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34

《夜屋》--作者:[美]彼得·斯陶伯

第一章


  九月初,某个大雨如注的星期三。上午九点四十五分,作家蒂莫西·安德西无可奈何地放下没有吃完的早餐,丢下了《纽约时报》上的填字游戏。尽管他不愿意承认,他的心情还是糟糕透了。他回到了位于格兰德街55号三楼的家中,比他原定的时间晚了许多。他随手把门关上,却没有能使烦躁的心情平静下来。他当啷一声将湿淋淋的雨伞插进一个直立的金属架上,端着一杯新冲的脱咖啡因咖啡回到书桌旁,坐到一张上面有许多可调节高度的控制杆的网孔椅上,双击“电子邮件”中带有箭头的信封图标,心头觉得已经把大多数烦恼都抛到了脑后,把当天收到的第一批电邮调到屏幕上。总共是十封信,其中两封不知所云,因为发信人完全是陌生的(他后来才注意到,发信人的名字与一些具体的域名联在一起),均没有主题,而且每封信都只有几个互不关联的单词,他立刻删除掉了这两封电邮。

  他刚将它们删除,就突然想起两天前曾经删除过两封类似的电邮。有一阵子他眼前又浮现出刚才在“炉旁餐馆”吃饭时看到马路对面的情形,仍然是那么紧急,那么令人恐惧。



第二章


  格兰德街西北方向约20英里处,一道突如其来的亮光中,一位名叫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很快将会变成威莉·布赖斯·费伯)的女人正驾驶着她那略显肮脏的微型梅塞德斯车,驶离亨德松尼亚北边的帕斯马克商店。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无可奈何地听凭自己的意志在那段长达二点二英里、行人越来越少的联合街上行驶着。她来到了一个大型停车场,看到有两辆小轿车正从门口缓慢开出来。她朝后视镜望了一眼,环顾四周,然后将车开了进去。停车场漆黑的地面上有一滩滩浮油在闪亮。等待着开出停车场的几个男人看着这个金发蓬松的女人驾驶着一辆油光发亮、顶部扁平的车子从他们的视野中经过。其中一个人还以为她是个十多岁的男孩呢。

  威莉轻快地驶过停车场尽头那栋监狱一样的房子,她的肩膀耸得高高的,前臂绷得像绳子一样紧。她给自己施加这样的压力一方面是自己的性格使然,另一方面是某种冷漠的神灵在驱使着她。威莉在一块空地上停了车,心头的困惑到达了顶点。她看着面前这栋狭长而破旧的砖结构建筑――三层楼,大铁门,一排排肮脏的窗户隐藏在蜘蛛网后面。她知道屋子后面有个码头,通往几个朝外凸出的装卸区,就像是湖上的一座桥墩。最顶层的窗户上悬挂着一排肮脏的字,上面写着:“密执安农产品。”

  引起她心神不定的正是“密执安农产品”这几个字,而不是楼房本身。从字面上看,这里仿佛是一个水果蔬菜批发仓库。两天前她心不在焉地开着车,稀里糊涂——用米歇尔·费伯的话说是“神情恍惚”——地来到过这里。这高大的建筑位于联合街荒凉无人的地带。仓库顶上那几个字没有剥落下来,却像是着了火一般,穿过暗蓝色的空气冲她扑来。

  威莉觉得自己是给人领到这儿来的,她的“神情恍惚”是别人有意造成的,而且她是被别人操纵着来到了这里。

  她不知道别人是否也经历过这种情形,脑海里闪现出一个小小的幻景:一个漂亮的、黑头发的男孩,十几岁的样子,一只手拿着一块滑板,呆呆地站在阳光灿烂的街道上,面对着一栋其貌不扬的空楼房。但她很快驱除掉了脑子里的幻象。她的想像力总是不请自到,不管有没有用途总是主动地把幻景呈现在她脑际里。威莉知道想像力虽然有时候很有用,但有时也能令她过度兴奋。哦,是的,只有在恐惧爬上了你的手臂时,你才知道想像力究竟是对你有用还是会令你过度兴奋。

  那个男孩和那栋空房子使得这个宇宙更加紊乱,她在脑海中把这个幻象驱赶了回去。因为,嘿,那栋空房子里面究竟会是什么呢?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35

第三章

  一想到星期一曾经看到过的邮件,蒂姆·安德西的好奇心大发。他不是先给需要答复的邮件写回信,而是立刻点击了“删除项目”图标,看到这里已经聚集了两千多项,然后寻找与刚刚收到的邮件相匹配的那几封。他找到了它们,看到它们仍然按被删除的时间顺序排列着,有赫费和普雷斯顿发来的两封,主题行空白,这表明寄信人不拘礼仪。他希望自己不会对此感到恼火。他点击了第一封。

  发信人:Huffy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1日早上8:52

  主题:

  牢记

  蒂姆琢磨着,那是“忘记”的反义词,而“忘记”与“失记”肩并肩地站在一起。他又点击了第二封。

  发信人:presten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1日早上9:01

  主题:

  没去

  毫无用处,毫无意义,胡说八道。赫费和普雷斯顿这两个孩子琢磨出了如何隐藏电子邮件地址的方法。他最近出版的新书封面上有电子邮件地址,这两个人很可能是在那里查到的。他又看了看已经删除的那两封。

  发信人:rudderless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3日星期三早上6:32

  主题:

  没空

  另一封是:

  发信人:loumay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3日星期三早上6:41

  主题:

