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隐 发表于 2009-2-4 17:50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2-4 16: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们就没有包庇楼主吗?
分析可能性和诋毁人品有关系吗? 你们的实质内容又是什么,仅凭楼主一面之词吗? 这不是维护是什么。

我包庇LZ?哈哈。
我前面就说过,LZ人品差也罢,态度差也罢,球技差也罢,是个有钱的花花公子也罢,都不是C不负责任的理由。
你们要找到什么法条什么判例来证明C确实不用负责,我绝无二话。
瞧瞧你们都做的什么?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LZ人品,抖人家私生活,谩骂为LZ撑腰的那个MM。
呵呵,这就是一群自诩人品高过LZ的人?
你们跟C有仇吧?要不这么积极替他塑造负面形象呢。

sleod 发表于 2009-2-4 17:53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2-4 16: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从来没分析过C人品有问题的可能性。所以才说你包庇的。其实我根本都不认识这两个人的。不在这事上磨时间了。我都说了,本来我中立的,但是越看越觉得C不怎么样。开始就说LZ这个人太差,不值得为这样人出钱,到后 ...


为什么非要把可能性直接套用到人身上呢?一再说了,都是假设,可能性分析,从个人到法律到道德角度,难道说出每种可能性就一定是C的情况吗?就问题讨论问题,为什么要把么个答案给C套一遍?

Lining 发表于 2009-2-4 17:54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2-4 16: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强调这个,业余活动也是sport. 你的链接标题就是"业余运动中受伤的相关法律问题", 那么文章里提到的sportler就包含了业余参加运动的人。 Grundsätzlich unterwerfen sich alle Sportler den speziel ...
那个网球的讨论的是Schadensersatz und Schmerzensgeld不是die Kosten für die Heilbehandlung

你说的Grundsätzlich unterwerfen sich alle Sportler den speziellen Wettkampfregeln ihrer Sportart. 文中也只是强调
Daher kann nicht jeder, der beim Sport einen anderen verletzt, wegen Körperverletzung strafrechtlich verfolgt oder auf Schadensersatz und Schmerzensgeld zivilrechtlich verklagt werden.

EKEJ 发表于 2009-2-4 17:57

还是冒一下头吧

先多谢大家的关怀。

关于帐单还是要澄清一下,不奢望大家能够认同。原文里我说那个事情诡异,你可以设想一下如下的场景:

前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C问过我是否有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我回答每天的住院费,他回答他没住过院,还是第一次听说住院每天10欧。我说帐单会寄来,到时候我会告诉他。经此一问,我感觉是人家主动提出来要承担至少一部分,很高义,显然这后来被证明为一个巨大的错觉。

带着这样的错觉,帐单来了之后致电C,C的反应是“那你什么意思?!通知我帐单来了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承认,因为之前对方总是刻意强调他会尽力 帮 我,而每每能躲则躲,让我心里很不舒服。我的小算盘是,“对方主动询问---我收到帐单电话通知他===对方送钱来===我哈哈一笑,婉言拒绝===把手言欢”。

有人说了我是富家子弟,虽然受宠若惊,可不反感这个称号,更没兴趣申报我的经济来源。80欧,实在只是之前不快的出口。 再强调一下,我做我的陈述,信不信在您!

如此大的一个心理落差是我发火的根源。最火的是,我突然感觉到,这似乎是一个陷阱,一个足够可以把我彻底抹黑的陷阱。

之后,我听到的话无非是,C无意伤人,我自己运气不好,我竟然还要求赔偿,。。。。。。。其他的大家都看到了。

麻烦再看看原文,对于C本人,我一向欣赏,欣赏的是他为学生会主席期间的作为。当然您可以说我纠着学生会主席这点不放,想暗示C欺负老百姓,咳,那我该怎么表达?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观点,我们的中文又这么讲究神会,看来我说什么都是在指桑骂槐。


当然肯定有人会说,弄来弄去不就是80欧么,现在装什么高调。

我的回答是,本来就无意联系现实,仔细看看,没发现自己泄露名字之类,对号入座的人们,我毕竟还有发帖的权利吧?

[ 本帖最后由 EKEJ 于 2009-2-4 16:58 编辑 ]

Lining 发表于 2009-2-4 17:58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2-4 16:5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非要把可能性直接套用到人身上呢?一再说了,都是假设,可能性分析,从个人到法律到道德角度,难道说出每种可能性就一定是C的情况吗?就问题讨论问题,为什么要把么个答案给C套一遍?

