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02

《金丝雀杀人事件》--作者: 范达因

“金丝雀”

    位于中央街的纽约市警察局大楼三楼的刑事组办公室里,放着一个很大的档案柜。档案柜里斜插着无数绿色的刑事案资料索引卡,其中一张标示着:“玛格丽特•欧黛尔。西七十一街一八四号。九月十日。谋杀:晚上十一点左右遭人勒死。屋内洗劫一空,珠宝被偷。尸体由女仆艾咪•吉勃逊发现。”

    寥寥数句冰冷简单的叙述,记载的却是这个国家犯罪史上最让人震惊的刑事案之一。这件刑事案充满矛盾、令人困惑,犯案手法独特,属于智慧型的犯罪,就连检警双方中经验老到、思虑缜密的检察官和刑警都感到棘手。每次的调查都只倾向于一种结果:玛格丽特•欧黛尔被谋杀的可能性不大。然而,被勒死横陈在客厅沙发上的女孩尸体,却说明了上述可笑的结论并不正确。

    在历经毫无头绪、让人困惑的挫折之后,这件刑事案终于曙光乍现,露出许多疑点,并且显现出许多人性潜在的黑暗龌龊面,以及被绝望、悲剧磨蚀到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步的人心。故事的本身就像一般激情的通俗剧情节,充满浪漫的向往,这与改编自巴尔扎克小说《人间喜剧》中描述贝伦•纽辛珍和艾瑟•凡格赛的伟大爱情,以及郁郁寡欢的托皮尔死亡悲剧的戏剧版情节相似。

    玛格丽特•欧黛尔是百老汇出身的性感尤物——一个闪闪发光的角色。她仿佛是虚幻缥缈充满欢愉的俗艳恋曲中的代表人物。在她死前的两年,可以这么说,她一直是这城市夜生活中最耀眼的,最受欢迎的公众人物。如果是在我们祖父母的那个年代,以她现在受欢迎的程度,也许会被冠上这类颇堪质疑的称号——城中瑰宝。不过现在有太多人志愿加入这个圈子,而且在这龙蛇混杂的生活圈里充斥着太多的黑道派系和暴力集团,以至于不太能容许任何一个竞争对手脱颖而出。不过,剧团宣传人员中,不管是资深的老鸟还是新手的菜鸟,都对玛格丽特•欧黛尔宠爱有加,她的名气自然而然地就在这个属于她的小小世界里大了起来。

    而她的坏名声,部分原因则是来自于她和一两位欧洲王储私下有染的八卦传闻。在演出舞台剧《布里多尼女仆》一炮走红后,她曾出国待了两年。这出叫好又叫座的音乐喜剧,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她从默默无名的小角色捧上了明星宝座。有人或许会不屑地认为,她的宣传人员正好可以利用她不在国内的这段期间,拿她的八卦绯闻大肆宣传。

    她的美貌也或多或少对她的名气大有帮助。毫无疑问,她是属于五官分明、有点美艳的那一型。我记得有一天晚上在安乐斯俱乐部看过她跳舞——这家俱乐部由恶名昭彰的莱德•雷根经营(作者注:安乐斯俱乐部后来被警方勒令歇业;而莱德•雷根因为盗窃重罪,现正在辛辛监狱服刑),是出了名的在午夜过后还想找乐子的人的最佳去处。姑且不论她那秀色可餐的容貌,当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那独特的魅力。她个子中等、身材纤细,有着狮子般的高贵气质,而且我觉得她有点冷漠,甚至可以说是高傲。这或许和传闻中她与欧洲王储有染的联想有关。

    她有着与那种专门侍候权贵富豪的交际花相同的典型的丰厚嫣红的嘴唇,以及一双像是罗塞蒂画笔下圣洁少女般虔诚的大眼睛。这个融合感官诱惑和灵性于一脸的奇怪组合,就像是各个年代的画家试图对《永远的玛格达兰》这幅画提出的观点一样。她的脸就是属于这一种类型,容易挑起人的欲望又带点神秘,借此征服男人的心,进而控制他们的喜怒哀乐,让他们不顾一切地为她做任何事。

    玛格丽特•欧黛尔的绰号叫做金丝雀,这是从她参与演出的一出精心编排、讽刺社会的鸟类芭蕾舞喜剧得来的。参与演出这出喜剧的所有女孩都得装扮成各式各样的鸟,而落在玛格丽特身上的角色就是金丝雀。她穿着黄白相间的绸缎,加上她那一头金黄闪亮的头发和白里透红的皮肤,使观众的眼睛为之一亮,人人都视她为具有无与伦比魅力的上帝的杰作。报章的剧评对她赞美有加,观众对她更是喝彩不断,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鸟芭蕾舞剧”就更名为“金丝雀芭蕾舞剧”,而欧黛尔小姐的行情也跟着水涨船高,就这样成了芭蕾舞剧中的女主角。在这同时,有人还为她特别的魅力与才华量身订做、重新编写了一段独舞的华尔兹曲目和一首新歌(作者注:由狄思瓦特别为她编写)。

    在讽刺社会的芭蕾舞喜剧这一季演出结束的同时,她也辞掉了法利斯剧团的工作。接下来她在百老汇夜生活这个舞台辉煌演出的期间,熟悉且广受欢迎的金丝雀绰号就这样一直跟着她。因此,当她死状甚惨的尸体被发现,而且又发生在她住的公寓里的时候,这宗刑事案很快就家喻户晓了。在这之后只要提起这件事,大家总是称它为金丝雀谋杀案。

    我参与金丝雀谋杀案的调查——或说得更贴切些,一旁看热闹——是我这一生中难忘的经验之一。当时这件刑事案发生的时候,约翰•马克汉是纽约地检处检察官,一月才刚走马上任。我必须郑重地提醒你,在他的四年任期当中,他以成功侦破不计其数的刑事案而闻名,然而外界经常加在他身上的称许却让他感到厌恶。因为,对一位重视荣誉的男人而言,要他独揽不是个人独立完成的所有功劳,本能上自然就会排斥。事实上,在大部分他参与的著名刑事案中,他扮演的只是从旁协助的角色。而破案的真正功臣是马克汉一位非常亲近的朋友,不过这位朋友一直不愿公开这个事实。

    这个人是一名年轻的社会贵族,基于不公布真正姓名的关系,我姑且称他为菲洛•万斯。

    万斯有许多让人惊讶的天赋和才能。从某一方面来说,他是艺术典藏家、功力精湛的业余画家,以及在美学与心理学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虽然是美国人,但是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欧洲接受教育,说话时仍带有轻微的英国腔调。他有一大笔庞大的家产,而大部分的时间他都在尽家族赋予他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不过他既不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也不是半吊子。他愤世嫉俗而且态度冷漠;那些认识他不深的人,都认为他是媚上欺下的势利小人。不过真正认识万斯的人,像我,一眼就能看出这个人外表下真实的一面。我知道他的愤世嫉俗和冷漠来自于他敏感孤独的天性,但他绝对不是在装模作样。