  实在

  实在?从这些神秘邮件来看,写信人仿佛正在昏昏欲睡,要不就是在网吧里,后来的顾客把他的手拽出了键盘,因为第二封信与第一封前后只差几分钟。

  四个善于隐藏邮件地址后半部分的人几乎在同时给一个人发送垃圾邮件,而且时间是凌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更奇怪的是,其中一个人写了“没去”,姑且不管是什么意思吧,而另一个人事先并没有约定就回应了个“没空”。虽然他觉得这不可能是偶然的巧合,但心里总有点不自在。

  现在只剩下了两种可能性,而且这两种可能性都很大。其一,四个给他发送邮件的人是合谋的;其二,四封邮件是同一个人用四个名字发送的。

  从Huffy、presten、rudderless、loumay这几个名字来看,没有任何规律可言,也很陌生。过了一会儿,蒂姆想起家乡伊利诺伊州的米尔港有个叫保罗·雷斯顿的男孩,当年在“圣物匣”高中橄榄球队跟他是队友。这家伙整个一个爱捣乱的消防栓,长着油腻腻的头发,到商店偷过东西,动不动就跟人打架。两人四十多年没有交往了,现在给他发送两个字的邮件,这决不可能。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36

  蒂姆把这几封信重新读了一遍,思索了片刻,然后把信的内容进行重组:

  牢记

  实在

  没去

  没空

  这很可能是

  牢记

  实在

  没空

  没去

  或者

  实在

  没空

  没去

  牢记

  这也强不到哪儿去,对吧?他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去”字是打错了,本应该是“法”字。“牢记,实在没空,没法。”不管说的是什么,反正很伤脑筋。同样伤脑筋的是,四个人居然把一封完整的信拆开来发送。如果蒂姆情绪沮丧的话,他只要想想他弟弟菲利普就会好得多。菲利普的老婆自杀了,儿子又失踪。一年以后他就宣布要跟一个叫契娜·比奇的女人结婚。这个女人最近刚刚改信基督教,她是在刚刚当脱衣舞女的时候跟菲利普相识的。不过,蒂姆还是宁愿把心思花在这些莫名其妙的邮件上。

  这些邮件笼罩着一种福尔摩斯侦探小说的气氛,只是略嫌陈旧、严肃了些。一百部旧侦探小说就像一台生了锈的机器,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进入到他的生活当中。然而,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的事情必须被看做是一种潜在的威胁。至少一个恶意的黑客损害了他这个系统的安全。

  他的杀毒程序在文件夹和文件中均没有发现讨厌的病毒。蒂姆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给他的电脑专家迈伦·多罗特-里瓦吉打了个电话。迈伦看上去像个西班牙人,说话的时候却带着很好听的德国口音。他给蒂姆以及格兰德街55号的同伴化解了许多电脑上的疑难问题。

  铃声刚响了第二遍,迈伦就拿起了话筒。他用了绝对可靠的电话卡,头上带着耳机。“那么,蒂姆,”他说,“跟我讲讲出了什么问题。我今后三天的日程都排满了,咱们没准在电话上就可以把问题解决了。

  “我这不完全是电脑出了毛病。”

  “蒂姆,那你是为个人私事给我打电话?”

  蒂姆真想把发生在西百老汇街的事情告诉这位电脑专家,可是迈伦不爱听与鬼有关的话题。于是蒂姆说:“我不断收到一些古怪的电子邮件。”然后把那四封邮件描述了一下。“病毒扫描的结果显示电脑没有病毒,可我还是有点着急。”

  “你只要不打开附件就不大可能感染病毒。你是为邮件上没有地址而着急吗?”

  “嗯,是的。他们是怎么把地址删除掉的呢?这么做合法吗?”

  “合法个屁。只要你肯给钱,我也可以给你做。可要我查出这种邮件的来源就难了。不过,这些人花钱干这种事总是有一定目的的!”

  迈伦深吸了一口气,蒂姆听到金属的碰撞声。这简直就像是跟正在接生的产科医生交谈。

  挂上电话后,蒂姆注意到收信箱里又有了三封邮件。第一封邮件是“疯狂的口淫之周”,提供七天免费进入黄色网址的机会;第二封,三十万顾客链接一个电子邮件数据库;第三封是个名为“nayrm”发来的,这个名字让他前臂的皮肤发痛。口淫和顾客这两封没有打开就消失在了回收站里。他心怀恐惧地打开nayrm发来的那封邮件,果然上面没有主题和地址。是早上十点五十八分发出的,上头有三个字:

  惨死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37

第四章

  哟,威莉!你的名字真逗!咱们再去马萨诸塞州西部那个无菌走廊玩一趟怎么样?在治疗院的游戏室里呆上一两个小时好吗?

  不。

  别去想空屋子里藏着什么了,好吗?

