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3 14:25

我要留住你

  是不是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会有点喜欢的东西,甚至会执着于一些东西,将它们收藏起来。那些东西或美丽、或精致、或有价值,也许它并不能用这些形容词来形容,只不过看到它们的时候,收藏者就会流露出浅浅的笑容,也许这才是真正的价值所在吧。

  爱德华·依斯特是一个俊朗的男青年,他身边总是围绕着各式各样的女性。虽然真正的上流社会淑女不可能屈尊跟他这样除了外貌之外没有什么优点的男人混在一起,但是并不排除某些夫人和一般人家的小姐对他趋之若骛。

  而这位爱德华先生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嗜好,他既不好酒、也不好赌,对待自动围上来的女士们,也只是奉行好聚好散的原则,再见面大家还是朋友。他唯一可以算得上爱好的东西只有一件,那就是他喜欢玉。特别是在遥远的东方用来给古人陪葬的那种,如果是含在死者嘴里的玉蝉,则是他最喜欢的收集品。有这种“昂贵”的嗜好,难怪他到现在都还是穷小子一个。爱德华甚至会抱怨自己为什么不生在中国,想必在那个国度,他会比较容易见到心目中的珍宝。而现在,他只能自我安慰,就算不一定能得到,能拿到手里赏玩几天,也是莫大的幸福。

  在秋天来临的时候,格丽·艾伦小姐遇到了爱德华·依斯特,几乎在同时,她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逢是在一个小型PARTY上,虽然没有什么名流,食物也不见得如何精致,可每个人都很放松,并且心情愉快。这是一种感觉,当周围的人与你相似时,你就不必把一些东西遮掩起来。就是在这样一个场合,格丽第一次见到了爱德华。

  当时的爱德华正被一堆小姐、女士们围绕着,她们端着酒杯站在他身边,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只那一眼,格丽·艾伦小姐就决定,从这一刻起,她的心脏只为那个男人存在,她的爱情、忠诚,以及所有的一切也都将奉献给他。虽然,在那一刻,她甚至都还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姓名,以及有没有妻子或情人。

  格丽很想走上前去跟他打个招呼,但是她没有勇气。那些围绕在他身边女性都太过美艳,而她只不过和街上无数的平凡女子一样,除非奇装异服或画花了妆的时候,不会有任何地方吸引别人注目。虽然她对此只是有些小小的哀怨,却并不自卑或难过,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愿意挤进女人堆里,在心仪的男人面前,让自己显得黯然失色,毫不起眼。

  整个晚上,格丽都站在墙角,用一种探询的目光望着那个男人,眼中满是坚定。她不知道要怎么做那个好像被花朵围绕着的男人才会允许自己接近他,她有什么地方可以吸引那样的男人?格丽虽然面不改色地端着酒杯轻抿了口,心里却已乱成一团。她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形,那样紧张、羞涩,还有一丝丝的甜蜜与感动,另外还有着强烈的不安。要怎么做,要怎么做才能接近他呢!?

  时间就在格丽复杂的目光中悄悄溜走,直到Party结束,格丽也没有想到接近那个男人的办法,她有些沮丧地望着他被众多女子包围着离开会场,轻轻叹了口气,随后装作不经意地转过头问边上的人:“他是谁?”

  听到格丽的问题,边上的小姐惊讶地瞪大了眼。这也难怪,只要够年龄出现在社交圈的女性,有哪个会不知道刚才走出去的那个男子的姓名?这简直就像不知道自己国家的首都是哪里一样夸张!或者,该用无知来形容?

  那小姐用一种轻视的目光扫了格丽一眼,有些不甘愿地吐出那个梦幻般的名字:“他是爱德华·依斯特。”说完之后,那小姐远远地避开了格丽,仿佛跟她站在一起有失身份一样。

  “爱德华·依斯特……”格丽默默念着这个名字,一遍又一遍。从这一刻起,这个名字将永远铭刻在她心中,渗入骨髓,刺进灵魂,变成她的信仰。

  请不要问她为什么,不要问她为什么只一眼就爱上了一个男人,不,这样说甚至都有些肤浅了,她不仅仅是爱他。在她看来,她的一切都应该献给他。请不要说她这样太过冲动,或者不经大脑,请理解,人和人的相遇本就没有理由。而一个人的名字要留在另一个人的心中,有时也不需要那么多的因为所以。

  她已经决定要接近那个男人,然后,用所有的一切来爱他。格丽再喝了口酒,露出浅浅的笑容,然后,她踏着轻快的脚步,离开了会场。

  从这一天开始,格丽想尽一切办法收集爱德华·依斯特的资料。怎么说呢,要爱一个人不是先了解他的一切比较好吗?当然,这并不是说你不了解一个人就不能爱他,只是,如果了解了他的一切,不是就能更好的爱他了吗?比如,你将不会去做他不喜欢的事情,也不会触动他的伤处或者禁区,更不会犯一些他无法忍受的原则性错误。这样就可以缩短相互适应、磨合的时间,直接跳到甜蜜的部分。

  让两个人的感情少一些苦涩和坎坷,这样多好?世界上的日子是过一天少一天的,如果能够减少一分坎坷,她就能多用一天来爱他,这是多么让人忍不住从心底里露出笑容的东西。多了解他一分,她就多了一分让他看上自己的资本,就增添了一分站到他身旁的可能性。如果能在这样的情况下相爱,每一天一定都是处在幸福之中的,不会有争吵,也不会有忧伤。如果每一天都是甜甜蜜蜜的,是不是就是幸福的真谛?是不是在她接下来的人生中每一个时刻都可以感受到爱情的味道?

  也许有人会不赞同她的想法还有做法,但是她认为那是正确的,这就够了。毕竟,这是她的人生,她的爱情嘛!

  利用了父亲的资源,格丽·艾伦很容易就查到了爱德华的资料,这并非难事,毕竟爱德华·依斯特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男人,甚至可以说,他是除了那张脸之外,没什么优点的男人。既不温柔,也不绅士,还常会伸手问女人要钱,可偏偏就有女人吃他这一套,而且为数还不少。

  爱德华·依斯特,幼年父母离婚,他跟随父亲。17岁父亲亡故,因有一笔保险金,所以日子过得并不算太艰难。从学校毕业以后,他也曾工作过一段时间,而且工作种类很杂。从推销员到餐厅经理,从平面模特到酒吧歌手,爱德华都有尝试过。之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位夫人提出包养他,虽然爱德华拒绝了,但他却从此明白他是可以只靠脸和身体来吃饭的。这么说有点不公平,爱德华并没有完全让女人养他,他只是接受她们的钱和礼品而已,基本上,他更多地把这些美丽的女人当成他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物质的提供者。虽然他再也没有一本正经地去上班,但是偶尔还是会替杂志拍两张照片什么的。

  查到了爱德华的生平和喜好,要想个好方法接近他,并且吸引他的注意就变得简单起来。格丽小姐翻着那些资料,露出了志在必得的微笑。

  又是一次宴会,爱德华照旧被一群美丽的夫人小姐包围着,不知他说了什么,惹得那些女士都笑了起来。看到这种情景,格丽的心头流过某种复杂的滋味,很快,那些言语都将属于她一个人吗?不,她还是喜欢这样的他,此时的爱德华才是她爱上的那个男人。

  格丽慢慢地朝爱德华走过去,步伐缓慢而优雅。然后,她在爱德华视线可及的地方停了下来,从侍应生那里拿了杯酒,随即坐在小沙发上休息。她带着浅浅的温柔笑意,慢慢喝着酒。当爱德华的视线从她身上经过的时候,她轻轻举起酒杯,算是打招呼。

  爱德华只是在无意识移动目光的时候看见那个女子的,第一眼看到她,爱德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正确的说,他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如同无数次无意识扫过什么的感觉一样。甚至在看见那女子朝他举杯示意的时候,爱德华依然没有感觉,这样做过的女性太多了,他连去数数人数的兴致都没有。

  虽然开端并不好,但是,当那个女子喝完了杯中的酒,站起来打算再拿一杯的时候,爱德华的全部视线都集中在了她身上,确切一点说,全部集中在了她的胸口——那里,系着一只晶莹洁白的玉蝉。从看见那玉蝉的一刻开始,爱德华就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他还从来没有看过那么美丽的玉。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3 14:26

  爱德华的目光一只追随那只玉蝉,看着它因为女子的呼吸而微微起伏,爱德华是多么想伸出手去碰一下,体会一下那玉入手的温润冰凉的触感。

  那女子慢慢向爱德华走来,随着她的接近,爱德华胶着在玉上的目光就越发热烈。那是他最喜欢的东西,无论是谁,当最喜欢的东西在眼前出现的时候,也一定很难轻易移开目光吧。

  “我有点醉了,你愿意扶我去花园吹吹风吗?”格丽对着爱德华露出温柔的笑容。

  “你是谁,凭什么抢走大家的爱德华!”还没等爱德华说话,边上的一位小姐便挑高眉,毫不客气地指责格丽。

  “我是格丽·艾伦。”格丽本不想理睬那些对她来说没有意义的无聊女人,但是她在想了一下之后,还是微笑着报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满意地看见那些夫人,小姐立刻闭上了嘴巴。

  爱德华根本没有注意到眼前的小姐说了什么,他只是在她伸出手的时候配合地伸出臂膀,让格丽顺利地挽住了他,然后带着她向花园走去。

  “你听到没有,她是格丽·艾伦!”两人刚刚走远一些,先前说话的那位小姐便掩着嘴发出低低的惊叫声。

  “她就是那个艾伦家的小姐!”边上的小姐、夫人纷纷开始议论起来。

  说实话,“艾伦”这个姓氏并没有什么辉煌的历史或者高贵的背景,在几代之前,这个姓氏就如同世界上无数姓氏一样,被淹没在字典中,毫不起眼。即使是现在,全世界也有无数姓艾伦的人过着和常人一样的日子。只是,在这里,那个名叫“格丽·艾伦”的女人,是全国最大的纸制品集团的唯一继承人。

