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38

四名可能涉案人士

九月十二日,星期三,晚上

    万斯语毕,空气中弥漫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沉寂,马克汉陷入沉思。他的看法动摇了;必须承认的是,在史基的指纹获得证实后就坚信史基是凶手的看法,此刻已经完全无法满足马克汉了,尽管他不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现在万斯摆明了不认为史基是凶手,而且还提出另外一种看法,虽然整个命案仍暧昧不明,看不出凶手的影子,不过表面上看得到的情况都解释得过去。起初也反对这种看法的马克汉忽然发现自己和自己唱起反调来,开始变得愈来愈赞同这样的新见解。

    “该死,万斯!”他说,“我一点也不会被你那夸张的看法所说服。不过,我对你那看似有理的分析还是很好奇。……我想知道——”

    他猛地转过身来,盯着对方仔细打量了一会儿。

    “这出戏的男主角是谁你心中有没有谱?”

    “说真的,谁杀了那名女子我完全没头绪,”万斯对马克汉说,“但你要找的那名杀人凶手,一定是个机灵、优越、勇气十足的人,而且正处于被这名女子彻底毁灭的迫切危机中——他天性残忍且有仇必报,是个完全自我中心主义的实践者,搞不好还是个宿命论者;而且我还相信——他是个狂人。”

    “疯子?”

    “哦,不是疯子——只是个疯狂的人,一个完全正常、思维有逻辑、精于算计的疯狂家伙——就像你、我,还有范一样。只是,我们这方面的嗜好无伤大雅,而这位老兄的疯狂程度却是超越了你的法律容忍的范围,这也就是为什么你要抓他的原因了。如果他的嗜好是集邮或是打高尔夫球,你根本不会考虑他涉案的可能。但是他冷静理智地解决这女子的嗜好,却让你厌恶不已,因为这不是你的嗜好。于是,你非把他揪出来不可。”

    “我承认,”马克汉冷淡地回答,“在我的想法里,疯狂杀人就是疯子的行为。”

    “但是他并不是杀人狂,老兄。你忽略了所有心理学上的微妙特质。这个人被某人激怒,也就是因为被激怒,他设下天衣无缝的杀人布局。这个案子展现了他过人的聪明。可以确定的是,他的行为固然有点骇人,但一旦你抓到他,你会惊讶地发现他是多么正常,而且是多么有本事——哦,有本事到让人叹为观止。”

    马克汉再度陷入沉思,最后他开了口。

    “你这番精妙推论的惟一问题是,它和已知的命案状况并不符合。而且,我亲爱的万斯,对我们这些学法的人来说,事实还是最重要的。”

    “干嘛无端承认自己的缺点呢?”万斯有点挑衅地说。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了,“我的推论和哪些事实不符?”

    “嗯,照你所说的特征,只有四个人和欧黛尔谋杀案扯得上关系。希兹对于欧黛尔这女人的过去调查得非常彻底,过去两年中——也就是打从她自法利斯露脸以来——她的入幕之宾就只有曼尼克斯、林格斯特医师、克莱佛老爹,当然另外一位就是史帕斯伍德了。这位金丝雀看来似乎还蛮挑的,再也没有其他够亲近而有嫌疑的人了。”

    “看来你好像已经勾勒出一份四人帮名单,”万斯语气冷淡地说,“你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杀人集团吗?”

    “不是,”马克汉很有耐心地回答。“我想要的只是一个合理的可能情况。但是,曼尼克斯一年多前就和这个女人分手了;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两人都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最后剩下的就只有林格斯特医师了。但是我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将他和杀人犯或窃贼联想在一起,虽然他的脾气非常暴躁。再说,他也提出了不在场证明,而这证明看来也像是真的。”

    万斯摇摇头。

    “一位具有法学素养的人士居然有这样幼稚的想法,真可怜。”

    “有时候这也合乎理性,不是吗?”马克汉说。

    “我亲爱的朋友!”万斯斥责他,“那样的推论是非常不周密谨慎的。如果你能分辨出理性和非理性之间的差别,你现在就不会是执法者而是神了。……你正一步一步走进错误的岔路里。这桩命案的关键不在你所谓的已知情况上,而是你口中四人帮那些先生们不为人知的事情——换句话说,藏镜人镜子背后真实的一面——还有他们的个性,或是本性。”

    他点了一根烟,靠在椅子上闭起了眼睛。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38

“告诉我你对这四位殷勤的绅士知道多少——你说希兹已经提出了他的调查报告。他们的妈妈是谁?他们早餐吃些什么?他们会对野葛这种植物过敏吗?让我们先从史帕斯伍德的档案开始,你对他知道多少?”

    “大体上来说,”马克汉回答,“他来自旧式的清教徒家族,历代家族成员做过州长、市长,还有一些是成功的商人。祖宗八代都是纯粹的新英格兰人。事实上,史帕斯伍德是新英格兰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人物——尽管我猜想这所谓的‘清教徒之酒’如今已经掺进了相当多的水。他和欧黛尔这女人的绯闻已经违背了老清教徒坚持的禁欲规定。”

    “这倒完全符合一味遵循禁欲规定背后的心理反应,”万斯说,“但是他的工作是什么?他的钱从哪里来?”

    “他的父亲生产汽车装饰配件,也因此而致富,随后把这事业留给了他。他不太情愿,但我相信他也设计过一些装饰配件。”

    “希望那种装着芳香纸片的玻璃瓶不是他们设计的产品之一。不过,设计汽车装饰配件的人,也有杀人的可能。”

    “不可能是史帕斯伍德,”马克汉耐着性子说,“因为他不符合你所说的条件。我们都知道,在他离开那名女子时她还没死,而在她被杀害的那段时间,他正和瑞丰法官在一起。……你总不能篡改这些事实吧。”

    “这点我也同意,”万斯说,“你对那位绅士的所知就这么多?”