  威莉的问题就是:根据她所掌握的内部注册登记信息,在联合街帕斯马克商店以北二点二英里的那个仓库里,究竟会是什么,能有什么呢?她所想的、她所相信的事完全是疯狂的东西。她的女儿霍莉不可能藏在或者被关押在密执安农产品仓库内。她女儿死了。虽然死去不是太久,可也不是最近的事。她死了有两年零四个月了。霍莉是跟威莉的丈夫詹姆士·帕特里克一道坐在汽车尾部时给人用枪打死的。汽车上粘满了汽油,随后就着了火。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不管父母多么爱孩子,中了子弹,然后被火烧毁了的孩子是回不来了。在斯多克威尔县的伯克谢里斯村有个医生(名叫博里斯,威莉觉得这个名字跟长着两个头的小侏儒有点关系),他给那些需要解释的人说,有些人相信自己的孩子不是鬼魂显身,而是活生生地从死亡中回来,这只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主观愿望。威莉觉得他这话有道理。

  威莉在农产品仓库外面观望,看到顶层窗户上那几个晃晃悠悠的字,心想她的女儿就在这里面,尽管她明知这不是真的。霍莉蹲在库房的后面,或者是藏在洗手间,或者在办公室的桌子底下,要不就躲在哪个阴冷、潮湿的角落,只有她妈妈能救她。

  她抓住车门的把手,前额沁出汗珠。如果打开车门,她就会跑到外面去,失去对自己的控制。她就会像一颗没有脑袋的流星一样勇敢地冲向仓库,寻找一个突破口,进到里面去。

  她意识到如果听任这种冲动,那也得是在晚上,仓库里没有人的时候。

  到了晚上,她会从门把手的凹陷处拉开匙型的闩子,打开门,腾出一点空间,让自己的身体进去。然后按事先制定好的计划行事。令她痛苦的原因之一就是这样做没有用。悲痛常常让人去干一些明知是愚蠢的事情。更糟糕的是,如果她听任自己的冲动,在深夜闯进去,她就会惊动警报。到那时她得到处躲藏,会给人发现,带到警察局,她得为自己辩护。

  米歇尔·费伯外出办他神秘的差事去了。等他从英国、法国或者别的什么国家回来,会去找人帮忙把她救出来的。到那时,她得面对米歇尔。从每一种意义上讲,她这位未婚夫比当地警察更可怕。

  威莉相信跟警察闹别扭会对米歇尔产生极坏的影响。他会大发雷霆,而她得花几个礼拜才能恢复那种充满阳光的生活。跟她的前夫不同,米歇尔有一对黑色的眼珠,性情阴沉。她觉得他这种阴沉的性格能保护她,因为她像一头宠物狼,对危险的反应十分机敏。最好还是别去吸引那种高强度的光亮。米歇尔看上去很有魄力,但不肯抛头露面,只求在舞台边缘的阴暗处度过一生。

  威莉松开车门把柄,双手握紧方向盘。这样有一种前进的感觉,同时也反映出了她内心的矛盾。尽管气温已经降低,但滑溜的潮气仍然像浴巾一样粘在她脸上。她只能听到霍莉那清晰而高亢的声音在喊她。她怎么能背对着女儿呢?于是她的左手又不由自主地抓住了车门的把柄。她运用了巨大的意志力才把双手挪到方向盘上。大约有一两秒钟的时间,她挣脱着理智的约束,像一只掉进了陷阱里的野兽那样狂嚎,然后合上嘴,强迫自己扭动钥匙,开始倒车。她没有看后视镜就把车倒到离楼房较远的地方。停车场表面的小水坑闪着光亮,仿佛都在斥责她。

  由于驾驶速度太快,汽车轮胎碰上了路缘。汽车高速前进,发出一阵只有她自己的耳朵才能听得见的声音,车头猛地向路面冲去。她狠狠地朝口腔一侧的肌肉咬了一口,疼痛一直持续了这二点二英里的危险路段,直到看到帕斯马克商店后才稍微好一点。随后,每往前行驶一英里,她的头脑就清醒一丁点,仿佛她刚才神情恍惚,无法支配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在剩下的路程中,威莉的感觉很复杂,既有轻松,又有惊恐。她离发疯只差毫厘之距。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39

第五章

  惨死惨

  蒂姆毛骨悚然地盯着屏幕上的邮件。纳里姆跟赫费、普雷斯顿和其他人一道来扰乱一个陌生人,这不是开玩笑就是威胁。如果是开玩笑,那这些邮件来得真不是时候。一年多以前,他侄儿马克从地球表面上消失了。一想起孩子的失踪,他仍然感到一阵剧烈的恶心和眩晕。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悲痛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深了。在无法表达对马克的爱之后,他才真正懂得这种爱的内涵。惨死惨,是的,对活着的人来说是很惨。

  当年蒂姆曾想把侄儿带到纽约市来,领他去看看那成千上万美好的东西,从而使他得到深造。比如,弗里克艺术品收藏馆里的弗米尔风俗画,大都会歌剧院里的歌剧,格林威治村那些不为人留意的小屋角,还有大街上喧闹、繁华的商务活动。他打算像一个父亲那样对待这个孩子,如果能看到孩子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或者纽约大学,他会当一个比菲利普更称职的父亲。当他看到他弟弟几乎是立刻就放弃了孩子生还的希望,蒂姆写了一部小说,名为《迷失男女》。小说再过一个星期就要出版了。书中马克被一个叫罗纳尔多·劳伊德·琼斯的魔鬼偷去后,还继续活着。他跟一个名叫“露西·克雷夫兰”的幽灵一起逃到了“乌有乡”。这个幽灵的生活原型就是杀人犯约瑟夫·卡林德的女儿莉莉·卡林德。她几乎可以肯定是在五六岁的时候被她父亲杀死的,不过马克没有找到她的蛛丝马迹。在蒂姆的想像中,丢失的男孩和丢失的女孩逃脱了自己的命运,来到另一个世界。在这个电脑空间一般的世界里,他们俩头顶着黑云密布的天空,手牵手在热带海滩上漫步,随时提防着“黑暗人”的追踪。不过对他的侄儿来说,这样总比受罗纳尔多·劳伊德-琼斯的看管要好。