    万斯还不到三十五岁,样子像是一尊冰冷的雕像,帅得让人印象深刻。他的脸颊清瘦,有棱有角;不过他脸上严肃冷峻的表情,往往是他和朋友间的一道隔阂。他不是没有感情,不过他的感情,大体而言,是知性的。他经常因为他的唯美主义遭到批评,但我却发现他很少表现出对唯美或是心理方面问题的热中与沉溺。无论如何,他给人的印象依旧是以他一贯的冷漠态度看待世俗的一切事物;老实说,他对人生的看法,就像是缺乏热情的冷漠观众,冷眼旁观一出不屑一顾的戏剧。尽管如此,他却是求知若渴,而且生活中的枝微末节都难逃他的法眼。

    就是这种聪明才智以及旺盛的追根究底精神,导致他对马克汉的刑事案调查工作充满高度的兴趣,虽然他并不是刑事案调查人员。

    我保存了一份万斯以法院顾问身份参与所有刑事案的完整记录,不过我想我无权把它们公诸于世;然而就在马克汉参加选举失败从此退出政坛,以及万斯去年远赴他国定居后,我获得他们两人的同意把这份记录完全公开。万斯只坚持不能公布他的姓名,其他则没有任何限制。

    我曾在某件谋杀案中提到(作者注:此指“班森谋杀案”),因为案情特别而让万斯投入刑事案调查,并且在面临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他如何破了艾文•班森遭到枪杀的神秘案件。目前的这个故事则是有关他破了玛格丽特•欧黛尔遭到谋杀的刑事案,这件谋杀案发生在同年的初秋,当时造成的轰动比这之前的任何刑事案都要来得大(作者注:包括罗伊—雷普刑事案、桃乐丝•金刑事案,以及接下来发生的霍尔—弥尔斯谋杀案;但是金丝雀谋杀案被认定和南•派特森—“凯萨”•杨事件、旧金山发生的达伦谋杀布兰琪•拉莫与米妮•威廉斯案、墨里努砒霜下毒案,以及卡里•哈理斯吗啡谋杀案一样受瞩目。在引起社会大众高度兴趣方面,轰动程度则不下于发生在秋河的波顿双人谋杀案、融雪事件,以及艾维尔枪击事件、罗杉叟谋杀案)。

    错综复杂引人好奇的案情,是万斯为什么会接下这项新调查任务的原因。当时马克汉饱受反政府报纸攻讦的困扰已经好几个星期了,它们批评他根本无法将警方交到他手中的黑道罪犯定罪起诉。由于政府禁酒的结果,一种危险而且完全不受欢迎的新兴夜生活形态在纽约窜起。许多财力雄厚的酒馆,他们自称是俱乐部,沿着百老汇大道和它附近的街道一家一家开了起来。后来在那个地区发生的犯罪事件数目多得惊人,不外是为情为财;也就是说,这些不良场所成了犯罪的温床。

    后来,在纽约上城的一间家庭旅馆发生了珠宝抢劫谋杀案,经调查发现是在一家俱乐部筹划的;接着又发生两名追查此案的刑事组干员背部中枪、陈尸在这家俱乐部附近的不幸事件。由于这两件事情的发生(作者注:这里所提到的是艾礼乐•凯格丽夫人的命案。她是一位有钱的寡妇,住在西九十六街的亚顿旅馆。九月五日早上她被发现遭歹徒用不透气袋子罩头窒息而死,很明显,歹徒从西四十八街一家规模不大但消费很高的塔客俱乐部一路跟踪她回家。两名后来被杀死的探员麦达德和凯尼森,警方认为,可能因为他们掌握对凶手不利的有力证据而引发杀机。在这件命案中,凶手从凯格丽夫人公寓偷走的珠宝价值在五万美元以上),马克汉决定搁置办公室的其他事情,亲自插手处理不断升高到让人无法忍受的犯罪情况。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03

雪地上的脚印

九月九日,星期日

    在马克汉作出决定的当天,他、万斯和我前去史杜文生俱乐部,我们坐在角落的包厢里。我们经常一道来这里,因为我们是这家俱乐部的会员,而马克汉则把这里当做是他办公室以外的办案总部(作者注:史杜文生是一家大型俱乐部,也是家豪华旅馆;它的会员大多来自政界、司法界和财经界)。

    那晚,马克汉说:“真是糟透了,这个城市有一半的人认为我的办公室是缺乏调查能力的高级信用社,因为我提不出将坏人绳之以法的足够证据或是有利证据。”

    万斯悠然微笑并抬起头,嘲弄地望着他。

    他用一种懒洋洋的语调回应了马克汉的话:“警方不熟悉司法程序中的破案关键——找不到让一般大众相信的办案证据——想要说服法庭似乎就更加困难了。你知道,这是很愚蠢的想法。律师并不是真的需要证据,他们要的是博学的专业知识和技巧。而一般警察的大脑太过简单,以至于受限在这些法律上,拘泥形式的要求。”

    “没有那么糟,”尽管过去几个星期以来的压力,似乎已经影响到他惯有的沉稳个性,马克汉还是和颜悦色地反驳着,“如果没有证据法则,无辜的人经常就会陷于极度不公平的判决深渊中。在我们的法律之下,即使是罪犯也应该受到保障。”

    万斯微微打了个呵欠。

    “马克汉,你该去教书的。你在回应批评时,对措词能力的掌控真是出神入化。不过,我并没有被你说服。你还记得威斯康辛那名男子遭到绑架,法院宣布法律上认定他死亡的案子吧。即使当他神采奕奕地再度出现在老邻居面前,他被认定死亡的状态在法律上也并没有因此改变。他确实还活着的这个明显事实,法院却认为它不重要,和原案没有关系。……于是,有人在这州还是个疯子,到了另外一州却马上恢复成正常人,这种情形在这个美丽的国度里大为流行。你真的不能期待一个不熟悉司法体系正常运作的门外汉来了解这其中的细微差别。所谓的门外汉呢,总是被一般常识所蒙蔽,他会说,站在河岸边的疯子就算到了河对岸,他依旧是个疯子。因此,这些门外汉会百分之百错误地认为,如果一个人有生命,他就是活着的。”

    “何须发此长篇大论?”马克汉反问,这一次他有点恼火。

    “似乎正好说中了你的痛处。”万斯平心静气地解释着,“警察不是律师,而他们已经陷你于水深火热之中。……为什么你不送所有的刑警到法学院上课呢?”

    “你管的事可还真多。”马克汉反驳说。

    “干嘛藐视我的建议?你要知道这是有好处的。一个缺少法学素养的人,在他知道一件事的可能真相时,他会完全忽略掉所有薄弱的反证,而死咬着那些可能真相不放。法院里听到的只是一堆没用的证词,最后作出的判决并不是根据事实,而是根据那套复杂的规则,结果经常让明明有罪的罪犯无罪开释。事实上,很多法官会对被告这么说:‘我知道,而且陪审团也知道你犯了罪,但鉴于法律上得有认定的证据,所以我只能宣布你无罪。去吧,再去犯罪吧!’”

