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5:54

我们部门那个法人, 他和他的LEBENSPARTNER的2个小孩都6岁了, 她还是拿她EX的钱养她和EX的儿子, 已经养到16岁了.

法人和她现在已经都把HAUS都重新DEKO了一下, 花了N多钱.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7 15:56

孩子是个原因,他曾说过,这个世界上就2个人最重要,一个是我,另一个他孩子.

可是孩子也不能让我们那么差的过着吧,孩子是很重要,而且即使我们结婚了,孩子费用觉得不会少付,只会
多付.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5:46 发表


他是不是看在孩子的份上啊?

大飞 发表于 2007-1-17 15:59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5:44 发表



没有孩子,是不是也要给EX这么多钱啊? $frage$ $frage$ $frage$


好像是这样的。好像德国法律对于离婚不管原因,只惩罚男人,:mad: 谁说现在男女平等来着。难道这婚姻法是女人定的?感觉在德国要是男人离两次婚估计就过不下去了,实在是太贵了。

如果因为女的搞婚外情,在德国她老公只好装不知道了。为什么呢?因为如果知道了就要离婚,离婚后要分给女的一半钱(她自己工作的钱还是自己的),这样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用你的钱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了,好像你还必须支付到她再婚,如果他们坏一点,就是不结婚的话,你就惨了。$汗$
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只要是正常人心里难道不堵得慌?

[ 本帖最后由 大飞 于 2007-1-17 16:02 编辑 ]

海棠 发表于 2007-1-17 16:01

我就见过前妻养前LG的,不过是在电视上,看的REPORTAGE,一个老太太,在个什么小公司当个TEILZEIT的秘书吧,每个月700多块钱,她的前夫没工作,她每个月也是基本上分去300到400快给前夫,老太太挺可怜,腿脚什么的,都不很利索,找律师,也没用,她前夫就是不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他们就算离婚了,也得养着他。

我劝LZMM不要太心理不平衡,这个男人,你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这样, 他就是有着房贷,前妻和孩子,他7000欧的BRUTTO,只不过是表面风光,当初你没有仔细考虑清楚,而所谓的一直跟着感觉走,那么走到今天,还想继续感觉的话,两个人就有情饮水饱。如果不。。。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6:02

原帖由 大飞 于 2007-1-17 15:59 发表



好像是这样的。好像德国法律对于离婚不管原因,只惩罚男人,:mad: 谁说现在男女平等来着。难道这婚姻法是女人定的?

如果因为女的搞婚外情,在德国她老公只好装不知道了。为什么呢?因为如果知道了就要 ...

打着保护弱者的旗号,

诞生了N个离婚女富婆.

大飞 发表于 2007-1-17 16:05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6:02 发表


打着保护弱者的旗号,

诞生了N个离婚女富婆.


吸取教训,如果跟德国女人结婚,婚前一定要订协议,不定就不结。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6:06

原帖由 大飞 于 2007-1-17 16:05 发表



吸取教训,如果跟德国人结婚,婚前一定要订协议,不定就不结。

别找离婚男,才是

大飞 发表于 2007-1-17 16:09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6:06 发表


别找离婚男,才是


偶是男的$害羞$ ,偶没结婚。

cosimo 发表于 2007-1-17 16:10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5:44 发表



没有孩子,是不是也要给EX这么多钱啊? $frage$ $frage$ $frage$
当然不是。孩子两个都有义务出钱。只不过孩子跟着妈妈,所以男方要付钱。而孩子,特别是还小的话 ,一般都判给妈妈。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6:12

原帖由 大飞 于 2007-1-17 16:09 发表



偶是男的$害羞$ ,偶没结婚。

:o 居然打着个美女的旗号;)

差点被嫩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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