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飞
发表于 2007-1-17 16:12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1-17 16:10 发表
当然不是。孩子两个都有义务出钱。只不过孩子跟着妈妈,所以男方要付钱。而孩子,特别是还小的话 ,一般都判给妈妈。
是吗?可是好像付的钱不只是给孩子的,还有前妻的啊。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6:13
不能找离婚男,
更不能找结婚男:cool:
大飞
发表于 2007-1-17 16:14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6:12 发表
:o 居然打着个美女的旗号;)
差点被嫩欺骗了;)
晕,什么时候骗你了,我换个头像还不行嘛。你听哪个美女叫大飞来着。$汗$
cosimo
发表于 2007-1-17 16:15
原帖由 大飞 于 2007-1-17 16:12 发表
是吗?可是好像付的钱不只是给孩子的,还有前妻的啊。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也奇怪,前妻不是有工作吗?可能是男方收入太高。你也知道,德国信仰社会主义,大家得平均。$汗$
cosimo
发表于 2007-1-17 16:16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6:12 发表
:o 居然打着个美女的旗号;)
差点被嫩欺骗了;)
me 2:mad: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6:20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1-17 16:15 发表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也奇怪,前妻不是有工作吗?可能是男方收入太高。你也知道,德国信仰社会主义,大家得平均。$汗$
好象有点出入$考虑$
娃娃妈
发表于 2007-1-17 16:22
给孩子的赡养费一个月才三百欧
主要是给前妻的
之所以这么搞就是国家不想承担扶贫
以后估计赡养费只给一小会了
或者只给婚姻的年限
结婚八年就给八年才合理
不过男女是平等的
假如男的没工作女的一样要养对方
ellenwx
发表于 2007-1-17 16:29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7-1-17 13:38 发表
这里发言的大家都是经历到从中国到德国,从文化语言饮食习俗等等一系列的变化和适应的过程。正因为这样,所以大家好像都不怎么理解为什么Ex不肯搬家的心情。其实对故土的眷恋是人之常情吧~~愿意抛弃一切,去和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本来只是少数人能做到的。
而且,当那个LG决定去南部工作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妻子和孩子的感受?难道北部就没有适合他的工作了??
为什么一定要妻子和孩子跟着那个男人的步伐走??那个男人却不愿意为自己的家庭停留??
$支持$ $支持$
这些话很有感触。
不知道是否这个 GG 的前妻真的有了外遇还是因为邻居。
但如果是如 HIMMELBAU MM 说的这样的情况,我很同情这个 GG 的前妻。
这个GG 的前妻 是愿意与这个 GG 过周末夫妻,只是那个 GG 接受不了,所以才提出离婚,这是LZMM 主帖这里这样说的。所以他们的·分居· 不是因为感情不合特意分居,而是因为工作 地域的原因。
说明这个 GG 也有不优秀的一面了,他的毅力,至少在这方面毅力不够坚定。
也不能怪他,也许大多数男人都很难有这样的毅力。
呵呵,这里为自己的父母骄傲一把,他们就是典型的“分居”夫妻,而且一分就分了整整二十多年,父亲因为不肯放弃自己工作事业而坚决留在 B 市,而母亲坚决不愿意留在 B 市
宁死也要留在 A 市,也就是她自己的故乡,当然母亲带孩子。当时母亲都帮他办好一切来 A 市的手续了,但父亲最后还是以工作为重,拒绝了。
父亲常日工作非常忙,两地又很远,比德国南部和北部远多啦~~ 所以连周末夫妻都做不了。
一年就春节回来一个月与家人团聚。父亲一直觉得这辈子很亏欠母亲,只有退休了再好好回报母亲了,好好陪她了。
感觉父母那辈活真的不容易,呵呵,他们的问题是那个时代遗留下来的。
不过他们最后能坚持下来,真是够钦佩的~~~、
至少他们没给我找个后爸或者后妈。$汗$ (这里开个玩笑啦)
不好意思哈,跑题了。。。。
[ 本帖最后由 ellenwx 于 2007-1-17 16:35 编辑 ]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6:30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7-1-17 16:22 发表
给孩子的赡养费一个月才三百欧
主要是给前妻的
之所以这么搞就是国家不想承担扶贫
以后估计赡养费只给一小会了
或者只给婚姻的年限
结婚八年就给八年才合理
不过男女是平等的
假如男的没工作女的一样要养对方
不管孩子大小?
没有年龄限制么?
catwyc
发表于 2007-1-17 16:49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6:30 发表
不管孩子大小?
没有年龄限制么?
at least, till 21....
$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