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7 14:41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4:41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7-1-17 14:41 发表
房子卖了,那前妻的孩子住在哪里?$frage$ $frage$
跟妈妈的话,是不是妈妈住哪里,孩子住哪里?$考虑$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7-1-17 14:42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4:42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1-17 14:41 发表
鉴于大家的强烈建议和热情$汗$我去准备开楼了,大家来看看自私和JP的人吧$bye$
$支持$ $支持$ $支持$ $送花$ $送花$ $送花$ $送花$
我随后就来啊$ok$
feifeitimo
发表于 2007-1-17 14:45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7-1-17 14:38 发表
我觉得这是最有远见的做法,不过比较恶毒
试想,假如只是一年半载没有工作,就说两年吧
那省了多少钱啊
没月一千欧的房贷要还二十年哪
房子强迫卖掉就根本什么也不用还了
还可能拿到分房的现金
不然这辈 ...
娃娃妈,房子如果被银行收走了,就是宣布破产了啊,
工作没了,又宣告破产,那才没办法翻身了呢.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LZ一直保持未婚身份,LZ的BF想办法到国外去发财,
而后把财产转移到LZ这边,银行也没什么办法的说.$考虑$
钟震涛好像就是用的这个方法.
娃娃妈
发表于 2007-1-17 14:46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7-1-17 14:41 发表
房子卖了,那前妻的孩子住在哪里?$frage$ $frage$
住哪儿也没有义务让他们俩接着住大房子你养房子呀
本来赡养费就是给他们住房生活的
哪还还有再添贷款的道理
没钱的人住Regierung的房子啊,一室一厅什么的
何况房子有首付,还付了五年,已经积蓄了一点钱
卖了对半分才是离婚的正途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7-1-17 14:48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4:48
原帖由 feifeitimo 于 2007-1-17 14:45 发表
娃娃妈,房子如果被银行收走了,就是宣布破产了啊,
工作没了,又宣告破产,那才没办法翻身了呢.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LZ一直保持未婚身份,LZ的BF想办法到国外去发财,
而后把财产转移到LZ这边,银行也没什么 ...
对私人的财产也这样?
已经在南部了,索性去瑞士算了;) ;)
今天和同事说,好多优秀的德国人都外流,在瑞士的越来越多,我就恶狠狠的说了一句, 人家工资高,税低. N个德国人闭嘴了.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7 14:49
孩子和妈妈住,妈妈一直拿着46%,其中一部分是她的生活费,包括住房什么的,有一部分事孩子的钱,46% 就是2000欧左右,然后孩子还有孩子的KINDERGELD,她前妻还上班,至少她们的生活费用都有2500,怎么都够2个人生活的.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4:41 发表
跟妈妈的话,是不是妈妈住哪里,孩子住哪里?$考虑$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7-1-17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