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斯的实证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上午十一点三十分半小时后我们来到第七十一街的公寓。尽管希兹对杰梭的不利推断合乎逻辑,但是马克汉对逮捕杰梭的行动并不是十分满意;而万斯刚才的态度在他心中撒下了更多让他疑惑的种子。对杰梭最不利的一点,就是侧门锁与未锁的问题;当万斯声称他能实地证明史基是如何进出这栋公寓时,虽然马克汉只是半信半疑,但他还是同意跟万斯一道前来。至于希兹,虽然自以为是,却也深感兴趣,愿意随同前往。
穿着咖啡色制服、精神奕奕的史比佛利站在电话总机旁,临深履薄地看着我们。但是在万斯和颜悦色建议他到外面走动走动个十分钟后,他像是得到解脱一样,毫不迟疑地离开了。
在欧黛尔公寓外警戒的警员走上前来行礼致敬。
“一切如何?”希兹问道,“有没有人来访?”
“只有一个——一名绅士打扮的人前来,说他认识金丝雀并且希望看看这公寓。我告诉他得有你或检察官的命令才可以。”
“做得很好,警官。”马克汉说着转向万斯,“可能是史帕斯伍德,可怜的家伙。”
“的确,”万斯喃喃地说,“真是执着!真让人感动!”
希兹要那警员到外面巡逻半小时,现场只剩下我们四人。
“现在,警官,”万斯神情愉快地说,“我相信你知道如何操作这电话总机。接下来的几分钟请务必表现得像史比佛利一样——请你委曲一下。首先,请把侧门闩上——要确定闩好,就和那个致命的晚上一样。”
希兹露齿一笑。
“没问题!”他把食指神秘兮兮地放在嘴唇上,半弯着腰、蹑手蹑脚地穿过大厅,动作就像闹剧里的滑稽探长。几分钟之后,他又蹑手蹑脚地回到总机这里,食指仍放在嘴唇上。接着,他把嘴靠近万斯的耳朵,一双骨碌碌的眼睛看来贼头贼脑的。
“嘘!”他低声地说,“门已经闩上了……”他坐到总机的座位上,“好戏什么时候上演,万斯先生?”
“就要上演了,警官,”万斯也顺着希兹的滑稽情绪,“注意!时间是星期一晚上九点三十分。你演史比佛利——虽然气质差远了,而且忘了戴胡子——不过你还是演他吧。而我演那位打扮得俗里俗气的史基。为了真实起见,请努力想像我戴着麂皮手套、身穿丝质衬衫的样子吧。马克汉先生和范达因先生在这里就当是观众,对了,警官,请把欧黛尔公寓的钥匙给我:史基手上真的有一副。”
希兹拿出钥匙交给万斯,仍然在那笑着。
“先说好,”万斯继续说,“待会儿当我从前门离开后,你等个三分钟,然后再去敲欧黛尔小姐的门。”
他信步走到前门,然后转身走向总机。马克汉和我站在希兹后面,我们三人都在总机所在的凹槽里,面向这栋大楼正门的位置。
“史基出场!”万斯宣布,“记住,时间是九点三十分。”然后,当他走到总机旁边时,“你忘了你的台词了,警官。你应该告诉我欧黛尔小姐外出不在。不过算了。……史基先生继续走向那位小姐的门口……像这样。”
他经过我们身边,我们听到他按了门铃。在停顿片刻后,他敲了门,然后朝大厅往回走。
“我想你说得没错。”他正根据史比佛利的陈述,模拟史基当时所说的话。他继续走向前门,跨出大门来到街上,朝百老汇大道走去。
我们足足等了三分钟,没人说话。希兹变得正经起来,他加速吞吐着雪茄正说明了他的期待。马克汉则是非常冷静地皱着眉头。三分钟一过,希兹站起来,急忙走到欧黛尔门口,马克汉和我跟在后面。他敲门后,门从里面打开了。万斯就站在玄关上。
“第一幕结束,”他愉快地和我们打着招呼,“这就是史基先生星期一晚上如何在侧门锁上而且接线生没看到他的情形下,进入了这位小姐的房间的做法。”
希兹眯起了眼睛,不发一言。之后他突然转身,瞧了瞧后厅通道和那扇橡木门。门闩的把手呈垂直状,显示环扣已被转开而且门打开了。希兹端详了好一会儿,然后把眼睛转向总机。这时候他发出了欣喜的赞叹。
“非常好,万斯先生——非常好!”他边说边点头,“让人一目了然,嗯,不需要解释。——在你按了公寓门铃后,先顺着后厅通道跑到侧门将门打开,然后再跑回来敲门。之后你从前门离去,转向百老汇大道,再绕一圈掉转头走进大楼旁的窄巷,接着从侧门进来,然后背着我们静悄悄地潜入公寓。”
“很简单,不是吗?”万斯说。
“是呀,”希兹警官不以为然地说,“不过这也没什么帮助,如果这就是与星期一晚上发生命案惟一有关的问题,那谁都想得出来。但是,问题是侧门在史基离开后又被锁上,那才是困扰我的地方。史基可能——只是‘可能’,请你注意——像你刚刚那样进入,但是他不可能那样离开,因为隔天早上侧门是锁着的。如果有人在史基离开后把门锁上,这个人同样可以在他进来前替他打开门,那他也就不需要在九点半的时候,自己从后厅通道跑去打开侧门。所以,我不认为你这有趣的实验能替杰梭开脱。”
“哦,但是戏还没结束,”万斯回答,“下一幕即将开始。”
希兹睁大了眼。
“是吗?”他的声调几乎是在揶揄万斯,但表情却写着好奇与怀疑。“你接下来要让我们看看史基在没有杰梭的帮助下,是如何离开而且从里面锁上侧门的?”
“正是,警官。” 希兹张开嘴想说什么,但是又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他耸了耸肩,抛给马克汉一个等着看好戏的表情。
“让我们回到大厅。”万斯继续说,并且引领我们走进总机斜对角的小会客室。如同我之前已经解释过的,这间会客室就在上楼楼梯的旁边,左面的墙紧临着通往侧门的后厅通道。
万斯很客气地带我们走到椅子边,并向希兹警官瞄了一眼。
“你大可在这里休息一会儿,直到你听到我敲侧门的声音,再过来替我开门。”他走到会客室门口,“再一次,我扮演那已经离去的史基先生。……戏幕拉起。”
他鞠个躬,步出会客室来到大厅,走向后厅通道,在会客室转角消失。
希兹不安地改变了坐姿,并向马克汉投以困惑的表情。
“长官,您认为他办得到吗?”他的语气尽是嘲弄。
“不知道,”马克汉皱着眉头,“如果他做到,就粉碎你认为杰梭有罪的推断了。”
“我倒不担心,”希兹说,“万斯先生虽然学富五车,满脑子都是点子,但他妈的要如何——?”