  花园里,星星如同无数的眼睛一般闪亮。

  “我是格丽·艾伦,虽然刚才说过了,不过我觉得有必要正式地再说一次。”格丽看着爱德华的眼睛,轻轻地说出自己的名字。

  “我是爱德华·依斯特。”爱德华行了个绅士礼,即使是在这种时候,他的目光依然会无意识地停驻在格丽胸前的玉蝉上。

  就这样,在一个有着美丽星光的夜晚,格丽和她命中注定的男人(格丽的说法)有了第一次的接触。虽然在那个晚上,他们并没有谈到什么深刻的话题,他们只是交换了名字还有行动电话。

  虽然,信息很少,但是,在这样的时代,这些已经能够决定很多东西。行动电话,有时是比任何联系方式都更有效的手段。这不,三天之后,他们就已经约好了一起去吃饭。

  吃饭、看电影、听音乐会、参加Party……随着时间的推移,爱德华和格丽一同出现在同一场合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们的举止也变得亲密起来。

  与此同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爱德华同他之前来往的女性断绝了关系。虽然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没有被确定,但格丽对爱德华的这一举动感到非常高兴。她觉得她可以看到灿烂的曙光,于是,在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天,格丽将颈上那块羊脂白玉的玉蝉送给了爱德华,而喜出望外的爱德华则在那一天向格丽提出了正式交往。

  从那一天开始,爱德华·依斯特成为了格丽·艾伦的男朋友,格丽所向往的甜蜜的爱情,就此开始。

  有了爱德华在身边,格丽小姐的生活好像顿时甜蜜起来。他们一起去吃饭,格丽就连平时最不喜欢的肉类都吃得津津有味;他们去看电影,格丽会选择她最讨厌,但他最喜欢的科幻片;他们去游乐场,格丽会陪着他去坐云霄飞车,而不是自己一向喜欢的摩天轮;爱德华喜欢亮丽的颜色,格丽把家中所有浅色的洋装全部丢弃;他喜欢玉,从在一起的那一天开始,格丽就只戴那种材质的首饰;他喜欢美丽的女性,格丽虽然不至于去整容,却开始每天用大把的时间来化妆……

  从小到大从没有做过家事的格丽学着下厨,她学会收敛自己的脾气,尝试着变得温柔……格丽·艾伦在学习如何做一个优秀的女朋友,如何做爱德华·依斯特的女朋友,这样的日子虽然有点辛苦,她却觉得无比满足。

  爱德华也对现在的状况很满意,女朋友虽然不漂亮可是很温柔,基本上达到了百依百顺的地步;她出身又好,教养也不错,至少带出去绝对不会丢了面子。事实上他因为带着艾伦家的小姐出现在各种场合,已经成了诸多青年羡慕的对象。而且,在格丽身边,他能看见很多玉,这可是他人生的一大乐趣!

  满足于各自的小小喜悦,他们过了一段十分幸福的日子。虽然两人觉得幸福的原因各有不同,可结论一致也就行了。

  慢慢的,爱德华对这样的生活产生了一丝厌倦。并不是他对格丽有什么不满,只是他突然发现,不管是多喜欢的收集品,一旦有一堆摆在眼前,天天看着,时时摸着,也就不那么兴奋了。更重要的是,他开始对现在的生活丧失了激情。每一天的日子都差不多,每天看见的脸孔都一样,这实在不是爱德华所喜欢的生活方式。他喜欢的是名车美女,注意,是坐在不同名车里的不同美女。不管多美,总看同一张脸都会觉得无聊吧,何况那张脸还谈不上美丽。

  虽然已经开始觉得无聊,爱德华本来还是打算要忍耐的,再怎么说,毕竟格丽的家世摆在那里,而且她也还算温柔。爱德华已经打算做出牺牲,比如说在若干年之后与格丽小姐结婚。可是,当格丽不断暗示他们现在就应该举行婚礼,后来甚至变成明示的时候,爱德华所感到的无聊迅速变成了厌烦。他讨厌格丽时不时在她面前说她的哪个朋友又结婚了,到何处去渡了蜜月;他没兴趣看那些总是被格丽推到眼前的新娘杂志;他更不喜欢每一次带格丽出去,她都向别人暗示他们要结婚了;他对格丽对于未来的美好构想毫无热情,对于格丽所说的什么未来生两个孩子,养只猎犬,养几匹马也丝毫不感兴趣。

  终于,在一个有着漂亮星星的夜晚,爱德华向格丽提出了分手。相对于他无法忍受的部分而言,无论是那些玉器还是格丽的家世都显得不那么重要。

  那一天,格丽非常兴奋地捧着一件刚从拍卖会拿回的玉器,准备送给她心爱的情人。她滔滔不绝地叙述着鉴定师对这件玉器的评价,打算让爱德华高兴一下。

  “我们分手吧。”爱德华瞥了眼那小小的环佩,淡淡地打断了格丽的话。

  “什么都听你的……”格丽先是习惯性地附和了一声,随后惊醒一般地大叫起来,“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和你分手。”爱德华拨弄着手上的戒指,漫不经心地回答。

  “我不要!”格丽哭了起来,“你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因为我发现自己没那么爱你。”爱德华带着他惯有的迷人微笑,吐出冰冷的字眼。

  “没关系,我不在乎,只要我爱你就好了!”泪水不断从格丽脸上滑落,她不顾自己的身份,低声下气地哀求爱德华,“你不喜欢我哪里,我全部都可以改,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求求你,不要跟我分手……”

  爱德华有些犹豫,其实他还蛮喜欢现在的生活的,毕竟物质享受是每个人的追求目标。如果格丽真能改掉那些毛病,他倒是不介意再跟她玩一阵子。

  “求求你,不要离开我。”看出了爱德华的犹豫,格丽继续哀求道。什么身份、尊严都是假的,只有他,只有眼前的爱人才是最真实的。不要说她的行为很奇怪,不要说她的做法很下贱。她只是太爱那个男人而已,爱到找不到自己。她可以放弃一切,只要他愿意陪在他身边。她不在乎他不爱她,只要她爱他就行了,况且她相信总有一天,她那花心的爱人会发现她的好,然后把心收回来只爱她一个。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3 14:26

  爱德华最终还是被打动了,他没有跟格丽分手,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格丽都有些小心翼翼。她怕说错话,怕做错事,怕有什么让她爱的男人不满意,从而离开她。但是,爱德华好像已经忘了那一天的事情,对格丽的态度与之前一模一样。久而久之,格丽也把“分手事件”遗忘在了角落里。

  爱德华对格丽一直还不错,正如他所得意的,他是个很完美的情人,对于——任何想要他做情人的女人而言。格丽越来越离不开爱德华,随着时日的推移,她开始对情人的某些特质和习性深感不满。比如,不论走到哪里,爱德华总是吸引着众多女性的目光,而他还会对此洋洋得意,时常抛给那些女士飞吻,并且会邀请她们跳舞,然后交换行动电话号码。每次出席聚会,只要格丽稍稍离开一下,她再回来找爱德华的时候,一定会发现他被一堆女人包围着,还时不时说着什么逗得那些女人笑得浑身颤抖,让人看了就碍眼!

  格丽尝试着忍耐,她的情人说过喜欢的是温柔又乖巧的女子,所以她一直在朝着那个方向努力,她也觉得自己在逐渐接近那个标准。可是世界上的事情很奇怪,有些事情在你意识到之前,你看着那些景象也许并不会觉得痛苦。可一旦意识到,几乎每一分钟都成了一种煎熬。格丽就处于这样的状态之下。她嫉妒,她怨恨……她有什么不好?虽然不是最漂亮,可长得也还不错,家世又是数一数二的好,对爱德华又温柔又体贴,生怕他有一丝一毫的不满,他又为什么还要招惹那些没有优点的女人们!?

  终于有一天,在又一次看见那种场景之后,格丽向爱德华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你能不能不要再勾引女人了?也不看看那模样有多么丢人!”格丽嫉妒到口不择言。

  爱德华显然愣了一下,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格丽,这是他那个温柔乖巧的女朋友?反应过来之后,他嘲讽似的勾勾嘴角:“看不惯我们就分手好了,格丽大小姐。”

  “分手!?”格丽立刻紧张起来,本想哀求爱德华的她在想到上一次的经历之后,改变了主意。她已经没有兴趣继续哀求他了,他喜欢温柔,她温柔过了,可是温柔没有用。她决定要用更有效的方式,来确保爱德华只属于她一人。她骄傲地昂起头,嘲笑般地对着爱德华说,“想和我分手?就凭你!?”格丽自傲地笑起来,那模样完全有失她在他面前的温柔淑女形象。

  “很好笑?”看到格丽那失常的举动,爱德华疑惑地挑眉。他本来以为格丽又会哭着求他不要离开,想不到她却这样说。

  “你不会忘了我姓什么吧,我亲爱的爱德华。”格丽笑得十分温柔,“如果艾伦家的大小姐因为你而自杀未遂,你以为你还能好好得在这个国家生存下去吗?”