    “我想就是这些了,另外他还娶了个有钱的老婆,好像是南方一位参议员的女儿。”

    “无济于事。……现在我们来谈谈曼尼克斯。”

    马克汉看了看一张打字的报告。

    “父母亲是移民——坐最便宜的三等舱过来的。本名是曼尼克维兹,大概是这样发音的。出生于东岸。曾在海司特街他父亲开的零售店里学做毛皮生意,后来到圣佛斯哥公司工作,并且当到工厂领班。攒了一笔钱后,靠着炒地皮大捞了一票。之后他自己经营起毛皮生意,一帆风顺地到今天的飞黄腾达。公立商业专科学校夜间部毕业。一九↑∧杲峄椋婚姻只维持了一年。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是俱乐部的火山孝子,不过从来没有酩酊大醉过。我猜来这里付钱和开酒的大头都是他。他在音乐喜剧上投资了一笔钱,所以总是有美女环侍在侧。特别偏爱金发美女。”

    “没什么有帮助的资料,”万斯叹气,“这个城市到处都是这样的曼尼克斯。……对于我们那位风格独特的医师,你有什么关于他的资料?”

    “林格斯特医师家族恐怕也是移民来到美国的。他在中西部的一个小镇长大——是法匈混血。俄亥俄州立大学医学博士,在芝加哥执业——在那里他从事一些黑市交易,不过从来没被判过刑。来到艾伯尼后一头栽进X光仪器的疯狂研究。发明了一种丰胸仪器,并且成立了上市公司——这让他赚了一笔钱。然后去了维也纳两年——”

    “呃,相当弗洛伊德!”

    “——之后回到纽约开了一家私人疗养院,这家疗养院收费高得离谱,也因此让他列入暴发户之林。自那以后他一直暴富至今。几年前他因为一件毁约案被告,不过官司最后是以庭外和解收场。他至今未婚。”

    “他不会结婚的,”万斯说,“像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有意思的报告,嗯——的确,真的很有意思。我现在巴不得自己是一名神经病,然后让安柏洛斯来治疗我。我真想进一步地认识他。在我们这倒楣女人死亡的时候,这位卓越的医师究竟人在何处?谁能告诉我,马克汉,谁知道——谁知道呢?”

    “无论如何,我不认为他杀人。”

    “你的偏见很深!”万斯说,“不过我们还是再继续。——克莱佛呢?他那众人周知的老爹绰号是一个有助益的起点。就像贝多芬的绰号是‘矮冬瓜’,或者人人称呼俾斯麦是‘疯狂的容克’一样。”

    “克莱佛这一生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从政——是民主党纽约坦曼尼协会的忠贞党员,二十五岁的时候在党内就赫赫有名。有段时间他在布鲁克林区经营了一家提供民主党人士聚会的俱乐部。担任过两任的市议员,并且挂牌当律师。曾被任命为税务委员。离开政坛后,经营了一个小型训练赛马中心,后来取得在萨拉托加的非法赌场特准状;现在则在纽泽西经营了一家撞球场。算是个职业赌徒,而且酷爱杯中物。”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39

“没结婚?”

    “没有婚姻纪录。——但是请注意:克莱佛当时不在场。那晚十一点半他在波顿被开了张超速罚单。”

    “那是不是就是你刚才所说的充分不在场证明?”

    “就法律的角度来看,我是这么认为。”马克汉回答万斯。“罚单是在十一点半交到他手上的,时间、日期都在上面。而波顿离这里有五十英里——人开车要花上两个小时。因此,克莱佛应该是九点半左右离开纽约,而且就算他朝着纽约的方向过来,也无法在法医宣布的欧黛尔死亡时间之前赶到。我查过那张罚单,而且还亲自打了通电话给那位开单的交通警察。我当然知道那张罚单如假包换——是我叫人注销那张罚单的。”

    “这位波顿的交警是当面指认克莱佛的吗?”

    “不是,但他向我描述的这个人正是克莱佛没错,而且他也记下了车牌号码。”

    万斯张大眼睛怜悯地望着马克汉。

    “我亲爱的马克汉——我最最亲爱的马克汉——难道你没发现,你所提供的资料中,那位乡下小地方的交警开出的超速罚单,只是交给一位那晚十一点半发生命案时,在波顿附近开着克莱佛座车的细皮嫩肉、中年肥胖的男子?……而且,唉!如果他有意在午夜时分解决那名女子生命的话,那种不在场证明,难道他不会事先安排好吗?”

    “拜托,拜托!”马克汉大笑,“你那样说有点太牵强了。照你这么说,每一位犯法的人都有精心编造不在场证明的本事矗磕阋蔡抬举他们这方面的能力了。”

    “的确,”万斯漠然承认。“就我认为,如果有人身处绝境、正计划着一桩谋杀案,势必想得出这样的安排。真正让我吃惊的是,你们这群调查人员竟会这么天真地认为,谋杀案凶手在犯案前后会笨到不去考虑自身的安全。真是悲哀!”

    马克汉发出不满的反驳。

    “嗯,我敢向你保证,就是克莱佛本人从交警手中拿到那张罚单的。”

    “我相信你是对的,”万斯承认,“我只是提出设计不在场证明的可能性而已,真的。我惟一坚持的是,那位迷人的欧黛尔小姐是被一位心思缜密、绝顶聪明的人所杀。”

    “而我的坚持是,”马克汉发火地说,“只有那种和她关系非常亲密的人才有理由做出这样的事来,而能亲近她的只有曼尼克斯、克莱佛、林格斯特和史帕斯伍德;不过我更加坚持他们四人之中没半个人有杀她的可能。”

    “恐怕我要和你唱反调了,亲爱的老家伙,”万斯面无表情平静地说,“他们四人都有涉案可能——而且凶手就是其中的一个。”

    马克汉轻蔑地看着他。

    “好啊,好啊!所以案子真相大白了!现在,只要你指出凶手是谁,我马上将他逮捕,也好让我回去忙别的案子。”