  一定得有个“黑暗人”,不然的话,他们所在的那个世界就不真实了。

  自从那一天他姐姐阿普里尔在圣阿尔文饭店附近的那个胡同里被人谋杀之后,蒂姆就知道了“黑暗人”。当时,他隐隐约约地看到有人要杀他姐姐就朝她跑过去,结果利弗莫尔大街上一辆疾驶而过的汽车把他撞倒在地。不到三十秒钟,阿普里尔死,他也昏了过去。他仿佛跟随姐姐走进了一个黑暗和光明同时并存的空间。后来一根结实的绳子出乎意料地把他拉回到了残缺的身体里,从此他便埋头读书。

  他弟弟自称已经不记得有关阿普里尔的任何往事了,这大概是真的。爸爸妈妈从来不提姐姐,不过蒂姆从他们老两口的对话中不时地听出与姐姐有关的话题。姐姐就像一块巨大的云团,父母亲假装视而不见。菲利普对父母亲强忍心头的悲痛完全没有注意到吗?阿普里尔死的时候九岁,那年蒂姆七岁,菲利普只有三岁,也许他对姐姐真的没有清晰的记忆了。不过话说回来,菲利普很善于自我克制。

  蒂姆原以为自己会忘掉阿普里尔,可是姐姐的鬼魂一再出现,这说明他是无法忘却姐姐的。她死后一年,在普拉斯基大街的一辆公共汽车上,蒂姆看见姐姐坐在后面第四排的位子上,脸对着窗户。三年后,他跟妈妈一起乘坐密执安湖上的轮渡,他从卧铺上朝下看的时候,发现下层甲板船尾处的栏杆旁,姐姐满头金发的脑袋歪斜地靠在那里,他心头一阵酸楚和震惊。后来他在伯克莱念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在杂货店里看到姐姐在外面。在越南的克兰达尔军营,他是警卫队的洗碗兵,看到姐姐跟一群身着制服的护士坐在一辆卡车上。在纽约,他有两次看见姐姐坐在出租车里打他身边经过。还有两次,他在飞机一等舱里喝饮料的时候也看到了她。

  只有一次他明白是自己的过度想念把身边的一个女孩当成了姐姐。可是克兰达尔军营里没有女孩。蒂姆每天在死人身上搜寻身份牌,经常接触一些精神不正常,名字叫什么猫人、海盗之类的步兵,极大地影响了他的知觉。在那里出现了他有生之年惟一的幻觉。

  而今天早上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在西百老汇街“炉旁餐馆”看到街道对面的情形一定是幻觉,不可能是别的什么。当时,没有音响,也没有灯光移动,九岁的阿普里尔·安德西突然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她身穿一件旧的蓝白相间的衣裳,她生前曾把这称作“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式的服装。蒂姆记得姐姐死之前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镜中世界》特别着迷,除了身上那件时髦的衣裳,别的衣服她不肯穿。现在姐姐跟他面对面,姐姐的目光就像拥挤的街道上突然传来了一声吆喝。她头上松软的金发该洗一洗了,那件“爱丽丝”的紧身胸衣由于粘上雨水,颜色有些暗淡。作为一个远离自己时代的人物,她本应该是黑白色,或者是二维的——看到这个幽灵,蒂姆就像受了电击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不能动弹。

  两个身穿黑色衣服,满脸胡茬的男孩从他身边经过。

  有好半天他说不出话来。他可以告诉自己:“那里的阿普里尔不是真的,我产生了幻觉。”可是他眼前看到的却好像是真的。姐姐带着身上固有的缺陷和久已忘怀的往事又回来了。九岁的阿普里尔身上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抑郁。他看到姐姐长着一张娃娃脸,一副饱受了各种挫折的样子,正匆匆忙忙地朝成年迈进。

  阿普里尔的脸上透出一股倔强,她那纹丝不动的颧骨,紧闭的嘴巴使蒂姆想起爸爸曾经对她的反抗大为光火的情景。显然她已经逃到爱丽丝和疯帽子商人那个镜中世界里去了。圣阿尔文饭店有一个管电梯的工人,经常到酒馆去喝酒。是他照料姐姐的生活,是他发现姐姐脑子里一半的主意都是不可接受、让人生气、含沙射影的。

  一秒半钟之后, 蒂姆真真切切地看到阿普里尔的脸,比他记忆中的要窄一些,矮小的身材,跟他当年失去的姐姐一样充满孩子气。他心中又唤醒了对阿普里尔·安德西的爱。九岁的阿普里尔在他需要靠山的时候保护了他,在他需要拥护的时候支持了他。姐姐给他讲的故事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他意识到姐姐本来是可以当作家的!阿普里尔是他生活的向导,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她还带领他走进爱丽丝的世界里,那是一个没有死亡的世界。她到达了自己美妙绝伦的目的地,而他却再也无法跟随自己最好、最勇敢、最温柔的向导了。有一股力量把他拉了回来。

  他想告诉姐姐别站在雨里。

  阿普里尔在拥挤的人行道上朝前迈了一步,他的心吓得冰冷。姐姐从镜子中漂游回来,不让他吃早饭。他担心姐姐会穿过街道,走上前来抓住他的手,把他拉到索霍区繁忙的交通要道上去。

  “哦,别,她要朝我喊话了,”他心想。“我得赶紧走。”