    马克汉喃喃抱怨道:“如果我建议警察同仁去修法律的课程,真不知大家会怎么想。”

    “那么,容我引用莎士比亚作品中屠夫的话:‘让我们杀掉所有的律师吧。’”

    “很不幸地,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乌托邦理论并不适用。”

    “那你准备如何在警方的聪明推断和你口口声声强调的法律程序的正义间寻求平衡呢?”万斯懒洋洋地问。

    “首先,”马克汉告诉他,“我决定以后由我亲自调查所有重大的俱乐部犯罪案件。昨天我召开了办公室干部会议,从现在开始,我的办公室将分头展开实际行动。我打算找出我需要的定罪证据。”

    万斯从烟盒中慢慢拿出了一根烟,在椅子扶手上轻轻敲了敲。

    “哦!所以你要为被定罪的无辜人士平反,让犯了罪却获判无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马克汉被激怒了。他把椅子转过来,绷着一张脸看着万斯。

    他不悦地说:“我不会装作听不懂你的话。你又在拿间接证据论和你的心理学与美学理论作比较。”

    “的确如此,”万斯不在乎地同意马克汉的话。“你知道,马克汉,你奉为准则的间接证据论肯定大受欢迎。在它之前,平凡的推理力量显得一无是处。我非常担心那些即将掉进你法网里的无辜受害人,最后你会让只是单纯出入酒馆的人陷入恐怖的危险中。”

    马克汉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的雪茄。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谈话有时候似乎是在互相挖苦对方,不过至少在态度上没有憎恶对方的意思。他们之间的友谊历久弥坚,不管他们的性情多么不同,或是看法上有多么明显的差异;而相互尊重正是形成他们密友关系的基础。

    终于,马克汉又开口了。

    “为何如此强烈地反对间接证据论?我承认有时候它会误导办案,不过大部分的时候它却是证明有罪的有力推证。真的,万斯,我们伟大的司法机构一直都证明它是目前最强有力的证据。就犯罪的真正本质而言,直接证据几乎是不可得的。如果法院都得靠它才能定罪,大多数的罪犯依旧会逍遥法外。”

    “难道在这之前的大多数罪犯一直都逍遥法外?”

    马克汉没理会他的打岔。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03

“举下面这个例子来说:十多个大人看见一只动物跑过雪地,而且作证指出这只动物是一只鸡;然而,有个小孩同样也看到了这只动物,却宣称它是一只鸭子。他们于是前去检查这只动物的脚印,结果发现这些蹼状脚印是鸭子留下来的。那么,是不是说,我们无法证实究竟是鸡还是鸭?”

    “我同意你的鸭子论。”万斯不以为意地说。

    “非常感谢你的认同,”马克汉乘胜追击,继续说,“我进一步推论下去:十多个大人看到一个家伙穿过雪地,信誓旦旦地说她是一名女人;然而有个小孩确认那家伙是个男人。现在,你还会不同意雪地上男人脚印的这项间接证据,证明了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

    “不尽然,”万斯回答,慢慢地把脚伸到他的面前。“当然!除非你能证明人的脑袋比不上鸭子的脑袋。”

    “这关脑袋什么事?”马克汉不耐烦地反问。“脑袋影响不到脚印的。”

    “鸭子的脑袋当然不会影响,但是人的脑袋却非常可能——而且,无疑地、经常地——会影响这些脚印。”

    “我是不是正在人类学的课堂,上着达尔文物竞天择论的课,或是形而上论?”

    万斯明确地告诉他:“无关那些抽象的东西,我只是根据观察所得在说明一个简单的事实而已。”

    “好,根据你出众不凡的推理,那些间接证据的男性脚印,究竟显示是男人还是女人?”

    “都有可能,也有可能都不是。”万斯回答。“这项证据应用到人身上,按照常理推论,我认为这个穿过雪地的家伙有可能是穿着自己鞋子的男人,但也有可能是穿着男人鞋子的女人;或甚至是一名高大的小孩。简而言之,根据我的了解,我只能说那些足迹是直立猿人的某个后代脚上穿着男人的鞋子留下来的——性别和年龄不详。至于有关鸭子的足迹,我倒可以接受你的说法。”

    马克汉说:“还好你没说鸭子自己会穿上胶鞋。”

    万斯静默了一会儿,然后说:

    “你知道,你这位现代梭伦(译注:希腊七贤之一,雅典的立法大家)的问题就在于,你企图把人性简化成一套公式。然而事实是,人的生命异常复杂。他机灵狡猾,长时间以来最让人害怕的就是他工于心计。他是一种卑劣诡诈的生物,即使是在他那徒然而愚昧的正常生存竞争过程中。在说的一百句话当中,自然而然有九十九句是谎话,只有一句是实话。鸭子虽然没有像人类受到老天爷关爱而被赋予优势,但却是坦率、绝对诚实的一种鸟。”

    马克汉问:“那么,你要如何判定这位在雪地上留下男性足迹的人士的性别或年纪?”

    万斯向天花板吐出一个烟圈。

    “首先,我会否定十二位视力不佳的大人和那位眼力不错的小孩所提出来的所有证据。接下来我会无视于那些雪地上的足迹,然后在不受可疑证词影响和对具体线索仔细求证的情况下,研究判断这位逃逸人士犯罪的真正动机。在分析过各种不同的因素后,我会告诉你的,将不仅是这名犯人究竟是男是女,而且能描述出他的习惯、个性以及人格特质。我可以完完整整地告诉你这个人留下来的是哪一种足迹:他是踩高跷呢,还是骑脚踏车,或者飘在空中根本没有留下痕迹。”

    马克汉冷笑着,“我想恐怕你比那些提供给我法律证据的警察还要逊。”

    “至少我不会拿着证据冤枉那些没嫌疑却被真凶栽赃嫁祸的人,”万斯反击道,“而且,你知道,马克汉,只要你认定了脚印是犯罪证据,你绝对会让真凶称心如意,逮捕那些无辜的人。也就是说,那些与犯罪无关的人却成了你调查的对象。”

    他突然变得认真起来。

    “注意了,老家伙,眼前的线索似是而非,搀杂了神学论者口中所谓的黑暗力量。这许多让你感到焦虑的犯罪外表,很明显只是障眼法。我个人不相信那些无恶不作的帮派混混已经结社成党,而且选俱乐部这种可笑的场所当做他们的大本营。这种想法太夸张了,充斥着俗不可耐且令人厌烦的新闻渲染手法,真是太哗众取宠了。与战争不同的是,犯罪并不是明显的集体表现,它只不过是见不得人的活动。你知道吗?犯罪活动是属于个人层次的事。一个人计划杀人,他不会像打桥牌一样需要呼朋引伴。马克汉,亲爱的老家伙,别让这种不切实际的犯罪学观点毁了你一生,也别只顾着埋头调查雪地上的脚印,它们会彻底误导你,让你在这邪恶的世界里变得不被依赖。我要提醒你,聪明的罪犯绝不会笨到留下他的脚印让你拿着尺子去量它的大小。”

    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悲怜却又嘲讽地望着马克汉。

    “你有没有想过,说不定你的第一件案子就是因为脚印搞砸的?哎呀!到那时候你该怎么办?”

    “只要把你带在身边就万无一失了嘛!”马克汉回讽,“下一个重大案子发生时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办案呢?”