    “你总是那么急,”万斯叹了几口气。“干嘛毛毛躁躁的?全世界所有的智者都不会这样。所谓‘欲速则不达’,劳弗士也有相同的论调。而《可兰经》说得更直截了当:毛躁就是魔鬼的化身。莎士比亚的著作中经常可以见到对急躁、求速的鄙视论调:

    他厌倦了飞快驰骋,还有,聪明点,慢慢来!摔倒的总是跑得快的人。

    另外,莫里哀也说过,‘急则有损,忙则出错。’英国诗人乔叟也有相同的观点。‘急忙,’他说,‘得不到好处。’就算是上帝的子民们,也不忘在无数的谚语中铭记这样的告诫:‘完美与匆忙老死不相往来。’还有,‘急躁的人永远不缺烦恼——’”

    马克汉不耐烦地站了起来。

    “他妈的!没空听你说床边故事,我要回家了。”他喃喃抱怨着。

    讽刺的是,他说出这话后,还真让万斯在那晚说了一个“床边故事”。不过听这床边故事的对象只有我,地点在他幽静的书房中。这故事的大意是这样子:

    “希兹完完全全认为史基就是凶手。而马克汉呢?他则被官僚的法律形式给勒住了,就像可怜的金丝雀被一双强而有力的大手勒死一样。范,今天我不受重视,明天我将成为引领破案的指挥,看看能够为高贵的正义做些什么。我会忽略掉希兹和马克汉的存在,一跃成为荒地上的鹈鹕、沙漠里的猫头鹰、屋顶上形单影只的麻雀。……真的,你知道,我对团队没有敌意,只是我讨厌问题不能解决。”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40

重大发现

九月十三日,星期四,上午

    老管家柯瑞昨晚惊讶不已,万斯竟然要他隔天早上九点钟叫醒他。今天上午十点,我们已经沐浴在九月中旬的和煦阳光中,坐在屋顶小花园里吃着早餐。

    “范,”他开口对我说,这时候我们的第二杯咖啡端来了,“不论一个女人再怎么会保守秘密,总会有一个可以倾吐心事的对象。心腹朋友是女性的一项重要资产,这个人或许是母亲、爱人、牧师、医生,或者,比较常见的,是闺中密友。在金丝雀的命案中,母亲和牧师这两个角色不存在。她的爱人——那位有品味的史基——是一名潜在的敌人;而她的那位医生我们大可把他排除在这名单之外——她太聪明机灵,所以不会把她的心事和秘密透露给林格斯特这样的人。仅剩的惟一人选,就是闺中密友了。今天我们要把她找出来。”他点燃一根烟,站了起来。“不过,首先,我们得去拜访住在第七大道的班哲明•布朗先生。”

    班哲明•布朗是一位有名的舞台名人摄影师,在纽约市中心开了家摄影工作室。那天上午,当我们进到他豪华气派的工作室时,我的好奇心就像我们这次造访的目的一样,让我亢奋到了极点。万斯直接走到桌旁,桌子后面坐着一名年轻女子,她有着一头火红色的头发和一双眼线画得很浓的眼睛。万斯非常优雅地向她行了个礼,然后从他口袋中拿出一张不大的照片,放在她的面前。

    “我正在制作一出音乐喜剧,小姐,”他说,“我希望能和留给我这张照片的年轻女子联络。但是不幸地,我把她的名片弄丢了。还好她的照片上有你们布朗摄影工作室的标志,我想你或许会好心地帮我查一下你们的档案资料,告诉我哪里能找到她。”

    他塞了一张五元钞票在一本记事簿下面,然后若无其事地等待着。

    这名年轻女子用一种微妙的眼神看着他,看得出她那涂着鲜艳口红的双唇扬起的一抹微笑代表着什么意义。没一会儿,她不发一语地拿起照片消失在后门。十分钟后她回到桌前,并且把照片还给万斯。在照片背面有她写下的姓名和地址。

    “这名年轻女子是爱丽丝•拉佛司小姐,住在贝拉田旅馆。”微笑再度浮现在她的嘴角。“你真不该那么大意地把应征者的地址给弄丢了——搞不好哪个倒楣的女孩就因此失去了一次演出的机会。”原本微笑的她突然笑出声来。

    “小姐,”万斯故作严肃地回应,“我会把你的话谨记在心。”他又很优雅地行了个礼,然后离开了。

    “天啊!”当我们又出现在第七大道的时候,他说,“早知道我就伪装成剧团老板,手持一根镶金拐杖,头戴一顶黑礼帽,身穿一件紫色衬衫。那个年轻女人肯定会相信我正打算制作一出舞台剧。……这该是多么有趣的伪装啊!”

    他转进街角的一家花店,挑选了一打红蔷薇,送往的对象是“班哲明•布朗摄影工作室的接待小姐”。

    “现在,”他说,“我们就到贝拉田旅馆,拜访一下这位爱丽丝。”

    就在我们穿过市区的时候,万斯解释说:

    “发现命案的那个早上,在我们检视金丝雀的房间时,我就相信,光靠警方的笨方法,这桩谋杀案根本破不了。这是一件精心策划过的犯罪,尽管现场看起来并非如此。光是一般的例行调查是不够的,还得有更内幕的情报才行。因此,当我看到爱丽丝的这张照片半藏在写字桌上混乱的纸堆里时,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啊!她是死者的女友。’所以,趁希兹警官转过身时,我马上把这张照片放进口袋。后来并未发现第二张照片,而这一张照片上写有这样充满感情的文字:‘永远属于你’,署名是‘爱丽丝’。因此我的结论是:爱丽丝就是金丝雀的闺中密友。当然,在把照片递给布朗摄影工作室那位敏锐的小姐前,我已经先把这些字都擦掉了。……贝拉田到了,希望能有所收获。”