  阿普里尔没有从镜子里过来拉他的手,而是把双手放在嘴边,身体前倾并收缩,用双手做成话筒的样子,拼命朝他喊叫。他能听到的只有车辆嘈杂的噪音和身边行人留下的片言只语。

  他的眼睛一阵刺痛,视线模糊了。趁他抬手挥去泪水的时候,阿普里尔消失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42

第六章

  吉尔德兰路的尽头是米歇尔·费伯的庄园,那是一大片树林茂密的坡地,位于新泽西州阿尔派恩镇的西南。南北战争之后不久,那个几乎看不见的村庄亨德森尼亚从克雷斯克尔区分割了出来。除了地名之外,亨德森尼亚的居民和米歇尔·费伯一样,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保持着默默无闻。他们穿越历史的空间,只在这条路下方尽头一块巴掌大的坟地上留下几块字迹难以辨认的墓碑。山脚下面是这个镇的中心,有一个用水泥空心砖建造的银行,一个废弃了的长老会教堂,一家由私人住宅改建的保险公司,一个出租录像带和影碟的店铺和一家名叫“小糠草”的酒吧餐馆。去年夏天,南边那个街区的保龄球球道上建起了一家“饮食城”食杂店。威莉心里琢磨着今后就到这里来买东西。

  她还在生活的道路上摸索着,还在寻找自己生活的规律。两个礼拜前,米歇尔终于说服她从原来东77街一个舒适的单人公寓搬到了“庄园”里。他们再过两个月就要结婚了。为什么不趁早一起住?他们已经是三十八和五十二岁(很显年轻的五十二岁)的成年人了,在这个世界里各自孑然一身。“咱们勇敢地去面对吧,”有一天晚上米歇尔说。“你和我一起。”她需要他,而他就像得到什么东西那样特别想得到她。阴沉着脸、皱着眉头的米歇尔把她召唤到自己的怀抱,答应她今后再也不会有灾难降临到她的身上。他说,“庄园”很适合她住,是一个避风的港湾。她觉得米歇尔也是她避风的港湾。庄园很大,他们俩可以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他想经常待在家里,而她跟所有的女人,特别是女作家一样,需要一个单独的办公室。

  他们俩初次见面的时候,米歇尔说他知道她的第三部供年轻成年人看的小说《夜屋》刚刚获得了纽贝里奖,而且还知道小说发生地密尔盆地的生活原型是她的出生地――伊利诺伊州的米尔港。

  颁奖是四天前举行的,不过莫莉·哈普公寓里的聚会不是庆祝她的获奖。威莉胜利的喜悦初来乍到,显得不那么真实,她甚至觉得这个奖似乎会被取消掉。她还没有从悲痛的阴影里走出来,本来是要避免抛头露面的,也没有能力举办晚宴。到场的人当中有些已经知道威莉得了纽贝里委员会颁发的奖,就上前来祝贺她。住在莫莉公寓里的朋友都很有钱,而且都不善于感情外露;许多妇女像莫莉一样比自己的丈夫小几十岁,因此要讲究举止有度,仿佛是给按了“静音”按钮似的。除了性情的拘谨之外,她们看到威莉的外貌之后也显得有点矜持。有的女人不喜欢威莉那模样,像个宠坏了的孩子。还有一些女人看到自己的丈夫闯进了威莉的圈子里感到很不安。

  十点之后,晚会快结束了,那些银发满头的男人和珠光宝气的妻子熬夜从来没有超过十一点。这时,莫莉的丈夫兰克福德·哈普对妻子嘀咕了几句,然后从威莉左边的椅子上站起来走了。几秒钟之后一个穿着时髦、性情平和的男人坐到了这里。他比大多数妇女老,但比所有的男人年轻,所以非常惹眼。这人浓密、油亮的黑发和黑须透出蓬勃的活力。黑色的眼睛和白得发亮的牙齿朝威莉微笑着,他那粗大、温暖、黝黑的手盖住了她的手。她感到惊讶,自己对这样的亲密举动居然没有觉得困惑。反正要发生什么,谁也拦不住。威莉非但没有恼火,反而感到一种轻松。

  “帕特里克太太,祝贺您获得如此殊荣,”那人说着,身子靠了过来。“您的感觉一定跟买彩票中了奖一样。”

  “不太一样,”她说。“那么你对儿童文学很了解喽,你——怎么称呼?”

  “我叫米歇尔·费伯。不了解,我不敢自称是儿童文学的行家,不过纽贝里奖是一个崇高的荣誉,关于您的书我听到不少有趣的传闻。这是您的第三部小说,对吧?”

  她张开嘴巴——“是的。”

  “书名很不错,《在夜屋里》,特别适合儿童作品。”

  “也许太接近莫里斯·森达克的作品了,不过他是写给年纪更小的人群看的。”她心里纳闷:“我干吗要在这个家伙面前为自己做解释呀?”

  那人把她的手握得更紧。“帕特里克太太,请您原谅。我认识您先生。我们以前有过工作上的接触。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有一阵子,威莉的视线中布满了颗粒,心也在跳动中有了短暂的停留。周围的人继续低声交谈着。她眨巴了一下眼睛,把餐巾纸举到嘴边,以填补谈话中出现的空白。

  “对不起,”那人说。“我说漏了嘴。”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42

  “没关系。我只是有点惊讶。你在波罗的集团公司任职吗?”