他的话被一阵侧门的敲门声打断。我们三人同时跳起来,很快地跑向大厅转角,后厅通道已经没人。那里没有其他的门可以出去,通道两边是墙,就只有尽头处那扇通到后面空地的橡木门。万斯只能从那扇橡木门出去。而我们立刻注意到——我们一下就看到了——门闩把手已呈水平位置,这代表门是锁上的。
希兹不但大吃一惊,而且惊讶得说不出话来。马克汉一动也不动,站在那好像见到鬼似的瞪着空无一人的通道。经过一阵踌躇后,希兹快步走到门边,但他并没有马上打开它。他蹲了下来,仔细地检查着门闩。之后他拿出万能随身刀,把刀刃插进门和门框之间的缝隙。由于门锁卡榫的阻挡,刀刃只能在圆形卡榫处上下摩擦。毫无疑问地,那厚重的橡木门框和门锁是结实地密合在一起的,而门闩的确是从里面转成水平位置的。然而,希兹仍然相当怀疑,并且用力拉着门把,但是门还是牢牢地关着。最后,他才将门闩把手转到垂直的位置打开了门。万斯站在空地上,正悠闲地抽着烟,观察窄巷的砖墙。
“我说,马克汉,”他说,“这面墙应该年代非常久远了,不是最近才赶工砌好的。采用的是法兰德斯式砌墙法,而不是用我们这年代的直砌法——或是横砌法。看看那里!”他指着空地后方。“是属于棋盘式的砌法。非常整齐美观,比目前十分普遍的英格兰式十字砌墙法还要赏心悦目。而砖缝间都是采用V形糊法。……真不错!”
马克汉一肚子火。
“该死,万斯!我又不是在盖砖墙。我要知道的是你如何能站在外面,却让门从里面反锁的。”
“哦,那个呀!”万斯把烟熄了,走进屋内。“我只是用了一点犯罪的手法,非常简单,就像所有效率一流的工具一样——再简单不过了。就是因为简单,我还不好意思说呢。……看好了!”
他从口袋中拿出一枝镊子,尾端绑着约四尺长的紫色麻线。他把镊子夹在垂直的门闩把手上,将门闩把手向左略微转动后,再将绑在镊子上的麻线顺门而下穿出门槛,大约有一尺的麻线在门外。走到外头,他把门关上。镊子像虎头钳一样仍然紧夹在门闩把手上,长长的麻线则是绕过门下出现在外头。我们三人站在那专注地看着门闩,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万斯轻轻地从门外拉动麻线,麻线慢慢被拉紧,然后向下的拉力也慢慢地扭动了门闩。当门被闩上后,门闩把手也成了水平的位置。突然,麻线被猛地一扯,镊子从门闩把手上松开,无声无息地掉到铺着地毯的地板上。当麻线再被拉动时,镊子就从门底的缝隙中消失不见了。
“很可笑,是不是?”当希兹开门让万斯进来时,万斯说,“有点蠢,不是吗?但是,我亲爱的警官,这就是那位已死的汤尼在星期一晚上离开房子的手法。让我们一起进去欧黛尔的房间,我再详细告诉你们。我想史比佛利先生也该散步回来了,所以就让他回到他的工作岗位,换我们休息一下。”
“你什么时候想到用镊子和麻线的把戏?”我们在欧黛尔的客厅坐下时,马克汉迫不及待地提出这个问题。
“我真的记不起来了,”万斯漫不经心地回答,接着从烟盒里挑了根烟。“这是史基的把戏。很天才,是不是?”
“好了啦!”马克汉的镇定终于被瓦解了,“你怎么知道史基用这种方法让自己出去后反锁这扇门?”
“我是昨天早上在他的晚礼服中发现这些小道具的。”
“什么?”希兹挑衅地叫了起来,“昨天搜查史基的房间,你不说一声就把这些东西带出来?”
“哦,是在你手下搜查过后。事实上,我是一直到你那些经验丰富的探员们检查过他的衣服并且锁上衣橱门之后才去看的。你看,警官,这个玩意是在史基的背心口袋中找到的,压在银色烟盒底下。我承认还检查了他的晚礼服,就是欧黛尔香消玉殒那晚他穿的那套,希望能再多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当我发现这枝拔眉夹时,我一点都没想到它的重要性。但是缠在上面的紫色麻线却困扰着我。我知道史基不会拔眉毛;就算他有这样的癖好,干嘛还要缠着麻线?这镊子是枝精致的金饰玩意——那位美丽的玛格丽特或许会用它。上星期二早上我注意到,在她化妆台靠近首饰盒旁有个小漆盘,里面装着类似的化妆用品。——不过并不齐全。”
他指着写字桌旁的皮面字纸篓,里面装着揉成一团的纸。
“我也注意到这被丢弃的包装纸,上面印着一家在第五大道非常有名的精品商店店名。今天早上在我到下城的路上,我下车来到这家店,才知道他们是用紫色麻线来包装捆绑商品的。因此,我认为史基在那出事的晚上,从这里拿了这枝镊子和麻线。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花时间把这些线绑在拔眉夹上呢?我得惭愧地承认,当时我想不出答案。但是今天早上当你说你逮捕了杰梭,并强调他在史基离开后锁上侧门的事时,雾散光现,鸟儿高歌,一切都豁然开朗。我突然拥有了神奇的力量。整个事情对我而言——就像一般人说的——灵光乍现。我告诉你,马克汉,说不定就是这股灵异力量帮忙破案的。”
命案重建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中午万斯说完后,屋内沉寂了片刻。马克汉陷在椅子里,眼睛凝视着前方。希兹则是勉强带着赞叹的眼神看着万斯。他坚持杰梭涉案的论调基础已经被粉碎,而且他所建立的破案架构显然也摇摇欲坠。马克汉相当清楚这点,他的希望也破灭了。
“我希望你的灵感能帮上大忙,”他喃喃说着,目光移到万斯的身上,“你的最新发现几乎要把我们拉回原点重新开始。”
“哦,别这么悲观。让我们用睿智一起面对接下来的挑战。……要听我的看法吗?……它充满了各种可能。”他改变坐姿让自己更舒服些。“史基需要钱——毫无疑问,他的丝质衬衫都不够换着穿——而且在欧黛尔死前一星期他向她勒索不成后,他在上星期一晚上来到这里。他知道她会外出,而且打算等她回来;因为从一般情况判断她可能会拒绝见他。他知道侧门晚上都会上锁,而他又不希望被看到进入她的公寓,所以他借着九点半探访未遇作掩护,偷偷地打开了侧门。侧门打开了,他接着从窄巷转回,并在十一点前溜进了欧黛尔的公寓。当那女子和护花男子回家时,他很快地躲进衣橱,一直待在里面直到那名男子离开。然后他走了出来,那名女子因为他的突然出现吓得惊声尖叫。但是,等她认出是史基后,她告诉敲门的史帕斯伍德没事。于是史帕斯伍德便离开回去找人打桥牌了。史基和欧黛尔开始为钱的事争执——可能还争执得非常厉害。在争吵过程中电话响了,史基拿起话筒说金丝雀外出了。两人继续争执不下,但是此时另一名追求者出现了。他是按铃或是自己拿钥匙开门进来,这我无法确定——可能是后者,因为接线生没注意到他的来访。史基再次躲进了衣橱,而且好像预知到会发生什么似的,把自己幸运地锁在里面。很自然地,他把眼睛贴近钥匙孔,看看谁是这第二个访客。”
万斯指着衣橱的门。
“你们看,这钥匙孔和沙发成一直线。当史基透过钥匙孔向外看时,他看到让他血液凝结的可怕景象。这名新来的访客扼住欧黛尔小姐的喉咙打算勒死她。……试想一下史基当时的情绪,我亲爱的马克汉。他蜷缩在一个黑暗密闭的衣橱里,就在离他咫尺的距离,凶手正在杀害一名女子!多么惨不忍睹!我相信他当时一定被吓得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他看到这名凶手眼中闪烁出发了狂的愤怒,而凶手也一定非常孔武有力,然而,史基却是那么瘦小。……唉!可怜。史基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一动也不动地在衣橱里等待着。我也没什么好再责备这家伙的了,是不是?”