    “这可真让我受宠若惊。”万斯说。

    两天后报纸的头版头条刊出了令人震惊的玛格丽特•欧黛尔谋杀案。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04

金丝雀杀人事件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八点三十分

    马克汉告诉我们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时,正是九月十一号这个重大日子的早上过了八点三十分没多久。

    我暂时和万斯一起住在他位于东三十八街的一栋豪华大厦的最顶层的家中,这是一个重新装潢过、两层楼打通的大面积房子。自从我辞掉在父亲“范达因和戴维斯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过去几年我一直是万斯的私人法律代表和顾问,竭尽所能地为他的需要和兴趣服务。他的公事倒是不多,但是他的个人财务和他大量收购名画和古董的私事,却让我应接不暇;不过还不构成负担就是了。这种财务和法律上的服务倒是蛮适合我的。而我和万斯早从大学时代在哈佛读书时就建立起来的友谊,提供给我们社会化和人性化的基础——这种基础对别人来说可能很容易变质,让彼此形同陌路。

    在这个特别的早上我起了个大早,当万斯的管家柯瑞通报马克汉来访、在大厅等候的时候,我正在万斯的书房里忙着。我对马克汉这么早来访有点惊讶,因为马克汉也非常了解万斯的作息,万斯不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更忌讳别人在一大清早扰他清梦。就在那一刻,我嗅出不寻常的气息萦绕在四周。

    我察觉到马克汉在大厅里不安地来回踱步,他的帽子和手套被他随手丢在茶几上。我走进大厅时,他停下了脚步,一双饱受困扰的眼睛注视着我。马克汉的身材中等,不过体格壮硕,他一头的白发,胡子总是刮得干干净净。仪表出众的他不但彬彬有礼,待人也很谦和;而在他出色的外表下,隐含的却是律己甚严、充满企图心、坚韧不拔的刚毅特质,充分让人感受到他的顽强和不屈不挠。

    “早安,范,”他面无表情地向我打着招呼,“又发生了一起惊天动地的谋杀案,有史以来最可怕、最丑陋的一桩。……”他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盯着我。“你让我想起了前晚在俱乐部时我和万斯的对话。该死!那晚他的话果然要应验了。你还记得我半开玩笑地答应他下个大案子要带着他一起办吗?唉!事情真的发生了。那位被大家称为金丝雀的玛格丽特•欧黛尔在她的公寓里被杀了。而我刚刚得到的消息是,好像又和俱乐部有关。现在我要前去欧黛尔住的地方。……把那个安于逸乐还窝在被窝中的家伙叫起床如何?”

    “没问题。”我不假思索地答应,我想我这样的反应恐怕完全是自私使然。如果有任何谋杀案能够震惊全国,会造成这种结果的被害人可能屈指可数,而金丝雀就是这屈指可数中的一个。

    我立刻走到门边叫唤柯瑞,要他马上把万斯叫起来。

    “我恐怕,先生……”柯瑞显得有些担心。

    马克汉打断说:“别怕,叫醒他的后果我负责。”

    柯瑞也感受到事态的严重,于是离开了。

    几分钟后,万斯穿着绣工精致的丝质睡袍和拖鞋出现在大厅。

    “天哪!”他看着钟,略带惊讶地和我们打着招呼,“难道你们这些家伙整晚没睡?”

    他走到壁炉旁,从意大利制的烟盒中选出一根镶金边的瑞奇烟。

    马克汉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他这时候没心情开玩笑。

    “那个金丝雀被人杀了。”我忍不住开了口。

    万斯停住手中的火柴,不屑地看了我一眼,“谁家的金丝雀?”

    “玛格丽特•欧黛尔今早被人发现陈尸在家中,”马克汉突然补充说,“就连你这个窝在舒适被窝中的家伙都曾经听过她的大名,所以你该知道这件案子的严重性了吧。现在我要亲自去察看那些‘雪地上的脚印’,如果你要跟来,正如前晚你暗示我的,那就动身吧!”

    万斯弄熄了他的烟。

    “玛格丽特•欧黛尔?是百老汇的那位金发尤物,还是开发廊的那个?……真是悲哀!”尽管他的态度轻浮,但我可以看得出来他对这案子深感兴趣。万斯继续说道:“这群法律秩序的卑鄙敌人真的决定要陷你于苦恼的深渊啦,亲爱的老家伙?他们不顾人死活,真是可恶透了!失陪一下,我得去换件适当的衣服。”

    万斯转身回到他的卧室,马克汉则是拿出一根雪茄准备吞云吐雾一番,而我则回到书房把刚刚处理的资料收好。

    不到十分钟,万斯再度出现在大家的眼前,穿戴整齐准备出门。

    “嗯,老家伙,”管家柯瑞把帽子、手套和一根藤制手杖递给了万斯,他愉快地以法文嚷着,“出发吧!”

    我们沿着麦迪逊大道开车到上城,转进中央公园,再从西七十二街穿出。玛格丽特•欧黛尔的公寓位于西七十一街一八四号,靠近百老汇大道。我们把车停在路边,执勤的警员为我们从早已挤满了好奇民众的公寓门口开出一条通道。

    助理检察官费瑟吉尔正在大厅中等待他顶头上司的到来。

    “真是太不幸了,长官。”他悲叹地说,“又一桩麻烦事,还偏偏在这节骨眼!……”他沮丧地耸了耸肩。

    “快让人崩溃了,”马克汉一边和别人握手,一边嚷着,“调查得怎么样了?刑事组希兹警官在你报告后打电话来说,第一眼看上去,这案子就有点棘手。”

    “棘手?”费瑟吉尔严肃地重复这两个字。“简直是让人透不过气。希兹就像无法停下来的涡轮一样,他才刚结束波义尔的案子,马上又要发挥长处投入这宗骇人的新案子中。莫朗督察十分钟前刚来过,对他下达了调查令。”

    “嗯,希兹是个中好手,”马克汉说,“我们会破案的。……玛格丽特•欧黛尔的公寓是哪一间?”

    费瑟吉尔带大家走到大厅后方的一扇门前。

    “就是这里了,长官。”他说,“我得走了,我需要睡眠。祝好运!”说完他就离开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05

对这栋房子和它的内部结构作个简单的描述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栋建筑物的特别构造,在这桩谋杀案看似无法解释的部分中,或多或少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

    这是一栋石造的四层楼房,建造当初就是把它当做住家用的;为了要改成私人公寓,内部和外观都曾整修过,每一层楼大概隔成三到四间的公寓套房,但是顶楼不在此限。大楼一楼是犯案现场,在这层楼有三间公寓和一间牙医诊所。

    这栋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正对着西七十一街,大门正后方是宽敞的大厅。沿着大厅走到尽头就是玛格丽特•欧黛尔的公寓,门牌号码是三号;而公寓大门和这栋建筑物的出入口正好遥遥相对。在大厅中间靠右的地方,是通往楼上的楼梯所在;就在楼梯旁,也就是在大厅的右方,是一间小会客室,没有门,由拱道直接进入。正对楼梯,有一个凹进去不大的空间,那是电话总机的所在位置。这栋建筑物没有电梯。

    一楼的另一个重要特色是,在大厅的尽头,也就是右方角落,有一条对外的小通道,沿着欧黛尔公寓墙壁走到底有扇门,这扇门打开后看到的就是建筑物西侧的一片空地。这片空地由一条四尺宽的巷子连接通往西七十一街。在所附的图示中,一楼的格局可以一目了然,我也建议读者能将它牢记在心,因为一度我也怀疑如此简单明确的建筑格局,在这桩谋杀案的迷局中能扮演什么样的关键角色;然而正由于它的结构非常单纯,没什么特殊之处,不会复杂到让人有特别的联想,才让办案人员困惑了很长一段时间,几乎让这件案子成了无解的悬案。

    那天早上就在马克汉进入欧黛尔公寓后没多久,刑事组警官厄尼•希兹随后也赶到了现场。他那宽大、有着好斗模样的脸上却是一派轻松。很明显,以往办案总是存在于刑事组和地检处之间的憎恨与对立,这次却在希兹身上看不到。

    “很高兴你来了,长官。”他是真心诚意地说这句话。

    然后他转向万斯报以诚挚的微笑,并且伸出手和万斯握手(作者注:希兹和万斯是在两个月前侦办班森谋杀案期间认识的)。

    “大侦探这次又要加入我们的阵容了!”希兹以戏谑的语调这么说。

    “没错,”万斯口中念念有词,“在这美丽的九月早晨,你是否已经有了特别感应呢,警官?”