  “经常在那儿上班。他们经常把我叫去,把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事情弄得更加含混不清。”

  “你到哪里就一定给哪里带来光明,”她说。其实她希望就此结束两人的谈话,于是就感谢他来到她的身边。

  米歇尔·费伯靠近她,拍了拍她的手。“密尔盆地,您书中的那个村庄,是根据米尔港创作出来的吧。我知道您的家乡就在那里。”

  米歇尔·费伯不断地给她带来小小的惊讶。

  她受宠若惊,又有点困惑,便朝他笑了笑。“你一定对米尔港很熟悉。也是那儿的人吗?”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荒唐:费伯的长相、口音和举止都不像米尔港人,也不是兰克福德·哈普负责的东海岸优惠孵化场的产品。

  “到芝加哥去的时候,我喜欢开车到米尔港,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住上一两个晚上,沿着河堤散步,到古老的‘绿女’酒吧喝上一杯。您知道绿女酒吧吗?”

  她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绿女酒吧。

  “很不错,历史很悠久。应该写进百科全书。这个酒吧跟犯罪学有些关系。”

  犯罪学?她听不懂那人在说什么,也不想弄明白。她的丈夫和女儿被杀,关于犯罪这个话题她这一辈子已经听够了。一听到犯罪学她就不自在。

  米歇尔·费伯本人也使她不自在。不过威莉发现她还没有这么快就给一个人下定论。第二天她到莫莉家去感谢她,不知不觉之间就说起这个男人知道纽贝里奖和米尔港这个地方。可是莫莉对这个男人知之甚少。

  第三天威莉又到莫莉家说这个男人邀请她出去喝点咖啡、饮料什么的。

  莫莉对她说:“要是我的话,不管喝什么都去。你能丢了什么不成?我觉得那个人很可爱。再说,他又不是个百岁老头。”

  “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威莉说。“而且我还没有约会的心理准备。八字还没一撇呢。”

  “威莉,那事过去多久了?”

  “两年。可那没关系。”

  “一杯咖啡也没什么关系。”

  “我得把一切都告诉他。”

  “如果他跟我们家兰克福德一道工作,他就知道了一切。这些家伙想知道什么就能知道什么,什么事情都能查个一清二楚。兰克福德告诉过我,他们比中情局还厉害,这也难怪!他们有十倍多的钱!”

  “啊,”威莉说。“费伯先生就是这样查出《夜屋》和米尔港的。”

  “他有兰克福德帮忙。”

  “兰克福德知道我得了纽贝里奖吗?对不起,我没别的意思。”

  莫莉笑了。“兰克福德当然知道了。他还读过《夜屋》。”

  现在威莉感到惊诧莫名。“兰克福德读过我的书?那是写给年轻的成年人看的。”

  “年轻成年人的小说是兰克福德的秘密爱好。他二十五岁那年就读了《舞台之夏》。这本书改变了他的生活道路。现在他是个鲁默·戈顿专家。”

  威莉极力想像莫莉那位身材瘦削、守口如瓶的丈夫:他长着一头灰发,穿着一件蓝色细条子西装,戴一块金表,弓着腰在图书馆的灯光下阅读一本《幸福小姐和花小姐》。

  “他收藏了很多书,”莫莉说。“记住我们现在是在谈论兰克福德·哈普。他有一个书库,里面有巨大的金属书架。一按这个小按钮,书架就转动。成千上万的书,大多数都是崭新的。他买书时会买上好几册。一册供他读,其他的就放进书库。比如菲利普·普尔曼——他的书值多少钱一本,你都难以相信。”

  威莉本应该知道兰克福德·哈普对她的书感兴趣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他那个书库里收藏了几册《夜屋》?”

  “五册。刚出版的时候买了三册,纽贝里奖颁发之后又买了两册。”

  “五册?我估计他一定很喜欢这本书喽。”说着,她的脑子转移到了米歇尔·费伯身上。他的主动出击有一种出人意料的魅力。至少他不是用客套话来搪塞她,而是大胆地跟她这个可怜的寡妇进行实际的交谈。威莉·帕特里克的内心深处已被皮肤黝黑的米歇尔·费伯打动了。他是那种以别人的规矩作为自己行动准则的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44

第七章

  蒂姆·安德西坐在“炉旁餐馆”内,双手直打哆嗦,叉子上的蘑菇掉到了地上。他极力保持镇静,使自己的手不颤抖,极力装出像每天早上一样聚精会神地看纵横填字谜的样子。那些字在页面上时隐时现,谜底也看不懂。更重要的是,安德西极力琢磨着九岁那年死于谋杀的姐姐在西百老汇街对面朝他喊些什么,与此同时,他又极力不去理会她在喊些什么。这种相互矛盾的欲望难以满足,特别是在情况紧急的时候。阿普里尔身体前倾,朝他喊叫着,咆哮着,发狂似的想让他听懂……

  “安德西先生?”

  蒂姆转身看见一个黑头发、年龄在四十上下但带着孩子气的男人,他脸上露出急切的神情,既有愉快的光芒,又有虚张声势的样子。是个书迷。这种事情他每年要碰上三次。

  “你可让我为难了,”他说着把双手放到衣兜上不让对方看到他在颤抖。

  “蒂莫西·安德西就在这里,在炉旁餐馆品尝美食。跟正常人一样。”

  “我就是个正常人,”蒂姆说着,对正常这个词做了引申。

  “我说话实打实,哈!这不是你说的吗?我是说,在作品里。”

  他在引用“暴眼” 的话吗?这种可能性不太大,但并不是没有可能。

  “你帮我一个大忙,好吗?我是你的书迷——这看得出来。要不然怎么会在你吃早餐的时候闯过来打招呼呢?如果你能给我在几本书上签名,那我就太感谢你了。行吗,安德西先生?给我的书签名,好吗,蒂姆?我叫你蒂姆可以吗?”