因为你说你认识两个当事人的,所以以为你说的是实情。闹了半天你说的都不是实情啊。你认识他们还搞那么多根本不可能的假设干什么啊$m28$

sleod 发表于 2009-2-4 18:01


我包庇LZ?哈哈。
我前面就说过,LZ人品差也罢,态度差也罢,球技差也罢,是个有钱的花花公子也罢,都不是C不负责任的理由。
你们要找到什么法条什么判例来证明C确实不用负责,我绝无二话。
瞧瞧你们都做的什么?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LZ人品,抖人家私生活,谩骂为LZ撑腰的那个MM。
呵呵,这就是一群自诩人品高过LZ的人?
你们跟C有仇吧?要不这么积极替他塑造负面形象呢。


第一, 不要我们你们的,我和他们没关系,也不认识他们,我只认识C,和楼主,说我看到听到的事
第二,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LZ人品,抖人家私生活,谩骂为LZ撑腰的那个MM。" --> 你又何尝没有站在道德高度批判C的人品? 剩下两件事我没干过。
第三, 开始一些话有些过激,然后还是尽可能回到可观的立场去分析,你们所说的是一种可能性,那么还有x,y,z,的可能性,不是吗?
第四, 我跟谁都没仇,我的言论只代表我自己的观点。

Lining 发表于 2009-2-4 18:02

原帖由 EKEJ 于 2009-2-4 16: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多谢大家的关怀。

关于帐单还是要澄清一下,不奢望大家能够认同。原文里我说那个事情诡异,你可以设想一下如下的场景:

前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C问过我是否有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我回答每天的住院费,他回答 ...
假设吧,那天吃饭还有旁人在场;C就是问问,表示一下;LZ还当真了,还打电话通知人家账单来了。

sleod 发表于 2009-2-4 18:03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2-4 16: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你说你认识两个当事人的,所以以为你说的是实情。闹了半天你说的都不是实情啊。你认识他们还搞那么多根本不可能的假设干什么啊$m28$

可不可能我不知道,只是就事论事。 事实我知道部分,后面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我早就说过了。 我最初只是看不着帖子标题和措辞实在看不过去,所以有些话可能过于针锋相对,也是人之常情吧

sleod 发表于 2009-2-4 18:04

原帖由 Lining 于 2009-2-4 17: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假设吧,那天吃饭还有旁人在场;C就是问问,表示一下;LZ还当真了,还打电话通知人家账单来了。

完全有可能,所以说之后的事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我们都是猜测和分析。

月隐 发表于 2009-2-4 18:06

原帖由 EKEJ 于 2009-2-4 16: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多谢大家的关怀。

关于帐单还是要澄清一下,不奢望大家能够认同。原文里我说那个事情诡异,你可以设想一下如下的场景:

前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C问过我是否有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我回答每天的住院费,他回答 ...

说实在的,德国法关于体育运动这一块的规定我不在行。按照中国法律和判例,你这种情况是根据公平原则55承担。
所以建议你 1积极和AOK报备 2对眼睛做一次彻底检查,尤其是关于以后会不会有后遗症 3最好找学校律师咨询一下

sleod 发表于 2009-2-4 18:06

原帖由 EKEJ 于 2009-2-4 16: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先多谢大家的关怀。

关于帐单还是要澄清一下,不奢望大家能够认同。原文里我说那个事情诡异,你可以设想一下如下的场景:

前一次一起吃饭的时候,C问过我是否有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我回答每天的住院费,他回答 ...

建议你改改标题吧,以近来就让人觉得是学生会主席欺负你。

happywa 发表于 2009-2-4 18:07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2-4 17:01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 不要我们你们的,我和他们没关系,也不认识他们,我只认识C,和楼主,说我看到听到的事
第二,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LZ人品,抖人家私生活,谩骂为LZ撑腰的那个MM。" --> 你又何尝没有站在道德高度批判 ...
a ? 那个MM所说的他们不是LZ和C吗?看不懂。最后C补偿了没有啊?

happywa 发表于 2009-2-4 18:08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2-4 17:0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你改改标题吧,以近来就让人觉得是学生会主席欺负你。
看看事情经过,确实有这个感觉啊,费用应该平摊的。C也应该去照顾照顾LZ,万一瞎了怎么办,一个人在国外无依无靠的。

月隐 发表于 2009-2-4 18:10

原帖由 sleod 于 2009-2-4 17: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完全有可能,所以说之后的事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我们都是猜测和分析。

既然你这么说,那么假设完全不能成为你分析的基础,所以关于LZ和C私下说了什么这些根本无需讨论。
讨论C造成LZ的既定伤害事实,根据德国立法C是否需要负责即可。
你也就无需气势汹汹的一副声讨LZ的样子。

EKEJ 发表于 2009-2-4 18:11

原帖由 happywa 于 2009-2-4 17: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看事情经过,确实有这个感觉啊,费用应该平摊的。C也应该去照顾照顾LZ,万一瞎了怎么办,一个人在国外无依无靠的。


