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6 13:41
第十四章 牧师的女儿
“但愿我们能帮助某一个牧师的女儿。”塔彭丝说道,一面在办公室里忧郁地走来走去。
“为什么呢?”汤米问道。
“我自己曾经就是牧师的女儿,你大概已忘记了这个事实吧。我深刻地了解她们是什么样的人。她们主张利他主义——祟尚一切为他人着想的精神——弘扬——”
“依我看,你是在做准备去扮演罗杰·谢林厄姆探长吧!”
汤米调侃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的中肯评价是:你倒是学会了像他那样口若悬河,但却没学会像他那般妙语连珠。”
“恰好相反,”塔彭丝说,“在我的言语中充满了女性独有的敏锐,je ne saisquoi①,为何竟没有一个男人能达到这种境界。不仅如此,在我的原型中蕴藏着鲜为人知的能量——我用了原型这个词吗?语言的变化总是太大。它们经常听起来恰到好处,但其含意却与说话者想表达的意思相去甚远。”
①法语:我不理解。——译注。
“请往下讲。”汤米友好地说。
“我是要讲的。我刚才停下来只是为了喘口气。为了验证我所蕴藏的能量,我希望今天能帮助一位牧师的女儿。汤米,待会儿你会发现,今天来请求布伦特卓越的侦探大师们帮助的第一个人将会是一位牧师的女儿。”
“我和你打赌,绝对不是。”汤米毫不让步。
“一言为定。”塔彭丝也不示弱,“嘘!你听,有人来了。以色列①,快到打字机那边去!”
①圣经中以撒的儿子稚各。他曾在稚博渡口彻夜和天使摔跤并获胜。神给他取名为以色列。——译注
布伦特先生的办公室里顿时活跃和繁忙起来,这时艾伯特推开门说:“莫尼卡·迪恩小姐求见。”
一位身材苗条、棕色头发、衣着相当破旧的姑娘走了进来。她站在门口显得犹豫不定。汤米立即朝她走去。
“早上好,迪恩小姐。请坐,我们能为你做什么?噢,请允许我向你介绍,这位是我的机要秘书谢林厄姆小姐。”
“迪恩小姐,能与你认识很荣幸。”塔彭丝热情地说,“我想,你父亲曾在教堂里工作过。”
“是的,那是过去的事。噢,你怎么会知道的呢?”
“啊!我们自有我们的办法。”塔彭丝说,“你不在意我说话喋喋不休的吧。布伦特先生就喜欢听我说话,他总是讲这会启发他的灵感。”
那姑娘仔细打量着塔彭丝。她身材苗条,并不非常漂亮亮,但那忧虑的面容却透出另外一种美。她那灰褐色的头发长得又浓又柔软。尽管她的黑眼圈使她显得忧愁和焦急,但那双深蓝色的眼睛仍然很动人。
“迪恩小姐,你能给我们谈谈你的情况吗?”汤米问道。
那姑娘转过脸来感激地看着他。
“我的情况讲起来就像一个杂乱无章的长篇故事。”那姑娘说,“我的名字叫莫尼卡·迪恩。我父亲是萨福克郡小汉普斯利镇的教区长。三年前他就去世了,留下了母亲和我。我们那时一贫如洗,我就出去当保姆。真是祸不单行,我母亲不久就生了场大病。我又不得不待在家里照料她。我们那时可真是穷困潦倒极了。忽然有一天,我们收到一位律师写来的信。信上说我父亲的姐姐去世了,她把生前的一切都留给了我。我过去常听说过这位姑母,很多年以前她和我父亲关系不好,经常吵嘴。我知道她很有钱,因此,那无疑是说我们的苦日子熬到头了。但是,事情并不完全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好。我继承了她曾居住过的房子。但是付完一两笔遗产税后,我们居然一分钱也不剩了。我猜想她肯定是在战争中把钱丢失了,当然她也可能一直完全靠她的财产生活。但不管怎么说.我们有了一幢房子。几乎与此同时,我们曾有一个极好的机会把房子以很可观的价格卖出去。但是,我当时愚蠢到了极点,竞拒绝了买主。可那幢房子虽说小了点,但却很像样。于是我想,住在这红屋内也挺不错的。”
母亲可以住在舒适的房间里,我们还可以租几间出去,靠收房租也能支付我们的日常开支。
“我一直坚持这个计划,尽管另外一个想买这幢房子的先生提供的价格更为诱人,我也没改变我的主意。搬进去之后,我们登广告招租房客。刚开始那段时间,一切都很顺利,有好几位房客住了进来;我姑母原先的佣人仍和我们住在一块,我和她轮流做家务活。但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就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怪事。”
“什么样的怪事?”
“那是最稀奇古怪的事。整幢房子就像中了邪似的。墙上挂着的画哗啦哗啦地往下掉,连摆得稳稳的陶器也哈哈噜满屋子乱滚,然后碰成碎片。有一天上午,我们还发现所有的家具都被挪动了位置。刚开始时,我们还以为是有人在搞恶作剧,后来我们就不得不改变了这种想法。有一次,当我们大家坐在一起吃饭时,突然听见头顶上轰隆一声巨响,吓得我们魂飞魄散。等我们跑上楼去一看,连个人影也没有,只是一件家具倒在地板上。”
“那肯定是捉弄人的鬼魂。”塔彭丝忽然大叫一声,此刻她已被对方的故事完全迷住了。
“对,奥尼尔博士也是这样说的,但是我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呢。”
“那是一种邪恶的灵魂,专门捉弄人。”塔彭丝解释道。
事实上,她本人对这个问题也不甚了解,不敢肯定对这个词的解释是否充分。
“最后,这件事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我们的房客都吓得要死,赶紧搬走了。后来的新房客也同样如此。我是无计可施了,更糟糕的是,姑母原先投资的那家公司也倒闭了,我们原来靠此得到的那点微薄的收入也就突然没有了。真是雪上加霜啊:我完全处于绝望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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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真可怜呀!”塔彭丝同情地说,“你们的日子多惨啊!你是想让布伦特先生为你调查这件恼人的怪事吗?”