    贝拉田是东三十街上一家规模虽小却收费昂贵的公寓式旅馆,有着美国化的安女王式大厅。从大厅里的客人来看,显然是有钱人出入的地方。万斯托人把名片递给拉佛司小姐,得到的回讯是几分钟后可以会面。然而,这几分钟一等就是三刻钟。近午时分,一名衣着光鲜的服务生前来带我们去那位女士的公寓。

    上帝非常眷顾拉佛司小姐,赋予她许多完美的条件,而那些上帝所遗忘的部分,拉佛司小姐则是自己弥补了起来。她身材苗条,金发碧眼,眼睛很大且睫毛长而浓密。然而尽管她注视人的时候眼睛总是睁得大大的,仍无法掩饰她在睫毛上所下的功夫。她非常注意自己的装扮,看着她,我忍不住想说像她这么棒的模特儿架子,活脱是谢瑞海报里的女子化身。

    “你就是万斯先生,”她说,“我经常在《城市话题》杂志上看见你的大名。”

    万斯耸了耸肩。

    “这位是范达因先生,”他亲切地向她介绍我,“——只是一个律师,目前为止还没受到那本流行杂志的青睐。”

    “何不坐下来谈呢?”(我确定拉佛司小姐说的这句话是一出舞台剧里的台词,这句邀请说得真是优雅。)“我真的不晓得为什么要接见你,不过我猜想你一定是为公事而来,也许你希望我参加一项义卖会,或类似的活动。但我真的很忙,万斯先生。你无法想像我工作繁忙的程度。……我真的很爱我的工作。”她用力叹了口气。

    “我相信也有很多人喜欢你的工作,”万斯客套地回应。“不过,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我没有义卖会要举行,否则你的出现一定会让义卖会增色不少。我来找你是为了一件比义卖会还重要的事。……你是玛格丽特•欧黛尔小姐非常亲密的朋友——”

    一提到金丝雀的名字,拉佛司小姐突然站了起来,她那迷人的高贵气质瞬间消失无踪。她的双眼闪烁着光芒,接着轻蔑地眯了起来;一抹冷笑扭曲了她那弓形嘴唇的线条。她很生气地把头一扬。

    “喂,听好!你以为你是谁?我什么都不知道,也没什么好说的。所以,请马上离开——你,还有你的律师朋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41

不过听到逐客令的万斯并没有移动半步。他拿出烟盒,小心翼翼地挑出一根瑞奇牌香烟。

    “我可以抽根烟吗?你要不要也来一根?这是我从君士坦丁堡(译注:现今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代理商那里直接进口的,是上等的好货。”

    这女子冷哼了一声,不屑地看着他。洋娃娃一下变成了泼妇。

    “你们给我滚出去,否则我要叫旅馆警卫了。”她转向身旁挂在墙上的电话。

    万斯等她拿起话筒。

    “如果你这么做的话,拉佛司小姐,我保证你会被带到纽约地检处接受盘问。”他若无其事地说,并且点燃他的烟,靠在椅子上吞云吐雾起来。

    她慢慢放回了话筒,然后转过身来。

    “你到底想干嘛?……就算我认识玛姬又怎样?这又关你什么事?”

    “的确,根本不关我的事,”万斯愉快地笑着。“不过,就这点而言,看来也不关任何人的事。事实上,他们即将动手逮捕的可怜家伙,也不关他的事。我刚好有位当检察官的朋友,因此我非常清楚整个情况。警方目前正展开地毯式的调查与搜索,很难说下一步会调查谁或做什么。我认为,你若和我好好地聊一聊,真的能让你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当然,”他接着又强调,“如果你比较喜欢我把你的名字交给警方,我会这么做的,让他们用粗暴的方式来盘问你。我要说的是,无论如何,到目前为止他们还不晓得你和欧黛尔之间的关系,而且,如果你够理智的话,我想我没有必要让他们知道这件事。”

    这名女子站着仔细地端详万斯,手还停留在话筒上。他漫不经心地继续说着,表情亲切和蔼,而她最后终于回到了她的位子上。

    “现在,要不要来根烟?”他亲切地问。

    她面无表情地接过烟,两只眼睛还是一直盯着他看,仿佛在挣扎着是否要信任他。

    “他们想要逮捕的人是谁?”她问,身体动也不动。

    “一位叫做史基的男子。——很蠢,不是吗?”

    “他!”她的声音里混杂着鄙视和厌恶。“那个痞子?他连吊死一只猫都不敢。”

    “完全没错!不过这不构成送他去坐电椅的理由吧,是不是?”万斯坐直了,笑着说。“拉佛司小姐,如果你愿意和我谈个五分钟,忘记我是个陌生人,我用我的名誉向你保证,我绝不会让警方和检方知道有关你的任何事。我和官方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不喜欢看到无辜的人受到处罚。而且对于你好心提供给我的任何消息,我保证会忘掉它们的来源出处。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保证你最后一定安然无恙。”

    这名女子好一会儿都没有答腔,我看得出来,她一直在努力地打量万斯。很明显地,她决定了。和这位向她保证免于日后受烦扰的男士谈谈,无论如何,对她来说都不会有任何损失——眼前她和金丝雀之间的关系已被人发现了。

    “我想你说得没错,”她的语气里还保留着几许怀疑。“不过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她停了一会儿又说,“可是,听好了;你保证我不会被牵扯进来。如果我被牵扯进来,我会反击的,像我这样年轻甜美的女子,到时候也会把人啃噬得尸骨无存——我说到做到,我的朋友!”

    “我保证,这种事绝不会发生,”万斯非常诚挚地向她保证。“是谁叫你不要插手这件事的?”

    “我的——未婚夫,”语气里充满了女性迷人的魅力。“他非常有名,担心如果我以证人身份卷进这个案子,会爆出丑闻来,或是诸如此类不名誉的事。”

    “我可以充分理解他的想法,”万斯同情地点着头。“顺便问问,这位天下最幸运的男士是谁?”

