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5:08
原帖由 我追求故我在 于 2007-1-17 15:06 发表
是啊,娃娃妈,真是要卖房子,可是银行未必会拍卖房子,他们会继续把房子留着,债务越来越多,他们等着GG哪天有工作了,再还,到时候德国Regierung会强迫GG接受不管怎么样得工作,我听一个德国人说的.
听别人说没有用,
问STEUERUNGBERATER,或者其他的顾问,问仔细了,回来再和我们说说,:)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7-1-17 15:13
大飞
发表于 2007-1-17 15:23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7-1-17 14:26 发表
最理想的状态是,那德国男人辞掉工作
还可以从太太微薄的收入中分掉一点赡养费
然后那房子必须拍卖来偿还银行贷款
九百块还有什么挣头啊,跟没有差不多
假如男方再婚,并且就是家庭妇男
他也不必从新老婆处 ...
好主意,还可以打打黑工,估计也比900欧多。
其实不是钱的问题,主要是心里跟吃个苍蝇似的。
虽然彼此相爱,不过还是要劝LZ,慎重考虑结婚的问题,跟离异并有小孩的男人结婚后会有很多问题的(比如你们的小孩跟他前妻的小孩打架了怎么办),分开虽然痛,但是毕竟短暂。其实人都是自私的,现在虽然觉得勉强可以接受,但时间长了绝对不行,如果真的决定在一起,丑话一定要说在前头,不然对你们俩都不好。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7 15:40
我也觉得他公平,以后对我应该也公平,可是我觉得德国的法律对他太不公平了,离婚又不是一个人的错,现在除了要支付抚养费,还得几乎一个人还房子债务,这就感觉不公平.那么辛苦的工作,自己就留了个尾数.房子还没说话权利,也许我是个女人,我就觉得不公平.
她前妻分居这段期间,住着HAUS,GG付所有的贷款,还付水电,还付母女的生活费,这些加起来就3000欧NETTO,她前妻自己的工资就自己留着,小孩的钱她也拿着,圣诞节她自己为女儿买了条裤子,还要GG付一半的钱.
现在她自己也认识了个男的,不知道他们关系怎么样,应该还算开始阶段,她的生活多逍遥.
我们在南部,连买个电视都舍不得,她前妻说她想再去买个水晶的,薄一点,小一点的挂在墙上,问我们要不要那个
厚的电视,你说什么道理. 我就坚决不要那个电视.宁可不看,我也不想自己气自己.
什么都忍了,谁叫她是她前妻,只是GG他那种不去争取自己利益的态度,我心里也觉得不好受,也许他考虑得更长远....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7-1-17 15:13 发表
$支持$ $支持$ $支持$
这样的男人,应该不会让你受苦的。。。
他的事就让他自己来解决吧。。。:)
whoami_sabrina
发表于 2007-1-17 15:41
原帖由 我追求故我在 于 2007-1-17 14:49 发表
孩子和妈妈住,妈妈一直拿着46%,其中一部分是她的生活费,包括住房什么的,有一部分事孩子的钱,46% 就是2000欧左右,然后孩子还有孩子的KINDERGELD,她前妻还上班,至少她们的生活费用都有2500,怎么都够2个人生活的.
不过前妻也要还贷款吧,记得LZ说过GG还1000左右,还有900应该是前妻还的.她1600自己和孩子花,比GG强点儿有限.好在住房不用再花了.$frage$ 不过德国LG离婚真是够难的,一转眼回到10年前啦.小声问一句,要是孩子跟爸爸赡养费怎么算?看来这个LG很是疼爱孩子的,要不然离婚就是陌路人了,还管她住哪儿,房子赔钱也该卖了,或者至少租一半,租金落袋啊.
大飞
发表于 2007-1-17 15:41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7-1-17 14:50 发表
如果那个女人真的那么自私,她也可以摔手不Gan-Ta那个Netto 600欧的工作,把孩子扔给前夫养阿。。。
大家一起等社会救济好了,苦的只是他们的孩子和我们这些纳税人$汗$ $汗$
怎么总觉得你想的跟大众不太一样呢。孩子给前夫养,她还去哪里拿钱啊。德国的法律真奇怪,养孩子是应该的,但哪有养以前的老婆的,婚都离了还养她,那离个什么劲啊?不是男女平等吗?也没见离婚后有前妻养前夫的。$frage$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5:44
原帖由 大飞 于 2007-1-17 15:41 发表
怎么总觉得你想的跟大众不太一样呢。孩子给前夫养,她还去哪里拿钱啊。德国的法律真奇怪,养孩子是应该的,但哪有养以前的老婆的,婚都离了还养她,那离个什么劲啊?不是男女平等吗?也没见离婚后有前妻养前 ...
没有孩子,是不是也要给EX这么多钱啊? $frage$ $frage$ $frage$
feifeitimo
发表于 2007-1-17 15:45
原帖由 我追求故我在 于 2007-1-17 15:40 发表
我也觉得他公平,以后对我应该也公平,可是我觉得德国的法律对他太不公平了,离婚又不是一个人的错,现在除了要支付抚养费,还得几乎一个人还房子债务,这就感觉不公平.那么辛苦的工作,自己就留了个尾数.房子还没说话 ...
是挺不公平的,
相信只是暂时的,好人一定会有好报!$送花$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5:46
原帖由 我追求故我在 于 2007-1-17 15:40 发表
我也觉得他公平,以后对我应该也公平,可是我觉得德国的法律对他太不公平了,离婚又不是一个人的错,现在除了要支付抚养费,还得几乎一个人还房子债务,这就感觉不公平.那么辛苦的工作,自己就留了个尾数.房子还没说话 ...
他是不是看在孩子的份上啊?
我追求故我在
发表于 2007-1-17 15:50
谢谢你们的好意见,一定会去问问STEUERUNGBERATER如果破产,会不会拍卖房子.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5:08 发表
听别人说没有用,
问STEUERUNGBERATER,或者其他的顾问,问仔细了,回来再和我们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