“也不完全是。三天前,一位先生曾去过我家。他是奥尼尔博士。他告诉我们他是物理研究学会的会员,听说在我们房子里发生了神秘现象具体化的怪事。他说了对此非常感兴趣等诸如此类的话。然后,他说准备从我们手中买下那幢房子,目的是在那儿做一系列的实验。”
“真的?”
“当然是真的。起初,我真高兴得不得了,因为这似乎是:我们摆脱困境的最好方式。但是——”
“又怎么了?”
“你也许会认为我这个人大富于幻想了,或许我确实如此。但是——啊!我敢肯定我绝没有犯错误。他是同一个人!”
“什么同一个人?”
“他是过去想买房子的同一个人。啊!我肯定我一定没错。”
“但这为什么不可能呢?”
“这你是不会理解的。这两个人完全不同,不仅名字不同,而且任何地方都不同。第一个人很年轻,他大约三十几岁,皮肤微黑,样子很潇洒。但是奥尼尔博土差不多五十岁了,他长着黑色的胡子,戴着眼镜,平时都是弯腰驼背的。当他说话时,我看见他口中镶有一颗金牙。只有当他在笑的时候,你才能看得见。另外的那个人也有同样的一颗金牙,并且也在同样的位置。于是,我又仔细地观察了奥尼尔博士的耳朵。因为我曾经注意到另外那个人的耳朵长得特别奇怪,几乎没有耳垂。你猜怎么着,奥尼尔博士的耳朵居然也是那种形状。这两件事情绝对不可能是巧合,是吧?我经过再三考虑,最后决定给他写封信,说我在一星期之后给他答复。
我过去曾看到过布伦特先生的广告——事实上,我是从垫在厨房抽屉里的一张旧报纸上看见的。于是,我把广告剪了下来,就直接进城来了。”
“你做得很正确,”塔彭丝说,她坚定地点了点头,“这事确实需要认真调查。”
“迪恩小姐,这是一件十分有趣的案子。”汤米说,“我们很乐意为你把这事查清楚——呢,谢林厄姆小姐,你说呢?”
“这当然是责无旁贷的。”塔彭丝回答道,“我们会把这事查个水落石出。”
“迪恩小姐,”汤米继续对那姑娘说,“我知道你家现在有你、你母亲和一个佣人。你能否把那佣人的详细情况给我谈谈吗?”
“她的名字叫克罗克特,跟随我姑母大约已经八年,或许有十年了。她上了点年纪,性情有点古怪,但却是一位很好的佣人。她有时爱摆摆架子,因为她妹妹嫁了一个颇有地位的丈夫。克罗克特有一个侄儿,她常对我们夸他是个非常体面的绅士。”
“嗯!”汤米哼了一声,一下子竟不知接下来该说什么好。
塔彭丝一直审视地看着莫尼卡,这时,她突然果断地说:“我看最好是让迪恩小姐和我一块出去吃午餐。现在刚好一点正。她会把所有的细节都告诉我的。”
“那是肯定的,谢林厄姆小姐。”汤米正求之不得,马上赞同道,“这是一个绝好的主意。”
“我说,迪恩小姐,”当她们很舒适地坐在附近的一家餐馆里的小桌旁时,塔彭丝说,“你能否告诉我,是不是出于某种特殊的原因,你才打算把所发生的一切都弄清楚的?”
莫尼卡的脸涨得通红。
“呃,你说这事——”
“请直截了当地说吧!”塔彭丝鼓励着对方。
“嗯——有两个人——他们——都想娶我。”
“我想又是那类常发生的故事,一个富有,一个贫穷。而那贫穷的人恰好是你最倾心的。”
“我真不知道你怎么会如此料事如神的。”那姑娘低声说道。
“这是一种自然规律。”塔彭丝解释道,“这种事会发生在每个人的身上,我也不例外。”
“你知道吧,即使我把房子卖掉,我们也不会有足够的钱过日子。杰拉尔德是多好的一个人啊。尽管他是个非常有才气的工程师,却非常穷困。倘若他能有一小笔资金的话,他工作的公司就会接纳他为合伙人。另外一个是帕特里奇先生,人也挺不错的。我知道——他相当富有。如果我嫁给他,我们艰难困苦的日子也就结束了。然而……但是“这我能理解。”塔彭丝善解人意地说,“这完全是两码事。你可以不断地说服你自己他是那么好、那么有价值,并且再把他的品格作为附加条件也算上——但是,最终他还是不能激发起你的的热情。”
莫尼卡点了点头。
“我看就谈到这儿吧。”塔彭丝说,“我认为我们最好到你那儿去,在现场对这事进行调查。你住在哪儿?”
“红屋,在马什的斯托顿镇。”
塔彭丝把地址写在她的笔记本上。
“我还没问你——”莫尼卡吞吞吐吐地说,“费用是多少?”她讲完话,脸也憋红了。
“我们严格地按调查结果来收取报酬,”塔彭丝严肃地说,“如果红屋的秘密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比如,那些买主因急于购买房产而愿出高价而产生的效益,我们就可以按很小的百分比来提成。否则的话——我们就分文不收!”
