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yangshu 发表于 2013-8-7 13:16

本帖最后由 baiyangshu 于 2013-8-7 14:17 编辑

eleven1011 发表于 2013-8-7 14:10
我现在就觉得很冤枉,明明是她撞的我们的车,搞得好像还是我们的责任,还有可能要自己负修车账单,郁闷

因为你是租车,不是开自己的车,两码事。你陪的是sixt,不是对方。当然如果人家sixt觉得不是你自己开车也没什么问题,你租车买了保险可以用,不用你赔,这样当然好了。
你为什么觉得冤枉,觉得自己有责任,谁也没说你啊,那个老头的话当屁,他也不是警察。

staywind 发表于 2013-8-7 13:16

eleven1011 发表于 2013-8-7 10:42
你说的本公司是指哪个?sixt自己公司的吗?

说的自然是,你租车合同上登记的那个mieter 2的公司喽。。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3-8-7 13:18

eleven1011 发表于 2013-8-7 14:12
另外,我觉得荷兰的警察都没有立案,都没有记笔录让我们签字,就留了双方的私人信息给对方填保险,这怎么 ...

这个不懂,没有经验。这里有人有经验。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3-8-7 13:19

harryzs 发表于 2013-8-7 14:13
警察说:“ 互相让保险公司索赔吧 ”
说明在警察看来,你们相互都有责任。

人家警察没这么说吧。也许荷兰处理交通事故就是这样的。

harryzs 发表于 2013-8-7 13:22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3-8-7 14:19
人家警察没这么说吧。也许荷兰处理交通事故就是这样的。

“ 互相让保险公司索赔吧 ” 这是楼主写的原话。

互相 索赔。。。。我理解哈哈,只是个人理解:双方都有责任呵呵 要不为什么要相互索赔呀??



chocomoo 发表于 2013-8-7 13:23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8-7 13:51
就这点,俺来说两句让楼主可能些许宽心的话吧。

荷兰人似乎理赔时候就这样,各说各话,大概就这习 ...

这么好一劈大善人活活的没有妹纸青睐,叔可忍婶不可忍!

flysmall 发表于 2013-8-7 13:27

本帖最后由 flysmall 于 2013-8-7 13:29 编辑

交通案件中人证的参考力度远比物证要低。

如果是右侧撞你, 那她是变道完全没有过肩看, 和你是否超速没有关系。 咬住这一点不承认超速, 没有物证你不会有超速的惩罚, 她如果变道, 是必须要看她的左后方, 很显然她泛懒没有看她的过肩左后盲区, 这是很典型的案例。 保险公司的人看一眼照片就明白怎么回事, 因为这种案子太多了, 撞击伤痕的位置, 特征都非常典型。 

关键。 1 不承认超速,  2 不承认违规  3 保留好撞击照片, 和保险公司协商, 保险公司有律师处理这样的问题。   

eleven1011 发表于 2013-8-7 13:28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8-7 13:51
就这点,俺来说两句让楼主可能些许宽心的话吧。

荷兰人似乎理赔时候就这样,各说各话,大概就这习 ...

多谢,我现在就怕还要让我们陪那个荷兰女的损失,另外现在因为租车的司机问题我们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这个也比较郁闷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8-7 13:28


又看了楼主蓝字的更新部分,觉得这里有个关键 —— 在发生撞击的时刻,你们的车确实一直在中道吗?没有换道或者换道到最右边的意图?

劈马甲 发表于 2013-8-7 13:30

chocomoo 发表于 2013-8-7 14:23
这么好一劈大善人活活的没有妹纸青睐,叔可忍婶不可忍!

就事论事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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