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0 14:17

恩爱夫妻

  约翰·约翰逊知道,他必须杀掉他妻子。他不得不这么做。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他必须为她考虑。

  离婚是不可能的。他没有正当的理由。玛丽善良、美丽、开朗,并且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一眼。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她从来不向他唠唠叨叨。她做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桥牌,她是镇上最受欢迎的女主人。

  他不得不杀掉她,这真是非常遗憾。但是,他不愿意告诉她他要离开她,这对她是一种羞辱。再说,两个月前,他们刚刚庆祝了他们结婚二十周年,他们都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夫妻。

  当着十几位羡慕他们的朋友的面,他们举杯保证说,他们要相爱一辈子。他们说,他们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经过所有这些后,经翰不能就这么把玛丽一脚踢开,那太卑鄙了。

  没有了他,玛丽的生活就没有了意义。当然,她可以继续开她的商店,那个商店自从开张以来,生意一直非常兴旺,但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职业妇女。开那个店纯粹是为了消遣,当时他们隔壁的房子刚好要出售,于是他们就买下来了。也不用装修什么的,只要打通两栋房子中间的墙,开一扇门就行了。玛丽说,开家具店只是为了在她可爱的丈夫不在时,让她消磨时间而已。这对她并没有什么特殊意义,虽然她很有商业头脑。约翰很少进商店。他觉得那里乱七八糟。他一进那里,就觉得很不安,那里面的所有东西显得非常拥挤,好像随时会掉下来一样。

  是的,玛丽的兴趣在他身上,而不是在商店上。为了使生活有意义,除了商店之外,她必须爱别的东西。

  如果他跟她离婚,那么就没有人带她去听音乐会和玩桥牌。

  她也不可能再参加她最喜欢的聚餐晚会了。没有了他,他们的朋友谁也不会邀请她。离了婚,她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将像那些老处女和寡妇一样,过着悲惨的生活。

  他不能让玛丽过那样的生活,虽然他确信,如果他要求她离婚,她会同意的。她对他一向百依百顺。

  不,他不能向她提出离婚,这对她是一种羞辱。她应该得到更好的结局。

  如果他在去列克星顿出差时,不遇见莱蒂丝就好了。但那是一次奇遇,他怎么能后悔呢?在他认识莱蒂丝之后,才觉得自己充满活力。遇见莱蒂丝后,他觉得就像是盲人重见光明一样。而令人惊讶的是,莱蒂丝也深深地爱着他,迫不及待地要和他结婚,她是自由身,没有什么问题。

  等待。

  催促。

  他必须想方设法结果玛丽,安排一次意外事件应该是不难的。商店就是一个理想的地方,那里非常拥挤。利用那些沉重的石头雕像、吊灯和壁炉架,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束他亲爱的玛丽的生命。

  “亲爱的,你必须告诉你妻子,”他们上一次在列克星顿的一家旅馆幽会时,莱蒂丝催促道。“你必须赶快离婚。你必须把我们之间的事告诉她。”莱蒂丝的声音舒缓悦耳,让约翰陶醉。

  但他怎么能告诉玛丽有关莱蒂丝的事呢?

  约翰甚至搞不清莱蒂丝为什么吸引他。

  与玛丽的和蔼不同,莱蒂丝很优雅。莱蒂丝并没有玛丽那么漂亮或迷人。但他无法抵抗她的魅力。在她面前,他是一个热情、老练的情人;而在玛丽面前,他则是一个体贴、和气的丈夫。和莱蒂丝在一起,生活总是充满激情,和她在一起,他体验到前所未有的亢奋。莱蒂丝是土、气、火和水这四个元素;而玛丽——不,他不能比较她们。但不管怎么说,强迫他们结束这种狂热的相互迷恋,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时,就在他正要提议莱蒂丝去酒吧时,他看到查特·弗莱明走进旅馆,向服务台走去。查特·弗莱明到列克星顿来干什么呢?

  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碰上熟人,这是非法情人经常面临的问题。他们可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被人发现。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但是,查特·弗莱明是约翰最不想见到的人,如果他见到约翰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的话,他一定会大肆宣扬的。弗莱明这个碎嘴子会告诉他的妻子和他的朋友,会告诉他的医生、他的店主、他的银行和他的律师。

  约翰在莱蒂丝身边觉得非常不自在。查特还在服务台说什么。约翰不能这么暴露下去,查特只要向四周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和莱蒂丝。约翰找了个可笑的借口,溜到旁边的报摊,躲到一本杂志后面,一直到查特登记完后乘电梯上楼。

  他们总算躲过了,但是,太玄了。

  约翰觉得这玷污了他们高尚的感情,他不能容忍下去。他必须采取行动,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件事,但是,同时他不想伤害玛丽。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0 14:18

  在美国,每天早晨起床的人中,有数以千计的人在天黑前死去。为什么他亲爱的玛丽不能是其中之一呢?为什么她不能自己死去呢?

  当约翰向莱蒂丝解释他为什么感到惊慌时,她很镇静,但是也非常关心。

  “亲爱的,这次意外事件证明了我是正确的。我早就说过,你应该马上告诉你的妻子。我们不能这么继续下去了。你总算明白了。”

  “是的,亲爱的,你说得非常对。我将尽快采取行动。”

  “亲爱的,你必须尽快采取行动。”

  奇怪的是,玛丽·约翰逊和约翰·约翰逊一样,也处在同一困境中。她并不想坠入情网。实际上,她认为她深爱着她丈夫。那天早晨,肯尼思到她店里来,问她有没有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她这才发现,她以前是多么天真。她当然有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她有好几个莫扎特的半身雕像;更不用说还有巴赫、贝多芬、维克多·雨果、巴尔扎克、莎士比亚、乔治·华盛顿和哥德的半身雕像。

  他说了自己的名字,顾客一般是不说自己姓名的,于是她也说了自己的名字,接着她发现,他是镇上一位著名的室内设计师。

  “坦率地说,”他说,“我并不想在室内摆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它会毁了房间的整体效果,但是,我的雇主坚持要这么办。我能看看你别的东西吗?”

  她带他参观了整个商店的货品。后来,她努力回忆他们什么时候坠入情网的。他整个上午都在那里,快中午时,他似乎对后面的一间小屋特别感兴趣,那里堆了许多带抽屉的柜子。他伸手去拉一个抽屉,结果却拉住了她的手。

  “你在干什么?”她说。“天哪,如果顾客进来怎么办?”

  “让他们自己浏览吧,”他说。

  她不敢相信会发生这种事,但它的确发生了。后来,当约翰出差时,她不再感到孤独,反而渴望他出差。

  堆满柜子的那间小屋成为玛丽和肯尼思秘密幽会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增加了一张躺椅。

  有一天,他们在小屋里太投入了,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直到来人喊道:“约翰逊太太,你在哪里?我要买东西。”

  玛丽急急忙忙地从小屋跑出来接待顾客。她试图把搞乱的头发捋顺。她知道她的口红弄脏了。

  来人是布里安太太,她是镇上最喜欢传话的人。布里安太太会到处说玛丽·约翰逊在她的店里跟人约会。约翰肯定会听到的。

  幸运的是,布里安太太心里有别的事,她那天一心要看看好的奶油模子嫁妆箱,没有注意别的事。

  这真是太玄了,玛丽对肯尼恩说。但是,肯尼思很不满意。

  “我深深地爱着你,”他说。“我是认真的。我认为你也爱着我。我已经厌倦了老是这么偷偷摸摸的,我再也受不了了。你明白吗?我们必须结婚。告诉你丈夫你要离婚。”

  肯尼思不停地谈到离婚,好像离婚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就像去看牙科医生那么容易。她怎么能与一个二十年来一直深爱着她的男人离婚呢?她怎么能够无情地剥夺他的幸福呢?