  爱德华不禁后退了一步,再怎样他都想不到那个会为他亲自下厨,乖巧得好似绵羊一样的大小姐会用这种口气来威胁他。

  格丽再次逼近她的情人,用他最喜欢的甜美口吻说道:“亲爱的,不要想逃离这个国家。请你明白一点,毫无一技之长的你,换了一个新的国度,未必能有如此多的女人愿意供养你。更何况,罪犯是不能够出境的,而某些大人物则是我父亲的好朋友。”

  “你……”爱德华已经惊讶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亲爱的,我会给你时间考虑的,毕竟,我是温柔的格丽嘛!”格丽笑着,在爱德华脸上印下一个吻。然后她转身回到了会场,留下爱德华一个人在花园里发呆。

  几天之后,爱德华与格丽恢复了之前如胶似漆的甜蜜状态,至少,表面看上去是这样。

  现在的每一天对爱德华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说得极端一点,他觉得自己生活得像一条狗。格丽大小姐不准他与别的女人说话,甚至不准他的目光在别的女人脸上稍做停留;她还时不时就会对他冷嘲热讽一番,好像生怕他不知道两人的身份差距有多大。这些,爱德华都可以忍受,可是到了后来,格丽的举动越来越失控,她要求爱德华把每一天做得所有事情都向她报告,她甚至无法忍受他离开她的视线一秒。这女人已经疯了,爱德华真的这么想。补充一下,他现在最讨厌的东西就是玉。

  “我要跟你分手!”之后的某一天,在两人的小别墅里,爱德华向她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你又来了,难道你不怕……”格丽满不在乎地笑着。

  “不管你怎么做我都要跟你分手,我不在乎进监狱。”爱德华打断了格丽的话,他什么都不在乎了,他不愿意让自己以后的人生都跟疯子捆在一起。

  “告诉你,这不可能!”格丽慌了,她对着爱德华大叫起来。

  爱德华连跟她继续说话的兴趣都没有,转身就走。

  “不要走,不要离开我!”格丽冲上去抓住爱德华的手,却被他嫌恶地打开。

  “啪!”无计可施之下,格丽拿起一边的花瓶,用力打晕了爱德华。

  现在要怎么做!?把爱德华搬到床上之后,格丽急得在房间里来回绕圈,打晕他只能是一时,他总是会醒过来,而一旦醒过来,他就会头也不回的离开她了!她要怎么办?要是能把他永远地捆住该多好,把他绑起来,只有自己一个人能碰触,只有自己能亲吻。从头到脚,他的一切都是属于自己的!没有任何人可以沾染,没有任何人能够夺去!

  格丽沉浸在妄想中,痴痴地笑起来。可是很快,她从奢望中清醒,脸色也沉了下来。这时,躺在床上的爱德华发出了低低的呻吟。他要醒过来了,他就要离开她了!不行,她不允许,她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他怎么可以这么对她!怎么可以!?对,杀了他,只要杀了他,他就永远不会离开她了。只要把他吞进肚里,他就会永远无法摆脱她,他将永远和她在一起,不会有任何人能看见他,没有人能再碰触他!那些恶心的女人通通闪边!将只有自己能知道他的好,只有自己拥有他的一切。

  格丽这样想着,捡起地上的玻璃碎片,朝着爱德华的颈部狠狠地刺下去。爱德华显然感到了痛苦,他发出低低的哀嚎,格丽忙抓起边上的枕头捂住他的嘴,然后继续拿着碎片用力刺下去,一下又一下。直到爱德华的颈部一片血肉模糊,直到她再也感觉不到枕头下的人有一丝一毫的动弹,她才松了手。

  格丽踉跄地后退一步,手中的碎片掉在地上,看着颈部一片模糊的爱人,格丽跌坐在地上,泪水控制不住地奔涌而出。

  整个晚上,格丽都在无声地哭泣着。我的爱人啊,对不起。我是如此的爱你,这是我唯一能留住你的方法了。我唯一的爱人,你很快就能永远和我在一起了,原谅我,爱德华。格丽无声地说着,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哭够了之后,格丽冷静下来,她开始庆幸她们是在两人爱的小屋里,这里处地偏远,又没有仆人。她给父亲打了电话,她说要和爱德华出去旅行一阵子,请父亲不要担心。挂掉电话之后,格丽从储藏室找来一把电锯,用它小心地把爱德华的四肢切下来,然后将他的躯体分解。这实在是很难为格丽,毕竟她从来没有拿过这种东西。但是,她还是完成了。在把爱德华分解开以后,她用刀剔除了那些骨头,把肉切成一块一块,然后用保鲜膜将那些肉块包好,放进冰箱。流着泪完成这一切之后,格丽烧掉了被鲜血浸红的床单,把溅到地上的血擦干净。她决定明天把床垫也烧掉,然后把床擦一遍扔掉。

  晚上的时候,格丽含着泪水取出了几块肉,和马铃薯一起炖了。

  格丽花了一个小时才吃完了那满满一锅肉,吃完了之后,她突然觉得肚子痛,她去了洗手间。上完厕所,冲完水,她看着那水花旋转而下,一下子坐在洗手间地上大哭起来,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冲掉的是什么了。

  世界上有些东西怎样都留不住,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怎么努力都没用。就算你把他吃下去,他也一样会被排泄掉。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3 14:28

Goodbye

  肖恩·科洛斯是个花花公子,这一点从他还在中学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验证。也许这么评论肖恩有些不公平,他从来不会同时与两个女孩子交往,也从来不会对恋人说谎。他总是很认真地爱着他的每一个恋人,只不过期限比一般人稍稍短了些而已。他只是比较容易厌倦,所以无法长时间对着同一张面孔,他就是这样的个性,这又能说是谁的错呢?

  雷伊·德卡特是个认真的青年,当然,这一说法与他那些微的禁欲主义毫无关系,也无关他的洁癖,这一评论仅仅是针对他的生活状态而言。雷伊·德卡特是名医生,正确的说,他是一名神经科医生。雷伊对自己的工作谈不上热爱,他只是会尽力做好每一件事而已,这是他的生活态度。他没有女友,他近期的生活目标是努力赚一些钱,然后去爱琴海度假。

  这样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却认识,甚至可以算得上朋友。他们的第一次碰面是在大学一年级的耶诞舞会,肖恩牵着他新恋人的手缓缓步入舞池,让多少围观的女生黯然心碎。而舞会的最高潮便是肖恩获得了舞会国王的称号,舞会结束之后,肖恩把他的女伴送回了宿舍,随手把舞会上得来的国王王冠一丢,刚好砸到了从图书馆归来的雷伊,他手上的书落了一地,而雷伊之后的反应更是引起了肖恩的兴趣。

  正常的人被打到之后都会抬头看一下肇事者吧,特别在东西掉了满地的情况下,就算不出言反讽,一般也都会以眼神表示不满才对。当时肖恩已经准备好了一大串借口,比如天太黑了,他不是故意的什么的。当然,他还是会道歉的,不过对方既然不是美丽的值得温柔对待的女孩子,让他说完上面那些借口再道歉也不是件过分的事情吧。所以肖恩站在原地等待着,只要被砸到的人一开口,他就打算滔滔不绝地丢出那些借口。

  可肖恩却失望了,受害者只是弯下腰拾起了掉落在地的书本,顺手将那丑兮兮王冠捡起,丢进了路旁的垃圾筒。做完这一切后,雷伊继续向前走去,从头到尾,他连眼角的余光都不曾施舍给那个肇事者。

  直到受害者已经走过自己身边,肖恩才回过神来,他大声叫道:“哎哎!前面的那位老兄,你没发现我用东西砸到你了吗?”肖恩满以为这样一来,前面的人就会回过头来指责他,那么他还是可以顺势说出那些借口,这也算缓解了今天晚上的无聊吧。谁让上星期他可爱的恋人跟他分了手,弄得他现在做任何事情都无精打采的。肖恩打算得很好,可雷伊只是顿了顿脚步,随后便头也没回地继续向前走去。

  “老兄,我说老兄。你丢了我的王冠哎!”不死心的肖恩干脆追了上去,还伸手拍了拍雷伊的肩膀。

  “随便乱丢的应该是垃圾才对。”雷伊平淡的声音在黑夜中响起。

  “原来你会说话啊!为了表示我砸到你的歉意,我们去喝一杯怎么样?”虽然是询问的口气,肖恩却已拉着雷伊往校门走去。

  “我不……”没反应过来的雷伊在被拖着走了十几米之后才想到了拒绝。

  “走快一些啦!你手上的东西很重?我帮你拿就是了。”完全不管边上人的反应,肖恩自顾自夺过他手中的书,随后才想起两人谈不上认识,他转过头对着边上的人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大声说道,“忘了说了,我是肖恩,你的名字?”

  “我不想……”雷伊话还没说完,就再次被打断。

  “你的名字?”肖恩不罢休地追问,他从来没碰见过如此有趣的人,跟他的性格完全不同,真是好玩。

  “雷伊。”向来不喜欢与人争执的雷伊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就这么半强迫性的,从这一天开始,肖恩·科洛斯与雷伊·德卡特成为了朋友。

  一转眼就是七年,雷伊已经是二十五岁的青年了。直到今天,雷伊也不明白,自己当年怎么就被那个没节操的家伙缠上,并且直到现在还有来往。请不要怀疑,他口中的“没节操的家伙”确实指得是那个从中学时代就花名远扬的肖恩。

  肖恩对于带有禁欲色彩的雷伊来说几乎是完全无法理解的家伙,这并不仅指肖恩那突破三位数,正在向四位数进军的女朋友数量。同时也代表了雷伊完全无法理解为何每一个同肖恩交往过的女生都会说他的好话,即便是在分手之后,她们提到肖恩的名字还会哭泣的时刻,从她们的口中,也听不到一句对肖恩的指责。雷伊只在大学时代交过一个女朋友,工作之后,他的精力都放在了事业上。女孩提出分手,雷伊也就没什么反应地答应了,那女孩气得当场给了雷伊一巴掌,愤愤地踩着高跟鞋离去。当时成为了整个餐厅焦点的雷伊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忘记这件事情,所以,明明是花花公子却又不会遭受怨恨的肖恩,对雷伊来说简直是火星异形生物。虽然已经过了七年,他却依然无法了解肖恩。

  发现自己已经严重走神的雷伊,无奈地放下手中厚厚的资料,站起身走到厨房开始准备晚餐。虽然他并不喜欢烹饪,可快餐或者速冻食品更让他难以忍受。基于这个理由,雷伊自从离开学校,不能再去学校餐厅就餐的那一天起,就开始学着下厨。至于手艺嘛,还算不错吧。至少比起某个用面包机都会把面包烤焦的家伙来说,实在是好太多了。当然,这一明显的结果就导致了雷伊的某位“好友”时不时会过来混吃混喝,尤其是在他“失恋”的时候。

  当飘着香气的奶油浓汤上桌的时候,今天的晚餐已经全部备齐,雷伊刚坐下来,正打算在面包上涂上奶油,就听见一阵急促的门铃声。

  雷伊放下面包,慢慢地站起来,走过去开门。他丝毫不怀疑门外的人是谁,毕竟在这个格外注重礼仪与隐私的城市,会未曾打电话预约,就冒然在晚上来打扰别人的人并不多见。而他所认识的,只有那么一个。

  “哟,给你的礼物!”