    “不告诉你!”希兹的脸突然变得阴沉严肃,然后他转向马克汉。“不公平,长官!他们这群该死的家伙为什么不挑别人干这档龌龊的事,独独挑上金丝雀玛格丽特•欧黛尔?百老汇里有一大堆再怎么样也不会引起杀机的过时女人,他们猎杀的对象看准了当红的炸子鸡。”

    就在他和马克汉说话的同时,警政署督察威廉•莫朗走进了玄关,依例和每个人握手致意。虽然他过去只在偶然的机会里见过我和万斯一次,但是他却记得我们两人,而且叫得出我们的名字,和我们寒暄着。

    “我们非常欢迎你来,”他声调和缓优雅地对马克汉说,“希兹警官会提供你需要的相关资料。我才刚到而已,还没有进入状况。”

    “我已经给了他很多资料。”希兹带大伙走向客厅时喃喃说着。

    玛格丽特•欧黛尔住的地方有着两间相当大的房间,由垂挂着暗红色帷幔的拱门相连接。从公寓大门进去首先看到的是一个八英尺1英尺=0.3048米。长、四英尺宽的玄关,推开威尼斯风格的高级玻璃门后才是客厅。公寓没有其他的出入口,要到卧房也只能从客厅穿过拱门进入。

    客厅左侧有一张覆盖着织锦丝缎的大型长沙发,正对着壁炉;沙发的正后方则放着一张紫檀木长桌。介于玄关和通往卧室拱门的右墙上,挂了一面三叠式的玛丽•安托瓦内特镜子,镜子下方放置了一张红褐色的折叠式方桌。在拱门的另一边、靠近外挂式凸窗,放了架小型史坦威钢琴,上面缀饰着路易•塞斯风格的精美装饰品。而在壁炉右方的角落,有一张细长桌脚的写字桌和一个手工制作的方形皮面字纸篓;壁炉左侧则是一个我从来都没看过、堪称绝世佳作的古希腊式橱柜。墙上挂了几幅法国画家布歇、弗拉格纳尔和华铎等人的复制画。卧房里放置了一个五斗柜、一个化妆台和几张镀金的椅子。整个公寓给人的感觉,似乎和金丝雀易逝凋零的个人特质,有着明显的关联。

    就在我们从玄关踏进客厅驻足四处观望的同时,屋内遭到破坏的景象映入我们的眼帘。很明显地,房间被人大肆搜刮过,处处显得零乱不堪,让人不忍卒睹。

    “看来他们做得不够高尚。”莫朗督察说。

    “我认为我们得感谢他们没用炸药把房子炸了。”希兹尖酸地回应。

    然而这破乱的景象并不是最吸引我们注意的地方,我们的视线几乎马上转移到了死者的身上。她以一种不自然的侧扭姿势陈尸在离我们比较近的沙发一角。头部像是被人用力向后扭转,靠在丝缎的沙发套上;散乱的长发过肩垂挂而下,宛如被冻结住的一练金色瀑布。由于死于暴力,她的脸扭曲得不成人形;皮肤已经变色,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张着,嘴唇皱缩;脖子两侧甲状软骨的部位有着明显的淤痕,身上穿着镶有黑色蕾丝的奶油色薄纱睡衣,而在沙发扶手旁则有一顶貂皮剪裁的金色睡帽。

    房间里留下她与凶手反抗挣扎的痕迹。在她散乱的头发旁,睡衣一边的肩带断落,胸口前的蕾丝部分有一道很长的横向裂缝;睡衣上淡紫色的缎带花饰也被扯落,皱巴巴的一团落在她的腿上。一只缎面的室内拖鞋掉落在地上,右膝向内盘卧在沙发上,好像是被凶手勒得快要窒息前的挣扎动作。她的手指仍然弯曲着,无疑地在她死亡之前曾紧紧握住凶手的手腕,直到她断气松手为止。

    我们的眼睛就像被施了恐怖的魔咒般停留在玛格丽特•欧黛尔的死状上,直到希兹开口才让我们回到现实中。

    “你瞧,马克汉先生,在她突然遭到背后攻击时,显然是坐在沙发这边角落的位置上。”

    马克汉点着头。“这么轻易就把她勒死的人一定是个孔武有力的男人。”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06

“我非常认同你的看法!”希兹说。他弯下身指着死者手指上的伤口继续说,“他们还拔走了她手上的戒指,而且动作也是非常的野蛮粗鲁。”然后他指着断落在玛格丽特•欧黛尔肩上、镶有小珍珠的一段精美的白金项链又说,“他们抢走了挂在她脖子上的所有饰品、项链,而且是硬扯下来的。他们不放过任何一样值钱的东西,也不浪费时间。……手法真是利落,动作不拖泥带水。”

    “法医在哪?”马克汉问。

    “他就要到了,”希兹告诉他,“德瑞摩斯医生是不能不吃早餐就出门办事的。”

    “他可以找出一些表面上看不出来的蛛丝马迹。”

    “我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线索,”希兹强调,“看看这间公寓,即使堪萨斯飓风来袭,情况也不会这么糟。”

    我们将视线从这幅让人难过的死者惨状上移开,然后走向房间的中央。

    “小心别碰到任何东西,马克汉先生,”希兹警告说,“我已经通知指纹专家过来这里,他们随时都会到。”

    万斯故作惊讶地看着希兹。

    “指纹?不会吧!多么可笑!在这个进步的时代,你认为这家伙会留下指纹让你去找?我看你是在做梦。”

    “不是所有的坏人个个都聪明,万斯先生。”希兹反驳着。

    “噢,亲爱的,当然!如果他们个个都聪明,就不会被抓了。但是,警官,毕竟一个被拿来认证的指纹,只表示留下指纹的这个人曾在某个时候在现场逗留过,它并不意味有罪。”

    “也许是这样,”希兹不甘愿地说,“但是我要告诉你,如果我在这个凌乱的现场真的找到任何指纹,我对留下指纹的家伙绝不宽贷。”

    万斯似乎被吓倒了。“你肯定是吓着我了,警官。从今以后手套将永远成为我外出时不可或缺的行头。你知道,我总是喜欢东摸摸西碰碰房子里的家具、茶杯、厨房用具什么的。”

    马克汉在这个时候插话进来,建议他们在法医到达之前再四处查看查看。

    “还不就和以前的案子如出一辙,没什么新鲜的。”希兹指出,“杀了这个女的,然后把所有值钱的东西一扫而空。”