  除非约翰死了。他为什么不能心脏病突发死去呢?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死于心脏病,为什么她亲爱的约翰不突然死去呢?

  那样的话,一切就都简单了。

  连电话铃声都显得怒气冲冲,当玛丽拿起电话时,另一头的肯尼思非常愤怒。

  “该死的,玛丽,今天下午真是荒唐,真让人感到羞辱,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再不愿躲在门后,而你在那里带顾客看奶油模子。

  我们必须马上结婚。”

  “是,亲爱的。请你耐心点。”

  “我已经够耐心的了。我再也不能等待了。”

  她知道他这话是当真的。如果她失去肯尼思,那么生活将失去意义。她对约翰就从来没有这么依恋过。

  亲爱的约翰。她怎么能一脚把他踢开呢?他正在壮年、还可以活几十年。他的存在都是以她为核心的。他活着就是为了给她快乐。他们没有其他朋友,只有那些结婚的夫妇。如果她离开他的话,约翰将过着一种孤独可怜的生活。没有她,他就成了一个怪人,他们的朋友会因为同情而邀请他去他们家。人们都会称他为可怜的约翰。他们会说,他这样还不如死了好呢。他不会照顾自己,将会饥一顿,饱一顿,他将不得不单身住到某个破烂公寓。不,她不能让他过那样的生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0 14:19

  为什么要开始与肯尼思这种疯狂的恋爱呢?为什么那个蠢女人一定要在家里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呢?为什么肯尼思一定要到她的店里来找莫扎特的半身雕像呢?别的地方多的是,价格还便宜。

  但是,她无法改变既成事实。跟肯尼思在一起的几秒钟,胜过跟约翰的一辈子。

  只有一个办法。她将寻找一种迅速、有效、干净的办法摆脱约翰。而且要快。

  约翰出差回来那天晚上,他觉得玛丽漂亮极了。有那么一瞬,他觉得这一生有她就足够了。接着他想起了莱蒂丝,他相信,为了让他们能在一起生活,无论干什么都可以,他应该照原计划行事。

  他应该尽可能温柔地杀掉玛丽,并且就在那天晚上。同时,他将享受玛丽为他准备的美妙的晚餐。礼貌要求他这么做,另外,他的确饿了。

  不过,他一吃完饭,就着手进行谋杀。一边吃一个女人为你准备的奶酪蛋糕,一边准备谋杀她,这似乎有点残酷无情,不过,并不是他想这么残酷,而是迫不得已。

  他不知道该怎么谋杀玛丽。也许在她那个堆满半身雕像的角落里,他能想出什么办法。

  玛丽微笑着递给他一杯咖啡。

  “亲爱的,经过这么漫长的旅行,我想你需要多喝点咖啡。”

  “是的,亲爱的,我的确很想喝咖啡。谢谢你。”

  他喝了一口咖啡,瞥了一眼桌子对面的玛丽。她脸上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约翰觉得很困惑。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她一定了解他的想法。她一定知道他想干什么。这时,她露出了微笑,这是他们蜜月以来最灿烂的一个微笑。一切正常。

  “亲爱的,我要出去一下,”她说。我刚想起店里有些事要做。

  我马上就会回来。

  她快步走出餐厅,穿过大厅,走进商店。

  但她没有像她承诺的那样马上回来。如果她不赶快回来,约翰的咖啡就会凉了。他喝了两口,然后决定去商店看看,到底是什么耽误了她。

  她没有听到他进来。他发现她在中间那间屋子。她的背朝着他,她正坐在一个大沙发上,旁边全是放雕像的架子,架子上全是雕像。

  天哪,这真是天赐良机。她知道了他的想法。她的肩膀在抽动。她在呜咽。她知道他们的共同生活快结束了。这时,他又觉得她可能是在笑。如果她独自一个人笑的时候,她的肩膀就是那么摇动的。不管她在做什么,不管她是在哭还是在笑,他都没有时间去猜测。这个机会太好了,不能错过。她低着头,头顶旁刚好是维克多·雨果或本杰明·弗兰克林的雕像,约翰只要轻轻一推,它就会正好落到她的头盖骨上。

  他推了。

  非常简单。

  可怜的女人。可怜的玛丽。

  这是为大家好,他不会为此而自责的。不过,他还是感到吃惊,事情做起来就这么容易。如果他早知道这么容易的话,前几个星期就动手了。

  约翰非常镇静。他最后瞥了玛丽一眼,然后回到餐厅。他将喝完咖啡,然后打电话给医生。毫无疑问,医生会告诉警察,这是一个意外。除了一个小小的细节外,约翰不需要撒谎,他只要说玛丽的动作导致了雕像的坠落就行了。

  他的咖啡还是温的。他慢慢地喝着。他想起了莱蒂丝,渴望打电话告诉她;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再过一段时间.他们就可以结婚了。但是,他决定还是不要冒险。暂时别给莱蒂丝打电话。

  他觉得快乐而镇静。他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毫无疑问,这种轻松来自他刚才做过的事。他甚至有点磕睡了。他从来没有这么瞌睡过。他应该到客厅的沙发上躺一下。这比给医生打电话还要重要。但是,他等不及到沙发上。他把头放在餐桌上。他的双手在摇晃。

  玛丽和约翰的朋友毫不怀疑这场双重悲剧是怎么发生的。他们仔细想想,就意识到商店是个危机四伏的地方,那天晚上,玛丽不小心,被雕像砸到头上。约翰发现她死了,悲痛欲绝。他意识到没有玛丽他就活不下去,绝望之中,他在咖啡里放进大量安眠药,白杀了。

  他们都记得,在玛丽和约翰上次庆祝他们结婚周年时,都说希望同年同月同日死。他们真是世界上最恩爱的一对夫妻。你只要想起玛丽和约翰,就会感动不已。在这个动荡的世界上,没有什么比他们深挚的爱情更动人的了。正如他们希望的那样,他们在同一天晚上死去,这真是太让人感动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0 14:23

冬季逃亡

  约翰尼·肯德尔第一个跳出警车,第一个举着枪冲进胡同。地上到处是雪,所以很容易追踪逃跑者的足迹。他很熟悉周围地形,知道那是一条死胡同。他寻找的人逃不了。

  “我是警察!”他喊道。“举起手!出来!”