  门刚一打开,雷伊就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随即,一个大大的纸盒被塞到他手上。还在雷伊发愣的时候,肖恩已自动拎着皮箱走了进去,他把箱子往地上一丢,大刺刺地坐在餐桌前拿着面包啃了起来。

  “又有一位无辜的女士被你抛弃了?”雷伊淡淡地开口讽刺肖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3 14:28

  “NO!NO!NO!”嘴里塞满面包的肖恩摇着头含糊不清地嘟囔,等不及把面包咽下,他大声为自己辩解起来,“我是失恋好不好!绅士是不会抛弃任何一位小姐的,只有美丽的小姐们丢下我,去寻找更美好的爱情。”说完,肖恩大口喝起汤来。

  “是啊,你的绅士风度只体现在抛弃了别人却承担被抛弃的名声。”雷伊揭穿肖恩一惯的手法,一面打开了手上的盒子。盒子里是绘着古怪图案的坛子,带有异国的情调。

  “呵呵……”肖恩咽下汤,干笑两声转移了话题,“这坛子怎么样?我在一个名字很古怪的杂货店买的。”

  “谢谢。”雷伊在拿起坛子的时候,已经看见了盒子里有张写着“S·F杂货店”的标签,应该是店名吧。虽然十分诧异肖恩会买这种东西,雷伊还是很老实地道谢。坛子上咖啡色的古朴花纹十分符合雷伊的喜好,他伸出手轻轻触摸,仿佛连意识都飞到了遥远的异国。

  “听说是古时候祭祀用的,不管真假,倒是蛮好看的。”得到雷伊的感谢,肖恩得意地夸赞自己的眼光,他又吃了片面包,才突然想起来什么,大声招呼道,“雷伊,你不吃的话我就不留你的份了!”

  听到肖恩的大声嚷嚷,回过神的雷伊又好气又好笑地放下手中的坛子,肖恩那家伙到底知不知道谁才是主人?雷伊重新洗了手坐回到餐桌旁,开始吃那已经有些冷却的晚餐。

  吃完晚餐,洗完澡,雷伊坐在沙发上看书,明天是难得的假日,他可以好好放松一下精神。不过,雷伊看了眼那个正从皮箱中拿出游戏机的家伙,觉得他的打算很可能无法实现。

  生活也可以这样?自己有房子却几乎不去住,平时总是住在女朋友家,在“被抛弃”到找到新女友前的过渡时期,则住在他这里;靠编程为生,可平时常常只看见他用计算机来打游戏;一天到晚换女朋友还能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总是一心一意,更离谱的是,那些性别为女的人种都赞成这种说法……原来,也有人可以过着并不是那么一本正经的生活,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每天过着上班下班的生活,年纪到了找个还算不错的姑娘结婚,生两个孩子,孩子满十八岁之后让他们去自立,老夫妻可以去环游世界,品尝一下生活剩下的美好。

  不知不觉中,雷伊放下了手中的书,他的目光停留在不远处那个抱着游戏手柄在电视前奋斗的人身上。的确,没有神明规定所有人都要过着同样的生活,只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那家伙那样!虽然生活是私人的东西,只是偶尔,真的只是偶尔,还是会有些小小的羡慕。大概因为他是无论如何无法想象自己那样生存的模样,当然也包括那些花里胡哨的面对女士们的甜言蜜语。雷伊笑了一下,继续把注意力移回手中的《临床心理学表现》上。

  在第四次阵亡之后,肖恩终于丢开了手中的游戏手柄,站起来去为自己倒了杯啤酒,同时帮雷伊拿了杯水过来。

  “喝杯水吧。”把杯子放在茶几上,肖恩坐到地上开始大口大口地灌起啤酒来,雷伊这里能找到的酒也只有这个,还是前不久自己去超级市场买回来的,肖恩在心里抱怨着。啧!他可不明白淡而无味的水有什么好,不过很符合雷伊的喜好就是了。

  “谢谢。”雷伊放下书本,顺手摘下眼睛,拿起杯子喝了一口。

  “我说雷伊,我们认识几年了?”已经消灭了一瓶啤酒的肖恩翻了翻白眼,突然冒出这么个问题。

  “七年多了吧。”雷伊想了一下之后回答,“你需要确切的时间吗?”他侧着头,开始计算日子。

  “我要知道那见鬼的东西干什么!”肖恩彻底无力了,他无奈地说,“我们认识七年了,你还满口都是‘谢谢’、‘对不起’,‘请’,不累?”

  “这是应该的。”虽然是肯定的语气,雷伊的眼中却明显出现了疑惑的色彩。

  “雷伊,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所谓‘应该的’,当然同样没有所谓的正常。”肖恩突然一本正经地说,那语气是雷伊从未听过的严肃。可这罕见的奇观仅仅维持了几秒,他迅速变了脸,用夸张地语气说道,“这可是肖恩·科洛斯的至理名言,不听从你可是会后悔的!啊,好困,我先去睡了。”说罢,肖恩站起身走向客房,背着身子朝雷伊挥了挥手算是道了晚安。

  “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应该的?倒是真像他会说出来的话……”雷伊坐在原地喃喃自语,暗自发笑。这种话谁都会说,只不过大多数只停留在说的阶段而已。有的时候,他确实会向往肖恩的生活状态,却无法想象自己成为那样。他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并且没有什么不满,除了那些偶然间会造访的无聊感以及一点点的茫然。

  雷伊抬起头看着天花板,决定明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问肖恩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没有应该,对你来说什么才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雷伊也同时问了自己,很多东西都很重要,却无法分辨什么最为重要。那么,生命就是最重要的?不知道肖恩又会说出怎样惊人的答案?雷伊带着小小的期待,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雷伊就被准时的生物钟唤醒,活动一下因在沙发上睡了一夜而浑身酸痛的身体,开始了新的一天。他刚把早餐端上桌,肖恩就打着哈欠从房内走出来。

  “真是羡慕你未来的妻子。”睡眼惺忪的肖恩说着不知是夸赞还是讽刺的话语,反正就算是赞扬,雷伊也并不会觉得高兴。

  “那我是不是要对你未来的夫人报以同情以显示公平?”雷伊说着丝毫不好笑的笑话,一面拿起桌上的报纸。

  肖恩苦笑了一下,本想说些什么的他最终还是把注意力转移到食物上,开始大口消灭他的早餐,不再多话。

  肖恩快要吃完的时候,雷伊记起了昨晚他突然想到的那个问题,于是他放下报纸,淡淡地开口:“肖恩,对你来说,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像他那样自由洒脱,恣意放纵着生活着的人,什么才能称得上那个“最”?自由?还是理想?

  没料到雷伊会在早餐时分问这样的问题,肖恩差点被面包噎到,他忙灌下一大口咖啡冲下哽在喉咙处的食物,咳嗽两声之后才以夸张的语调说:“生命中最重要的当然是——爱情!没有爱情的人生是多么的乏味,又是多么可悲!”

  听到肖恩的话,雷伊突然觉得指望他给出什么富有哲理答案的自己是个白痴。他摇摇头,继续边吃早餐边看报纸,完全无视那个还在滔滔不绝的家伙。

  “爱情是多么美味的东西,美丽的小姐们是造物主最大的恩赐!”肖恩还在得意洋洋地感叹,“啊,美丽的姑娘,你的容貌比春天的玫瑰还要让我心动,你那蓝色的眼睛比天空还要清澈,你的嘴唇就像娇嫩的花瓣,你的笑容如同温和的阳光……”

  雷伊努力遏制着反胃的感觉,尽量用平静的语调问道:“你在形容你的前任女友?”本想说新女友的,不过想到肖恩的一惯作风,如果有了新女友怎么可能还赖在他这里,所以雷伊认为肖恩在说他的新女友,不得不感叹自己未曾见过的那位小姐真是美丽无比,能让肖恩到现在都感叹她的美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3 14:29

  “当然不是,我是在称赞世界上所有的女性。”肖恩无视打断他的雷伊,继续着冗长的赞美。

  雷伊皱着眉摇摇头,放弃与肖恩搭话的兴趣,继续用他的早餐。正在兴头的肖恩又怎么肯放过他,顺手抽掉雷伊手中的报纸,一面大声嚷嚷着:“雷伊,你这么死板怎么行?来,试试看,用你喜爱的东西来形容美丽的姑娘!”