  “你带着我的书了吗?”

  “嘿,这可真逗。蒂姆,你这伙计真逗!想没想过去演喜剧?没有,书在我的宿舍里,我是说,不在宿舍还能在哪儿?如果我有特异功能的话,我就把书带上了,可我没那福气,对不?不过我就住在这条街上,五分钟就回来了。不用五分钟,四分钟,你用手表给我记时得了,看我说错了没有,好吗?咱们一言为定?”

  “去把书拿来吧,”蒂姆说。

  书迷用手做了个手枪的姿势,对准蒂姆,放下充当扳机的大拇指,然后转身出去了。蒂姆意识到这人一直没说自己的姓名。和其他书迷相比,这人有点不正常。不过他想对任何一个买他书的人都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凡是买他书的人他都心怀感激。

  今天这位书迷把他的耐心考验到了极限。二十分钟后,蒂姆心急如焚。他想十点之前赶回自己写作的桌前,而现在已经九点四十五了。如果刚才不吃那个本来就不怎么喜欢的鸡蛋,不把那个纵横填字谜做完,他就躲过了这个书迷。这个家伙过分的武断,过分的主动,仅仅给他签几个名恐怕还满足不了他的要求。他还要跟你交谈,跟你交换电话号码,打听蒂姆在哪里住。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他就把两人的关系从“安德西先生”拉近到“蒂姆”。他不希望书迷说他是个很逗的伙计,这让他很不自在。还有那家伙离开餐馆时做的射击手势也让他受不了。

  他再次看见阿普里尔站在自己的面前,双手做成喇叭的姿势大声吆喝……

  “向我们吹口哨吗?”那可不对劲。

  蒂姆用叉子轻敲着碟子,向服务员做了个结帐的手势,然后把钢笔放回到口袋里。小餐馆的窗户外面大雨如注,开门的时候几滴雨水洒在瓷砖上。蒂姆叹了口气。他的书迷用潮湿的手掀开运动衫上湿透了的风帽。那个家伙举起一个有查尔斯·狄更斯画像的黄包。

  “你记时了吗?”

  蒂姆看了看表。“你去了足有二十分钟。”

  “没有,最多六分钟。要不是下雨我早就到了。”

  书迷从油亮的包里掏出一本又一本书,堆放在蒂姆碟子以北一英寸远的地方。都是尚未出版的《迷失男女》。他前几天刚刚收到几册样书。“还好,这些小宝贝是干的。”书迷擦了擦脸,把雨水捋到后面的黑发上。“在你自己写的书上签名,那感觉一定很妙,哈?好像说:‘这是我的宝宝,模样不错,我做爸爸的太自豪啦’,对不?”

  蒂姆很想早点跟这号人说再见。“这些书是从哪儿弄来的?”

  那人把书挪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怎么啦?我买的,可不是吗?”

  他的袖口上直淌水,水珠撒落在《时代》周刊的纵横填字谜上。有几个方格里的墨水染污了页面。

  “好吧,”他说着坐在蒂姆对面的一张椅子上。“第一本写上献给贾斯帕·科尔,贾斯帕没问题,科尔就是ko和hle。我的全名叫贾斯帕·丹·科尔,不过我在支票和驾驶执照上只用中间名,哈,哈。赠词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来点逗的。发挥你的想像力。你可以说:‘献给贾斯帕·科尔,我说话实打实。’”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45

  在书上签名的时候难办的就是别人命令你发挥想像力,更难办的是别人告诉你具体写些什么。而这个书迷是两者兼而有之。蒂姆看了一眼贾斯帕·科尔,第一次仔细端详着这个人,发现他的快乐就像油漆一样是涂抹在脸上的。他的眼黯然无光,微笑时露出太多的牙齿,都是黄色的。他的实际年龄比刚开始看上去要大十到十五岁。

  “你没有回宿舍,”蒂姆说。“你径直跑到书店,然后又跑回来。我不懂这是为什么,但你的确是这么做的。关键问题在于这本书还没有出版,市面上没有卖。书还没有运到书店。”

  “得了,”科尔说。“你一定有个不相信人的老毛病。”

  “如果你让我看一下你那只包,我敢保证一定能发现上面打印着今天日期的发票。”

  科尔怒视着他。“蒂姆,让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对所有的书迷都是这个态度吗?”

  “不是,我只是对你的解释感兴趣而已。”

  “我还要买几册呢。”

  “同一样的书吗?”

  “我在家里有四册。不过既然你在这里,我想应该再去卖三册,这样我有作者签名的三册,另外还有四册作为备份。其中一册我已经读过了,就一册。”他用手肘把书推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其他两册就不用写赠言了,只要签上名,写上日期就行了。请写在扉页上。”

  “《迷失男女》你想要七册吗?”

  科尔又露出了满嘴的黄牙。“如果你想知道事实的话,我想要十册。可我不是他妈的百万富翁,对不?”

  “你为什么要十册?”

  “我收藏书籍!”

