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dale 发表于 2007-1-17 17:32

孩子的抚养费和前妻的赡养费都是依法规定的,LZ还没有考虑到,丈夫的养老金也是
要按婚龄来计算的(其中部分也要归前妻所有),至于房子,应该算一笔帐,是按LZ文
中方式合算呢还是由法院拍卖合算?按律师的方法,房子仍是两人共有,只不过男
的是无法居住的,将来怎么样处理还不清楚,还清贷款后的房价还不知怎样呢,何
况男的要还大额贷款。拍卖的房价能到70%就很好了,第一次拍卖不到70%,银行可
以拒绝,但第二次拍卖时是拍到多少算多少的,参加竟拍的人如果知道是因离婚而
卖房的,会把房价压的很低的。其实男的收入算中上水平了,但你们以后的日子还
是会有一定困难的。如果LZ自私一点,还是叫男的把房卖掉好,至少你们将来还有
希望买自己的房。说句扫兴的话,LZ毕竟还没有到谈结婚的时候,也许麻烦还在后
面?

Ando 发表于 2007-1-17 17:32

不同情楼主。如果楼主与她男朋友的老婆换个位置,恐怕那男的该被扫地出门吧,还会大方到请老公的女朋友共度圣诞?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7-1-17 17:33

dshl 发表于 2007-1-17 17:34

我可以给LZ一个最好的例子。我的一个女朋友跟你的经历很像。她跟LG是在国内认识的,
相差12岁,她LG那时已经离婚多年,前妻也是做半职。有两个孩子。

男方具体挣多少,我不清楚,我们一般也不问这些。就知道女友月薪是4000多欧,还拿5级税,可想而知男方至少也是跟你GG差不多。唯一的幸运是没有共同的房产。可是她LG是个大好人,心疼孩子,给得比法律规定地要多,

每月光两个孩子的赡养费就是2000欧,还不算什么零花钱,再加上给前妻的赡养费,还有因为德国离婚后还可以分养老金,她LG不想跟前妻到老还纠缠不清,所以就帮她买了私人人寿养老险,等她退休后可以一次提出10万欧。

前妻现在自己买了一套Wohnung,靠这几年赡养费攒的钱付了头期(想想再怎么花两个孩子也用不上2000欧,剩的不就是她自己的吗),就等这笔退休金来还尾款了,。而我朋友夫妻还是租房住。她每月3000多欧就是给这些人了。碰上年节送礼物就更多了。

男孩过生日给买了一辆自行车就1000多欧。真是宠孩子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不过也是他对孩子总感觉愧疚。到现在她们两个结婚10多年,孩子也都长大了。可是万恶的德国制度,孩子到27岁才可以不用付赡养费。大女儿今年整27,总算送出一个,小儿子25,还有两年。我今年亲身经历的,儿子过圣诞前来看爸爸,说好买一件大衣,结果最后还配上鞋,西装,领带全套行头,才满意了。来应付吃个饭,吃完就坐不住了,想来目的达到了,也没心情应付,就扔下一群人自己走了。

再说说她自己吧。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国内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到了这里,从头学德语,上大学,三年拿下学位,就职德国著名企业多年。虽然是拿5级税,可怎么也有1700多,两个人的的生活才好些。女友还笑话说她是她家的顶粱柱。

除了经济上的损失,女友还要受很多其它的苦,她说每次看到她们一家几口聚在一起,总觉得自己像个外人。而且前妻也很不甘心,总挖苦找个年轻的。孩子刚开始也是比较敌对,现在长大了,明白了,才好,但也是不亲。

女友的想法就跟你一样,总觉得一个对前妻都不绝情的人,应该是值得信赖的。可是她也忽略了,毕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LG对女人总不能十分信任了。刚开始恋爱得时候女友很辛苦,总需要证明自己跟他前妻是不一样的,现在是日久见人心,两人感情好地很了,女友还开玩笑跟前妻说,谢谢你,如果没有你,也许我不会那么能干呢。

所以说LZ,如果还是爱你家GG,就要首先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二十一定要自己独.立,有
经济来源可以补贴家用,如果只想享福做家庭妇女,还是趁早分了吧。

fruchteis 发表于 2007-1-17 17:34

原帖由 Ando 于 2007-1-17 17:32 发表
不同情楼主。如果楼主与她男朋友的老婆换个位置,恐怕那男的该被扫地出门吧,还会大方到请老公的女朋友共度圣诞?

不是同情楼主,是同情她的GG,

水星 发表于 2007-1-17 17:44

房子如果是在两个人名下, 要卖也得俩个人同意.
男人有权收房租, 或者, 把可收的房租从给女方的赡养费中扣除. 争取让律师写入离婚协议书.

无论如何, 离婚对于高收入的一方非常不利, 所以德国结婚率持续低迷.
为了保护婚姻中弱势的一方, 结果造成更多弱势人群, 也动摇了婚姻制度的根基.
这样那样的努力, 顶多可以挽回部分经济损失, 却恢复不了男方的元气.

相爱, 为什么一定要结婚? 当然你要是不接受这个观念, 就算我没问.
情况很简单, 我都看不出结婚的必要,
复杂到如此这般, 改一改观念, 好象比下决心结婚来的更容易.

Ando 发表于 2007-1-17 17:44

原帖由 fruchteis 于 2007-1-17 17:34 发表


不是同情楼主,是同情她的GG,
那男的活该。谁让他提出离婚的? 维持婚姻又不需要百分之百的忠诚度,夫妻二人各自精彩不结了么?费尽。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7 17:47

Pollyanna0707 发表于 2007-1-17 17:54

:o :o :o 初听就是这个表情,$考虑$ 仔细考虑了一下貌似有几分道理,比较实用原帖由 Ando 于 2007-1-17 17:44 发表

那男的活该。谁让他提出离婚的? 维持婚姻又不需要百分之百的忠诚度,夫妻二人各自精彩不结了么?费尽。

baby07 发表于 2007-1-17 18:01

原帖由 我追求故我在 于 2007-1-17 15:40 发表
我也觉得他公平,以后对我应该也公平,可是我觉得德国的法律对他太不公平了,离婚又不是一个人的错,现在除了要支付抚养费,还得几乎一个人还房子债务,这就感觉不公平.那么辛苦的工作,自己就留了个尾数.房子还没说话 ...


这也太气人了!她邀请你过去做客,本来就是个阴谋,在你们两个面前摆摆谱。唉!说到底!你和你的男友都太老实了,而她太精。你的那个男友就像是吃定她的一样,要我是你,我会逼他争取最大利益,否则的话,分手算了。趁着年轻,还有人追,直接另找一个算了。另外,你的男友怎么就那么听她的呢?她是不是那种特有魅力型的阿?$f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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