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di
发表于 2008-4-9 16:13
中国民法中规定,遗嘱可以附条件。
你公婆规定房租每年多少,这是遗嘱生效得条件。是可以得。
不知道德国规定如何。不过德国这种这么保护私人财产得国家,条件只能更多。
具体立遗嘱,肯定要通过律师审核了,咨询律师好了。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9 15: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天上来,因为有个新问题,婆婆说要在遗嘱里规定公公商店的房租多少,就是说老大拿到商店以后,公婆也不在了之后,给我们交的房租数目,我想知道的是,这个被遗嘱限制了的房租数目,有改变的可能吗,在民法上,如果 ...
A1_
发表于 2008-4-9 16:51
我觉得人活着挺悲哀的,忽然想起了"墙头记"
pidi
发表于 2008-4-9 16:58
想起中国地老话。
如果生两个孩子
姐姐弟弟是5分
哥哥妹妹是4分
姐姐妹妹是3分
如果生两个儿子,就是不及格,2分。
老话确实有深刻地含义。
A1_
发表于 2008-4-9 17:27
"墙头记"故事大概:
古时一银匠走街串巷,为人打首饰,一日发现一对老夫妻站在墙头,觉得奇怪.原来这老夫妻有2个儿子,说好了每个儿子养老人一个月,2儿子轮流养.可是
每到月末或月初,两个儿子就打架,大的说这个月长,今天老二要接老人回家.二的说,这个月还没过呢,老人还该在你家,推来推去,老人就给推到墙头上了.
后来银匠给了老夫妻一些破铜烂铁,让老人装在兜里,让他们长摸摸,发出些声音.然后对两儿子说,你们真有福,有这样有钱的父母,他们在我这里打了那么多的
首饰. 这两儿子信以为真,以后就抢着把父母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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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9 19:01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4-9 16: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真的有点恐怖,不知道你老公是不是跟你很象,不象的话,这男人真是倒霉到家了。
你今天又犯病了啊;)
你帮不上LZ忙就闭嘴吧,少在这里讲大道理$bs$ 你家男人碰到你这种女人才倒霉呢$bs$
[ 本帖最后由 中国花 于 2008-4-9 20:09 编辑 ]
中国花
发表于 2008-4-9 19:05
原帖由 sw230 于 2008-4-9 15: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今天上来,因为有个新问题,婆婆说要在遗嘱里规定公公商店的房租多少,就是说老大拿到商店以后,公婆也不在了之后,给我们交的房租数目,我想知道的是,这个被遗嘱限制了的房租数目,有改变的可能吗,在民法上,如果 ...
建议LZ咨询律师$ok$
莱茵
发表于 2008-4-9 19:21
原帖由 A1_ 于 2008-4-9 18: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墙头记"故事大概:
古时一银匠走街串巷,为人打首饰,一日发现一对老夫妻站在墙头,觉得奇怪.原来这老夫妻有2个儿子,说好了每个儿子养老人一个月,2儿子轮流养.可是
每到月末或月初,两个儿子就打架,大的说这个月长,今天 ...
$NO$ $NO$ $NO$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9 19:32
说了,家家有本经。好念还是不好念,只有自己知道。别人好心的,真诚说两句。心态不好的,讽刺几句!
我想,这两天下来,楼主也坚强了许多!也许楼主要谢谢那些冷嘲热讽,装模作样的“热心”人!谢谢他们给你一个锻炼成长的机会!;)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4-9 19:40
不懂得为何做人应有的正常健康心态在这里成了心态不好的,反而是心胸狭隘阴暗的却变成正常人性,唉。。。
反正不是一类人,说了谁也不懂谁。总的一句---能过自己那关,日子过的舒心的才是正道,否则整天算计来算计去的,争来的钱都不够买补品。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9 19:45
俗人,俗钱,多俗阿。$汗$
可惜,这里的人都活在俗世!所以,俗世间的事情何必又要装成“高雅”呢?!要装,就去装给上帝看!说不定,上帝一心动,下辈子会让那些扮高雅得nb投胎到好点的地方去!$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