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4:36

搞不清。这男的原意给,谁也没办法。你也不能成天看Kontoauszug,问钱去向吧。

走了 发表于 2007-10-12 14:36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4: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钱是孩子的抚养费加前妻的赡养费一起

据我所知,至少给孩子的钱是有schema的

比如你每月netto1000,那给孩子可能就是150
每月2000到3000就是 200
每月3000到4000就是 400 per Kind

虽然 ...

谢谢你的留言

[ 本帖最后由 走了 于 2007-10-13 16:35 编辑 ]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4:37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7-10-12 14: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把正房和大字去掉吧,ms后面还有老二,老三.
不怕的,老二,老三我先掐死她们。$m22$ $m22$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4:37

所以这样的婚姻还有什么意思呢?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0-12 14:38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4:39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4: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友说,算法是除了给孩子每月的抚养费,
另外再从男人的总工资中扣除7分之3给前妻.
就是孩子每月抚养费再加上 工资的7分之3
大概比例是百分之46给前家庭了.
是这样的,但给前妻的赡养费不会一直给的,总有结束的一天,这需要耐心.
给孩子的,就宽容点吧,如果两个人真相爱的话.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4:39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4: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友说,算法是除了给孩子每月的抚养费,
另外再从男人的总工资中扣除7分之3给前妻.
就是孩子每月抚养费再加上 工资的7分之3
大概比例是百分之46给前家庭了.
这个感觉太多,不过你的女友生了孩子后,肯定减少给前妻的。

Flyaway 发表于 2007-10-12 14:40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4: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友说,算法是除了给孩子每月的抚养费,
另外再从男人的总工资中扣除7分之3给前妻.
就是孩子每月抚养费再加上 工资的7分之3
大概比例是百分之46给前家庭了.

这不就结了么??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4:41

原帖由 Awa 于 2007-10-12 14: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同意,讲输掉人心,这个LG为什么不想想自己有没有在现在的LP面前输掉人心?

Stella讲的这个符合中国人逻辑和国情,以日久和人心来做武器。但是就我的感觉,大部分德国人,都是需要事前都设立好规矩,不然日 ...


别的事讲原则没有错
婚姻家庭,从来不是靠原则来维系的
一个家庭之间成员最最基本的关系是情

当然现在问题涉及到两个家庭,有点复杂
如果女方可以掌控到经济,要做做手脚很容易
如果女方掌握不到经济权,说再多也没用老实的说,男方要做做手脚也很容易

何必要把矛盾摊开?家庭里的事总是大而化小小而化了
没见过越闹越大会越好的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4:41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0-12 14: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感觉太多,不过你的女友生了孩子后,肯定减少给前妻的。
这个开支就要靠税来补了.
就是这么规定的,
天天祈祷前妻嫁人或工作吧!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4:42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10-12 14: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搞不清。这男的原意给,谁也没办法。你也不能成天看Kontoauszug,问钱去向吧。


这就是我的意思
吵半天,如果经济掌握在男人手里,有用吗?
除非LZ女友也离婚

走了 发表于 2007-10-12 14:43

原帖由 Awa 于 2007-10-12 14: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同意,讲输掉人心,这个LG为什么不想想自己有没有在现在的LP面前输掉人心?

Stella讲的这个符合中国人逻辑和国情,以日久和人心来做武器。但是就我的感觉,大部分德国人,都是需要事前都设立好规矩,不然日 ...

谢谢你的留言

[ 本帖最后由 走了 于 2007-10-13 16:38 编辑 ]

Blüte 发表于 2007-10-12 14:43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7-10-12 14: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开支就要靠税来补了.
就是这么规定的,
天天祈祷前妻嫁人或工作吧!
嗯,孩子年纪大了,前妻必须去工作的。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4:44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0-12 14: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的事讲原则没有错
婚姻家庭,从来不是靠原则来维系的
一个家庭之间成员最最基本的关系是情

当然现在问题涉及到两个家庭,有点复杂
如果女方可以掌控到经济,要做做手脚很容易
如果女方掌握不到经济 ...
呵呵,你还挺传统的,要搁旧社会,你一定是那厉害的主.象大红灯笼里面的二太太?$汗$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4:44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4: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德国人就是需要讲清楚的,
STELLA说日后用孩子拉拢他的心,那不是很累吗,
活着已经够累了,还要用孩子去日后拉拢他的心.
还有什么意思呢.


那就谈判嘛,自己先掂好自己份量再谈
看看自己手里捏了几张好牌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4:44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4: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友说,算法是除了给孩子每月的抚养费,
另外再从男人的总工资中扣除7分之3给前妻.
就是孩子每月抚养费再加上 工资的7分之3
大概比例是百分之46给前家庭了.