他作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这名凶手接下来又做了什么呢?唉!我们可能无从得知了,史基这位饱受惊吓的目击证人,已经去见天父了。但是我可以想像,凶手当时找到了那个黑色文件盒,并从欧黛尔的手提包中找出钥匙打开了它,然后拿走一大叠可能是罪证的文件。接下来,我想,精彩好戏开始了。这位绅士开始破坏公寓内部,好让它看起来像是惯窃所为。他撕破欧黛尔睡衣上的蕾丝,并且扯断肩带;扯下她身上淡紫色的缎带花饰,然后丢到她的腿上;接着拔下她的戒指和手镯,项链上的坠子也被扯走。之后他弄倒台灯,搜刮写字桌,翻乱古希腊式橱柜,打破镜子,踢翻椅子,撕破帷幔。……而史基则始终饱受惊吓,眼睛像是黏在钥匙孔上,一动也不敢动,深怕被发现而成为第二个受害者。因为此刻,毫无疑问地,他完全相信外面的这名男子是个发狂的疯子。——对于史基所处的困境,我没什么好说的。它很棘手,你知道。相当棘手!——破坏行动还在持续,就算他从钥匙孔看不到,也能够听得清清楚楚。而他自己就像一只掉进陷阱被逮到的老鼠,无处可逃。这是多可怕的处境,唉!”
万斯抽了几口烟,稍微改变了坐姿。
“你知道,马克汉,我可以想像史基在历尽沧桑的一生中最糟的一刻,就是在这名凶手企图打开他蜷缩躲藏的衣橱门时。想想看!他进退不得,而离他咫尺站在外面的那个杀人疯子,显然地,正一步一步向他走来,白松薄木地板被踩得嘎嘎作响。……你能够想像凶手最后松开门把转身离去时,那个家伙如释重负的样子吗?或许有人会认为他经此一吓,整个人一定瘫痪崩溃了,不过他没有。他像是被催眠一样惊惶地窥视和聆听着,直到他听到这名不速之客离开了公寓,才拖着吓软的双腿,一身冷汗地走了出来,仔细注视着这个杀戮战场。”
万斯环顾一下四周。
“场面不是很好看——对不对?沙发上横躺着那名被勒死的女子的尸体。那尸体让史基不寒而栗。他畏畏缩缩地来到桌边看着那具尸体,并且用右手撑着桌面好让自己站稳——这也是为什么你能采集到他指纹的原因,警官。然后,他突然为自己目前的处境所苦。在这里,他和一个被杀害的人共处一室,别人都知道他和这名女子关系亲密,而他又是有前科的窃贼。谁会相信他是清白的?虽然他或许能指认是谁干下这起勾当的,但他又如何交代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每一件事都对他不利——他溜进公寓、九点半出现在这栋公寓大楼、他和这女子的关系、他的惯窃身份、他的声誉,没有一样对他有利。……我说,马克汉,你会相信他的故事吗?”
“先别管这个,”马克汉回答,“继续你的推论。”他和希兹听得兴致盎然。
“从现在开始,”万斯继续,“我的推论进入了你们所谓的自我发展期,也就是随机应变。——史基接下来面临的迫切问题是逃离现场,并且不能让人看到。在这个紧急时刻,他的头脑变得灵活起来:这次如果不成功便成仁。他开始拼命地思索:他可以马上从侧门离去而不被发现,不过到时候,这门会被发现有人打开了,而这和那晚稍早之前他来访的事一联想,很可能会让人推测到这门是他打开的。……不,这样逃走行不通——绝对行不通。他知道无论如何都无法洗脱自己的嫌疑,特别因为他和她的暧昧关系,以及他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动机、地点、时机、方法、行为和他的纪录——都对他不利。他真的非得在离开时不被人发现才行,否则就得背着杀人犯的罪名四处逃窜,直到被捕。真是进退两难!当然,他知道只要他能从侧门离去并且把它反锁,他就绝对地安全没事了,到时候没人能够指出他是如何进来或出去的。对他来说,这是惟一可能成立的不在场证明——虽然很明显地不太站得住脚,但是,如果有位厉害的律师,他可能就胜券在握了。无疑地,他也想过其他逃走的方法,但都是险阻重重。侧门是他惟一的希望,但是要怎么做呢?” 万斯站起来,打了个呵欠。
“那是我个人的推论。史基人在陷阱里,用着他那机灵聪明的脑袋想着如何逃出去。在想出方法前的几个小时里,他可能在这两个房间里走来走去,这也或许是他偶尔向老天爷求救时发出‘哦,我的天!’的原因。至于使用镊子,我觉得这点子是他突然想到的。——你知道,警官,从里面反锁门是个老把戏,在欧洲的犯罪文献中有不少这样的记载。在汉斯•葛罗斯教授的犯罪学手册中,就有一整章是在讨论窃贼非法进出别人家的方法(作者注:万斯这里提到的论述引自《犯罪手法检定大全》此一著作)。不过讨论的都是锁门——而非闩门——的方法。当然,原理是一样的,只是技巧不同而已。从里面锁门,只要把针或是大头针插进钥匙孔中,用线向下一拉即可。但是这房子的侧门没有锁,甚至在门闩把手上也没有孔。——这位机灵的史基在房里紧张地来回踱步的同时,也在寻找对他有帮助的东西,或许就在这时候看到欧黛尔化妆台上的小镊子——不骗你,当今的女人可不能没有这种小眉毛夹呢——而他的问题也立刻获得了解决,接下来就只有试试行不行得通了。就在他离开前,他撬开了那个凶手只磨损却打不开的首饰盒,并且发现那枚镶有钻石、后来他拿去典当的戒指。然后他记起要擦掉首饰盒上的指纹,但却忘了擦掉衣橱门内把手上的指纹和留在桌面上的手印。最后,他静悄悄地离开,像我刚刚示范的闩上侧门,再把镊子放进背心口袋,而且后来忘了它们还在口袋里。”
希兹面无表情,严肃地点着头。
“再聪明的窃贼,也有百密一疏的时候。”
“为什么你只单挑窃贼批评呢,警官?”万斯无精打采地说,“你知道在这个不完美的世界,有谁做事不会百密一疏的呢?”他邪恶地嘲笑希兹,“没骗你,即使是警察,在搜索时也忽略了这枝镊子。”
希兹嘴里发出不满的咕哝声。他的雪茄熄了,他又仔细地慢慢点燃它。
“你认为呢,马克汉先生?”
