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家杀人事件》--[美]范达因
《菲洛·万斯探案集》创下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世界图书销售记录,成为一战后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硕果仅存的经济奇迹之一,并因此开启了美国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因之改编的电影是同时代最具票房价值的好莱坞电影,布鲁克斯、鲍威尔等影坛巨星无不因出演片中主角而名扬天下。本书是探案集系列之《格林家杀人事件》:放眼整个近代犯罪史,我也没看到多少比“格林家杀人事件”更特殊的案件。在重新研读自己为了这个案件所做的浩繁笔记、检视过各种相关文件之后,我不得不承认,整个犯案过程不只“羚羊挂角,无迹可循”,而且就算是最有想像力的记录者,也不可能填补得了其中失落的环节…
朝华出版社 出版
[美]范达因/著
郑初英/译
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
S.S.范达因推理小说是一种智性游戏,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的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绝不能过分到像玩桥牌时作弊一样。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兴趣。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在此,特别列出这些理应称之为"诫律"的条文,一部分根据所有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所遵行的原则,另一部分则来自所有诚实作家内心的信念,熔铸而成:
一、 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 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 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 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 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本书后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七、 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作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来追捕凶手。
八、 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 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胳,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 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 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 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么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十四、 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药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药典的范畴,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像世界,漫无禁忌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 本帖最后由 享受人生 于 2005-8-23 02:14 编辑 ] 十五、 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锐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侦探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将嫌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的原因。
十六、 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面。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为逼真。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完全投入在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画上,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将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备的真实性和相容性发挥到同等的境界了。