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6:55

原帖由 catwyc 于 2007-1-17 16:49 发表


at least, till 21....
$考虑$

21岁,也才300一个月?

catwyc 发表于 2007-1-17 16:57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6:55 发表


21岁,也才300一个月?

m... (min.)
because the kids should be able to do some work anyway...

ie. ausbildung or so....
$考虑$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7:02

太复杂了$郁闷$ $郁闷$

ldm_an 发表于 2007-1-17 17:07

妻子养丈夫的也有啊, 我见过...

cosimo 发表于 2007-1-17 17:09

原帖由 ellenwx 于 2007-1-17 16:29 发表



$支持$ $支持$


这些话很有感触。

不知道是否这个 GG 的前妻真的有了外遇还是因为邻居。
但如果是如 HIMMELBAU MM 说的这样的情况,我很同情这个 GG 的前妻。

这个GG 的前妻 是愿意与这个 GG ...
你父母和我姨妈姨夫很像他们也是分居了10多年,但现在,我姨夫公司也开起来了,车子房子都有了,在家乡还有6处房产。。关键要夫妻齐心。

cosimo 发表于 2007-1-17 17:10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7:02 发表
太复杂了$郁闷$ $郁闷$
要不律师怎么赚钱呢?;)

拉面 发表于 2007-1-17 17:12

这个赡养费的问题没什么好说的

人家欧洲都是这样定的规矩

女的生完小孩要在家照顾小孩子,时间久了根社会脱节,找不到工作,又要做家务,做饭,这些时间哪来的,还不是自己美好的青春作出的贡献。 能干一个半职就不错了。
俺小时候父母忙都是锁在家里长大的,搁这边肯定是虐待儿童了

中国国情跟这边不能同论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7-1-17 17:23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7-1-17 17:27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7:30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7-1-17 17:23 发表


那找个北部的工作,你和他再搬回去住呗。。。反正房子有他的份,是他自己不去住而已。。。我的一个同学的BF就是还和前妻住在一起,一起还房贷。。。

对法律没有什么研究。。。不过德国法律保护女方更多一点,是因为大多数的女方在离婚后的经济状况不如男方。靠离婚发家的女方本来就少,所以才是新闻阿。。。

更多的是,离了婚的老公想方设法拖欠赡养费,但是教养儿女的担子完全落到了女方身上。如果女方年级轻轻就当了家庭主妇,也没有受过什么职业教育,只能做最低级的活,领取微薄的薪水。。。

我认识一个人,从读一个学期开始,就和他爸打官司,要拖欠的赡养费。他的那些继弟妹倒是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想来也很心酸阿。。。

我想找个在北方的工作,以那个GG的资历,肯定没有问题,前妻之前不是说叫他哪里钱多哪里工作么? 如果一个爱自己老公的女人, 1,会让他离自己这么远么? 2,会只去看他一次么?

关键是夫妻2人心已死,住不住一起已经不重要了,离是肯定了.

离婚造就的小富婆, 数目可不小的.

你说那个例子, 很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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