了。
“我觉得咱们这位和蔼的主人有点像童话中的人物,”威莉说。
“不,”我说。“我才是童话中的人物。”
“那么咱们就上床做一回弟弟姐姐吧。”她又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我想这是我见到过的最美的动作了。“你想先去洗澡间吗?如果你喜欢,可以用我的牙刷。”
我走进洗澡间,洗了个澡,然后用她的牙刷刷了牙;接着她走进洗澡间,洗了个澡,然后用她的牙刷刷了牙。床上没有被套,只有一床很软和、印有雏菊图案的盖被,好像裹在我的肩膀上。床感觉有点冷,稍微有点凹陷下去,下面没有垫上地板一样结实的东西。
威莉的头从洗澡间探出来,看到我笑了。“你看上去很不错,一个老帅哥。我是不是不应该这么说?”
“说吧。你不管说什么都能给我惊喜。”
“把灯关了。”
灯的开关安在洗澡间和门之间,她伸手来关灯的时候,我看到她一条光光的手臂和大腿。她的手摸到了开关,屋子立刻充满了紫色的影子和银色的月光。一个瘦小、苍白的躯体悄然从黑暗之中走过,钻到床上。那个躯体的胸脯和光滑的肚子下面有白色的带子。
“哦,我太喜欢这个床了,”威莉说。“我想这张床好极了,别的床望尘莫及。我太累了,不去考虑能动力的问题,脑子一片混沌,不能再考虑发生在我们中间的那些难以预料的事情了。我在这里,跟蒂莫西·安德西在一张床上。一切都是愚蠢,任何东西都没有意义,就连最微妙、最弱小的东西也是如此。至少我有了完整的一天,没有丢失任何一个部分。”
她急匆匆地挨近我,我也朝她靠过去。
“你搂着我,行吗?那就跟在天堂上一样,我也不问为什么。我太累了。不过我要说一件事:再过一个半小时我就起床,到停车场去转悠一下,看他妈的那辆鬼车是不是又出现了。”
她的头轻轻地倒在我的胸口上,我伸出双臂搂着她,抚摸着她的背、肩膀以及那只冰凉、柔软、光滑的手臂。她的这只手臂横放在在我上身。她瘦长的腿依偎着我的大腿,我们这样躺了一秒又一秒,仿佛时间长得无穷无尽。我的手移到她的腰背部,抚摸着那块冰凉的皮肤。她不像是小说人物,更像个可爱的活人,髋部像个男孩,柔软、鸭尾似的屁股又像个女人,只是比大多数女人的屁股小一点。我很久很久没有跟女人上床了,而上一次无法跟这次相比。我想触摸威莉·帕特里克身体的每一处,想钻到她柔软的体内,这种想法是一种深邃的激情,是我二十多岁以后从来没有过的。
她的手摸到了我短裤的松紧带,我的一条腿移到了她的两腿之间。
“哦,天哪,”她说。
我说:“我知道。这是很奇怪。”
“你在哪儿?”她说。“你在吗?啊,我知道了,你在。我的天。你不觉得应该把身上那件蠢东西脱掉吗?你那玩意儿好大,会累死你自己的。”
我把那件蠢东西脱了下来,听到她的恭维气喘得更粗。她以流水一般的速度脱掉了胸罩和三角裤,接着我们的面前打开了一座乐园。我进入到她的体内,就像是进入了乐园。在她里面我神奇般地自由自在,欣喜若狂,仿佛终于到达了一个完美的地方。我恋爱了——那是一种最陈旧、最乏味但最真实的表达法。以前我曾经觉得自己开始了恋爱,而现在这个旅程完成了。我到达了目的地。我想后半生都搂着她,珍惜她,赞美她。这一切发生得这么快:我觉得自己跟威莉·帕特里克连为一体了,仿佛我们共有一个灵魂。我们就像是图画中情欲强烈的神仙,遗失在大丛林深处破庙的墙壁上。最后我们似乎漂到了一起,身上罩着彼此的皮肤,发现欣喜的宣泄是一种四条腿、四只臂膀、两个脑袋的高潮。
“天哪,”威莉喘着粗气。“好的,我情绪沮丧的时候就读你写的书。我不再为能动力烦恼了。我不在乎,我从来没有尝过这种滋味,还想再来。”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怎么了结,”我说着,吻了吻她的掌心,“不过我永远不想失去你。”
“你为什么应该失去我?”威莉问。“我是你的,对不对?”
很快她睡着了。我穿上衬衣和裤子,下楼来到停车场,有十二辆车沉睡在婆娑的树影下面。但没有那辆银色的梅塞德斯轿车。
发生在这个房间里的一切就是西拉克斯用Arial十号字体送到我电脑屏幕上的那句话:你就有机会得到奇特的、乱伦的、令人销魂的东西,这种东西是除了你之外其他头脑发疯的作者所无法企及的!