“那就太感谢了!”那姑娘感激不尽地说。
“好了,你现在什么也不用担忧,”塔彭丝说,“一切都会顺利的。让我们一面好好吃午餐,一面谈点什么有趣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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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红屋
“妙极了,”汤米说着,透过“花冠和锚小旅店”的窗户朝外望去,“我们居然来到这种癞蛤蟆洞似的鬼地方——管它叫什么名字,反正这个小镇挺让人讨厌。”
“我们还是先研究一下这个案子吧。”塔彭丝说。
“当然可以喽。”汤米说,“首先,我要谈谈我的看法,我认为那位生病的母亲嫌疑最大。”
“理由是什么?”
“我亲爱的塔彭丝,假定这捉弄人的鬼魂事件是有预谋的,其目的就在于促使那姑娘赶快把房子卖掉。因此,肯定就有人把屋内的东西乱摔。那姑娘曾说所有的人都在用餐——但是应有一人例外。如果那位母亲病情特别严重的话,她势必就会待在她楼上的房间里。”
“如果她的病情真的十分严重,那她也不可能摔得动家具。”
“哼!但是如果她不是真病、而是装病呢?”
“那么原因呢?”
“正是这一点我无法找到答案。”她丈夫坦率地承认道,“我一直在认真地遵循众所周知的侦破原则——那就是重点怀疑那些看似最不可能作案的人。”
“你总是对任何事情都开玩笑。”塔彭丝严肃地说,“当然,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原因才会使得那些人急于得到那幢房子。倘若你真不愿意把这事的来龙去脉查清楚的话,那就由我来干。我喜欢那姑娘,她是那么可爱。”
汤米很正经地点了点头。
“我毫无意见。塔彭丝,我有时只是忍不住要和你开开玩笑而已。当然喽,这幢房子里所发生的事是非常蹊跷的。
但是,不管它是何种秘密,要查清楚都是很困难的。否则只要简单的一次入室盗窃不就解决问题了吗?又何必玩弄这种把戏。急于要买下这幢房子就意味着非得撬开地板,推倒墙壁,甚至掘地三尺才能达到目的。要不就是在后花园的地底下有一座煤矿。”
“我倒不想它是一座煤矿,埋藏着财宝不是更具有浪漫色彩吗?”
“嗯!”汤米说,“如果属于这种情况的话,那我就有必要去拜访一下当地银行的经理了。我会对他说我要待在这儿过完圣诞节,很可能还打算买下红屋呢。然后再和他讨论一下开银行账户的问题。”
“但是,为什么——?”
“等着瞧吧!”
半小时后,汤米回来了。他的双眼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塔彭丝,事情大有进展了。我和那经理的见面完全照我的意旨进行。在与他交谈的过程中,我很随便地问他,是否有人在他们的银行里存过金子,现在这种事在这类小镇银行里时有发生。你知道吧,有不少的小农场主在战时曾把金子埋藏在地下。围绕这个话题我们自然而然地谈起了有些老太太的稀奇古怪的行径来。我临时编造说我有一个姑母,她曾在战争爆发时赶着一辆四轮马车去过海军仓库,回来时,车上居然装着十六只火腿。他马上接着说,他自己的一位顾客曾坚持要把所存的钱统统取走,连一个便士也不留下。她要求尽可能地用金子支付。不仅如此,她还执意要把原来由银行托管的所有证券、无记名债券以及类似的东西全部交由她自己保管。我感叹这纯属愚蠢的行为,接着他又说那老太大就是红屋原来的房主。塔彭丝,你清楚了吧?
她把所有的钱从银行里取出来,再把它们藏在某一个地方。
莫尼卡·迪恩曾提到过,她们当时很惊奇她留下的资产是那么少得可怜,这一点你还记得吗?很显然,她把钱藏在红屋里了,并且有人知道这件事。我也能准确地猜出那人是谁。”
“是谁呢?”
“你对那个忠诚的克罗克特的看法如何?我想她肯定很了解她女主人的怪癖。”
“那么对那个镶金牙的奥尼尔博士你又怎么看呢?”
“当然就是那个一副绅士派头的侄子,我怀疑的正是他。但是她究竟把钱藏在哪儿了呢?塔彭丝,你对老太太的了解肯定比我强得多。她们一般往哪儿藏东西?”
“裹在袜子里,或者包在衬裙里,要不就塞在床垫下。”
汤米点了点头。
“我真希望你是正确的。但是,她不会那样去做,因为一旦她的东西被翻动,钱肯定就会被发现。我一直在考虑——
像她那样的老太大怎么也不可能撬开地板,或者是在花园里去挖坑的。但有一点不容否认、那就是钱一定藏在红屋的某一个地方。克罗克特也还没发现藏钱的地方,可是她知道钱就藏在那儿。一旦这幢房子属于她和她那个宝贝侄儿所有,他们就可以毫无顾忌地翻个底朝天,直到发现他们想要的东西为止。因此,我们必须抢在他们的前头。塔彭丝,赶快!我们立刻就到红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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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13:42
莫尼卡·迪恩小姐热情地接待了他俩。她对她母亲和克罗克特介绍时说,他俩可能成为红屋的买主。就这样,他俩便可自由自在地观察整幢房子的里里外外。汤米没把自己所得的结论告诉莫尼卡,只是问了她几个细致的问题。那去世的老太大的部分衣物和私人物品已送给了克罗克特,而其他的东西则送给了几个贫困的家庭。任何细小的东西都翻过,并且都仔细检查过了。
“你姑母曾留下文件之类的纸没有?”
“有的,书桌里塞得满满的,还有一些在她卧室的抽屉里。但是没有一样是重要的。”
“它们没被扔掉吧?”
“没有,我母亲一向不太愿意把旧纸扔掉。在这些文件中有一些很旧的处方,她打算哪一天仔细地把它们看一看。”
“很好!”汤米赞许道,随即指了指正在花园的一个花圃里忙着的那个老头。他问道:“你姑母在世时,那位老花匠就在这儿工作吗?”