  发现无望夺回报纸的雷伊无奈地叹了口气,任命地开始思考。几分钟之后,雷伊这样说道:“你的眼睛如果黑咖啡一样充满魅力。”

  听到这句话,肖恩差点把口中的咖啡喷出来,他看了看雷伊那一本正经的表情,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雷伊怔了一下,看着肖恩笑得前俯后仰的模样,也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在这个有种明亮阳光的早晨,雷伊和肖恩在餐桌旁笑得像两个孩子,天空的晴朗渗进了心中。

  大约一个星期之后,肖恩有了新女友,他理所当然地搬离了雷伊的住处。

  望着载着肖恩的车在视野中远去,雷伊转过身进入房间,随手把门关上。这一阵子,习惯了房间里的喧闹,一下子安静下来,倒有些适应不了。雷伊摇摇头,甩去那些好笑的情绪,随手拿起被冷落了好几天的书本,思绪就此沉淀。

  第二天,疗养院接受了一位十几岁的少年,开始因为被爱人抛弃,自杀没有成功,家里又发生了变故,少年走入了自己的世界。每次看到这样的病例,雷伊都会想,像肖恩那样没心没肺的生活很多时候也不错,至少不会给自己太多压力。不过,那家伙一定会反对的,什么叫“没心没肺的生活”!他一定会说,他诞生的任务就是宠爱那些美丽的女子吧。雷伊这样想着,露出淡淡的笑容,望着床上病人的眼神,有了些许怜悯。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肖恩都没有再住到雷伊这里来。这倒不是有哪位荣幸的姑娘牵住了浪子的心,只不过大概是那家伙这次换女友的间隔时间格外的短而已,雷伊满不在乎地想。

  夏末的某一天傍晚,空气中那种燥热依然不肯褪去,正当雷伊大口大口喝着冰镇柠檬水,以驱赶那渗进体内的燥热的时候,门铃响了起来。那种粗鲁的按法不像他认识得任何一个人,又是在不恰当的时间,雷伊放下手中的杯子,皱着眉站起来走过去开门。

  “请问是雷伊·德卡特先生吗?”门口站着两个高大的男子,靠前的那位开口问道。

  “我是,请问两位……”雷伊有些疑惑,极少有陌生人会来找他。

  “我们是警员。”一位男子掏出证件给雷伊看,在收回证件的时候,那警员再次开口,“请问你是否认识肖恩·科洛斯?”

  “是的。他犯了法?”雷伊一脸不相信,虽然肖恩一惯放浪,但绝对是无可指责的遵纪守法好公民。难道他黑了政府的网站?发现自己感染上肖恩漫无边际思考方式,雷伊不禁轻笑出声。

  “不是。”警员停了一下,继续说道,“他死了。我们想请你去认尸。”

  认……认尸!?他死了,肖恩死了!?雷伊瞪大了眼,茫然地站在原地。自己一直都羡慕着的,像风一样自由的男人死去了?

  “德卡特先生?”警员的喊声唤回了雷伊的神智,雷伊换了件衣服,关上门,随他们去了警局。

  在路上,雷伊突然想到了一点,于是抬起头,问身旁的警员:“请问你们为什么会找我去认尸,一般都会找他的女朋友吧。”

  “我们在他的行动电话里只找到你一个人的住址和电话号码而已。”

  在剩余的路上,雷伊再也没有开口。

  到了警局,雷伊连思考都不需要,在几秒钟之内就辨认出了肖恩。据说肖恩出了车祸,他的脸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害,命却因此送掉。虽然不明白这个极少开车的家伙为什么破例,但是,现在雷伊连追问的机会都没有,当然,他也无法追问那个喝多了酒的肇事司机。

  几天后,雷伊把肖恩火化了。在他们都还只有十几岁的时候,曾经玩笑般地谈起过死亡,肖恩当时说他希望把骨灰洒进大海,这样他可以到达世界任何一个角落,永远像风一样自由,不会被束缚。于是,雷伊按照肖恩当年的愿望把他火化,把骨灰坛拿回了家。肖恩的悼念仪式无比冷清,不知道一向喜欢热闹的他会不会不满。他和雷伊几乎没有共同的朋友,雷伊也无法联系到他之前的女朋友们,所以整个悼念仪式现场,竟然只有雷伊和工作人员而已。

  回到家,雷伊把肖恩的骨灰坛放在了茶几上,然后在沙发上坐下,愣愣地望着那坛子发呆。

  肖恩已经死去了,雷伊的脑海中却不断浮现出过去的景象。大概是大学毕业后的一年,在闲谈的时候,雷伊表示自己很羡慕肖恩的生活,却不认为自己能达到那种极其不安定的自由状态,他每每想起肖恩在刚开始时候的窘困模样,都觉得惶恐。那时候肖恩笑得很耀眼,他有些得意地说:“那只是因为你只是羡慕这些东西而已,它们在你心目中并不是最重要的,不管有多羡慕,你依然不会想走入其中。”肖恩极少会说那么有哲理的话,可不知为什么,当雷伊听到这番话的时候,心中却有着小小的不快。

  肖恩经常满世界的跑,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寄回一张当地的明信片给雷伊。他总是说这样雷伊就能跟他看到同样的世界,虽然其实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想到这里,雷伊站了起来,走到房中拿出一大袋的明信片,他又拿了当初肖恩送给他的坛子,放在地上。然后把那些明信片一张张点燃,看着它们变成灰烬,看着那灰烬落在坛子里。

  很多东西一旦开始回忆,就会发现有更多的东西潜藏在脑海深处。雷伊从来不认为肖恩对他能有多大的影响,很多玩闹的事情也是一转身就忘了,可是现在,在开始回忆的时候,他竟然能想起无数的片断,甚至能把肖恩在某些时刻所说得话记得一字不差。

  雷伊看着肖恩的骨灰坛,觉得一切有点可笑。没有人知道他是多么向往肖恩的生活,那种恣意妄为,好像没有规则一般的自由。雷伊并不是不喜欢自己,也不是对现状有什么不满,更谈不上他多么欣赏肖恩,他只是羡慕那些。他向往那一切,就如同人类向往和鸟儿一样在天空飞翔。

  并不是说那种生活方式对雷伊有多么重要,只是很多时候,看着肖恩的生活状态,他都会觉得世界其实很多样,在羡慕的同时,也会觉得自己的生活有它的优点,然后回过头继续羡慕那恍如乌托邦一样的自由。

  看着那冰冷的骨灰坛,雷伊站起来,费劲力气把坛子打开,把肖恩的骨灰倒进了那个装着明信片灰烬的坛子,那是肖恩给他的礼物,一切都是。在倒的过程中,一些灰烬飘落出来,看着那在空气中旋转的灰烬,雷伊突然放下坛子,抓起手中灰烬往嘴里塞去。一口又一口,尽管被呛得无法呼吸,他依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

  良久之后,望着手中那灰白一片,雷伊突然发出了低低的吼叫声,他并不清楚自己为何会感到一丝绝望,也不在乎他为什么这样做。他只是很清楚地明白,有些东西永远不会再回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3 14:30

原罪

  亚当与夏娃在蛇的诱惑之下摘食了善恶树上的果子,从而被逐出伊甸园。他们的后裔,也就是人类,生来就亏欠于神,就有罪,这被称为——原罪。

  贝森·艾里是一位知名的社会学学者,在道德与社会领域,他取得了无人能及的卓越成就。他拥有自己的研究所,有许多助手,在这个领域他已是权威,拥有极高的地位和荣耀。艾里教授却依然不满足,他甚至觉得苦闷。他找不到新的研究课题,他想要研究更深刻、更有价值,更新颖的课题,但却始终无法找到切入点。这种不满足感使他陷入了焦躁之中,也导致他最近的脾气无比暴躁。

  这天下午,艾里教授在一家名为“S·F”的杂货店中看到了一本古老的拉丁文《圣经》,他拿起那本书,随便翻阅起来。当看到有关亚当与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后裔也受到诅咒的描述时,艾里教授突然有了研究的灵感。他丢下书,转身冲出店门,大步向贫民区跑去……

  一周以后,艾里教授的研究所里多了一个刚满周岁的男婴。没有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他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大家都认为,既然教授把这个孩子抱来,就一定有他的理由。于是,这个孩子就这样留在了研究所,艾里教授给孩子取了个名字——叫做“亚当”。

  亚当慢慢成长着,他同别的孩子一样有固定的作息时间,甚至有门禁,区别只在于他不可以在没人陪伴的情况下走出研究所。他也一样要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学习不同的知识。艾里教授对待亚当不严苛,当然也不亲热,他更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导师,他的工作只是过几天就过来检查一下孩子的状况,了解各个方面的情况。他虽然没有让亚当上学,却有教给他知识,一切他觉得亚当应该掌握的知识。

  亚当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慢慢长大,研究所里有很多知名学者,亚当还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观摩各位学者所做的调查,跟随他们做课题,做分析。亚当的性格,他的理想,他对于外界的看法,对于世界的认识……就在这一次次的观摩中,在许多学者的影响下,在无数书本的堆砌中,慢慢成形。

  这一天是亚当十岁的生日,虽说是生日,其实不过是教授把他抱到研究所的日子而已。一开始谁都没想起还有这么回事,直到某一天,年纪小小的亚当抱着本童话找到艾里教授,小声地问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大家才发现了这个小疏漏。艾里教授拿出笔记本翻了一下,找到了抱来亚当的日子,于是,那一天就成了亚当的生日。

  研究所里的人并不会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所谓“生日”就对亚当区别待遇,亚当的生活一切如常。同样时间起床,吃完早餐,在固定的时间开始上课。在中午时分,工作人员会将亚当带到厨房,抓出今天要吃的生物,然后当着亚当的面宰杀,处理好肉之后扔进锅中煮,煮熟之后撒点盐巴便可装盘食用。不知道别人的食物是不是也一样,但亚当的中餐和晚餐始终是面包、一盘肉类再加上一盘蔬菜沙拉,区别只在于每天所食用的生物或许种类不同而已。

  亚当今天有点高兴,今天艾里教授有摸摸他的头,说他又长大了一岁,还说请了老师,从明天开始教他一些防身术。虽然那只不过意味着亚当从明天起又多了一项课程,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依然有些小小的高兴,就好像当年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也有生日时那样高兴。那种感觉很难形容,亚当只是觉得那比到研究所外面去玩还要高兴。他会永远记住这一天的,十岁的亚当这样想。

