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imo
发表于 2007-10-12 15:34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5: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遗嘱就是不管他们将来有什么财产,他和前妻的那个孩子也要继承的.
女友回答说.
应该是他和他前妻的孩子以及现在的孩子都有权继承属于他的那份。属于你朋友的那份只有你朋友的孩子有权继承。
----------------听我们公司秘书引用自家的情况说的,不过据说好像要extra签个啥合同。我个人认为这个比较公平。;)
[ 本帖最后由 cosimo 于 2007-10-12 15:35 编辑 ]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5:34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5: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遗嘱就是不管他们将来有什么财产,他和前妻的那个孩子也要继承的.
女友回答说.
这也没啥吧。他们俩孩子不还是兄妹呢嘛
如果女方针的觉得吃亏,就也按比例算吧。一共四口人,但是女方不愿承担对那个孩子的责任,那就是女方收入的四分之一但存起来给自己的小孩子留着。算法简单了些可能也不对,就是个例子。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5:34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0-12 15: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实事求是说,那个男的心里现在,对两个孩子的天平其实还是前面那个孩子感情深点
所以现在去争论这种问题,对自己没什么好处的
当然除非LZ女友想离婚的话倒也无所谓了
但是,人是会变的嘛,时间久了,有些想 ...
就是,先看好现在的婚姻持续长久,别的东西多想也没用,大家总不能所有的可能性都想到吧。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5:34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10-12 15: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用, 永远没办法一劳永逸. $汗$
我前段时间帮一个朋友查了下德国的财产继承法, 除非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谋杀行为等等三四个例外, 亲生子女永远有权继承一部分财产, 就算写遗嘱完全剥夺继承权都没有用 ...
真的哇?这我倒还第一次知道,我本来还以为只要写下遗嘱就可以剥夺咧
又学习到了$送花$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5:36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5: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不是永久,也至少要等到孩子18岁.这个还是比较乐观的说法,
要是这个前妻到时候都找不到工作了,就有可能是永远要支付.
他前妻说,不会再和别人结婚了,也不会出去找工作.
这位还真吃定他啦。$NO$
Awa
发表于 2007-10-12 15:37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5: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不是永久,也至少要等到孩子18岁.这个还是比较乐观的说法,
要是这个前妻到时候都找不到工作了,就有可能是永远要支付.
他前妻说,不会再和别人结婚了,也不会出去找工作.
这个这个,难坏我了.......
这里有哪个JMS对法律了解的,对于这种坚决恶意不工作的前妻怎么处理?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5:37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0-12 15: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还真吃定他啦。$NO$
碰到这样的,也没办法的$郁闷$
cosimo
发表于 2007-10-12 15:38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5: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不是永久,也至少要等到孩子18岁.这个还是比较乐观的说法,
要是这个前妻到时候都找不到工作了,就有可能是永远要支付.
他前妻说,不会再和别人结婚了,也不会出去找工作.
孩子到了一定年纪,男方不用支付女方生活费,只用给小孩的赡养费。---- 据说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7-10-12 15:39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5: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不是永久,也至少要等到孩子18岁.这个还是比较乐观的说法,
要是这个前妻到时候都找不到工作了,就有可能是永远要支付.
他前妻说,不会再和别人结婚了,也不会出去找工作.
现 在 不 是 有 条 文 说 , 等 孩 子 到 几 岁 的 时 候 (不 记 得 , 但 肯 定 不 是 18岁 ), 前 妻 就 不 用 留 在 家 里 照 顾 孩 子 , 可 以 被 zumuten去 工 作 的 。
理 论 哈 , 当 然 实 际 上 有 很 多 办 法 可 以 不 去 工 作 。 $汗$
你 女 友 真 的 上 了 贼 船 了 。 当 初 结 啥 婚 , 喜 欢 就 同 居 好 了 , 如 果 收 入 不 高 , 那 男 人 也 要 付 她 的 生 活 费 。 将 来 你 女 友 是 家 庭 支 柱 时 , 还 不 怕 前 妻 和 她 孩 子 来 卡 油 。 $NO$
hasecui
发表于 2007-10-12 15:39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5:39
原帖由 Don't_speak 于 2007-10-12 15: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 在 不 是 有 条 文 说 , 等 孩 子 到 几 岁 的 时 候 (不 记 得 , 但 肯 定 不 是 18岁 ), 前 妻 就 不 用 留 在 家 里 照 顾 孩 子 , 可 以 被 zumuten去 工 作 的 。
理 论 哈 , 当 然 实 际 上 ...