  没有回答,只有穿过胡同的风声,以及一个走投无路的人绝望的呼吸声。肯德尔听到自己身后拉辛警官的脚步声,知道他也已掏出手枪。他们寻找的那个人砸碎了街上一个酒店的橱窗,抢走了好几瓶杜松子酒。现在,他逃不掉了。

  头顶上,一轮满月突然从云中钻出来,把整个胡同照得一片蓝白色。约翰尼·肯德尔看到,他追踪的那个人就在前面二十英尺处,他举起的手中有个什么闪闪发亮的东西。约翰尼扣动了手枪的扳机。

  甚至当目标倒向胡同尽头的栅栏上时,约翰尼仍然继续开枪,直到惊讶的拉辛冲过来,打落他手中的枪,一脚把它踢开。

  约翰尼没有等待部门的调查。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他辞职离开警察局,并驾车向西驶去,跟他一起的是一位名叫桑迪·布朗的姑娘,他们本来计划在一个月内结婚。即使是对桑迪这样亲密的人,直到小汽车开出三百英里后,他才愿意谈论此事。

  “他是一个老酒鬼,游手好闲,整天就知道喝酒。他砸破了橱窗,偷走了杜松子酒,就迫不及待地跑到那条胡同,拼命喝起来。

  我看到他时,他正举着一瓶酒在喝,我不知道我怎么会以为那是——一支手枪,或一把刀。我一射出第一发子弹,就知道那只是一个瓶子,我想也许我对自己很生气,或者对这个世界很生气,于是不停地继续射击。”他用颤抖的双手点着一根烟。“如果他不是一个酒鬼,那么我可能要到大陪审团前接受审判!”

  桑迪是一个文静的姑娘,她很少质问她所爱的人。她个子很高,很瘦,一头深褐色的头发像男孩一样剪得很短,她的笑容让男人们神魂颠倒。她的笑容,以及她淡蓝色眼睛深处跳动的神情,告诉人们,桑迪并不总是很文静的,也并不是一个男孩子气的人。

  现在,她坐在约翰尼·肯德尔身边,说:“约翰尼,他还是死了好。如果他在那个胡同里喝醉了,一定会被冻死的。”

  他把车稍稍向旁边让了让,避开高速公路上的雪。“但是,我朝他开了三枪,只是为了保险。他偷了几瓶杜松子酒,我为此杀了他。”

  “你以为他有武器。”

  “我没有这么想,根本没有这么想。拉辛警官说他认识一个警察,那人被一个举手投降的人开枪打成残废,如果我想到什么的话,那么我认为我想到的就是这件事。”

  “我仍然希望你留下来,参加听证会。”

  “那样他们就可以正式解雇我?不,谢谢!”

  约翰尼抽着烟;打开汽车一侧的窗户,让寒冷的空气吹过他的金发,一言不发地开了一会儿车。他很英俊,还不到三十岁,在此之前,他的举止总是很沉稳。“我想我这人不适合当警察,”他最后开口道。

  “你适合做什么,约翰尼?像这么穿越全国?在没有人追逐你的时候,四处逃亡?”

  “我们会发现一个可以留下的地方,我会找到工作,然后我们就结婚。你瞧着吧。”

  “除了逃亡之外,你能干什么?”

  他凝视着外面的雪。“我可以杀人,”他回答说。

  那个镇名叫七星湖,这个名字适合它的过去,不适合它的现在。过去最明显的标记到处都可以看到,那就是冰冻的湖边一排排的旧别墅,以及与现代高速公路并行的泥土路,上面留着很深的车辙樱七星湖离本州最大的城市只有一个小时的路程,但是,在战后的繁荣中,它却没有变成一个时髦的郊区小镇。

  这是一个典型的中西部小镇,也许那里的气氛让约翰尼·肯德尔着迷,也许他只是厌倦了不停地奔波。“就在这儿了,”他对桑迪说,他们正好停在一个加油站。“我们在这儿住一段时间吧。”

  “整个湖面全都结冰了,”她反驳说,看上去很怀疑。

  “我们又不游泳。”

  “当然不游,不过,像这样的避暑胜地在冬天比一般的城市要冷,冷得多。”

  但是,他们俩都看到,随着高速公路的建成,这里已经不只是一个避暑胜地了。他们可以留下。

  他们决定暂时住在附近的一家汽车旅馆,租了两间相邻的房间,因为桑迪在结婚前不愿意与他同居。早晨,约翰尼出去找工作,桑迪则出去找合适的公寓。在他找到第三个地方时,那人悲哀地摇摇头。“这里没有人在冬天雇人,”他告诉约翰尼。“除了警长。你很魁梧,干嘛不去他那里试试呢?”

  “谢谢,也许我会的,”约翰尼说,但是,他又试了两家后,才到警长的办公室去。

  警长名叫昆了·达德,他说话时嘴里总是叼着一支廉价雪茄。

  他是一个聪明的政客。显然,他是七星湖的有钱人选出来的。

  “真的,”他说,坐在一张桌子后面,桌面上散乱地扔着书信、报告和通缉名单。“我需要一个人。冬天我们总是雇一个人,沿着湖边巡逻,注意看守那些别墅。人们把一些值钱的东西留在那些旧房子里过冬。他们希望那些东西得到保护。”

  “你还没有找到人?”约翰尼问。

  “直到上星期前,我们有一个人。”达德警长没有进一步说明,相反,他问,“干过警察这一行吗?”

  “我在东部警察界干过一年多。”

  “你为什么离开呢?”

  “我想旅行。”

  “结婚了吗?”

  “只要一找到工作,就准备结婚。”

  “这份工作每星期只有七十五元,而且是夜班。如果你工作得很好,到夏季我会继续雇用你。”

  “我的工作是什么?”

  “每隔一小时,开着一辆巡逻车围着湖边巡逻,检查那些旧别墅,别让孩子们破门而入——就是这一类的事。”

  “你们遇到过麻烦事吗?”

  “啊,没有发生过什么严重的事,”警长说,很快地转过脸。“没有什么你应付不了的事情,你是个大个子埃”“我必须携带手枪吗?”

  “那当然!”

  约翰尼·肯德尔想了想。“好吧,”他最后说。“我来试试吧。”

  “很好。你要填一些表格。我要和东部的警察局核对一下,但是,这并不妨碍你立刻开始工作。我这里有一支手枪给你。我带你去看巡逻车,你今天晚上就可以开始了。”

  约翰尼勉强接过左轮手枪,这与他在东部使用的手枪不是同一牌子,但它们非常相似。一摸到冰凉的手枪,他就想起在胡同里的那个晚上。

  他回到汽车旅馆,告诉桑迪这事,她只是盘腿坐在她的床上。

  抬头凝视着他。“约翰尼,一个星期还不到。你怎么能这么快就又拿起另一支手枪呢?”

  “我不会使用它的。我向你保证,我根本不会把它掏出来的。”

  “如果你看到小孩破门而入,那你怎么办?”

  “桑迪,这是工作!这是我唯一知道怎么做的工作。每星期七十五元,我们可以结婚了。”“我们怎么都可以结婚。我也在超市找到一份工作。”

  约翰尼凝视着窗外,远处山坡星星点点地积了些雪:“我已经告诉他我接受这份工作,桑迪。我以为你是站在我这边的。”

  “我是站在你这边的,我总是站在你一边的。但是,你杀过一个人,约翰尼。我不想再发生这样的事,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

  “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了。”

  他走到床边亲吻她,他们的嘴唇只轻轻碰了一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0 14:23

  那天晚上,达德警长带他围着湖巡视了一圈,在几间空无一人的别墅前停下,教他怎么发现破门而入者。晚上非常冷,但一轮明月照亮了结冰的湖面。约翰尼穿着自己的衣服,只有警徽和手枪表明他是警察。这份工作虽然有点乏味,但他一下子就喜欢上它了,他很认真地听着警长的指示。

  “每隔大约一小时你巡逻一圈,巡逻一圈大约需要二十分钟。

  但是,不要太刻板了,以免别人掌握你的巡逻规律,知道你什么时候经过某栋别墅。不断变换你的巡逻时间,当然,也要检查沿途的酒吧。特别在周末,有许多少年去喝酒,他们喝醉后经常破门而入。”

  “冬天他们也来这里?”