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作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如何能激励球员们想要赢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戏里的字汇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使用艰涩的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十七、 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是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出自教堂中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绝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骗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那边,而将这位欺骗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十九、 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是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 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A) 从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藉此找出凶手。
(B) 假装受害者的鬼魂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C) 伪造指纹。
(D) 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E) 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F) 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
(G) 用针筒注射或是在饮料中放入迷药。
(H) 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I) 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人物表
托拜亚斯·格林 格林家大家长朱丽亚·格林 长女
希蓓拉·格林 次女
艾达·格林 幺女
契斯特·格林 长子
雷克斯·格林 幺子
冯布朗医生 家家庭医生
史普特 管家
贾杜·曼韩 厨娘
何敏资深 女佣
巴登年轻 女仆
史尼金 刑事组警探
波克 警探
高佛尔 警探
海契杜恩队长 武器弹道专家
杰瑞恩队长 罪犯身份鉴定专家
杜柏士队长 指纹专家
贝拉米探员 指纹专家
杜伦医生 警方医务人员
艾默纽·德瑞摩斯 纽约首席法医
康瑞德·布莱纳 警政署副督察
威廉·莫朗 警政署督察
欧布莱恩探长 刑事局总探长
厄尼·希兹 刑事组巡官
约翰·马克汉 地检处检察官
范达因 作者,万斯助理
菲洛·万斯 艺术鉴赏家,业余侦探
第1章 祸不单行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早上十点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那些顶尖的犯罪学作家们--包括艾德蒙·皮尔森、厄文、费尔生·扬、坎农·布鲁克斯、威廉·博利索和赫诺德·伊顿--都没有特别腾出一些篇幅来探讨格林家的悲剧;现在看起来,那不但是我们这个时代非常重要的神秘谋杀案之一,事实上,放眼整个近代犯罪史,我也没看到多少比"格林家杀人事件"更特殊的案件。在重新研读自己为了这个案件所做的浩繁笔记、检视过各种相关文件之后,我不得不承认,整个犯案过程不只"羚羊挂角,无迹可循",而且就算是最有想像力的记录者,也不可能填补得了其中失落的环节。
当然,世人都已经看见了浮现在外表的所谓"真相"。在事发后的一个多月间,新闻媒体无不争相报道这宗骇人听闻的悲剧--即使只是完全表面的简单概述,也足以满足社会大众渴望异常、惊人事物的偷窥欲。但大家根本不知道,这一连串血案的内情,甚至超越大多数人最荒诞不经的想像;虽然我亲眼看到整个悲剧一幕又一幕地揭开,甚至还私藏着案发后所有侦查过程的真实记录,但当我坐在这儿、打算要公布这些第一手资料时,一种"这不可能是真的"的氛围,几乎立刻就包围了我。
这宗骇人听闻的罪行背后,不只潜藏着可怕的巧计奸谋、扭曲失常的心理动机,还有不可思议的、隐晦难辨的原型模式……这一切,报章杂志上当然是完全看不到的。其次,分析犯案步骤一点也无法解释说明最后的结果,光只审视侦办案件的途径,更看不出事件本身的高度戏剧性和违反常情。为什么大家都相信,警方以一般的办案方式解决了这个案件?很简单,因为大家都没看到最关键、最重要的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为什么大家看不到?因为警察局和检察官办公室似乎有一种"绝不公布血案全貌"的默契--到底是因为害怕"说了也没人会相信",还是只因为事情的真相"可怕到没有人想谈"的地步,那我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我正要写下的这个记录,可以说是第一手、而且未经剪辑的"格林家灭门惨案"的发展过程(我猜我不必再说明为什么我有资格做这件事了吧)。我觉得,现在正是公布真相的好时机,因为这个悲剧已完全过去,而我们不应该回避历史真实。同时我也认为,侦破这个案子的功臣该得到应有的赞扬。
这个人解开了难以理解的谜团,结束了沉积的恐惧,但令人相当好奇的是,他不但不曾正式地与警方携手办案,而且在所有公开发表过的谋杀案的记述中,他的名字也从来没有被提起过。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因为他和他那犯罪推论的新分类法,这宗以格林家族为目标、令人发指的阴谋可能会永远不见天日。警方的调查工作,一向只能在犯罪的现场找证据,再根据教条式的办案方式步步推进,然而,"格林家杀人事件"背后的阴谋,却完全超越了通常警探所能理解的范畴。