“情况并没有变得更明朗。”马克汉消沉地回答。
“我可不是凭空臆测,”万斯说,“我不认为它让情况变得浑沌不明,而且我的推论中已经有很明确的讯息。请注意:史基肯定认识或知道这个凶手。一旦他顺利地从这公寓逃走后,又重拾了一点自信,毫无疑问地,他勒索了这名杀人凶手。他的死对我们来说,只显示他惹恼了对方而后被干掉了。此外,我的推论也清楚解释了那个被撬开的首饰盒、那些指纹、被翻得乱七八糟的衣橱、在垃圾桶找到的珠宝——那个拿走它们的人根本就不想要它们——还有史基的沉默。我的推论也说明了侧门是怎么打开和闩上的。”
“的确,”马克汉叹了口气,“它似乎理清了每一件事,除了最重要的一点——不知道凶手是谁。”
“没错,”万斯说,“我们去吃午餐吧!”
困惑的希兹愁眉苦脸地回市警局去了。而马克汉、万斯和我则是前往黛梦尼卡餐厅,那里的烧烤很不错。
“案情发展现在似乎指向克莱佛和曼尼克斯,”我们用完午餐后马克汉开口说,“如果你那同一个人杀了史基和金丝雀的推论正确无误,那么林格斯特就排除了嫌疑,因为星期六晚上他确实人在艾波索卡医院。”
“的确,”万斯同意,“林格斯特医师毫无疑问被排除在外了。……没错,克莱佛和曼尼克斯——他们是最可疑的嫌犯‘双胞胎’了。除了他们两人外,也看不出其他的可能了。”他皱着眉头啜饮着咖啡,“我最初怀疑的‘嫌犯四人帮’中又少了一人,真不喜欢这样。涉案范围已经缩小了很多——能想的已经不多,可以说,就只剩两个选择。如果我们最后把克莱佛和曼尼克斯的嫌疑也排除了,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们到时候怎么办——呃,怎么办呢?凉拌!只有凉拌。然而,他们四人当中有一人是凶手,这个事实真是差堪告慰。凶手不可能是史帕斯伍德,不可能是林格斯特。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克莱佛和曼尼克斯了:四减二等于二。简单的算术,是不是?惟一的麻烦是,这命案没那么简单。天啊,真的不简单!——我说,如果我们用代数、球面三角学,或是微积分学解题,等号后面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答案?让我们把它放进第四次元——或是第五、第六次元……”他用手指揉着太阳穴,“哦,答应我,马克汉——答应我,你会为我请一位善良仁慈的看护。”
“我知道你的感受。我这个星期以来也饱受同样的折磨。”
“就是这个‘嫌犯四人帮’的看法让我快要发狂了,”万斯抱怨,“它困扰着我就像要对我施加砍断四肢的酷刑一样。原先锁定的四名可能涉案嫌犯,如今只剩下两个。我的感觉和精神都已错乱。……我要我的‘嫌犯四人帮’。”
“恐怕你得为还保有其中两人感到满足了。”马克汉有气无力地回答,“他们其中一人条件不符,另一人目前躺在病床上。也许你可以送些花到医院,如果这样能使你振奋的话。” “一人卧病在床——一人卧病在床,”万斯重复着,“的确,的确——可不是吗!四减一等于三。精确来说,还有三个人!……从另一方面看,没有任何一条线是直的。所有的线都是弯曲的,它们可以在空间里绕成圆圈。它们看起来是直的,其实不然。外表是会骗人的!……让我们安静一下,好好地想一想。”
万斯从大玻璃窗向外看着第五大道,若有所思地抽着烟。当他再度开口时,语气镇定而从容。
“马克汉,如果以你的名义邀请曼尼克斯、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到你家聚一晚——就在今天晚上——会有困难吗?”
马克汉喀啦一声放下杯子,眯起眼睛看着万斯。
“这又是什么新的余兴节目?”
“去你的!回答我的问题。”
“好——当然——我可以安排。”马克汉迟疑地回答,“他们现在多少都还在我的管辖范围内。”
“所以这项邀请会以和命案有关的名义发出去——呃,是不是?而且他们不太可能拒绝你,亲爱的老家伙——对不对?”
“对,我认为他们不会拒绝。……”
“等他们来到你家,如果你建议玩几把扑克牌,他们应该会接受而不会觉得奇怪吧?”
“或许吧,”马克汉虽这么说,却对万斯奇怪的要求感到迷惑,“我知道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都会玩扑克牌,而曼尼克斯应该也会。但为什么是玩扑克牌?你是认真的,还是你已经被弄得痴呆而神智不清了?”