  “这里已经不是一个避暑胜地了。但是,那些别墅的主人们不相信。”

  他们默默地开了一会儿车,约翰尼·肯德尔臀部的手枪沉甸甸的。最后,他决定说实话。“警长,”他开口道,“我有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你与东部警察核对时,会发现的。我值勤时杀过一个人。就在上个星期。他是一个酒鬼,他抢了一个酒店,我以为他带着枪。

  就开枪打死了他。我辞职不干,就因为他们对这件事进行调查。”

  达德警长搔搔他的秃头。“啊,我并不因此而对你有什么不好的看法。虽然我很高兴你说出此事。记住,在这里,你可能面对的最危险的事,就是几个喝醉的少年,对付他们并不需要手枪。”

  “我知道。”

  “很好。把我送到法院门口放下,你就自己一个人巡逻吧。祝你好运。”

  一小时后,约翰尼开始了他第一次单人巡逻,主要集中在那些别墅区,那些别墅像哨兵一样耸立在那里,严防湖面来的入侵者。

  有一次他停下车,去看四个在冰上移动的人影,但他们只不过是几个溜冰的小孩。

  在湖的最尽头,他随意检查了几栋别墅。然后他把车停到一个叫“蓝斑马”的酒吧。这个酒吧门前的汽车比别的酒吧多,即使在屋外,也可以感到受到周末的快乐气氛。他敞开大衣,露出里面上衣上别着的警徽。酒吧里很拥挤,所有桌子都坐满了人,但他没有看到任何少年。顾客大都是一些约会的年轻人,工作了一周出来放松的白领,偶尔还有一些中年妇女。

  约翰尼和店主聊了几句,就走到外面,他在那里没有什么事。

  店主请他喝一杯,但他拒绝了,现在喝酒还太早,再说,他刚开始工作,不能这么早就松懈。

  他正要上车时,蓝斑马门口有人喊他:“喂,副警长!”

  “出什么事了?”

  那个男人是个细高个,比约翰尼大不了几岁。他慢慢从酒吧的台阶上走下来,没有说话,一直走到几英寸近的地方。“我只是想看看你,到上星期之前,我一直在干这份工作。”

  “哦?”约翰尼不知道说什么好。

  “老达德没有告诉你为什么解雇我?”

  “没有。”

  “啊,他解雇了我。有空的话,问问他为什么。问问他为什么。

  解雇米尔特·伍德曼。”他笑着转过身,向酒吧走去。

  约翰尼耸耸肩,钻进巡逻车。这个名叫米尔特·伍德曼的人,因为失去了工作而痛苦,这跟他并没有什么关系。他的思绪又落到未来,落到桑迪身上,桑迪在汽车旅馆等他……他回到他们的房间时,她在睡觉。他轻轻地走进去,坐在床边,一直等到她醒来。她的蓝眼睛很快就睁开,她看到了他。“嘿,工作怎么样?”

  “很好。我想我会喜欢这工作的。起床和我一起去看日出吧。”

  “我必须到超市上班。”

  “瞎说!如果我们俩都上班的话,我就根本见不着你。”

  “我们需要钱,约翰尼,我们没法长期住在这里,我们住不起。”

  “以后再谈这事好吗?”他突然意识到好久没有听到她笑了,这使他感到悲哀。桑迪的笑声是她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那天晚上过得和上个晚上一样,绕着湖边巡逻,经常在拥挤的酒吧停下,进去检查一下。透过弥漫的烟雾,他又看到米尔特·伍德曼,但这次米尔特没有说话。第二天,约翰尼向达德警长提到他。

  “星期五晚上我遇见了一个人———个叫米尔特·伍德曼的人,”他说。

  达德皱起眉头。“他有没有找你麻烦?”

  “没有。他只是说有空问你为什么解雇他。”

  “你想问我吗?”

  “不。这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达德点点头。“是没有关系。但是,如果他再找你麻烦的话,告诉我。”

  “他为什么会找我麻烦呢?”约翰尼问,达德的话让他很不安。

  “不为什么。你只要保持警惕就行了。”

  第二天晚上是星期一,约翰尼休息。他决定好好庆祝一下,带桑迪去了汽车电影院。

  星期二晚上,刚过了半夜,约翰尼就把车开到蓝斑马酒吧的停车常酒吧里几乎是空的,店主再次请他喝一杯,他接受了。

  “你好,副警长,”他身后有人说道。他不用转身就知道是米尔特·伍德曼。

  “我叫约翰尼·肯德尔,”他尽量友好地说。

  “好名字。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他咯咯一笑。“你妻子非常漂亮。昨天晚上在电影院看到你们。”

  “哦?”约翰尼本能地向旁边一闪。

  米尔特·伍德曼继续微笑着。“达德告诉你他为什么解雇我了吗?”

  “我没有问他。”

  米尔特大笑起来。“好孩子!不乱打听。保住那个一星期七十五元的工作。”他转身向门口走去。“再见。”

  约翰尼喝完自己的酒,跟他走出去。空气中湿漉漉的,好像要下雪,天上看不到月亮。前面路上,伍德曼汽车的尾灯亮了一下,然后消失在拐弯处。约翰尼突然一阵冲动,想要跟踪那个人,他一踩油门追过去,可是,当他到了拐弯处时,前面什么也没有。伍德曼拐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

  那星期其余的日子很平静,但是,星期五那天,他吃了一惊。

  他白天总是睡不稳,一般睡四、五个小时,到中午就醒了。那天他决定会超市找桑迪,和她一起吃午饭。他到超市时,发现她正在收银台跟一个人聊天。那个人就是米尔特·伍德曼,他们像老朋友一样在大笑。约翰尼绕过那个街区,努力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当他回到超市时,伍德曼已经走了,桑迪正准备去吃午饭。

  “你的朋友是谁啊?”他漫不经心地问。

  “什么朋友?”

  “我几分钟前经过,你正在跟一个人聊天,你们似乎谈得很高兴。”

  “啊,我不认识,一个顾客。他经常到这里闲逛。”

  约翰尼再没有提起此事。但是,那个周末,桑迪没有催他赶快结婚,这使他很惊讶。实际上,她根本没有再提结婚之事。

  星期一晚上,约翰尼休息,达德警长邀请他们去他们家吃晚饭。这是一个友好的姿态,桑迪急不可待地接受了。达德太太是个非常漂亮的金发女人,三十来岁,她的招待非常周到。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0 14:24

  晚饭后,约翰尼跟着达德来到他的地下室工作间。“一个消磨时间的地方,”警长对他说。他拿起一个电钻,喜爱地摆弄着。“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在这里。”

  “你的工作很忙。”

  达德点点头。“太忙了。但我喜欢你做的工作,约翰尼,非常喜欢。”

  “谢谢。”约翰尼点着一根香烟,靠着工作台。“警长,有件事我想问你。我以前没有问过。”

  “什么事?”

