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ye 发表于 2009-5-29 11:53

最讨厌有些人,动不动就说报警,上法庭什么的~

violazen 发表于 2009-5-29 13:23

学法律的别人晚两天回复就要告人家,那学电的是不是要去高压电她,学医的是不是要去手术她,学化学的是不是要去琉酸她。。。。学屠宰的是不是要人肉他。
flytohome 发表于 2009-5-28 14: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这个{:5_387:}

xiaowla 发表于 2009-5-29 17:31



看到这个{:5_387:}
violazen 发表于 2009-5-29 14: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太强{:5_370:} {:5_387:}

S.H.E 发表于 2009-5-29 17:31

ersteklasse 已经短信接受我的道歉,并且又一次给我道歉,很诚恳,比我还诚恳。我们已经彻底和解,大家放心吧。再次谢谢大家的帮忙和关注。给大家添麻烦了。

chengcheng888 发表于 2009-5-29 18:37

那还是MM先错的啊! 不错不错 事情和平解决

keine009 发表于 2009-5-29 18:48

本帖最后由 keine009 于 2009-5-29 19:51 编辑


可能吧,国内盛气凌人的司法界人士见多了,看看现在哪个罗彩霞的案子,人家爹就是公安的,盗用了姓名的王mm学的就是法律
xiaowla 发表于 2009-5-29 12: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国内的不认识,我知道这俩仨的还都是德国的。老有钱了,开庭前,随便写个信说自己病了或者有啥事情,就可以拖延好几个月,还可以连续拖延几次,律师信的钱就赚老了吧!?一个破官司一拖八九年。。。。看来世界各地都差不多阿。
页: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查看完整版本: 经过大家的调和,事情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