经过几个星期孜孜不倦、令人挫折的分析之后,这个人终于查出了恐怖的源头。他是一位年轻爱交际的贵族,纽约地方检察官马克汉的密友。他的名字我无权泄漏,但是为了记述的方便,我决定称他为菲洛·万斯。他已经在几年前搬到佛罗伦萨附近的一栋花园住宅,而且无意在有生之年返回美国,因此他答应了我的请求:发表他以"法院之友"身份参与刑事案件的个人经历。马克汉目前也已退休,过着隐士般的生活;而坚决、勇猛、诚实的刑事局警官厄尼·希兹,指挥侦查格林家杀人事件的警方代表,也因为得到一笔意外的遗产,现在已经达成他的人生目标--在莫霍克山谷译注:莫霍克人是纽约州的"原住"印第安人。 的示范农场饲养少见的怀恩多特鸡。因为这样,我才终于能够巨细靡遗地发表格林家悲剧的深刻记述。
至于我自己为什么参与这个案件,我想我还有必要简单说明一下(说是说"参与",但事实上我扮演的只是个冷眼旁观的角色)。
多年来,我,范达因,一直是万斯的私人律师。我辞掉了父亲律师事务所--范达因与戴维斯法律事务所--的工作,只为了提供万斯法律上和财务上的协助(附带说明一下:这些工作并不多)。万斯和我在哈佛求学时期就已经是好朋友了,而且在他的法律代理人兼金钱管理者这份职责之外,我也发现,自己还不知不觉地填补了万斯许多社会、文化方面的交游空隙。
当时三十四岁的万斯,身高将近六英尺1英尺=0.3048米。,瘦长、结实而且优雅。轮廓鲜明端正的五官,给了他外貌上的吸引力及均质的外形,但是,脸上经常带着冷漠、嘲讽的神态,也让人无法把他和 "英俊"联想在一起。万斯有一双冷漠、超然、充满智慧的眼睛,细长高挺的鼻子,和一张直觉上就是"不假辞色"、"严以律己"的嘴巴。但就在这严肃地外貌--就像他和他的伙伴之间一道无法穿透的玻璃墙--之下,却深藏着高度的敏锐和机灵;而且,对那些确实了解他的人来说,他的些许桀骜不驯,反而有一种无法抵挡的魅力。
他大部分的教育都是在欧洲完成的,因此到现在仍略带牛津口音和语调;我发现那没有什么意义:他几乎不可能因为别人怎么想而维持、改变任何"姿态"。他是一位努力不懈的学生,始终渴求知识,花了许多时间来研究文化人类学和心理学。他热衷艺术,而且在艺术方面展现了非凡的才智,更幸运的是,他正好有丰厚的收入来满足他强烈的收藏欲。他之所以会把对心理学的兴趣应用在个人的行为主义上--正因为他注意到了马克汉管辖的犯罪问题。 他所参与的第一宗案件,正是我之前已写过的"艾文·班森命案"(作者注:《班森杀人事件》)。第二宗呢,就是表面上看来几乎无解的著名百老汇大街美女玛格丽特·欧黛儿的勒死案(作者注:《金丝雀杀人事件》)。同年的深秋时分,格林家的悲剧就发生了。和前两宗案件一样,新近的这次调查我也保留了完整的记录。我掌握了每一份手边的文件,向警方要求对档案逐字抄录,甚至草草记下许多不管是私下或公开的万斯和高层警官间的对话,整个记录的详尽和完整,会让山谬·佩皮斯译注:山谬·佩皮斯,十七世纪时的英国海军官员,以密码写成日记,详细记载了一六六 一六六九年间的私人生活和社会变迁,一八二五年时密码才被解译成功。都感到汗颜。
格林家杀人事件发生时,马克汉到任刚好快满一年。也许你还记得,那一年的冬季来得特别早。十一月时有两度猛烈的暴风雪,而且当月的降雪量打破了十八年来所有地区性的记录。为什么我特别提醒你这个早来的风雪?因为它在格林家事件中扮演着邪恶不祥的角色:风雪,毫无疑问是促成这谋杀计划的重大因素之一。因为这个悲剧里的所有险恶的内情完全没有公诸于世,所以之前根本没有人知道,甚至意识到,那个晚秋不合理的气候,和降临在格林一家人身上的致命悲剧有什么关联。
万斯之所以投入"班森杀人事件",完全是马克汉挑衅的结果;在"金丝雀杀人事件"里的行动,则是万斯自己想帮忙。至于参与格林家杀人事件的调查,就纯粹是巧合了。解开卡娜瑞死亡之谜后的两个月之间,马克汉拜访了万斯好几次,就有关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请教他罪犯侦查的纯学术性观点;在某次轻松地讨论其中一个问题时,我才第一次听说了格林家杀人事件。
马克汉和万斯已经是多年的老朋友,虽然品味,甚至道德观都不同,但对彼此的敬意却由来已久。一开始我很不能理解:为什么两位个性恰恰相反的人,竟会产生如此坚固的友谊?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也愈来愈能理解他们独特的友谊。仿佛是两个人凑在一起后,各自都从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天性中缺乏的特质--也许带有某种潜藏的遗憾。
这一边的马克汉个性率直、生硬粗鲁,有时甚至盛气凌人,以苛刻严肃地态度看待人生,不顾任何障碍地追随法律良知:诚实,廉洁正直,而且不屈不挠。另一边的万斯则生性活泼轻快、温文儒雅,而且有一种永不枯竭的尤维纳式的嘲讽译注:Juvenal,古罗马的讽刺诗人,传世的十六首讽刺诗,都在嘲弄帝王的权威和贵族的糜烂生活。,向令人不快的现实报以冷笑,坚持在尘世间扮演一个奇特的、公正的冷眼旁观者。此外,他了解人就像了解艺术一般深刻,对动机的剖析、对人物的敏锐判断--就如我在很多场合见识过的--都超乎想像的准确无误。马克汉显然既能理解万斯身上的这些特质,也很能领会它们真正的价值。
十一月九日早上十点不到,在到达富兰克林大街、中央大街街角上的旧刑事法庭大楼之后,万斯和我直接前往四楼的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在那个关键的上午,两名参与最近一宗薪资抢劫案的歹徒要接受马克汉的盘问--他们都说,杀人的那一枪是对方开的火。这次的盘问将会决定两个劫匪谁是谋杀犯、谁又是目击证人。前一天晚上,马克汉和万斯已经在史杜文生俱乐部的交谊厅里讨论过这件事,万斯很希望能参与这场讯问,马克汉则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因此这般,我们才起了个大早,一路开车到市中心来。
在和这两个匪徒对谈了一个小时以后,万斯很让人意外地说,这两个人都不是真正开枪杀人的罪魁祸首。
"马克汉,你应该看得出来,"当承办警官送犯人回纽约市坟墓监狱后,万斯才拉长声调慢吞吞地说,"这两个家伙能说的都已经说了,两个人都认为自己说的是实话。也因此,他们都没有开那致命的一枪。真可惜,因为他们很明显地都该受绞刑--不,在我看来他们根本生来就该被绞死的。不能让他们得其所哉,实在是一件极让人遗憾的事……我说啊,没有其他人参与这抢劫案了吗?"