  “你为什么解雇米尔特·伍德曼?”

  “他找你麻烦了?”

  “没有,还没有。我只是好奇。”

  “好吧。我想没有什么不能告诉你的。他过去经常到蓝斑马那边湖的尽头,把车停在灌木丛中。然后他就带着姑娘进入某个别墅,跟她在那里度过大半夜。我不能容忍那样的事情。那家伙的任务是保护那些别墅,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他的幽会场所。”

  “他很得姑娘们的欢心,是吗?”

  达德恼怒地点点头。“他一直很受欢迎。他只是一个没用的酒鬼。我根本就不该雇用他。”他们上楼到女士那里。他们再没谈起过伍德曼的事,但是,第二天晚上,约翰尼在巡逻时,又在蓝斑马酒吧看到他。他等在路边,一直到伍德曼出来,然后跟踪他到了那个拐弯处,上星期他就是在那里消失的。是的,他拐进一条比较窄的车道,那车道直通湖边的别墅。每排别墅之间都有一条车道,约翰尼一直跟踪到两栋别墅之间。

  他抽着烟,考虑怎么办。他的责任就是阻止不相干的人进入这些别墅,但是,由于某些原因,他现在还不想与米尔特·伍德曼发生正面冲突。也许他知道,那个人决不会老老实实的,也许他知道,他可能不得不使用臀部上挂的手枪。

  于是,那天晚上他没有对米尔特。伍德曼采取任何行动。

  第二天,达德警长递给他一份油印的名单。“我做了一份新的住址电话单。所有的房子都列在上面,还有一些酒吧和要检查地方的电话号码。把它留给你妻子吧,这样晚上她就能找到你了。”

  达德总是称桑迪为约翰尼的妻子,虽然他应该知道他们没有结婚。

  “你们仍然住在汽车旅馆,是吗?”

  “是的,”约翰尼说。。

  达德问:“看到伍德曼吗?”

  “昨天晚上看到他。没有跟他说话。”

  警长点点头,没有说什么。

  第二天晚上,约翰尼正准备出去值勤,桑迪似乎非常冷淡。

  “怎么回事?”他最后问道。

  “啊,我想是工作太累了。星期四人们就开始进行周末购物了”“那个家伙又来了吗?就是我看见你和他说话的那个。”

  “我跟你说过,他经常来。怎么了?”

  “桑迪——”他向她走去,但她躲开了。

  “约翰尼,你跟过去不一样了,你变了。自从你杀了那个人后,你就变得像个陌生人。我以为你真的为那事而难过,可是现在你又拿起枪,干起这种工作。”

  “我从来没有把它从套子里掏出过!”

  “到现在还没有。”

  “好吧,”他最后说。“你这么想,我很抱歉。我们早晨再谈吧。”他走了出去,感到手枪碰着他的臀部。

  晚上非常冷,似乎又要下雪了。他开车开得比平常快,十五分钟就绕了一圈,几乎没有朝沿途拥挤的停车场看一眼。与桑迪的谈话让他很烦恼。在第二次巡逻时,他试图找出伍德曼的汽车,但没有找到。也许他的汽车藏在别墅旁边?

  他又想起桑迪。

  将近半夜时,月亮穿过云层,照着结冰的湖面,约翰尼把车开进镇里。时间不多了,所以他直接来到汽车旅馆。桑迪的房间空无一人,床很干净,没有睡过。

  他开回湖边,寻找他知道伍德曼用过的别墅的灯光。但那些别墅似乎都一片黑暗,没有人在里面。在蓝斑马酒吧也没有找到伍德曼。他从经理手中接过一杯饮料,站在吧台边慢慢喝着。他的心情越来越糟,当一个大学生想为他的女朋友买一杯酒时,约翰尼把他们赶出了酒吧,因为他们不到喝酒的年龄。他以前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

  后来,大约两点钟,他正在检查停在路边的另一对夫妇时,看到伍德曼熟悉的汽车飞驶而过。前排他的身边坐着一位姑娘,一块大头巾裹住她的头。约翰尼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如果那是桑迪,他会杀了她。

  “昨天晚上你去哪儿了?”早晨时他问她,努力显得漫不经心。

  “我半夜时顺便下来看了一眼。”

  “我去看晚场电影了。”

  “怎么了?”

  她点着一支烟,转过脸。“我厌倦了每天晚上一个人坐在这里。你不能理解吗?”

  “我非常理解。”他说。

  那天傍晚,当夜幕降临时,他提前离开他的房间,驾车来到蓝斑马酒吧过去的旧别墅。他把车停在一个伍德曼曾经用过的地方,徒步走近离他比较近的那栋别墅。那里似乎很正常,没有破门而入的迹象。他又把注意力转向车道另一侧的别墅。在那里,他发现了一扇面对湖面的窗户没有关,于是爬了进去。

  里面布置得很像乡村别墅,大块的白布罩在家具上,免得冬天的灰尘落到家具上。他从来没有见过布置得这么精致的别墅,但是,他不是来看家具的。在楼上的卧室,他发现了他寻找的东西。

  几个啤酒瓶被整齐地放在一起,但是,床单没有被抚平。

  他看看烟灰缸,看到桑迪抽的那种牌子。他想告诉自己,这并没有证明什么。不是什么铁证。接着,他看到地板上揉成一团的纸,那是她用来擦口红的。他把纸抚平,心中觉得非常担心,但是已经知道答案了。那是两天前达德警长给他的油印的住址电话单,桑迪当时把它塞进她的钱包。

  好啦,现在他知道了。

  他让一切保持原样,从窗户爬了出去。即使是伍德曼也不敢长时间不收拾这些东西。他是准备回来,而且很快就会回来——也许就在今天晚上。在他没有把上一个姑娘留下的痕迹除掉之前,他是不敢带另外一个姑娘来的。一定又会是桑迪。

  约翰尼开车来到蓝斑马酒吧,喝了两杯酒,然后开始巡逻。当他绕着湖面巡逻时,一直在寻找伍德曼的汽车。半夜时分,他回到酒吧,问老板:“今天晚上看到伍德曼了吗?”

  “伍德曼?看到了,他进来抽烟喝酒。”

  “谢谢。”

  约翰尼走进电话亭,往汽车旅馆打电话。桑迪不在她的房间。

  他离开酒吧,向那栋别墅驶去。那里没有灯光,但是,他看到了伍德曼的汽车。他们在那里,没错。

  他把车停在道路的尽头,在车里坐了很长时间,抽着烟。然后,他从枪套里拔出手枪,检查一下它是否装满子弹。然后他又开回蓝斑马酒吧,喝了两杯酒。

  他回到别墅时,伍德曼的汽车还有那里。约翰尼走到前门,悄悄地打开窗户。当他沿着楼梯上去时,听到他们的低语声。

  卧室的门是开着的,他在走廊站了一会儿,让他的眼睛习惯黑暗。他们没有听到他的脚步。“伍德曼,”他叫道。

  那人听到有人叫他,吃了一惊,骂骂咧咧地从床上起来。“他妈的!”