    两个房间很明显地被掠夺一空,衣服和其他物品散落一地,两个衣橱(每个房间各一个)的门开着。从卧房里衣橱混乱的情形来看,可以知道凶手的行动是很仓促的。客厅的衣橱放置的是平时不常使用的物品,似乎被搜刮得并不严重。化妆台的抽屉和五斗柜被翻箱倒箧过,东西掉落一地;床单枕头被子乱七八糟地掀在一旁,床垫也整个翻了过来。两张椅子和一张小茶几翻倒在地上,花瓶也都破了,就好像被遍寻不着东西的凶手将它们摔在地上出气一样。写字桌的抽屉也全都被拉开搜索过,只留下散乱的纸张簿本在里头。古希腊式橱柜的门也是大剌剌地开在那里,被翻空的程度和写字桌的情况没有两样。青铜制的台灯倒在长桌的边角,缎面的灯罩也被旁边的银盒尖角给刮破了。

    在一片混乱中有两样东西特别吸引我的注意——其中一样是在任何文具店里都买得到的黑色金属文件盒;另外一样则是钢片打造、有着圆形锁的首饰盒。尤其后者在整个追查的过程中,扮演了奇怪而邪恶的角色。

    空无一物的文件盒被置于长桌上,紧邻着倒落的台灯。盒盖是关着的,而钥匙还插在钥匙孔里。在杂乱无章的房间里,这个盒子似乎是残破景象中惟一让人感觉到井然有序的东西。

    另一方面,首饰盒则是被粗暴地打开了。它放在卧房的化妆台上,歹徒似乎是费了很大力气才把它撬开,整个盒子都变了形。首饰盒旁有一把铜柄的火钳,显然是取自客厅,用来当做凿刀撬开首饰盒的工具。

    在我们察看房间的时候,万斯不经意地瞥到这两件物品,而就在他走近化妆台时,突然停下了脚步。他拿出他的单边眼镜,小心翼翼地调整好位置,倾身看着变形的首饰盒。

    “非常特别!”他喃喃自语,并且用他的金笔轻敲着盒盖边缘。“你有没有发现什么,警官?”

    万斯弯向化妆台的时候,希兹正眯着眼睛看他。

    “你发现了什么吗?万斯先生。”他反问万斯。

    “哦,你想像不到的,”万斯轻轻地回答。“刚刚我突然发现这个钢片打造的盒子是绝对无法被这把普通的火钳打开的,对不对?”

    希兹同意地点着头。“所以,你也注意到了,是不是?你的看法没错,这把火钳充其量只会对这个首饰盒造成一点损伤,但它绝对无法破坏这把锁。”

    他转向莫朗督察。

    “这个难题我会交给我们的布莱纳‘教授’去解决,如果他可以的话。打开这个首饰盒对我而言是高难度的工作,也不是我这样的人应该会做的事。”

    万斯继续研究了这只首饰盒一会儿,终于面有难色地转过头去。

    “哎呀!”万斯叫着,“昨晚这里发生了非常诡异的事。”

    “哦,没那么诡异,”希兹接着说,“这个案子很单纯,没啥神秘的地方。”

    万斯拿下他的单边眼镜擦了擦,然后把它收了起来。

    “如果你是用这种态度办案的话,警官,”他不屑地回嘴,“我保证你铁定会触礁。希望到时候会有仁慈的上帝出来把你拯救到岸边。”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07

手印

九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九点三十分

    就在我们回到客厅没多久,首席法医德瑞摩斯兴致勃勃、充满活力地赶到了。他的车子里跟着下来了另外三个人,其中一位手上拿着照相机和一副折叠三脚架。这三个人分别是杜柏士队长、指纹专家贝拉米探员和警方摄影师蒯彼得。

    “哇,哇,哇!”德瑞摩斯法医喊道,“是什么风把大家都吹过来了!很棘手,是不是?……但是,检察官,就算发生了这种事,你的朋友们好歹也挑个让人可以接受的时间叫人嘛!一大早就催命似的,我的肝脏吃不消啊!”

    他精神奕奕、非常有效率地和每个人握手打招呼。

    “尸体在哪里?”他环顾屋内,轻松地问着,接着便看到了躺在沙发上的尸体,“噢!是名女子。”

    一个箭步向前,德瑞摩斯法医立刻对玛格丽特•欧黛尔的尸体进行检查。他仔细查看她的脖子、手指,摇动她的手臂和头以确定她死后僵硬的程度,最后松弛她僵直的四肢,让尸体平躺在长椅垫上,准备做更进一步的验尸工作。

    我们其他人则移向卧室,希兹挥手叫杜柏士队长和贝拉米探员跟过来。

    “别放过任何一个地方,”他对他们说。“特别是好好留意这个首饰盒和这把钳子的握柄部分;另外,把客厅里的文件盒也彻底地检查一番。”

    “没错,”杜柏士队长同意地说,“我们在这头忙,法医在另一头忙。”然后他和贝拉米分头展开工作。

    很自然地,我们的兴趣焦点集中在杜柏士队长的工作上。整整五分钟我们都在看他检查首饰盒的前前后后,以及钳子的握柄。他小心翼翼地捏着这些东西的边缘把它们拿起来,眼睛戴着珠宝商鉴定珠宝用的那种放大镜片,并拿出口袋中的小型手电筒照着首饰盒和钳子的每一寸地方,最后他把它们放下来,皱着眉头。

    “没有指纹在上面,”他说,“擦拭得干干净净。”

    “我大概知道了,”希兹咕哝着,“这是职业杀手干的。”他转向另一名专家,“有没有发现什么,贝拉米?”

    “毫无发现,”贝拉米有点火气地回答。“只有一些旧的斑点和灰尘在上面。”

    “看来是一无所获了,”希兹感到非常恼火。“我们只有指望法医那头的进展了。”

    就在这时候德瑞摩斯法医走进了卧室,从床上拿起了一条床单,回到沙发旁用床单覆盖住尸体。随后他关上他的手提箱,潇洒地戴上帽子,朝众人急步走去。

    “单纯的杀人事件,”他说话快如连珠炮,“喉咙前方有几道淤痕,拇指形状的淤痕在后颈骨的部位。这一定是出其不意的攻击,虽然死者临死前有明显挣扎过的痕迹,不过凶手的动作干净利落,有职业杀手的水准。”

    “你认为她的衣服是怎么破的呢,法医?”万斯问。

    “哦,那个吗?很难说。有可能是她自己弄的——窒息前的本能反应。”

    “好像不是那样哟?”

    “为什么不是?凶手的两手都勒在她的脖子上,你说还有谁能撕破她的衣服,扯掉她的胸花?”

    万斯耸了耸肩,点燃一根烟。

    希兹显然被这种不合逻辑的回答惹得有些恼火,他提出了另一个疑问。

    “手指上的伤痕难道不是因为她的戒指被拔掉时造成的吗?”

    “有可能,这些都是新伤。另外,她的左手腕也有几道刮痕,显示她的手镯有可能是遭到外力从她手上强行脱下来的。”

    “这样说还算合理,”希兹满意地回答,“而且看来他们还从她脖子上扯下项链之类的饰物。”

    “有可能,”德瑞摩斯法医淡然同意。“链子类的饰物在她右肩的后方勒出一道凹痕。”

    “时间呢?”

    “九或十个小时之前。嗯,大概昨晚十一点半左右,或许再早一点。无论如何,不超过午夜十二点。”他不停地来回踱步,“还有什么事吗?”