“是的,他过去是一周来工作三天。他就住在这小镇里。
啊,多好的一位老人,除了花园里的话儿而外,他还帮了我们不少的忙呢。我们现在一周只请他来一次把花园弄整洁。
因为我们付不起更多的工资。”
汤米对塔彭丝使了使眼色,示意由她来和莫尼卡打交道。他自己却朝那老花匠工作的地方走去。他和那老人愉快地交谈了几句,然后问他老太大活在世上时,他是否就在这儿干活。最后又很随便地说:
“你曾经为她埋过一些箱子,对吧?”
“没有,先生,我从未为她埋过任何东西。她有什么必要埋箱子呢?”
汤米摇了摇头,满面愁容地回到屋里。看来只有寄希望于仔细研究那老太大留下的文件了,或许从中可找出某些线索来。否则的话,这个问题是太难解决了。虽说这幢房子本身就是旧式的结构,但又可能像那类特别古老的建筑物,里面有什么暗室,或者暗道。
就在他俩准备告辞时,莫尼卡送来了一个用绳子捆得紧紧的纸箱子。
“我把所有的文件都收集好了,”她悄声说道,“全都放在这里面。我想你们可以带走。这样,你们就有足够的时间去看一遍——但是,我敢肯定,你们不可能找到任何有助于解开这幢房子秘密的线索来——”
突然,从楼上发出的一阵恐怖的巨响打断了她的话。汤米飞快地几步跑上了楼,只见一间前屋里的地板上躺着已被摔成碎片的一个罐子和一只盆,而屋内连个人影都没有。
“那鬼魂又在耍花招了。”他咬牙切齿地说道。
他沉思着慢慢地走下了楼。
“迪恩小姐,我想我是否可以和那佣人——就是克罗克特谈一谈,只要一会儿功夫就行。”
“那当然没问题。我马上去叫她来见你。”
莫尼卡向厨房走去。不一会儿,她与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佣人走了过来。那女佣人曾为他俩开过大门。
“我们正打算买下这幢房子。”汤米轻松愉快地说,“如果我们真买下了,我太大想知道你是否愿意和我们待在一块儿?”
克罗克特那高傲的脸上丝毫表情也没有。
“非常感谢,先生,”她说,“如果我愿意的话,我会仔细考虑的。”
汤米转脸看看莫尼卡。
“迪恩小姐,我对这幢房子很满意。我知道市场上还有另外一位买主,也知道他开的价钱。但是,我愿意多付一百英镑。很对不起,这是我能出的最高价了。”
莫尼卡态度不明朗地嘀咕了几句,贝雷斯福德夫妇俩就告辞了。
“我的推测是完全正确的。”当他俩走到屋外的车道上时,汤米说,“克罗克特肯定参与了此事。你注意到她刚才连呼吸都很急促吗?那是因为她把那罐子和盆摔在地板上后,又急急忙忙地从后面的楼梯跑下来。当然,她很可能有时会悄悄地把她侄儿藏在屋里,由他来干这种你称之为鬼魂现形的勾当。与此同时,她就可以安然地与这个家庭的人待在一块,而显得与此事毫不相干。我敢肯定,在明天之前,奥尼尔博士将会再次提高买房子的价格。”
果然不出所料,晚餐过后,他们收到一张便条。那是莫尼卡叫人送来的。
“我刚才得到消息,奥尼尔把他原来的买价提高了一百五十英镑。”
“那位侄儿肯定是个诡计多端的人。”汤米沉思道,“塔彭丝,我告诉你,他想得到的回报显然非常可观。”
“啊!是的!我们要能找到那笔财富该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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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13:43
“那好,让我们开始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吧!”
接着,他俩便开始仔细地审查那一大箱文件,这可是件挺费劲的事。他俩漫无目标地在那堆乱七八糟的纸堆里面搜寻着,每隔几分钟就交换一下情况。
“塔彭丝,你的最新发现是什么?”
“两张已付了款的账单,三封毫无价值的信,一张纸上记有保存新鲜土豆的诀窍,另一张是介绍如何制作柠檬乳酪饼的方法。那么你发现了什么呢?”
“一张账单,一首描写春天的诗,两篇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文章:一篇是‘为何女人要买珠宝——一种明智的投资手段’;另一篇是‘一夫四妻——非同寻常的故事’;还有一页是介绍清炖野兔之妙法。”
“这太令人失望了。”塔彭丝心灰意冷地说。接着,他俩又再次投入那烦人的工作。最后,那箱子被翻了个底朝天,他俩面面相觑。
“我刚才把这个放在了旁边,”汤米说着拿起一半页纸。
“因为它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但是我并不认为这会与我们在寻找的线索有任何联系。”
“让我看看。啊!是那种滑稽可笑的内容,人们把它们称作什么?对,叫字谜游戏,或者称为用诗、画凑字的游戏。”
她大声地念道:
“我的第一部分可放在火上烧,
我的整个可放入我的第一部分;
我的第二部分永远排行第一;
我的第三部分讨厌冬天的寒风。”
“哼!”汤米尖刻地说,“我看不出这诗人的韵律有何高明之处。”
“我倒也看不出你所发现的令人好奇之处在哪儿。”塔彭丝反唇相讥道,“大约五十年以前,每个人都常收集这类东西,并把它们保存好。在冬天的夜晚,大家围着壁炉时就可玩玩这类游戏来消磨时光。”
“我刚才指的并非诗体方面的问题。使我感到好奇的是写在它下面的那几个字。”
“圣路加,第十一章 ,第九首诗。”她读完后说,“这是《圣经》经文的标题。”
“对的。难道这不会让你也感到奇怪吗?一个信奉宗教的老太太怎么竟会在一个字谜游戏的下面写上这种东西呢?”