  约翰尼朝说话处开了两枪,听到姑娘惊恐的尖叫声,又开了枪。他不停地扣动扳机,因为这次没有拉辛警官过来打掉他手中的枪了。这次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他把六发子弹全都打向床上的人。

  然后,他扔下手枪,走过去,划着一根火柴。米尔特·伍德曼趴在地板上,头浸在血泊中。姑娘的身体在床单下一动不动,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不是桑迪。

  是警长的妻子,达德太太。

  这次他知道他完了。这次他知道,再没有下一个小镇,没有新的生活了。

  但是,他不得不继续逃亡。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0 14:27

雇工

  坐在证人席上的男人用大手拧着宽边帽。他饱经风霜的脸上显出一种苍白的颜色。“呃,先生,非常可怕。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可怕的。”

  检察官问道:“怎么个可怕法,警长?”

  “啊,血,床上是血,甚至墙上都………”在被告席上,被告打了个冷战,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打了个冷战。他探身过去,低声对他的律师说:“我记起来了。”

  辩护律师转过头。“你记起来了?所有的一切?”

  “他刚才提到血,让我回忆起所有的一切。”

  律师猛地站起来。“阁下!我请求法庭原谅我的打扰,但我希望能短暂休息一下。我的委托人……呃,身体不舒服。”

  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木槌落下。“好吧。法庭休会十五分钟。”

  律师急忙把他的委托人带到法庭旁的小屋。当门关上后,他说:“这么说,你的健忘症是真的?你没有在骗人?”

  “我没有骗人。”

  “好吧,那就说吧。但是,如果你对我撒谎的话——”“我没有撒谎。我记起了所有的一切。我真希望自己忘了!”

  得克萨斯中北部春天的天气似乎很暖和。三月的天气可能非常热,但是,北方来的冷空气随时会让气温在一个小时之内猛降三十度就是在这样暖和的一天,克利夫·丹多伊第一次见到凯蒂。

  他离开了主要的公路,沿着一条石子路走,他的卡其布衬衫敞开着,背着背包,一边肩膀上挂着一个帆布盒,里面装着一个吉他。

  克利夫是个细高个,一对湛蓝的眼睛,一头金黄的头发,年纪还不到三十岁。许多人认为他是农场打短工的,克利夫则认为自己是个吟游诗人,是一个无拘无束的精灵,到处漂泊,四海为家。

  他刚去过一个农舍问过,他们不需要人手,但那家的女主人向他提供了一顿午餐,有冷炸鸡、冷饼干和一块桃子馅饼。他坐在路边树下,吃那顿午餐。吃完后,他拿出烟斗抽烟,然后睡了一会儿。

  当他醒来时,看到北方地平线有大片的云涌来。

  克利夫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是在大峡谷过的冬,那里非常暖和,根本不需要冬天的衣服。他突然又想旅行了,于是离开那里,向北走来。他没有带可以抵御北方寒冷北风的衣服。他必须在夜幕降临之前找到住处,否则就会被冻死。但是,放眼望去,看不到一所农舍。

  他又上了路。一个小时后,他拐过一个弯,看到了莱德伯特的房子。他后来知道,那栋房子是一栋百年老屋。看起来真是很旧,好久没有漆了。房前有一条门廊东边有一个贮水池。房子后五十码处,是一个新谷仓。他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看到房子和谷仓有电线连接着,至少这里是通电的,谷仓前面停着一辆新的拖拉机。

  克利夫的经验告诉他,这个时候敲前门的话,会被认为是一个小贩,房里的人不会理睬的。于是他绕到后门,敲敲厨房门,等了一会儿,又敲敲。

  门开了,他第一次看到凯蒂·莱德伯特热得红扑扑的脸。她是一个娇小苗条的女人,一头长长的金发,眼睛乌黑。她穿着一件宽大的衣服,但是,这反而显出她全身的曲线。她大约二十岁左右。

  她撩开眼睛上一络潮湿的头发,问:“有什么事?”

  “夫人,我想问一下,你们这里需要人手吗?”“这你得问托伊,托伊是我丈夫。”接着,她很快地补充道,“我们刚刚让一个人——离开,就是上个星期。”

  她羞怯地笑了一下,克利夫觉得她笑得很吃力,好像她很长时间没有笑了。

  “你丈夫在田里,是吗?”

  “他是在那儿.但我说不准具体在那里。”她突然打了个冷战。

  克利夫意识到北方的寒冷空气来了。太阳已经不见了,一股冷风吹进房子。

  她退进屋里。“外面很快就要冷得冻死人了。你到厨房里面来等着吧。也许你饿了,想先吃点东西?”

  克利夫从来不拒绝食物,虽然他不久前才吃过饭。在他的生活中,忍饥挨饿是经常的事。她的胡桃馅饼非常可口,那杯冷牛奶也很新鲜。

  橱房虽然非常干净,但是给人一种原始落后的印象。屋里有一个旧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像个自动点唱机,这是唯一可见的电器、做饭的炉灶很大,是烧木柴的。没有水龙头,水是靠手动压上来的,炉灶上正在烧水,地板有点湿,克利夫猜测她正在擦地板,这说明了为什么她开门时脸红扑扑的。

  她很少主动开口说话,克利夫一向习惯沉默,所以他们俩默默地等待。但这并没让人觉得不舒服。克利夫点着烟斗,抽着烟,她则在灶台上忙碌着。有一两次,他听到她在叹气,就抬起头,发现她正站在窗前,凝视着外面。外面北风怒吼,把屋子吹得吱吱乱叫。她站在窗前说:“他来了。托伊来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0 14:28

  托伊·莱德伯特完全不是克利夫想像的那样。他是一个矮小消瘦的男人,比他妻子还矮一英寸,克利夫猜测,他也许比她大二十岁。他脸色苍白,不像一般在得克萨斯田野里工作的人那样被晒得黑红黑红的。托伊的表情很温和,头上戴着一顶棒球帽,一对棕色的眼睛注视着克利夫。

  当他的妻子说明了克利夫的目的后,托伊很温和他说:“我想我还会雇人的,凯蒂。”

  她的双手颤动了一下。“我知道,托伊,我知道。我只是以为你——”“你以为,”托伊重复说。然后他转向克利夫。“正好我需要一个人。你会用斧头吗?”

  “我用过。”

  “我想你知道,每年的这个季节,田里没有大多的活,但我正在清理河边三十亩地的树木,为秋种作准备。如果你愿意砍树,那你就留下,我可以一直雇你到秋收,这意味着你到冬天前一直有活干。你愿意吗?”

  克利夫说:“好吧,那就说定了。”

  托伊微微点了点头。“过道那边有一间空房子,你可以住在那里,你以后和我们一起吃饭。晚饭快好了吧,凯蒂?”

  他妻子背对着他们,正在灶台忙碌,她含混地说:“好了,托伊。”她的身上有一种恐惧。这恐惧没有表现在她的声音或行动中,但是,她丈夫一进门,她身上就笼罩上了一种紧张。当克利夫拎起他的背包和吉他盒时,她面对着他。“丹多伊先生,你会弹唱?”

