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0726 发表于 2009-5-28 13:58

Eva2005 发表于 2009-5-28 13:58

才子 发表于 2009-5-28 13:59

法律博士,对刑法都不了解,还博士呢

Eva2005 发表于 2009-5-28 14:03

weilaokao 发表于 2009-5-28 14:04

这。。这整个事儿是端午节给大伙说的相声吧?

。。。冷静~!。。。

ersteklasse 发表于 2009-5-28 14:08

法学博士? 和人有啥区别啊?别用这廉价招数吓唬人,多大个儿事儿啊,默默叽叽没完没了啊,还舔脸说自己是男人,真为男同胞们丢人!别说你博士,就是教授像你这样都得被人唾弃。看你的短信和回帖不能说你是高分(那是 ...
na 发表于 2009-5-28 14: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也是侮辱啊,不要以为身份不暴露就可以随便贬低人啊。我这里只能感叹你的素质。

单品钻 发表于 2009-5-28 14:09

牛贴留念!
lz应该多念几年书,文明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别没事儿骂人,骂了人也不带脏字。
文明博士也应该再念几年书,不过是心理学,分析分析您这是童年阴影还是长大成人之后的社会挤压造成的性格偏差。

ersteklasse 发表于 2009-5-28 14:09

作为一个同行,提醒你两点
1.法律是用来解决问题的。
2.法律界人士通常容易引起别人的戒心,你的法律专业知识容易让人感觉被胁迫,哪怕你没说都会导致别人对抗强权的快感。所以随便使用这个身份更招人厌。

再说 ...
19810726 发表于 2009-5-28 14: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Beleidigung 不是刑事?不知同行你的法律是怎么学的。

na 发表于 2009-5-28 14:10

作为一个同行,提醒你两点
1.法律是用来解决问题的。
2.法律界人士通常容易引起别人的戒心,你的法律专业知识容易让人感觉被胁迫,哪怕你没说都会导致别人对抗强权的快感。所以随便使用这个身份更招人厌。

再说 ...
19810726 发表于 2009-5-28 13: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说得太好了! 看了帖子,虽然不是当事人,但是一样有你这里提到的强权优势感,这个是最讨厌的,我也认识好多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士,都很低调的,如果我把这件事翻译给他们听,他们肯定要笑掉大牙的,LZ虽然也有不对的地方,但是完全可以礼貌的问询一下,而不是硬邦邦的威胁。所以你的分析真的是很客观的。再就是觉得男人能做到乙方这样也不是一般的牛!
再次赞一次你的发言!

19810726 发表于 2009-5-2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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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经过大家的调和,事情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