“这事确实很奇怪。”塔彭丝想了一下赞同道。
“既然你是牧师的女儿,我想,你应该随身带着《圣经》,你有吗?”
“当然有,我确实随身带着。啊!你对此可想不到吧。等一下。”
塔彭丝向她的旅行箱跑去,从中抽出一小本红色的书,然后走过来把它放在桌子上。她迅速地翻着书页。
“啊,找到了。圣路加,第十一章 ,第九首诗。咳!汤米,你来看。”
汤米俯下身来看着塔彭丝用小手指指着的那首诗中的一句。
“只要追求你便有收获。”
“正是如此,”塔彭丝叫了一声,“我们有办法了:只要破译了这段密码,财富就属于我们了——更准确地说应该属于莫尼卡。”
“那好,让我们一起来破译这段你所说的密码吧。‘你可把我的第一部分放在火上烧。’这是什么意思?接下来——
‘你的整个可放人我的第一部分。’这纯粹是无稽之谈。”
“这太简单了,真的。”塔彭丝和气地说,“这只不过是小小的文字游戏而已。让我把它弄清楚。”
汤米正巴不得让贤。塔彭丝往扶手椅上一靠,便开始皱着眉头喃喃自语起来。
“哼!这太简单了,真的。”半小时过后,汤米低声讥讽道。
“你别幸灾乐祸好不好!我们这一代人对此可不太精通。我有一个好主意,明天回伦敦去请教一下某位老太大,她极有可能像眨眼那样容易地就弄清楚这是什么意思。反正这是个小小的文字游戏,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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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6 13:43
“依我看,我们还是再试一下。”
“并没有那么多东西是你可以放在火上烧的。”塔彭丝沉思道,“如果是水,那火就会被浇灭,要不就是木材,或者是水壶。”
“但是我考虑这必定是一个单音节的词。会不会是木头呢?”
“可是你并不能把任何东西放进木头里面去。”
“就这首怪诗而论,除水而外就几乎没有其他恰当的单音节词。但在水壶之类的器皿中肯定有某件物品可以放在火上,并且它的名称是单音节词。”
“平底锅,”塔彭丝开着玩笑说,“煎锅。要不就是锅?或者是罐?喂,带有锅或者罐字的器皿中有哪些可以用于烹调的?”
“陶罐,”汤米建议道,“它可以放在火上烘烤。难道这还不够接近吗?”
“但音节还是不对。煎饼锅?噢,更不对!真麻烦。”
这时,一位小个子的女佣人来通知他们晚餐在几分钟后就会准备好,这才打断了他俩。
“拉姆利太大只是想知道你们喜欢油煎土豆,还是连皮煮的土豆?她每种都有一些。”
“连皮煮的土豆,”塔彭丝立即答道,“我最爱吃土豆——”她突然停止了说话,目瞪口呆地看着前方。
“塔彭丝,你怎么啦?你看见鬼了吗?”
“汤米,”塔彭丝回过神来大声说道,“难道你还不明白吗?就是这个词了:我的意思是——土豆①‘我的第一部分可放在火上烧’……”那是个罐。‘我的整个可放进我的第一部分’——煮土豆是整个地煮。‘我的第二部分永远排行第一’——那就是A,字母表的第一个字母。‘我的第三部分厌恶冬天的寒风’——当然就是脚趾了!”
①土豆一场英文为Potatoes.前三个字母为—单词pot,意为“罐”;中间为英文第一字母a;最后四个字母为另一单词toes,意为脚趾。——译注。
“塔彭丝,完全正确。你太聪明了。但我恐怕我们浪费了大量的时间仍一无所获。土豆和失踪的财宝之间绝无任何联系。嗯,等一下。刚才我们在翻那箱子的时候,你说你看见了什么?好像是保存新鲜土豆的诀窍。我想那其中是否真有什么秘密。”
他迅速地在那堆记有诀窍秘方之类的纸中翻着。
“啊,找到了。‘土豆保鲜法。将新鲜土豆装入马口铁罐,再将其埋人花园里。即使在隆冬,土豆之味仍鲜美如初。’”“我们终于明白了,”塔彭丝欣喜若狂,“正是如此。财富就在花园里,是装在铁皮罐里埋在地下的。”
“但我已问过那花匠,他说他从未埋过任何东西。”
“是的,他一点没错。那是因为人们不会真正回答你想知道的内容,而是按他们所理解的意思来回答。他只知道他从未埋过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我们明天去找他,就直截了当地问他在哪儿埋过土豆。”
第二天是圣诞前夜。他俩一早就打听找到了那老花匠的小屋。和那老人闲聊几分钟后,塔彭丝便直接转入正题。
“我真希望在圣诞节期间大家都能吃上挺新鲜的土豆。”她说,“土豆烧火鸡是最可口的啦!您知道这周围有人把土豆装在铁皮罐里埋在地下吗?我听说这种方法可使土豆保鲜呢。”
“有啊,我们这儿是有人这么做的。”那老人说,“老迪恩小姐,就是红屋原先的主人,她在每一个夏天都要埋上三铁皮罐的土豆。但她往往又忘记再把它们挖出来。”“一般来讲,都是把铁罐埋在房子的地基旁边,她也是这样做的吗?”
“不,她把它们埋在靠那棵松树的墙下面。”
既然获得了想得知的信息,他俩便立刻向那老人告辞,临走时还赠给他五先令作为圣诞礼物。
“好了,现在应该去找莫尼卡了。”汤米说。
“汤米!你太缺乏浪漫情调了。把这事交给我吧。我已经有了一个美妙的计划。你认为你能设法去乞讨、去借、或者干脆去偷一把铁铲吗?”