  “会一点儿。”他微微一笑。“唱得不好,不过是自娱自乐罢了。”

  他感到她想还以微笑,但她丈夫在一边看着,所以她没有。

  克利夫在半夜醒来。北风已经不吹了,古老的房子非常安静。

  他好像听到一声哭叫.这哭声把他吵醒了,他以为是自己在做梦,但是,正当他即将再次入睡时,好像又听到低低的呜咽声。

  凯特·莱德伯特是一个出色的厨师。早餐是一叠煎饼和几片厚厚的醺肉。托伊吃饭时低着头,很少说话。凯蒂没有跟他们坐在一起。她在桌子和炉灶之间来来去去,侍候他们。克利夫知道这并不是因为托伊的残酷,而是一种习惯。她在他们走后才吃饭。

  他想请她坐下,和他们一起吃,但他知道这不行。他离开桌子时说:“莱德伯特太太,这是我吃过的最可口的早餐。”

  她没有脸红,没有不好意思地扭过脸。她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他是不是在开玩笑。发现他不是在开玩笑,她真的扭过脸,双手颤动了一下。

  为了免得她尴尬,克利夫转过身,掏他的烟斗,他发现托伊正在注视着他们,薄薄的嘴唇上挂着一丝微笑。

  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托伊给了克利夫两把锋利的斧头,带他到河边一个S形的地区,告诉他清理那里的橡树和灌木丛。

  河道很窄,水流湍急。克利夫花了几个小时才掌握了工作的节奏。

  临近中午时,他已经热得脱掉了衬衫。

  中午时,凯蒂带着热饭过来。她凝视着他气喘吁吁胸口上光滑的皮肤,然后迅速移开视线。

  克利夫严肃地接过午饭,“谢谢你……凯蒂。”

  她点点头,笑了一下,一溜小跑地离开了。他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耸耸肩,坐下来吃饭。

  随着时间的流逝,克利夫对莱德伯特夫妇感到越来越不解。

  白天,他们相互之间说不了几句话,至少他没有听到,克利夫怀疑他不在的时候,他们也不会多说什么。

  他们晚上坐在客厅里,凯蒂缝补衣服,托伊浏览农场杂志或设备价目表。他们没有电视机,连收音机也没有。克利夫有一台半导体收音机,在第三天晚上,他把它带进客厅。听到音乐声,凯蒂抬起头,露出期待的微笑,但是,一看到她丈夫,这微笑马上就消失了。克利夫非常固执,他在那里待了一小时。托伊没有说一句话。

  没有从杂志上抬起头,但克利夫强烈地感觉到,他非常不喜欢收音机。

  克利夫再也没有把收音机带进客厅。实际上,他再也没有进过客厅。他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听音乐,或者弹着吉他,轻轻地唱。

  那个特别的晚上后的那个早晨,他设法和凯蒂独处了一会儿。

  他说:“你白天想不想听我的收音机?”

  她脸上露出渴望的神情,但这神情马上又消失了。“不,丹多伊先生,谢谢你的好意,但我要做的事太多,没有时间听。”

  克利夫打工过的农场主,都有一台收音机,收听天气预报和谷物价格。后来他发现,托伊拖拉机上也有一台收音机,他用它来收听他所需的信息。

  这又是一件让克利夫不解的事。托伊拥有最新的农场设备:两台拖拉机、耕种机、播种机、干草打包机等等,但是,他屋里却没有什么新的家用电器,家具也非常破旧。凯蒂用扫帚、拖把和抹布打扫卫生。他们唯一的运输工具就是一辆跑了十年的旧货车。

  克利夫开始以为,托伊可能是出于宗教原因不喜欢用电器。

  但是,第一个星期天就证明他错了:莱德伯特夫妇没有上教堂。早餐后,托伊去田里,凯蒂收拾屋子。星期天唯一的区别是托伊的一句话:“丹多伊,今天是星期天。今天你不用工作。”

  克利夫真想说:“啊,谢谢,”但他终于没有说出口。

  他不喜欢这样的家庭气氛,一般情况下,他第一个星期就会离去。但是,他留了下来,他对自己这么做感到很生气,甚至可以说非常愤怒。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

  他爱上了凯蒂。这很荒唐,真是发疯了。她没有给过他一点鼓励,但是,不知怎么的,他觉得她知道。

  到了六月,天气非常暖和了,晚上,克利夫可以坐在门廊弹奏和唱歌。他知道凯蒂在倾听。他甚至期望托伊会反对,但是那个人什么也没说。

  过了一星期后,凯蒂从屋里出来,坐在门廊倾听,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门廊熄了灯。托伊早早就上床睡觉了,他总是每晚六点就上床睡觉。

  托伊早早上床,留下他单独和凯蒂在一起,这也使克利夫感到不解,但他没有
说什么。

  在最初的几天晚上,凯蒂一言不发。有一天晚上,克利夫停止弹奏,仰起脸,梦幻般地凝视着一轮圆月,这时,凯蒂轻声说:“克利夫,再为我弹唱一首悲伤的歌吧。”、这是她第一次这么称呼他。克利夫转脸看着她,热烈地说:“啊,凯蒂,凯蒂!”

  他刚要站起身,她双手颤抖地走了,消失在黑暗的屋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0 14:29

  几个星期过去了。天气越来越热,到了夏天。克利夫在阳光中挥动斧头,树木就像被射中的士兵一样一棵棵倒下。庄稼在阳光中茁壮成长。托伊在河边种的三十亩苜蓿很快就可以收割了。

  晚上,克利夫在门廊弹奏吟唱,但只有他一个人。凯蒂再也没有出来倾听,再也没有叫他克利夫,而总是称他为“丹多伊先生。”

  克利夫想离开,但他继续留下来,他骂自己是个傻瓜。

  在一个炎热的日子里,凯蒂没有及时给他送午饭。他在河边焚烧矮树丛,全身是汗,盖满了灰烬。河水看上去非常清凉诱人。

  每天晚上收工回去前,他都要在河里游一会儿泳。

  冲动之下,他脱掉鞋袜,一头扎进水中。裤子湿了没有关系,只要在太阳中晒几分钟,它就会干了。他浮上水面时,听到清脆悦耳的笑声。他看到凯蒂站在河边。这是他第一次听到她笑。

  她说:“你看上去像个嬉水的小孩。”

  他不清楚是什么促使他说出下面的话,但他觉得那是适当的时刻,可以那么说。他说:“凯蒂,穿着你的衣服,下来和我一起嬉水吧。在你回家前,太阳会把衣服晒干的。”

  她毫不犹豫地放下饭盒,脱掉鞋袜,姿势优美地扎进水中。

  他们像两个孩子一样嬉戏。凯特的水性非常好。克利夫相信,在那一刻,她忘掉了所有的一切。她又笑又叫,使劲打水。

  最后,他们爬上滑溜溜的河岸。她的头发像海藻一样堆在她头上,衣服紧贴在她身上,显得乱七八糟。

  她是克利夫见过的最可爱的女人。

  他呻吟着去拉她的手。“凯蒂,凯蒂,我爱你。你应该知道这一点!”

  她顺从地靠进他的怀中,寻找地扬起嘴巴。突然,她大叫一声,挣脱开。“不,不!我不想再次造成死亡!”

  他盯着她,不解地眨眨眼。“凯蒂……你到底在说什么?”

  她转过脸。“在你来之前,有一个男人……”“我知道。你告诉我你丈夫解雇了他。”

  “那是我告诉你的,”她低声说,“但我认为托伊杀了他!”

  “杀了……”克利夫抓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拧过来。她双眼紧紧地闭着。“你在说什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托伊发现我们在一起笑。就这么回事,克利夫。我发誓没有别的!”