马克汉点点头。"第三个给脱逃了。根据这两人的供词,他是一个道上知名的坏蛋,名叫艾迪·马波。"
"那么,艾迪才是你想绞死的人。"(作者注:后来证明这推断是正确的。将近一年之后,马波在底特律被捕,移送到纽约后被判谋杀罪。他的两名同伙则以抢劫罪被判刑,目前还在新新监狱服长期徒刑。)
马克汉不置可否。万斯则懒洋洋地起身,伸手去拿他的乌尔斯特大衣。
"顺便问问,"他说,很快地穿上他的大衣,"今天早上我发现,连我们最高尚的报纸都以昨晚发生在格林豪宅的大屠杀为头条新闻,夸张地在头版上大刊特刊。为什么?"
马克汉迅速地瞥了一眼壁钟,忽然紧皱眉头。
"那倒提醒了我。契斯特·格林一大早就打电话给我,而且坚持要见我。我要他十一点过来。"
"你准备在哪儿见他?"万斯本来已经握着门把手,这会儿却伸进口袋,拿出他的烟盒来。
"我根本不想见他!"马克汉恨恨地说,"但显然,每个人都认为检察官办公室是他们遇到麻烦事时的情报交流中心。反正很不巧的,我认得契斯特·格林也很久了--我们都是玛丽邦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所以我不得不听一听,在这桩轰动的格林案上他还有什么好添油加醋的。" "他们说是窃贼--是真的吗?"万斯连抽了几口烟,问,"听说还有两个女人被枪杀了?"
"噢,那真是一件倒楣到家的惨剧!毫无疑问是外行人干的事。受了惊吓就拿起枪来乱开一通,然后拔腿就跑。"
"听起来倒让人很纳闷。"万斯若有所思地顺势坐进门边的大扶手椅里。"有什么古董餐具不见了吗?"
"什么东西也没少。显然这个窃贼还没来得及收网就被发现了。"
"你不觉得,这个小偷也笨得太离谱了点?--一个业余的小贼冒险闯入名门大宅,想要趁着夜深人静一股脑儿抄光餐厅里的镀银餐具,但因为受到了惊吓,所以他走上楼去,在两个不同的卧房里枪杀这两个女人,然后再飞快逃走,连支汤匙都来不及拿……非常戏剧化,更非常令人难以置信。谁搞出来这种慈眉善目的理论?"
马克汉的脸色立刻阴暗下来,但等他再开口时,看得出来已经克制住了愤怒。
"昨天晚上总局转来报案电话时,值班的是助理检察官费瑟吉尔,他和警方一起到现场看过之后,也同意他们的结论。"(作者注:亚摩·费瑟吉尔是地检处助理检察官,他后来以坦慕尼协会候选人出来参选议员,而且当选了。)
"如果费瑟吉尔是对的,那我就更想知道,为什么契斯特·格林会急着找你谈话。"
马克汉抿着嘴,不出一声。那天早上他的情绪不怎么对劲,而万斯那追根究底的好奇心更让他火大。但不管他到底情绪如何,一会儿之后,他还是勉强答复了万斯:
"既然你这么关心这桩抢劫未遂的案子,你可以--如果你坚持的话--你可以留下来等,看看格林到底想说什么。"
"我留下来,"万斯微笑着脱掉他的外套,"我就是这么软弱,就是没办法拒绝热情的恳求……契斯特是格林家族里的哪位?他和两桩死亡事件的主角又是什么关系?"
"谋杀案只有一件,"马克汉以充满克制的口气订正他的说法,"四十出头、还没结婚的大女儿当场死亡。另一个年轻的女儿也挨了枪子儿,但我相信她有复原的机会。"
"那契斯特呢?"
"契斯特是家里的大儿子,四十岁左右。他也是枪响之后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
"还有哪些家族的成员住在这座大宅里?我知道老托拜亚斯·格林已经去见上帝了。"
"没错,老托拜亚斯大约在十二年前就过世了。他的妻子还活着,只是瘫痪无助、不能行走。另外还有--或说应该有--五个孩子:老大朱丽亚,接下来是契斯特;然后是另一个女儿希蓓拉,我猜想她年近三十;然后是雷克斯,一个苍白多病、爱读书的男孩,比希蓓拉小一岁左右;艾达则是最小的、领养来的女儿,大概二十二三岁。"
"被杀的是朱丽亚,是吗?另一个中弹的女孩是谁?"