  “我猜想你是个藏书家,”蒂姆说着,掏出钢笔,把最顶上的那本翻到扉页,思索了片刻,然后写道:

  献给贾斯帕·科尔

  藏书家中的藏书家

  万事如意,

  蒂姆·安德西

  在赠言下面注明日期后,他把扉页仍然打开的那本书递给科尔。科尔像个孩子似的伸出双手接了过去。给我给我给我。他从安德西的手里夺过书,转了个方向,然后埋头细读赠言。头顶上黑色的头皮显出一道道不规则的灰白色条纹。他猛地抬起头来,瞪着那双无神的眼睛,嘴角的皮肤皱巴巴的,呈一种油腻的黑色。

  “‘我说话实打实’怎么啦?”

  “我今天早上不太舒服,不过我是决不会把这种话写进书里的。”蒂姆说。

  “哦,你写过。那个叫埃斯特哈兹的警察在《分裂的男人》中说过‘我说话实打实’。就在书的开头,他因为头天酗酒第二天起床感到头痛不舒服。就在他看见死人到处乱跑的时候,他说过这句话。”

  蒂姆的第二部小说中有个酗酒杀人的侦探叫哈尔·埃斯特哈兹。他在最痛苦的时候看见一群死人在街道上乱跑。不过,他并没有引用“暴眼”的这句话。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科尔说。“的确是我蠢——你不能相信我,因为你不了解我。好吧,来吧,把另外几本也签了。你大概还有别的事情要干。”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6-1-4 21:46

  蒂姆从书堆里拿起第二本,翻到扉页,回头看了贾斯帕·丹·科尔一眼,发现自己不忍拒绝他的请求。“你说我不了解你的什么?说具体一点。”

  “安德西先生,”科尔说。“蒂姆,听我说。尽管我知道你并不真正听得懂我在说些什么,因为我可以百分之百地保证你听不懂。那么首先我问你:你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收藏二十册同样的书吗?如果全世界的钱都是我的,有朝一日会的,我会买上一百册。谢谢。”

  “是投资吗?”蒂姆在第二本上签名的时候眼睛离开了科尔的身体,签完后又拿起第三本。

  科尔假装打了个大哈欠。“我不住在这附近。看见你在做纵横填字谜,我忍不住也要享受一下人生的乐趣。于是我花了大笔的钱来买你的书。不过说实话你的书是轻量级的,而且结尾有点仓促。”

  “你喜欢我的书,这让我很高兴,”蒂姆说。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像这样并不那么火的书,我干吗要买上十本,十五本呢?”

  “这正是我要问的问题,对。”蒂姆把最后那两本书推到桌子对面。

  “听好了,我这就讲。”他弯着腰,用双手做成圆筒放在嘴巴四周,就像阿普里尔那样。“其中有一本可能是真的。”

  他把安德西的三册小说夹在腋下。“你会问我,什么是真书?那就是你应该写的,可结果给你弄糟了。作者以为同一本书的每一册都是一样的,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每次发行一本书,就有两三册真书。那就是你刚动笔的时候想写的东西:一切都那么完美,没有错误,没有枯燥的内容,所有的对话和细节都是那样妥帖。像我这样的人就是在寻找真书。投资?别逗了。跟投资恰恰相反。一旦找到了真书,就卖给别人?让我喘口气再说。”

  “你脑子有毛病,”蒂姆说。

  科尔气恼地把手抬到胸前。“你们这些家伙都一个样。百分之九十的时候都是在编瞎话,就像一群懒惰、不负责任的神仙。要是你们不聋、不瞎,事情还不至于这么糟糕。你们就是听不进去。”

  “你在说些什么呀?”蒂姆问道。这时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姐姐的形象,顿时心慌意乱。

  “如果你多费点神,你的真书跟你实际写的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差别。”

  科尔身上的雨水看上去比刚才还要多。凹陷的脸颊上覆盖着一层油腻的雨水。肮脏的运动衫都快要成碎片了。

  “贾斯帕,我给你的书签了名,现在咱们的交谈该到此为止了。如果真的有什么真书的话,怎么没人拿来给我瞧瞧?”

  “作者是看不到的,”科尔说。“我无法想像你们这样的人看到了真书会是什么样子——估计会是大难临头。绝大多数人都难得看一眼真书。刚一出版的时候藏书家就抢先弄到手了。书评家要弄到一册也是千载难逢的事。那可就逗了。书评家看到一本臭狗屎,也要大吹一通,大家都以为他发疯了。你想想看,你有一本就是这样。”

  “我有一本书是臭狗屎,还给书评家大吹了一通?”

  “对了,想想吧。”

  贾斯帕·丹·科尔微笑着扭过头去,看着雨点溅洒在车顶上。西百老汇街上的车辆缓慢地爬行着。

  “你并没有透过那个窗口看见我吃早饭。你不是要我在几本书上签名。而且你真的是藏书家吗?”

  “我还收藏别的东西,”科尔说着,乐了。

  “你干吗要到这里来,贾斯帕?那是你的名字吗?”

  “别为我的名字着急,一流作家先生。格兰德街55号先生。”在他黝黑、油腻的脸上两排黄牙挤满了整个嘴巴。“我要说的就是我说话实打实。”他把书装进包里,拉起潮湿的风帽盖住头,然后冲出了门。蒂姆看着他消失在灰色的街道上。就这样,这个满怀恶意的家伙带着他的手迹样本离开了。一丝忧虑闪过蒂姆的心头,仿佛他的签名带有他的遗传基因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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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夜屋》--作者:[美]彼得·斯陶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