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
发表于 2007-10-12 14:02
前妻就算有了同居的男友,如果一天不结婚,他就一直要付给她钱每个月.
是这样吧?
所以有些德国人觉得,抚养孩子完全没有问题,但还要连带400或500欧的给前妻,如果她也有个男友,就觉得不爽了.
[ 本帖最后由 opera 于 2007-10-12 14:05 编辑 ]
polo
发表于 2007-10-12 14:02
不对啊,他给孩子买东西应该这样算,夫妻2个人,各有50%,妻子肯定是给自己的孩子,丈夫的那50%一半给前妻的孩子,一半给现在的孩子,就是现在的孩子75%,前妻的孩子25%$考虑$
就是1/3才对阿$frage$
Awa
发表于 2007-10-12 14:02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3: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那个孩子法律和经济上的义务法庭已经判决了
同意.
1.如果要讲公平,大家就都从法律上来遵守和执行。确实应该对自己以前的孩子要负责,但是不能用bully一方来对另一方做补偿
2.如果要讲对孩子感情,当初就不要离婚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4:03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3: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LG工资的一半给前家庭,不包括女友的,
那一半是男人付给前家庭的抚养费.
这个男的肯定本身赚的就不是很多,赚得多的摊不到一半的程度。
感觉是他想把你女朋友赚的钱一起转到他手里。
总之不正常
Awa
发表于 2007-10-12 14:04
原帖由 bluemoon 于 2007-10-12 13: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算地不对,按照人均消费来说前孩子就消费55/2=27,5欧,而现女儿只有45/3=15欧,这差得远去了,公平个P!!:cool: :cool:
象bluemoon说的一样,按照人头的话,本来原家庭就已经没有吃亏了.
DLIII
发表于 2007-10-12 14:05
原帖由 wimlwiml 于 2007-10-12 13: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还要赡养前妻呢?如果只是对孩子负责的话,只要给孩子赡养费就可以了,前妻的赡养费不用给啊,当初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写清楚协议啊
你说真的还是开玩笑的?
前披头士的一个成员现在正在打离婚官司, 他被要求付给他结婚4年的太太200 MIO.欧元赡养费. 2亿欧元呀! 如果你是离婚法官, 那个倒霉的LG恐怕要把你捧到天上去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0-12 14:0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0-12 14:06
Flyaway
发表于 2007-10-12 14:06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10-12 14: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真的还是开玩笑的?
前披头士的一个成员现在正在打离婚官司, 他被要求付给他结婚4年的太太200 MIO.欧元赡养费. 2亿欧元呀! 如果你是离婚法官, 那个倒霉的LG恐怕要把你捧到天上去了.
这是一次性付清?以后就不用给了?
够狠~
polo
发表于 2007-10-12 14:07
原帖由 opera 于 2007-10-12 14: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前妻就算有了同居的男友,如果一天不结婚,他就一直要付给她钱每个月.
是这样吧?
所以有些德国人觉得,抚养孩子完全没有问题,但还要连带400或500欧的给前妻,如果她也有个男友,就觉得不爽了.
有的人就是因为这个不结婚阿~~~
还认识一个男人,他和女朋友也一直没结婚,因为他女朋友的前夫早逝,要是她再婚就拿不到他的退休金还是什么别的补助了~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4:07
原帖由 opera 于 2007-10-12 14: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前妻就算有了同居的男友,如果一天不结婚,他就一直要付给她钱每个月.
是这样吧?
所以有些德国人觉得,抚养孩子完全没有问题,但还要连带400或500欧的给前妻,如果她也有个男友,就觉得不爽了.
只要证明和另一个男人住在一起就可以,不一定是非要前妻再婚。这样前妻的抚养费就可以不付。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0-12 14:07
Flyaway
发表于 2007-10-12 14:08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10-12 14: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哎! 最近老看到这样憋闷的帖子$NO$
那些也只是猜测。人家又没说真实这样的。
贞爱
发表于 2007-10-12 14:10
$郁闷$ $郁闷$ $郁闷$ 想不通,嫁这样的男人多累 啊
娃娃妈
发表于 2007-10-12 14:11
有人用500算了个算数,当然就显得买玩具至关重要了
其实要是用五千去算,买十块二十块的玩具就不很蚀本的了,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从数量来说,是一家一半显得前妻拿了大头,因为那边一大一小生活,这边两大一小,还可能两大两小呢
但大头是用来交房租保险汽车等等基本开支的,落实到一个孩子身上可能就三百欧.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0-12 14:11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4:12
原帖由 贞爱 于 2007-10-12 14: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郁闷$ $郁闷$ $郁闷$ 想不通,嫁这样的男人多累 啊
没有做好知己知彼的准备工作$汗$
走了
发表于 2007-10-12 14:13
原帖由 opera 于 2007-10-12 14: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前妻就算有了同居的男友,如果一天不结婚,他就一直要付给她钱每个月.