不管怎么说,他们还是及时地找到了一把铲子。那天夜晚,两个隐约可见的人影悄悄地溜进了红屋的花园里。那花匠指点的地方极为容易地被找到了。汤米即刻开始行动。仅一会功夫,他手中的铁铲就碰响了一个金属的东西。几秒钟后,他便挖出了一个很大的装饼干的铁皮罐。罐的四周用橡皮膏封得死死的。塔彭丝用汤米的小刀迅速地把罐撬开。
她低声地叫了起来,那罐里满满地装着土豆。她将土豆一古脑儿倒了出来,罐子见了底,但没发现任何其他的内容。
“再挖,汤米。”
没过多久,他们的辛劳没白费,第二个罐子也被挖出来了。塔彭丝如法将其打开。
“怎么样?”汤米焦急地问道。
“也全是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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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汤米骂道,又接着开始铲土。
“第三应该是吉祥的数字。”塔彭丝安慰道。
“我相信这整个事件就如海市蜃楼一般。”汤米抱怨着,但他还是不停地挖着。
终于,第三个铁皮罐被挖出来了。
“又是土——”塔彭丝刚一开口,便立即停止下来,“啊!
汤米,我们找到了。土豆只在上面一层。瞧!”
她手中拿着一个很大的旧式丝绒布袋。
“先赶快回去再说,”汤米催促道,“天气太冷了。你先把布袋带回去,我必须把土铲回原处。塔彭丝,你记好了,在我回去之前你要是先单独打开布袋的话,你就要遭到千万次最恶毒的诅咒!”“放心好了,我一定光明正大。唉呀!我手脚都冻麻木了。”说着,她飞也似地跑了。
返回小旅店,她没等多久,汤米也就赶回来了。他是急急忙忙铲完土、又匆匆忙忙跑着来的,头上还冒着热气呢。
“喂!”汤米说,“私家侦探创造了奇迹!贝雷斯福德太大,请打开我们的战利品吧!”
在那布袋里有一个用浸过油的丝绸裹好的小包和一个沉甸甸的羚羊皮袋。他们先打开了羚羊皮袋,里面装满了一英镑的金币。汤米数了数。
“一共二百个。我想这都是从那家银行换的。赶快用刀割开那小包!”
塔彭丝立即照办。里面是一卷裹得很紧的钞票。汤米和塔彭丝俩人仔细地点了一下数,不多不少,共计二万英镑,“呦!”汤米惊叹道,“我们既富有又诚实,这对莫尼卡说来真是莫大的幸运,对吧?喂,那个用薄纸包着的是什么?”
塔彭丝把那小纸包展开,抽出一串精美匀称的珍珠。
“我对这种玩意儿可不太在行,”汤米慢吞吞地说,“但我敢肯定这些珍珠至少要值五千英镑。你看看它们的大小就知道了。现在我明白了,那老太大为什么要保存那张关于买珍珠是最佳投资方式的报纸剪片了。她肯定把她全部的债券都卖掉,并将其兑换成现金,或者买了珠宝。”
“啊,汤米,这简直太好了:现在,那可爱的莫尼卡就可以嫁给她所倾心的年轻人,并且永远过上幸福的生活了,这正如我一样。”
“塔彭丝,你说这话真让人感到心里乐滋滋的。那么,你和我在一起是非常幸福的唉!”
“说句心里话吧,我确实很幸福,”塔彭丝说,“尽管我的意思是不想这样说的,可偏偏又说漏了嘴。那大概是太兴奋的缘故,再加上今天是圣诞前夜,真是喜事一桩连一桩。”“倘若你真爱我的话,”汤米打断了她,“你能否回答我一个问题?”
“我可不喜欢得理不饶人,”塔彭丝说,“但是—那好——你问吧。”
“你是如何知道莫尼卡是牧师的女儿的?”
“噢,那只是略施小计而已,”塔彭丝快活地说,“我看过她要求与我们见面的信。有一位迪恩先生曾是我父亲的代理牧师,他也有一个小女儿叫莫尼卡。她比我小大约四五岁吧。因此,我就按照这个事实大胆推理而得。”
“啊,原来如此,你的脑袋瓜还真灵光呢。”汤米说,“喂,你听,时钟敲响了十二点。塔彭丝,圣诞快乐!”
“圣诞快乐,汤米。对莫尼卡来讲,这也是一个快乐的圣诞节——当然这也全仗我俩。我真是快活极了。啊,可怜的姑娘,她的遭遇曾是那么悲惨。汤米,你知道吗?我一想到这一点,就觉得心里发酸,喉咙发哽。”
“啊,塔彭丝,我亲爱的。”汤米温柔地说。
“汤米,我亲爱的。”塔彭丝说,“你看我俩是愈来愈多愁善感了!”
“圣诞节只是一年一度,”汤米充满深情地说,“我们的爷爷、奶奶们都是这样说的。我期望每逢圣诞都有许多的真理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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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大使的长统靴
“我亲爱的伙伴,我亲爱的伙伴!”塔彭丝一边喊着,一边摆弄着一块涂了很多黄油的松糕。
汤米瞪着眼睛看了她一两分钟,然后咧嘴笑了笑。他低声说道:
“我们应该小心加谨慎为好。”
“那是当然,”塔彭丝兴奋地说,“你猜不到吧,我现在是赫赫有名的福琼博土,而你是贝尔警监。”
“你怎么可能成为雷金纳德·福琼呢?”
“那是因为我特别喜欢吃热黄油。”
“那也只是让人高兴的一面,这谁都学得会。”汤米说,“但还有另一方面,那就是你必须能辨别被严重毁容的各种各样的面孔,以及让人惨不忍睹的形形色色的尸体。这你办得到吗?”