  当天晚上,艾里教授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他想起了第一次工作人员第一次在亚当面前宰杀生物的事情,没有记错的话,那好像是只兔子。那时候亚当只有4,5岁,一点点大的孩子什么都不懂,刚看见兔子还很好奇地戳戳碰碰,后来看见工作人员把兔子杀了,鲜红的血液涌出来,亚当也还是笑嘻嘻的,根本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直到兔子放完了血,亚当跑过去想再跟兔子玩,发现它怎么也不会再动弹了之后,才“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那时候自己说了什么?记不清了,好像是……要哭的话等一会儿你就不必吃了。再然后工作人员把兔子剥了皮,洗好切好丢进锅里煮。煮熟了端到亚当面前的时候,那孩子还真是有志气地忍着不吃。自己就立刻吩咐撤掉,“不吃就饿着吧。”当时好像是这么说的,他至今都记得那小小的孩子眼中含泪却一脸倔强的表情。当天晚上,亚当饿晕了过去,等他醒来的时候,他默默地喝下了用兔子肉熬的汤,从此再也不闹。只是在每次观看宰杀生物的时候,那孩子的脸上都会出现一种委屈的表情。

  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孩子脸上的那种表情消失了?从什么时候开始,那孩子看见宰杀生物脸上不再有任何的表情波动,他甚至可能打着哈欠,就算偶然出现焦虑的神色也单纯只是因为他饿了。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那一天过后的三个月,五个月,还是一年之后?艾里教授不记得了,正如同他也不记得他最后一次看见亚当哭泣是在什么时候一样。他以前做过的研究表明,孩童是一种会模仿大人的生物。在很多时候,幼小的他们是根据大人的反应来选择相应的应对方式。比如,如果孩子每次哭泣或者吵闹的时候,父母都会给他糖果或者会紧张地把他抱起来安抚,那么这个孩子在记住这一信息之后,一旦想要糖果或者想要父母安慰,就很可能会采用哭泣和吵闹的手段。孩童哭闹很多时候是引人注意的一种手段,而如果他的哭泣得不到任何人的注意,他很快就会忘记如何哭泣。亚当是否也已经成了这样?艾里教授叹了口气,他是真的不知道,不过就算知道了,又有什么意义?

  现在的亚当还只是个孩子,而他注定将在这样的环境下慢慢长大,这是结论,其它都无关紧要。

  也许有人会花费十几年的时间去研究一个课题,可这往往是执着的科学家才会做的事,而并不是常探究广泛命题的社会学家所会经常选择的命题。毕竟,人生相对于科学进程,实在太过短暂。

  在这十年中,艾里教授依然在不断研究社会、探究人类的道德、行为、甚至思想。亚当对于他来说,更多只是一个存在物,他的价值,或者说当初勾起艾里教授把这孩子带回来的原因,那种想象中的价值还没有出现,当然也还没有对应的结局产生,所以也就谈不上什么价值。当然,艾里教授并没有放弃那个当初吸引他的原因,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它逐渐显得不再那么重要,或者说,大家都已经明白,这一结果将更多地被寄予在“偶然”之上。结局终将出现,出现的时机却是偶然的。所以,在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之后,艾里教授以及其他研究人员开始给予亚当略为宽松一些的生活环境,教育方式也稍稍变得更富有自主性,从这些方面来看,这对亚当应该是个好消息。

  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在更为自由的教育方式的影响下,亚当的天分逐渐显现了出来,尤其是在生物方面。当看见小小的亚当穿着白色的衣服,拿着解剖刀站在实验台前,戴着口罩一本正经进行生物解剖,然后在显微镜下查看并记录数据的时候,没有人会怀疑,数年之后研究所里将出现一名杰出的生物学家。

  包括艾里教授在内的所有研究人员都没有对亚当的这一兴趣走向进行干涉,他们甚至还提供了一些范围内的帮助。比如他们为亚当购买了大量生物学的书籍,实验器具,提供实验对象,甚至还邀请了一些生物学家对亚当进行一些指导,当然同样是在范围内的指导。

  看着亚当的实验技巧逐渐成熟,思维开始缜密,研究所里的学者并不觉得喜悦,当然也并不失望。在研究课题无关这些的情况下,谁会关心实验用的白老鼠学会了跳还是跑?如果这种说法有些伤人,那么也可以采用稍许温和些的说法——谁会在意一个没多大存在感的“物”成长到什么程度?亚当也早已不会因为不受重视这点小事而变得失落,他那年幼的双眼里已经映出了广阔的生物学世界,他在无尽的实验中寻找自己的价值,不会再为无聊琐事占用太多心神。

  十二岁的时候,亚当提出要一间独立实验室,理由是生物与社会科学,在很多时候还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科学范畴,他想要属于自己的空间去做喜欢的事。艾里教授在听到亚当的理由的时候放声大笑,然后没有任何犹豫地在同意书上签了字,拨了一间向阳的房间给亚当作为实验室。亚当接过同意书,恭敬地向艾里教授鞠了一躬,这是他第一次向艾里教授表示敬意,也是最后一次。

  看着眼前恭敬地弯下腰的孩子,艾里教授第一次有了明确的认知,这孩子已经长大了。正如同艾里教授在十二年过去后的今天成为了社会学界的一种象征而非研究者,眼前的孩子也早已不是襁褓中无知的婴儿。不会从毯子中伸出肉嘟嘟的小手徒劳地在空中挥舞。他已经长大了。虽然不能说他已经找到了将要前进一生的道路,却可以说他已经找到了喜欢的事情,并且愿意在这些事情上花费大量的时间,愿意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看看。自从当年亚当哀求不要杀那只兔子无果之后,他没有主动要求过任何事情。现在他能够容忍为了嗜好向别人低头,是否表示在某些方面他已经具备成人的品格?思考到后面,艾里教授习惯性地陷入了社会学课题中去。

  艾里教授从学术海洋中回神的时候,已经到了晚餐时间。到餐厅同研究人员一同用餐的他突然想起了亚当的就餐方式,他们刻意培养的方式,什么时候才能看到结果?这么多的无尽的偶然何时才能结成必然的果实?如果最终的结果只是变成生物界的新星就此诞生,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未免太过无趣了,也大大背离了最初的本意。艾里教授这样想着,把一勺奶油浓汤送入了口中。

  孩子的世界没有成人那样复杂,特别是在与一切不必要的“干扰”隔绝之后,在学术氛围的影响下,在某些方面无比成熟的亚当在另外一些方面却格外单纯。没有告诉过他应该做什么,或者怎样做;周围没有同龄的孩子,谈不上竞争和攀比;周围的人永远客气有礼又疏理,得不到重视的孩子自然极少会娇纵……在度过了多少有些孤独郁闷的童年之后,在习惯了这一切的现在,亚当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乐趣。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3 14:30

  虽然想不起来第一次对生物有兴趣是在什么时候,是看到蚂蚁的行动入了迷,还是捏碎了一只蝴蝶的翅膀,无法忘却那残留的触感,这都无关紧要。在很多很多时刻,重要的是结果而不是过程。

  亚当改变了许多,好像昨天还出现过的孩子的任性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任何微小的疏忽对于实验都可能是致命的失败,这让他拥有了谨慎和冷静;而每一次成功都代表了无数失败的累积,这让亚当变得有耐心,变得执着。他改变了很多,并且在持续着这些改变。唯一不变的或许是他的生活模式,他依然在同样的时间起床,在午餐和晚餐时间,他依旧会看着生物在眼前被宰杀,然后被煮熟,可以食用。

  除去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不谈,现在,十二岁的亚当已经推开了生物世界的大门,在不同种群,不同科目的生物面前抬头仰望,露出小小的笑脸。他要去探究那一切,他要伸出手,向着无尽不可知的未来。

  在无尽的生物世界中遨游,向着真理伸出双手,生物是他的梦,研究是他的理想。总有一天,他会解开无数未知的课题;终有一日,他会接近那最根本的真实。这是,十二岁的亚当的理想。

  亚当不是那种只会在阳光底下对着父母撒娇的孩子,他也没有机会成为那种孩子。可以说是在科学氛围中成长的他,懂得实践的重要性。所以,那些是他的理想而不是梦想。他会按照自己的方式,一点一点接近心目中的乐园。

  撒娇那种东西,只有没用的家伙才会去做,当亚当不再看童话而拿起科学读本的时候,那时还小小的他这样不屑地宣称。不管他说出这句话的理由是小小的嫉妒还是真的不屑,自那一刻开始,他已经选择了自己未来的道路。那是他所选择的道路,还是孩子的他坚信,只要朝着那个方向不懈努力,终有一天能看到闪着金光的美好结果。就好像只要不断做实验,在无数的失败过后终于等来成功的一天,对亚当来说,这是他所坚持的真理。

  对于艾里教授来说,真理那种东西就像傍晚的太阳一样,在徐徐落下之后不知消失去了哪里。看着亚当,艾里教授有的时候会回忆起自己的少年时光,却怎么也想不起当年的梦想是什么。是成为橄榄球手还是宇航员来着?反正肯定是跟社会学无关的东西。直到大学时代,艾里教授才突然对人类和社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转了院系,一头跌进了无数的研究课题中……在已经开始老去的现在,望着无尽的研究世界,不断产生的新课题,已经逐渐淡出研究主体的艾里教授有时难免懊悔,对他那浪费了的少年时代感到惋惜。对于已经进入暮年的他来说,更加无比深刻地认识到“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研究却是无限的”这句话究竟意味了什么。