    “你真是厉害,”她有点娇羞地称赞他。“不过,我还没宣布订婚的消息呢!”

    “别这样,”万斯恳求着。“你应该很清楚,我只要多打听打听,就会知道他是谁。你如果和我兜圈子或误导我,到时候我保守你秘密的承诺可能就不存在了。”

    拉佛司小姐想了想说:

    “我猜你会查得出他是谁……好吧,我还是告诉你——现在我只能相信你的承诺了。”她张大了眼睛,送给万斯一个甜美的笑容。“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我亲爱的拉佛司小姐!”他的语气中带着无奈。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41

“嗯,我的未婚夫是曼尼克斯先生,他是一家规模不小的毛皮进口公司老板。……你知道——”她贴近万斯低声说,“路易——也就是曼尼克斯先生——过去曾和玛姬交往过。那也就是为什么他不愿我卷进这件事的缘故。他说警方或许会不断地盘问他,他的名字可能因此而上报。这样一来会对他的生意产生负面的影响。”

    “我相当了解,”万斯喃喃地说,“你知道曼尼克斯先生星期一晚上人在哪里吗?”

    这女子愣在那里。

    “当然知道。那天晚上十点半到隔天凌晨两点钟都一直在我这里。我们当时在讨论一出他很喜欢的音乐剧,他要我担纲演出女主角。”

    “我相信演出一定会很成功,”万斯说,“星期一晚上,你一直都待在家里吗?”

    “不是。”她似乎对这问题很感兴趣。“我去看音乐剧《丑闻》——但我提早回来,因为路易——曼尼克斯先生——要来。”

    “我深信他当时一定为你的提早回来而感动。”我在想,万斯对于曼尼克斯这个出乎意料的不在场证明一定感到很失望。的确,质问到最后似乎是没什么指望了。过了一会儿,他换了个话题。

    “告诉我,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做查尔斯•克莱佛的人?他是欧黛尔小姐的朋友。”

    “哦,老爹吗?还好啦!”这回从她的回答中可以感觉出她平静多了。“好人一个。他过去也和玛姬交往过,即使玛姬为了史帕斯伍德先生把他甩了,他对她依旧恋恋情深,紧跟在她后面,送她鲜花和礼物。有些男人就是这样,可怜的老爹!他星期一晚上甚至还拨了通电话给我,要我帮他打电话给玛姬,他想要和大家聚一聚。——或许当时我该安排的,她现在也就不会死了。……这真是个奇怪的世界,对不对?”

    “哦,一点也不奇怪,”万斯平静地抽着烟,我不得不佩服他那么沉得住气。“你还记得克莱佛先生星期一晚上是几点打电话给你的吗?”从他说话的语气听来,一般人一定以为这个问题无关紧要。

    “让我想想……”她优美地紧抿着双唇。“在十一点五十分的时候。我记得壁炉墙上的挂钟敲响了十二声,一开始我几乎听不清楚老爹在讲什么。你看,我总是把我的钟拨快十分钟,这样一来约会就不会迟到了。”

    万斯看了看墙上的钟,接着又看了看自己的手表。

    “的确,是快了十分钟。——那么,聚会的事又如何呢?”

    “哦,我当时正忙着讨论那出戏,所以拒绝了。事实上,曼尼克斯先生那晚也不想有聚会。……这不是我的错,对不对?”

    “当然,”万斯安慰她。“工作优先嘛!——更何况这工作对你是这么的重要。……现在,还有另外一个人我要向你打听,问完这个人后我就不再打扰你了。——欧黛尔小姐和林格斯特医师之间交往的情况如何?”

    拉佛司小姐这回真的显得慌张不安起来。

    “我就是担心你会问起他,”她的眼神里充满了焦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他疯狂地爱着玛姬,而她也没有拒绝。但是后来她反悔了,因为他的醋劲特别重——吃起醋来就像疯子一样。他过去还威胁过要她的命。你知道吗!有一次他还威胁要开枪杀她,结果后来开枪打了自己。我告诉过玛姬要防着他点,可是她看起来好像不怕似的。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她像在玩火。难道,你认为有可能……你真的认为——?”

    “还有没有别人,”万斯打岔,“也同样醋劲很大?——同样让欧黛尔小姐害怕?”

    “没有,”拉佛司小姐摇着头。“玛姬认识的亲密男人不多,她不是花痴,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除了你提到的这几个人,就没有其他人了,除了……当然,还有史帕斯伍德先生。就在几个月以前,他让老爹三击出局。星期一晚上她还跟他一道出去吃晚餐,本来我要找她跟我一起去看《丑闻》的。我所知道的就这些了。”

    万斯起身,伸出了他的手。

    “谢谢你的帮助。你不必担心,没有人会知道我们今天上午找过你。”

    “你认为是谁杀了玛姬?”她的声音充满了真挚的情感。“路易说可能是想要偷她珠宝的窃贼干下的。”

    “我不至于笨到借质疑曼尼克斯先生的观点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万斯半开玩笑地说,“没人知道谁犯下了这件案子,不过警方的想法和曼尼克斯先生一样。”

    没多久,这女子又起了疑心,她的眼睛打量着万斯。

    “为什么你对这起命案这么有兴趣?你不认识玛姬,是不是?她从来都没有提起过你。”

    万斯大笑。

    “孩子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这个事件特别关心。说真的,我没办法给你一个清楚的解释。……是的,我从来都没有见过欧黛尔小姐;但如果史基先生受到处罚,真正的凶手却逍遥法外,我的良心将受到谴责。也许我太感情用事了。很悲哀,是不是?”

    “我想我也一样,”她点点头,依旧目不斜视地看着万斯。“我冒着一生的幸福告诉你这些事,多少是因为我相信你。……喂,你无论如何都不会害我,是不是?”