"最小的那个--艾达。她的房间,听起来似乎是在楼上客厅的另一边,与朱丽亚的房间遥遥相对,显然这个小贼逃跑时误把她的房间当成了通道。我的看法是,他在对朱丽亚开枪之后,立刻冲出朱丽亚的房门,笔直闯入艾达的房间,才发觉自己弄错了,只好再度开枪,然后才终于找到下楼的路,从大门落荒而逃。"
万斯沉默地抽了一阵子烟。
"你这位假设的闯入者一定是非常非常慌张,才会错把艾达的房间当成楼梯间,对不对?那么这就很奇怪了:这位来历不明、生性喜好收集餐盘的绅士跑到楼上去做什么?"
"说不定是想找找看有没有珠宝。"马克汉终于失去了耐性,"我又不是千里眼、顺风耳。"语调的转折,开始有点儿嘲讽的意味。
"好了,好了,马克汉!"万斯赶紧见风转舵,"别这么没风度。你手上这个格林惨案,提供了几个很好的、纯理论的推断观点。请原谅我纵容自己毫无根据的奇想。"
就在此刻,马克汉那位年轻机灵的秘书史怀克,刚好出现在检察官办公室半开的门边。
"契斯特先生已经到了。"他通报道。
第2章 狗急跳墙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早上十一点契斯特·格林走进检察官办公室时,很明显还在神经紧绷的状态;问题是,他的紧张丝毫引不起我的任何同情。打第一眼看到他起,我就不喜欢这个人。他身材中等,但因为体型有点松软下垂,给人的感觉几近肥胖;看得出来他在穿着上费了很多心思,却也因此给人留下过分做作的印象。他的袖口、领子都扎紧到密不透风的地步,色彩斑斓的丝织手帕,从胸前的口袋里有如毒蛇吐信般伸出老远;头顶微秃,一双眼睛不只长得太靠近,眼睑更凸出得像肾小球发炎的布赖特病患者。疏疏落落的、修得很短的浅茶色八字胡覆盖在唇边,下巴有点后缩,而且唇下满布深刻的褶纹。整个人的形貌都清楚指出,这是个备受纵容的游手好闲者。
当马克汉和他握过手、介绍了万斯和我以后,他便自顾自坐下,非常仔细谨慎地把褐色俄国香烟插进一根饰以琥珀黄金的长烟嘴里。
"马克汉,如果你肯亲自调查一下昨晚我家里发生的暴行,我会非常感激,"他先来段开场白,才用象牙制的打火机点燃他的烟,"以现在警察的处理方式,我看永远也得不到什么结果。老兄,你知道的--警察。另外呢……嗯,关于这个案件,有些地方--我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反正总归一句:我就是觉得不对劲。"
马克汉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问他:
"格林,你可以说得再清楚一点吗?"
契斯特捻熄他的烟--虽然才抽了不到几口,然后犹豫不决地敲着椅子的把手。
"我要是知道就好了。这件事太离奇--他妈的太离奇了。事件的背后一定有某种东西--如果我们不尽快阻止,一定会搞到非常悲惨的地步。这只是一种直觉,我没办法说得再清楚了。"
"说不定,格林先生拥有特异功能。"万斯故作无知地下了注解。
这个人转过身来,以充满挑衅的傲慢态度凝视万斯。"胡说八道!"他说,然后取出另一根俄国烟,再度转向马克汉,"我真希望你能亲自看一下整个情况。"
马克汉显然将信将疑:"我想你一定有个不相信警方而宁愿相信我的理由。"
"好笑的是--我并没有不相信警方。"(当格林点燃第二根烟时,从我的角度看去,他的手微微颤动着。)"我只知道,我心里自然而然地排斥'狗急跳墙'的说法。"
我无法判断他的话是肺腑之言,还是别有用心,然而我确实感觉到,他不安的神态之下暗藏着某种恐惧。最不对劲的是:在经历了这个悲剧之后,他根本看不出来有丝毫悲痛的样子。
"我却觉得,"马克汉说话了,"狗急跳墙的理论完全吻合事实。这一类的案例很多--闯空门的家伙突然受到惊吓,乱了方寸,然后就胡乱开枪杀人。"
格林忽然毫无征兆地站起来,并且开始神经质地来回踱步。
"我没有办法说服你,"他轻声细气地说,"但假如你真的了解我在说什么,你就会知道,事情远非看得到的事实所呈现得那么单纯。"他迅速地望向马克汉的双眼,"天哪!说着说着,我就已经吓出了一身冷汗。"
"整个事件太模糊,也确实很难理清,"马克汉摆出友善的态度,"我相信是这件悲剧让你心烦意乱。也许再过一两天--"
格林举起手来抗拒这个说法。
"我不那样想。马克汉,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从这儿--"他装模作样地将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的手放在胸前,才接着说,"我感觉得到,警方永远找不到他们所认为的那位破门而入的小偷。"
万斯一直饶富兴味地注视着他。现在他往前舒展双腿,抬起头来对着天花板说话。
"我说啊!格林先生--请原谅我侵犯你神秘深奥的推理--我是说,你知道谁有理由用这种方式夺走你姐妹的性命吗?"