“哦,我绝对是认真的。”万斯的语气让人对他所说的事毫无置疑的余地,“等着瞧吧!玩扑克牌,会是破案的关键。我知道克莱佛是玩牌的个中老手;至于史帕斯伍德,当然,上星期一晚上曾和瑞丰法官玩过。这让我有了一个想法。而曼尼克斯,我们先假设他也会玩。”
他身子前倾,认真地说着他的计划。
“马克汉,扑克牌游戏十之八九是项心智活动。一个玩扑克牌的好手可以在一个小时内从牌桌上看出对方的本性,远胜过相处一年对他的了解。当我说可以借由犯罪本身的成因引导你找出任何命案的凶手时,你曾经挖苦过我。但是基本上我得先了解这位我要引导你找到的人,否则我无法把犯罪的心理因素和凶手的本性连结在一起。在这个案子里,我知道是什么样的人犯罪,不过我对嫌犯们却因了解不够而无法指出谁才是真正的凶手。无论如何,在我们玩完扑克牌后,我希望能告诉你是谁计划并且杀害了金丝雀。”(作者注:最近我无意间看到一篇乔治•陶熙博士写的文章,他是芝加哥大学人类学教授,并且著有《为什么我们像个人》一书。我看到的那篇文章,非常贴切地佐证了万斯精确无比的看法。在这篇文章中陶熙博士说:“扑克牌是现实生活的横切面。一个人牌桌上的牌品如何,现实生活中他的人品就如何。……他的成功或失败,从他打牌时的行为反应就可以看得出来。……我穷极一生之力从人类学和心理学的观点研究人类行为,然而我发现一种更好的实验就是,观察一个人在看到我加注后也跟着加注的反应。……心理学家所阐述、深信和掌控的行为,会在玩扑克牌时一览无遗。……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说,我从扑克牌上了解了人类的行为。”)
马克汉非常惊讶地看着万斯。他知道万斯是个扑克牌精,也知道他在玩牌时能出人意表地读出对方心中的盘算;不过他对万斯借此方式能够破案的说法还是存疑。然而万斯说得如此认真,这让马克汉印象深刻。他不用开口我也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他正在回想前一个谋杀案,万斯便是借由类似的心理推论让凶手伏法的。他也告诉自己,尽管万斯的要求让人无法理解,而且看来毫无道理可言,不过要求的背后总是会有他的道理。
“该死!”他终于抱怨起来,“整个计划看起来愚蠢极了。……不过,如果你真想和这些人玩牌的话,我不会特别反对。丑话先说在前头——它不会有任何帮助的。想用这个可笑的方法找出凶手,这个想法真是荒谬极了。”
“好了,”万斯叹气,“小小消遣嘛,无伤大雅啦。”
“但是你为什么也要找史帕斯伍德呢?”
“我没有别的意思,真的——当然,除了他是我‘嫌犯四人帮’成员之一外,我们还需要多个人手。”
“好啦,不过可别事后要我以谋杀的罪名把他关起来。我有我的原则。有些人可能不这么认为,但如果我知道一个人实际上不可能犯罪,我是绝对不会去起诉他的。”
“说到这点,”万斯拉长了声音,“惟一让你觉得他不可能犯罪的理由是‘具体事实’,而具体事实是可以瞒天过海的。真的,你知道吗?如果你们可以彻底地忘记它,你们这些学法律的会干得更好。”
马克汉没有再回应什么,只是相当深沉地看着万斯。
牌局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晚上九点万斯和我在午餐后回到了家。四点左右,马克汉打电话来,说他已经邀约好史帕斯伍德、曼尼克斯和克莱佛晚上前来一聚。一得到这个消息后,万斯随即出门,直到晚上快八点才回来。虽然我对他这不寻常的举动感到好奇,但他拒绝透露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八点四十五分我们下楼走向等在那的车子时,已经有位我不认识的男人坐在后座。我马上联想到他和万斯神秘的行踪有关。
“我邀艾伦先生参加我们今晚的聚会,”万斯介绍我们认识时说,“你不玩扑克牌,而我们真的需要加入一位让牌局变得刺激有趣的人。艾伦先生可说是我以前牌桌上的敌手呢。”
我很惊讶万斯未经同意就带个没被邀请的客人到马克汉家,同样让人吃惊的是这人的外表。艾伦先生五短身材,外表精明干练;而且我注意到在他时髦帽子下的头发黑亮柔顺,很像画报上画的日本娃娃头发。另外,我还注意到他的领带是那种缀饰勿忘我小白花的活泼款式,衬衫前缘则是一排钻石钮扣。
他和喜欢素净精致品味的万斯正好成了强烈对比,我怀疑他们俩是怎么凑在一起的。显然,既不是来自社交场合,也不是因为品味相投的缘故。
我们被带进马克汉的客厅时,克莱佛和曼尼克斯已经到了,没过几分钟,史帕斯伍德也来了。在礼貌性的介绍后,我们舒适地坐在壁炉前,大伙儿抽着烟,并且啜饮着上好的威士忌。当然,马克汉也非常热情地招呼着未在邀请之列的艾伦先生,不过他不经意地看着艾伦先生的眼神,却告诉我他不知道万斯为什么要带这个人来。
在这个刻意营造友善的聚会里,暗藏着一股紧张的气氛。的确,目前的情况一点也无法让人感到自在。这里有三个男人,彼此都知道对方,而且心知肚明大家都对同一个女人有兴趣;三人之所以会聚在一起,就是因为这女人被杀了。无论如何,马克汉非常技巧地掌控全局,好让每个人都相信自己只是以关系人的身份,被传唤来此讨论一个难以理清的问题。他一开始便解释这个聚会纯粹是他个人为了想找出谋杀案疑点而发起的,希望借由这摆脱模式和强迫性的非正式讨论,能够为这命案找出一些值得参考的建议。他的态度友善而诚恳,因此在他说完后,原来紧张的气氛顿时得到纾解。
