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liu 发表于 2011-10-3 22:24

一部绝对男女公平的婚姻法诞生于男女社会地位极不平衡的神奇国度。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3 22:26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2:28

本帖最后由 无可救药 于 2011-10-3 23:34 编辑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3 2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怎么不说要求男的先买房才嫁女的岳父母数量要远远远远多于娘家付首付给买婚房的呢。从你的例子里说真话 ...

“我现在就有孩子,我绝对绝对绝对不愿意我给儿子买的房子,因为儿子离婚,就被儿媳妇分去一半。如果有孙子,我又有经济能力,我愿意时不时资助下孙子的生活,但是让孙子的妈妈以给我生了个孙子的名义分去我给儿子的房子,我就是不愿意。再说了,都知道现在中国娶媳妇难要房子,来个媳妇要先房后婚,离婚了房被分走了,那我儿子还能再婚不再婚了?我要是像那些为子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父母一样,大概就只能祈求各路神仙保佑那第二个媳妇她不要房子也肯结婚,不过女人呢如果都觉得嫁人就必须男家出房子,那我估计各路神仙也得躲着我走"


这是你的原话,也刚好证明了我前面提到的很多婆婆的心态。
至于我前面说的岳父母的心态,也只是局限在出首付的岳父母身上而已。
我也说了,都是普通老百姓,胳膊强不过大腿,其实都是一片拳拳爱子之心而已。可是这个社会的建设,法律的制定应该是另外一回事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3 22:32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3 23: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因为嫁人是第二次重生,所以要房才嫁,那第二次重生生错了人家,也愿赌服输吧。

爷爷奶奶凭什么要 ...

事实上这个问题很好解决的,在没有新司法解释的时候,就做婚前财产公证咯,或者房产证上直接写父母名字。如果女生不是冲房子跟你儿子结婚,只是需要个安全感,知道婚后不用到处找住处,那这样就够了;如果她是冲着分一半房子来的,那这样她也无法得逞。说实话本来我们家就打算这样的。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3 22:33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现在就有孩子,我绝对绝对绝对不愿意我给儿子买的房子,因为儿子离婚,就被儿媳妇分去一半。如果有 ...

“至于我前面说的岳父母的心态,也只是局限在出首付的岳父母身上而已。”
严重同意{:5_37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3 22:34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1-10-3 22:49

小小号 发表于 2011-10-3 23: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知道2000多不算多,可是感觉就像被阴了把,而且你一不高兴,他还振振有词的说我好日子不想好好过,我 ...

你背阴的不多,和其他人相比好太多了。不要再纠结,但不代表你会忘记。通过这件事,你应该对你老公更了解一些。以后家里的收入和支出,不要太糊涂。

如果你心里还不平衡,我告诉你我的例子。我老公才毕业,助学贷款13,000欧。人家绝对没瞒我,结婚前我就知道。虽然是明着的他婚前的债,我不得帮着还。而且要赶快还,否则利息很高。

你是被阴了一小笔。我是明着要还一大笔。咱俩谁更好点?我不知道。{:5_33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3 22:52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1-10-3 22:54

Amatista 发表于 2011-10-3 2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法律不是在慢慢完善么。

也许很快,就改这个方面的法律也未必。


你说的都对。

不过中国的法律和法律执行力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吗?如果法律都不能保护弱者,让弱者更弱,强者更强。在加上执行力不够。还有什么能保护弱者。

法律连女人都保护不了,还能保护孩子?中国一建国就制定了《妇女和儿童权益保障法》。不会是因为他们是强者吧?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3 22:55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现在就有孩子,我绝对绝对绝对不愿意我给儿子买的房子,因为儿子离婚,就被儿媳妇分去一半。如果有 ...

“这是你的原话,也刚好证明了我前面提到的很多婆婆的心态。
至于我前面说的岳父母的心态,也只是局限在出首付的岳父母身上而已。
我也说了,都是普通老百姓,胳膊强不过大腿,其实都是一片拳拳爱子之心而已。可是这个社会的建设,法律的制定应该是另外一回事”

这心态没什么错啊,这不都是被无数个空手套白狼的高人们给逼出来的嘛。女人肯跟男人一起奋斗靠自己力量一起买房,那还怕什么新婚姻法啊?还怕什么公婆捂着自己的钱包不肯给啊?你所说的岳父母心态也是局限于你身边认识的几个出首付的岳父母身上而已,还有更多的出了首付也只写自己名字或者自己女儿名字同时还觉得这房是给女婿的恩赐的岳父母。所以你说这几个岳父母的心态根本就不能推而广之到广大岳父母身上。

这里不存在什么胳膊强不过大腿的事儿,想保护自己半生积蓄的公婆们,他们根本也只是胳膊而已。法律的制定是要保护更广泛的人群,不是只保护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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