    万斯把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上,表情严肃了起来。

    “我亲爱的拉佛司小姐,等我离开这里的时候,就当我从来都没进来过一样。我和范达因先生将永远从你心中消失。”

    他的态度化解了她的疑虑,她温柔地向我们道了再见。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45

查证不在场证明

九月十三日,星期四,下午

    “我的调查还算顺利,”当我们又走在街上的时候万斯这么说。“美丽的爱丽丝是一座真正的线索宝藏呢,对不对?只不过在她提到心上人名字的时候,你得稍微克制一下自己——真的,你必须这么做,亲爱的范。我看见你吓了一跳,而且听到你的叹息声。优秀的律师是不会有这样的情绪反应的。”

    在贝拉田旅馆附近一家百货店里,他拨了电话给马克汉。“中午一道吃饭,我有一堆秘密要告诉你。”两人在电话里又开始辩论起来,不过最后万斯占了上风。过了一会儿,一辆计程车载着我们往市中心开去。

    “爱丽丝很聪明——她是个有大脑的女人,”他想了想说,“她比希兹还聪明,马上就知道史基没罪。虽然她把那位无辜的汤尼描述得那么粗鄙,但却是那样的正确——真的很传神!你当然也发现到,她是那样地信任我。很感人,不是吗?……这是个棘手问题,范,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抽着烟,好一阵子没再说话。

    “曼尼克斯……他怎么会在这时候冒出来,而且还要爱丽丝闭嘴,不要插手这件事?为什么呢?也许他的理由是真的,谁晓得呢?——另外,他和这位金发新欢,真的从十点半到隔日凌晨都一直在一起吗?嗯,天知道。那个讨论新剧演出的理由也有点奇怪。……接着是克莱佛。他打电话过去时离午夜只差十分钟,但是在高速行进的车子上他如何打电话呢?不可能。或许他真的想要和他那女人聚聚,但为什么要弄个不在场证明出来呢?害怕?也许吧!但是为什么要如此迂回呢?——为什么他不直接打电话给她呢?呃,或许他打过!有人的确在那晚十一点四十分的时候打电话给她,我们必须调查这件事,范。……对,他可能打过电话给她,是一个男人接的电话——那男人又会是谁?——所以他才求助于爱丽丝,的确相当合理。无论如何,他当时不在波顿。——可怜的马克汉,如果让他发现这件事,不知道会有多么沮丧。……但真正让我担心的是林格斯特医师。这醋劲很重的疯子和安柏洛斯的性格完全符合,是那种控制不住自己的人。他那父爱云云的说词只是在转移我们的注意力,没想到林格斯特医师竟然拿枪威胁过她。不,不妙,我有点担心。这种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偏执狂,有被迫害妄想症,绝对敢真的扣下扳机。他大概以为欧黛尔和老爹——或是欧黛尔和史帕斯伍德——正在合谋陷害他或嘲笑他。这种人最难捉摸,他们城府很深,而且很危险。聪明的爱丽丝看穿他,警告金丝雀要提防他。……总之,这是非常可怕的纠缠。无论如何,我觉得精神好多了,事情有了眉目——虽然我还没办法理清头绪。真是恼煞人也!”

    马克汉已经在银行家俱乐部等我们了,他没好气地和万斯打着招呼。

    “到底什么鸟事那么重要?”

    “稍安勿躁,”万斯倒是笑逐颜开地回应马克汉。“你的猎物史基还好吧?”

    “除了加入‘基督教奉献团’,到目前为止他乖得很。”

    “就快到星期天了,他将会有时间……所以你才不高兴,是不是?”

    “我放下手上另一件重要的事,并不是来向你报告我高不高兴的!”

    “根本不需要报告,你的不高兴全写在脸上。……高兴点,我给你带来一些线索让你琢磨琢磨。”

    “他妈的!我现在已经有一大堆想不完的事情了。”

    “喂,来点奶油蛋卷。”万斯没征询我们的意见,就直接点了午餐。“现在来谈谈我的发现。首先,克莱佛老爹星期一晚上并不在波顿,当时他就在我们这个罪恶之都的某个地方,打算安排一个午夜聚会。”

    “好啊,”马克汉讽刺地说,“真是受益匪浅,这么说来,在往贺伯冈路上的是他的分身。 

    “随便你怎么说,克莱佛星期一晚上人的确在纽约。”

    “超速罚单的事怎么解释?”

    “靠你来解释了。但是如果你采纳我建议的话,就派人去把那位交通警察找来,让他指认一下老爹;如果他说克莱佛就是他开罚单的那个人,我会很识趣地在你面前自动消失。”

    “好!这倒值得一试。今天下午我会把那位交警带到史杜文生俱乐部,让他指认克莱佛。……还有什么惊人的内幕?”

    “曼尼克斯值得调查。”

    马克汉放下他的刀叉,往后靠在椅子上。

    “我被打败了!这还用你说,要是有不利于他的证据,他早就被逮捕了。……万斯老友,可以拜托你恢复正常吗?”

    “还有,林格斯特医师疯狂迷恋着金丝雀,而且嫉妒心重到让你无法想像。前一阵子他还拿枪威胁她,最后在他自己身上开了一枪。”

    “这还像话,”马克汉坐直了,“你从哪里得到这个消息的?”

    “呃,这是我的秘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45

马克汉觉得有点烦。

    “干嘛那么神秘?”

    “没办法,我向对方保证过。而我是那种遵守承诺的人。”他说得轻松,但马克汉太了解他,因此并没有追问下去。

    我们回到马克汉办公室后不到五分钟,希兹也进来了。

    “在曼尼克斯身上又有新的线索了,长官,可能得把它加进我昨天送来的报告中。波克找到一张他的照片,并且拿着它给欧黛尔公寓大楼的两名接线生指认。他们两人都认得照片里的人。他来过这里七次,不过找的人并不是金丝雀,而是住在二号公寓的女人。她的名字叫芙丽斯比,曾经当过曼尼克斯毛皮大衣的模特儿。过去半年他来看过她好几次,也带她出去过一两次,不过,他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来找她了。你觉得这线索有没有帮助?”