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我对这三个和命案有关联的家伙的态度极感兴趣。克莱佛痛苦地陈述他的恋情,自责多过于建议。曼尼克斯则是口若悬河而且相当坦率,但言谈中多半是深感抱歉之类的话。与曼尼克斯不同,史帕斯伍德似乎不愿意谈论这件事,经常保持着沉默。虽然他礼貌地回答马克汉的问题,却无法完全掩饰他对讨论这件事的不满。万斯话说得不多,偶尔开口,对象也仅限于马克汉。艾伦则是一语不发地坐在那里,带着一种玩味的眼神看着其他人。
整个讨论让我感觉完全没有帮助。如果马克汉真希望从中得到什么线索,势必要大失所望。但我知道他只是在努力扮演好这不寻常的角色,并为万斯所要求的牌局铺路。不过,要他提出这项建议似乎也不是件难事。
十一点整,他提出玩牌的建议。他语调亲切客气,不过他暗示邀大家上桌完全出于他个人的意思,这样的暗示自然让人不好拒绝。但我觉得他这么说有点多此一举。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两人看来都相当高兴能借玩牌转移那让人不愉快的话题,而万斯和艾伦自然是表示赞同。惟独曼尼克斯拒绝。他解释说他只懂一点点,而且也不喜欢玩,不过他倒是有兴趣在旁边看大家玩。万斯向他劝进,不过没成功。最后马克汉要他的下人安排一张五人座的桌子。
我注意到万斯等艾伦坐定后,才选在他右手边的位子坐下来。克莱佛坐在艾伦左手边,史帕斯伍德坐在万斯的右边,接着是马克汉,曼尼克斯则坐在马克汉和克莱佛中间的后方位置(请参考附图)。
克莱佛首先指定赌注大小限制,但是史帕斯伍德随即建议提高赌注上限,万斯接着要求再提高,马克汉和艾伦两人则是表示同意。最后大家接受了万斯提出的赌注数字。筹码的金额让我有点吃惊,就连曼尼克斯也在那窃窃私语。
牌局才进行了十分钟,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桌上的这五个人都是个中好手。这晚一开始,万斯的朋友艾伦似乎是如鱼得水,牌打得非常顺手。
艾伦赢了前两把牌,万斯则赢了第三、四把。史帕斯伍德跟着也小赢一些;接着则是由拿到好牌的马克汉稍稍领先。几把下来克莱佛是惟一的输家。不过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却乌龟翻身,赢回了原先输掉的大部分筹码。之后万斯缓缓超前,仅次于艾伦。过了一会儿,牌桌上几乎呈现不输不赢的局面。不过后来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又变成了最大输家。十二点半的时候,牌桌上的气氛愈来愈凝重;因为赌金如此之高,牌桌中央赌注堆成小山的速度如此之快,即使对有钱人来说——他们这些人毫无疑问绝对是——这不断转手的赌资数额仍然相当可观。
就在凌晨一点前,牌桌上的气氛到达了最高点。我看见万斯瞄了一眼艾伦,并且拿起手帕擦他的前额。对别人而言,这个动作再自然不过了,但是对熟悉万斯的我来说,马上就能知道这动作是故意的。在这同时我注意到轮到坐庄的艾伦正在洗牌准备发牌。他雪茄冒出的烟显然是跑进了他的眼睛,所以他眨了眨眼睛,而其中一张牌则是掉到地上。他马上把牌捡起来,重新再洗一次,然后把牌放在万斯面前让他切牌。 这是一把“累积赌注”的牌(译注:“累积赌注”的牌,打牌者手中至少得拿到一对以上的牌才能开牌下注,否则就得放弃开牌权),桌面上已经堆了一堆筹码。克莱佛、马克汉和史帕斯伍德都放弃开牌权,于是轮到了万斯。他开牌下注的金额非常大,艾伦跟着倒牌,不过克莱佛跟进。接着马克汉和史帕斯伍德也倒牌不跟,剩下万斯和克莱佛两人对垒。克莱佛抽换了一张牌,开牌的万斯抽换了两张,然后象征性地再下了些注,而克莱佛马上提高赌注额度。万斯接着又提高赌注,不过数目并不大;克莱佛则是再一次提高赌注——这一次加注额度比之前更高。万斯犹豫后表示跟进,并叫对方摊牌。克莱佛得意扬扬地摊开手上的牌。
“同花顺——7、8、9、10、J,”他宣布,“你能赢吗?”
“抽换了两张牌也没用。”万斯无奈地说。他把手上的牌放下摊开,他有四张K。
大约半小时过后,万斯再次拿出手帕擦他的额头。和之前一样,我注意到艾伦又轮到坐庄发牌。这一把牌同样是“累积赌注”的牌局,累积的筹码已是前次的两倍之多。艾伦停下来端起酒杯喝了口威士忌,并且点燃雪茄。接着,在万斯切完牌后,艾伦开始发牌。
克莱佛、马克汉和史帕斯伍德放弃开牌后,又轮到万斯开牌下注。桌面中央满是筹码,除了史帕斯伍德,没有人跟进。这一次只剩下他和万斯单挑。史帕斯伍德抽换了一张牌,万斯则是相当笃定没有换牌。接下来是一阵屏气以待的寂静。对我来说,这气氛就像充电达到饱和一样,我想其他人也都有相同的感觉,因为他们都既好奇又紧张地看着这把牌。然而,万斯和史帕斯伍德两人却是异常的冷静。我非常仔细地观察着他们,不过两人都没露出丝毫的情绪。
抽换牌后万斯再次下注。他不发一语地把一叠黄色筹码推向桌子中央——这是今晚到目前为止最大的一把赌注。史帕斯伍德也马上推出相同额度的筹码放在旁边,然后他冷静熟练地数了数自己剩下的筹码,将它们全部推出去,不动声色地说:
“提高至赌注上限。”
万斯不知不觉地耸了耸肩。
“这把的赌注,先生,是你的了。”他对史帕斯伍德亲切地笑着,并且亮出了他手上的牌。他有四张A!
“哎呀!打牌就是这样!”艾伦叫了出来,并且吃吃地笑了起来。
“就这样?”马克汉回应,“赌注这么多而手持四张A却倒牌,这叫打牌?”
克莱佛也惊讶地喃喃自语,而曼尼克斯则厌恶地噘着嘴。
“我无意冒犯,万斯先生,”他说,“但是严格地从交易的观点来看这把牌,我认为你收手得太早了。”
史帕斯伍德眼睛往上一瞥。
“你们几位错看万斯先生了,”他说,“他这一手牌打得可真是漂亮极了。虽然拿到四个A,但他退出这一战就技巧来说绝对是正确的决定。”
“的确如此。”艾伦同意地说,“唉!真是一场激战!”