是这样吧?
所以有些德国人觉得,抚养孩子完全没有问题,但还要连带400或500欧的给前妻,如果她也有个男友,就觉得不爽了.
女友说给前妻和孩子的钱法律规定,就认了,
虽然觉得不公平.
给前妻的岂只400欧,500欧,比这个多多了,
而且那个前妻就是有男友.
polo
发表于 2007-10-12 14:13
又看了一遍,觉得很气愤~~!
还要自己的先人老婆取样前妻和前妻的孩子!!~
Mamasasa
发表于 2007-10-12 14:15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10-12 14: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真的还是开玩笑的?
前披头士的一个成员现在正在打离婚官司, 他被要求付给他结婚4年的太太200 MIO.欧元赡养费. 2亿欧元呀! 如果你是离婚法官, 那个倒霉的LG恐怕要把你捧到天上去了.
这个赡养费用好象和结婚年限,女人工作状态有关。虽然有些人在结婚前没有签合同,但是这种程序往往在离婚前启动。很多人会在离婚时签个协议,用现金一次性完结。以后不用付赡养费用,男人的养老金你也不能染指。除非不能达成供识,那就要法庭上相见了。$ok$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4:15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10-12 14: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证明有难度, 碰上存心耍赖的人, 这根本不是问题.
是啊,:)
关键是一个好前妻是不耍赖地,按人以群分的理论,这个离婚男也不会太坏,所以还值得交往
如果前妻就是耍无赖的,呵呵,这个男人也别要了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4:16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4: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
关键是一个好前妻是不耍赖地,按人以群分的理论,这个离婚男也不会太坏,所以还值得交往
如果前妻就是耍无赖的,呵呵,这个男人也别要了
马后炮了,人家都结婚怀孕了呀
hasecui
发表于 2007-10-12 14:16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4:17
原帖由 Mamasasa 于 2007-10-12 14: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赡养费用好象和结婚年限,女人工作状态有关。虽然有些人在结婚前没有签合同,但是这种程序往往在离婚前启动。很多人会在离婚时签个协议,用现金一次性完结。以后不用付赡养费用,男人的养老金你也不能染指 ...
$握手$ $握手$ 没错
婚龄也很重要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4:17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4: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只要证明和另一个男人住在一起就可以,不一定是非要前妻再婚。这样前妻的抚养费就可以不付。
看了一路的回帖,你说的比较合理.
其实就算是这样的重组家庭,也是每家都不同的.
就算是前妻一直不工作,也不是要付她一辈子的,有年限的.因为孩子不工作是最大的理由.
这个例子,就象水精儿说的,这样的婚姻没意思.
双方都不计较才好办事.
走了
发表于 2007-10-12 14:18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4: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男的肯定本身赚的就不是很多,赚得多的摊不到一半的程度。感觉是他想把你女朋友赚的钱一起转到他手里。
总之不正常
付抚养费不是根据工资高低来算,不管工资多少,都按照比例算的.
Awa
发表于 2007-10-12 14:18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7-10-12 14: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人用500算了个算数,当然就显得买玩具至关重要了
其实要是用五千去算,买十块二十块的玩具就不很蚀本的了,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从数量来说,是一家一半显得前妻拿了大头,因为那边一大一小生活,这边两大一小,还可 ...
但是那LG说的是大件,可不是玩具什么小玩意什么的....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4:18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7-10-12 14: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严重同意。在德国,一定要争当前妻,现任妻子不是什么美差。
$汗$ $汗$ $汗$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0-12 14:19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4:20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0-12 14: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马后炮了,人家都结婚怀孕了呀
是哈$m14$
谁让她婚前不来婚版咨询阿$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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