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7-6 15:34
我开始同情买家了
她付的邮费的确是
55cent(小于20g信件的邮资)+2,05eur(要求收件人签收信件的附加服务费用)=2,6eur
很多人都搞混了
1,6eur也好,2,05eur也好,都是额外支付的
区别也就是2,05eur一定要有人签收
去邮局邮寄时说einschreiben的话
工作人员通常会问是不是要unterschrift
55cent的基本邮资是肯定要付的
所以总价才有2,15eur和2,6eur的区别
sugizo
发表于 2009-7-6 15:36
给你说吧,3.9欧的也不保险,也没有追踪号,还不如maxibrief加挂号呢。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6: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这个我知道,呵呵我这里3,9看我RP还行,还没丢过
哎谁知道这次这个卖家要寄MAXIBRIEF,我付的是3,9的DHL。。。它主页上也自己写着的,可惜的就是还给我寄丢了。。。我叫他担负30%的责任都不肯,可见德国人的心胸。。。
sugizo
发表于 2009-7-6 15:38
我也丢过挂号信,大概需要3到4个星期邮局调查的时间,然后邮局就发了张26欧的支票给我进行赔偿。
minichips 发表于 2009-7-6 16: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说贵重物品,自己花多点钱,买6,9DHL或者4,5 HERMES准没错。。。不差钱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5:40
恩这个我知道,呵呵我这里3,9看我RP还行,还没丢过
哎谁知道这次这个卖家要寄MAXIBRIEF,我付的是3,9的DHL。。。它主页上也自己写着的,可惜的就是还给我寄丢了。。。我叫他担负30%的责任都不肯,可见德国人的心 ...
sugizo 发表于 2009-7-6 16: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能投诉吗?我在amazon买的东西,卖家挂羊头卖狗肉,跟他联系,他扯动扯西装傻,我一怒之下找amazon投诉,第二天他就老老实实答应给我退货并且出退回去的邮费了
路边小草
发表于 2009-7-6 15:43
令人心悸的德国POST啊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5:44
我觉得这个事情啊,就算卖家寄了要签名的信,也一样要丢的。信根本就是在卖家的邮局里失踪的,都不是在路上失踪的,邮局员工监守自盗的嫌疑很大。那个信丢了才陪20欧,一张票面值可是要160欧啊
路边小草
发表于 2009-7-6 15:48
我觉得这个事情啊,就算卖家寄了要签名的信,也一样要丢的。信根本就是在卖家的邮局里失踪的,都不是在路上失踪的,邮局员工监守自盗的嫌疑很大。那个信丢了才陪20欧,一张票面值可是要160欧啊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6: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所以说POST太让人心悸了,以后这种大面额的交易还是不要省那个邮费了,选择那些保险比较可靠的邮寄方式比较好。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7-6 15:52
本帖最后由 葱白小小 于 2009-7-6 19:17 编辑
96# 我不是笨猫
这个推测有点武断吧{:5_367:}
如果卖家真寄了需要签收的那种einschreiben,她的确一点责任都没
很可惜她没有寄那个总价是2,6eur的形式
按照卖家的说法,买家有责任,她理所当然的觉得所有人都知道2,6eur就是55cent+2,05eur
结果偏巧碰到一个对邮政服务很陌生的卖家
卖家也有责任,可能是新手也没有多问几句
就随意的按照她的理解寄出了
然后“惨剧”发生了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7-6 15:58
96# 我不是笨猫
这个推测有点武断吧{:5_367:}
如果卖家真寄了需要签收的那种einschreiben,她的确一点责任都没
很可惜她没有寄那个总价是2,6eur的形式
买家有责任,她理所当然的觉得所有人都知道2,6eur就是 ...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7-6 16: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从状态追踪和邮局的回复可以看出来,这个信一直就在卖家的邮局里面,根本没有投递,连上路都没有,你觉得寄哪一种方式有关系吗?不管要不要签名,赔偿也不会从20欧涨到200欧的,不是吗?我哪里武断了?我在这里根本就没有评价谁的责任。而且差的这笔钱其实就是邮局的人按门铃让你签名的人工费,其他的,我看不出区别,因为当初特意去网站研究了一下,他们给出的就这么一个区别。einwurf一样可以追踪,有追踪号,有保险。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09-7-6 16:06
本帖最后由 葱白小小 于 2009-7-6 18:09 编辑
99# 我不是笨猫
关于有签收的einschreiben和没有签收的einwurf
我问过工作人员,被明确的告知:有签收的要比没有签收的einwurf保险
不然为什么要多收45cent,换句话说,有签收的信件,被第三人下手的可能性就要小
当然丢失信件这种,肯定是小概率事件,碰到了损失也就是100%的{:5_386:}
刚刚问了一下学法律的朋友
她给出的思路仅供参考:
1.一步步讨论的话,就是第一合同是否成立,买卖双方是否尽责
具体参考§433 BGB ABS.1 里面规定了买卖双方的责任
买方在把钱转给卖方后,他那方面已经完成了
转了2.6表示买方的WE是这个价钱的
一般会要求对方在回复
但是一种情况表示默认表示成认
合同缔结
这个情况下,卖方没有按照2.6的擅自邮寄
责任应该是卖方的
2.所以接下来就要讨论,他的错误是故意的还是非故意的, 再讨论赔偿金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