    “难说,”马克汉向万斯露出要追问什么的表情,“不过谢谢你提供的消息,警官。”

    “顺便一提,”万斯语调优美地说,希兹警官这时候已经离开了马克汉的办公室,“我觉得自己现在正常得很。”

    “好极了。不过,我也不能因为某人去找过他的毛皮大衣模特儿,就告人家谋杀吧?”

    “你太心急了,为什么要指控他谋杀?”万斯站起身打了个呵欠。“嘿,范,我下午想去大都会博物馆看看古埃及裴纳墓碑,你要一道去吗?”走到门口他停下脚步,“马克汉,那位开罚单的波顿交警找来了吗?”

    马克汉按铃叫史怀克进来。

    “我马上来查查看。如果方便,大概五点左右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来。到时候我会让那位警察留在那里,克莱佛也会在晚餐前过来。”

    那天下午当万斯和我来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时,马克汉面对着圆形大厅的大门,早已在聊天室里等候。他身边则是坐了一名高大粗犷、古铜色皮肤、年约四十岁的男人,他显得拘谨而紧张。

    “费普斯交通警官刚刚从波顿过来,”马克汉边说边介绍。“克莱佛随时都会到,我们和他约五点半在这里碰头。”

    万斯拉过一张椅子。

    “我倒真希望他能准时!”

    “我也是,”马克汉说,“接下来看你的了。”

    “我们已经失掉了先机,我们的希望渺茫得可怜。”万斯喃喃地说。

    不到十分钟,克莱佛从街上进入了圆形大厅,在柜台旁停下脚步,然后信步朝马克汉指定的地点走来,并走到我们身边向我们打了招呼。马克汉再问了他一会儿问题后,克莱佛就离开了。

    “他是你开罚单的那个人吗,警官?”马克汉转过身问费普斯。

    费普斯显得很为难。

    “有点像他,长官。只是一点点,但不是他。”他摇着头。“不是,长官,不是他。被我开罚单的家伙比这位先生要胖一些,而且没他高。”

    “你确定?”

    “是的,长官,我很确定。被我开罚单的家伙当时想跟我理论,后来还试图用五块钱收买我,我便用灯照着他。”

    费普斯拿了一笔不少的小费离开了。

    “唉!”万斯叹了一口气,“看样子我不用自动消失了。这结果令人难过,但还是得面对。……我说,马克汉,克莱佛的弟弟长什么样?”

    “就是他说的那个样子,”马克汉点着头。“我见过他的弟弟,比较矮也比较胖。……这件事真是叫我难以理解。我要去问问克莱佛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刚起身万斯就硬把他拉回他的位子。

    “别急,学着耐住性子,克莱佛跑不掉的。而且还有一两件事急需理清。曼尼克斯和林格斯特仍然让我好奇。”

    马克汉坐回椅子上。

    “曼尼克斯和林格斯特现在都不在这里,克莱佛也离开了。我要知道为什么克莱佛对我说谎。”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46

“我可以告诉你,”万斯说,“答案很简单:他要你以为星期一午夜时他人在纽泽西。”

    “这还用你说!但是,我希望你不会真的认为克莱佛犯下这件案子。他可能知道一些内情,不过我真的无法想像他会杀人。”

    “为什么?”

    “他不是那种人。即使有证据对他不利,也很难让人相信他是凶手。”

    “哦!这是主观判断!你排除克莱佛涉案的可能,因为你认为他的本性和杀人这档事连不到一块儿。这岂不是危险的假设?或者是一种形而上不具体的推断?……我不完全认同你的说法,那赌徒绝对有犯罪的可能。不过,理论本身我完全同意。马克汉,你自己把主观意识加在这样无知的暗示上,却认为我那会让案子有进一步发展的推论荒诞无稽。前后一致或许真的是小小心灵中的妖怪,但它仍然是无价之宝。……要不要去喝杯茶?”

    我们走进棕榈厅,选了张靠近入口的桌子坐了下来。万斯点了乌龙茶,马克汉和我则点了咖啡。一组非常棒的四人管弦乐团正在演奏柴可夫斯基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而我们则是全身放松地坐在舒适的椅子上,不发一语。马克汉一脸疲惫,没什么精神,而万斯则是专注思考星期二早上以来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问题。我以前从来没见他想事情想得如此出神过。

    我们坐在那里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史帕斯伍德走了过来。他停下来和我们打招呼,马克汉邀他坐下。他看起来也是相当沮丧,眼光中透露着焦虑不安。

    “我几乎不太敢问你,马克汉先生,”他点了一杯姜汁汽水后怯生生地说,“我会不会被传去当目击证人?”

    “跟我上次同你说的一样,”马克汉回答,“事实上,这段期间来状况没什么改变。”

    “你监视的那个人现在情况如何?”

    “仍在监视中,但是没有任何逮捕行动。无论如何,我们希望不久就能有所突破。”

    “你还是要我留在纽约?”

    “如果你可以打理自己一切的话——我想是的。”

    史帕斯伍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开口了:“我不想逃避任何责任——或许我这么说显得非常自私——但是,无论如何,能不能在那位接线生作证说明欧黛尔小姐曾经求救时,不要把我扯进来?”

    “我当然想到过这件事。如果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不让你出庭作证,我保证不会让你曝光。那时我想你也没有必要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但是没有人知道事情会变成怎么样。如果被告辩称关键时间不在场,而那位接线生的证词受到质疑或是不被接受的话,你可能就非得出面不可了。”

    史帕斯伍德吸了一口姜汁汽水,他的不安与沮丧似乎稍稍纾解了些。

    “谢谢你,马克汉先生,”他抬起头犹豫不决地看着马克汉。“我想你仍然反对我去欧黛尔小姐的公寓。……我知道你觉得我无知而且滥情,但是她在我生命中已经占有重要的位置,我很难把她从我生命中排除。我不指望你会了解——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认为很容易了解,真的,”万斯脸上露出同情的表情,我从没见他这样过。“你不需要为此道歉。历史和神话里处处可看到和你同样的情感。最能代表你的,当然是和仙女卡吕普索一起住在奥巨吉亚岛上的奥德修斯了。自从红发夜妖莉莉丝设计报复她那容易受别人(译注:此指夏娃)影响的亚当以来,那媚惑人的柔软双臂就不断如蛇般缠绕在男人的颈间。我们全都是那淫乱男子的后代子孙。”

    史帕斯伍德微笑着。

    “至少你提供了我一些背景。”他说着转向马克汉,“欧黛尔小姐的身后遗物要如何处理——她的家具等等?”