这个人立刻陷入了茫然之中。
"没有,"他终于回答,"我不相信我想得出来是谁。天哪!谁会想杀害这两个无辜的女人?"
"我也没有半点头绪。但是,既然你不相信'狗急跳墙'是杀人的动机,而两位女士遭到枪杀又已经是绝对的事实,那么我们可以推断:的确有人要置她们于死地。我的看法是,身为她们的兄长,又一直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你也许知道谁对她们心怀杀意。"
格林激动得毛发直竖,整颗脑袋往前猛伸,脱口就说:"我没听说过。"但紧接着他立刻转向马克汉,继续对马克汉甜言蜜语,"要是我真的听说过什么,你不觉得,我早就会一五一十地告诉你了吗?这件事惹得我好不心烦。整个晚上我不断思前想后,但是它--它让人头痛,非常让人头痛。"
马克汉含糊不表态地点了个头,起身走向窗边,双手环在身后,就站在那儿往下凝视由玄武岩砌成的纽约坟墓监狱。
尽管万斯表现得很淡漠,但我知道他一直很仔细地观察着格林;而当马克汉转向窗外的时候,他从椅子上稍稍地挺直了身子。
"告诉我,"他说,一开始就带着一种讨好迎合的语气,"昨天晚上究竟怎么了?我听说,你第一个接触到倒卧在地的女士。"
"我是第一个到达我姐姐朱丽亚房间的人,"格林心不甘情不愿地纠正万斯,"但发现艾达不省人事、背部重伤、血流不断的是管家史普特。" "背部重伤,呃?"万斯向前倾身,而且扬起眉毛,"那么,她是被人从背后射杀的?"
"没错。"格林说,皱起眉头看着自己的指甲,似乎在这个细节上,他也察觉到有些不对劲。
"所以朱丽亚·格林--她也是从背后被射杀的吗?"
"不--正面。"
"真奇怪!"万斯向着覆满灰尘的树枝形吊灯吐了一个烟圈,说,"事发时,两位女士都已经就寝了吗?"
"一小时之前就……可是,那又和整个案情有什么关系?"
"这可说不定,对不对?无论如何,当我们试着从特异功能人士身上追查很难说清楚的消息时,掌握这些小细节总是有用的。"
"去你妈的特异功能!"格林狂怒地咆哮起来,"难道一个人不能对某件事有直觉,不必一定要--"
"可以--可以。但是找地方检察官帮忙的人也是你,我相信,他一定希望在下决定之前能有一些资料可以参考。"
马克汉离开窗边走过来,就直接坐在桌子边上。万斯的话不但挑起了他的好奇心,还让他刻意对着格林摆出赞同万斯的姿态。
格林抿着嘴巴,把他的烟嘴放回口袋。
"噢,好吧。你们还想知道些什么?"