塔彭丝将一封信扔给了他,算是作为答复。汤米看后,惊奇得连眉毛都扬了起来。
“啊,是美国大使伦道夫。威尔莫特。真奇怪,他怎么会有求于我们呢?”
“明天十一点正我们就会知道的。”
第二天,美国驻英大使伦道夫·威尔莫特先生准时到了布伦特先生的办公室。他清了清嗓子,以极为庄重且富于个性化的表情开始讲话。
“我此次专程来拜访——布伦特先生——请原谅,我是特意要与布伦特先生本人谈话的,不知您是不是——”
“当然是的,”汤米说,“我就是西奥多·布伦特,本侦探所的头。”
“我一向喜欢和部门的头打交道。”威尔莫特先生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这样做都要让人满意些。布伦特先生,我刚才正准备说的是,这事让我很生气。当然,此事也勿须去打扰伦敦警察厅。因为不管怎样说,我本人并未受到丝毫的伤害。事情报可能是由于一个小小的误会所造成的。但是,我却看不出这误会又是如何产生的。我可以肯定地说,这其中毫无犯罪的迹象,然而我只是想澄清这件事。如果对所发生的事情不知其来龙去脉的话,这会使我很恼火的。”
“那是肯定的。”汤米说。
威尔莫特继续讲述下去。他说话慢条斯理,任何琐碎的细节也不漏掉。最后,汤米好不容易才插上嘴。
“你所说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他说,“一周前你乘坐‘游牧号’轮船到达伦敦。不知怎么搞的,您的长形帆布用具袋和另外一位先生的混淆了。那位先生叫拉尔夫·韦斯特哈姆,他姓名的首字母与您的相同。于是,您拿了韦斯特哈姆先生的帆布袋,而他却拿了您的。韦斯特哈姆先生很快发现了这个错误,便把您的帆布袋送到了大使馆,然后把他自己的取走了。您看,我没说错什么吧?”
“丝毫不错,所发生的一切就是这么一回事。那两个帆布袋的式样肯定完全相同,再加上行李标签上写的姓名首字母都同样是R.W.,这就很容易造成失误。对此,我是可以理解的。我自己是在我的贴身男仆向我报告后才知道这件事的。那位韦斯特哈姆先生是位参议员,我一向对他很钦佩。是他叫人来取走他的帆布袋,并把我的那个送还了我。”
“但我不明白——”
“你马上就会明白的。刚才讲的只是事情的开始;昨天,简直太巧了,我竞碰见了韦斯特哈姆参议员。我以开玩笑的口吻对他提起了这件事。使我大吃一惊的是,他似乎并不知道我在讲些什么。在我讲述完所发生的一切后,他完全加以否认。他下船时根本没有错把我的袋子当作他自己的拿走——事实上,他的行李中压根儿就没有长形帆布用具袋之类的物品。”
“这多么奇怪啊!”
“布伦特先生,这事确实让人纳闷。这似乎是太莫名其妙了。如果有人想偷我的帆布袋,他很容易就能办到,完全犯不着采用这种兜圈子的办法。不管怎么说,我的帆布袋没有被盗,因为已经物归原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如果它确实因误认而被拿走,那为什么要冒充韦斯特哈姆参议员呢?这真叫人摸不着头脑——正是想解开这个谜,我来想把这事的底细查清楚。我希望你不会因为这事太平常而不愿承担。”
“噢,我怎么会呢?这事虽小,但颇有诱惑力。正如您所说,尽管它表面上看来让人莫名其妙,而在很多方面却需要让人信服的解释。首先,倘若真是偷梁换拄的话,那就应该查清偷梁换柱的目的何在。您刚才说,那帆布袋返回到你手中时,里面的东西一件不少,对吧?”
“我的仆人说什么也没丢。他应该更清楚。”
“请允许我冒昧地问一句,袋里都有些什么呢?”
“主要是长统靴。”
“长统靴!”汤米感到很失望。
“是的,”威尔莫特先生说,“是长统靴。很奇怪,是吧?”
“请原谅我再问一下,”汤米很有礼貌地说,“你没有把任何秘密文件,或者类似的重要东西缝在靴子的衬布里,或者塞在空的靴跟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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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大使似乎被这个问题逗乐了。
“即令是秘密外交文件,我想也用不着那样鬼鬼祟祟的。”
“当然,这只会发生在小说里,”汤米略带歉意地说道,并且很得体地微笑着,“但是您看,我们至少已讨论到有关这件事的一些实质性问题。谁去使馆拿那个帆布袋——我的意思是——另外的那个帆布袋?”
“估计是韦斯特哈姆的一个仆人吧。据我所知,那是个极普通的人,并且沉默寡言。我的贴身仆人看不出他有什么可疑之处。”
“您知道那帆布袋被打开过吗?”
“这我可说不准。我估计没有。你也许想问我的仆人几个问题吧?对这事,他应该比我更能准确地回答你的问题。”
“威尔莫特先生,我想这将是最好的办法了。”
大使先生在一张名片上潦草地写下几个字,然后把它递给了汤米。
“我想你宁愿亲自到大使馆去做调查。对吧?如果你不去的话,我就叫那位仆人上你这儿来。另外,我还应该告诉你,他的名字叫理查兹。”
“威尔莫特先生,谢谢您!不用麻烦了,我应该亲自上大使馆去。”
大使先生站起身来,看了看手表。
“啊,上帝!我还有一个约会呢。恐怕要晚了。就这样吧,布伦特先生,再见。我把这事交给你处理了。”
他匆匆忙忙地走了。汤米望了望塔彭丝。她刚才是以鲁宾逊小姐的身份娴静地坐在那儿,一直在记事本上迅速地写着,“老搭档,你对这事的看法如何?”他说,“刚才那老家伙说,发生的整个事情让人莫名其妙。你看出了什么名堂没有?”