  每当看到亚当的时候,艾里教授都会有一种复杂的心情。是的,他依然期待着这个孩子身上所背负的那个命题能产生明确的结果。但是,在比偶然还要偶然的转瞬,他也会期待看到这孩子最后的命运,虽然按照常理来说,艾里教授将先过于亚当离开人世,他无法看见这孩子命运的终结。可是他依然很想知道,如果当初赋予这孩子身上的命题不会显现出结果,那么亚当的命运又会以怎样的方式终结,这个社会,又会给予这个孩子怎样的评价。现在,更多的无关的人喜欢称亚当为天才,因为他在生物科学范畴所展露的天分,因为他那十二岁的年龄。但是也有很多人认为是艾里教授造就了奇迹,不论是认为艾里教授刻意寻找高智商的孩子来收养,还是认为研究所对这孩子进行特殊的教育,那些人的语气中都含着隐隐的嫉妒和大量的好奇。

  过分的好奇堆积在一起,有时会成为一种恶意。亚当难得外出总是会变成一种被指指点点、被众人围观的记忆,没有兴趣连生活都与动物园中的猩猩等同的孩子自此自愿放弃了那每月一次的外出。不管是想要什么书籍还是研究器材,亚当都会在纸上列明,然后拜托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去购买。艾里教授也尽力配合了亚当,他尽量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把那些杰出的生物学家请到研究所,当然,在某一方面来说,这只不过是壮大了那种所谓“特殊教育”的传言,不过没有一个当事人在意这些。他们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按照各自的习惯在小小的空间内生存,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这一年,亚当十六岁了,他长高了,褪去了为数不多的孩童的天真,他的身上有着少年的青涩,还有青年的坚定,更多则的是属于科学家的理智和执着的信念。十六岁的亚当在生物学界已经开始崭露头角,他正一步一步朝着自己的理想前进。除了外貌和生物学上的成就,亚当与当年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一成不变的生活习惯,沉默寡言的性格,都只是当年那个孩子的延续。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几年公众对亚当的关注已经大不如前,他已经不会走到哪里都被围观。他可以外出的次数也变成了一周一次,虽然仍旧有人陪同,不过从小到大都是如此,也就不觉得有什么好抱怨的。

  短短几年,艾里教授却有了很大的变化。他已经快七十岁了,头发已经全白,对于亚当身上那个始终没有结果的命题,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他已经很少来研究所,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他并不相信自己能在死之前看见那个命题得出结论,他只相信,终有一天,那结果会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呈现在大家面前。这样,也算是他为他奋斗了一生的社会学所做的最后一个贡献。不过,遗憾的是在他死前也许只能看见自己培养了一个优秀的生物学家罢了。

  亚当十六岁的某一天,研究所里空空荡荡。由于某一届社会学研讨会在首都举行,除了艾里教授因身体原因婉言谢绝之外,几乎排得上号的学者都前往参加会议去了,工作人员也随之放了假,没有人注意到本应出席另一个交流会的亚当因身体不适独自留在了研究所里。

  亚当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被闹钟唤醒的时候,他挣扎着站起来,摇晃地走到厨房,那里却空无一人,也没有准备好生物以供他食用。亚当茫然地望着眼前的一切,他不明白这是怎么了,从他有记忆开始,在这个时间到达这里,就会看见有生物被宰杀,生物被煮熟之后就抗议食用。先不讨论为何今天一切会不合常理,现在的重点是——他要吃什么?在厨房里转悠了一圈,亚当没有找到任何可以食用的东西,他当然不会知道这是他的私人厨房,他每餐的肉和熟菜都是现备的。他开始在整个研究所里寻找,在大食堂后的厨房里,他找到了冰箱,那里有着水果、熟菜、甚至还有一些用保鲜膜包好的不明物体。亚当先是拿出了那些不明物体,虽然看上去很像肉,但与他平时吃的又有所不同。他想了一下,把那东西又放了回去。最后,亚当拿了些水果,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会议要开五天,一个人生活到第三天的时候,亚当觉得浑身无力。他甚至开始后悔上次不应该把实验用的兔子直接解剖了丢弃,不然现在还可以煮来吃。当天下午,饿到无法忍受的亚当决定去院子里逛逛,虽然没有人陪伴他不能够离开,但是也许在门口能碰见哪个早归的学者给他点吃的。

  亚当的希望落了空,他在研究所门口坐到傍晚,也没有一个人回来。直到夜幕降临,亚当也没有等来食物,倒是目睹了一场车祸。他看见一辆疾驰而过的轿车撞倒了行人,轿车却连稍做停留都没有,迅速驶离了亚当的视野。亚当犹豫再三,无视无人陪伴就不能出门的警告,开了门走到受伤的人身边。

  “请……请帮我叫救护车。”躺在血泊中的人艰难地向亚当求救。

  “救护车?”并不明白那人在说什么的亚当皱起了眉,蹲下身子用手指戳了一下受伤的人。

  “啊……”伤者随即发出呻吟,微微动了一下。

  活的生物、会动、会叫等于食物,食物代表可以消除饥饿,在亚当脑海中出现了这样的等式,于是,他使出全身的力气把那生物向研究所拖去。

  好容易把那东西拖到厨房,亚当沮丧地发现那生物已经不会动了。他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宰杀,他认真地学着工作人员拿起刀向着那生物刺下去,满意地发现在刀刺下去之后那生物仍然还会挣扎。这么说,刚才只是昏厥而已,生物都会欺骗人,不管是壁虎还是兔子。

  有了多年的解剖经验,亚当还算顺利地把“人类”分割成了小块,丢到煮沸的锅子里。话说回来,“人类”果然是复杂的东西,宰杀、分割都太过麻烦,难怪艾里教授并没有提供这种实验动物给他,想来是他的实力还不够吧。在等待肉块变成食物的时候,亚当认真地想。

  第二天,亚当靠着“人类”残余的肉填饱了肚子。

  第三天,会议结束了。带着兴奋和疲惫赶回研究所的学者们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也回到了日常工作中。当厨子发现厨房的地上有着一颗人头的时候,他发出了惊恐的叫声。

  随即赶来的学者们首先安抚了惊魂未定的厨子,在报警之前,他们先请来了艾里教授。教授略带兴奋地盘问了亚当,丝毫不明所以的少年如实做答。

  大约三个月后,亚当被最高法庭判处了绞刑。

  又过了一个月,艾里教授发表了以道德与认知为主题的学术论文,因有例证在前,该论文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轰动,这股热潮甚至蔓延到了普通市民中。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3 14:32

Autolycus

  毕肖普·巴贝奇今年三十五岁,脸色红润,颧骨很高,鹰勾鼻,有着一头淡金色的头发和一双浅蓝色的眼睛。分开来看,虽然略有些三角眼,可五官都还算在标准之内,虽谈不上出色,但也不会归于丑陋,和无数的普通人一样,属于不会引人注意的范畴。

  巴贝奇还算高大,人有些偏瘦,他喜欢颜色鲜艳的衣服,比较遗憾的是他的职业限定他更多的时候穿着的是白色研究服。他走路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向后仰,这样更能展现他的风度。虽然他只有三十五岁,可他那淡金色的头发已经开始脱落。每天早上巴贝奇先生起来后的一件事情,就是对着镜子梳理好他的头发,使那些发丝看上去多一些。随后他喜欢脱光衣服站在大穿衣镜前左顾右盼,欣赏自己“完美”的躯体,这会让他觉得新一天变得美好起来。

  巴贝奇的外祖母是异国人,由于这部分基因,他的眼睛更接近于蓝白色,这种极淡的颜色在阳光下会接近惨白,这略带些病态的瞳色成为了巴贝奇毕生的痛处。如果你提起他的瞳色,不管是言不由衷的赞美还是不经意谈及,他可能都会微笑着转移话题,接着在事后,或许会在一些能攻击你的场合悄悄放出流言,给你难堪。同时,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或许他还会自认是好友的来安慰你,一脸正气凛然地诅咒那些流言的制造者。巴贝奇喜欢夸耀他的成果,当他微笑着贴近你,对着你开始滔滔不绝说个不听的时候,你的感觉就好像发现刚喝完的汤里有死苍蝇,而那汤已经咽下去了,怎么也吐不出来。

  忘了介绍,巴贝奇是一位知名的心理学学者,如果不介意那个定义不明的“知名”二字,基本上这个评价还是属实的。再加上,巴贝奇也马马虎虎能算在这方面有一点点天分,至于天分的多少……拿老鼠来比喻的话,如果天分是胡子,他就是一只胡子看上去比别人长两毫米的老鼠。虽然那两毫米常常体现在他有眼光寻觅到各有特长的助手,不过毕竟他的胡子还是比别人长了,不是吗?

  基本上来说,巴贝奇处于即使是在他的研究领域中从上至下点名,也要好一会儿才会有人想到他的那种地位。也就是说,他马马虎虎能算得上一名三流学者。这种人大多没有自己的研究室,巴贝奇也不例外,他不得不在家里空出了一间房间作为工作室。他请了几个助手,当然除了一位是长期的之外,其余都是临时性的助手。只有当巴贝奇为某一个课题而忙碌的时候,他才会雇佣这些人,不过只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事情。由于知名不够高,所以不管是在学术界还是在社会上,巴贝奇都没有什么崇高地位。而在这个城市的学术界,一般是以成果和知名度来决定一切,这导致了巴贝奇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甚至有些寒酸。除了他那种很难言喻的古怪性格之外,这也或多或少导致了他至今依然单身。

  最近,巴贝奇感到十分苦恼。他已经有差不多两年的时间未曾发表什么有价值的论文了。之前的微薄积蓄也已经差不多花光了,如果再这样下去,两个月以后,他可能连他的助手尤尔的薪水都付不起。

  此时,为了消除沮丧心情的巴贝奇正对着商业街上的橱窗欣赏自己的倒影。神啊,谁能告诉他,为什么像他这么优秀,又有魅力的男人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先不提那些没眼光的女人,啊,女人这种生物……没什么好说的。他怎么会在乎这种只重视外表的肤浅群种?不管是穿着小礼服的名门小姐,穿着超短裙的火热辣妹,穿着正装的职业女性,还是身材火爆的家庭主妇,他都……嗯……不感兴趣。巴贝奇努力把目光从身后穿着热裤的少女的美腿上移开,继续一边欣赏自己在橱窗中的倒影,一面思考深奥的哲学性问题。排除了两性问题之后,哲学问题的焦点集中到了为什么他这么一个杰出的学者会落到生活窘迫的境地?关于这个说深奥也很深奥的问题,巴贝奇想了很久,都没有得出他可以接受的答案。

  当巴贝奇回到家之后,他所思考的问题变成了——要什么课题才能改变他的生存状况,才能让他爬到他所应该在的位置?虽然,他其实也知道自己在某些方面难免有一点缺陷。不过,人类哪个没有缺点?更何况,在某些时候,要达到同样的目的,会有很多不同的途径,他对自己的聪明才智极有信心。他是谁?他可是毕肖普·巴贝奇!