    “希兹警官听她住在西雅图的一位姨妈说,”马克汉告诉他,“她将前来纽约,我想应该是来处理她的遗物。”

    “每样东西将原封不动保留到那时候?”

    “如果有意想不到的发展,时间可能还要长些。无论如何,至少要等她姨妈来了再说。”

    “那里有一两件小东西我想要留作纪念。”史帕斯伍德说着脸红了起来。

    在随便聊了几分钟后,他起身告诉我们他还有个约会,然后向我们道别。

    “我希望能把他的名字从这命案中消除掉。”在他离开后马克汉这么表示。

    “的确,他的处境让人同情,”万斯附和马克汉,“发生这样的事总是让人感到悲伤,然而坏人最后一定会有报应的。”

    “在这种情况下,机会最后一定是站在正义的这一边。如果星期一晚上他没选择去冬园,他此刻应该正和家人团聚在一起,也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的麻烦了。”

    “看来真是这样,”万斯看了看他的表,“你提到冬园倒是提醒了我。你介意我们提早吃晚餐吗?今晚我有事,要去看《丑闻》。”

    我和马克汉讶异地看着他,好像看到他神智失常一样。

    “别那么惊讶,马克汉。为什么我不能有这样的兴致?对了,我希望明天一块儿吃午餐时能带给你好消息。”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9-21 00:47

陷阱

九月十四日,星期五,中午

    第二天万斯睡到很晚才起床。前一晚我陪他去看了《丑闻》这出舞台剧,简直无法想像他究竟打着什么主意,要去看这出我知道他根本不喜欢的表演。中午他叫司机备好车,载我们到贝拉田旅馆。

    “我们要再去拜访一次那位迷人的爱丽丝,”他说,“我想带束花去,但是我怕亲爱的曼尼克斯会过度反应,质问她花的来处。”

    拉佛司小姐沮丧怨恨地出来接待我们。

    “我就知道会这样!”她点着头冷笑,一副好像知道什么事的样子。“我猜你是来告诉我警方即使没有你的协助,也已经发现我的事了。”她的轻蔑态度几乎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你告诉他们的吗?……你可真是个绅士啊!——不过是我自己笨,怨不得人。”

    万斯动也不动地听她抱怨完,然后才亲切愉快地向她弯腰致意。

    “哎呀,我只是经过这里顺便过来向你致意,同时告诉你警方已经提出对欧黛尔小姐熟识朋友的调查报告,而你的名字并不在其中。昨天你似乎为这件事有点担心,因此我想如果告诉你调查报告的事,也许可以让你安心。”

    她的警戒状态终于解除。

    “你说的是真的吗?……我的老天!我不知道如果路易发现我那么多嘴,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我肯定他不会知道,除非你自己告诉他。……现在可不可以请我进去坐一会儿?”

    “当然,真是对不起。我正在喝咖啡,请进来一起享用。”她按服务铃又点了两杯咖啡。

    万斯不到半个小时前才喝过两杯咖啡,我很讶异他对这种难喝的旅馆咖啡也有兴趣。

    “我拖到昨晚才去看了《丑闻》,”他以一种随便闲聊的态度说着,“这出讽刺喜剧首演的时候我错过了。——你为什么也拖到那么晚才去看?”

    “我一直都很忙,”她说,“我在彩排《两个皇后》这出舞台剧;不过这出剧延期推出了,路易一直订不到他要的剧院。”

    “你喜欢讽刺喜剧吗?”万斯问她。“我想,对主角来说,讽刺喜剧的挑战性要比一般音乐喜剧来得高些。”

    “的确,”拉佛司小姐的口吻非常专业。“讽刺喜剧非常不好拿捏,演员会迷失在其中,有天分的演员也得不到真正的发挥空间。它们让人透不过气来,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

    “可以想像,”万斯勇敢地啜了口咖啡。“不过,《丑闻》里面有几个角色你一定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些角色好像是特别为你设计的一样。我当时一直幻想是你在演这些角色,而且——你知道吗?——这种幻想让我没法好好欣赏演出那个角色的女孩表演。”

    “你太抬举我了,万斯先生。不过,我真的有副好嗓子,对此我也下过很多功夫,而我的舞蹈则是师承马可夫教授。”

    “真的!”(我确定万斯从没听过这号人物,但是他的惊叹声仿佛意味着,他认为马可夫教授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芭蕾舞大师。)“那么你真的应该在《丑闻》里担纲演出。印象中那名女子的歌声毫无感情,舞蹈也非常不纯熟。除此以外,她的个人特质和魅力简直无法和你相比。……老实说,这个星期一晚上你是不是有点想演唱《中国摇篮曲》?”

    “哦,我不知道,”拉佛司小姐谨慎地应对着,“他们把灯光打得很低,而且我穿粉红色戏服并不好看。不过那些戏服都很可爱,对不对?”

    “穿在你身上的话会更可爱。……你偏爱什么颜色?”

    “我喜欢淡紫色,”她很认真地告诉万斯。“虽然我穿蓝绿色也不难看,不过有位艺术家曾经对我说我应该多穿白色。他想要为我画幅画,但是和我正在交往的那位绅士不喜欢他。”

    万斯仔细端详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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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金丝雀杀人事件》--作者: 范达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