史帕斯伍德点头,然后转向万斯说:
“由于这样的情况日后不可能再发生,为了表达我对你优异判断能力的欣赏,我惟一能做的就是满足你的好奇心——我没拿到我要的牌。”
史帕斯伍德放下手中的牌,用手指优雅地把牌翻开。亮出的牌是梅花5、6、7、8,和一张红心J。
“我不太明白你刚才说的,史帕斯伍德先生,”马克汉说,“万斯先生的牌赢了你——而他却不跟了。”
“想想看,”史帕斯伍德温和平静地回答,“在克莱佛和你放弃开牌后,如果我手上的牌足以让我开牌的话,我一定会在这把高额赌注的牌局里开牌的。但是因为我是在万斯先生开牌下大注后跟进,不用说我手上拿的牌不是四张顺子就是四张同花,或是四张同花顺。我想我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正因为我是个中高手,深知此中之道,所以我才会跟进。……”
“我告诉你,马克汉,”万斯打断史帕斯伍德的话,“史帕斯伍德先生确实深知此中之道,要不是他手中真的握有四张同花顺的牌,他是不会跟进的。这是让他有二分之一获胜机率的一把好牌。——你看,我刚刚开牌下注后,史帕斯伍德先生为了跟进也必须下注——这样才可能产生二分之一获胜的机会。能拿到这种牌的机率并不高,而跳过开牌的人手上的牌如果小于四张同花顺,是不会甘冒这样的危险的。但事实上,他抽换了一张牌,有四十七分之二的机会促成同花顺,四十七分之九的机会是同花,四十七分之八的机会是顺子。因此他将有四十七分之十九的机会——也就是超过三分之一的机会——让他手上的牌变成同花顺、同花或顺子。”
“没错,”史帕斯伍德接着说,“然而,在我抽换一张牌后,万斯先生心里惟一可能想的就是我手中的牌是否已经成了同花顺。因为他认为如果我没拿到——或者我只拿到顺子或同花,就不会在他下了巨额赌注后,还继续提高赌注到最上限。在这种情况下这么做有点不按牌理,一千人之中没半个打牌的人会这样冒险唬人。因此,如果在我提高赌注后,万斯先生没有放下他手中的四张A倒牌,那他绝对是冒死硬拼了。没错,我是在唬人;但无疑地万斯先生倒牌的考量是合乎逻辑而且正确的。” “没错,”万斯同意,“正如同史帕斯伍德先生说的,在对方没有换牌的情形下,手中没拿到同花顺却还将赌注提高到最上限的,一千个人当中是没几个。的确,你可以这么说,史帕斯伍德先生在这局的做法,充分地将心理学运用到了极致。因为正如同你们看到的,他先分析了我的判断,然后再进一步作出他的判断。”
史帕斯伍德对这样的恭维微微颔首致意,而克莱佛则把所有的牌整理后开始洗牌。但是紧张的僵局打破后,牌局却没有继续下去。
万斯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对劲。好一阵子他坐在那皱着眉头抽烟,啜饮着威士忌,整个人想事情想得出神。后来他站起来走到壁炉旁,欣赏着多年前送给马克汉的一幅塞尚的水彩画。他的一举一动充分显示了他内心的疑惑。
就在大伙交谈停下来的时候,他突然转身看着曼尼克斯。
“我说,曼尼克斯先生,”——他的语气中带着一种随性的好奇——“为什么你对玩扑克牌毫无兴趣呢?所有厉害的生意人基本上都是赌徒啊。”
“他们当然是。”曼尼克斯非常谨慎地回答,“但是我不认为玩扑克牌是赌博——绝对不是。它有太多的学问在里面,而且对我来说它给人的快感不够——不够刺激,如果你了解我的意思。轮盘赌就符合我的快感需要。去年夏天我到蒙特卡洛的时候,十分钟内砸下去的钱可要比各位今天整晚输的钱还要多,但是我砸钱砸得很有快感。”
“了解。所以,你一点也不喜欢玩牌?”
“不玩这种。”曼尼克斯说,“举例来说,我不在乎赌那种一翻两瞪眼的牌,但不是抽牌换牌后才论输赢的那种,你懂我的意思吗?能带给我乐趣的是那种速战速决的。”他那粗短的手指头连续快速弹出啪啪的响声,借此显示速度快感带给他的乐趣。
万斯信步走向桌子,随手拿起一副牌。
“一千元赌切牌比大小,如何?”
曼尼克斯立即站起身。
“你真上道!”
万斯把牌交给曼尼克斯洗牌,放下牌后接着切牌,他切的是10。轮到万斯,他切出一张老K。
“我欠你一千元。”曼尼克斯毫不在乎地说,好像输的只是十分钱而已。
万斯不发一语地等着对方接下来的反应,而曼尼克斯的眼睛则是狡猾地看着他。
“我和你再赌一次——这次两千元,如何?”
万斯挑动着眉毛。“一倍?……没问题。”他洗了牌,然后切出一张7。
曼尼克斯的手迅速向下,翻出了一张5。
“好吧,我欠你三千元。”他说。这时他的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牙齿紧咬着雪茄。
“似乎又要加倍了——呃,是不是?”万斯问他。“这把赌四千元?”
马克汉吃惊地看着万斯,而艾伦的脸上则是显露出近乎滑稽的惊讶表情。我相信在场的每一个人对这样的赌法都感到非常讶异,因为万斯明知道这样不断加倍的赌下去,曼尼克斯总会有获胜的机会,到最后他势必会输。不过我相信到时候如果曼尼克斯赢了就不玩了,马克汉是会抗议的。
“就四千元!”他顺手将牌放下、切牌,他切出了方块Q。“你不可能赢这位皇后女士的——百分之百不可能!”他突然变得高兴起来。
“我想你说得对。”万斯喃喃地说,然后切出一张小3。
“还要再来吗?”曼尼克斯积极地问。
“够了!”万斯似乎觉得无趣,“太刺激了,我的心脏可没你那么强。”
他走到桌子前,开了张一千元的支票给曼尼克斯,然后转身向马克汉,握住他的手。
“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还有,别忘了,明天一道午餐。一点钟史杜文生俱乐部见,如何?”
马克汉想了一下,“如果没什么事的话。”
“我是说真的,你一定要来,”万斯坚持,“你铁定想不到你会多么想见我。”
在回家的路上他看起来心事重重,沉默得有些不寻常。我也无法从他身上探知到什么。
但是他向我道晚安时说道: “最重要的一块拼图还是没有下落,除非找到它,否则一切都没有意义。”
凶手
九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一点万斯第二天早上起得晚,在午餐前他花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检视第二天要在安德森艺廊拍卖的陶艺品目录。一点钟的时候我们走进史杜文生俱乐部,和马克汉一起用餐。
“这顿午饭你请客,老家伙。”万斯说,“不过我不为难你,我只想吃一片英式培根、一杯咖啡和一个牛角面包。”
马克汉对他嘲弄地笑笑。
“你昨晚手气那么背,要节衣缩食是理所当然的。”
万斯扬起了他的眉毛。
“我倒认为我的运气好得不得了呢。”
“你拿到两次四条,可是两把牌都输了。”
“但你要知道,”万斯坦白地承认,“我两次都刚好知道我对手拿的是什么牌。”
马克汉惊讶地看着他。
“没错,”万斯强调,“在牌局之前我预先做了安排,所以你们才会看到那几把特别的牌。”他亲切地微笑着。“老兄,我真的非常感谢你的体贴,因为我没事先告知要带我那位特别的朋友艾伦先生来,那么仓促无礼地介绍你们认识,是我不对,我必须跟你道歉并且解释清楚。艾伦先生不是所谓的和谐的朋友,他没有贵族般的优雅气质,甚至珠光宝气得有点粗俗——不过我倒挺喜欢他那钻石钮扣搭配着花领带的形象。可是艾伦先生这么穿着有他的道理——绝对有他的道理。他和安迪•布雷克里、坎菲尔德以及安立斯特•约翰•凯利同属富豪级人士。事实上,我们的艾伦先生就是带给你愉快回忆的威利•艾伦博士。”
“艾伦博士!不会是经营艾多拉多俱乐部那个恶名昭彰的老恶棍吧?”
“就是他,而且巧的是,他是这个有暴利可图的黑暗行业中,最聪明的发牌高手之一。”
“你是说这个叫艾伦的家伙昨晚做牌?”马克汉愤怒地说。
“只有那两把你刚刚提到的牌。如果你记得的话,那两把牌都是艾伦发的牌。故意坐在他右边的我小心翼翼地依照他的指示切牌。不过你得承认你没办法苛责我诈赌,因为从做牌中得到好处的只有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虽然艾伦发给我的两把牌都是四条,但是我两把都输得很惨。”
马克汉困惑地看着万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说:
“你昨晚还真是慷慨大方。每赌一次你就让曼尼克斯加上一倍的赌注,最后让他赢了一千元。我得说,相当愣哦!”