麻烦再看看原文,对于C本人,我一向欣赏,欣赏的是他为学生会主席期间的作为。当然您可以说我纠着学生会主席这点不放,想暗示C欺负老百姓,咳,那我该怎么表达?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观点,我们的中文又这么讲究神会,看来我说什么都是在指桑骂槐。

Lining 发表于 2009-2-4 18:13

原帖由 happywa 于 2009-2-4 17: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a ? 那个MM所说的他们不是LZ和C吗?看不懂。最后C补偿了没有啊?
他说他只认识LZ和C,不知道那些顶C的人是谁,也不想被认为和那几个ID结党

月隐 发表于 2009-2-4 18:26

原帖由 天山童姥 于 2009-2-4 17: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中国人何必为难中国人。

这样不好哦,容易出矛盾。
我觉得亲兄弟,明算帐最好,有利于维持朋友关系。
免得大家都想当然觉得自己有理,所以一开始不客气点说清楚最好。

lucylucy 发表于 2009-2-4 18:41

原帖由 gotit 于 2009-2-4 14: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这事,刚刚电话问了保险公司。回答说类似的运动受伤是特殊的情况,在参加之前双方都认可的。所以跟过失伤人有不同,保险公司不会追究伤人的人的责任。很明确,不用赔。

这帖子进行到了50多页, 终于有了第一个官方的结论了.
既然楼主把此帖发在法律版而不是交友,心情或道德版, 肯定是想知道法律结论吧.
$支持$$支持$

Lining 发表于 2009-2-4 18:53

原帖由 lucylucy 于 2009-2-4 17:4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帖子进行到了50多页, 终于有了第一个官方的结论了.
既然楼主把此帖发在法律版而不是交友,心情或道德版, 肯定是想知道法律结论吧.
$支持$$支持$
他连他问的哪家保险公司都不肯说

lucylucy 发表于 2009-2-4 19:10

原帖由 xiaohaizi 于 2009-2-4 15: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举个也不需要身体接触的运动的例子吧,比如说网球, 大家都知道网球的球速是很快的,如果是被球打到也是有可能受到一定的伤害的,如果是比赛或训练中发球或回球伤人的,是可以免责的,但是如果说比赛结束或暂停 ...

现在我们需要知道的事C扣球的时候是正常比赛时间还是暂停或休息时间?

好不容易得到法律高人的回复.

Nimm2 发表于 2009-2-4 19:28

如果没有揭LZ私生活部分的内容,本楼估计会是另外一个调调$汗$
现在感觉大家针对的是处世方法或者说态度更多一些了
至于学法律的LZ,你老人家不用继续出来晃了,还有人搭理你吗,自讨没趣啊$bs$

jscztingting 发表于 2009-2-4 22:03

AOK应该全包啊
然后让他请顿饭
喝个2瓶酒应该就好了:D

xumeng 发表于 2009-2-4 22:05

$m27$ 还没结束

sherman 发表于 2009-2-4 22:24

这个问题太显然了吧,敢情是来混淆焦点的?
上面说的那个保险公司的说法保留意见,连公司的名字都不肯公开一下,这个难道算个人隐私么

原帖由 lucylucy 于 2009-2-4 18: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我们需要知道的事C扣球的时候是正常比赛时间还是暂停或休息时间?

好不容易得到法律高人的回复.

qpxz605 发表于 2009-2-4 22:46

汗,还继续呢?人LZ自己学法律的,都说上庭他胜算不大了,或者说得到的回报远小于收益,一伙人还这么起劲的拱他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懒得爬楼了,反正现在认真分析问题的,觉得是意外的,都是C的MJ或者C本人,俺也顺利的当了一回男人,还是学生会主席(前),爽啊爽
:D :D :D

你不要脸 发表于 2009-2-4 23:24

原帖由 affedeutschland 于 2009-2-4 13: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C同学道歉,送医,接人,请客吃饭,都做了!!!!

道歉? 不知道一直在强调我能帮的一定会帮你,其实能躲就躲 算不算 道歉?
       不知道一直在强调,我怎么这么倒霉,早知道不和你玩儿了, 算不算 道歉?
...
z*f 你真的无耻到了极致
打从心里看不起你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2-4 23:2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2-4 23:28

xumeng 发表于 2009-2-4 23:30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9-2-4 22: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美国的中国旅行团车祸事件, 国内民众评论很多幸灾乐祸的, 为什么? 不就是莫名其妙的仇富? $NO$
$m7$ 大姐请问你很富吗?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2-4 23:32

页: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查看完整版本: 人善真的被人欺?--88个人的一点遭遇,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