又来马后炮,好啦好啦
hasecui
发表于 2007-10-12 15:40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5:40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10-12 15: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孩子到了一定年纪,男方不用支付女方生活费,只用给小孩的赡养费。---- 据说
是真的;) 法律也不可能荒唐如此吧,结婚不是讨新娘了,是讨老娘了.
Awa
发表于 2007-10-12 15:41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0-12 15: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哇?这我倒还第一次知道,我本来还以为只要写下遗嘱就可以剥夺咧
又学习到了$送花$
好象中国也有这个说法! 除非孩子对父母没有尽瞻养义务
bluemoon
发表于 2007-10-12 15:41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10-12 15: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用, 永远没办法一劳永逸. $汗$
我前段时间帮一个朋友查了下德国的财产继承法, 除非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谋杀行为等等三四个例外, 亲生子女永远有权继承一部分财产, 就算写遗嘱完全剥夺继承权都没有用 ...
天那,就是说他们如果买了房子,如果他那个了,LZ朋友得卖了房子分钱给他前孩子? 前提是她木有足够的钱支付孩子所得的那份$汗$ $汗$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5:41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0-12 15: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哇?这我倒还第一次知道,我本来还以为只要写下遗嘱就可以剥夺咧
又学习到了$送花$
Pflichtteil不可以剥夺的,除非杀他爹妈。但是遗嘱里可以自己按自己的愿望分配的。Stella,没孩子的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必须把共同财产的四分之一给另一方的父母的。如果谁比如过失杀人,被害者的父母可以向犯罪之人索取养老费。
hasecui
发表于 2007-10-12 15:42
Don't_speak
发表于 2007-10-12 15:42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0-12 15: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又来马后炮,好啦好啦
一 子 错 , 满 盘 皆 输 。 $NO$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5:43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0-12 15: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Pflichtteil不可以剥夺的,除非杀他爹妈。但是遗嘱里可以自己按自己的愿望分配的。Stella,没孩子的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必须把共同财产的四分之一给另一方的父母的。如果谁比如过失杀人,被害者的父母可以向 ...
$送花$ $送花$ $送花$
看来在德国,绝对不能找有过孩子的男银啊$考虑$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5:43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10-12 15: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孩子到了一定年纪,男方不用支付女方生活费,只用给小孩的赡养费。---- 据说
如果女的年纪很大啦,而且长期不工作,也没办法强迫她去工作,而且她可能也找不到。$m7$
cosimo
发表于 2007-10-12 15:43
原帖由 bluemoon 于 2007-10-12 15: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天那,就是说他们如果买了房子,如果他那个了,LZ朋友得卖了房子分钱给他前孩子? 前提是她木有足够的钱支付孩子所得的那份$汗$ $汗$
这个感觉比较凄惨$汗$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5:44
原帖由 Don't_speak 于 2007-10-12 15: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 子 错 , 满 盘 皆 输 。 $NO$
一步错,步步错$汗$ $汗$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5:44
原帖由 bluemoon 于 2007-10-12 15: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天那,就是说他们如果买了房子,如果他那个了,LZ朋友得卖了房子分钱给他前孩子? 前提是她木有足够的钱支付孩子所得的那份$汗$ $汗$
是的,很多人必须贷款。
cosimo
发表于 2007-10-12 15:44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0-12 15: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女的年纪很大啦,而且长期不工作,也没办法强迫她去工作,而且她可能也找不到。$m7$
会不会改成问德国政府领生活费?$考虑$ 和一般的失业的人一样?
hasecui
发表于 2007-10-12 15:45
DLIII
发表于 2007-10-12 15:46
原帖由 bluemoon 于 2007-10-12 15: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天那,就是说他们如果买了房子,如果他那个了,LZ朋友得卖了房子分钱给他前孩子? 前提是她木有足够的钱支付孩子所得的那份$汗$ $汗$
42.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5:47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0-12 15: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女的年纪很大啦,而且长期不工作,也没办法强迫她去工作,而且她可能也找不到。$m7$
年纪大了,就等着吃养老金吧.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5:48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10-12 15: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2.
可以分期付款嘛.
ustclaoma
发表于 2007-10-12 15:49
啧啧,佩服嫁德国二手男的妹妹们,连离婚都不行,那不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5:49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10-12 15: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会不会改成问德国政府领生活费?$考虑$ 和一般的失业的人一样?
Schröder,Fischer付N个赡养费呢,男的除非不工作,没那么容易逃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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