"也许你可以说说看,"万斯轻快地接下他的话头,"你听到第一声枪响之后,事件发生的精确次序。我相信你一定有听到枪声。"
"我当然听到了--不可能听不到。朱丽亚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而且那时我还醒着。听到枪声以后,我立刻穿上拖鞋、披上晨袍,开门走进玄关。那时玄关里一片漆黑,我沿着墙壁一直摸索到朱丽亚的房门。我打开门然后先往里头看看--我可不知道有没有谁在那里等着要给我一枪--我看到她仰躺在床上,睡衣上都是血。除了她我没看到还有任何人,所以我立刻走到床边。就在那时,我听到了另一声枪响,听起来像是来自艾达的房间。一时之间我有点头昏脑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对;站在朱丽亚的床边已经够让我心慌意乱的了--噢,没错,我就是心慌意乱……"
"我倒不觉得那是你的错。"万斯鼓励他往下说。
格林点点头,"一个他妈的谁也不想碰上的棘手场面。怎么说呢,反正啊,就在我愣在那儿的时候,听到有人从三楼的佣人房走下楼来,我听出是老史普特的脚步声。我听到他在黑暗中踉踉跄跄地走,也听到他进入艾达的房间。接着他喊我,我很快就赶过去。艾达就躺在梳妆台前,史普特和我把她抬上床去。我的膝盖已经有点儿发软,老觉得随时会听到另一声枪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呢,这件事倒没发生。然后我听到,史普特到大厅打电话给冯布朗医生。"
"从你的描述中,格林,我听不出有什么可以推翻窃贼闯入的说法。"下这个判断的人是马克汉,"而且,我的助理费瑟吉尔说,门外雪地上有两组杂乱的脚印。"
格林耸了耸肩,没再说什么。
"格林先生,顺便问一声,"万斯的身体从椅子里往下滑,两只眼睛毫无焦点--"你刚才说,当你从朱丽亚小姐的房门口往里头看时,看到她躺在床上。你怎么看得见?你开了灯吗?"
"为什么?我才没有!"他显然搞不懂为什么万斯会这样问他,"灯本来就是开着的。"
万斯的眼中,马上闪现出一丝好奇的光芒。
"艾达小姐的房间呢?那儿的灯也亮着吗?"
"没错。"
万斯伸手进口袋,掏出他的烟盒,仔细、优雅地挑选出一根烟。我看得出来,这是他刻意压制激动心情的表征。
"原来两个房间的灯都是亮着的。太有趣了。"
马克汉也看出万斯淡漠外表下的热切,而且对他接下来的表现满怀期待。
"那么,"不慌不忙地点燃烟后,万斯继续问,"依你的估计,两声枪响间隔了多久?"
格林显然很不喜欢这样的交叉讯问,不过,回答起来却也相当爽快。
"最多最多--二到三分钟。"
"但是,"万斯想了一会儿,又问,"你说你听到第一声枪响之后,从床上起身,穿上拖鞋和晨袍,走进大厅,沿着墙壁摸黑到隔壁房间,小心地打开门,往里头仔细看,才进入房间走到床边--如果我没听错,这些都发生在第二声枪响之前,是不是?"
"你当然没听错。"
"这就怪了!你说最多最多不会超过两三分钟,但是,就这一点时间,怎么够你做那么多事?我真服了你!"万斯说,然后转向马克汉,"真是的,你知道,我最不喜欢影响您老人家的判断了,但是我还是得说,你应该答应格林先生的请求,亲自插手这个调查。对这个案子,我也有点直觉。我就是知道:你们那个古怪的窃贼,最后只会是个'一厢情愿'的幻想。"
马克汉以第三者好奇的眼光注视万斯。万斯讯问格林不只已经引起他浓烈的兴趣,而且他也明白,从长期合作的经验来看,假如万斯没有够好的理由,也不会给他这种建议。因此,接下来他对已经不耐烦的访客说的话,一点也不让我讶异:
"那就这样吧,格林,我会看看我能为这个案子做些什么。我可能会在午后到府上一趟。因为我一定得问大家一些事,所以请你务必让每一个人都留在家里。"
格林伸出颤抖的手,"家里的每一个人--家人和佣人--你来的时候会全部都在。" 他抬头挺胸地走出办公室。
万斯叹了口气,"马克汉,这家伙不是个好东西--绝非善类。假如非认识这号人物不可,我永远也当不了你这种政治家。"
马克汉一脸不爽地回到他的书桌。
"格林是个很受敬重的,社会的--不是政治上的--装饰品,"他恶毒地说,"他是你的图腾,可不是我的。"
"真想不到!"万斯舒适地伸展筋骨,"遗憾的是,让他神魂颠倒的人可还是你。直觉告诉我,他并不怎么喜欢我。"
"你对他傲慢了点,讽刺挖苦好像并不是讨人喜欢的一种方式。"
"可是,老古董马克汉,我可不是生来要讨好契斯特的。"
"你认为他知道,或者怀疑某些事情?"