“我是什么也看不出。”塔彭丝轻松地回答道。
“不管怎么说,这终归是个开始!很显然,这件事的后面肯定有很复杂的背景。”
“你这样认为吗?”
“这是任何人都能接受的假设。我们必须牢记歇洛克.福尔摩斯顺藤摸瓜的推理,但有时也不妨摸瓜顺藤去刨根究底——我的意思是采取逆向推理的办法。我这人总是急于了解有关案件的所有情况。但愿福尔摩斯的搭档华生有一天会从他的笔记本上发掘出适用于任何案件的侦破方案来,那我就是死了也会瞑目的。总之,我们必须赶快行动了。”
“确实应该如此。”塔彭丝说,“那位尊敬的威尔莫特先生办事并不很迅速,但却很稳妥。”
“福尔摩斯她能洞察一切人。”汤米说,“啊,对不起,我应该说他——而不是她——能洞察一切人。当谈到某一位男性大侦探的特点时,我老爱混淆,将他说成她。”
“啊,我亲爱的伙伴,我亲爱的伙伴!”
“塔彭丝,请多采取点行之有效的行动,少背诵点那些无益的话。”
“侦探故事的经典词句无论重复背诵多少遍也不会嫌多。”塔彭丝郑重其事地说。
“还是吃点松糕吧。”汤米表示和解。
“谢谢,在上午十一点钟我是不吃松糕的。唉2这案子多没劲呀。长统靴,为什么会是长统靴呢?”
“行了,”汤米说,“那又为何不可呢?”
“长统靴,这肯定很无聊。”她摇了摇头,“谁会去偷其他人的长统靴呢?这事从头至尾都是愚蠢的。”
“他们有可能拿错了包。”汤米设想道。
“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如果他们想得到的是文件,那就可能去拿公文递送箱,而不是普通的包。一提到大使先生们,人们联想到的只会是重要的秘密文件之类的东西。”
“但长统靴使人联想到脚印。”汤米若有所思地说,“你认为他们是否想在某个地方留下威尔莫特先生的脚印吗?”
塔彭丝暂时放弃了自己的推测。她很认真地考虑着汤米的看法。最后,她摇了摇头。
“这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她口气很坚定,“相反,我相信长统靴并不是这个案件的关键,我们应该认清这一点。”
“也罢,”汤米叹了一口气,“下一步就该去找理查兹。他也许会为解开这个谜带来一线希望。”
汤米出示了大使先生的名片,便获准进入了美国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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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儿功夫,一位脸色苍白的年轻人来见汤米,他的举止极其谦卑和温顺。
“先生,我是威尔莫特先生的贴身仆人理查兹。我知道您想见我,是吧?”
“是的,理查兹。威尔莫特先生今天上午与我见了面,他建议我来这儿问你几个问题。主要是关于那个长形帆布用具袋……”
“先生,我知道威尔莫特先生对这事很不高兴。我真看不出是什么原因,这事毕竟没产生任何严重的后果。从来取另外那个布袋的人口中,我得知那布袋是属于韦斯特哈姆参议员的。很显然,我确实已经犯了个错误。”
“那人是什么模样?”
“他是个中年人,一头灰发。我这样说吧,他显得很有教养,举止也很高雅。我想他准是韦斯特哈姆参议员的贴身仆人。他留下威尔莫特先生的布袋,然后把另外的那个拿走了。”
“布袋被打开过没有?”
“先生,您说的是哪一个?”
“嗯,我的意思是你从船上带回来的那个。我当然也想知道另外的那一个——就是威尔莫特先生自己的布袋被打开过没有?”
“先生,没有。它仍然像原先我在船上时绑好的那样。我应该说,那位绅士——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谁——曾打开检查过——他发现不是他们的,就立即又关上了。”
“没丢什么东西吧?哪怕很小的东西也没丢吧?”
“先生,我想没有。事实上,我是很肯定的。”
“现在来谈谈另外的那个布袋。你曾经打算整理过里面的东西吗?”
“是的,先生。我正要把它打开的时候,韦斯特哈姆的仆人恰好到这儿来了。那时我刚解开绳子。”
“你到底把它打开过没有?”
“先生,事实是这样的,我和那人一起把它解开过,其目的是确认这一次不再犯任何错误。那人说没问题了。他把布袋再次捆好后就拿走了。”
“那里面有什么东西?也是长统靴吗?”
“先生,不是。我很奇怪,里面主要是卫生间里的用品。
我还看见一罐浴盐呢。”
汤米决定不再按那条线索询问下去。
“在船上时,你没发现有人碰过你主人放在客舱的东西吧?我这也仅是设想而已。”
“嗯,没有,先生。”
“也绝没有发生任何值得怀疑的事吗?”
“我也拿不准那究竟会有什么意义,”他自言自语道,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值得怀疑的事嘛——让我想想看。”
他犹豫了一会儿。
“啊,我记起来了—一—”
“说吧,”汤米焦急地说,“是什么?”
“我想这与帆布袋的事并没有丝毫联系。嗯,在船上有一位年轻的女士。”
“是吗?你说有一位年轻的女土。她干了些什么?”
“先生,她在船上晕倒过。她的名字是艾琳·奥哈拉。那位女士挺讨入喜欢的。她长得很秀气,个子不高,头发黑油油的,看起来有点像外国人。”
“请往下讲!”汤米催促着,他有点等不及了。
“刚才我说她有点奇怪,她就晕倒在威尔莫特先生的船舱外面。她请我去找医生。我当时曾先把她扶到沙发上,然后急忙去找医生。我费了点劲才把医生找到。当我把他带到船舱来时,那位年轻的女士居然又恢复正常了。”
“啊,真的!”汤米也感到奇怪。
“先生,您如何考虑——”