我又从新看了一遍帖子

如果只是牵扯到给将来的孩子买车考驾照之类用在所谓正经地方的钱,其实这个男人的想法也对。一万欧的例子举的吓人了一点。就好像圣诞节给小孩子买礼物,新孩子100欧,前妻的孩子100欧,这种非日常支出的,还是可以理解的。至于你女朋友对这个前妻孩子的付出就要看她做人会做到什么程度了。看她能否接受自己的钱一起存进sparbuch了。这个就完全是自我选择了

总之,日常开支之外的有意义的消费,本身就是从spargeld里面出来的话,从男人的角度想两碗水端平,也是合理的。

Awa 发表于 2007-10-12 14:46

还是那句话: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
虽然说嫁一个有前妻和孩子的男人是很麻烦,但是既然都嫁了,还有自己的孩子了,LZ朋友应该积极应对和解决各种问题,生活本来不就是如此?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4:47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7-10-12 14: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你还挺传统的,要搁旧社会,你一定是那厉害的主.象大红灯笼里面的二太太?$汗$


不会吧,咋像那个二太太呢,那个也太毒了吧$汗$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4:48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4: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又从新看了一遍帖子

如果只是牵扯到给将来的孩子买车考驾照之类用在所谓正经地方的钱,其实这个男人的想法也对。一万欧的例子举的吓人了一点。就好像圣诞节给小孩子买礼物,新孩子100欧,前妻的孩子 ...


所以说了啊,这种礼物的钱啊什么的
能算得过来吗?能一笔一笔算清楚吗?怎么计较啊?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4:49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4: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又从新看了一遍帖子

如果只是牵扯到给将来的孩子买车考驾照之类用在所谓正经地方的钱,其实这个男人的想法也对。一万欧的例子举的吓人了一点。就好像圣诞节给小孩子买礼物,新孩子100欧,前妻的孩子 ...
是在两个孩子或三个?之间一碗水端平,不是在两个家庭间,难道自己买新房子,也要给前妻买一套同样的吗?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4:50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4: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会吧,咋像那个二太太呢,那个也太毒了吧$汗$
不时毒,是生存之道,她们的老公不是人,是个鬼.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4:52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7-10-12 14: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时毒,是生存之道,她们的老公不是人,是个鬼.


那聚在鬼周围的是啥呢四个是啥呢$汗$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4:53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4: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聚在鬼周围的是啥呢四个是啥呢$汗$
被扛来的贝$汗$ 不说了,扯远了.

走了 发表于 2007-10-12 14:53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4: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又从新看了一遍帖子

如果只是牵扯到给将来的孩子买车考驾照之类用在所谓正经地方的钱,其实这个男人的想法也对。一万欧的例子举的吓人了一点。就好像圣诞节给小孩子买礼物,新孩子100欧,前妻的孩子 ...

谢谢你的留言

[ 本帖最后由 走了 于 2007-10-13 16:36 编辑 ]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4:55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4: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比如我女友是你,只是比如,不要生气啊,你是家里经济的主要来源,
有天你给你孩子买了辆车子,用了1万欧,你老公说
那现在要从我们的钱中给5000欧给他&他前妻的孩子,
而且不只是车子一件事情,所以的东西,都 ...
两个孩子都成人了,才能买车给他们,是不?
一人一辆很正常啊,和他前妻有什么关系?

Awa 发表于 2007-10-12 14:56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0-12 14: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的事讲原则没有错
婚姻家庭,从来不是靠原则来维系的
一个家庭之间成员最最基本的关系是情

当然现在问题涉及到两个家庭,有点复杂
如果女方可以掌控到经济,要做做手脚很容易
如果女方掌握不到经济 ...
stella说的是个道理,但是我从另一角度来看:

1.如果是男的掌握大权,而且也不尊重现任妻子的话(自己想怎么着就怎么着),那么他也没有必要来和现在的老婆商量。我们在这里说的都是放P---没用!

2.如果他来商量了---那么你问我意见了,我就得说我自己的意见(有意见不说等于弃权,自我放弃, 窝馕.)意见不同了,夫妻间辩论一下,求大同存小异!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7-10-12 14:56

原帖由 annierong 于 2007-10-12 14: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在两个孩子或三个?之间一碗水端平,不是在两个家庭间,难道自己买新房子,也要给前妻买一套同样的吗?


原贴里好像是提到对前妻孩子的责任,好像没说偏要给前妻买啥$郁闷$


偶是就是觉得属于日常开支之外的,就不是法律能管的了,这还真的是看感情了。


刚开始我读,以为是从日常开支里面买东西还要分,后来再看的意思是那些礼物性质的开支。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7-10-12 14:57

原帖由 走了 于 2007-10-12 14: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比如我女友是你,只是比如,不要生气啊,你是家里经济的主要来源,
有天你给你孩子买了辆车子,用了1万欧,你老公说
那现在要从我们的钱中给5000欧给他&他前妻的孩子,
而且不只是车子一件事情,所以的东西,都 ...


我觉得你想得过分多了
那个孩子才7岁,离他买车还10来年
你以为人不会变吗?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4:59

原帖由 fanfanqing 于 2007-10-12 14: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贴里好像是提到对前妻孩子的责任,好像没说偏要给前妻买啥$郁闷$


偶是就是觉得属于日常开支之外的,就不是法律能管的了,这还真的是看感情了。


刚开始我读,以为是从日常开支里面买东西还要 ...
不好意思,我看帖不仔细,但后来的我的回帖基本已表明了我的态度,就是前妻尽法律规定的义务,能尽早摆脱就是造化.而孩子,一视同仁.

annierong 发表于 2007-10-12 15:00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7-10-12 14: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想得过分多了
那个孩子才7岁,离他买车还10来年
你以为人不会变吗?
$握手$ $握手$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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