现在,令人销魂的威莉抬起头来,摸索着寻找她身边的枕头,这个头脑发疯的作者将要放下他的笔,让她找到我。
第二十四章
威莉跪在床上,脸上挂着微笑,全神贯注地翻找着她的包,将里面的衣服一件件拿出来给他看:她往那包里塞的东西可真不少。圆领衬衣、高领衬衣、针织套衫、内衣、正装、裙子、牛仔裤一件件地被展示给他,然后又一件件地被放到床上的箱子旁。“我该穿一件比较舒适的衣服,”她说,“尤其是我们要在车内呆上一整天。这件针织套衫再配上这条短裤怎么样?”她举起一件奶油色的棉丝混纺的船领长袖套衫,希望能得到他的认可。这件衣服的重量大概和一包邮票一样轻。“我倒是很希望看你穿那件衣服,”他答非所问地说,弄得她最后不得不去猜测他的意思。“这衣服从哪里弄来的?”
“呣。”她把套衫递给蒂姆,疑惑不解地瞥了他一眼,然后又查看了一下衣领后的商标。“我不记得是在哪里买的,商标是‘格兰德街’,可这一定是品牌名。我不记得有哪家叫‘格兰德街’的商店。”
她当然不记得自己在哪里买了那件套衫,因为这件套衫只是在她打开衣橱、从衣橱架上抽出来的那一刻才问世的。
“我也不记得有这么一家商店,”他说,“而我就住在格兰德街上。”
“住在复式楼里?”
他点点头。
“真好。我一直想住在复式楼里。要不是米歇尔·费伯找到我的话,我想我大概会离开我在东77大街上的公寓,在市中心找一个漂亮复式楼。”她开始把衣服重新放回到包里。
“你会吗?”她让他感到颇为惊讶,不过他很快会习惯这一点。这位出现在他生活中的女人表现出了与她在书中的形象一些微妙的不同之处。他笔下的威莉永远不会想到要离开自己在纽约东城区的公寓,但这只是因为他对她了解得还不够的缘故。正如他在书店里所看到的那样,他低估了自己笔下的女主人公。
“那当然,那得看我是否感到自己的病情已经足够稳定,能够搬家。”威莉说。“可是,在米歇尔将我重新安顿到亨德森尼亚之前,我感到自己的情绪非常稳定。我是说,在我遇到他的那天晚上,虽然不能说我的情绪完全稳定,但我总的来说恢复得相当不错。然而,我一到亨德森尼亚,哇,那就像我走进了一个怪异的慢动作梦境一样。我当时以为我需要米歇尔来保护我,结果却变得了这样。”
“我们必须特别留意米歇尔,”蒂姆说,他又想起了西拉克斯所写的卡林德与第二个黑暗人合而为一后带来的双重危险――“一个黑暗、黑暗的恶棍几乎立刻会对你那可爱的假小子穷追不舍。”
“你对这一切知道多少?”威莉问他。“米歇尔、亨德森尼亚、罗曼·理查德、贾尔斯以及波罗的集团公司。”
“如果从我们仅仅昨晚才相识这个角度来说,那么我知道的非常多。汤姆一直在把情况告诉我。”
“天哪,我从来没有料到他居然爱嚼舌头。”威莉说。
“他知道我非常喜欢你。”
“你喜欢我?仅仅听说了我的事就喜欢我?”她冲着他笑了笑,然后关上重新收拾好的箱子,将双腿荡到床边。“真是太好了。你觉得怎么样?我还配得上你的期望值吗?”
“你远远超出了我的期望值,”他说。
“是吗?”她站起身,快步走过反射着光线的黑色地板,一屁股坐到了他的大腿上。她的躯体摸上去像是用西印度轻木和泡沫做成的。她亲吻着他。“我对你并不了解,但我们之间昨晚发生的一切都非同寻常。大家都说有过销魂荡魄的经历,可我觉得连我的躯体都完全离我而去。你刚才说超出了期望值!那就像是某种宗教体验。”
“也许那就是一种宗教体验。”
“我的整个躯体感觉非常轻――真的,我从来没有过那种感觉。”
他紧紧地抱着她,急于想保护她,因为他知道她迟早会离他而去――就仿佛她在那一刻就会轻盈地从他身边飘走一样。
“你的女人恐怕不下一千吧?”她说。
“那倒没有。”他笑着说,尽管她看不到他的笑容。“我和汤姆·哈特兰有一些共同之处。我倒没有成百上千,不过和我一起上床的基本上都是男人。”
她又是不信又是惊讶地望着他。“你?可是你――你一定是开玩笑吧?你真的是同性恋?不过你看上去不那么像。如果你不是假装的话,我真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你就像……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就像宙斯披着金色光芒从天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