    希兹想了一下。

    “就这样了,法医,”他说,“我要马上把尸体移往殡仪馆的停尸间。你赶紧进行验尸的工作吧!”

    “明天你就可以拿到验尸报告了。”尽管德瑞摩斯法医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不过在他离去之前,他还是走进卧室,和希兹、马克汉与莫朗督察握手道别。

    希兹跟着他走到门口,我听见他要门外的警员打电话给公共服务部,叫他们马上把救护车开过来载运金丝雀的尸体。

    “我真的非常佩服你们这位法医!”万斯对马克汉说,“好一个团队!你在这里为这位香消玉殒的金发美女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而这位快活的法医先生却只为他早起的肝脏担心。”

    “他有什么不舒服的?”马克汉抱怨说,“媒体舆论的压力又没有落在他身上。……对了,你对撕破洋装的质疑点到底在哪里?”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08

万斯懒懒地看着手上点燃的烟。

    “想想看,”他说,“这位女士很明显是遭到出其不意的攻击,因为,假如之前发生打斗,她就不会坐在那儿被人从后方活活勒死。因此,在她被勒住脖子的当时,她的睡衣和胸花无疑是完整的。但是——姑且不管你那位生气盎然的法医大人所下的结论——从她衣服损破的情形来看,依常理判断,并不像是她挣扎要呼吸时自己造成的。如果胸前的睡衣勒得她喘不过气来,她会把手指伸进衣领里然后撕扯上衣透气。可是,如果你注意到的话,她的睡衣上半部根本完好如初,惟一破损的地方是蕾丝荷叶边的部分。它是被一股很大的力量从旁边撕裂的,甚至是被扯破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拉扯应该不是向下就是往外。”

    莫朗督察听得非常专心,然而希兹却是毫不在意且没耐性;显然他不认为撕破的睡衣和这件简单的大案子有任何关联。

    “此外,”万斯继续,“还有那胸花,如果她被勒时自己把胸饰扯掉,毫无疑问它应该会掉在地上。因为,想想看,她的尸体侧扭,右膝盘卧,一只拖鞋没有穿在脚上,可见她当时一定挣扎得很厉害。现在我要说的是,在这样的挣扎中,不会有任何胸花还会停留在这位女士的膝盖上。即使女士小姐们坐得好好的,她们的手套、皮包、手帕、餐巾、小册子之类的东西,都会从她们的膝盖滑落到地上,你们知道吗?”

    “如果你的论点正确的话,”马克汉指出,“也就是说,蕾丝的撕裂和胸花的扯落应该是在她死后才发生的喽?!但我无法理解的是,这种无意义的野蛮行为,目的是什么?”

    “我也一样,”万斯轻声叹息,“整件事非常诡异。”

    希兹目光锐利地看着他。“这是你第二次这么说了。但是这件谋杀案中并没有发现你所谓的离奇诡异之处。这个案子再单纯不过了。”他语气坚决,极力为自己站不住脚的意见抗辩。“睡衣几乎在任何时间都可能被扯破,”他顽固地继续说下去,“胸花可能正好勾到睡衣裙摆的蕾丝,因此没有掉落在地上。”

    “那么首饰盒你又作何解释,警官?”万斯问。

    “嗯,凶手可能是试着要用钳子打开它,但是打不开,于是用自己带来的铁橇撬开的。”

    “假如他随身带了这么有用的铁橇,”万斯继续追问,“为什么这家伙还要不厌其烦地从客厅找来那没用的钳子?”

    希兹警官尴尬地摇着头。

    “你永远搞不清楚这些歹徒为什么要这样做。”

    “啧,啧!”万斯对他发出藐视斥责的声音。“‘永远’这两个字不应该会是从你这位聪明的警官口中讲出来的吧!”

    希兹依旧眼神锐利地看着万斯。“还有什么事情让你觉得诡异离奇的吗?”他的敏锐问题又冒了出来。

    “嗯,客厅桌上的台灯。”

    当时我们就站在连接两个房间的拱门上,希兹立刻转身,盯着那个翻倒的台灯。

    “我看不出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它翻倒在那,对不对?”万斯说。

    “那又怎样?”希兹完全迷惑了。“屋子里几乎每样东西都他妈的被搞得东倒西歪。”

    “哦!但是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大部分的东西被翻搅得乱七八糟,像是抽屉、箱子、柜子、花瓶等等。那就是他们在找东西;他们动作一致地在搜刮所有值钱的东西。但是那座台灯,现在你们看到没,和屋子里的状况不协调,一点也不搭调。它倒在桌子的边角上,相对死者被勒死的地点少说也有五尺远;在挣扎的过程中,台灯不可能被打翻。……不,根本就不会。台灯不应该会翻倒,正如同折叠式方桌上那面美丽的镜子也不应该会破。这就是为什么奇怪的地方。”

    “那些椅子和那张小桌子怪不怪呢?”希兹指着两张翻倒的镀金椅子,和一张倾倒在钢琴附近的茶几问万斯。

    “哦,它们没有什么怪异之处,”万斯回答。“这些都是很轻的家具,很容易被闯进来掠夺财物又急着逃走的歹徒碰倒在一旁。”

    “这座台灯可能也是在同样的情况下被弄倒的。”希兹反驳。

    万斯摇着他的头。“不可能,警官。它是实心铜座的台灯,不会头重脚轻;而且稳稳地站在边角,不会造成任何妨碍。……台灯是故意被弄倒的。”

    希兹沉默了一会儿。经验告诉他不要低估了万斯的观察能力。事实上,就在我看到翻倒在桌边的台灯与其他被翻弄破坏的东西有一大段距离的同时,我必须承认万斯的观点的确隐藏了一股不容忽视的威力。我努力想借万斯的观点重建犯罪现场,但却彻彻底底地失败了。

    “还有什么和现场不搭调的吗?”希兹终于又开口问了万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09

万斯以他手上的烟指着客厅里的衣橱。这个衣橱放置在玄关旁的角落,离古希腊式橱柜很近,正对着沙发一角。

    “你不妨花点心思仔细看看那个衣橱,”万斯漫不经心地说,“你会发现,虽然衣橱的门是半开的,但是里面的东西没有被碰过;而这也是整间公寓里惟一没有被翻搅过的地方。”

    希兹走了过去,检视衣橱的内部。

    “嗯,无论如何,我得承认这的确很怪异。”他最后承认了这个事实。

    万斯懒洋洋地跟在后面,从他肩后看着衣橱内部。

    “天哪!”他突然叫了起来。“钥匙插在锁的内侧,真是怪得不得了!没人能够从衣橱内锁门的——是不是,警官?”

    “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希兹倒是很看得开,“也许这门一直都没被锁过。总之,我们很快就会找出答案了。女佣正在外面待命,等杜柏士队长结束他的工作,我会和她谈谈。”

    他转向已经完成卧房指纹采集工作,此刻正在钢琴上采集指纹的杜柏士队长。

    “有没有什么发现?”