“其实,这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想。虽然我损失了金钱——对了,我蛮想算在你的公账上——但这场牌局却十分成功。……瞧,从昨晚的娱乐中我达到了我的目的。”
“哦,我想起来了!”马克汉淡淡地说,仿佛这件事不怎么重要,他只是临时想起。“你本来是要确定谁杀了欧黛尔的。”
“了不起的记忆力!……没错,我还少一项重要的线索,或许今天就能让真相大白。”
“那我要逮捕的是谁?” 万斯喝了口咖啡,并且慢条斯理地点了根烟。
“我已经相当有把握了,不过你不会相信我的,”他用一种冷静而认真的声调答道。“是史帕斯伍德杀了那女人!”
“你不会是说真的吧!”马克汉用一种毫不掩饰的怀疑声调讽刺说,“就是史帕斯伍德!我亲爱的万斯,你真的打败我了。我要立刻打电话给希兹,让他擦亮手铐。不过,不幸的是,‘隔山打牛’这种奇迹,在这个年头似乎不太可能发生。……让我再帮你点一客牛角面包。”
万斯伸出双手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表示他极度的失望。
“对一个受过教育的文明人来说,马克汉,你对视觉幻象的判断实在是处于相当幼稚的阶段。我是说,你就像儿童那样深信魔术师真的从礼帽中抓出一只兔子,只因为那是他亲眼见到的。”
“你在人身攻击。”
“可以这么说。”万斯愉快地表示同意。“不过为了让你不再被所谓‘依法认定事实’所蒙蔽,我必须采取一些激烈的手段。你太缺乏想像力了,老家伙。”
“难道你要我闭着眼睛,想像史帕斯伍德坐在史杜文生俱乐部楼上,然后把手伸到第七十一街去?这我可办不到,我只是个普通人,这样的景象会让我觉得非常荒唐,有点像荒诞的梦。……你不吸印度大麻吧?”
“这么说吧,这个想法听起来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不过,虚虚实实,实实虚虚,我蛮喜欢这句话的。你可知道,对这个案子来说,不可能的事就是真相。哦,史帕斯伍德是凶手——这点是无庸置疑的。现在我不但坚持那个显然会被认为是幻觉的推论,而且还要想办法让你加入我的阵线,因为你自己的——恕我唐突——好名声已经岌岌可危,而刚好在这时候你又让真凶逍遥法外。”
万斯轻松自信的说法并未引发争执;从马克汉起了变化的表情来看,我知道他被打动了。
“告诉我,”他说,“你是怎么得到这异想天开的结论的,认为史帕斯伍德是凶手?”
万斯捻熄了他的烟,手臂交叉撑在桌上。
“从我认为的‘嫌犯四人帮’开始说起——曼尼克斯、克莱佛、林格斯特和史帕斯伍德。依我之前说的,这是一桩精心设计的谋杀案,我知道只有深深迷恋这位女士到无法自拔,却又陷入绝望的人才会干下这档事。就我们所知,除了这四个人之外,没有其他人更符合这样的条件。因此,凶手就是这四个人其中之一。现在,林格斯特首先被排除嫌疑,因为史基被杀的时候,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们都清楚地知道这两起凶杀案是同一个人干的——”
“但是,”马克汉打断万斯,“在金丝雀被杀害的当晚,史帕斯伍德同样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为什么一个人被排除嫌疑而另一个却不能?”
“抱歉,你的问题我难以苟同。一个是躺在大家都知道的医院里,周围都是不会被收买的公正证人,在事件发生之前和当时都能为他作证,这是一回事;但是在案发当晚史帕斯伍德却在现场,出现的时间与那名女子被杀的时间相差不过几分钟,之后又独自一人坐了十五分钟左右的计程车,这又是另外一回事。就我所知,没有任何一个人亲眼见到史帕斯伍德离开后,那位女子还是活着的。”
“但是她活着跟他讲话这件事是无庸置疑的吧。”
“没错。我承认一个死掉的女人不会尖声大叫救命,还跟杀她的人讲话。”
“我知道了,”马克汉讽刺地说,“你认为是史基,是他模仿的声音。”
“老天,不是!真是没营养的话!史基根本不希望任何人知道他在那儿,他为什么还要自导自演这样的一场白痴大戏?答案当然不是那样。等答案揭晓的时候,你会发现它既合理又简单。”
“真令人振奋,”马克汉微笑着。“继续说下去,为什么你认为史帕斯伍德是凶手。”
“排除林格斯特后,另外三人都有嫌疑,”万斯继续说道,“于是,我要求安排一个轻松的聚会,好让我仔细地观察他们的心理状态。尽管史帕斯伍德的表现显示他就是凶手,但是,老实说,之前我却认为是克莱佛或曼尼克斯杀了人;因为,根据他们的供述,没一个人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两人都有可能干下那档事。因此,在曼尼克斯昨晚婉拒玩牌时,我决定先试试克莱佛。我向艾伦先生打了个暗号,要他展开第一次的诈赌手法。”万斯暂时打住,抬眼看着马克汉。
“你也许想起来当时的情况了吧?那一把正是‘累积赌注’的牌局。艾伦发给克莱佛四张同花顺,我的则是三张老K。其他人则是拿到一手烂牌,不得不倒牌。我开牌下注,克莱佛跟进。抽换牌时,艾伦发给我另一张老K,发给克莱佛他要的牌,让他拿到了同花顺。两次我下的注都不大,而每一次他都提高赌注。最后我跟进叫他亮牌的时候,当然,他赢了。他赢得没话说,真的!他只赌他有把握的事。因为我开牌下注而且抽换两张牌,了不起就是拿到四条。克莱佛深知此点,在他提高赌注之前,他就知道他拿的同花顺可以轻松地赢我。当时我马上知道他不是我要找的人。”
“基于什么理由?”
“马克汉,一名扑克牌玩家如果只赌有把握的牌,那么他就缺乏真正厉害狡猾的赌徒所具有的那种任性的自信。他不是那种会冒险犯难的人,因为就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有心理分析家所谓的自卑情结,因此本能地他会抓紧每一个可以保护他、有利于他的机会。简单地说,他不是那种真正的赌博高手。而杀害欧黛尔的人却是一名超级赌徒,他会在一把赌局中押下他所有的赌注孤注一掷——杀掉她正符合这样的赌徒性格。这种目空一切的自信,会让赌徒高手不屑于只赌有把握的事,也就是这种人才会干下这样的命案——因此,克莱佛应该没有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