  困扰于研究课题的巴贝奇在客房改成的研究室里来回踱步,一会儿用手摸着自己的下巴,一会儿又小心地拨弄一下自己为数不多的头发。来回几圈之后,他无意间瞥见他的助手尤尔的抽屉没有关紧,那缝隙中正露出来一叠纸角。

  巴贝奇犹豫了一下,他倒不是迟疑要不要去翻看那叠纸。他只是单纯在思考那些东西有没有价值而已,虽然在揭开未知事物面纱之前就思考这样的问题有时会让人觉得有点愚蠢,不过,如果没有价值的话,他去翻动不是一种无用的行为吗?

  在两分钟之后,那叠纸已经被巴贝奇拿在了手上。他毫无愧疚感地随意翻看着,所谓“助手”,不正是“辅助他的人”的意思?既然如此,助手的东西(只要和研究有关的),或许可以想做是理所当然属于他的。

  那叠纸有些类似于日记,里面记述了尤尔的一个朋友得了Hemophagocytic syndrome,从他患病初期到今天,尤尔都一直陪着他。纸上的内容就是尤尔关于这种病症所记录的一些事件,还有一些粗浅的研究体会。

  “Hemophagocytic syndrome”,巴贝奇放下手中的纸张,在用计算机搜索之后在医学网站找到了以下定义:“Hemophagocytic syndrome,俗称噬血症,是种血液病。简单来说就是白血球被某种病毒给感染,被感染的白血球会去吞噬体内的红血球、未感染的白血球、血小板,造成身体各位器官吞噬细胞活化。得病的人皮肤苍白,畏光,需要喝血来抑制病情。”

  这不就是吸血鬼?好像十分有趣。巴贝奇两眼放光地盯着计算机屏幕,露出诡异的笑容。现在国家很和平,人们的生活都忙碌而乏味,如果能有类似“吸血鬼的传说”这样的研究,并且取得成果,想必他巴贝奇一定能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从而在学术界获得崇高的地位。当然,金钱,美人……咳咳,这些都是不重要的,科学万岁,研究至上!

  巴贝奇几乎在瞬间就决定了他下一个研究课题——“Hemophagocytic syndrome”。虽然这其实更接近医学,而非心理学,不过科学总是相通的。在无数次重复这种的病态的行为之后,人的心理乃至思维方式应该会产生一定的偏差。所以,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没有选择超出自己研究范畴的课题,想到这么有冲击力的课题的他还真是聪明得可以。在略显狭小的房间内,巴贝奇独自大笑着,为了那美好的未来。

  第二天,当尤尔来到工作室的时候,巴贝奇就提起了关于研究课题的事情。

  “尤尔,你的朋友得了Hemophagocytic syndrome?”巴贝奇状似不经意地提起。

  “是的,先生,他是个可怜的人。”提到那个可怜的朋友,尤尔朴实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怜悯。

  “哦,你的资料没放好掉在地上了。我帮你捡起来的时候不小心瞥了一眼。”巴贝奇指了指桌上的资料,一本正经的告诫,“以后东西可要放好,如果泄漏了机密怎么办?”

  “先生,这只是日记,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尤尔搔了搔棕色的短发,认真地解释着,“不过还是谢谢您的提醒。”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7-5-3 14:32

  “没什么。”巴贝奇转过头笑笑,随后继续说道,“尤尔,你觉得我们把这种病症列为研究课题怎么样?”

  “啊?”尤尔微张着嘴,淡蓝的眼睛里写满了惊愕。

  “你想想看,如果我们的研究能取得成果,应该就能引起社会对这种病症的关注。一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可能就会有医学、心理学专家会集中对这种病症进行研究,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针对噬血症的特效药诞生。”巴贝奇拿出了罕见的耐心,认真地向尤尔描述着未来的美好前景。

  “特效药真的能被研制?”尤尔不敢置信地问。

  “当然。对于科学家来说,世界上没有不可能。”巴贝奇微笑着拍了拍尤尔的肩膀,玩笑般地反问,“还是你不相信我?”

  “不,我怎么会怀疑先生您呢!”尤尔摆着手,慌张地否认,“那就都听您的。拜托您了,先生。”尤尔恭敬地弯下身子,向他的雇佣者——尊敬的毕肖普·巴贝奇行礼。

  从这一天开始,巴贝奇正式把这个新课题写进了日程表里,当然,尤尔也是一样。

  首先,巴贝奇开始阅读大量的相关资料,尤尔则想方设法收集实例和各种消息。虽然对于这种课题来说,如果能邀请到知名的医学教授合作会事半功倍,可是不论是金钱上还是情面上,巴贝奇都无法做到这一点,所以,他们只能在尽量少消耗资金的前提下,各自努力着。

  关于噬血症的资料并不多,巴贝奇只用了一周左右的时间就几乎看完了所有能找到的资料。尽管他非常卖力的在研究,可对于这种病症的认识却差不多依然停留在名词解释上。无论是病症介绍还是关于患者心理的研究报告都少得可怜,虽然巴贝奇已经付钱请人帮忙翻译了一些以非通用语发表的资料,可帮助并不大。甚至可以这么说,在前期资料调查方面,巴贝奇彻底失败了。

  和他的失败相反,尤尔在收集实例方面倒是有一点收获。通过他那个患病的朋友,他又找到了拿到了一些其他患者的简单资料和联系方式。在结束资料收集之后,他把这些全部交给了巴贝奇。

  “尤尔,你了解我们现在的情况吗?”巴贝奇接过尤尔递过来的资料,脸色是少见的严肃。

  “您指什么?”尤尔满脸的不解。

  “我们现在处于严重资料不足的状况,关于这个课题的研究实在是太少了。”巴贝奇停了下来,鼓励地望着尤尔。

  过了好半天,尤尔那有些呆板的声音才再次响起:“先生,然后呢?”

  哦,天哪!仁慈的神为什么不能赐给他一个聪明点的助手!虽然高智商的助手一般都很贵……一时不知怎么接下去的巴贝奇脸上还是一片凝重,却在心中惨叫,他却觉得指望尤尔领会自己话中含义的自己是个白痴。天!说不定指望猪会飞还要更容易一些。过了好几分钟,对尤尔的大脑构造彻底绝望的巴贝奇才继续说道:“然后……我们就无法从现有资料上取得足够的信息。”看了看尤尔依旧茫然的脸,巴贝奇不得不叹了口气,认命地用最简单的话来说明,“也就是说我们不得不由实证入手,由事实推导出结论……”

  “您希望我的朋友成为‘实证’?”虽然头脑相对有些简单,尤尔还是在第一时间理解了巴贝奇话中的涵义。

  “不是我,是我们。”巴贝奇露出志在必得的笑容,他伸出手拍了拍尤尔的肩,坚定地说,“我们要一同去拜访你那位值得关怀的朋友,还有那些与他一样的人……”

  “那个……先生,我已经同他说好了,只要您有空,随时可以和他见面。”尤尔打断了巴贝奇的话。

  “干得好!那你准备一下,这个周末我们就去拜访他。”已经约好了不会早点说!浪费他这么多时间和口水!巴贝奇在心中狠狠诅咒了一下尤尔那反应迟钝的大脑,说起言不由衷的称赞话语却没有迟疑。

  “我马上同他确认时间。”尤尔这样说完,走到角落开始打电话。巴贝奇则坐了下来,翘着脚开始思考周末自己应该怎样去哄骗……不,是去说服那位可怜人为伟大的科学献身。虽然实际上并不是要他放弃生命,但是,没有豁出一切的勇气又有几个人能做到让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处在密切监控之下?毕竟,这个国家对这种病症了解得太少了……作为先驱者,不管是哪种先驱,总要比别人付出得稍微多一点。

  “先生,周六下午三点可以吗?”

  突然而来的问题唤回了巴贝奇四处游离的神智,他朝尤尔点点头,随即再次陷入了无尽的幻想中。当巴贝奇再次回神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房间里也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竟然不知道尤尔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虽然依照尤尔的个性,走之前一定会同他打招呼才对。

  又在椅子上瘫了一阵子,天色完全暗下来的时候,巴贝奇终于坐直身子,伸手打开了台灯,开始再次阅读噬血症的相关资料。这种病症的患者并不多,甚至可以说极少。在这种情况下,周末的会面就是个极为难得的机会,他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发生失误。毕竟,他现在的情况可不怎么妙……

  很快,周末就到了。下午两点三十分,尤尔开车载着巴贝奇前往他朋友的住处。两点五十五分,一座有着小庭院的奶白色房子出现在他们眼前,尤尔把车停了下来。

  “洛格,我是尤尔。我和巴贝奇教授前来探望你。”两人下了车,穿过小小的庭院。尤尔对着门边的通话器说道。

  门打开了,尤尔率先走了进去,巴贝奇紧跟在后面。

  虽然是阳光热烈的下午,房子里却非常昏暗,厚重的窗帘把阳光完全挡在了外面。在昏黄灯光的映照下,整个房子给人一种阴暗沉闷的感觉。

  “你们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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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S·F杂货店》--作者:水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