    队长摇摇头。

    “都戴着手套。”他简单扼要地回答。

    “我这里也一样。”贝拉米跪在写字桌前,粗声粗气地跟着说。

    万斯嘲笑地转身走向窗户旁,泰然自若地抽烟看着窗外,仿佛他对这件案子的浓厚兴趣转眼间已经烟消云散。

    就在这时候,大厅的门打开了,一名满头灰发和蓄着杂乱胡子的矮瘦男人走了进来,在刺眼的阳光下不时地眨着他的眼睛。

    “早安,教授,”希兹向这位刚来的人士打招呼,“真高兴见到你,我手上又有好货了,正是你拿手的。”

    副督察康瑞德•布莱纳是隐藏在这个侦查团队背后、能力一流的专家之一。通常遇到棘手的技术问题总是得征询他的意见,然而他的名字和功劳却很少上报。他的专长在锁类和歹徒使用的窃盗工具。我怀疑,就算是洛桑大学那些努力不懈教犯罪学的学者,也不一定有人能比他更精确地从歹徒所留下的证据去解读犯罪工具。他的外表举止看起来像是位干巴精瘦、不怎么起眼的教授(作者注:这是一件有趣的事,他在纽约市警局任职十九年,基于他无人出其右的专长和下属身份之故,他一直被人尊称为“教授”)。他身穿一套未经整烫的传统剪裁黑色西装,里面是一件立领衬衫,活脱是十九世纪末的牧师装扮,还打着一条窄长的黑色领带。他的金边眼镜镜片很厚,以至于他的瞳孔看起来大得惊人。

    当希兹和他讲话的时候,他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等着执行任务,似乎无视于其他人的存在。希兹显然非常了解这位瘦小警官的特殊风格,不待他反应,立刻走向卧室。

    “这里请,教授,”他谄媚地引导布莱纳进入卧室,走到化妆台前拿起首饰盒。“看一下这个首饰盒,告诉我你发现了什么。”

    布莱纳跟着希兹进入卧室,没有左顾右盼,直接拿起了首饰盒,静静地走到窗边检视。万斯突然间似乎又变得有兴致了,他走了过去,驻足看着他。

    这位瘦小的专家戴着近视眼镜,拿着首饰盒端详了足足五分钟。然后他撇过头看着希兹,眼睛不停地眨动着。

    “有两种工具被用来打开这个首饰盒,”他的声音小而尖锐,但却充满了无比的权威。“其中一样弄弯了盒盖,并且在烤漆的表面上造成数道刮痕。另外一样,我敢说,是某种铁制凿刀,用来破坏锁的。第一种工具是件钝器,操作的杠杆角度错误,使用者显然不熟悉这项工具,结果只造成盒盖边缘弯曲变形;但是凿刀插入的施力点却用得非常正确,刚好可以把锁簧弄开。”

    “惯窃?”希兹问。

    “八成是,”布莱纳回答,再度眨着他的眼睛。“也就是说,撬开锁的功夫是职业手法。而且我敢大胆地打包票,这项工具是专为进行这个不法行动所准备的。”

    “这玩意有派上用场吗?”希兹拿起那把火钳。

    布莱纳把它拿过来反复查看。

    “它或许就是那件弄弯盒盖的钝器,但绝不是撬开锁的工具。这把火钳是铁铸的,只要施力过大就会折断。然而这个首饰盒由冷钢打造而成,里面嵌入圆柱形的倒钩锁,需要特制的钥匙才能打开;而只有凿刀才有足够的力道可以把锁撬开。”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10

“嗯,就这样了。”希兹似乎很满意布莱纳所作的结论。“我要请你仔细检查首饰盒,教授,到时候告诉我你还发现了什么。”

    “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要带走它。”这位小个子把首饰盒夹在手臂里,不吭一声地离开了。

    希兹对着马克汉露齿一笑。“怪胎!除非他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答案,否则他是不会快乐的。他一刻也等不及要拥有那个盒子,然后在搭地铁的时候一路疼爱地捧着它,就像母亲捧着婴儿那样。”

    万斯仍旧站在化妆台附近,困惑地看着这个房间。

    “马克汉,”他说,“那个首饰盒的情况的确让人吃惊。这事不合理、不合逻辑,让人想不透。它让整个案子变得更复杂了。从那个钢盒刮损的情形判断,不像是高手所为,但被撬开了锁却又的确是出自高手的伎俩……”

    在马克汉回应之前,杜柏士队长发出的满足声吸引了我们的注意。

    “我这里有些发现,警官。”他叫着。

    我们怀着期待的心情移往客厅。杜柏士站在沙发后长桌的一边,几乎就在玛格丽特•欧黛尔陈尸处的正后方。他拿出一个看起来像是小型手动式风箱的指纹印显示器,并吹出淡黄色粉末,让粉末均匀地遍布在桌面上大约有一平方尺的面积。接着他轻轻地吹掉多余的粉末,桌面这时候出现了一个清楚的深黄色手印。大拇指和其他各指节间的指印以及手掌边缘部分,在粉末中呈现的样子就像是一座座环状的小岛,指纹纹路清晰可辨。摄影师随后把他的照相机架在一个可调式三脚架上,小心翼翼地对焦,对着这个手印拍了两张照片。

    “这样应该就够了,”杜柏士非常满意他的发现。“右手掌,清楚的手印,留下它的家伙当时就站在这名女子的正后方,……而且这掌印的痕迹非常新。”

    “这个盒子呢?”希兹指着翻倒台灯旁的黑色文件盒。

    “一点痕迹也没有,擦拭得非常干净。”

    杜柏士开始收拾他的检查工具。

    “我说,杜柏士队长,”万斯插嘴说,“你检查过衣橱内的门把吗?”

    杜柏士猛然转身,瞪着万斯。

    “没有人会闲着没事去握衣橱内的门把的,大家开关衣橱都是从外面。”

    万斯假装很惊讶地挑动他的眉毛。

    “哦,真的是这样吗?真让人想不到!……不过,你知道吗?如果有人在衣橱里的话,他就不会碰触到衣橱外的门把了。”

    “据我所知,不会有人把自己关在衣橱里的。”杜柏士的语调充满不屑和讽刺。

    “这就怪了,”万斯说,“你知道吗?据我所知,很多人都会沉溺在这种习惯中,有点像是某种形态的消遣娱乐呢!”

    总是会打圆场的马克汉开了口。

    “万斯,你对那个衣橱有什么看法吗?”

    “唉,我要是有就好了,”他无可奈何地回答。“因为我无论如何也想不透为什么衣橱看起来整整齐齐的,没有翻弄过的痕迹?我真的很好奇。你知道,它应该被大肆搜刮过才对。”

    希兹也陷入和万斯同样的迷惘中,因此他转向杜柏士,对他说:“你最好还是检查一下门把,队长。正如这位先生所言,这个衣橱确有蹊跷。”

    杜柏士不悦地默默走向衣橱门边,将黄色粉末撒在里面的门把上。吹掉粉末后,他拿着放大镜弯下腰来检查。终于他直起了身,乖戾地打量着万斯。

    “门把上是有刚留下的指纹,可以了吧!”他勉勉强强地承认。“除非我判断错误,否则这些指纹就是把手印留在桌面的那个家伙留下来的。两处的大拇指指纹都是环状的,食指呈螺纹状。……这里,彼得,”他指示一旁的摄影师,“把这个门把拍照存查。”

    检查结束后,杜柏士、贝拉米和那名摄影师一行人先行离去。

    大家互开了一会儿玩笑后,莫朗督察也离开了。在大门边他和两名身穿白色制服的实习医师擦肩而过,他们奉命前来搬走这名女子的尸体。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金丝雀杀人事件》--作者: 范达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