万斯凝眸远眺长窗之外一望无际的天空。
"我不敢说,"他低声咕哝道,然后才又说,"这个契斯特,有没有可能,正是典型的'格林家族'的一员?最近几年我很少和上流社会人士往来,尤其是东区的大人物,更可悲得一无所知。"
马克汉立刻点点头。
"很不巧的他正是。格林家族的门风,原来是很坚强刚直的,但是眼前这一代呢,似乎已经躲不掉堕落的命运。老托拜亚斯三世--契斯特的父亲--有一股强悍的,从各方面来看都令人钦佩的个性。遗憾的是,只怕他也是最后一个承袭古老格林家族特质的人。不管这个家族曾经传下过什么,都已经逐渐蜕变、崩解。他们也许还说不上'软弱',但是就像落地太久的水果,早就出现了即将腐烂的斑点。我猜想,问题出在他们太有钱,日子太安逸,自我约束和节制却太少。但反过来说,新一代的格林家族仍潜藏着相当的智能。就算这种智能是平白糟蹋了或用错地方了,但他们这一代似乎每一个也都还算聪明。坦白说,我想你低估了契斯特。尽管他看起来平庸乏味,矫揉造作得像个娘娘腔,但绝不是你所认为的那么愚蠢。"
"'我认为'契斯特是个傻瓜?我亲爱的马克汉!你这样看待我实在很恶劣。不,不,契斯特一点儿也没被看扁,他甚至比你想像的更机灵精明。肿胀的眼睑,掩饰了他那双特别狡猾的眼睛。说实在的,就是因为他费尽心思、一副谁都看得穿的装腔作势的样子,才让我觉得你应该加入调查。"
马克汉往椅背上一躺,眯起眼睛。
"万斯,你到底在打什么算盘?"
"我说过啦。通灵人的感应--就有如契斯特的潜意识。"
一听到这个莫测高深的回答,马克汉就知道,万斯暂时还没有透露想法的意思。蹙眉沉默了片刻之后,他转身走向电话。
"假如我真的要处理这个案子,我想最好先查一下是谁在负责,而且尽可能拿到初步的资料。"
他打电话给刑事局的莫朗督察。简短的交谈之后,他带着微笑转向万斯。
"这个案子就在你的朋友,希兹警官手上。他现在碰巧在办公室里,而且马上就会到这儿来。"(作者注:刑事局的厄尼·希兹警官,他曾负责"班森杀人事件"和"金丝雀杀人事件"。虽然调查初期他曾经公开和万斯作对,却也在后来和万斯逐渐发展出一种奇特的友好关系。万斯赞赏警官坚持不懈和坦率正直的特质,希兹也因为万斯所展现的才华--虽然还是带着某种程度的保留--而对万斯尊敬有加。)
十五分钟不到,希兹就来了。虽然事实上他已经几乎忙了一整晚,看起来还是机警非常、活力充沛。他咄咄逼人的面貌一如往常般冷峻,而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流露出向来就令人印象深刻的专注。他先是刻意地,却又显得漫不经心地,和马克汉握手致意;然后,一见到万斯,立刻放松面皮,绽开和善的微笑。
"嗨,这不正是万斯先生吗!近来都在忙些什么啊,万斯先生?"
万斯起身与他握了握手。
"哎呀,警官,自从上次见到你后,除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一直都沉浸在仿文艺复兴时期的赤土陶器装饰品中(作者注:万斯在看过本案的判决书后,要求我在这里提一下,那套最近才由纽约赤土陶协会出版的美丽书册《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赤土陶》)。但是我还是很高兴有新的案子。你也知道,如果没有这些难解的谋杀案偶尔来点缀一下,这真会是一个非常单调乏味的世界。"
希兹会意地扭动了一下眼珠子,立刻看了一下检察官的反应。很久以前,他就学会了怎么从万斯善意的戏谑中领会言外之意。
"警官,他说的是格林家杀人事件。"马克汉说。
"我想也是。"希兹缓缓坐下,而且在嘴里插上一根黑雪茄。"只是根本没有任何进展。我们召集了格林家的所有人,彻底调查他们昨晚的不在场证明,但光是这一部分的查证就要花上好几天。假如做这事的家伙在抢夺财物之前没受到惊吓,我们或许能从当铺或收赃的那里循线追踪到他。一定有什么事让他慌了手脚,要不然做这种事的绝不会那样胡乱开枪。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他也可能是这行的新手。假如是的话,我们的工作就更麻烦了。"他把手握成杯状,用火柴点燃他的雪茄,猛烈地边喷边吸。"长官,你们还想要知道什么?"
马克汉犹豫起来。警官这样就事论事地臆测凶手是寻常窃贼,似乎让他很有挫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