  “好吧,我相信你。往下说。”

  “第二天早晨,乔尔就不见了。托伊告诉我他半夜离开了。”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呢?”

  “他没有带装满他东西的箱子。”

  “如果你丈夫把他吓坏了,他可能来不及拿走。为什么你认为托伊杀了他呢?”

  “因为……”她打了个冷战。“我就是知道!”

  “这是一个女人的推理,凯蒂。”

  “他是一个流浪汉,没有一个亲人,没有人会怀念他。”

  “凯蒂,我不喜欢托伊·莱德伯特,但那可能是因为我对你的感情,即使如此,我也不能相信他会杀人。”

  “你不了解他。他非常卑鄙,非常残忍!”

  “为什么你要跟他结婚呢,凯蒂?”

  四年前,凯蒂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死去,她孤苦伶订,身无分文,把托伊的求婚当作一种拯救。她那时十七岁,高中还没有毕业,不知道该怎么办。托伊是一个富裕的农场主,他整洁、节俭,似乎是一个善良温柔的男人。她不爱他,但也许爱只是小说和电影中才有的东西。结婚四年来,她明白了,他的节俭其实是吝啬,他温柔的外表下是一颗残忍的心。比如,他们住的地方离镇子七英里,托伊一年两次开车带她去镇里,允许她买几件衣服。他把多余的钱都花在购买农用设备上。最近,他又变得不可理喻地嫉妒。

  这是一个古老而可疑的故事。克利夫无法掩盖他的怀疑。

  “如果他像你说的那样,那么你为什么不离开他呢?总可以逃走吧?”

  “我想过逃走,但他发誓说他会找到我,杀了我。我相信他的话。”

  克利夫知道她真的相信,她真的被吓坏了。

  “凯蒂,你还没有说呢。你爱我吗?”

  “我……”她抬头盯着他,眼睛突然睁大了。“我不……这是错误的,克利夫!”

  “你跟他结婚,这错误更严重,”他冷静地说。“你不爱他,却跟他结婚。瞧,我要去莱德伯特那里,告诉他我们的事,然后我要带你离开。”

  她的双手剧烈地颤抖起来。“不!他会杀了你的,克利夫!”

  “凯蒂,现在听我说,”他温柔地说。“我也是一个流浪汉。我没有定居的理由。现在我有了。”

  显然,这正是她想听的话。她的抵抗崩溃了。她在他的怀中颤抖,他知道她害怕莱德伯特,但是,当他告诉她穿上鞋时,她听从了。他们手拉手向屋里走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8-20 14:29

  他们不必去找托伊。那天早晨他就开始将干草打包。当他们走向屋里时,克利夫没有听到拖拉机的马达声,显然,托伊回去吃午饭了。当他们走近时,他从厨房里走出来。

  凯蒂的手像个吓坏的小鸟一样跳动,克利夫紧紧地握住它。

  “莱德伯特,凯蒂和我相爱……”

  “就像你唱的那些歌一样,嗯?”托伊温和地说,他的眼睛变得像光滑的大理石一样,克利夫明白了凯蒂为什么害怕他。

  克利夫说:“我们要一起离开。就在今天下午。”

  “是吗?”

  克利夫离开凯蒂站着,随时准备迎接托伊的进攻。他相信,如果一对一地格斗,他能战胜对方。

  但是,托伊却看着凯蒂。“你是我的妻子,凯蒂。你属于我,就像这农场和里面的一切一样。我将杀掉那些试图从我手中抢走任何东西的人。”

  “你无法阻止我们,莱德伯特,无论是用威胁还是别的什么。”

  克利夫瞥了凯蒂一眼。“他只是想吓唬我们,凯蒂。”

  托伊仍然没有看他。“凯蒂,你知道我说话是算数的。”

  凯蒂双手颤动,一只手伸到嘴边,咬着手关节。她盯着克利夫,眼中充满恐惧。“克利夫……我很抱歉!我不能!我就是不能!”她呜咽着向屋里跑去。

  克利夫朝她迈出一步,然后转向托伊。

  托伊的脸上没有胜利的表情。他平静得就像在谈论天气。

  “当我今天晚上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已经离开,歌手。你多拿一个月的薪水。为什么你不为此而歌唱呢?”他转身离去,再也没有回头。

  克利夫凝视了他一会儿,然后跑进屋里。凯蒂躲在卧室里。

  他在门外求她,哄她,威胁她。她一遍遍地说着同样的话:“走开,克利夫!请你走开!”

  最后,他知道自己失败了。也许她根本就不想和他一起离去。

  他步履沉重地走到他的屋里,把东西装进背包中,离开了。

  当他沿着路边行走时,听到河那边拖拉机的轰隆声。

  走了一个小时后,他的脑子逐渐清醒起来。他意识到,凯蒂担心的是他的安全,而不是她自己的。他早就应该明白这一点。他气糊涂了。

  他转身向回走。他一定要带走她,就是抱也要把她抱走。

  当他再次看到那栋房子时,已经走了两个小时了。在他看到房子前,先听到田里拖拉机的声音。

  后门开着,但凯蒂不在厨房。他走进屋里,喊着她的名字。

  没人回答。

  他在卧室发现了她,她几乎被猎枪子弹炸成两半。

  克利夫踉踉跄跄地冲到外面,心里直想吐。远处拖拉机的轰鸣撕扯着他的神经。他知道托伊杀了她。他今天晚上回来时,会假装发现凯蒂死了,然后归罪于逃走的雇工。

  但是,为什么呢?他为什么杀害她呢?

  克利夫向田里走去,开始跌跌撞撞地,但是慢慢恢复了正常。

  拖拉机拖着一辆干草打包机,正准备掉头。托伊一看到克利夫,就停下拖拉机,但他没有关上马达。于是干草打包机继续在转动。

  托伊冷静地说:“我没有想到会再见到你,歌手。”

  “为什么?为什么你那么做,莱德伯特?”为了压过拖拉机马达和打包机的轰鸣,克利夫不得不大声喊道。“她不想离开你了!”

  “不,她想要离开。当我回到屋里时,她正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克利夫看到他咧嘴一笑。“她一直等到确信你已经走了。她说,她不想让你受到伤害。她要自己走。”

  克利夫狂怒之下,伸手抓住托伊衬衫的衣襟,把他从拖拉机驾驶座上拉下来。

  他的律师说:“这么说你杀了他?”

  “是的,我杀了他,”克利夫说。“是的,我杀了他。”

  “但是尸体呢?一直没有发现尸体。警长到处找遍了。我想你现在已经知道,你是因为杀害凯蒂而受审。既然你不能,或不愿,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警长猜测你也杀了莱德伯特,并把他埋到了什么地方。”

  “干草打包机?它还在田里吗?”

  “不在了,拖拉机和干草打包机第二天就被开进谷库,但干草仍在那里。那天晚上下雨了,把干草都淋湿了。”

  “雨水,”克利夫说,“我想雨水把血冲掉了。”

  “血?”

  “你知道,莱德伯特喜欢他的机器胜过喜欢凯蒂。”克利夫毫无表情地看着他的律师。“我把他从拖拉机上拉下来,打了他一拳,把他打进了干草打包机。我可以救他的,但我没有。告诉警长,他将会在最后两捆干草中找到托伊·莱德伯特的遗骸。”
页: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查看完整版本: 《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