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III 发表于 2007-10-12 12:48

原帖由 Flyaway 于 2007-10-12 13: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施罗德的现任lp岂不是要亏s了?

他们估计有合同.

新开幼儿园 发表于 2007-10-12 12:48

原帖由 Awa 于 2007-10-12 13:1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假设这个LG挣100块,50块已经给了前妻和第一个孩子。如果在留给新家庭的50块钱中给第二个孩子买10块钱的物件,按照这位老公的逻辑,还得从剩下的40块中抽出5块给第一个孩子。那么相当于:前家庭拿了55块,新家庭只有45块。新家庭只要给第二个孩子买越多的东西,意味这要多给前家庭更多的钱,很不公平!
同意。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0-12 12:49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2:52

原帖由 Buttermilch虎牙 于 2007-10-12 13: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多了个K $frage$
写错啦。$害羞$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2:54

这些如果假设真烦人。$m7$ $m7$

wimlwiml 发表于 2007-10-12 12:55

为什么还要赡养前妻呢?如果只是对孩子负责的话,只要给孩子赡养费就可以了,前妻的赡养费不用给啊,当初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写清楚协议啊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2:56

一般工资的人每个孩子每个月也就200欧左右,按工资的级别往上递加,这是付给孩子的。
如果前妻和另外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给前妻的那份钱就可以省了。更不要说很多人的前妻还有工作。

这个男人的计算方法也不对。给新孩子买东西的钱,是给完前妻后剩下的钱。为什么要再分出一半给那个孩子。对那个孩子法律和经济上的义务法庭已经判决了

偶觉得这个男人的想法不正常。他是想从现任老婆身上省钱

走了 发表于 2007-10-12 12:57

原帖由 Awa 于 2007-10-12 13: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么你朋友LG的计算是把后面家庭的所有总收入(包括你女朋友的)分一半给前家庭, 还是光给LG收入的一半?

不关怎么说,不公平

谢谢你的留言

[ 本帖最后由 走了 于 2007-10-13 16:37 编辑 ]

Flyaway 发表于 2007-10-12 13:00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0-12 13: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看就知道是没孩子的人说的话

做人宽容点好,尤其女人大气点福也大
如果不是到了经济紧张得没有办法生存的情况下
不要去计较太多了,人生路还长着呢


嫩说的对,做人是要宽容大气的呀。
问题出在这个男人处理两个家庭的方式上,不能超过限度的。

Buttermilch虎牙 发表于 2007-10-12 13:01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0-12 13: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写错啦。$害羞$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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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不讨论了.谢谢大家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